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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仰——法治社会的精神要素

法律信仰——法治社会的精神要素
法律信仰——法治社会的精神要素

摘要: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社会的精神要素。我国广大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法律信仰缺失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通过完善法的运行、推进法制宣传以及增强社会民众的权利意识等途径,加强我国民众法律信仰的培植。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制精神;法治建设

一、法律信仰的概念和基础

(一)法律信仰的概念和内涵

信仰是主体基于社会生活的经验和情感体验而产生的对社会生活的终极意义和目的的一种主观把握方式,由于对信仰对象的极度信任、依赖、尊敬,从而获得一种归属感和心灵的安宁与满足,并愿意为之献身。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法律和依法治理方式的一种理性的自觉把握,是主体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并体现在行动中对法律严格遵循和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是法治社会的精神蕴含和心理基础,是法治社会中的最高层次的理念问题。

(二)法律信仰的基础

1、正义性。法律的公平、正义正是人们承认法的至高无上,拥赖它的神圣以及遵从它的权威的源泉。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体系,将实现正义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和目的。它以其自身规范性分配和安排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使个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个人的应有义务得到履行,从而使其正义性得到充分发挥。

2、利益性。人们追求利益的前提源于人们的需要,当需要得到满足后就促使人们追求下一个利益。根据利益主体的不同我们可将利益分为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当个人利益服从群体利益时,我们发现法律发挥了它的规制作用。①法律被信仰与法律给人们带来的利益是正相关关系。

3、救济性。在竞争日益激烈,社会环境纷繁复杂的社会中,利益的互动及权利的摩擦是人为不可掌控的,因而冲突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矛盾冲突面前选择法律,从而使问题进入司法程序,也意味着冲突最终通过法律方式得到保障,从而大大降低了社会动荡的可能。显而易见,法律的救济作用使人们的合理、合法利益得到了保障。因而在法治化的社会中,法律必将被作为解决社会冲突的首要渠道。

二、中国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

(一)法的运行现状阻碍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1、立法缺乏严谨性

近年来立法机关脱离大的社会背景而仅从立法这一单方面考虑在不断加快立法速度,法律法规的出台一部接着一部,这就给法律难以被信仰种下了隐患。法律法规数量的猛增,使得社会民众无法对他们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就更谈不上对他们的运用,这就造成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抽象、空洞感,因而法律在人们心中失去了亲和力,立法缺少民主,缺乏完善、有效贯彻实施的听证程序,普遍民众没有资格参与立法,没有给予群众在立法中建言献策的机会,这就容易导致广大民众事不关己的思想,从而对立法产生冷漠的态度;立法机关权限不清,越权立法、重复立法时有发生,有些立法违背规律或立法技术存在问题,使法不能实行或难以实行。

2、司法缺乏正义的保障

司法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根本保障。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司法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缺陷,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腐败现象大量存在。民谣"大圆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原告被告全吃完还说法制不健全"反映了严重的司法腐败现象,同时司法过程监督不力,同样一个案子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院竟得出了不同的结果,审判结果成为"法律白条"、"一纸空文"。这带给社会民众将是对法律后果的失望和缺乏信心。

3、执法的混乱

执法的混乱严重影响了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任和遵从。有关执法方面我国尚未完全建立一套有效的制约机制,加之作为执法工作者自身缺乏法律信仰,在工作中只知其本职工作是执行法律,而理性思考后不知法为何物以及相当一部分执法工作者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因而于百姓的利益而不顾进而出现权力大于法、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存在这样法的运行状况,人们很难对法律产生信仰,也就不期盼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二)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落后不利于法律信仰的养成

法律信仰基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知悉,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加上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不够,我国的教育事业处于欠发达状态。与此同时法制教育机制的不完善一并构成了法律信仰的障碍。我国的法制教育起步晚,而且对法律知识的教育及法律信仰的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法制教育课程仅在大学期间开设,从接受教育的主体层次上来讲这造成了一种法制教育断层现象。同时,我国在对法律专业学生的大学教育中,大多着重对具体部门法律知识的传授,相对忽略了最根本的法的理念的教育,从而导致许多法学专业本科生学习四年后,仍不知"法"为何物。

我国法制宣传的普及面狭窄,很多地区、相当一部分人群仍不知"法"为何物,因而法制宣传并未达到真实的普及目的。法制宣传的力度不够而且普法教育不够深入,很少实际深入到基层,这就不能从根本上使广大民众了解、知悉法的内涵。

(三)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束缚

法律工具主义论者认为法律只是统治者手中用于对社会进行有效而强有力的控制工具。这种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暗示社会民众对法律的被迫服从。如此一来,相对于统治者而言的被统治者--社会民众认为法律只是统治阶级用于管制和约束被统治阶级时所用的一种手段,于是对法律产生畏惧心理。

