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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伙企业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伙企业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伙企业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伙企业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81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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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二十条规定:“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对合伙企业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的审批,现就取消该审批项目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问题通知如下:

一、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的条件

(一)在上一次选择汇算清缴地点满5年;

(二)上一次选择汇算清缴地点未满5年,但汇算清缴地所办企业终止经营或者投资者终止投资;

(三)投资者在汇算清缴地点变更前5日内,已向原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汇算清缴地点变更原因、新的汇算清缴地点等变更情况。

二、税务机关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原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纳税人变更汇算清缴地点的理由是否符合

规定条件,新汇算清缴地点是否为其经常居住地,该地是否属于其所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如纳税人在上述地点之外选择汇算清缴地点的,应要求纳税人进行调整。

(二)原主管税务机关应向投资者新的汇算清缴地点的主管税务机关通报变更情况,新老主管税务机关应做好有关衔接工作。

(三)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1.核实投资者在汇算清缴地点变更前5日内,是否向原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汇算清缴地点变更情况,新的汇算清缴地点是否为投资者经常居住地,该地是否属于其所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符合有关条件的,应要求纳税人进行调整。

2.加强对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检查,重点核实其是否按规定计算并申报纳税,是否存在因变更汇算清缴地点少缴或不缴税款问题。

3.对提供虚假说明资料,借变更汇算清缴地点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处理。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为方便甲方注册及开设银行账户,保障新合伙人资金安全,原合伙人注册设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投资人将以入伙之方式,与甲方签署本《入伙协议》,成为甲方之新有限合伙人。 新合伙人乙方现同意签署本《入伙协议》,成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并接受《合伙协议》之相关条款约束。 一、新合伙人认缴出资及缴付 新合伙人基本情况: 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合伙人性质:有限合伙人 三、认缴出资额: 新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 四、缴付期限: 新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应在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内一次性缴付。 乙方签署本《入伙协议》即成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新合伙人应按照甲方普通合伙人之书面指令,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其认缴出资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支付至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包括支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认可甲方《合伙协议》并同意接受该协议之相关条款约束,与原有限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六、乙方入伙后在甲方的出资比例按照乙方实缴出资占甲

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

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 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1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召开此次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合伙人共2人,决定通过的事项如下: 同意本企业合伙人变更为XXX、XXX 同意本企业各合伙人出资额变更为:XXX认缴出资50万元、XXX认缴出资950万元 同意修改合伙协议 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XXX 盖章: XXX 签字: xxxx年3月8日 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于年月日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决定,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的以下变更: 1、同意合伙人将其在本合伙企业的万元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转让给,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其他合伙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上述转让后,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变更为:

3、其他企业登记内容不变。 4、同意对合伙协议作出相应修改,并同意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此页无正文,为《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签字页: 年月日 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3 参加表决合伙人: 、、。 新增合伙人: 、。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表决的合伙人共人,代表本企业合伙人 %的表决权,所作出的表决经本企业合伙人表决权的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 2.同意(原合伙人)将占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财产份额 %共万元转让给(其他/新合伙人) 。 3.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为: 具体地址。 4.????????。(其它需要表决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5. 同意就上述改变事项修改合伙协议相关条款。 原合伙人:(签名或盖章) 新增合伙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1、本范本适用于各类型合伙企业;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

关于有限合伙公司成立、股权变更、股权转让的资料.docx

关于有限合伙公司成立、股权变更、股权转让的资料 一、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要的资料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提供注册地址(需要提交自持房屋的产权证明 ; 或房屋租赁合同)。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 ; 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 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 交相应证明。 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有限合伙企业开户需要的资料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企业简 介、贷款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及简历、主要股东的身份证及简历、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简历、近三年(或两年)财务报表及即期财务报表、贷款用途佐证资料、银行流水等 (三)注册一个合伙制企业,注册流程和费用: 1、政务中心工商窗口核名;30 元 2、股东带核名通知书联系银行开设验资户; 3、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注册资本 50 万标准价 1200;100 万 2500;500 万 5000;一般都有折扣) 4、到工商窗口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费:注册资本的 0.0008 ,超过一千万部份按 0.0004 收取,超过一亿元部份不收费,营业执照副本费: 10 元) 5,公安局指定公司刻章(150 元到 200 元每枚) 6、政务中心质检局窗口登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市级公司108 元,省级公司148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并购达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书

