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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会议精神、《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第一篇 规划背景

我省正处于加速发展的爬坡期、全面小康的攻坚期和生态建设的提升期,也是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新型城镇化对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的重大意义,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蕴含的重大历史机遇,牢牢把握新型城镇化正确的发展方向,妥善应对城镇化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第一章 重大意义

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利于闯出发展升级新天地。面对产业升级、开放升级、创新升级的新要求,我省的经济增长动力必须由过去主要依靠投资拉动转向投资与消费的协调拉动。推进城镇化,将拉动我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住房建设等投资需求。同时,随着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也将扩大消费群体、改变消费结构,促进储蓄向消费转化,从而增强消费能力、释放消费需求。投资与消费协调拉动的形成,将促进我省需求结构的持续优化,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

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利于开启小康提速新征程。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共享幸福生活,是4500万赣鄱儿女的共同愿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城镇化率达到60%,而2013年我省城镇化率为48.87%,低于53.73%的全国城镇化率和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城镇化的推进,必将逐步破除城乡二元体制,逐步化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矛盾,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有效解决“三农”

问题,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提升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质量,从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进程,让人们生活得更加美好。

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利于迈出区域协调发展新步伐。城镇化必然引导人口和经济形成区域空间集聚,从而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当前,我省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2013年人均GDP最高的设区市与最低的相差5万多元。推进城镇化,有助于培育形成一批城镇群和增长极,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高效配置,使人口分布与经济布局更加合理,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从而构筑起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的区域发展格局。

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利于开拓绿色崛起新境界。城镇是二、三产业的主要载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我省要开拓绿色崛起新境界,关键是推动城镇的绿色发展。新型城镇化,注重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注重人和自然和谐相处,尽可能减少城镇化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能够最大限度地巩固好、发挥好江西的生态优势,将对江西的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章 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省依托中心城市和重点县城,以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为重点,不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城镇化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从2001年至2013年,我省城镇人口从1149万增加到2210万,净增1061万人,年均增加80多万人;城镇化率从27.69%上升到48.87%,年均提高1.63个百分点,与全国城镇化率的差距由8.44个百分点缩小到4.86个百分点。

城镇化形态趋于优化。依托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以交通主通道为轴线,初步形成了“一群两带三区”的城镇布局主骨架,即鄱阳湖生态城市群,沪昆沿线城镇发展带、京九沿线城镇发展带,以及南昌都市区、九江都市区、赣州都市区。

市政建设水平大幅提高。2012年,全省设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99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了94.4%;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97.67%;城市绿地率、绿

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明显提升,实现县城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

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规划为引领,以94个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为平台,优化产业布局,聚集生产要素,促进了一批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的加快形成,带动城镇规模扩张和人口集聚,夯实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城镇化水平偏低。2013年我省城镇化率比全国低4.86个百分点,户籍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差21.77个百分点。全省只有22个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数量少、规模小、空间布局不合理,总体竞争力不强。产城融合不紧密,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不同步,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只有1.09,低于1.45的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发展方式比较粗放,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矛盾日益突出,居住环境不优、生活品质不高。

市民化进程偏慢。截至2013年末,我省农民工总数达到789.5万人,其中省外就业540.7万人,省内就业248.8万人。但由于历史和体制因素,省内就业的农民工虽然逐步成为了产业工人,却难以成为真正的城镇居民,无法享有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仍处于“半市民化”状态。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矛盾,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问题日益凸显,给经济社会带来诸多风险隐患。

“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1990-2012年,我省连续统计的15个主要城市建成区面积从259.5平方公里扩展到928.8平方公里,增长了3.58倍;同期户籍人口仅增长了2.06倍,明显滞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增长速度。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导致建成区产业强度和人口密度偏低,耕地减少加快,失地农民增多,拆迁纠纷时有发生。

城市管理水平不高。一些城镇无序开发,人口集聚不均衡,城市景观结构与其自然地理特征不协调,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城市建设、轻城市管理,重地上、轻地下现象比较突出。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加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城市管理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日益明显,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外来人口集聚区人居环境较差。

