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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第一中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莱州一中校园网

莱州市第一中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

(试行)

研究性学习是普通高中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主要科目,是国家规定、学校自主开发的每一个高中生必修的一门课程,共15个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是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进行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它与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共同构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实施好研究性学习课程,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指导意见(实行)》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研究性学习课程以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指导意见(实行)》为依据,以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为宗旨,改变学生以单纯地接受教师传授知识为主的学习方式,构建开放性的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多渠道获取知识并将学到的知识综合应用于实践的机会,促进学生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方法,培养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课程目标

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运用所学知识探索新知,通过自主探究、亲身实践的过程,保持独立思考、合作交流、持续探究的精神,学会学习,培养学生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逐步掌握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具有关注社会、奉献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三、课程内容

研究性学习活动可分为课题研究和项目(活动)设计两大类:课题研究,以认识和解决某一问题为主要目的,主要包括调查研究、实验研究、文献研究等类型;项目(活动)设计,以解决一个比较复杂的操作问题为主要目的,一般包括社会性活动的设计(如一次环境保护活动的策划)和科技类项目的设计(如某一物品和设施的设计、制作和改造)。

围绕人与自我、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科技、人与文化五个维度,主要开设生命与健康、自然探究、家庭活动设计、社区生活、科技创新、民族文化等专题。

四、课程安排

研究性学习活动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上学期每周安排3学时:2学时在课内实施,一般连排使用;另外1学时安排在课余和假期时间进行,以学生自主完成为主。

研究性学习活动安排及基本要求一览表

五、课程管理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隶属教导处直管的“研究性学习课程教学备课组”,安排专兼职教师对全校各年级组织教学和指导工作,负责校本教材的撰写工作;成立“研究性学习评价小组”,对研究性学习课程课堂教学、活动开展、活动成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价工作。

(二)活动形式

研究性学习活动主要有小组合作研究、个人独立研究、个人研究与全班集体讨论相结合三种组织形式。小组合作研究是主要组织形式,小组一般由6-8名学生组成,研究小组应聘请有一定专长的本校或校外人士为指导教师。

(三)教学组织

教师应指导学生选择研究专题,具体研究课题或项目,学生也可以根据实际自主确定研究专题。

高一上学期,教师首先要对学生进行通识学习培训,以集中讲座、案例学习等方式,让学生了解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目标、要求、方法及一般步骤,然后教师指导学生完成一个专题研究,让学生初步体验研究性学习活动过程。从高一下学期开始至高三上学期,教师指导学生按照研究性学习活动实施的一般程序,每学期开展一个专题研究。四个学期的研究活动要兼顾课题研究和项目(活动)设计,不能只开展一种类型的研究。

研究性学习的实施,一般可分为三个大阶段,即进入问题情境阶段、实践体验阶段和表达交流阶段。可细化为以下步骤:(1)课题研究的一般步骤

①确定课题。教师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创设情境等方式,引导学生从《研究性学习活动安排及基本要求一览表》中确定研究范围或专题。课题可以由学生自主提出,并经师生协商确定。研究课题应具有实际意义,并具有可行性。

②制定方案。研究小组应制定具体可行的研究方案,其内容包括研究目标、活动时间和地点、研究方法和工具、活动步骤、小组的内部分工及职责、预期成果等,并在教师的指导下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③收集信息。各小组成员依据方案开展研究活动,通过查阅资料、上网查询、参观访问、实验操作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资料信息,并做好活动记录。

④总结整理。研究小组对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分析整理,不断验证对研究问题的假设,综述各种不同观点,并提出自己的认识和见解。

⑤展示交流。研究小组以研究论文、主题演讲、小品表演、辩论赛等多种方式展示研究成果,教师要引导学生把成果分享看作是发现自我、欣赏他人的过程。

⑥反思评价。展示交流后,教师要组织学生通过研讨、写作等方式反思自己的研究历程,采用多元化的方式对活动进行评价,并为下一步开展活动做好准备。

(2)项目(活动)设计的一般步骤

①确定项目(活动)。教师引导学生从《研究性学习活动安排及基本要求一览表》中选择研究专题,具体项目(活动)由学生自主提出,并经师生协商确定。

②制定方案。学生对活动时间、内容、实施过程和预期成果进行合理规划。

③优化方案。学生收集相关资料,探讨设计的可操作性,并在教师指导下对设计规划进行交流、评议、修改和完善。

④实施活动。学生根据活动方案设计的过程、思路,开展活动或进行设计制作。

⑤展示交流。学生以图片、影像、模型、实物作品等形式进行项目成果展示。

⑥反思评价。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反思活动的收获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活动进行评价。

六、课程评价

(一)学生活动评价

1、学生评价的主要内容

①参与活动的态度。可以通过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来判断,如是否认真参加每一次活动,是否认真努力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任务,是否主动提出研究和工作设想、建议,能否与他人合作,是否乐于为社会和他人服务等。

②获得体验的情况。主要通过学生的自我陈述、讨论纪录以及活动记录等来反映,也可通过学生行为表现和学习的结果反映出来。

③方法技能掌握情况。对学生在活动中掌握和运用方法技能的水平进行评价。

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考察学生发现与提出问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所显示出的探究精神和能力。

⑤活动结果。活动结果的形式多样,可以是一篇研究论文、一份调查报告、一件模型(作品)、一块展板、一场主题演讲、一本笔记(日记)、一项活动设计方案等。

2、学生评价的方式

研究性学习活动的评价主体可以是教师或教师小组,可以是学生或学生小组,可以是家长,也可以是相关企业、社区或有关部门等。评价方式可以采取教师评价与学生自评、互评相结合,对小组评价与对组内个人评价相结合,对书面材料评价与对学生口头报告、活动、展示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等。

3、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程序

①由学生(小组)上报相关材料给班主任或指导教师;

②由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核实评价并签名;

③由班主任或指导教师以班级为单位统一送交课程指导小组审核对合格者予以学分认定;

④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查后,安排相关人员将学分登记在学生学分报告单中。

(2)学分认定标准

按规定要求,研究性学习活动分别在高一、高二全学年以及高三上学期开设,三年共计15学分。学生每学期完成研究任务,达到基本要求可获得3学分,5个学期共可获得15学分。

研究性学习的学分认定,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要有符合要求的课题研究主题和方案;第二,要有体现研究过程的记录或佐证材料;第三,要有研究的结果实物或书面报告;第四,要有研究性学习的学时保证。

(二)指导教师评价

1、课程理念的把握。理解设置综合实践活动的意义和目的,明确师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地位和任务,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推动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

2、活动的组织与指导。教师能对学生的研究活动进行跟进指导;能通过师生协商的方式确定各小组的研究课题或项目,并对活动小组的研究或设计方案进行逐个审阅;能协调组织好小组的开题论证、问题探究、展示交流、评价反思等一系列活动。

3、教学档案。教师能根据学校现有条件和学生特点,制定每学期的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方案;能根据学校分配的课时及学生活动小组情况,制定课时指导方案,并对每次的指导活动做好记录;能对学生学习活动档案(开题报告、结题报告、研究成果、过程记录等)进行有效管理,保证教学资料的翔实完整。

4、工作效果。教师所指导的研究小组课题结题率、课题组和个人优秀率较高;学生对教师指导情况反馈良好;学生的研究成果获奖及社会认可程度高。

附件1、《莱州一中研究性学习活动学生通识学习手册》

附件2、《莱州一中研究性学习活动学生活动记录册》

学生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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