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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允许偏差表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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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

一.监理准备

1.熟悉有关图纸、技术资料、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2.检查承包单位在混凝土浇灌前的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1》检查水泥、沙石料、拟用的掺合剂、外加剂的准备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2》是否已通过试验取得混凝土的配合比,有抗冻、抗渗等特殊要求者是否已得到满足。

3》了解施工组织设计、混凝土浇灌顺序、养护的准备措施。

4》了解搅拌设备、运输或泵送设备、震捣设备的配置及道路、脚手架的准备情况。

5》模板内杂物应清除、缝隙孔洞应堵严,模板应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6》检查钢筋、预埋件、预留洞是否符合要求。

3.据以上检查情况,签署混凝土浇灌令。

表4.2.6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说明:4.2.6 对预埋件的外露长度,只允许有正偏差,不允许有负偏差;对预留洞内部尺寸,只允许在,

不允许小。在允许偏差表中,不允许的偏差都以“0”来表示。

表 4.2.7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4.2.8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

表4.2.8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l为构件长度(mm)。

说明:4.2.7~4.2.8 规定了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安装尺寸的检查数量、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还应指出,按本规范第3.0.7条的规定,对一般项目,在不超过20%的不合格检查点中不得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过大尺寸偏差。对有特殊要求的结构中的某些项目,当有专门标准规定或设计要求时,尚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由于模板对保证构件质量非常重要,且不合格模板容易返修成合格品,故允许模板进行修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单位应根据构件质量检验得到的模板质量反馈信息,对边疆周转使用的模板定期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表4.3.1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说明:4.3.1 由于过早拆模、混凝土强度不足而造成混凝土结构构件沉降变形、缺棱掉角、开裂、甚至塌陷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保证结构的安全和作用功能,提出了拆模时混凝土强度的要求。该强度通常反映为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的强度。考虑到悬臂构件更容易因混凝土强度不足而引发事故,对其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从严要求。

表5.3.4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说明:5.3.4 本条提出了钢筋加工形状、尺寸偏差的要求。其中,箍筋内净尺寸是新增项目,对保证受力钢筋和箍筋本身的受力性能都较为重要。

表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大值;

3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说明:5.5.2 本条规定了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梁、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位置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和抗裂性能等有重要影响。由于上部纵向受力钢筋移位而引发的事故通常较为严重,应加以避免。本条通过保护层厚度偏差的要求,对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差的合格点率要求规定为90%及以上。对其他部位,表中所列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合格点率要求仍为80%及以上。

6.3.7预应力筋束形控制点的竖向位置偏差应符合表6.3.7的规定。

表:6.3.7 束形控制点的竖向位置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各类型构件中预应力筋总数的5%,且对各类型构件均不少于5束,每束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注:束形控制点的竖向位置偏差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的尺寸偏差。

说明:6.3.7 预应力筋束形直接影响建立预应力的效果,并影响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和抗裂性能,故对束形控制点的竖向位置允许偏差提出了较高要求。本条按截面高度设定束形控制点的竖向位置允许偏差以便于实际控制。

表6.4.5 张拉端预应力筋的内缩量限值

说明:6.4.5 实际工程中,由于锚具种类、张拉锚固工艺及放张速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内缩量可能有较大波动,导致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出现较大偏差。因此,应控制锚固阶段张拉端预应力筋的内缩量。当设计对张拉端预应力筋的内缩量有具体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6.4.6 先张法预应力筋张拉后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5mm,且不得大于构件截机短边边长的4%。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3%,且不少于3束。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说明:6.4.6 对先张法构件,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减小张拉后预应力筋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本条对最大偏移值作出了规定。

表:7.1.2 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注:对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的混凝土试件,其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

说明:7.1.2 混凝土试件强度的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应根据骨料的最大粒径确定。当采用非标准尺寸的试件时,其抗压强度应乘以相应的尺寸换算系数。

表7.4.3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注:1 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 当遇雨天式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复称。

说明:7.4.3 本条提出了对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的要求。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以保持计量准确。生产过程中应定期测定骨料的含水率,当遇雨天施工或其他原因致使含水率发生显著变化时,应增加测定次数,以便及时调整用水量和骨料用量,使其符合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表8.1.1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说明:8.1.1 对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的验收,采用检查缺陷,并对缺陷的性质和数量加以限制的方法进行。本条给出了确定现浇结构外观质量严重缺陷、一般缺陷的一般原则。各种缺陷的数量限制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当外观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超过本条规定的一般缺陷时,可按严重缺陷处理。在具体实施中,外观质量缺陷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等的影响程度,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确定。对于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考虑到其装饰效果属于主要使用功能,故将其表面外形缺陷、外表缺陷确定为严重缺陷。

