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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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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功能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与生产关联的辅助设施用地。

(一)作物种植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作物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场内通道等生产设施用地。

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农业灌溉、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积肥等设施用地。

(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养殖中畜禽舍、养殖池、饲料配制场所、活动训练场所、产品收集场所、绿化隔离带、场内通道、

进排水渠道等设施用地。

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废弃物处理、检验检疫、消洗转运、冷藏存储及必要的管理用房等设施用地。

第三条市、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管理。

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县级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设施农业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业发展规划。

市、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对

本区域范围内的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依据国

土空间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农业用地,确

定设施农业用地的数量、规模。

第五条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

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

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

地的,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经营者应当于结束使用后

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恢复原土地用途,并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

门验收。

第六条设施农业建设应当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前提,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工矿废弃地以及难以复耕的灾毁地,少占或不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减少对耕地耕作层的破坏。

作物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

养殖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可以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30%。

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第七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是否破坏耕地耕作层进行认定。直接利用耕地进行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地面不硬化、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不属于破坏耕地耕作层;硬化、挖损地面等破坏种植条件、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属于破坏耕地耕作层。

第八条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按照节约资源、规模经营的原则,确定设施用地规模。

直接用于种植、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需要,按照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合理确定。

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作物生产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30亩,其中,看护房单层,用地面积控制在22.5平方米以内。

(二)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

(三)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按养殖类型予以区分。其中,畜类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20%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亩;禽类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20亩。

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申请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向乡镇政府提出备案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农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用地单位、建设地点、设施类型、生产数量、用地规模、预估建设工期、拟经营年限、土地复垦措施及项目建设简易平面图、勘测定界图(含矢量坐标)。

(二)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经营合同。

(三)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经审查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条件的,乡镇政府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结果

应于1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未经备案不得动工建设。

乡镇政府在完成用地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涉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乡镇政府应当将拟建设施农业用地的情况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是否破坏耕地耕作层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可行性进行认定,出具意见。未经同意的,项目不得备案、不得动工建设。

同意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补划。补划完成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补划资料,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确保县域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市、县政府是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的责任主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

要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同时加强信息共享与

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

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5-12-04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一: 为组织实施好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及数量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工作要求和我省2013、2014年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对2015年项目县(市、区)及补贴任务做以下调整: (一)取消鹿邑、叶县项目县资格。鹿邑县项目实施工作积极性不高,申请暂缓实施2015年项目;叶县2014年项目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供精单位备案。2015年取消两县补贴任务。 (二)新增商水、鄢陵、平舆3县为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在未列入良补项目的22个生猪调出大县中,将商水、鄢陵、平舆等3个能繁母猪存栏5万头以上、人工授精普及率30%以上县列入2015年项目县。 (三)调整襄城、新郑、临颍、济源、潢川、唐河、南乐等7个项目县(市)的补贴数量。襄城县连续两年年底项目执行进度在30%以下,新郑市2014年项目供精单位备案时间严重滞后影响全省项目进度,核减两县补贴任务数;临颍、济源、潢川、唐河、南乐5个项目县供精单位建设及项目管理严格,项目执行进度较快,月报表上报及时,工作业绩突出,适当调增补贴任务数。 根据以上调整,河南省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确定为47个,对152万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给予补贴。调整后的47个项目县为西华、正阳、鄢陵、平舆、固始、济源、商水、林州、遂平、中牟、柘城、潢川、新郑、武陟、卫辉、内乡、偃师、祥符区、尉氏、辉县、临颍、禹州、通许、淮阳、汝州、浚县、汝南、舞阳、方城、郾城区、许昌县、太康、确山、滑县、唐河、邓州、南乐、渑池、平桥区、卧龙区、襄城、伊川、杞县、新蔡、睢阳区、永城、上蔡。 二、补贴对象、标准和程序 (一)补贴对象 按照“政策公开、农民自愿”的原则,在项目县整县推进,实施生猪良种补贴。补贴对象为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猪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小区、户)。 (二)补贴标准和规模 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80万元,对47个项目县152万头能繁母猪使用良种精液进行人工授精配种给予补贴(具体补贴任务及金额详见附表1-1)。

