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3年我国国际警务合作范围数量质量得到明显提升-论文

2013年我国国际警务合作范围数量质量得到明显提升-论文

警务合作机制

交警建立区域警务合作机制 时间: 2011-09-11 11:13 来源:日照网 【中国网中国交通】讯:为实行联合勤务制度,共享资源,互补优势,实现对综合动 态、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有效整治,共同维护两地良好交通治安秩序,近日,日照交警莒县大队与临沂交警莒南大队联合召开道路交通管理区域警务合作座谈会,研究加强警务合作的工作措施,建立六项道路交通管理区域警务合作机制。 建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联动互补工作机制。按照检查服务站勤务工作的相关规定, 莒南汀水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为省级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 莒县夏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为 市级交通安全检查站。 为实现对过往车辆有效管控, 明确在勤务时间内, 两检查站分别检查 驶入本辖区至县城方向车辆, 对途经 7 座以上客运车辆、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逐车检查登记, 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遇有紧急警务、 突发事件等情况时, 对检查方向、 管控措施应有针 对性地进行调整部署,并及时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建立信息通讯联络畅通机制。提供双方相关职能部门联络方式,畅通信息联络渠道, 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络制度,保障信息交流、勤务部署、处突维稳、事故调查等工作中畅通联络、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协作联动。 建立路面巡逻管控联动机制。以国道 206 线、省道 225 线为重点,双方联动部署勤务 警力,实现主干道路重点路段 24 小时有效管控,联动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做好涉车 涉路案件先期处置、 查堵等工作。对勤务安排调整的,及时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应有针对性

予以调整,防止重点时段失控漏管。 建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协作机制。 对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快速联动、 设卡堵截。 并以减少办事环节、 提高破案效率为原则,积极协助开展调查走访、摸底排查、联合缉捕等 工作,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力度。 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协作机制。对辖区车辆肇事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加强调查协作, 严密源头管理和车辆管控, 积极帮助协调肇事车辆登记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配合开 展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善后工作。 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会商机制。加强沟通与协作,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区域会商会议, 针对区域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 研究加强区域协 作配合的工作措施。

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国际刑事警务合作研究_刘爱娇

2015年第1期NO.12015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Yunnan Police Officer Academy 总第108期Sum108 收稿日期:2015-01-01 作者简介:刘爱娇,女,云南警官学院科技处讲师,研究方向为刑事法律、刑事侦查。①邸瑛琪 :《有组织犯罪及其特征》,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国际刑事警务合作研究 刘爱娇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昆明650223) 内容摘要:电信诈骗犯罪具有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以个体或小群体为主体的零散型跨国流窜犯罪,在国家间逃匿和转移赃款日益盛行,利用国际互联网的技术传导型跨国犯罪等特点。侦查活动中的国际刑事警务合作涉及侦查破案的各个环节,同时电信诈骗犯罪还受到外交关系、法律制度和侦查能力等因素的影响。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国际刑事警务合作包括交换案件线索和犯罪情报、协助调查取证、引渡与遣返、追缴犯罪所得等。 关键词:电信诈骗;犯罪;国际刑事警务合作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057(2015)01-111-05 电信诈骗是犯罪分子通过编造虚假信息,把非法占有作为目标,运用移动、电信等网络设施设置骗局,实施非接触式、远程的诈骗方式,让受害人自愿给犯罪分子打钱或转账的犯罪行为。电信诈骗是新型的智能犯罪,它是现代网络通信和社会信息化的产物,它具有犯罪地从经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和境外发展的趋势;诈骗犯罪集团的管理具有正规化、团伙化;作案的方式隐藏得更深;诈骗手段升级很快等新变化。这些新特点为侦查取证、追逃追缴、国际刑事警务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极大挑战。国际刑事警务合作对电信诈骗跨国犯罪案件的侦查具有巨大的作用,提高侦查效率如何运用成为当前必须解决的问题。一、全球化时代电信诈骗跨国犯罪的突出表现 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跨国犯罪有了新的发展,已成为突出的全球性问题,电信诈骗犯罪就是其中之一。区别于其他刑事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的国际刑事警务合作是由于电信诈骗犯罪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一)电信诈骗跨国有组织犯罪对社会的严 重危害性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第一条规定 :“有组织犯罪集团”系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三人或多人所组成,为了实施一项或多项严重犯罪或根据本公约确立的犯罪以直接或间接获得金钱或其他物质利益而一致行动的有组织结构的集团。跨国有组织犯罪从历史发展来看它是国内有组织犯罪的延伸和发展。电信诈骗犯罪在初期阶段,由于空间较小的国际交往,交往频率也不够频繁,其成员只是在较小的国际空间,且与之共生的犯罪也少,犯罪手段也比较简单。进入全球一体化以来,电信诈骗跨国有组织犯罪的组织性越来越高,与之共生的犯罪越来越多,手法也越来越多样化,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 (二)组织性越来越高 组织性是有组织犯罪的本质特征①。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由于各国放宽了出入境管制与高速发展的国际交通、通信和信息技术,方便了各国之间的交往,电信诈骗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对成员的选择标准越来越容易控制,扩大了选择范围和组织规模,成员之间的角色分工越来越明 — 111—

