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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承销方式——证券包销

证券承销方式——证券包销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的风险由证券公司承担。证券发行人和证券公司之间,属于一种买卖关系,具体权责划分应适用《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关系的法律规定和特别的合同约定。

0012739-中美证券承销制度比较分析证券.doc

中美证券承销制度比较分析_证券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的证券市场准入机制由审批制发展为核准制,证券承销机构将在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上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美国在证券承销的管理体系、承销作业时机、承销方式、承销程序、安定操作、信息披露和私募发行制度上都是最成熟的,将美国的相关制度与我国的相比较,可以发现我国在制度设计上的不足之处,逐步完善我国的各种制度。同时,美国的证券承销制度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也暴露出了一些不足,需要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中予以避免。 关键词:私募发行制度,中美两国,比较研究 一、引论 中国的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截至2001年12月底,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总数超过1160家,流通市值超过14500亿人民币,证券投资者开户超过6000万户。[1]近5年来,每年新发行和上市的股票超过100

只,历年融资额平均接近1000亿元人民币(参见附录一)。从总体上,中国的证券市场为企业的融资,扩大生产,参与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少投资者也从中获得了相当的利益。但与此同时,在股票发行上市中权钱交易和一些中介机构不能尽职审查,导致某些上市公司质量低劣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可以说,中国的证券市场一方面是一个规则过剩的市场, 因为以中国证监会为代表的监管机构有着巨大的权威 ,发行上市的各种文件,包括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之间的承销协议都需要经过证监会的批准才能生效,但另一方面, 中国证券市场又是一个规则不足的市场 ,同样以证券承销为例,对证券发行市场的稳定和企业融资能否取得成功至关重要的发行方式选择权和安定操作机制等方面的规定在中国仍然处于空白状态。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实施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真正市场化和规范化带来了契机。从2000年开始,中国证监会对股票发行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 ,取消了以前指标分配、行政推荐和实质性审批的办法,开始实行主承销商推荐制和股票发行核准制。[2]这一改革的实质,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37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9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统称证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以及投资者认购境内发行的证券,适用本办法。 发行人、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参与证券发行,还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的其他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保荐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为证券发行出具相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发行和承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询价与定价 第五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询价对象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第六条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以下称股票配售对象)应当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第七条询价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二)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 (三)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投资所必需的机构和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并能够有效执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被中国证券业协会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的,自去除之日起已满12个月。

证券行业调查报告

证券行业调查报告 证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基石,股市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以下是证券行业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经济改 革的深化,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到目前具有三十多万亿市值,具有完善的投资品种(股票、债券、基金、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和较为合理的市场结构庞大的资本市场。未来资本市场规模将更加壮大,层次更加多级,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联动将趋强,证券品种将更加丰富,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是适应资本市场发展要求新兴的专业。因此,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的建设成为现阶段我国专业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方向,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对于资本市场发展至关重要。而对于高等职业学校来说,需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知识水平及特点,本文通过充分的调研对高等职业学校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的发展提出 了相关建议,得出了高职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建设及其人才培养方案优化的相关结论。 (一) 调研的背景 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关系到技能型人才的质量。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的教师队伍。定期组织专业教师培训,以带动我省职业教育 的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更新专业教师的教学观念,共同探 索构建适应岗位需要的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教学体系,进而 提升高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提升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 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调研的本专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目前与企业的合作 办学很多还停留在纸面上、协议中,很多情况下仍局限在短 期利益和短期合作,浅层次、低水平的合作较多;长期共赢合作、企业家进课堂、教师与学生走进企业都没有深入的开 展起来;顶岗实习、跟岗训练等有待进一步落实和深化。 2、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内涵还应有所创新和突破。 3、面对资本市场的新工具(如股指期货)、新形式对证券人才培养提出新要求反应较慢。 4、师资队伍还需加强,教科研能力整体不高,教师的 素质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和研判市场趋势行情的反应、判断 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同时,面对企业用人难、学生择业难的尴尬局面,目前 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高等职业教育显得滞后,与社会需求存 在一定的差距,造成教学与市场需求脱节。在这种形势下, 我们需要了解社会、了解市场,因此,结合高职学生实际, 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具有一定开拓性的市场调研很有必要