三、培养我国民众的法律信仰

(一)提高立法质量

提高立法质量,是培养法律信仰的最基本要求。如果没有较高质量的立法,法的后续工作在一定意义上可称之为徒劳。立法机关要着眼于广大社会群众的价值取向及利益追求继而制订法律,尽可能使法律客体与民众主体的隔阂最小化。同时,完善立法制度,提高立法技术,因为拥有好的立法体制能为司法正常运作提供依据、保障司法质量而间接地有助于培植对法律的良好信仰。

(二)推进审判方式改革

审判方式是法向人们展现其公正的平台,没有良好的审判方式,法当然不能很好地将其内在魅力展现于民。推进审判方式改革除了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完善制约机制外还需要司法、执法工作者增强对法律的信仰,加强自身文化素质修养,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用其自身的约束力来保障审判的公平、公开与公正。

(三)实行正确的普法教育

法律信仰的培养不能脱离法律知识的教育,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应该是贯穿于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法制教育应是潜移默化的,实行不间断的教育模式,同时这种教育应采取取悦于民的方式进行。根据不同的年龄段,针对不同的文化程度,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使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在普法宣传教育中坚持一切触及群众日常利益的原则,采取权利为本位的普法教育,消除人们心中畏法、厌讼的情绪,使其接受法、亲近法,这样才能去信仰法。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法律应该受到至诚的信仰,只有被社会民众所信仰的法律才能将其内在的效力发挥的淋漓尽致。法治归根到底要求人们对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予以确认和肯定进而在忠实的基础上对法律产生一种归属感,并愿意为之现身的精神。法律的有效运行不能完全依靠国家强制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们对法律至诚的信仰。法律只有为

人们所信仰,只有为民众所敬畏,才具有法治的权威。

注释:

①赵震江著《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323页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出版。

[2]杨解君:《立法的膨胀》,在于《法学》1996年第2版

[3]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4]赵震江:《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5]刘旺洪:《法律信仰--中国语境及其意义》,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作者简介:颜超(1986

中国.2-),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2009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下午好。感谢市局提供这个平台,让我有机会在这里谈谈工作生活中的所思所感。最近,中央电视台刚刚播放了六集的专题片《法治中国》,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今天我也蹭蹭热度,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个有关“法治”的话题——“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之所以想到这个话题,是源于大学时期的同学之间的一次闲聊,聊天的内容是作为法学专业的一名大学生,当你遇到麻烦的时候,你首先求助什么,是求助法律,还是找熟人。答案令人沮丧,大家都认为会先找熟人。将近二十年过去了,现在的答案呢?这道看似简单的选择题其实很直观地反映了我们对法治的信仰程度,也正是这道选择题,让我感受到法治信仰其实离我们每个人都很近。 什么是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人们对于法律的一种尊崇、信服的态度,是自愿接受法律统治的一种依赖的姿态,是法律执行的社会心理基石。只有树立了法治信仰,人们才可能对法律忠诚,才会自觉地投入到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斗争中。 那么,我们要怎么做才算是信仰法治呢? 有人曾经总结,一个信仰法治的人大致有五个方面的表

现:一是不论在什么时间、地点或者场合,都能自觉遵守法律,没有被迫之心;二是不论别人是否遵守法律,自己都能坚持遵守法律,没有攀比之心;三是不论遵守法律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弊,都能坚持遵守法律,没有投机之心;四是当权利受到非法侵犯时,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没有怨悔之心;五是能够长期持续地信仰和遵守法律,没有放弃之心。如果一个人具有了上述五方面的表现,那么,不论他是否懂法,我们都得恭喜他,因为他已经成为信仰法治的“法治人”了。 在这里,我也想谈谈我对信仰法治的理解。 首先,信仰法治在于内化于心的规则意识。法治其实就是规则之治,信仰法治实际上就是对规则的信赖。只有当人们自发地承认和依赖规则,规则才能被遵守,讲规则、按规则办事才能成为现实,法治才有可能融入到每个人的社会活动,并成为一种信仰。关于规则意识有许多鲜活的例子,比如里约奥运会的女子接力赛,美国女子接力队因申诉成功被允许单独重赛,导致中国队被淘汰出局,其原因就在于美国代表团找到并利用了《田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有利于自己的条款。申诉结果出来后,中国队提出了抗议,列举了多条理由,咋一听都有道理,但遗憾的是没有援引任何规则支持自己的诉求。这一事件虽是个案,但恰恰反映了我们规则意识的欠缺,这种欠缺导致的结果是我们不知道依靠规则,

让法律成为中华民族的信仰

让法律成为信仰 现代社会常常把法律当成一种实用的工具,但法律更应该是根植于人们内心的信仰。 沉默交易与苏格拉底受审 在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地中海沿岸的贸易就已经异常活跃。来自古希腊的商人们坐上他们的小船,从地中海驶向非洲的北海岸。他们放下自己的货物,从海滨离开,然后消失。接着非洲部落会从森林中出来,带走货物,留下珠宝、黄金作为货物的交换。第二天,那些古希腊人会回到海岸,取走他们的报酬。

