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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 2006年1月20日

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 2006年1月20日
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 2006年1月20日

老龄工作简报2006年第一期

(总第144期)

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 2006年1月20日

本期要目:

●齐抓共管大老龄工作局面基本形成

[编者按]一元复始,万象更新。过去的一年,我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在全国、省老龄委(办)、市委、市政府、市老龄委和涉老部门以及广大老年人的重视、关心、支持下,在全市各级老龄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发展和进步。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亲切的问候!

在新的一年里,我市老龄工作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规划、基层、农村、维权、文化、建设”几大关键词扎实推进。即制定好《厦门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强对基层老龄工作的指导;加大农村老龄工作力度;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自身建设。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

设,为构建“和谐厦门”,实现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为总结过去,做好新一年工作,我们特开设“回眸2005”专栏。

[回眸2005年之一]

齐抓共管大老龄工作局面基本形成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关心老龄工作。2005年初,市政府召开了市老龄委第四次全体会议,总结2004年工作,对2005年工作做了全面部署。老年节前,市委、市政府召开“厦门市庆祝老年节暨表彰大会”,表彰全国、省老龄工作先进区和先进单位、厦门市先进基层老年组织和先进老年志愿者等一批全国、省、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老年节当日,市委、市政府在《厦门日报》、厦门广播电台刊播了致全市老年人的慰问信。11月市老龄委在海沧区召开“厦门市基层老龄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与会人员观摩前埔北社区老龄工作档案材料,并实地参观了海沧区东孚镇鼎美村的老龄工作成果。常务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丁国炎,副市长、市老

龄委常务副主任詹沧洲及市有关领导多次出席全市老龄工作的会议及活动。詹沧洲副市长还多次到市老龄办、市老年活动中心调研,帮助解决市老年活动中心场馆改造等问题。

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涉老组织坚持执政为民,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力地推动了涉老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为深入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提供了政策依据,发挥了导向作用,促进了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

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方面。市人事局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原享受退休干部职工遗属定期定额生活补助的对象进行核实,落实好遗属补助政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好改制事业单位遗属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实施工作,并召开首次“全市退管工作会议”,对全市退管工作先进单位和退管工作示范单位进行表彰。

在推动老年福利事业发展方面。市人大内司委组织市人大代表政法活动组视察了我市老年福利设施建设情况,并形成了《市人大代表政法活动组视察我市老年福利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厦常办[2005]112号)给市政府办公厅,对我市老年福利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市民政局加强老年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市财政局公物处理中心无偿划拨

民盟部分空调、书柜等旧办公物品支持海沧区鼎美村老年人协会;团市委继续实施“青年志愿者金晖行动”,主要以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和社区、农村、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为服务对象;市建设与管理局组成多个工作组逐一检查各工程项目中老年人服务设施完成的情况;市老年基金会积极筹建“爱心护理院”,目前已完成选址、立项工作,设计招标工作也已通过评审。

在强化舆论宣传方面。厦门电视台、厦门广播电台、《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峡导报》跟踪采访我市老年节活动月的重大活动;老年节当日,《厦门日报》刊登了重阳节特别报道,刊出一期老年节专版——《老年志愿者:我们很充实很愉快》,对10位先进老年志愿者代表进行专题报道;厦门广播电台制作4期,共32分钟的老年节专题访谈;《厦门晚报》陆续制作刊登我市百岁老人系列新闻报道;《海峡导报》在“方言”专栏,以“老人从‘包袱’到‘金子’”的话题,用4个版面的篇幅专门报道了我市的养老服务的情况。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厦门日报》以一篇《喜看城市新变化老年人兴奋不已》的文章报道了市老龄办先进性教育联系翔安区沈井村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

来,有79篇反映我市老龄工作情况的文章分别在全国、省、市报刊媒体上发表,其中在《中国老年报》、《中国社会导刊——中国老龄》、《福建老年报》、《福建老年》等杂志刊发的有53篇。《厦门日报》每周一期的《银发版》、《鹭江银潮》、《老龄工作简报》、《厦门退管》、《市老体协信息》、《老年乐》、《厦门老年》和“厦门老年网”,也及时宣传我市老龄工作的最新动态,较好地营造了尊老、敬老、助老的舆论氛围。