国际经济合作实务论文

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如何应对国际工程承包的发展趋势和状况 摘要:随着国际投资的不断增加、投资主体结构的变化、承包商经营管理大型项目能力的不断提高,经营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发包的单项工程正在朝着大型化、复杂化的方向发展,而国际工程承包作为一个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重要方面,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实力情况,而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如何应对这些变化,如何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与企业实力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趋势工程承包问题现状风险对策 国际工程承包历来被认为是一项“风险事业”。因其工期一般较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况且国际形势总在时刻变化着,一个工程承包企业要想在世界市场上长期生存下去,必须要看清国际工程承包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趋势,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未雨绸缪,提高企业的实力,使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一、国际市场上工程承包的发展趋势 (1)承包的规模越来越大,国际工程承包产业分工体系深化。发展中国家承包商不断进入国际市场,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承包商及双边和多边金融机构都认为最低价中标的竞争模式难以产生预期的效果,正呼吁建立一个透明、高效的投标程序,确保只有那些证明自己有能力完成项目的承包商才能通过资格预审,而欧美日等国的大型承包商在技术专利、融资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在技术和资源密集型项目上已形成相对垄断。有些承包商已经开始想开发商的角色转变,这使得产业分工体系进一步深化。 (2)对于参与者的技术标准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高新技术、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广泛使用,科技含量已经成为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一个重要的也是主要的衡量标准。有专家预测,在未来几年国际服务贸易标准化将成为对工程承包商的服务标准的新要求。 (3)与可持续发展相对应的绿色工程越来越受到重视。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如何在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注重“以人为本”和保护环境,将绿色工程的原则融入项目的各个环节中,已经成为工程建设领域一个新的潮流。同时,全球最主要的业主和承包商都认为工程现场零事故是可以实现的,并在安全保护方面投入巨资,使得事故率大大下降。 (4)承包商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密切。国际承包商的角色和作用也发生了变化,是服务的提供者,同时也是项目的投资者和资本的运营者,尤其是在很多大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知识基础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知识基础 名词解释 1、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是国际社会进行广泛合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不同国家和地 区的警察(政)机构之间或与其他国际行为体之间,根据相关条约、国法规定或者按互惠原则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各方实际的或预期的执法需要而相互调整政策和行为的合作过程。 2、涉外刑事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涉外犯罪所拥有的起诉和惩罚的权力,亦指国家在国际 司法事务中所享有的控制和处置具有涉外因素刑事案件的权力,是管辖权的一种。 3、国际侦查协作:是指各国的警察机关在跨国犯罪和国际犯罪侦查领域,为获取犯罪证据、 抓获犯罪嫌疑人而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协同与配合。 4、境外追逃:是在我国境外地域即外国或我国港澳台地区追捕犯罪嫌疑人或逃犯的简称, 是指侦查机关针对在本法域犯罪后潜逃到境外的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在取得有关法域的同意并在其执法机关的积极配合下,寻找逃犯的逃跑路线、发现藏匿地点,将其缉拿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5、合作组织:是第一个由中国倡导成立的区域性国际组织。合作组织是奉行不结盟、不对 抗、不针对任何国家和组织的、开放性的多边合作组织,其核心就是“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种文明、谋求共同发展”。 6、红色通缉令:“红色通报”,其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 国引渡的在逃犯。各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可据此通报以及逮捕在逃犯。 7、维和行动:是指应当事方要求或经当事方同意,联合国根据安理会或大会决议,向冲突 地区派遣军事人员、警察及民事官员、技术人员,以恢复和维护和平,重新建设的一种行动。 简答题 1、简述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基本原则 维护国家主权原则。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危及各国国家安全的国际性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必须依靠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相互协作,通过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才能解决。开展各国警务执法合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主权利益。 互惠原则。也叫平等原则或平等互惠原则,是国际法上的一个重要基本原则。是国家主权独立与平等的反映。其是当代国际交往的一项重要原则,分为双方根据相互签订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互相给予对方同等的待遇和双方国家没有签订双边条约,但双方愿意本着互惠的精神,在某项具体合作事务中给与对方同等的对待两种表现形态。

