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工作单位(盖章) 单位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1、 符合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当年的费用截止到次年6月止。
2、 填写本表时请准备以下材料: 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
(以下材料需提 供原件核查)双方身份证、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新生儿医学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失业女职工生育还应携带由市、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领取失业救济金通知(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异地生育申请需在生育前盖章备案。
4、 本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