他们不能与对方见面,因为他们双方是敌对的,而且语言、文化不通。但是他们可以交易,因为他们之间相互信任,他们都相信对方会遵守共同的交易规则。 这种奇特的交易方式在历史上被称为“沉默交易”。这种互不见面,没有任何保障的交易为何能够进行?就是因为交易双方都明白,交易必须是公平、对等、不欺诈的,别人给你一些物品用于交易,你就应该按行情给别人报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如此。 同样在古希腊,有一个人的死亡格外悲壮动人,以至于我们今天提起来还感动不已,这个人就是苏格拉底。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法庭以渎神和腐化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他的朋友和弟子不满法庭的判决,策划他越狱逃走,结果苏格拉底不肯接受。因为在他看来,法律一旦裁决,便

立即生效,即使这项裁决本身是错误的,他也没有权利躲避法律的制裁。 他说:“假定我准备从这里逃走,雅典的法律就会来这样质问我:‘苏格拉底,你打算干什么?难道你以为你有特权反对你的国家和法律吗?你以为你可以尽力摧毁你的国家及其法律来作为报复吗?’” 苏格拉底的死,与其说是苏格拉底本人对死亡的漠视和对生命的淡然,倒不如说是对法律的忠诚和对法律的信仰所致,他是为这种信仰和忠诚殉难而死的。 让法律成为信仰 现代社会提到法律,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它的工具性: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因为它有用。它能排解纠纷,能保证社会安全,能惩恶扬善,如此等等。

让法律成为行为的准则

让法律成为行为的准则 尊敬的评委、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法律成为行为的准则》。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我问学生:如果有人欺负你们,你们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我接着问:为什么?有一个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大多数同学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大多数的爸爸妈妈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他们。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

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他们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数椐! 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

青年说法治演讲稿-关于法治的演讲稿

青年说法治演讲稿|关于法治的演讲稿 青年说法治演讲稿德国哲学家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思考越深就越令人敬畏,一个是头上的星空,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令。 我想说,有一样东西,它就源自我们心中的道德律令,也像头顶的星空一样永恒,那就是法律。在“以法为刀”的社会,法律只是一种工具; 在“以法为魂”的时代,法治则是一种信仰。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非刻在大理石上,也非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法治信仰,应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体验和心悦诚服的认同,应该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 法兴则国兴。“改革”和“法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双轮驱动”。中国要真正建成一个现代文明国家,必须尊规矩而崇律令,必须让法治成为每个公民的信仰。 如果法治是荡涤尘埃的春雨,那么信仰就是复苏万物的春风; 如果法治是海上船只的航道,那么信仰就是燃起希望的灯塔; 如果法治是百姓心中的“中国梦”,那么信仰就是逐梦的勇气。 静听历史深处,中国并不缺少法治的声音:从战国李悝《法经》的领先群伦,到宋代宋慈《洗冤集录》的开辟新荒; 从孟子“徙法不能以自行”的法治宣言,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的法治原则; 从商鞅的“徙木立信”到刘邦的“约法三章”; 从曹操的“割发代首”到包拯的“铁面无私”; 从《唐律》的集前世之大成,到《大明律》的启后世以资用……无奈的是,法治的声音总被集权的风暴吹散,法治的阳光总被专制的乌云遮掩。公平正义往往得不到实现,典章法律常常变成一纸空文。数千年来,民众更多的养成了对权力的畏惧和崇拜,却没有真正建立起对法治的信仰。近代乱世,生灵涂炭,国将不国,救亡图存尚且来不及,又何谈树立法治精神。 革命年代,共产党严明的纪律,解放军整肃的作风,俨然透露呼之欲出的法治信仰。新中国成立后,伴随共和国宪法的出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文明古国终于浴火重生、走上了现代法治建设的通衢大道。法治,正在成为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信仰! 让法治成为信仰,我们不能无视腐败对民众心态的伤害:我们不能无视行政暴力对公平正义的挑战:我们不能无视某些官员对法律信仰的亵渎:“我就是法!”的雷人话语直接挑战社会底线和常识; 我们不能容忍权大于法,钱重于法,情过于法,不能容忍一起起冤假错案的发生……让法治成为信仰,民主立法是基础。从环境保护法审议通过,以“让法律长出牙齿”的力度守护蓝天,到统筹修改多部法律、为改革先行先试提供依据,再到及时妥善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与尊严……砥砺前行的法治建设,为日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10.2我们与法律同行知识点总结及课时习题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十课第二课时我们与法律同行 知识点总结及习题 知识点总结: 1. 学会依法办事的原因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 2. 怎样学会依法办事? ⑴依法办事,就要遵守各种法律法规。①遇到问题需要解决,应当通过法治方式,表达自身合法的诉求和愿望。②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还要自觉维护他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⑵依法办事,就要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习惯,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树立法律信仰的必要性 ⑴当法律真正成为我们的信仰时,才会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⑵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在内心深处尊崇法律,运用法律思维、法律理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遵守和捍卫法律。 4.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依法办事,并不否定道德的重要性。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增强尊法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有利于促进法治生活方式的形成。 课时习题: 一、单选题 1.法律秩序是我们健康成长所需要的,而良好法律秩序的形成需要我们每个