浅谈保荐机构担任证券发行主承销商的制度缺陷

浅谈保荐机构担任证券发行主承销商的制度缺陷(1)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保荐机构担任证券发行主承销商的制度分析,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建议今后的制度设计将保荐机构与主承销商完全分离,使保荐机构能更好的起到对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和担保作用。 一、保荐制度简介 保荐制度又称为保荐人制度,来源于英、美、德等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证券发行上市制度。保荐制度是指由保荐人(券商)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与上市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为上市公司上市后一段时间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证券公司。在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后,保荐人还要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证券公司执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我国于2003年在证券发行上市制度中引入了保荐制度,并在2005年《证券法》中确立了保荐制度的合法地位。

二、我国现行保荐制度的缺陷 2005年的《证券法》第十一条规定“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关于保荐人的管理办法最初为2003年的颁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08年10月修订了《暂行办法》,将修订后的办法定名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又于2009年4月进行了修订。《管理办法》对于规范证券发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证券经营机构的执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但是《管理办法》却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尤其是第六条,“同次发行的证券,其发行保荐和上市保荐应当由同一保荐机构承担。保荐机构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出具保荐意见。保荐机构应当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采用联合保荐,但参与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不得超过2家;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可以由该保荐机构担任,也可以由其他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与该保荐机构共同担任”。2003年的《暂行办法》第六条为“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虽然

金融与证券专业个人简历范文

金融与证券专业个人简历范文导读:本文是关于金融与证券专业个人简历范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个人基本简历基本资料姓名:-国籍:中国目前所在地:广州民族:汉族户口所在地:广州身材:158cm47kg婚姻状况:未婚年龄:24岁培训认证:诚信徽章: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人才类型:普通求职应聘职位:财务类:会计出纳财务类工作年限:2职称:无职称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随时月薪要求:1500--2000希望工作地区:广州个人工作经历公司名称:广州市讯克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8-04~2008-07公司性质:私营企业所属行业:担任职务:会计工作描述:本人岗位主要负责日常账务处理、发票的管理、税务局往来、报税、交税、出纳的职务等等工作!离职原因:公司名称:广州市金色彩电脑喷绘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6-11~2008-04公司性质:私营企业所属行业:广告,策划,营销担任职务:出纳兼会计助理工作描述:本人岗位主要负责现金与支票的日常管理、费用的审核与报销、开具发票、工资的核算与发放、银行的往来项目、现金日记帐与银行日记帐的登记、税务局的往来等等工作!离职原因:公司名称:龙潭手工艺厂起止年月:2005-12~2006-10公司性质:私营企业所属行业:纺织,服装担任职务:会计助理工作描述:本岗位主要负责原始凭证的收集、编写会计分录、开发票、以及协助会计处理日常事项。离职原因:教育背景毕业院校: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最

高学历:大专毕业-2006-01-01所学专业一:金融与证券所学专业二:会计与商务受教育培训经历: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学校(机构)专业获得证书证书编号2000-092003-07沙园职业高级中学会计与商务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珠算技术等级证2004-032006-01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金融与证券语言能力外语:英语一般国语水平:精通粤语水平:精通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本人学会计已有5年时间,会计专业知识扎实,懂得财务软件和office软件操作,懂得业务处理流程,懂得金融相关知识,本人做事细心认真,有责任心,适应能力强,做事有条理,有较强的团队精神,服从上司分配。详细个人自传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0修订)文档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0修订)文档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securities issuance and un derwriting (revised in 2020)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0修订) 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9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8号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 20xx年3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次主席办公 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xx年3月21日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投资者须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定价能力,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

“网下投资者参与报价时,应当持有一定金额的非限售股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自律规则,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并在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主承销商应当对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预先披露的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当拒绝或剔除其报价。” 二、第五条改为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申购。 三、第六条改为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合并,修改为:“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含)以下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亿股以上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20家。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 五、第九条第一款改为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其中,应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通