国际警务执法的一次成功合作

国际警务执法的一次成功合作 专家:目前的联合武装执法只是临时、阶段性的 《中国青年报》 近日,公安部通报“湄公河惨案”重大进展:该案重大嫌疑主凶,“金三角”特大武装贩毒集团头目糯康,终于在中国与老挝警方的协力配合下落网,并被正式引渡到中国受审。 “糯康落网,是中老缅泰四国在安全合作领域的一项重要成果。”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马呈元教授,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系陆晶副教授,都在接受采访时予以高度评价。两位专家同时提示,目前的联合武装执法只是临时性、阶段性的。 “为了彻底给湄公河流域的中国人‘保平安’,还有必要建立一套长效、综合的多国联合执法机制。”陆晶说,“其中,设立某种‘特殊执法区’进行联合执法,是一条可以尝试的途径。” 一次非常成功的警务合作 “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湄公河惨案’是一起典型的跨国有组织犯罪。”陆晶向记者表示,“而抓获糯康行动,涉及中老缅泰四国,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国际警务执法合作。” 成功的背后,支撑它的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的共识。 “在全球化的今天,贩毒、非法移民、海盗、恐怖主义、武器走私、洗钱、国际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等跨国犯罪,正在愈演愈烈。”陆晶告诉记者,为此,各主权国都在谋求与别国的合作。中国也签署了联合国框架下的《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 在“湄公河惨案”上,陆晶指出,中老缅泰四国警务执法合作的法律依据同样充分。据介绍,老挝、缅甸、泰国等都属于东盟成员国。2004年,我国政府就与东盟成员国政府签署了《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还与泰国、老挝签署过双边引渡和司法协助条约。 惨案发生后,据媒体公开报道,湄公河流域的治安形势急剧恶化,河流航运量锐减90%。沿岸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正常经贸往来“严重受挫”。 于是去年10月底,中老缅泰四国召开联合会议,决定建立四国湄公河流域安全执法合作机制。会后,公安部成立了联合专案组。约半年时间,在由200人组成的专案组与老缅泰三国的通力合作下,糯康集团的二号人物伞康、三号人物依莱先后落网。近日,随着糯康落网,该武装贩毒集团遭遇摧毁性打击,集团内部先后已有30余人向老挝军方投降。 不排除糯康“死刑”可能 陆晶告诉记者,中国对糯康的审判“将完全依照中国的法律进行”,因此并不排除他被判处死刑的可能。 “糯康被依法移交之后,依照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接下来要对糯康进行进一步身份核查、讯问和取证工作,同时,我国的法律也会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应有权利。中国警方在完成证据收集之后,会将糯康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相信中国的司法机关会作出客观、公正的审判。”她说。 “而糯康的行为涉嫌抢劫、故意杀人及毒品犯罪,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这些罪名的最高刑都是死刑。”陆晶进一步指出,“因此,从理论上说,不排除对他适用死刑的可能。” 两位专家提示,在糯康被引渡给中国后,我国对本案便有了最高司法管辖权。“糯康的行为还涉嫌贩毒,对此,世界各国的惩处都是比较严厉的。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类似

国际经济合作理论总结

国际经济合作理论依据 一、生产要素理论 1.生产理论 生产者理论研究生产者(即厂商)的行为,而生产者的行为就是如何利用自己有限的资源去实现利润的最大。按照经济学的观点,生产就是对各种生产要素进行组合以制造产品的行为,在生产中要投入各种生产要素并生产出产晶,所以,生产也就是把投入变成产出的过程。 2.生产要素理论 生产要素(Factor)是生产的基本元素,即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资源。劳动、资本、土地都参加了生产过程,三者是一切时代生产的三个要素。马歇尔认为除了以上三个要素外,还有一个要素参加了生产过程,这就是企业家才能。到马歇尔为止,形成了经济学中比较成为定论的“四要素论”。现代经济学家根据经社 会发展的现实,又增加了技术要素、管理要素和经济信息要素。 3.生产要素的移动与配置 当所生产要素组合起来后,从质上看,它们表现为可以生产不同的产品;从量上看,它们意味着不同的劳动生产率,即等量要素投入的不等量产出,或不等量投入的等量产出。因此各种不同的生产要素本身的特殊性和它们不同组合所产生的特殊性,产生了产品的国际差异性和生产要素国际移动的必要性。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是改变原有的生产要素的配置而实现一种新的配置,在现代经济社会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这种新的配置是一种优化的配置 二、经济一体化理论 1.经济一体化的定义 经济一体化包括两层含义,从广义或者说从宏观层次上看,世界各国经济彼此开放,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一个开放的世界经济体系的.形成是世界经济一化,但这只是一种趋势。从具体的经济联系与交往方式来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

形成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目标,而目标则是运动过程的结果。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表现形式有: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经济同盟、共同市场等。 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作用 通过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使区域内生产要素实现最佳组合和优化配置,促进了区域内经济贸易的发展。 三、“两缺口模型”理论 “两缺口模型”分析来自于宏观经济学,说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国内存在着投资储蓄差,有投资不足,存在投资缺口;对外存在着进出口差,有外汇不足,存在外汇缺口。这时,国家可以考虑引进外资以弥补国内投资不足,待国内投资不足得到补充后,生产发展了,能够增加出口,从而又弥补了外汇的不足,最后使投资和外汇两个缺口都得到弥补。 四、国际经济合作规律 经济竞争、经济矛盾、经济协调、经济合作是国际经济合作的规律,简称为国际经济合作的“4C规律”。竞争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竞争会发生摩擦、冲突,甚至对立,这些都是经济矛盾的表现形式。有矛盾就需要协调与解决。协调包含着调控、调节、调解、协商等多重意义。协调是推动合理竞争、缓解矛盾冲突的良好机制,通过协调缓和矛盾就产生了合作。 国际投资理论 一、垄断优势理论 垄断优势理论(Monopolistic Advantage)的奠基人是美国经济学家海默(S.Hymer)。1960年,“垄断优势”最初由他在其博士论文《国内公司的国际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研究》中首先提出,以垄断优势来解释国际直接投资行为,