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市旅游局今年加大力度指导协调各旅行社开展老年旅游。4月份“童话世界、奇山异水”夕阳红旅游专列成行;市体育局、市老体协举办了全国健身秧歌、健身气功、第三套激灵圈操、全省柔力球教练员和裁判员等多种培训班,普及老年体育,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老年体育活动;市委老干部局、市离退休干部集邮协会举办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六十周年集邮展览”;市民盟老龄委举办登高活动、知识讲座、与媒体互动研讨会;市公安局举办首届老年运动会;市教育系统召开老年节暨祝寿表彰大会,举办登山活动;市新闻出版局开展老年人出版物专场销售、赠书活动;市直

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登山、自行车骑游、柔力球、看厦门等活动;市文化局免费开放郑成功纪念馆并在思明电影院举办一场老年人********专场。此外,市老年书画研究会、市老年大学书画研究会、市交谊舞联谊会也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市人才服务中心与市老龄办合作,在市人才市场免费举办第二届“银色年华”离退休人才专场交流会,让老年人晚年仍有所作为,精神充实。

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全市司法部门为老年人诉讼提供“三优先”。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涉老案件52件,免费为老年人提供诉讼帮助。各级法院在受理涉老案件时,简化手续,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方便。各级调解组织也对涉老案件优先调解,帮助老年人化解各种纠纷。

在开展工作交流方面。我市先后接待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会长李宝库、中国老年学学会会长张文范、省老年学学会和老年基金会会长童万亨等来我市考察调研老年学学会和老年基金会工作;承办了“全国首届老年舞蹈服饰创作研讨培训班”,来自我市基层的30多名文体骨干与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老年艺术团、老年大学、群艺馆的100多名舞蹈老师、辅导员进行了交流;成功举办了“2005

年华东地区老年体协工作交流会”,来自华东地区六省四市的193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就“农村老年体育”这一主题进行了交流。市老年大学接待新加坡长者会妇女事工委员会32人来校参观,并为他们上了一堂中医推拿按摩课;市老教师艺术团应邀赴金门和香港交流演出;市老年艺术团与来厦的新加坡华中校友会合唱团联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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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老龄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一、争取领导支持,为做好老龄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多年来,市老龄办坚持每年至少两次向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汇报老龄工作,使老龄工作摆上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XX年起,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xx市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xx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等重要文件,多次以市政府名义召开老龄工作会议,在全市形成关心老龄事业,重视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老龄机构建设。在机构改革压缩编制的情况下,市政府为市老龄办增加编制和内设机构,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市老龄办工作经费由8万元增加到50多万元。各县区均建立了专门的老龄工作机构,配备了3—5名专职老龄工作干部以及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和办公车辆。 ——不断加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城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和准确率连续12年保持10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稳步推进,截止去年底,我市有万人参加投保,占适龄投保人的52%,积累养老保险基金6700万元,2966人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参保面不断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成绩斐然,农民参保率

达到98%,其中老年人达到100%。对“五保”老人、特困老人等弱势群体,由乡村两级为他们交纳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扎实推进,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低保。“五保”福利供养政策落实好,“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在全省乃至全国位居前列。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扎实推进,签约率达到90%。 ——大力加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XX年,在市老龄办的积极争取下,市政府将投资6000多万元的老年幸福工程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一是投资1200万元建设市老年人活动中心。二是投资1700万元建设xx市老年乐园(公寓)。三是投资200万元在建设20处社区“星光计划”示范点。四是投资1832万元扩建乡镇敬老院。五是从XX年起,市财政每年给予每个“五保”老人200元生活补贴,并列入财政预算。六是投资1050万元搞好无障碍设施建设。通过实施 “五保”老年幸福工程,全市敬老院养老床位增加了2404张, 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全市养老床位达到6600多张,占65岁老年人总数的%以上。XX年,市政府又将为每个“五保”老人每年增加200元生活费和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分别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和十大工程。 ——认真落实老年优待政策。XX年10月《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修订颁布后,市政府于11月出台了《xx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将享受各项优待政策的年龄放宽到60岁,