规划建设特色不明显。一些地方规划科学性不够,未充分兼顾环境、交通、配套设施等因素,在建设中盲目贪大求洋、照搬照抄,缺乏个性与特色。“建设性破坏”有蔓延趋势,城市的自然和文化遭到破坏。一些地方农村“空心化”、“一户多宅”现象比较严重,有的盲目模仿城市小区模式建设新农村,导致乡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

体制机制不健全。城乡户籍、土地、社会保障等制度,以及计划生育、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政策存在二元分割,制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涉及农村房屋、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建设用地等农村产权制度尚不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未能一体化,同一地区的城乡居民在统筹层次、就医选择、保障范围、待遇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第三章 发展态势

我省已进入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要时期,城镇化率处于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城镇化发展的外部条件和内在动力逐步变化。如果延续过去传统粗放的城镇化模式,会带来产业难以转型升级、生态优势逐步丧失、社会矛盾易发多发、发展水平差距扩大等诸多风险,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进而影响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我省城镇化必须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

城镇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全球增长格局受到巨大冲击,主要经济体需求结构和供给结构都面临较大调整压力,世界经济增长模式将进入一个艰难的调整过程。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国内经济增长更加注重调结构和促转型,我们面临的产业转型和消化过剩产能的压力加大。在此背景下,传统速度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主要依靠农村剩余劳动力无限供给、土地资源大量消耗、生态环境明显破坏来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

城镇化转型发展势在必行。2014年,我省城镇化率即将突破50%,这意味着我省将有一半以上人口在城镇工作和生活,标志着我省经济社会结构将发生深刻转变,将带来社会形态、思想观念、消费模式和行为方式等的重大变化。特别是随着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农村文明向城镇文明转变,农民变市民、农业富余劳动力减少和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城镇公共服务供求矛盾将日益凸显,主要依靠

低水平公共服务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城镇化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的发展转型势在必行。

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机制日趋完善。新型城镇化更加注重人的城镇化,随着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深入推进,将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在更加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要素资源作用的同时,更加有效履行政府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实现从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向关注社会民生转变,从物质建设向公共服务转变,从行政管制向制度设计转变,使城镇化成为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

第二篇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江西的城镇化道路,必须在充分认识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四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统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镇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坚定不移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突出大中城市发展、产城融合、绿色城镇建设、人居环境与生活品质提升,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积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培养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意识,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

——优化布局,分区实施。以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和信息网络为依托,以城市间分工协作为纽带,完善省域城镇空间结构体系,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结合主体功能布局,因地制宜分区

指导城镇化发展。

——生态文明,绿色低碳。根据不同城镇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使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

——四化同步,城乡一体。同步推进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相互促进,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建立健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文化传承,彰显特色。尊重人文历史,保护自然风貌,融入现代元素,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发展有历史记忆、赣域特色、民俗风貌的美丽城镇,促进自然与人文、现代与传统交融,把城市打造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履行政府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促进城镇化发展的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紧密结合。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照中央政府对城镇化的总体规划、战略布局和制度安排,统筹推进户籍、土地、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财税等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重点突破,鼓励探索、试点先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经验,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

第五章 发展目标

——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质量稳步提升,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接近或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63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城镇化布局不断优化。优化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城镇布局,以

城镇群为主体形态,形成“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为主骨架的省域城镇空间结构体系。到2020年,培育形成1座300-500万人口的大城市、2座100-300万人口的大城市、8座50-100万人口的区域性中心城市、60个左右小城市、一批特色小城镇,城市规模结构更加完善,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紧凑绿色城市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全面推行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紧凑绿色型开发模式,实现新增城市建设用地1万人∕平方公里的控制标准。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日益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主流,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汽车和节能省地型建筑比例大幅提升,城市生产和生活的资源循环利用更加普及,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