现代设施农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12

现代设施农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胡建 (四川农业大学信息与工程技术学院,四川雅安625014) 摘要:设施农业是利用人工修建的设施,通过可调控的技术手段,对室内环境因子进行全方位调控,形成摆脱自然条件约束的全新技术体系,可为作物生长提供最佳的环境条件。为此,从设施农业的内涵以及特征出发,分析了国内外设施农业的发展现状,总结出现代设施农业正朝着智能化、工厂化和节能化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设施农业;现状;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TU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88X(2012)07-0245-04 0引言 传统农业也称为固定农业,是从铁器工具的使用到工业化以前的农业,经历了2000年多时间,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农业[1]。其主要特点是农业部门结构较单一、生产规模较小、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仍较落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对外部自然环境的依耐性较强、农业生态系统功效低、商品经济较薄弱和基本上没有形成生产地域的分工等诸多方面。现代农业是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发展,从工业革命以来形成的农业,是逐步走向市场化、商品化的农业。其内涵更加广泛,包含安全农业、无公害农业、机械化农业、企业化农业、技术化农业、知识化农业、商业化农业和资本化农业等方面[2]。设施农业作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给农业现代化带来了强大的动力和光辉的前景。发展设施农业是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满足人们追求高质量生活的必要保证。 1设施农业内涵及特征 1.1设施农业内涵 设施农业是在不适宜生物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下,通过维护结构设施,把一定的空间与外界环境隔离开来,形成具有一定程度的封闭性系统,在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条件的基础上,人为地创造生物生长发育的温度、湿度、光照、水分、养分等环境条件,实现高 收稿日期:2011-09-07 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厅资助项目(09ZA063) 作者简介:胡建(1979-),男,重庆人,讲师,硕士,(E-mail)hjsicau @126.com。产、高效和优质生产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 设施农业从广义上讲可分为设施栽培和设施养殖两种类型[3]:设施栽培主要是指蔬菜、花卉及瓜果类等作物的设施栽培,设施包含各类塑料棚、温室、人工气候室以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养殖主要是指家畜、家禽、水产品和特种动物的设施养殖,设施包含各类保温、遮荫棚舍和现代集约化的饲养畜禽舍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设施农业从狭义上讲主要包括塑料大棚、温室和植物工厂3种不同技术层次的设施类型,我国应用较为广泛的是塑料大棚、日光温室和连栋温室。其中,节能日光温室为我国独创,其节能栽培技术居国际领先地位,在北纬32? 41?甚至43?地区的严寒冬季,能够在不用人工加温或者仅有少量加温条件下进行黄瓜等喜温性蔬果的生产。节能日光温室目前已发展到40万hm2,栽培种类也由蔬菜扩展到花卉、观赏木本植物及草莓、葡萄、桃等园艺植物。 1.2设施农业特征 设施农业是一个新的生产技术体系,属于高投入、高产出,资金、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与传统农业相比较,具有下列显著特征: 1)科技含量高,抗灾能力强。设施农业是先进的生物技术、工程技术、机械技术、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管理技术的高度集成,涵盖了建筑、材料、机械、通信、自动控制、环境、栽培、管理与经营等学科领域的系统工程,科技含量高。与此同时,设施农业对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人为的干预和控制,使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储藏不再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从而增强了抵御灾害的能力。 2)反季节生产成为可能。设施农业能够根据不同生物种类或者同一生物在不同生育阶段对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因子的需求进行人为的控制,使其完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设施农用地管理文件出台的背景 1、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要求。 2、各地出现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等违法用地现象,发展无序,管理混乱。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的出台,意味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从过去的行业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新国标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122设施农用地属于一级类其它土地。过去《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分3个一级类、15个二级类、65个三级类,151畜禽饲养地和152设施农业用地属于一级类农用地中的二级类其他农用地。 2007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出台《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对附属设施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2010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是对2007年文件的补充,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二、设施农用地基本概念 1、设施农业的概念 设施农业属于高投入高产出,资金、技术、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它是利用人工建造的设施,使传统农业逐步摆脱自然的束缚,走向现代工厂化农业、环境安全型农业生产、无毒农业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农产品打破传统农业的季节性,实现农产品的反季节上市,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多层次消费需求的有效方法。 设施农业从种类上分,主要包括设施园艺和设施养殖两大部分。设施养殖主要有水产养殖和畜牧养殖两大类。 2、设施农用地的概念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①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