人的努力。因此,我们应该( ) A.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熟练地掌握相关的法律条文就行了 B.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攀登科学高峰 C.依法办事,善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成为法律的坚定捍卫者 D.积极锻炼身体,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到底 2.依法办事,遵循法律而生活,就要做到( ) ①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②通过法治方式表达自身合法的诉求和愿望③自觉维护他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④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3.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生活阅历和经验很少,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行为的侵害,如被人勒索、敲诈、殴打、拐骗等。如果自己遇到类似的情况,应该( ) ①自认倒霉,忍声吞气,以免坏人报复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④不惜一切代价与坏人搏斗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4.下列行为中,体现出公民法治精神和法律至上信仰的是( ) ①吴利打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学校附近有一个黑网吧 ②“又该缴税了。”“嗯,我想想怎样少缴点税。” ③八年级女生宁宁坚决制止父亲在工地建设上以次充好、违规操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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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文化危机与当代大学生之责任 国危矣!中国人不知怎么了,经常忘记了自己是炎黄子孙,经常把五千年的悠久文化抛之脑后,去追逐那些西方所谓的“先进”。如今的中国人早已忘记了什么是做人的准则什么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国人早已抛弃我们自古以来所遵循的礼义廉耻,现在的年轻人目无尊长、崇洋媚外,他们除了黑发黄皮肤说汉语外再也没有能够表明自己是中国人的地方了。 当代中国已经被西方文化所腐蚀。其一中国人丧失了自己的根。自清末以来,中国的大门被洋人的坚船利炮打开之后,西方基督教以及西方的文化借着帝国主义的扩张而传播到中国,中国人不自觉的对自身的文化产生了怀疑。无论是洋务运动还是戊戌变法,都是在学习西方资本主义的文化。改革开放后,中国走上了发展经济的道路,中国文化早已被西化。谈论到中国人,我们大都是彬彬有礼的,但看看现在,各种不文明,各种违背道德的行为不断在我们的身边上演。我们哈韩哈日,我们过着情人节,什么玫瑰、蛋糕、烛光晚宴。七夕,还有多少人记得,还有多少痴男怨女在七夕一诉衷情? 现代中国是一个礼崩乐坏的中国,现在的社会上人人迷茫,人们为什么那么执着于工作、学习以及旅游?空虚,没错,就是这个答案。为何现代人热衷于微博微信,为何现代人热衷于各类肥皂剧以及娱乐活动?空虚,寂寞,冷。这不是在调侃,也不是在刷时髦。这是现代中国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古人为何有悠闲自在的生活?他们有信仰。有人说中国人是没有信仰的,但是我要说,中国人的信仰一直未曾中

断过。春秋战国时诸子百家,学术氛围浓厚,从而奠定了中国人骨子里的信仰。我们不敬鬼神,我们敬畏天地,我们没有教规教条,我们有因果循环,有仁义礼智信,我们没有人际关系学,我们有三纲五常,我们没有自由的政治追求,但我们有逍遥的生活态度。现代中国人早已经失去中国人所需要坚守的文化底线。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面对如此颓废混乱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应当做些什么?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我们有着五千年的优秀文化,我们要坚守我们的道德观念。遵守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然而面对拜金化的社会,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讲孝,我们的父母对我们而言是最大的恩人,他们给予了我们生命我们怎么能为了物质的利益抛弃父母,我们怎么能为了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金钱闹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世人都说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为了功名利禄,我们劳心、劳神、劳力。为了功名利禄,我们计划、忙碌、奔波。为了功名利禄,我们怀疑、欺诈、争斗。为了功名利禄,我们玩阴谋、耍诡计、溜须拍马。为了功名利禄,我们如履薄冰、患得患失。我们人生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们要加强自身的精神修养。当代中国物质发展已经达到世界第二,我们的精神建设却还在一百年前,我们该如何呢?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有理想,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中国文化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个中国人,我们要强国,我们要复兴中华民族文化,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每一天的言谈举止,从每一天生活细节做起。

浅谈法律信仰

浅谈法律信仰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自晚清沈家本修律,历经民国“六法”体系,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一甲子之际,在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体系完备的法律制度。但我们必须承认,在当代中国法律不仅没有被普遍认同,反而成为了社会公众的嘲弄的对象,甚至走向对立。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前的雕塑被拆除,源于公众对雕塑原意的曲解,或者说,在我们心中都有这个疑问,在当代中国法律有多大的作用? 一、什么是法律信仰 冯天策在所著的《信仰导论》一书中,为信仰的内涵做了如下解释:它是人类意识对客观世界及自身生命过程的反映,是人类精神宇宙存在全面沟通与融合的愿望与努力。它既包括由意识所形成的带有价值参数的有关宇宙、社会和自身存在的一系列观念和知识,以及由这些观念的偶像所构成的信仰对象,又包括人的信仰情感、信仰态度和信仰行为。具体到法律信仰,似乎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一种特殊的主观把握方式,是社会主体在对社会法的现象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油然而生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感情和意识等各种心理因素的有机的综合体,是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