北京市2014年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京民福发〔2014〕36号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2014年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民福发〔2014〕36号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老龄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 2014年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范完成《北京市2014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中“建设8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使老年人就近享受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工作任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北京市2014年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 北京市2014年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 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精

神,确保高质量完成2014年市政府办实事的工作任务。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建设8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使老年人就近享受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为做好 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原则 建设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基本出发点,采取“市级引导、区(县)主体、择优分配、社会公开、运营规范”的基本原则,着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管理的模式。以养老机构作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养老机构对社区托养和居家养老的辐射和拓展作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机构、社区和居家三类养老服务相互依托、资源共享、 协调发展。 二、中心功能 中心应主要具备以下六项功能。 (一)机构养老。为辐射区域失能、高龄独居以及其他需要长期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机构养老服 务,按照床位定价收取入住机构费用。 (二)居家助老。适应辐射区域老年人的居家服务需求,提供示范化、便利化、多样化、个性化的 居家助老服务。 (三)社区托老。为辐射区域内失能、高龄独居以及其他需要临时短期托养老年人提供就近全托服 务,按照有关定价收取托老费用。 (四)专业支撑。与辐射区域及周边的医疗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和企业建立合作或协作关系,为社 区老人开展各项服务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五)技能实训。为老人家属、家政服务人员或社区居民进行生活照料和护理技能实训,义务为社 区居民开展为老服务专业知识的传授和宣传。 (六)信息管理。建立辐射区域的老年人基本情况信息库,收集分析老年人服务需求,承担区域性养老管理信息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与市级、区(县)信息数据共享。 三、扶持重点 优先鼓励通过对民办养老机构、街(乡、镇)敬老院或养老院、光荣院以及符合条件的全托型托老所,实施改建、扩建或整合改造,实现中心功能。支持利用辖区内闲置的校舍、宾馆、企业厂房、医疗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等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改造建设中心。 有条件的街(乡、镇)可在今后新建或改建、扩建社区服务中心时,整合社区托老、居家助老、技 能培训和信息管理等功能。 四、建设规范 (一)基本规范 1.资质规定。中心是经过民政、编制、工商等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具备法人资质的养老机构。在 一个街(乡、镇)行政区域内,只能确定一个中心。 2.基础条件。利用现有养老机构进行功能改造的,要求已通过设立许可或正在申报设立许可,具备设立许可的基本条件。利用其他设施改造的以及新建、扩建的项目,应符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所明确的设立条件。采取租赁方式取得的设施及用房的,租期应不少于10年。 3.选址要求。以服务辐射区域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鼓励一址,允许多地,处于老年人口聚集居住 地区,靠近大中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4. 建设要求。 (1)中心建筑设计要求。单床占建筑面积20~35 m2;单床占用地面积15~30 m2;面积要求区间 请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把握。 (2)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10m2;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4 m2;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小18m2;合居型居室每张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m2。 (二)功能规范