中国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全面建成

中国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全面建成5月9日,随着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公安厅负责人在协议上落笔签字,泛珠三角警务合作机制正式启动。 此前,中国已先后建立东北、环首都、西北、泛西南、苏浙皖沪、中部五省等六大区域警务合作机制。至此,覆盖整个中国的七大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全面建成。 陆续启动的各区域警务合作协议,包括情报资源互通共享、重大行动(事件)互援互助、跨区流窜犯罪互查共破、治安问题互研共管、优势警务资源互补共用多个方面,范围之广、警种之全、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区域警务合作已取得重大进展,在实战中显示了强大生命力。”公安部副部长黄明9日说,下一步,要鼓励创新理念、开阔思路,拓宽警务合作范围,鼓励省际、地区、部门、警种之间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协作关系,努力形成全警“大合作”格局。 在泛珠三角警务合作机制下,今年8月即将在深圳举办的“大运会”安保被作为当前强化警务合作的首要任务,努力实现“平安大运”。同时,将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加快建立居住证制度,探索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罚;针对跨区域犯罪突出问题,实行“一地立案、各地协作,联合行动、全面侦办”的模式。

今年4月至6月,广西、广东、福建3省区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为重点,联合开展区域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客运车辆通行秩序,从严查处客运交通异地违法行为,防止客运车辆重特大事故发生。 “现代警务的核心是信息警务,基础就是合作警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魏永忠认为,打破传统警察组织条块分割的封闭状态,突破人为界限,加强警种之间、地区之间的警务交流与协作,将释放最佳效能,将给当前科学解决许多公安管理难题带来新思路。 运转成熟后区域警务合作将是这样一幅“图景”:数百类整合后的公安业务信息无缝链接共享,各地实时发布的社会治安形势评估、案(事)件预警、情报指令,都可实现跨省信息查询、检索。一旦出现重大案件、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或执行重大警卫、安保任务,一条指令发出,就能实现各省公安机关援军从八方而来,上下一盘棋,联防联动,并肩战斗。 公安部的规划蓝图清晰可辨,七大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均以相应区域经济圈为基本框架。 早在2010年9月的“环首都七省区市区域警务合作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就曾表示,区域警务合作机制是服务国家区域发展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主动

国际经济合作课程论文设计

光明集团跨国并购案例分析及经验启示 ——以并购Synlait Milk为例 一、引言 跨国并购是企业迅速扩、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全球经历了五次跨国并购的浪潮。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及国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跨国并购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实施其国际化战略的主要手段。以强化市场地位、获得资源、提高效率、寻求战略性资产等为目的的跨国并购已成为全球竞争最激烈化的高度体现,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把并购方式作为进入全球其他市场、扩大竞争优势的一种主要战略。 由于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我国在跨国并购方面起步相对较晚,20世纪80年代,中国企业才逐渐开始海外并购。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掀起了海外并购的巨大浪潮,其并购的规模和数额均创下了历史新高。然而,不可否认,中国并购在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成功经验的指导,在并购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结果导致失败的案例层出不穷。2009年中国企业跨境收购的失败率为全球最高,高达12%,相比之下,美国和英国海外收购的失败率仅为2%和1%。 例如,“光明”作为新中国第一民族食品品牌,在7次海外并购中,有3次成功。其中,光明集团成功并购Synlait Milk,是中国乳制品企业首次实现海外并购,标志着中国乳业向高端市场发展迈出了第一步,这对其他中国企业跨国并购非常具有借鉴意义。因此,本文将对光明集团并购Synlait Milk成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总结经验教训,对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提出有价值的建议,以提高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成功率。 二、跨国并购的概述 跨国并购(Cross-border Mergers & Acquisitions)的概念是由企业并购概念引申扩展而来的。但是,跨国并购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及其在国际间的经济活动,因而它的涵及其经济发展的影响也与一般的企业并购完全不同。从经济发展的企业进程上看,跨国并购又是在企业国并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企业并购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跨国延伸。[1]跨国并购的基本含义是: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形式和支付手段,把另

【2018-2019】警务协作方案-word范文 (1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警务协作方案 篇一:警务合作教材 警务实践中,常需跨警种、跨部门、跨区域甚至跨国界合作打击和预防犯罪、 处置紧急警务、交流警务信息等,警务合作由此而生。现代警务合作以其主体 多元、合作灵活、信息共享、高效联动和资源整合的特征发挥着重大的现实功能。这种警务合作实践的履行主体、活动方式与要求等有别于其他单一的警种、部门、地区或国家的警务活动,因而对其活动规律有必要加以理论概括。本章 将阐述警务合作的涵义和意义、发展的基本趋势与合作原则,分别总结国内 与国际警务合作的涵义和种类、合作模式或机制、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并介 绍国际刑警组织的概况。 第一节警务合作概述 一、警务合作的涵义和意义 (一)警务合作的涵义 警务合作,主要是中国公安机关内外的不同警种、部门之间,跨行政区域的各 级公安机关之间,以至国际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警察部门之间在各种重大警务 活动中沟通和交流信息以及协同行动的一种横向联合方式。总体上,分为国内 警务合作与国际警务合作。 (二)警务合作的意义 警务合作在中国,是20世纪80年代后逐步形成的警务活动模式。随着经济全 球化态势的日趋明显,犯罪活动具有跨地域、流动化和国际化特点,跨地区、 跨警种和跨国家的警务活动渐增。构筑和谐的警务合作机制,对节约警务成本,提高警务效率,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的政治和社会责任至关重要。 1.更有效地整合警力资源。 通过警务合作,可一定程度地打破警种、部门、区域间的限制,最大限度地充 分利用警用资源。一是可以整合大规模用警行动资源。如,集中各警种的警械 装备、通讯设备、运输车辆和给养保障;选定处理大型治安灾害事件的疏散和 救助场所等。二是可以提供强大的综合查询信息保障。如,启动社会联动保障 单位数据库;综合利用巡警的实时无线查询系统,刑侦部门的在逃人员信息库、