况的上乘境界。 二、为什么培养法律信仰 1、从历史角度看,培养法律信仰具有应然性和重要性。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应该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不管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学家们,还是西方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家和启蒙思想家,都是致力于培养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重视“信仰”的权威。然而,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有何重要性呢?对此,笔者将结合历史作如下的阐述:第一,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思维敏捷的法学家把法律提到伦理性的高度加以赞扬,认为“法律是善和衡平的艺术”;同时,他们十分重视从社会文化伦理角度解读法的精神本质,将其看成是深藏在实定法之后的最高价值主体,从而确立法律的至高天上的地位,并有利地保护了当时城邦自由民从事商品经济的活动。不容置疑,法学家们对法律的崇高追求并达到适应当时经济状况的需要,很大程度激发了当时城邦人民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而这种信仰的产生,无疑促成了当时城邦社会法治精神的形成,加快了罗马城邦国家告别原始共同体的人治模式,进入依法而治的法治化的历史进程之中。 第二,在西方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到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所发起的许多运动中,以各种形式来(绝大多数是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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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1.1《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第2课时)教学设计 一、教材分析: 威”第一框题“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的第二课时内容。本课所依据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是“成长中的我”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等。“我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中: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增强宪法责任等。 本框题通过“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和“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内容的学习,引导学生理解我国宪法原则和精神。本课内容是对前面学习内容的深化,在了解宪法确认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础上,本课将进一步从宪法对国家权力的作用引导学生体认宪法价值,明确宪法地位,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落实本单元教育目的。本框题内容还为下一框题“如何坚持宪法至上”内容的学习奠定了基础。 二、学情分析 八年级的学生在七年级的时候学习了《走进法治天地》这一单元的内容,已经对法律、法治、宪法有了初步浅显的了解,对法律的信仰相比于小学得到了增强,具有一定的学习《维护宪法权威》这一课的基础。但是由于初中生更多的时候关注自己身边的小事,公民权利意识淡薄,对国家宪法少有关注,知之甚少,缺乏一定的敬畏感。在人权知识方面,学生在其生活经验的基础上能够感知到国家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关切,但对国家从宪法的角度上尊重和保障人权则了解甚少。因此,增强中学生的公民权利意识,提升宪法在中学生心中的权威,增强公民的人权意识,是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的要求也是中学生自身成长的需要。

三、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认识人权、珍惜自己的人权;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做法产生敬意。 2、能力目标: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为推动人权的实现而努力。 3、知识目标:明确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原则;知道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了解我国人权主体和内容具有广泛性特点;懂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知道我国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如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 四、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 2、教学难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措施。 五、教学策略与方法:自主学习法、小组合作学习法、案例分析法。 六、课时安排:1课时 七、课前准备:1、了解国家(海南省)开展扶贫工作意义和措施。2、了解聂树斌案件始末,要能陈述基本案情3、查找国家改善公民生存与发展状况的实例。4、了解互联网+政务服务带给我们生活的便利的例子。 八、教学过程 (一)导入 学生进行热点播报聚焦两会: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建议 内容:3月7日上午,全国两《政府报告》中提出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建议,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加了专项扣除,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子女的教育,大病医疗等老百姓急需关切的问题。

[整合]部编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导学案:第十课第2节 我们与法律同行(一)共3份

我们与法律同行 【学习目标】 1.了解依法办事的要求,了解和掌握如何树立法律信仰。 2.学会依法办事,养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习惯。能运用法治的方式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能发自内心的尊崇法律,增强法治意识,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学习重点:学会依法办事。 学习难点:树立法律信仰。 一、自主学习 1.学会依法办事 (1)依法办事,就要遵守。遇到问题需要解决,应当通 过,表达自身合法的和。在实现的过程中,还要自觉维护的合法权益。 (2)依法办事,就要养成的,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 2.树立法律信仰 (1)树立法律信仰,就是地法律、法律、法律和法律。当成为我们的真诚信仰时, 就会铭刻在我们心中。 (2)增强意识,依法办事,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青少年不仅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更应该成为和。 二、合作学习 1.我们应该如何依法办事? 2.树立法律信仰要求我们如何做? 三、复习巩固 1.法律秩序是我们健康成长所需要的,而良好法律秩序的形成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因此,我们应该( ) A.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熟练地掌握相关的法律条文就行了 B.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攀登科学高峰 C.依法办事,善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成为法律的坚