并购达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并购达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和管理等经营手段获取管理收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九条合伙期限为 4 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第十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 2 人,有限合伙人为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其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一)普通合伙人 1、并购达人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2、文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二)有限合伙人 3、达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4、 住所: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5、……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全体合伙人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全部出资应在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1 年内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资通知书缴足,各合伙人应当在收到缴资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出资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10〕18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 〔2001〕84号)等文件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三、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及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附件1)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凡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年度终了时不再汇算,也不弥补企业的亏损。 五、每年12月底前,主管税务机关对需要变更征收方式的企业,审核其财务核算、投资人的纳税情况,并填写《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附件2),征收方式确定后应告知企业。征收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做变更。 六、对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相关政策业务辅导,督促其建账建制,符合查账征税条件后,税务机关应及时调整征收方式。 七、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下文件及文件中 部分条款同时停止执行: 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的补充规定》(京财税〔2001〕6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及其附件1、附件3。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京地税个〔2005〕69号)。 附件: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 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 方式鉴定表》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编号: HT-2021653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Other special terms will be listed bellow.

[标签: titlecontent]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年月日在设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占%出资额,甲方愿意将其占合伙企业%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业%的出资,根据原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

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分次(或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 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伙企业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企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5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成为上述受让"企业"财产的合法出资者,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全国各地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全国各地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下为各地区对以合伙制设立的股权基金的税收优惠: 一、 【区域】江苏南京 【依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73号) 【优惠政策】 1、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募集资金的规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分期予以合伙企业委托管理方补贴:募集资金10-20亿元的,最高给予5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20-40亿元的,最高给予8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40-60亿元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60-100亿元的,最高给予12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的,最高给予1500万元补贴。 2、对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自获利年度起,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部分,前两年按8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40%给予补助。 4、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缴纳营业税形成地方留成财力部分,前两年按10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50%给予补助。 5、对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部分按40%给予补贴。 二、 【区域】广东深圳 【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103号) 《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10〕100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资金申请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府金发〔2011〕5号) 【适用条件】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样本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样本 怎样写合伙人变更决定书?合伙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那么,下面请看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合伙人变更决定书样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样本1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约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于年月日就合伙企业以下事宜作出变更: 1.(1)同意将合伙企业名称变更为 (名称变更); (2)同意将公司住所变更至 (住所变更); (3)撤销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重新委托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 (4)同意合伙企业类型变更为 (合伙企业类型变更,同时需变更名称); (5)同意吸收为新合伙人,新合伙人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万元,于年月日缴付,本企业出资总额增至万元(新合伙人入伙)。 (6)同意××××出资额由万元增加(或减少)至万元,其中万元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变更为 (出资额、出资方式变更)。 2.相应修改合伙协议。 全体合伙人签或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注:自然人签名,法人、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年月日 合伙人变更决定书样本2 会议时间:xx 年xx 月xx 日 会议地点:xxx 参加会议人员:(全体合伙人)xx 、xx 、 xx,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变更合伙企业xxx 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xxx变更为xxxx 。 二、同意将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由xxxx变更为xxxxx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合伙协议相关条款,同意年月日新签订的合伙协议,新签订的合伙协议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字:xxx xx 年xx 月xx 日 相关知识 一.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 1.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原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本人签字)。 4. 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跨企业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 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授权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本人签字)和继任委派书。 6. 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发的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7 .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合伙协议修正案》,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8. 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本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本人签字)、《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出资确认书》。 9.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2篇简易版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To Restrict Parties, And To Supervise Both Parties To Keep Their Promises And To Restrain The Act Of Reckless Repentance.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 2篇简易版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2篇简易 版 温馨提示:本协议文件应用在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有约束力和可作为凭证,且对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都有约制性,能实现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的行为。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年 月日在设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其 中,甲方占 %出资额,甲方愿意将其占合伙企 业 %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业 %的出资,根据原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伙企业 %的出资额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分次(或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