——城镇生活品质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地下管道综合管廊模式有效推广,公交出行比例、公交站点覆盖率明显提高,城市服务管理更加智能化、精细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居民生活方便度进一步提升。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化品位得到提升,特色鲜明、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城镇初步建成。

——产城融合日臻紧密。产业支撑城镇发展能力增强,城镇承载产业空间持续优化,实现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区融合发展。城镇化率和工业化率的比值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45%。城镇发展和产业集聚、就业转移、人口集聚更加协调统一。

——城镇化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户籍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破,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市场化退出机制基本形成。行政区划和金融体制、财税体制、城市建设融资机制、生态环境制度等更加完善。

专栏1 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

指 标 2012年 2020年 城镇化水平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47.51

力争接近或达到6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26.96

40左右

基本公共服务

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99

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

≥95 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90

74.06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95 ≥98

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23

13.10

基础设施

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

60 例(%) 44.30

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

98

95.61

城市污水处理率(%)

95

84.25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89.05

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Mbps) 4 ≥50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81 100 资源环境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平方米) 116 ≤100 城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8 13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50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47.3

42.74

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比例

60 (%)

注:①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指标中,常住人口不含16周岁以下

人员和在校学生。

②城镇保障性住房:包括公租房(含廉租房)、政策性商品住房和棚户

区改造安置住房等。

③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

定,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为65.0-115.0平方米,新建城市为85.1-105.0平

方米。

④城市空气质量国家标准:在1996年标准基础上,增设了PM2.5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调整了PM10、二氧化氮、铅等浓度限值。

⑤2020年目标主要参考国家规划目标。

第三篇 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六章 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使其进得来、落得下、留得住、有保障。

第一节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

各类城镇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并向全社会公布,基本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享有城镇生活待遇的合理预期。

第二节 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前置条件,以长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有序放开南昌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积极放开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大城市可设置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但最高年限不得超过3年。

第七章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第一节 确保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按照国家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的统一部署,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服务。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结合农民工分布和城市发展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教师编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坚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就近安排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暂时短缺的城市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公助等方式,拓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渠道。逐步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建立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第二节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综合中心,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职业中介机构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规范诚信服务。整合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培训资源,开展校企合作,为农民工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强化企业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责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高等院校、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用工企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推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职业技能认定体系,扩大职业技能认定范围,鼓励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适当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措施,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反担保门槛,支持农民工创业发展。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基层农民工权益保障队伍建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专栏2 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农村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组织其

参加6-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有培训

意愿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也纳入技能储备培训范围。

就业技能培训:对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开展专项技能

或初级技能培训,加大财政投入,依托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技

能实训基地等培训机构,免费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40万人

次。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技能需求,开展农民

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通过发放培训补贴的形式,调动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

升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每年培训农民工30万人次。

高技能人才培训:对具备初、中级技能的农民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每年培养4万人次。

社区公益性培训:组织中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技工院校开展面向

农民工的公益性教育培训,与街道、社区合作,举办灵活多样的社区培训,

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设施,提升改造

一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鼓励各类企业联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建设一批

农民工实训基地。支持发展一批有优质特色的技工学校和示范性中高等职业

院校。

第三节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农民工参保权益,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保、连续参保。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救助体系之间的衔接,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企业缴费责任,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比例。推进社会保险跨区域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和省内就医即时结算,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探索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合作,开办各类补充性养老、医疗、健康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在居住地申请低保制度。

第四节 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民工集聚地的疾病监测、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第五节 拓宽农民工住房保障渠道

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可以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支持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鼓励城市新区中的村集体利用留用的农民生产生活用地建设公租房,增加保障房供给,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逐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支持农民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第八章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明确各级政府职能,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合理分担公共成本,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第一节 建立政府、企业、个人成本分担机制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性质,确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各级政府主要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要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农民工要积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和技能培训,按时缴纳保费并连年参保,提升职业技能。

第二节 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

省政府根据中央的制度安排和配套政策,负责制定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总体规划和配套政策。

市县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城市和建制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各级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划分,承担相应的财政支出责任,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政府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第三节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程度