2020年老龄工作计划

2020年老龄工作计划 20XX年老龄工作计划 XX年,老龄工作要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市、区老龄事业发展“xx”规划及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的总体要求,以实现“六个老有”和区政府民生行动计划为目标,大力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及助老工程和老年文体活动,进一步抓好涉老优待政策和权益保障的贯彻落实,加大对农村老龄工作调研力度,加强老龄系统自身建设,开创全区老龄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舆论宣传,推进老龄工作健康发展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制作板报、条幅、座谈、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龄化形势、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老年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优化老龄工作环境。 2、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南关区十大孝亲敬老家庭”活动,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对涌现出来的敬老好典型的宣传,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3、积极总结推广老龄委成员单位、基层社区和农村开展老龄工作的典型经验,推进老龄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认真做好《吉林老年报》的征订工作。 二、以民生工作为主线,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1、抓好特困老人助养工作。按照市老龄办助养金“1比1”匹配政策,按时为特困老人发放助养金,努力扩大助养面。 2、进一步做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按时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规范管理,统一制定《高龄老人季度走访工作手册》,防止高龄老人补贴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做好百岁老人的春节慰问工作。 3、开通“绿色通道本文来源:文秘范文”,方便老年人办证。对于家在区政府附近的老年人,可以不到社区直接到老龄委办理老年证;对于身体不便,不能办理老年证的老人,街道社区老龄工作者亲自到家里现场办公,热情服务,任劳任怨。 4、加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协助民政部门抓好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参与谋划,积极扶持,重点抓好养老服务员公益岗位、空巢老人日常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广泛开展老年文化大学活动 1、以开展敬老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社区、村组织和老年文体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好老年文化大学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2、积极参加市老龄办举办的“快乐夕阳红”老年旅游,“千名老人看长春”等大型活动。积极参加省老龄办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 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潍政办发[2013]26号 【发布部门】潍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04 【实施日期】2013.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潍政办发[2013]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促进全市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2〕1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老龄办《关于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潍坊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老龄工作方针,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总体目标,以服务百万老年人为宗旨,以加强老年社会管理为重点,按照政治上关爱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生活上服务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舆论上代表老年人的要求,大力推进基层老龄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其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桥梁纽带、权益维护、为老服务的作用,促进全市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老年群众组织,既是社会组织,又是人民团体,面向的是全体老年群众,这项工作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提供政策支持、组织保证和经费保障。 2.坚持自愿入会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基层老年协会是在村居(社区)领导下的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要坚持积极引导和自愿入会的原则,引导和组织老

老龄状况报告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成 立于1999年10月。现成员单位有:中组部、中宣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老龄协会等28个单位。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3、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4、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老龄工作。 5、组织、协调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有关老龄事务在国内的重大活动。 全国老龄委领导 回良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立国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尹蔚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沈跃跃中共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勇国务院副秘书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09〕第1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 战略研究的决定,现将研究课题及课题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科学分析人口老龄化与发展的关系和规律,客观把握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发展的影响,全面摸清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基本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结合国家其他发展战略,立足我国实际,提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战略措施,为全面解决我国老龄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二、研究课题 1.人口老龄化态势与发展战略研究(70万元) 对全国、分省2010-2050年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其成因、过程、特征、区域差异、城乡差异;对劳动力结构、老年人队列、家庭结构变化等进行预测;中国与国外人口老龄化过程比较研究;结合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对策。 2.老龄事业发展指标体系研究(30万元) 研究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事业发展的相关指标体系和统计口径,包

2019年街道老龄工作汇报材料

20XX年街道老龄工作汇报材料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老龄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对老龄工作进行安排,每个季度研究部署老龄工作,每个月召开老协会议。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所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办,由社事办主任任主任,社事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老龄日常工作。街道近年来投入了大量物力财力,完善为老服务设施,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街道现有日间照料中心机构一个,养老机构一个,老年活动中心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个。街道养老机构创建于**年,现名叫**,**,建筑面积有1800平方米,共有房间**个,可供**人居住,现入住**人,入住率达到**,管理人员**人。该公寓配备消防楼梯**个,消防器材**个,目前运营情况较好。**老年活动中心建于**年,依托养老中心,在里面设有棋牌室**个,休息室**个,图书阅览室**个,电视机**台,由专人负责管理,可以提供休息、餐饮、娱乐。**老年活动中心正在建设中。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于**年,现已投入使用,占地面积平**方米,共有房间**间,其中健身室**间,配备了跑步机等运动器材,医疗室**间,娱乐室**间,多功能室**间,休息室**间,厨房**间,配备了必要的厨房用具,在室外还安装了健身器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于**年,占地面积**平方米,有医生**名,护士**名,各村(居)均建有卫生室。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高度重视下,老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成立了老协、老体协,各村(社区)也成立了老协党支部,**年,街道和