股权投资型合伙企业税收总结

其实PE基金要缴纳的税种挺多,印花税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的还得征增值税,这里只说营业税和所得税。 从国家层面,有所涉及但并不全面且有混淆。《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从2000年1月1日期停止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在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里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会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也就是一定程度确定合伙企业“先分后税”的原则(后来的159号文就完全确定下来了),很多地区的区域性促进政策都是从这儿来的。不过这里只说了“对外投资收益”,其它都没提,于是各地又会出现不同,这个后面再说。 还有一大堆其他的规定的,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中就规定合伙企业每年收入减去各种费用损失之后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采用5%—35%超额累进税率算个税,等等。 个人总结原则大致有这么几条: 营业税不穿透,股息红利和股权转让不交营业税 所得税穿透,个税具体税目因地而异 鼓励政策因地而异 一、先说LP: LP基本分为个人、公司、合伙企业 收入主要就两块:股息红利和股权转让所得 这里多说两句: 1. 股息红利和股权转让都不涉及营业税,但并不是说公司LP就不交营业税,只是这两个部分不在营业税范围内而已。 2. 有些地方是由营业税优惠的,比如新疆和西藏的部门地区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 3. 造成各地对自然人合伙人采用20%还是5%—3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以及公司合伙人采

合伙协议书范本 变更决定书通用版

变更决定书 出席会议合伙人:、、。 新增合伙人:、。(注:如没有新增合伙人,该项可删除)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次合伙人会议于年月日在(注:地点)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合伙人共人,代表本企业合伙人%的表决权,所作出的表决经本企业合伙人表决权的%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 2、同意。 …… (其它需要表决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同意就上述决议事项修改合伙协议相关条款。 或:同意就上述决议事项重新制定合伙协议并启用新合伙协议。 原合伙人:(签名或盖章)新增合伙人:(签名或盖章) (注:如没有新增合伙人,该项可删除。) 注: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企业盖章)

注:决议内容参考 第一条变更或备案的情形: 1、名称变更 同意合伙企业名称变更为:。 2、经营场所变更/备案 同意经营场所由变更为: (注:具体地址)。 3、合伙企业类型变更 同意变更合伙企业类型,由变更为。 (注:此项变更指因合伙人类型变更导致的由有限合伙企业变更为普通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类型变更同时办理) 4、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 同意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变更 为。 (注:执行事务合伙人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5、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变更 同意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委派代表由变更 为。 (注:此项变更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形) 6、合伙企业出资额变更 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由人民币万元变更为万元。 本次新增出资人民币万元,其中(合伙人姓名、名称)以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2篇(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230-90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2篇(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2篇 (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年月日在设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占 %出资额,甲方愿意将其占合伙企业 %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业 %的出资,根据原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伙企业 %的出资额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分次(或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 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伙企业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企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5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成为上述受让“企业”财产的合法出资者,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的约定分

股权投资合伙协议(有限合伙)

股权投资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年月 目录 第1条合伙企业 - 1 - 第2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 2 - 第3条合伙企业的投资 - 4 - 第4条合伙事务的管理与执行 - 4 - 第5条合伙费用 - 7 - 第6条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 8 - 第7条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 - 9 - 第8条权益转让及退伙 - 10 - 第9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 14 - 第10条陈述与保证 - 16 - 第11条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17 - 第12条违约责任及免责 - 18 - 第13条其他条款 - 19 - 第14条释义 - 22 - 附件一:认缴承诺书 - 1 - 附件二:受让确认函 - 1 -

合伙协议 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附件一所列的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合称“合伙人”或“各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 第1条合伙企业 1.1 设立 (1)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的条款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成立。 1.2 名称 (1)合伙企业的名称为(有限合伙)。 1.3 主要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 1.4 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1.5 经营期限 (1)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年。 (2)投资期为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年,A类投资人(优先)自投资期满年后退出,B类投资人(劣后)投资期为年,投资期后的剩余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项目回收期,不得再投资。 1.6 资金用途

个人独资企最新业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附件1: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四)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第六条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三)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五)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六)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七)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八)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变更申请书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申请日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作为合伙企业(名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现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事宜。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受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 整理范本编辑word!二、变更后的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申请日期:

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及填表说明 一.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 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跨企业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 6.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发的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7.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 8.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9.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填表说明: 1.经办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2. 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 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经办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 5.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合伙企业变更股权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名称预先核准文 号/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经营场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委派代表(仅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 织时填写) 合伙企业类型□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 出资额 (万元) 其中:实缴万元,认缴万元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合伙人数 其中,有限合伙人数(仅限有限合伙填写) 从业人数 全体合伙人签字: 申请日期: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备案 分支机构 □增设□注销 名称 注册号/统 一社会信用 代码 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清算人成员 清算人联系电话 成员名单 合伙协议□初次备案□涉及变更事项备案 其他□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注销 注销原因□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分支机构 注销情况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公章 清算人签字:年月日

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yyy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通过直接股权投资等经营手段获取投资利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包括其他有效证券投资。 第九条合伙期限为5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第十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1人,有限合伙人为人。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合伙人名称及其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 1.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yyyy ; 证件名称: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 (二)有限合伙人 1. 公司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 公司 …… 3. (个人)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十一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示意图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示意图 教您如何申报 ①双击桌面“Internet Explorer”图标, ②在地址栏里输入 ③按键后,进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页面, ④点击“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季度)申报表(已确定)”右侧的“进入”按钮,进入到登录页面, ⑤输入您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季度)申报表”申报页面, 重要说明 申报日期:系统默认当天有效日期 税款所属月份:用户必须选择您要申报的所属月份 税款总额:系统自动计算税款总额 用户必填项:有效联系电话、缴款书号码、收入总额、征收率(%) 申报明细信息栏:用户进行数据增加或删除操作 ⑥点击“申报明细信息”栏目下的“增加”按钮,页面列出明细表框填写区域, 如重复点击“增加”按钮,页面将列出多个明细表框填写区域, ⑦如需删除数据,将光标点击“行次”或直接放入区域表格中任意栏,“行次”数值呈灰色显示, ⑧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删除此条数据,

常见问题解答 1、输入税务登记证号与密码后无法进入? 身份证件号码或密码输入错误。 确认正确的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 密码丢失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重新设定新密码 2、无法访问“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主页? 输入的网址不正确。 用户的计算机未与互联网正确连接。 请与用户的网络管理员联系。 请重新下载表格。 3、点击“完成填报”按钮,提示错误信息或退回主页面 系统超时,导致页面无效 填写完数据,检查无误后,应及时直接点击“完成填报” 4、登录系统后,涉及刷新页面的操作导致系统报错或退回登录界面 系统安全设置受限,导致页面无效 打开IE浏览器,选择“工具-> Internet选项”菜单, 在弹出窗口中选择“隐私”,将级别设置为“中”

变更决定书【模板】

变更决定书 出席会议合伙人:、、。新增合伙人:、。(注:如没有新增合伙人,该项可删除)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次合伙人会议于年月日在 (注:地点)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合伙人共人,代表本企业合伙人 %的表决权,所作出的表决经本企业合伙人表决权的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一、同意。 二、同意。 …… 同意就上述决议事项重新制定合伙协议并启用新合伙协议。

原合伙人签署: 新增合伙人签署:(注:如没有新增合伙人,该项可删除。) 注: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决定内容参考 (一)变更或备案的情形: 1、名称变更 同意合伙企业名称变更 为:。 2、经营场所变更/生产经营地备案 同意经营场所变更为:。(注:新的具体地址)。 3、合伙企业类型变更 同意变更合伙企业类型,由变更 为。 (注:此项变更指因合伙人类型变更导致的有限合伙

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类型之间的转换,与合伙人类型变更同时办理) 4、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 同意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变更为。 (注:执行事务合伙人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5、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变更 同意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委派代表由变更为。 (注:此项变更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形,同时出具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代表的委托书) 6、合伙企业出资额变更 同意合伙企业的出资额由人民币万元变更为 万元。 本次新增出资人民币万元,其中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注: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以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缴足……(注:增资格式) 本次减少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其中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注: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减少出资人民币万元……(注:减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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