定捍卫者 D.积极锻炼身体,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到底 A. ①②③④ B. ②③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④ 2.别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应当() A.找人帮忙,私下解决 B.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C.打击报复,以牙还牙 D.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3.河流虽急,沿着河槽走;人虽众多,守着法律走。这句话提示我们( ) A.爱护河流,保护河流 B.遵守法律,依法做事 C.珍爱生命,学会坚强 D.远离闹市,品味生活 4.14岁的小科为了弄钱去上网,和网友小刚商量出了合伙偷走堂哥的出租车,以此向堂哥要钱的鬼点子。一天晚上,小科等3人在偷车时被堂哥发现,民警和30名的哥合力追击,将被盗车截住。目前,小科和网友小刚因涉嫌盗窃被刑拘。这告诉我们( ) ①在我们身边,有一些同龄人,因缺乏法律知识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②网吧是这些同龄人走上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③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④要做到知法懂法,努力提高自己的守法自觉性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5.法治的意义就在于依法办事。下列符合依法办事要求的是() A.有人欺负我,我就欺负他 B.拆迁“钉子户”无理取闹 C.为增加收入,尽量少缴税 D.在商场购物时,遵守秩序 6. “大头女孩”秋子,在上海求职中遭遇相貌歧视,随后她向上海相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劳动部门两次调解后,秋子获得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这说明( ) ①每个公民都具有独立和平等的人格和尊严,不允许受到任何歧视 ②法律必须保证所有的公民得到平等和有效的保护 ③平等的适用法律,就要反对特权 ④公民可以用法律武器反抗歧视,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需要被信仰

法律需要被信仰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这句引文就在法律学界广为流传。西方人对法律富有宗教性的看法,表面看来对我们中国人建设法制社会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中国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或国家宗教。但如果按照伯尔曼的观点:“法律最终以道德为基础,道德最后建立于宗教之上”,中国法也同样有着其信仰基础,那恰恰是指儒家的道德伦理教条。换言之,在中国,被神圣化的道德本身,兼有宗教的功能。今天,我们倡导全民投身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应该起着同样的重要作用。因此,了解西方基督宗教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基督宗教的律法观,对找回法律的神圣性、宗教性和建设法制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伯尔曼的这句话,在今天的中国已成为一句引用率相当高的箴言。也许我们会说这是西方人的观念,对于中国一个政教分离的社会,它又有什么启示呢?表面看来,在中国宗教对法律影响甚微,但实际上宗教与传统法律有着深层的纠葛。法律原初形态时与宗教不分,汉代提出则天立法,宗教成为历代政治话语中法律权威性和神圣性的合理来源,法律运行中神灵的影响也一直挥之不去,善恶报应的宗教信仰成为传统法律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中华民族是一个极为重视伦理道德的民族,儒家文化孕育了华夏儿女。因此,“信仰法律”对我们中国人也有同样的重要意义:若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建立法律至高无上

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溶入到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建设法治社会,仅仅靠人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教人“信仰法”,让人们把法律当成信条一样去崇拜、去遵守。法律与西方基督宗教的关系和基督宗教的律法观这一问题的探讨,也的确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反思,引发了许多感悟。让我们也拥有希伯来人的智慧,辨清法律的美好与神圣,维护法律的尊严,献身于法制建设的神圣使命之中。 中国现阶段仍处于一种法律半蒙昧的状态——我所谓的法律半 蒙昧状态,是指在任何一个国家法制体系建立完善初期通常所要经历的状况:即公民的法律意识有普遍性提高,开始懂得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整个法制体系的不透明和不系统,又致使大众对法律的认识仅停留于其工具性的一面,并对其具体操作和具体内容疑虑重重。我们并不排斥法律的高度职业化,但是一旦我们忽视了人们对于法律理念的追求,便很有可能导致人们对法律本质的误解,重蹈西方法律思想危机的覆辙。 法律信仰的实质就是要人们有一种观念,把这种信仰看作是一种法律精神的深层解读和对人生终极目标的关切,通过自身内心感受和外部生活的结合和联系,从而达到一种权利义务分配平衡、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公平正义得以彰显、社会秩序得以很好维护的境界。因此,若要实现这种伯尔曼式的法律信仰,就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前提:首先,人们思维和观念的转变,要对法律有一种全面综合性的认识;其次,通过法律的实施人们可以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即通过诉诸法律当事

新人教版七下道德与法治:走进法治天地测试卷

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5分) 1.法治是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治理,强调依法治国、法律至上,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服从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下列案例中能够体现法治这一要求的有( ) ①李某因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而被公安机关逮捕 ②李某在得知自己购买的是假冒伪劣产品后,依法获得了商家的相应赔偿 ③张某利用自己的零花钱购买了复习资料 ④某造纸厂因为排放污水严重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被环保部门处以巨额罚款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下面漫画表明( ) ①活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②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③我们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④在生活中,法律是调节我们行为的唯一规则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体现了( ) A.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B.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C.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D.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 4.下面漫画《全军覆灭》告诉我们,法治就是( ) ①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治理 ②强调依法治国、法律至上 ③坚持以德治国,德治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④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服从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5.有人说:“法律使人不敢犯罪,道德使人不愿犯罪。”这说明( ) ①道德比法律更加有效 ②法律比道德更加有效 ③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 ④德治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家长有保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些规定分别体现了法律的( ) A.保护作用和规范作用 B.规范作用和保护作用 C.保护作用和教育作用 D.规范作用和教育作用 7.村民李某长期不孝敬父母,年迈的父母无奈之下将儿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依