表8.3.2-1 现浇结构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表8.3.2-2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说明:8.3.2 本条给出了现浇结构和设备基础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在实际应用时,尺寸偏差除应符合本条规定外,还应满足设计或设备安装提出的要求。尺寸偏差的检验方法可采用表8.3.2-1和表8.3.2-2中的方法,也可采用其他方法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表9.2.5 预制构件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1 l为构件长度(mm)。

2 检查中心线、螺栓和孔道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3 对开头复杂或特殊要求的构件,其尺寸偏差应符合标准图基设计的要求。

表9.3.2 构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

注:热轧钢筋系指HPB235级、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

说明:9.3.2 本条为预制构件承载力检验的要求。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对混凝土结构用钢筋的选择,考虑到配置钢丝、钢绞线及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构件具有较好的延性,故对此类构件受力主筋处的最大裂缝宽度达到1.5mm或挠度达到跨度的1/50是的承载和检验系数允许值调整为1.35。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对混凝土材料分项系数的调整,混凝土强度设计值降低,因此与混凝土破坏相关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

值均增加了0.05。

在加载试验过程中,应取首先达到的标志所对应的检验系数允许值进行检验。

γo _______ 结构重要性系数,按设计要求确定,当无专门要求时取1.0;

[γu] _________构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按表9.3.2取用。

表9.3.5 构件检验的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mm)

说明:9.3.5 本条为预制构件裂缝宽度检验的要求。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将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最大裂缝席度限值规定为:0.2、0.3和0.4mm。在构件检验时,考虑标准荷载与准永久荷载的关系,换算为最大裂缝宽度的检验允许值。

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10.2.1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设计变更文件;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3 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4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5 混凝土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

6 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的合格证和安装验收记录;

7 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8 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浆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11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12 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3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说明:10.2.1 本条列出了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的主要文件和记录,反映了从基本的检验批开始,贯彻于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结果,落实了过程控制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证据。

10.2.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 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

3 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4 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10.2.3 当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

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期,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说明:10.2.3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给出了当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方法。这些不同的验收处理方式是为了适应我国目前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在保证结构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条件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资源学浪费

表B.0.1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砖砌体

表3.0.2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说明:3.0.2 基础砌筑放线是确定建筑平面的基础工作,砌筑基础前校核放线尺寸、控制放线精度,在建筑施工中具有重要意义。

表3.0.8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

注:1、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10m范围内的情况。如10m<H,15m<H时,表中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分别乘以0.9、0.8的系数;如H>20m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自由高度。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列限值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说明:3.0.8表3.0.8的数值系根据1956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第二篇中表一规定推算而得。验算时,为偏安全计,略去了墙或柱底部砂浆与楼板(或下部墙体)间的粘结作用,只考虑墙体的自重和风荷载,进行倾覆验算。经验算,原表一的安全系数在1.1到1.5之间。

为了比较切合实际和方便查对,将原表一中的风压值改淡0.3、0.4、0.6N/m2三种,并列出风的相应级数。

施工处标高可按下式计算:

H=H0+H/2

式中H—施工处的标高(m);

H0--起始计算自由高度处的标高(m);

h—表3.0.8内相应的允许自由高度值(m);

对于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的墙或柱,其砌筑高度在未达到圈梁位置时,h应从地面(或楼面)算起;超过圈梁时,h则可从最近的一道圈梁处算起,但此时圈梁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5N/mm2以上。

3.0.9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说明:3.0.9 预制梁、板与砌体顶面接触不紧密不仅对梁、板、砌体受力不利,而且还对房顶抹灰和地面施工带来不利影响。目前施工中,搁置预制梁、板时,往往忽略了在砌体顶面找平和座浆,致使梁、板与砌体受力不均匀;安装的预制板不平整和不平稳,而出现板缝处的裂纹,加大找平层的厚度。对此,必须加以纠正。

3.0.10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表3.0.10的规定。

表3.0.10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说明:3.0.10 由于砌体的施工存在较大量的人工操作过程,所以,砌体结构的质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因素。施工过程对砌体结构质量的影响直接表现在砌体的强度上。在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中,材料的强度设计值系由材料标准值除以材料性能分项系数确定,而材料性能分项系数与材料质量和施工水平相关。在国际标准中,施工水平按质量监督人员、砂浆强度试验及搅拌、砌体工人技术熟练程度等情况分为三级,材料性能分项系数也相应取为不同的三个数值。

为逐步和国际标准接轨,参照国际标准的有关规定及其控制实质,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在《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中,已将本条的内容纳入规范中。

去年完成修订工作并即发布实施的《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对砌体强度设计值的规定中,也考虑了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而取不同的数值。这样,砌体结构的设计规范与施工规范将协调一致,配套使用。