证券公司与发行人的承销关系及承销方式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09373049.html, 证券公司与发行人的承销关系及承销方式 《证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证券发行方式按照有无发行中介,可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大类。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推销出售证券的为直接发行。这种方式可以节省发行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但发行人可能会由于缺乏有关证券销售专门知识和广泛的销售网络,自身要承担较大的发行风险,容易导致发行失败。发行人将证券委托给专门的经营证券业务的证券机构代理销售的,就是间接发行。采用间接发行方式,对发行人来说,虽需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但比较简便,发行风险较小,最主要是可以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资金。所以,公开发行证券一般都是采取间接发行的方式。从接受委托为发行人销售证券的证券机构来说,间接发行证券就是由它们来承销发行证券。由承销机构承销证券,有利于证券顺

利发行,也有利于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公司法》规定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法》的规定是对《公司法》规定的进一步重申和补充。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应当由承销机构负责承销;承销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承销业务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承销证券的业务。 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这两种方式是证券承销业务的基本方式,也可以说是法定方式。为了有效地规范证券承销业务,明确在证券承销业务中发行人与证券公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分别对证券代销和证券包销的法律关系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是: 一、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这一规定表明,在证券代销方式中,证券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证券公司的责任是在承销期内尽力销售证券,期限届满时能销出去多少算多少,尚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发行人,基本上不承担什么风险。相应的,证券公司所收取的费用也较少。对发行人来说,自己要承担全部的发行风险,但发行成本较低,销售证券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在实际中,代销证券的方式适合于一些信誉好、知名度高、比较易于被社会公众接受的大公司的证券。

证券行业分类介绍

请谨慎选择证券业作为你的职业【来源:请谨慎选择证券业作为你的职业【转】来源:孙科的日志【转】发信人: liulangjt (流浪男孩), 信区: JobAndWork 标题: [原创]请谨慎选择证券业作为你的职业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Wed Oct 27 16:18:24 2010) 由于本人的专业与经历与证券业有诸多渊源(具体不讲,目前我已不在证券业),又是一年求职时,看到很多毕业生一如当年的我对证券业有很高的期望,特别、尤其是非金融类专业同学对证券业的幻想让我感到非常担忧,因此写下本文,所有本文所写,皆为真实客观的亲身经历及身边证券业各岗位资深人士所言。 1、证券行业盈利的本质如果你想进入一个行业,慎重的选择是先了解这个行业的盈利模式和未来走向,这个是必须要做的功课。当你看到证券行业的所谓“牛人”开出的“惊人”工资单后,在心潮澎湃之时你最好先了解下证券行业是靠什么给这些牛B 人开出这么高薪水的?凭什么开出这么高薪水的?如果你不了解就相信,那么只能说明你太傻。证券行业到底靠什么来盈利?这个问题想回答好不容易。美国的证券业经过百余年的发展,目前主要赢利来源是三块:一是全球投行业务,包括股权投资和股票上市;二是股票、期货、金融衍生品交易盈利,包括资产管理等;三是提供投资通道、投资咨询服务。国内证券业的盈利模式基本参照了美国模式,即投行、投资、经纪三个方面。 2、证券业的投行——多数人的平庸,少数人的辉煌投行业务主要的收益来源于公司上市的承销收入,一旦一个公司完成了上市的过程,证券公司的收益是很高的。国外的投行游戏规则我研究不多,然而国内投行的游戏规则在你进这行前必须要明明白白才行。投行业务有点象一锤子买卖,如果公司能上市,那么皆大欢喜,如果上不了市,那么就几乎没有收益,应该讲风险是很大的。在国内,投行业务要想有收益,就必须实现三步走。第一步:找到有可能能上市的公司,或者能够搞定必定能上市的单子(后面具体解释)。有上市可能的公司有很多,但是投行也很多,大家都在想尽办法去找这样的公司。而所谓必定能上市的单子,比如农业银行上市这样的大单子,你是不可能搞的到的,需要有巨大的关系。第二步:找到公司后的材料准备和公司重组(即辅导上市过程)。这就是多数人平庸的地方,原因见后文分析。第三步:一切准备就绪,还要能搞定证监会那帮爷爷,搞不定,那你就等吧,等上个几年,你千辛万苦弄来的公司都要倒闭了,所有一切都白搞。好了,在这个子行业里面,你要想想自己能干什么?你能找到那些好公司、搞定那些好公司的老总,同时摆平一切竞争对手么?如果不能,那你能通关系到证监会,把SB 垃圾公司都搞上市么?如果还不能,那你能在艰苦的竞争环境中打败无数竞争对手,弄到保荐人证书么?如果还不能,那就只能当个投行民工吧,活永远最多,收入永远不涨,如果是熊市,那就只能勉强活自己。靠谱的说,如果你处在投行民工的阶层,基本是没啥前途的,除了中金、中信等个别特牛比的券商你能通过加入大项目组混点奖金外,基本上大多数券商这一阶层的税前收入在15 万以下,遇到熊市,收入奇低不说(一个月两三千是常事),第一个被裁的就是投行民工。 3、证券业的投研——即将面临市场化的残酷投研这个子行业最近的疯狂实在是有点过。为何疯狂?原因简单,“看上去”收入高、“ 看上去”地位高、“看上去”工作轻松。投研这个子行业的游戏规则又是什么样的呢?简单说就两字:排名。什么排名?新财富分析师排名。这个排名是什么玩意你不用知道太清楚,总之目前的行情,行业排名前三的分析师年薪100 万(税前)确实是有的。接着问,这个排名怎么才能弄的高一点?投票,主要是机构投票,如果所有大机构基金经理都投你的票,那你就厉害了,问题是,一个行业的分析师成千上万,别人凭什么投你的票??也许你会说,因为我能始终推出大牛股票!如果你真能不断推出大牛股票,那我劝你回家炒股,何必来工作?真正在市场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是。剩下就一个办法,那就是营销那些基金经理。更甚一层,如果你营销的好,那些基金经理不