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我们与法律同行》教学设计

《我们与法律同行》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了解依法办事的要求,了解和掌握如何树立法律信仰。 2.能力目标: 学会依法办事,养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习惯。能运用法治的方式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能发自内心的尊崇法律,增强法治意识,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教学重点】 学会依法办事。 【教学难点】 树立法律信仰。 一、经典案例导入新课 【多媒体呈现案例】 《今日说法》栏目中,有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 教师点拨: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今天我们来学习第十课第二课时《我们与法律同行》,让我们学会依法办事,树立法律信仰。 二、探究新知 (一)学会依法办事 活动一:运用你的经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活动(教材P100) 问题:这些做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要求:学生自主观察四幅图片,独立思考图片后的问题,感受图片中的活动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教师小结:法律的保障功能的实现需要我们每个人对法律的尊崇和遵守。生活中,我们要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如果违背了法律,会有什么后果。法律保障人们的幸福生活,要学会依法办事。 活动二:探究与分享(教材P101) 问题:你认为小宇应该怎么做?为什么? 要求:学生自主阅读情景材料并认真思考后面的问题,在小组内交流分享,教师进行总结。 教师小结:遇到问题需要解决,应当通过法治方式,表达自身合法的诉求和愿望。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还要自觉维护他人和集体的利益。依法办事就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活动三:观察思考,交流分享 【多媒体呈现】呈现几则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图片,让学生观察和思考,理解依法办事的要求。 问题:依法办事,中学生该如何做? 要求:先认真观察图片并自主思考,然后参与小组分享交流并讨论达成共识。教师小结:树立法律意识,就要养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习惯,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依法办事,就要养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二)树立法律信仰 活动四:探究与分享(多媒体呈现图片)(材料P102) 图片一: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宣誓 图片二:宣誓的具体内容 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有什么意义? 要求:1.学生先阅读问题,然后带着问题去阅读材料并进行思考,参与小组分享交流并达成共识,最后由小组代表参与班级展示分享。 2.学生模拟宪法宣誓,并读誓词,感受并树立宪法的权威。 教师小结:树立法律信仰,就是发自内心地尊崇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和捍卫法律。当法律至上成为我们的真诚信仰时,法治精神就会铭刻在我们心中。活动五:探究与分享(教材P102) 问题:以下这些法律规定,你自觉遵守了吗?怎样才能更好的遵守?

世界最著名的法律谚语

世界最着名的法律谚语 1.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没有任何行为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对一个社会更为有害的了。司法的腐败,既使是局部腐败,也是对正义的源头活水的玷污。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大前 提。每一个人都不可以成为自己事务的法官。在由意志而不是由法律行使统治的地方没有正义可 言。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一一【美】道格拉斯 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一一【德】马克思 3.自然公平的第一个原则是:必须给予诉讼当事人各方充分的机会来陈述本方的理由。这意味着必须将诉论程序告知他们,并及时通知其任何可能受到的指控,以便于他们行使权利。一一 【英】彼得?斯坦 4.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一一(英)波洛克 5.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一一爱德华?考文 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一一【美】马克.吐温 7.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一一【英】达雷尔L 8.人们最初怎样脱离动物界(就狭义而言),他们就怎样进入历史:他们还是半动物性的、野蛮的,在自然力量面前还无能为力,还意识不到他们自己的力量;所以他们象动物一样贫乏,而且 在生产上也未必比动物高明。那时普遍存在着生活状况的某种平等,对于家长,也存在着社会地 位的某种平等,至少没有社会阶级,这种平等在开化得比较晚的民族的原始农业公社中还继续存在着。在每个这样的公社中,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利益的工作,虽然是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却不能不由个别成员来担当:如解决争端;制止个别个人越权;监督用水,特别是在炎热的地方;最后,在非常原始的状态下执行宗教职能。这样的职位,在任何时候的原始社会中,例如在最古的德意志的马尔克公社中,甚至在今天的印度,还可以看到。这些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这是国家权力的萌芽。 一一恩格斯:《反杜林论》,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3卷。 ? 9.安全愈是神圣不可侵犯,主权者所保护的国民的自由愈多,刑罚也就愈公正。一一贝卡利亚:《论犯罪和刑罚》 10.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 运而变化。一一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7页。 11.法不阿贵,绳不绕曲。一一韩非子