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包容性城市。提高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民工的比例,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管理。积极营造农业转移人口参加社区活动、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良好氛围,培养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意识。城市政府和用工企业要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丰富农业转移人口精神文化生活,增添人文情怀。

第四篇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地区,是我省城镇人口和经济聚集的主要载体,也是未来我省城镇化发展和布局的重点地区。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依托,以沿沪昆线和京九线为主轴,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构筑“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为主骨架的省域城镇体系,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第九章 优化城镇化布局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要求,加快构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互联互通的鄱阳湖生态城市群和沿沪昆线、京九线城镇发展带,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镇空间结构。

第一节 完善省域城镇体系

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依托,以沿沪昆线和京九线为主轴,聚集优势产业,提高规模效应,着力培育和发展以南昌市为核心的南昌都市区,加快发展九江都市区、赣州都市区,构筑“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为主骨架的省域城镇体系。

(一)“一群”: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以鄱阳湖和赣、抚、信、饶、修五条水系廊道组成的自然生态网络为本底,以网络化、开放式交通体系为骨架,以昌九一体化为重点,以景德镇、鹰潭、新余和抚州等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支撑,以滨湖田园风光城镇为补充,强化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统筹协调区内的资源配置、城市功能和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统筹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基础设施网络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强化城市间联系与协作,努力将鄱阳湖生态城市群建设成为中国大湖流域生态人居环境建设的示范区、全国低碳经济创新发展的示范区和全省开放崛起的引领示范区。

(二)“两带”:分别为沿沪昆线、京九线的两条城镇发展带。

沪昆城镇发展带:以沪昆线上的中心城市为核心,东段积极培育和发展以上饶市、鹰潭市为核心的信江河谷城镇群;西段积极推进以新余市、宜春市、萍乡市为复合中心的新宜萍城镇群。

专栏3 沪昆城镇发展带

信江河谷城镇群

以沪昆线为轴线,以信江河谷水系为廊道,以上饶、鹰潭中心城区为双核,加快相向融合发展。推动上饶中心城区联动发展上饶县、广丰县、玉山县、横峰县、铅山县县城和重点镇,构建“1+5”城镇群;鹰潭中心城区联动发展贵溪市、弋阳县、余江县县城和重点镇,促进互动发展、相向发展和融

合发展,构建全省“四化”同步发展试验区,建设向东开放合作高地,打造“东翼”重要增长极。

新宜萍城镇群

以沪昆线为主轴,以新余、宜春、萍乡中心城区为复合中心,推动新余

中心城区联动发展分宜县、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县城和重点镇,宜春中

心城区联动发展万载县县城和重点镇,萍乡中心城区联动发展莲花县、上栗

县和芦溪县县城和重点镇,促进相向发展、同城发展和一体发展,加快建设

新型城镇化先行区、“西翼”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两型”社会综合改革

试验区。

京九城镇发展带:以京九线上的中心城市为核心,自北向南加快培育和发展九江市、南昌市、吉安市、赣州市等中心城市,积极培育共青城市、丰城市、樟树市等重要城市。

专栏4 京九城镇发展带

昌九城镇群

以昌九城际铁路和昌九大道为主轴,以南昌和九江中心城区为双核,以

昌九沿线开发区、县城和重点镇为节点,按照“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和产业互补对接”的总方向,建设南昌临空经济区、共

青先导区,推进昌九一体化,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体系,形成以点带

轴、以轴促面、连绵发展的昌九城镇群,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重要板块、

鄱阳湖生态城市群的龙头、全省城镇化发展的示范区。

吉泰城镇群

以赣粤高速和105国道为双轴线,以吉泰走廊为基本依托,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吉水和泰和县城为两翼,以周边乡镇为卫星镇,形成“核心带动、