村居两级老协组织入会人数达**余人。我办结合**老年人实际,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第一准则,以“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为第一目标,以“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为第一追求,**年老协党支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被**确定为定点联系单位,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街道依托成立的老年队伍和为老服务设施,积极主动开展各种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一是每月召开老龄工作会议,各村(居)老协领导、各村(居)三职干部及纪检组长参加,会议重点是宣传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和安排阶段工作。二是每月组织一次老年人活动,在重阳节、元宵节由街道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隆重的庆祝活动,活动内容主要是**等娱乐活动。三是充分发挥老协调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年全年调解纠纷**余件,其中有调解纪录的**件,深受群众好评,促进了一方和谐稳定。四是紧扣“关爱”行动开展爱心帮扶。由各村(居)老协牵头,推选70岁以XX龄、体弱多病、家庭贫困或成功人士父母等条件之一的空巢老人作为重点关爱帮扶对象户。在村居共评出**户符合条件的空巢老人和**个留守儿童,根据实际开展了慰问帮扶,赢得了关爱对象及周边群众的好评。

全国老年组织机构分析

全国老年人机构分析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于1999年10月。现成员单位有:中组部、中宣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家计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建设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计生委、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老龄协会等25个单位。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3、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4、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老龄工作。 5、组织、协调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有关老龄事务在国内的重大活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介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具体工作委托中国老龄协会承担。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 1、办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2、研究提出全国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实施办法; 3、督促、检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4、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承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老龄协会对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和老龄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开展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与老龄问题有关的社会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参与有关国际活动;具体承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直属单位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中国老年报社+中国老年杂志社+华龄出版社+老年人才信息中心 +代管社团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老年学学会+中国老年大学协会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是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领导下的为全国老年人服务的民间慈善组织,是独立的社团法人。它的前身是中国老年基金会,

最新北京65岁老人补贴政策

最新北京65岁老人补贴政策 我国各省市对于老年人均有与当地经济水平相平衡的补贴政策,那么北京市老年人有什么补贴政策吗?一般来说,65岁以上均可享受政府的补贴政策。那么北京市65岁老人补贴政策有哪些呢? 北京65岁老人补贴政策 一、北京本市高龄津贴和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保障 该服务仅限于北京市户口的老人,其高龄补贴和拒绝养老服务保障的标准见下图。 二、北京市本地及外阜老人补贴政策 持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未发放前可持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或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享以下优待内容。 1. 政务服务 ● 制定社会救助、保障政策时,对贫困、失能老年人应给予重点照顾。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农村“五保”老年人应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其救助报销比例和额度,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在实施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时,相关房管部门应明确设计及建设标准,在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符合适老性标准的住房,并对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提高租金补贴标准;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老年人进行危房改造。残疾或失独老年人在其住房拆迁安置中,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选择楼层的待遇。

●有关部门在办理房屋权属关系变更、户口迁移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依法优先办理,并就老年人的真实意愿进行询问,严格审查代理人资格。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免除农村老年人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任务。免除农村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兴办公益事业的筹资任务。 ● 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或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纳入国家和地方湿地保护体系及其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湿地除外),可由本村基层老年协会负责管理经营,所得收益用于本村基层老年协会开展各类为本村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公益项目,本村基层老年协会须定期公示养老基地管理经营情况及收益使用台账,并接受审计。 ●重视老年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建立老年人才市场或中介机构,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引导老年人在教育、科研、咨询等领域再就业或从事维护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有关部门可在工作岗位和薪酬方面对老年人给予必要的倾斜照顾;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中的作用。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享受我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老年人去世后,享受丧葬补贴,标准为5000元。对去世老年人选择骨灰撒海的家庭实行免费,选择长青园骨灰林立体安葬方式的,给予相应补贴。 ●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重点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根据需要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配备轮椅、拐杖、助行器等老年人出行及生活辅助器具。 2.卫生保健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先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结合本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优先为辖区老年人开展签约式健康管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指导服务。 ●对于因亲属逝世形成精神障碍的老年人,居住地居(村)委会应协助监护人做好在专业机构内进行的精神干预支持工作。 ● 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不断拓展养老机构的医疗康复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医保定点资质,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源开办养老机构,满足长期患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沪疆“银龄行动”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沪疆“银龄行 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沪老龄办发[2018]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3.20 【实施日期】2018.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沪疆“银龄行动”工作的通知 (沪老龄办发〔2018〕4号) 各区老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老龄委的工作部署和本市援疆工作的总体要求,经与新疆自治区老龄办协商决定,2018年上海继续对口新疆开展“银龄行动”。现将《2018年沪疆“银龄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老龄办和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年知识分子参与到沪疆“银龄行动”中来,并认真做好相关的保障工作。 附件:2018年沪疆“银龄行动”工作方案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沪疆“银龄行动”工作方案 沪疆“银龄行动”自2003年开展以来,已经成功实施了15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根据全国老龄委的总体部署和上海援疆工作要求,经与新疆自治区老龄办商议,2018年,上海市老龄办将继续组织老年志愿者赴疆开展“银龄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以中央新疆工作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倡导老年知识分子“老有所为”,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进一步弘扬上海的城市精神,促进沪疆两地的友谊;进一步深化政府对口支援与社会广泛参与的有效结合,推进新疆的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领导 2018年(第十六期)沪疆“银龄行动”由上海市老龄办牵头,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老发中心”)具体承办,上海市老年志愿者总队、部分区老龄办、相关成员单位及涉老组织协办。