活动方案之设施用地建设方案

设施用地建设方案 【篇一: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设施类型和用途: 四、用地标准和范围: 五、项目概括: 六、建设内容: 七、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八、用地平面图 【篇二:农业设施建设方案】 农业设施建设方案 一、项目名称 龙惠生态农业园 二、建设地点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安农场尚才五队 三、项目概况 龙惠生态农业园总占地规模1041亩,是一个集蔬菜种植、特色矮晚柚种植、无公害水产畜牧养殖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 四、拟建设施类型 项目主要拟建设施类型: (1)生产设施用地40亩,包括联排猪舍20亩、联排鸡舍10亩、联排牛栏5亩、简易活动板房结构的育种育苗看护房5亩。 (2)附属设施用地5亩,包括管理和生活用房600㎡、仓库用地1700㎡、硬化晾晒场1000㎡。 五、功能 (一)生产设施用地约40亩 1、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内通道及畜禽有机物处置),其中猪舍占地20亩,鸡舍占地10亩,牛栏5亩。主要用于无公害养殖猪及鸡,实现园区循环农业绿色经济。 2、育种育苗简易活动板房结构的看护房5亩,用于蔬菜育种育苗。

(二)附属设施用地约5亩 1、仓库用地1700㎡,其中化肥房300㎡、农药房100㎡、农具房200㎡、蔬菜冷储房400㎡、矮晚柚果仓库房400㎡、蔬菜分拣包 装房300㎡。 2、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600㎡,包括新员工宿舍10间,联排结构,30㎡/间,同时下层作为基地厨房及接待用房,共计300㎡;新建公 司办公用房10间,300㎡。 3、硬化晾晒场1000㎡。 六、用地规模 设施农用地用地规模约45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40亩,附属设施 用地5亩。 七、预估建设周期 项目总建设周期为2年。 八、拟经营年限 30年,自2013年1月1日-2042年12月30日。 九、效益分析 (1)蔬菜种植区及瓜果采摘区效益 无公害蔬菜及瓜果产量预计年产量达900万斤;年销售额稳定保持 在400万元左右,利税约200万元,缴纳税金30万元左右,带动提高周边1000户农场职工收入,解决约50人就业,带动并惠及农民 就业岗位约10000人次,可为当地农民增加年人均收入15000余元。(2)矮晚柚特色种植区效益 每年稳定产量供应达60-90万斤;年销售额稳定保持在300万元左右,利税约20万元,带动提高周边89户农场职工收入,解决约50 人就业(30名临时日工,20名管理人员),带动并惠及农民就业岗 位约5000人次,可为当地农民增加年人均收入10000余元。 (3)生态水产养殖垂钓区效益 每年产量约3万尾鱼,年销售额500万元左右,直接就业岗位15个,惠及农民就业岗位5000人次,可增加农民收入约3000余元。 (4)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效益 每年将吸引约2万人次,每年带来收入约400万元。 【篇三:设施建设方案】 设施建设方案 设施农用地协议书 用地单位(甲方):土地权属单位(乙方):

我国设施农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我国设施农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摘要:设施农业作为新型产业在我国得到前所为有的发展,它是现代生物及时和工程技术的集合,是多领域,多学科的庞大系统程。结合我国设施农业的实际情况,简要的分析了我国的设施农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了我国设施农业今后应采取的相应对策,为我国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设施农业;发展趋势;对策。 设施农业是运用现代话工业技术成果和方法为农产品生产提供可以认为进行控制和调节的环境条件,使光、热、水、土、气、肥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使植物或动物处于最佳的生长状态,从而更加有效地保证农产品产量、提高农产品 质生产规模 和经济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1我国审视农业的发展现状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高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设施农业正成为我国农业的创新产业,它的发展给我国传统农业注入了新鲜血液,给现代农业带来了强大动力和发展前景。我国设施农业发展到今天,已形成相当规模和多种类型。设施农业装备与结构经历由简单到复杂、功能由单一到综合、管理由粗 放到集约的发展历程。 1.1我国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层次逐渐提高。 20世纪50年代。我国从前苏联引进的保护地栽培技术是简易的设施农业.技术含量低,经营规模小,经营粗放。60年代末。我国北方大、中城市郊区才初步形成了由简单覆盖、风障、阳畦、温室等构成的一整套保护地生产技术体系111。70年代,地膜覆盖技术由日本引入中国,并很快得到推广,对保温、保墒、保肥起到了很大作用。80年代,以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和遮阳网覆盖栽培为代表的设施园艺得到发展,形成了以塑料大棚为主,与风障、地膜覆盖、阳畦、温室等相配套的保护地蔬菜生产体系,将我国传统的设施栽培提高到崭新阶段阁。尤其是高效节能型目光温室,它适应了当时我国农村的经济技术水平.在黄河中下游的黄淮平原、辽东半岛、京津地区迅速发展起来,在上述地区冬季寒冷条件下不用加温,可以生产出喜温的蔬菜和果菜,在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园艺产品的花色品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90年代.我国大规模引进国外大型连栋温室及配套栽培技术。设施农业也以生产超时令、反季节的设施园艺作物为主。到2000年,我国以蔬菜栽培为主体的设施园艺面积达到210万公顷。其中节能型日光温室达20万公顷阁。 近年来.我国设施农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我国设施农业面积已达250万公顷。居世界首位,约占世界设施农业总面积的85%。年产值达到2 000