加强和完善我国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的探讨

加强和完善我国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2-08-31T09:40:52.967Z 来源:《时代报告》2012年第6期作者:孔晓溪[导读] 我国一直把追捕境外逃犯,特别是追捕外逃贪官,作为对外司法合作的重点。孔晓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中图分类号:D5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6-0137-01 摘要:国际警务合作是不同国家的警察机关在警察事务领域为完成特定的警务相互提供支持、援助、协助、配合的一种执法活动。我国目前开展的国际警务合作还具有相当的发展空间,加强和完善我国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可以从加强国际条约的缔结、完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加强与世界各国警察机关的合作、强化我国的警务联络官制度、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警察素质这几个方面入手。关键词:国际警务合作;国际侦查协作;跨国犯罪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拓展和深入,国与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成为国际关系的常态和基调,但是,一些跨国的、全球性的问题也相继出现。有组织犯罪、恐怖犯罪、洗钱犯罪、毒品犯罪、武器走私、贩运人口、计算机犯罪等等都呈现出跨国化、全球化的新特点。这些新型犯罪活动在全球化肥沃的土壤中汲取了巨大的能量,不仅在空间上向全球各个角落蔓延扩散,而且犯罪组织日益发达健全,犯罪手段日益巧妙高超,破坏力成倍增长,危害全球政治稳定,扰乱国际经济秩序,影响各国人民的幸福生活,成为国际社会的公害。 一、国际警务合作的概念 国际警务合作是跨越国界的警察事务交流,是指不同国家的警察机关根据法律和国际公约相互提供援助,以惩治跨国犯罪、维护国际秩序的执法行为[1]。狭义的国际警务合作仅指各国间围绕案件侦查进行的合作,包括通讯联络、交流犯罪情报、协查办案、联合侦查、通缉和拘捕入境的逃犯、调查取证、传递法律文书以及处理公民的紧急求助等,主要是在案件侦查的阶段进行合作。广义的国际警务合作则包括各国警察部门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全部内容,如委托他国警察机关办理诸如境外调查、司法文书送达、证人出庭作证等跨国事务。 二、我国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的具体措施 我国所采取的国际警务合作措施以法律基础统一为前提,突破了传统的他国“代为”行使跨国犯罪侦查权,转变为直接入境开展侦查工作,由委托办案变为共同办案,由间接协助发展为直接协助,大大提高了我国境外办案效力。 1.缔结国际条约,构建我国警务合作法律体系。 缔结国际条约是国际警务合作的重要方式之一。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先后与 50 多个国家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还通过完善国内立法、签署国际公约,构建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打击跨国犯罪的法律网络体系。2005 年及 2006 年,我国立法机关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为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提供法律依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国际警务合作的重要渠道,是国与国之间在刑事事务方面协商互助,代为实施司法行为的一种活动,是国际司法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国际化的反映,也是国家间联合采取司法行动惩处跨国犯罪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司法权在域外的延伸。 2.通过警务合作,实施跨境追缉。 跨境追缉是指在有关国家警察机关的协助下对潜逃到国外的犯罪分子继续越境追捕的一项侦查措施。我国一直把追捕境外逃犯,特别是追捕外逃贪官,作为对外司法合作的重点。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可以要求缔约国予以配合,而对方有义务积极合作进行跨境追缉,这对预防贪官外逃、减少财产流失有很重要的意义。跨境追缉是将潜逃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最有力、最直接的手段。“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只要抓住有利战机,充分、灵活运用国际条约所提供的有利条件,就可以挽回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通过跨境追缉的成功案例还可以有效震慑企图外逃的跨国犯罪分子,彻底打消其逍遥法外的幻想,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3.联合侦查,境外调查取证。 联合侦查是各国警察机关联合开展调查取证、逮捕罪犯的国际合作形式[2]。但是,各国法律规定不同、与国际刑事证据的相关惯例存在冲突、证据的获取无法达到国际标准等问题阻碍着联合侦查的顺利进行。因此,我国法律开始融入了国际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首次认可“死刑犯不引渡”原则,这是中国在刑事司法合作领域上的重大突破[3]。今后中国应当积极参与国际立法活动,在参与谈判和制定国际条约、公约过程中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努力解决司法合作尤其是联合侦查制度中的难题。 4.追缴犯罪收益,做好善后工作。 国际警务合作范围内的追缴犯罪收益是有关国家警察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对犯罪分子在国际间转移的非法收入联合采取追查、冻结、扣留或没收的措施,对于侦破特定的犯罪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使犯罪分子丧失再次犯罪的资本,削弱犯罪组织的发展基础[4];它是一种在国际间获取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证据的技术合作方法,并可以为打击跨国犯罪提供资金来源。 三、完善我国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的几点设想 我国国际警务合作的充分实现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打击跨国犯罪的国际警务合作中,有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有合作过程中与之格格不入的种种障碍。为了更好的开展合作,有关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警务警务合作机制: 1.加强国际条约的缔结。 缔结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是加强国际警务合作的重要路径之一。缔结条约可以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合作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以共同完成特定的警务工作。中国应积极参加或加入国际条约、地区性条约,逐渐增加对外缔结的警务合作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数量,尤其是加强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缔约工作。还要积极开展双边谈判,尽量确立联合侦查、诉讼转移、简易引渡等合作程度较高的国际手段,促成双边引渡条约或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签订。 2.加强与世界各国警察机关的合作。 国际刑警组织作为国际执法机构的联系桥梁,在当今国际警务合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应充分利用国际刑警组织提供的一切便利条件加强与世界各国警察机关的合作。国际警务和司法合作都是建立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之上的,互通情报往往是各国警界接触的开始和合作的起点。这里所说的情报合作除狭义的一般跨国犯罪线索、个案动态和重要案犯行踪等供侦查使用的信息资料进行交换、通报外,还包括犯罪与执法的国际性交流研讨会这样泛化概念的情报合作形式。我国可以从不断增强和提高反国际性犯罪情报资料的共享性入手,促进国际警务交流与合作的经常化。