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使用须知【模板】

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使用须知 ★简介: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是由**市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监制,由北京农商银行、**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制作,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配发的集养老服务补贴额度账户、金融借记账户、电子现金账户、市政交通一卡通应用(预置功能,后期实现)于一体的特色IC卡。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是指具有**市户籍的以下两类人群:根据《**市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法(试行)》(京民福发[2008]335号)享受居家养老(助残)券的人员、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北京农商银行将为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持卡老年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并免收开卡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 ★申请:原领取居家养老(助残)券的老年人,经重新核实无误后直接换发养老助残卡。新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提前两个月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领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提出申请的居(村)委会领取。领取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时,同时会领到卡套、挂绳、《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使用须知》、《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服务单位目录》及《北京广播电视报-小帮手特刊》等。 一、养老服务补贴额度账户

★充值:原领取纸质居家养老(助残)券的老年人,无论您哪天领到养老助残卡,养老服务补贴金额均从2015年1月计算。新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金额从老年人提出申请且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当月充值。具体内容根据**市民政局相关政策执行。 ★使用:养老服务补贴额度账户不需要激活,领卡后即可使用。该账户不设置密码,不计息、不取现、不透支、不转账,且只能在悬挂“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电子券服务单位”标识牌单位的专用POS机上使用。具体信息刊登在《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服务单位目录》上,也可随时拨打24小时监督热线96156或登录网站******.cn进行查询。 ★余额及交易明细查询方式: 1.专用POS打印的消费凭条显示余额,请及时核对,; 2.持卡到就近的服务单位的专用POS可查询余额及最近10笔交易明细; 3.拨打北京农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6198查询余额及交易明细; 4.持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北京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余额及交易明细。 ★重要提示:若卡内的养老服务补贴金额不足以支付本次消费,您可以用现金、卡内金融借记账户、电子现金账户或其他银行卡等方式补足。 当您需要办理北京通-养老助残卡销卡前,请确认卡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6]171号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6.09.28 【实施日期】2006.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加快发 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6]17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我区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55.4万,占全区总人口的9.2%,每年以3.2%的速度增长,预计2010年前进入人口老龄化省区行列,“未富先老”的社会态势已经显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人对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救助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关心老年人的需求,不断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和生命质量,保障老年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促进相关行业发展,增加社会就业岗位,推动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群众互助为途径的服务体系。以保障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困难老年人为重点,以服务孤寡、独居、困难、残疾和高龄老年人为突破口,完善组织网络,深化服务内涵,整合社会资源,发展志愿服务,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兴办养老服务业,形成能够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青海省老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青政办[2012]108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4.07 【实施日期】2012.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 划的通知 (青政办[2012]10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七日 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O一二年四月) “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我省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五年。科学制定和实施好《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青海老龄事业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加快我省老龄事业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 法》、《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我省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进全省“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发展成就

北京市20xx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doc

篇一:《2014 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报告》 2014 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报告2013-07-27 字数: 1547 阅读: 2426 2014 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报告 今天,非常高兴能和大家在这里见面!受全国老龄办领导委托,我在这里向大家介绍2014 年度老龄事业发展统计情况 一、2014 年老年人口基本信息全国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883 亿,老年抚养比为19% ,较上年末上升0.3 个百分点。 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1、养老保障截至2014 年底,全国有27 个省、自治区的838 个县(市、区、旗)和 4 个直辖市部分区县开展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国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0277 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2863 万人。全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3 亿元,基金支出200 亿元,基金累计结存423