券商发展的新模式:集团化专业证券公司

券商发展的新模式:集团化专业证券公司 导读:本文券商发展的新模式:集团化专业证券公司,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来源:证券市场导报君安证券研究所王汉卿 随着市场的调整和银证的分离,在证券业爆发增长期出于短视和急功近利目的成立的大批证券经营机构终将销声匿迹。未来的证券业,将是集团化专业证券公司的天下。 95年岁末和96年岁首,以深圳长城证券公司与海南汇通证券公司的合并为开端,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与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的归并为标志,拉开了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在分业经营制度下撤并、重组的序幕,大规模的证券机构的撤并重组即将到来。在目前以规范发展为市场主旋律的政策背景下,证券经营机构在银证分业的撤并、重组过程中应确定什么样的发展目标,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模式,这不仅事关分业经营的初衷能否实现,而且也关系到中国的证券经营机构能否从此走向规范、中国股市能否从此走向健康稳定发展的问题。笔者认为,发展集团化专业证券公司,是我国券商在分业经营体制下应该选择的发展模式。本文谨就此作一粗浅探讨,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 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证券经营机构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进程,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迅速发展起来的。现在全国共有专业证券公司91家,证券营业部1700多家,从业人员9万余人,证券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部门。这些证券经营机构,为我国的企业改制、企业融资以及为开辟和活跃我国金融市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共和国证券经纪业务的先河。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证券市场近几年的风云变幻,这些在炒股票热潮中被一哄而起炒出来的证券经营机构,渐渐暴露了一系列突出的问题和弊端,日益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这些问题主要有: 第一,证券经营机构过多过滥,僧多粥少矛盾日益突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正是广大投资者压抑已久的“投资饥渴症”爆发之时,单边的卖方市场使早期的证券经营机构仅靠一级市场承销新股和二级市场代客买卖的佣金就可赚得盘满钵满,从而刺激各个专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争相建立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一时间在中国的某些地方出现了“证券部多过米铺”的现象(例如深圳市的振华路就因券商云集而被称为“证券一条街”)。这些证券经营机构在93年上半年之前多有过创造巨额利润的“蜜月期”,但是随着中央宏观调控的实施和随之而来的股市的长期低迷,许多证券公司已陷入惨淡经营、难以为继的状态。据业内人士计算,在上海,一个普通规模的证券经营网点每月成本(租金、日常开支及人员费用)约在10万�50万元人民币之