(完整版)云南省设施农用地实施管理细则(试行)

附件 云南省设施农用地实施管理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设施农用地管理,加强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编制《云南省设施农用地实施管理细则(试行)》,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分类和范围 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分别界定范围如下: (一)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蚕舍(含场区内通道、给排水设施)、畜禽有机物处置、引种隔离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菌种与菌包(菌棒)生产与培育、出菇场所(棚、房)等食用菌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 - 1 -

集、存储、处理,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清洗、分拣、榨汁、包装场所用地(含自用饲料加工、包装、晾晒、烘干等)、小型冷库(保鲜储藏)、农资和农机具(含渔业机械)临时存放场所,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三)配套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是指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烘干设施、粮经产品保鲜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及维护保养场所等用地。 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以下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管理: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永久性用地。 二、严格控制设施农用地规模 按照严格保护耕地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按不高于规定限额标准,从严控制设施用地规模,具体确定如下: (一)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山地种植基地生产的附属设施用地控制在上述标准的80%以内;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 - 2 -

最新-农业补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精品

农业补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是现阶段重庆的农业补贴政策没有充分利用的相关政策体系。 具体表现为对于绿箱政策,缺少了6项与收入支持有关的政策;对于黄箱政策的支持和利用不充分,特定产品支持力度很低;而对于蓝箱政策则基本是闲置未利用。 二是现行的补贴政策缺乏稳定性。 自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以来,重庆在粮食补贴的价格标准和补贴范围等方面每年都会做出调整和变化。 例如,最初对粮食作物的品种进行了限定,之后又取消了这种限制;此外在补贴范围上也会每年都发生新的变化。 这种政策的不稳定性造成了农民对政策的可持续性产生了严重的怀疑。 三是补贴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且补贴的标准仍然偏低。 农业补贴政策的制定是以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为出发点的,根源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而补贴的力度则取决于农业的竞争力和地方的财政实力。 目前,重庆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仍比较低,市场竞争力也相对薄弱,因而应当给予农业以更大的补贴。 然而直到近些年,重庆才在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给予农业以一定的补贴。 尽管补贴力度逐年加大,但由于受到观念和地方财力的双重约束,现阶段重庆农业补贴的财政支持力度仍十分有限。 此外,补贴的发放依据不统一;补贴的对象有失公平;补贴的品种不够全面;补贴制度存在结构性失衡;补贴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等等。 这些问题如能得到有效解决,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 因此,课题组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相关决策部门参考。 首先,应加大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农业补贴的力度。 农业补贴的实质是政府对比较利益偏低的农业进行的利益补偿,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了让农业补贴的目的得以实现,客观上要求补贴的额度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和程度。