国际经济合作论文2正文

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实现技术溢出效应 一、引言 通常,开放经济中一国技术水平的提高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依靠本国的研究与开发进行自主技术创新;二是吸收各种可能的国际技术溢出带来的技术进步。当今世界,发达国家高速的技术进步以及对高科技的占有是和大量的科研投入是密不可分的。而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技术与知识要素的稀缺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通过进口贸易引进先进国家的产品与技术,提高技术溢出的效果,是发展中国家缩小与发达国家技术差距的重要途径。研究发现,发展中国家得益于工业化国家R&D活动的情况,认为发展中国家可以从与发达国家的进口贸易中获得技术外溢的好处。1976~1998年南北贸易模式中的R&D外溢效应极大地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知识密集型产业的技术进步。技术溢出曾被认为是发达国家实现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原因,如今则成为了发展中国家实现“后发优势”的核心。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进口贸易的技术溢出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 二、通过国际贸易实现技术溢出的影响因素 (一)对外贸易开放度 通过进口国外先进的中间产品可以提高一国最终产品的技术含量。贸易伙伴国的R&D活动可以产生新的中间产品,当进口这些中间产品时,进口国企业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应的研发成果来提高自身的生产力。此外,国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国外同行的知识和技术窍门,逐步掌握了生产这些含有先进技术或研发成果的产品,最终使企业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这个“进口商品→学习、吸收先进技术→模仿→二次创新”的过程中,产生出了诸如“干中学”效应、“技术示范与交流”效应等现象,有力地巩固和促进了一国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性提高。国际发展经验表明,贸易开放度越高的国家,国外新技术就

国际警务合作的现状与趋势

国际警务合作的现状与趋势 [摘要]在当前形势下,外事局主动适应形势变化,不断调整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对外交往工作由传统的友好交流朝着务实有效的执法合作方向发展,努力实现国际执法为国内执法服务,为维护国家稳定服务。截至目前,在联合国191个成员中,我国已与146个国家和地区的内政警察部门建立了双边关系;在多边合作领域,我们共参与国际和区域组织、国际会议56个。我们继续向国外派驻警务联络官,共向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加拿大、法国、俄罗斯五个国家派驻九人,向美国增派两人。还向联合国五个维和任务区派遣九批60名维和民事警察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应联合国请求,我国向海地派遣了第一支由125人组成的维和警察防暴队,掀开了我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新篇章,在国内国外引起积极、强烈反响。派遣民事警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不仅体现了中国警察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宁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而且表明了中国政府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的决心和实力。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与国外执法部门的直接联系,将对外执法合作的触角延伸到国外,逐步构筑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网络根据外事局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结合外事局青年干部居多等实际,外事局紧紧抓住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一有利契机,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近年来新增加的维和工作和派驻警务联络官工作,以及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划归外事局,外事局的工作职能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公安对外交往工作跃上了新的台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各种跨国犯罪活动发挥了积极 作用。 [关键词]警察国际警务现状趋势 一.什么是国际警务合作。 国际警务合作的概念,是指“不同国家的警察机关之间,根据本国法律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在惩治国际性犯罪,维护国际社会秩序领域相互提供援助、协调配合的一种执法行为”。其基本特征:一是国际司法合作的主要组成部分;二是各国警察机构在执法领域的一种合作;三是以国际刑警组织为主渠道,协调不同国家之间打击刑事犯罪;四是灵活性与效益性;五是具有国内与国际双重法律性质的执法活动;六是建立在对等互惠基础上的一种协作关系。国际警务合作的范围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警务合作范围是指国际刑警组织框架内,主要围绕案件侦查进行的合作;广义的警务合作范围是指包括各国间开展的刑事司法协助的有关内容。国际警务合作能是国家之间加强交流,更好的对犯罪的控制和对罪犯的惩罚,有利于维护国际间的和平。 二.国际警务合作的意义。 1.国际警务合作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国家的安全 由于有些犯罪份子利用国家法律的有些漏洞而逃向国外,这使得国内有些民众对社会的安全感缺乏,不利于国家的稳定发展。而进行国际警务合作后,有些逃向国外的犯罪分子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有利于加强人民的安全感和对社会的认同感,所以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国家的安全。犯罪份子受到应有的惩罚是世界上每个爱好和平的人的共同的愿望,加强国际警务合作就能更好惩罚那些犯罪分子。使全世界的人都感到安全,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人类社会的稳定。