关于砂浆和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可分为“优良”、“一般”和“差”三个等级,强度离散性分别对应为“离散性小”、“离散性较小”和“离散性大”,其划分情况参见下表。

砌筑砂浆质量水平

混凝土质量水平

3.0.11 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3.0.12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说明:3.0.12 在楼面上砌筑施工时,常发现以下几种超载现象:一是集中卸料造成超载;二是抢进度或遇停电时,提前集中备料造成超载;三是采用井架或门架上料时,吊篮停置位置偏高,接料平台倾斜有坎,运料车出吊篮后对进料口房间楼面产生较大的冲击荷载。这些超载现象常使楼板底产生裂缝,严重者会导致安全事故。因此,为防止上述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做了本条规定。

3.0.13 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说明:3.0.13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3.0.14 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4砌筑砂浆

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0.8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4.0.10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小于2min;

2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3 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说明:4.0.10 为了降低劳动强度和克服人工拌制砂浆不易搅拌均匀的缺点,规定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同时,为使物料充分拌合,保证砂浆拌合质量,对不同砂浆品种分别规定了搅拌时间的要求。

4.0.11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表5.2.5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抽检数量: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4处,每层20m查一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不少于5根。

说明:5.2.5砖砌体的轴线位置偏移和垂直度的影响结构受力性能和结构安全的关键检测项目,因此,将其

列入主控项目。允许偏差值和抽检数量仍沿用原施工验收规范及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表5.3.3 砖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说明:5.3.3本条所列砖砌体一般尺寸偏差,虽对结构的受力性能和结构安全性不会产生重要影响,但对整个建筑物的施工质量、经济性、简便性、建筑美观和确保有效使用面积产生影响,故施工中对其偏差也应予以控制。

表7.2.3 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抽检数量:外墙,按楼层(或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子不应少于5根。

说明:7.2.3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偏差将直接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因此把这两项允许偏差列入主控项目验收是必要的。

表7.3.1 石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说明:7.3.1根据多年的工程实践及调研结果,石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保留项在原规范的基础上作了文字上的适当变动。如检查项目“基础和砌体顶面标高”提法比原“基础和楼面标高”提法所含内容更广一些。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和尺检查”要求具体明确,便于工程质量验收。砌体厚度项目中的毛石基础、毛料石基础和粗料石基础增加了下限为“0”的控制,即不允许出现负偏差,这一规定将大大增加了基础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7.3.2石砌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2、毛石墙拉结石每0.7m2墙面不应少于1块。

检查数量:外墙,按楼层(或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

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7.3.2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砌体的整体性及砌体内部的拉结作用。

表8.2.4 构造柱尺寸允许偏差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说明:8.2.4构造柱位置及垂直度的允许偏差系根据《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范》JGJ/T13的规定而确定的,经多年工作实践,证明其尺寸允许偏差是适宜的。

8.2.5 对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芯柱混凝土应在装配式楼盖处贯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8.2.5芯柱与预制楼盖相交处,应使芯柱上下连续,否则芯柱的抗震作用将受到不利影响,但又必须保证楼板的支承长度。两者虽有矛盾,但从设计和施工两方面采取灵活的处置措施是可以满足上述规定的。

表9.3.1 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9.3.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

表9.3.2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说明9.3.2 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和轻骨混凝土小砌块砌体的干缩较大,为防止或控制砌体干缩裂缩的产生,做出“不应混砌”的规定。但对于因构造需要的墙底部、墙顶部、局部门、窗洞口处,可酌情采用其他块材补砌。

9.3.3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3的规定。

抽检数量:每步架子不少于3处,且每处不应少于3块。

说明:9.3.3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虽影响砌体的质量,但不涉及结构的重大安全,故将其检查列入一般项目验收。砂浆饱满度的具体规定是参照规范第4章、第5章的规定确定的。

9.3.4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说明:9.3.4 此条规定是为了保证填充墙砌体与相邻的承重结构(墙或柱)有可靠的连接。

9.3.5 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尺检查。

说明:9.3.5 错缝,即上、下皮块体错开摆放,此种砌法为搭砌,以增强砌体的整体性。

9.3.6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砌体灰缝应为

8-1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分别宜为15mm和20mm。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查方法:用尺量5皮空心砖或小砌块的高度和2m砌体长度折算。

说明:9.3.6加气混凝土砌块尺寸比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大,故对其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的规定稍大一些。灰缝过厚或过宽,不仅浪费砌筑砂浆,而且砌体灰缝的收缩也将加大,不利砌体裂缝的控制。

9.3.7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

紧。

抽检数量:每验收批抽10%填充墙片(每两柱间的填充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片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9.3.7填充墙砌完后,砌体还将产生一定变形,施工不当,不仅会影响砌体与梁或板底的紧密结合,

还会产生结合部位的水平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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