我国设施农业的现状与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设施农业的现状与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设施农业的现状与发展对策分析 摘要:设施农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针对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议和措施。在分析我国设施农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目前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设施农业现状对策分析 设施农业就是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利用人工建造的实用设施,该设施为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产品的贮藏保鲜等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以便将农业生物的遗传潜力变为现实的巨大生产力,从而获得速生、优质、高产、高效的农畜产品。设施农业是知识与技术高度密集的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设施农业具有高科技含量、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易于集约化生产等特点,近年来在国内外得到快速发展。 一、我国设施农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设施农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设施农业的发展久远,至今已形成多种类型、多种结构、多种功能的综合发展模式。设施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得到不断加强,其科技项目正受到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 我国长期以来蔬菜供应不足的问题随着设施园艺的快速发展得到了基本解决,达到了淡季不淡、周年有余的目标。我们已经试验研究出比较适合我国气候条件的园艺设施,同时在保护种植栽培、节水灌溉、机械化育苗以及蔬菜无土栽培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有些研究成果已逐步应用与推广在生产实践中。目前,我国设施农业不但超越以前的瓜、菜、花卉等园艺作物的范畴,而且在大田作物、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林果生产等诸多领域也获得广泛应用。 2、我国设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科技含量低。发达国家采取的是“高投入、高产出”的高科技手段来发展工业化农业,而我国由于技术和经济的原因,则是采

设施农用地常见问题汇总

设施农用地常见问题汇总 设施农用地近年来备受关注,它的定义与界定也常被人混淆,政府为规范设施农用地的管理,也出台了《通知》,进一步 明确设施农用地的界定与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扶持。怎么申请设施农用地,需要哪些条件,哪些行为容易触碰违法的地雷,在本专题,小编将一一汇总,网友如有相关问题,可以在问答频道提问,我们有强大的专家团为您作答。 一、有人跟我说说什么设施农用地吗?能说一下概念吗? 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 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 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3. 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二、茶叶加工厂是否是设施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2016年农业补贴大全 农业人必读!

2016年农业补贴大全农业人必读! 小农菌语: 2015年已经结束了,你拿到国家的补贴了吗?又拿到了多少呢?想要拿补贴,首先要知道国家都有哪些补贴项目,自己可以申报哪个项目。小农菌整理了“2016年农业补贴大全”,一起来看一看有没有适合你的项目。 一、具体农业补贴政策大全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 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 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 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 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设施农业发展现状

设施农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1、设施农业的定义: 所谓设施农业,是通过采用现代农业工程技术,利用人工建造的设施,通过人工调控,改变自然环境,为种植业和养殖业、微生物(食用菌)、水产生物以及产品的储藏保鲜等提供相对可控制,甚至最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水肥等环境条件,而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对自然环境的依赖进行有效生产的农业,以获得速生、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产品的新型农作方式。 设施农业按主体不同, 可以分为2 种类型: (1)设施栽培--目前主要是蔬菜、花卉及瓜果类的设施栽培, 其主要设施有各类温室、塑料棚和人工气候室及其配套设备等。 (2)设施养殖--目前主要是畜禽、水产品及特种动物的设施养殖, 其主要设施有各类保温、遮荫棚舍和现代集约化饲养畜禽舍及配套的设施设备。 2、设施农业的特点 (1)高投入、高产出,是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设施农业产业是一项高投入的产业,以日光温室为例,最简易的竹木结构日光温室,每亩造价在2.2万元以上,尚不包括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现代日光温室的成本甚至已达到300元/平方米,如此计算建设一亩地的现代日光温室成本就得20万元以上。同时,设施农业也是高附加值、高产出的现代化产业。根据抽样调查分析显示,设施农业生产的年综合平均产值1.3万元/亩,年净产值1万元/平方米,比露地生产高3~5倍。经济效益高的行业,比如花卉,每亩产值能够达到10万元以上。 (2)人工创造适宜小气候,反地域、反季节进行农业生产 设施农业中的温度、光照、湿度、水肥、土壤条件、植物营养以及综合环境条件都可以调控,因此可以根据当地气候、地理、人文和社会、经济条件自主选择设施类型、栽培作物、设施设备和技术,进行实时实地的农业生产,从而可以创造植物生长的适宜环境,提高农业生产率,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种植对气候条件的依赖。 (3)有利于高效利用资源

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附件: 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功能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与生产关联的辅助设施用地。 (一)作物种植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作物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场内通道等生产设施用地。 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农业灌溉、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积肥等设施用地。 (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养殖中畜禽舍、养殖池、饲料配制场所、活动训练场所、产品收集场所、绿化隔离带、场内通道、

进排水渠道等设施用地。 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废弃物处理、检验检疫、消洗转运、冷藏存储及必要的管理用房等设施用地。 第三条市、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管理。 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县级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设施农业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业发展规划。 市、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对 本区域范围内的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依据国 土空间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农业用地,确 定设施农业用地的数量、规模。 第五条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 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 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 地的,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经营者应当于结束使用后 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恢复原土地用途,并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 门验收。