国际经济合作论文

国际经济合作论文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国际经济合作论文 题目:从国际直接投资看长江三角洲 学生姓名:于天铭 学生学号: 学院名称:国际商学院 专业名称:金融学 指导教师:赵惠娥 二零一六年五月 【摘要】: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显着,国际直接投资增长迅猛。总结历史、面对现实,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要不要引进外商直接投资(FDI)的问题,而是要引进怎样的FDI,引进的FDI其经济增长效应究竟如何的问题。二十一世纪以来,长江三角洲地区已经成为我国引进FDI最重要区域,本文主要研究长三角地区吸引外资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 【关键词】:直接投资(FDI),长江三角洲,跨国公司 一、国际直接投资的背景

从1979年起头的革新开放,标记着中华民族走向世界经济舞台。在这20多年的对外开放中,特别是“十五”时代,作为经济开放内容之一的我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问题,甚至引起了是否影响国从1979年起头的革新开放,标记着中华民族走向世界经济舞台。在这20多年的对外开放中,特别是“十五”时代,作为经济开放内容之一的我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问题,甚至引起了是否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争辩。面对当前世界各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如何遵守科学发展观的请求,进一步进步我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的质量和程度,就必须分析国际直接投资的国际环境,分析我国国际直接投资的结构和状态,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对策。 由于当前全球经济处于扩大期且仍将维持稳固增长,今后全球FDI的恢复性增长态势仍将持续。尽管从中期来看,可能会受首要工业国家经济增长减速、石油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全球可怕运动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而转弱,但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国际直接投资将成为世界经济长期的生动因素,在世界经济中施展首要作用。 我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是伴同着对外开放的发展而发展的,经过20多年的摸索和努力,特别是参加 WTO和建立科学发展观后,我国利用FDI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起头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十五”期间,我国累计利用亿美元,年均利用外资超过500亿美元,目前维持在600亿美元左右的规模,名列全球第三,并持续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二、我国利用 FDI浮现的特性

国际经济合作论文

国际直接投资 ——从国际直接投资看长江三角洲班级:09国贸(1)班姓名:韩颖学号:09533111 【摘要】: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显著,国际直接投资增长迅猛。总结历史、面对现实,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要不要引进外商直接投资(FDI)的问题,而是要引进怎样的FDI,引进的FDI其经济增长效应究竟如何的问题。二十一世纪以来,长江三角洲地区已经成为我国引进FDI 最重要区域,本文主要研究长三角地区吸引外资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 【关键词】:直接投资(FDI),长江三角洲,跨国公司 国际直接投资又称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是指一国的投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将取得或拥有国外企业的经营权、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国际直接投资的背景 从1979年起头的革新开放,标记着中华民族走向世界经济舞台。在这20 多年的对外开放中,特别是“十五”时代,作为经济开放内容之一的我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问题,甚至引起了是否影响国从1979年起头的革新开放,标记着中华民族走向世界经济舞台。在这20多年的对外开放中,特别是“十五”时代,作为经济开放内容之一的我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问题,甚至引起了是否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争辩。面对当前世界各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如何遵守科学发展观的请求,进一步进步我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的质量和程度,就必须分析国际直接投资的国际环境,分析我国国际直接投资的结构和状态,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对策。 由于当前全球经济处于扩大期且仍将维持稳固增长,今后全球FDI的恢复性增长态势仍将持续。尽管从中期来看,可能会受首要工业国家经济增长减速、石油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全球可怕运动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而转弱,但是,在全

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赴XX市公安局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工作简报 第 X 期 全省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 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X月X日 编者按: XX省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XXPRA,简称省公关协会)是经XX省民政厅正式批准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致力于公共关系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该会前身XX省公共关系协会成立于19XX年12月,1999年10月组织机构调整后,更名为“XX省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聘请XX、XX为名誉会长,现任会长XX。 省公关协会先后两次赴XX市公安局调研公共关系建设工作。在调研过程中,省公关协会充分肯定XX市公安局在新形势下善于运用公共关系创新公安工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闯出一条新路。8月7日,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XX在省公关协会送阅的《XX市公安局警察

