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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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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项目佣金管理制度

沈阳嘉诚融信房产经纪公司——本溪项目佣金管理制度:销售主管:(全案场销售业绩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二)

月销售业绩<100%全案场销售业绩的万分之一

月销售业绩≥100%<200%全案场销售业绩的万分之一点五

月销售业绩≥200%全案场销售业绩的万分之二

置业顾问:(个人销售业绩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

月销售业绩<100%个人销售业绩的千分之一

月销售业绩≥100%<200%个人销售业绩的千分之二

月销售业绩≥200%个人销售业绩的千分之三

注:月销售业绩以交首付款或全款为考核标准。

佣金提留:

1、佣金提成发放比例为:次月发放上月个人销售佣金提成的80%(按回款比例),公司暂留20%作为保证金,交房时发放10%,项目清盘时(去化率在90%以上时)10%。

保证金用于退房、客户索赔、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事项的经济保证。如:置业顾问无故离职,后续服务的20%佣金公司不予发放,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交房之前时,每项佣金扣除5%,在项目清盘前,扣除5%)。

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开盘当月销售冠军奖励人民币:元

月度销售冠军奖励人民币:元

季度销售冠军奖励人民币:元

年度销售冠军奖励人民币:元

惩罚制度:

完不成月销售任务情况下,最后一名置业顾问底薪扣除人民币300元。

完不成月销售任务情况下,达到连续3个月的最后一名置业顾问,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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