《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功能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辅助设施用地。 (一)作物种植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作物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场内通道等设施用地。 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农业灌溉、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积肥等设施用地。 (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养殖中畜禽舍、养殖池、饲料配制场所、活动训练场所、产品收集场所、绿化隔离带、场内通道、进排水渠道等设施用地。 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废弃物处理、检验检疫、消洗转运、冷藏存储及必要的管理用房等设施用地。 第三条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管理。 - 2 -

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县级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设施农业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业发展规划。 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对本区域范围内的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合理布局设施农业用地,确定设施农业用地的数量和规模。 第五条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业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经营者应当于结束使用后1年内恢复原土地用途,相关恢复要求在用地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设施农业建设应当按照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减少对耕地耕作层的破坏。 作物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 养殖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可以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使用永久基本农 - 3 -

当前我国财政农业补贴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财政农业补贴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财政补贴农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但如何把好的政策用好却是一个难题。我国当前的财政农业补贴就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补贴总量小、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补贴标准混乱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目标,进而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财政补贴,农业补贴,黄箱补贴,绿箱补贴 一、我国财政补贴支农政策的演变 财政对农业给予有效补贴,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采取的旨在保护和发展农业的一项重要政策。所谓财政补贴支农,就是指政府利用财政补贴方式支持“三农”发展。我国财政对农业的补贴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最早以国营拖拉机站的“机耕定额亏损补贴”形式出现,之后逐渐扩展到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补贴、农业生产用电补贴、贷款贴息补贴等方面。财政补贴支农政策的制定实施受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政治经济制度、国家财力和不同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补贴支农政策大体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1994年)是现行财政补贴支农政策的形成时期。第二阶段(1994年~20XX年),财政补贴支农政策发展时期。财政补贴支农逐步增加,加大了对生态建设的支持,加大了对农村改革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的支持。第三阶段(20XX年至今)是财政补贴支农政策的创新时期。除了已有的政策继续执行并加大力度外,提出并开始实施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政策,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补贴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同时在基本建设投资包括国债资金方面加大了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变财政支农方式,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改革农业税制。 从20XX年起,国家财政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结构,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并不断加大对部分地区种粮农民的良种和购置农机补贴力度。财政部统计显示,20XX年全国粮食直补资金达到142亿元,比20XX年增加约10亿元,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区)亿元,均占本省(区)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良种补贴资金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亿元,分别比20XX增加2亿元和3亿元。 我国还将继续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这一补贴制度是财政部去年以柴油配套调价为契机,综合考虑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因素,针对种粮农民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而新增的综合直补。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25亿元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使亿种粮农民直接受益。这是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对减轻因柴

我国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及发展思路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715605978.html, 我国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及发展思路 作者:卢锐 来源:《农家科技下旬刊》2017年第03期 摘要: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口众多,农业发展关系到基本民生问题。设施农业是我国农 业发展的根本,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是农业发展的根本保障。本论文主要从我国设施农业发展现状、我国设施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我国设施农业发展趋势、我国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进行阐述我国设施农业发展,希望为研究我国设施农业发展的专家与学者提供理论参考依据。 关键词: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发展思路 一、我国设施农业发展现状 1.我国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和探索,设施农业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得到推广,已经普及到农村地区,农民发展设施农业积极性很高。随着我国农业技术的快速发展,设施农业技术逐渐成熟,适合不同地区、不同自然条件的设施技术不断改进,再加上政策的扶持和技术指导,我国设施农业面积迅速扩大,已成为全球设施农业生产大国,面积和产量都位于世界前列。 2.我国设施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我国对设施农业的监管力度也随着加强,逐步采用现代化、系统化的管理手段,提高设施农业管理水平,确保设施农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生产情况,我国进一步强化设施农业生产全程管理,结合市场规律,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管理,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成功的管理模式,提高我国设施农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地避免盲目性发展,提高我国设施农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我国设施农业研发创新能力提高 市场化需求为设施农业研发提供动力,推动相关技术创新不断加快。不仅试验研究出比较适合我国气候条件与国情的园艺设施,而且在保护地栽培、节水灌溉、机械化育苗以及蔬菜、花卉、无土栽培等方面也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有些研究成果已逐步在生产中得到应用与推广。 二、我国设施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1.改善设施农业技术装备条件,是提高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