公共关系建设调研报告》上批示:“感谢X会长和省公关协会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这个调研报告对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很有指导和借鉴意义,可印发全省。”现将省公关协会调研报告全文刊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公关走进XX公安 ——XX省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赴XX市公安局调研报告 大凡经济发展越快的地区,由于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要让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并不容易;再做到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更不容易! 然而,XX市公安局却做到“双满意”:从1999年以来10年间有8年,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位居全省第一;2008年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95.19%)、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93.2%),均居全省第一。同时,市局工作多项成绩位居全省前列:“三基”(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总评全省第一;市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全国15个“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先进地市公安局”之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工作综合考评优胜单位。 这多项“第一”是怎么得来的?盛夏时节,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国际国内公共关系协会会长XX,两次专程前

在公安警务协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公安警务协作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今天,我们很荣幸迎来了**省**、**三门峡两地公安交警的领导和朋友们,大家带着宝贵的经验,不辞辛劳来到我们运城,一起参加晋陕豫区公安交警警务协作会议,共同探讨三省交界公安交警警务协作有关事宜。在此,我谨代表运城市公安局党委,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运城、**、三门峡三市地界相通,城乡交融,唇齿相依,目前已形成了政治、经济、文化、治安、交通等领域一体化。其中,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明显的共通性和关联性,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体化态势更加明显。特别是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公安交警警务协作机制形成以来,三市公安交警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加强警务协作,通力配合作战,严厉打击遏制跨区域交通肇事违法犯罪,确保了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社会治安稳定,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当前,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正处于历史发展的最好时期,不但发展势头良好,而且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我们运城市委、市政府提出把运城市建设成为全省新型加工制造业基地和高效生态农业基地,建设成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率先崛起、文明和谐的工贸旅游中心城市。我们运城市

的这些宏伟蓝图要顺利实现,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做保障。我希望三地公安交警以这次会议为新的契机,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推动资源共享、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原则,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取长补短,加强相互配合,构建警务协作平台,形成区域信息共享、指挥联网、整治同步、打击联动的局面,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协同作战能力和警务工作效能,遏制跨区域违法犯罪,保持区域社会治安稳定,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协调发展,推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作为东道主,恳请大家利用会议之余,饱览河东名胜,尽享运城魅力,更多地了解运城,了解河东文化,从而对我们运城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谢谢大家!

简论我国警务执法合作的基础问题研究

简论我国警务执法合作的基础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国际执法合作近若干年来受到国际社会特别关注的一个议题,2003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48条对此专门作出规定。我国开展的国际执法合作活动主要是警务执法合作,通过各个地方公安机关建立的双边和多边警务合作模式为依托,由公安部统一协调部署。文章以我国警务合作的基础问题为研究对象,对警务合作涉及到的几个基本方面进行了汇总和介绍。 论文关键词司法协助执法合作国际警务执法合作 一、警务执法合作的界定:与传统司法协助的区别 警务执法合作与传统的司法协助两是个不同的领域,他们既有交叉又有一定的区别。尽管他们都以打击犯罪为宗旨,但是实践中,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在执行主体,目的对象,采取程序和法律依据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从合作主体上看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是广义的刑事司法机关。而执法合作的主体则比较宽泛,可以是任何拥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即便它们根据本国法律不享有刑事司法权。从合作的目的和对象来说,刑事司法协助一般是为了办理具体的刑事案件并且是在立案后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开展的;而执法合作一般则是为了预防、稽查或者侦破犯罪或行政违法行为而开展的。同时他们所采用的程序也是不同的,刑事司法协助的执行一般应当遵循被请求国刑事司法合作法规或者刑事诉讼法规确定的程序,执法合作的开展则可遵循比较宽泛的程序规则,仅以合法、有效、快捷为限。 这些差异性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所依据的法律渊源不同,但是在实践中,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往往相互联系并且相互交织,有时候很难将它们截然区分。 二、警务执法合作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公安执法环境国际化特征明显,近年来国际执法合作的需求急剧上升,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协查办案需求逐渐常态化。近年来,我国的公安机关在跨国(境)毒品犯罪、洗钱、电信诈骗、偷渡、网络犯罪等涉外案件中向外方请求司法协助的数量大幅增长,一些发达国家,譬如说美、英、法、澳大利亚、意大利等也需要我国的警务工作来配合调查取证等情况也日益增多。二是涉外安全风险管理压力趋重。我国入境的境外居民量逐年递增,一些境外敌对势力、宗教社团、非政府组织入境从事破坏、渗透等活动加剧,公安机关面临涉外管理身份核查难、背景审查难等困境。迫切需要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来进一步提高对境外人员的管理控制水平。三是海外利益执法保护任务要求迫切。我国在境外的工作人员以及华侨人数激增,对外资金流动已从进出口贸易、餐饮等传统领域发展到资源开发、工程承包、跨国并购等投资模式。伴随着人流、物流、资金流的大进大出,我国在外公民财产人身安全受侵害案件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护在外公民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