亿元。 2014 年,国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工作。农村五保供养2014 年,国家修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截至2014 年底,全国农村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31 万户,计553 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0.9%和0.5 %。全年各级财政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91 亿元,同比增长14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74 万人,集中供养年平均标准为2955 元/ 人,比上年增长11 %;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79 万人,分散供养年平均标准为2101 元/人,比上年增长1 站内范文搜索 1%。 高龄补贴截至2014 年底,全国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已达574 万,较上年增加145 万,增长38% 。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截至2014 年底,全年共落实资金33 亿元,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受益对象已超过361 万人。

老龄工作职责

老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陕西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提高全民敬老和养老意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负责本街道老龄工作计划及具体安排,组织实施,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有关老龄工作的的对策建议。 三、负责本街道涉老日常事务工作,政策咨询和老年教育,做好各项资料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归档工作;根据老龄工作计划,指导各村委会开展老龄工作和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四、负责本街道老龄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为老年人服务的综合素质。 五、负责协调本街道老人节的庆祝活动,开展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比赛,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 六、协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你

本可以用那些和他们一起抱怨人生的时间,来读一篇有趣的小说,或者玩一个你喜欢的游戏。 渐渐的,你不再像以往那样开心快乐,曾经的梦想湮灭在每日回荡在耳边的抱怨中。你也会发现,尽管你很努力了,可就是无法让你的朋友或是闺蜜变得更开心一些。 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个问题:你会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一贯坚持的信念。 我们要有所警惕和分辨,不要让身边的人消耗了你,让你不能前进。 这些人正在消耗你。 01. 不守承诺的人 承诺了的事,就应该努力地去做到。 倘若做不到,就别轻易许诺。这类人的特点就是时常许诺,然而做到的事却是很少。于是,他的人生信用便会大大降低,到最后,也许还会成为一种欺诈。如果发现身边有这样的人,应该警惕,否则到最后吃苦的还是自己。 02. 不守时间的人

俗话说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所以不守时间也就意味着是浪费别人的时间。与这种人交往的话,不仅把自己的时间花掉了,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03. 时常抱怨的人 生活之事十有八九是不如意的,这些都是正常的。 我们应该看到生活前进的方向,努力前进。而不是在自怨自艾,同时还把消极的思想传递给别人。这样的人呢,一遇到困难便停滞不前,巴不得别人来帮他一把。本来你是积极向上的,可是如果受到这种人的影响,那么你也很有可能会变成这样的人,所以应该警惕。 04. 斤斤计较的人 凡事都斤斤计较的人,看不到远方的大前途,一味把精力放在小事上。比如两个人去吃饭,前提是AA制。然后饭吃好后他多付了5毛,最后他说我多付了5毛,你抽空给我吧。如此计较的人,失去了知己,也不会有很大的前途。 05. 不会感恩的人 你善心地帮助了他,可是他却不以为然,而且还想当然的认为这是应当的。多次地帮助,换来的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语,更有甚者,还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真是吃力不讨好。 06. 自私自利的人 以自我为中心,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想怎样就是怎样,也不会考虑大局,只为自己的感受。这种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私利会不择手段。 如果看完以上的描述,你的脑海里冒出一张张熟悉的脸,显然,你正在被人日复一日地消耗着。这种消耗绝对可以毁你于无形之中。 这些方法带来阳光 那么,如何给自己搭建一个严严实实的保护网,让自己始终正能量爆棚,每一分钟都是恣意的阳光呢?跟着我们下面这五步做吧! 他们继续往前走。走到了沃野,他们决定停下。

2016年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2016年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 2016年收入预算总表 四. 2016年支出预算表 五.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四. 重要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高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概况

高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2002年5月,隶 属市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设置一个科室:老年事业科。办公室人员编制6人,实有6人,属财政全额拨款事 业单位。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有关部门拟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协助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兴办老年事业,发展老年产业,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四、组织发动老年人参与经济建设;承担市老年学会等有关团体的日常工作。 五、对全市老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总结交流经验,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老龄工作,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六、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老年法》的执法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人口老龄化及老龄产业发展现状研究