【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第1框公民权利的保障件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学习目标 1.认识宪法的基本原则。 2.掌握宪法是如何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认识人权,掌握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做法。 教学重难点宪法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学习过程 一、情景导入 读小眉的周记回答问题: 1.除了这三个国家机关外,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和场所悬挂国徽? 2.为什么这些国家机关和场所要悬挂国徽? 3.为什么我国很多国家机关的名称里有“人民”二字? 二、自主学习 阅读课本,回答下列问题。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法律依据、经济基础、基本途径、保障措施分别是什么? 3.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人权的主体和内容是什么? 4.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三、合作探究 探究一: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活动一: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材料一我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思考: 1.上述材料说明什么? 2.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 活动二: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制度保障 材料一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材料二课本第4页“探究与分享”四幅图片 思考: 1.为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宪法规定的什么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2.我国经济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3.公民通过什么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 4.为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宪法还做了哪些规定? 探究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活动三:走进生活 依据《中国扶贫开发报告2016》数据,从1981年至2012年,中国贫困人口减少了7.9亿,占全球减少贫困人口的71.82%。由于中国的贡献,全球人类发展指数提前2年多达到2014年的水平。2015年7月6日联合国发布的《2015年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显示,中国极端贫困人口比例2014年下降到4.2%,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过去的5年,中国有5 564万人摆脱贫困,相当于平均每3秒就有一人跨过贫困线。 思考: 1.上述材料体现了我国的哪一项宪法原则? 2.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开展扶贫工作?你知道我国有哪些扶贫举措吗?你认为国家应该如何帮助贫困人群?

法律怎样被信仰

法律怎样被信仰--谈法律与宗教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范愉 【关键词】法律与宗教、法律与道德 【点击次数】2161 【阅读次数】1“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1],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的这句话,在今天的中国已成为一句引用率相当高的箴言。 这句箴言对我们的法学家是一种启迪,引发了许多感悟。人们据此论证,若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建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溶入到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人们发现,中国的落后,就在于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没有对法律的信仰,我们过于注重道德和政治(权力)的作用,过于强调情理法的结合,法律在我们的社会调整中并没有起到至上的作用。为了使我们的社会走向现代化,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让法律成为圣经,成为社会中唯一具有权威性的规范和机制。对民众,需要的是为权利而斗争;而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以道德无涉、价值无涉为口号。 法治成为我们时代最美好的理想,然而曾几何时,法律成了道德和情理的对立物,拔地而起的法律因为缺乏“力度”,孤独地与不信仰法的社会奋战着,显得那样无奈。“以德治国”的口号,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意识形态上的偏激,但也同时带来了它的副作用——我们社会特有的逆反心理被调动起来了,法学界对道德等社会规范的排斥更带上了一些社会批判的味道[2]。在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和此后的有关案例讨论中,很多法学界人士(乃至社会)明显地表示出一种非道德化的倾向[3],对于法院某些依据公共道德规范作出的判决,表示出极大的不满,认为这是以道德取代法律,以社会效果取代法律自身的判断,并愤愤不平地要为那些“二奶”、“第三者”的名誉权讨个说法[4]。随着民法典编纂的日臻完成,分析注释法学必然将走向新的兴盛,这是否预示着新的一轮非道德化的法律思潮即将到来?法律的信仰是否必然以非道德化为前提或代价? 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是在他1971年的一系列公开演讲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作者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是社会经验的两个领域。尽管这两个方面不容混淆,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的一方。没有宗教的法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苏清柱 【内容摘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通过公正审判,使每个当事人受到一次活生生的法治教育,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法治才能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法治才有最坚强的支撑。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治人治 开篇列举两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第一、“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第二、“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上述的例子鲜明而生动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法律信仰?如果没有对法律的信仰,对具体法条背得再多再熟,对一个国家的法治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历史告诉我们,法律是社会规范的最低约束,不是纯粹理想的乌托邦。然而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指出,传统社会有强烈的“清官”情节,表现了人治模式的根深蒂固。然而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经成为现在国家最基本的准则。法治信仰是实现法治社会的精神条件,社会的现代化需要法律信仰的支持,如果没有这种支持,法律文化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不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修订稿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苏清柱 【内容摘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通过公正审判,使每个当事人受到一次活生生的法治教育,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只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法治才能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法治才有最坚强的支撑。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治人治 开篇列举两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第一、“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第二、“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上述的例子鲜明而生动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法律信仰?如果没有对法律的信仰,对具体法条背得再多再熟,对一个国家的法治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历史告诉我们,法律是社会规范的最低约束,不是纯粹理想的乌托邦。然而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指出,传统社会有强烈的“清官”情节,表现了人治模式的根深蒂固。然而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经成为现在国家最基本的准则。法治信仰是实现法治社会的精神条件,社会的现代化需要法律信仰的支持,如果没有这种支持,法律文化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不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分”把对法、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到血液中去,融入到世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去,这是中国实行法治的困难所在,同样,也是在中国实现法治的前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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