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实施意见

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支持发展设施农业,推进 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和《关于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土资房字〔2015〕23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设施农用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项目 用地应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用地选址要依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 布局符合城乡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不得侵占基本农田,不得破坏耕地。用地选址不得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旅游度假区、海 岸线保护带、文物保护区等禁止区域。 (三)用地规模符合设施农用地政策规定标准,项目布局科学合理,体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四)遇国家重点工程、城市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公共建筑等 建设需要征收设施农用地时,项目单位须无条件服从。 二、规范使用 (一)签订协议。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有关土地使 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通过镇政府(街道办 事处)、村(社区)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 于10天;公告期满无异议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应签订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以下 内容: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设施类型和用途;4.数量、地类 和规模;5.经营年限;6.土地复垦要求、完成时限及履约保证措施;7.土地交还时间;8.土地违法责任等。

2016农业补贴政策大全

2016年农业补贴政策大全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 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 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 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 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 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补助8亿,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 19、追溯体系建设政策

设施农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设施农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设施农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主要以玻璃温室、塑料棚 温室、塑料日光温室、活动屋面温室形式为主。我国温室未来的发展呈现出现代化、精准化、多元化、都市型的特点。 玻璃温室是以透明玻璃为覆盖材料的温室,透光率一般为60%-70%。这类温室的骨架为镀锌钢管,门窗框架、屋脊为铝合金轻型钢材。玻璃温室在设施栽培中,是使用寿命最长的一种结构类型,但从引进温室使用情况来看,由于在我国气候适应性较差,成本较高,安装维护不方便,大部分经营亏损,经济效益差。在我国通常只有在晚秋和冬春季节用来栽培花卉、蔬菜育苗及农业科研上的作物种植和观赏示范,因此,玻璃温室在我国发展得很慢。玻璃温室包括单坡面玻璃温室、双坡面玻璃温室。塑料大棚又称塑料棚温室,是我国南方地区主要的园艺设施类型。塑料大棚是以塑料薄膜为覆盖材料,以竹、木、水泥与钢筋混合柱(近年来又发展了镀锌钢管支架和金属线材焊接支架)为骨架材料的不加温单跨拱屋面温室。塑料大棚的主要作用是冬季保温、夏季遮阳,用于冬季茄果类、瓜类等喜温性蔬菜育苗和蔬菜的秋延后、春早熟栽培。由于塑料大棚光照强度较弱,空气相对湿度过高,目前为一种季节性栽培设施而被利用。 塑料日光温室是我国北方地区传统的温室,近年来发展迅速。与 玻璃温室相比,其重量轻、骨架材料用量少、造价低、结构件遮光率小、使用寿命长、生产效益好、环境调控能力基本上可达到玻璃温室的同等水平,所以,在全世界范围内用户接受能力远远高出玻璃温室,几乎成

了现代温室发展的主流。但是由于塑料薄膜透光性低于玻璃,这种温室存在春冬季采光不足,室内空气污染,夏季后墙挡风,温度过高的缺点,与现代化温室相比,环境调控能力和土地生产力水平都比较低。 活动屋面温室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一种栽培设施,在气候温和、无雪的地区使用较多。这种温室屋面采用高强度塑料薄膜或遮阳网,配自动控制拉幕系统,能根据室外条件的变化适时启动拉幕系统,以达到充分利用自然能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活动屋面温室包括单层活动屋面遮荫棚、单层活动屋面温室和两者兼顾的双层活动屋面温室。 我国设施农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目前世界塑料大棚和温室面积约36.576万公顷,而我国面积最大,我国塑料大棚和温室的建设面积已经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40多公顷发展到现在近15.67万公顷,占世界42.8%。设施农业同普通农业相比,产业化程度高,效益好,接

陕西省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省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精神,规范全省设施农用地管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设施农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的相关规定,对设施农用地具体分类如下: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厂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须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须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须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三)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须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二、设施农用地的总体管理要求 (一)农地农用。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设施农用地使用应立足于促进现代农业设施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产业效益,严禁在设施农用地范围内进行与农业生产用途无关的建设。 (二)符合规划。设施农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 (三)符合用地规模要求。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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