证券发行与承销的流程要点梳理

证券发行与承销的流程要点梳理 【说明】 下文中,“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通知”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备忘录”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 一、询价与定价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称询 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办法第五条) 2.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 3.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 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办法第十四条) 4.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通 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通知第三条) 5.保荐机构应在初步询价时向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 告。(通知第三条) 6.公开发行股数不足4亿股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 少于20家;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参

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通知第四条) 7.询价对象按照参与初步询价时,其报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 下限的20%。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询价区间),询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区间下限的20%。(备忘录第三条第(三)款) 8.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询价对象均可参与累计投标询价。(通 知第五条) 9.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 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与发行人或其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可以参与网上发行。(办法第17条) 二、证券发售 1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 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办法第二十二条) 11.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 计投标询价,并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办法第二十三条) 12.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 售股票。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配

2011年最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承销与发行考试》记忆诀窍

2011年最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承销与发行考试》记忆诀窍 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 第一节投资银行业务概述 【考试要求】 ◆熟悉投资银行业的含义。 ◆了解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历史发展。 ◆掌握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过程中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股票发行方式的变化、股票发行定价的演变以及债券管理制度的发展。 【考试重点】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过程中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股票发行方式的变化、股票发行定价的演变以及债券管理制度的发展。 【知识点1】投资银行的含义:图表的形式 本书投资银行的定义:狭义含义。 【知识点2】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史: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分 1.雏形:19世纪的私人银行。 2.私人银行:先吸收储户存款,然后到证券市场去进行承销或投资活动。 3.商业银行恐惧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存贷款业务为主,对证券市场业务限制。 4.1864年的《国民银行法》之禁令。 ●合 1.初期繁荣:一战结束,大量公司扩充资本(有强烈的融资需要)。 2.商业银行绕过限制,通过控股的证券公司将资金投放到证券市场。 3.1927年《麦克法顿法》取消禁止商业银行承销股票的规定。 ●分 1.导火索:1929年10月华尔街的崩盘引发的金融危机使人们认为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是引发危机的根源→证券业必须从银行业中分离出来。 2.手段:1933年的《证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从法律上规定分业经营(一级市场)。 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规范交易商。

1937年成立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规范场外经纪人和证券商。 3.结果:形成了分割金融市场的金融分业经营制度框架。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政府主导证券市场的发展,国库券成为投资热点。 4.发展: 背景一:20世纪60年代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银行的储蓄率低于市场利率+资本市场的巨额回报+共同基金的兴起→吸引了储蓄客户 背景二:证券公司开办现金管理账户→商业银行负债业务萎缩(脱媒现象)。 以上导致商业银行倍感压力,要发展投行业务→又要绕过监管,通过银行控股公司从事投行业务→1986年美联储允许部门银行从事投行业务+1997~1998国会取消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相互之间互相收购的限制。 ●合 外在原因:(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日本、加拿大和西欧等国的金融大爆炸)+上述背景一和二→1933年的《证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名存实亡+1999年11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放松金融管制(标志着金融业进入金融自由化和混业经营的新时代)。 ●2008年金融风暴:投资银行何去何从? 在此次金融风暴中,美国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和雷曼兄弟崩溃。 主要原因:风险控制失误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弊端。 监管部门意识:原投资银行模式过多依靠货币市场为投资银行提供资金。 直接结果:考虑投行开始吸收储户存款;加强金融监管。 【知识点3】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历史:发行监管、发行方式和发行定价 ●发行监管制度的变迁 背景知识:发行监管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票发行决定权的归属+国际上两种监管类型(政府主导型即核准制和市场主导型即注册制,我国属于前者)。 1.第一阶段:1998年以前(行政推荐家数) 内容:发行规模和发行企业数量双重控制。 示意图:行政下达发行股票的数量总规模→各地方和部委切分额度→地方或部委推荐企业。 2.第二阶段1998年以来(核准制度) 标志性事件: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出台打破了行政推荐家数的办法。 内容:发行申请人由主承销商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批准。 后续发展:2003年12月28日颁布,2004年2月1日实施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通过了上市保荐制度,建立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经修订的《证券法》进一步明确了证券发行监管方面的规定。 ●股票发行方式的演变结构 上网发行资金申购(2006年5月20日,深、沪证交所颁布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2008年3月在首发上市中首次采用网下发行电子化方式,标志着我国证券发行中网下下发行电子化方式的启动)