山东省人口老龄化及老龄产业发展现状研究 【摘要】人口老龄化是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面临的问题之一,山东省作为全国第二人口大省,人口老龄化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而且本省内部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也不相同。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老龄产业是当务之急。而山东省当前的老龄产业无论是发展规模还是发展深度,都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 【关键词】山东省;人口老龄化;老龄产业 1.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 根据目前通行的标准,当65岁以上的人口比例超过7%或者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超过10%,该区域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于清华,2008)。人口老龄化是当前世界各国都必须面临的一个非常严峻的现象。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恰当的年龄结构是该生物种类正常升繁衍生息下去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但人类作为万物之灵,不能盲目从生物学视角去分析,因为造成年龄结构变化的原因很多,人口老龄化现象有着社会性、经济性等多方面的原因。从经济学的层面来看,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的影响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作用,但是总的情况来看,其负面作用要远远大于正面影响,这也是全球进入老龄化的国家把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主要任务的原因之一。 1.1正面作用 当老龄人口在一个社会的人口结构中所占比例逐渐上升时,从经济的视角来看,这个社会的消费会更加理性,对当前产业的结构方向有一个健康的引导。这是人口老龄化的正面作用。另外,相对于年轻人群体,老年人的消费幅度较大,对现在和未来的消费有良好的规划,不会刻意地过量储蓄。 1.2负面作用 人口老龄化会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口老龄化会导致劳动力供给的减少。由于人口结构中老年人占的比例较多,那么青少年和劳动适龄人口占的比重就会减少,这会直接导致劳动力供给的不足。但无论是老年群体还是少儿群体,都需要消费,但是劳动力供给的下降则可能无法满足整个社会人口的消费需求,因此人口老龄化导致的劳动供给下降在某种程度上阻碍经济的正常运行,也对提升整个社会的物质财富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人口老龄化将导致社会中储蓄减少。按照经济学的观点,理性人会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有计划地安排自己的消费。为了能平稳度过晚年,劳动适龄人群在年轻时会有意地进行储蓄,因此到了晚年的老龄群体将不再刻意地储蓄,而是把以前的储蓄拿出来消费。由于储蓄下降,社会中的资本供给就会减少,对产业

北京市2014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

市2014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

目录 编制说明 (3) 第一部分市户籍老年人口信息 (4) 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4) 分区县户籍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7) 分功能区户籍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11) 户籍人口老年抚养系数 (13) 百岁老年人情况 (15) 纯老年人家庭人口情况 (18) 第二部分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20) 养老保障 (20) 医疗保健 (24) 养老服务 (25) 敬老优待 (28) 老年人文教体活动 (31) 第三部分区县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37) 2014年度市各区县老龄工作情况一览表 (37) 东城区 (39) 西城区 (41)

区 (44) 海淀区 (51) 丰台区 (55) 石景山区 (60) 门头沟区 (63) 房山区 (67) 通州区 (70) 顺义区 (72) 昌平区 (76) 大兴区 (79) 平谷区 (82) 怀柔区 (85) 密云县 (88) 延庆县 (91)

编制说明 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配合下,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完成了《市2014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现向社会发布。 本报告相关文字和数据说明如下: 1、第一部分“市户籍老年人口信息”中,60至89岁老年人口数据为市公安局户籍人口监测系统2014年底时点数据,9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据来源于市老龄办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统计系统,纯老年人家庭人口情况来源于2015年市老龄事业统计系统。相关比例均以精确到“人”的数字进行计算。 2、除特别注明外,本报告中的数据均截至2014年底,人口数均为户籍人口数,“岁”指的是周岁。 3、第二部分“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是按照相关委办局提供的2014年涉老工作报告整理汇编而成的。 4、第三部分“区县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是由各区县提交的2014年亮点工作材料汇编整理而成的,重点介绍各区县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成效。 5、本报告自2007年起按年度发布,各年度报告均可自“首都之窗”“统计信息”(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9228555.html,/tjxx/tjgb/)栏目查阅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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