证券专业调研报告

证券专业调研报告 篇一:证券专业调研报告调研的背景 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关系到技能型人才的质量。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定期组织专业教师培训,以带动我省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更新专业教师的教学观念,共同探索构建适应岗位需要的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教学体系,进而提升高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提升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调研的本专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目前与企业的合作办学很多还停留在纸面上、协议中,很多情况下仍局限在短期利益和短期合作,浅层次、低水平的合作较多;长期共赢合作、企业家进课堂、教师与学生走进企业都没有深入的开展起来;顶岗实习、跟岗训练等有待进一步落实和深化。 2、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内涵还应有所创新和突破。 3、面对资本市场的新工具、新形式对证券人才培养提出新要求反应较慢。

4、师资队伍还需加强,教科研能力整体不高,教师的素质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和研判市场趋势行情的反应、判断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同时,面对企业用人难、学生择业难的尴尬局面,目前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高等职业教育显得滞后,与社会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造成教学与市场需求脱节。在这种形势下,我们需要了解社会、了解市场,因此,结合高职学生实际,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具有一定开拓性的市场调研很有必要且迫在眉睫。 调研目的 调研的出发点是要立足学生实际、调整专业教学、拓宽学生就业渠道。通过调研对徐州市证券市场进行深入了解,对未来3-5年的证券投资人才需求数量、规格、岗位群、培养方向、目标定位等进行预测,使证券投资专业课程设置更加具有市场针对性,同时拉近与企业间的距离,为学生实习、就业打下坚实基础。调研的最终目的是根据调研的结论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专业内涵及对应的职业岗位群,完善证券投资专业的课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实用。学生能够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准确地进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把握人才需求的最新变化。指导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调整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的核心技能课程,为后续工作奠定

0012735-中美证券承销制度比较分析_证券_2.doc

中美证券承销制度比较分析_证券论文 (4)募集资金的运用;(5)发行价格或决定发行价格的方法;(6)股份稀释(指由于内部人与公众购股价格的差异和期权方案造成的每股净值减少);(7)。出卖证券之证券持有人的基本情况(如果登记证券由证券持有人提供);(8)发行计划(包销的有关情况,主要是承销协议的内容,包括稳定市场价格的方案);(9)应注册证券之叙述(主要是其基本情况,以发行证券的种类不同而有不同规定);(10)在登记表上署名的会计师、律师、承销商方面的专家与该证券的利益关系;(11)有关发行人的信息;(12)证管会对证券法责任补偿(indemnification)的立场的揭示(有固定的内容,表明证管会认为对登记人的董事、经理人和其他主要工作人员由于违反证券法而应承担责任的补偿是不具有执行力的);(13)其它发行费用;(14)董事、经理人和其他主要工作人员的保险和责任补偿(限于其职权范围,出于善意或为维护公司最大利益,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判决协调费等支出);(15)过去三年内未按33年证券法注册证券之出售(包括销售概况、主要购买者和资金运用情况等);(16)附件及财务报表、(17)对相关事项的保证。 我国在证券承销信息披露主要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下,依据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第1号、第7号、第12号予以规范,另外还有一系列针对特定行业的特殊信息披露规则。其中,第9号准

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和第1号准则-招股说明书最为重要。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借鉴了美国等国家的制度,特别借鉴了美国 注册登记S-1申报表和F-1申报表的内容和格式。[9]因而比较两国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发现有很多共同之处。当然,也有一些不同之处。一方面, 主要表现在美国信息披露制度中的股份稀释,在登记表上署名的会计师、律师、承销商方面的专家与该证券的利益关系,证管会对证券法责任补偿(indemnification)的立场的揭示,董事、经理人和其他主要工作人员的保险和责任补偿。有关股份稀释,主要是由于我国没有股票期权等制度,所以在披露上也就没有相关的要求,随着股票期权等制度的普及,该方面的信息披露也将越来越重要。对在登记表上署名的会计师、律师、承销商方面的专家与该证券的利益关系的披露是信息披露的重要方面,原因在于这些专业人士及其所服务的中介机构对于发行证券的质量有重要影响,他们与发行证券的利益关系将极大的影响他们能否中立、客观的履行职责。中国的银广夏和美国的安龙事件使得人们对专业人士和中介机构能否尽到尽职审查的义务产生怀疑,对这

证券部岗位职责

证券部各岗位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4、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5、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8、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10、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证券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1、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协助董秘处理公司与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机构有关公司上市筹备事宜; 2、负责编制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筹备等事项; 3、提出股东大会的召开方案、编制股东大会文件; 4、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组织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95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0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3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3年12月13日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统称证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以及投资者认购境内发行的证券,适用本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制定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简称相关规则),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依据本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定价和配售过程管理,落实承销责任。

为证券发行出具相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二章定价与配售 第四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下同)和发行公告中披露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定价,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定价的,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网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抬高价格。 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单个投资者报价多于一个的,主承销商应当依据相关规则在发行公告中对其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价差做出限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申购。 第六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合理确定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

欺诈发行、证券承销、股票上市

第一单元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考点4】欺诈发行(★★)(P245)(2020年新增) 1.尚未发行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证券发行注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 2.已经发行尚未上市 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注册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已经上市 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证券。 【考点5】证券的承销(★★)(P245) 1.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 2.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聘请承销团承销的,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4.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5.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6.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7.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委托乙证券公司以代销方式公开发行股票6000万股,代销期限届满,投资者认购甲公司股票的数量为4000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15年) A.甲公司应当以自有资金购入剩余的2000万股 B.股票发行失败 C.甲公司可以更换承销商,继续销售剩余的2000万股 D.应当返还已收取的4000万股发行价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答案】BD 【考点6】股票的上市(★★★)(P269) 1.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2.上市条件(2019年案例分析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金融证券专业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

金融行业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 ---- 08级投行2班白兵 20083210231 一、身体素质 1.金融行业本身就是兼高收益与高风险一体的行业,在从来人员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方面比其他行业具有更高的要求。必须要具有良好的身体体能,同时要具有吃苦耐劳、忍辱负重的精神,做好将来从事艰苦工作的思想准备,才能胜任本专业岗位的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 1. 具有正确的爱国爱党意识,还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明确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特别是在金融这一特殊的行业中,更要具备诚实守信基本素质。 2. 要有较强的劳动素质,包括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劳动实践。 3. 具有不断学习不断进取的精神;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个人修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三、知识素质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发行与承销和证券技术分析等方面的知识,特别要随时了解证券行业发展变化的趋势,及时掌握国家在金融行业出台的新政策,熟悉证券市场最新操作规程,这也意味着从业人员要具有很强的继续学习的能力。 四、能力素质 1.包括证券专业技术能力、工作能力、社会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与证券行业快速发展相适应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在实践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较强的处理日常业务的能力,按照循规蹈矩、诚实守信的原则,按规章制度及操作程序开展工作,同时还要求风险意识强,应变能力快,具有开拓创新的能力。 3. 行业所需要技术性人才,有证券市场第一线岗位所需要的证券营销和柜台业务能力。一方面能严格按操作流程完成正常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能灵活处理、交流和使用信息,不断开创新的业务领域,成为一种专业理论够用,生产技术操作熟练和组织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 4. 具有超前的思维、前瞻的世界意识;具有谨慎态度与冒险创新精神融合的能力. 五、心理素质 必须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对在竞争中遭遇挫折具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无论是荣誉与挫折下,荣辱不惊,泰然处之,保持良好心态,才能在工作中讲求协作,才能在艰苦的工作中不怕困难.奋力进取,不断激发创造热情。 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民权路证券营业部对证券客户经理的要求 1、年满21周岁以上,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客户开发能力; 2、热爱金融行业,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善于沟通; 3、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个人信誉; 4、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致,责任心强; 5、2年以上从业经验,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或者社会资源, 6、必须通过两门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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