两翼联动、带状发展”城镇格局,加快建设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充满活力

的吉泰走廊城镇密集区,建设生态秀美宜居区、旅游观光休闲地、区域综合

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

(三)“三区”:在“一群两带”格局的基础上,培育发展南昌都市区、九江都市区、赣州都市区。

南昌都市区:包括以南昌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周边100公里范围的区域,含南昌市中心城区、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奉新县、靖安县、东乡县、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永修县等一小时经济区。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打造全国区域经济增长的战略支点、重要的先进制造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宜居都市、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九江都市区:以九江市中心城区为核心,沿江联动瑞昌市、九江县、湖口县、彭泽县,向南联动德安县、共青城市、星子县,强化城镇发展和资源要素集聚,推进沿江开放开发,带动修水、武宁、都昌发展,打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新引擎、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中游航运枢纽和国际化门户、全省区

域合作创新示范区。

赣州都市区:包括以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县、上犹县为主体的核心区,以及其辐射范围内的赣南苏区地区性中心城市和人口规模较大的县城。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和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示范区、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四)“四组团”:即景德镇城镇组团、抚州城镇组团、瑞金城镇组团、三南城镇组团。

景德镇城镇组团:以九景衢、皖赣铁路和九景、安景高速为轴线,以景德镇中心城区为核心,联动发展乐平市、浮梁县、婺源县县城和重点镇,建设鄱阳湖生态城市群的璀璨明珠、全国著名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示范区。

抚州城镇组团:以向莆线为主轴,以济广高速和抚吉高速为空间廊道,以抚州中心城区临川为核心,联动发展东乡县、金溪县、崇仁县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全国绿色生态城镇群,构建通达东南沿海战略通道,打造产业梯度转移承接区。

瑞金城镇组团:以赣韶龙、规划建设的鹰梅铁路和厦蓉、济广高速为主轴,以瑞金市区为核心,联动发展于都县、宁都县、会昌县、石城县县城和重点镇,建设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赣闽区域性交通物流中心,打造赣闽边界区域性城镇组团。

三南城镇组团:以大广高速和“三南大道”为轴线,以龙南县城为核心,推进与全南县、定南县融合发展,联动发展一批重点镇,建设赣粤边界区域性城镇组团、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示范区、客家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区。

第二节 加快推进昌九一体化

以国家建设长江经济带为契机,按照“做强南昌、做大九江、昌九一体、龙头昂起”的总体要求,明确各自功能定位、城市布局和设施配套,统筹产业布局、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比较优势,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不断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发挥集聚效

应、辐射效应和带动效应,推动错位互补、联动发展、合作共赢,加快昌九一体化进程,充分发挥南昌和九江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带动和核心引领作用,提升江西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地位。

第三节 携手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

推进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融合发展,与皖江城市带合作发展,努力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中国特色城镇化的新引擎、长江经济带重要增长极、开放合作新高地、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重点推进南昌、九江、景德镇、鹰潭、抚州、新余、宜春、萍乡等城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引领带动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四节 建立城镇群发展协调机制

统筹制定实施城镇群发展规划,明确城镇群发展的目标、空间结构和开发方向,确定各城镇的功能定位和分工,统筹交通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布局,加快推进城镇群一体化进程。加强城镇群规划与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的衔接,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完善跨区域城镇发展协调机制,以城镇群为主要平台,统筹协调城镇群内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和布局、环境治理,推进城镇之间的分工与协作。重点探索建立城镇群管理协调机制,创新城镇群要素市场管理机制,破除行政壁垒和垄断,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城镇群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区域设施的联建共享和区域资源的集约利用。

第十章 促进各类城镇协调发展

加快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支持县城发展,打造一批特色城镇,促进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健康发展。

第一节 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

以加快产业集群和人口集聚为重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开放开发力度,提高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强分工协作,实现集约发展、联动发展、互补发展,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实力。

景德镇:重点打造陶瓷及文化创意产业板块、航空及汽车制造业板块,建设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及文化生态旅游城市,振兴千年陶瓷,打造“世界瓷都”。

萍乡:全面对接长株潭城市群,打造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示范区、全省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城市、以旅游商贸文化为重点的消费型城市、赣湘边际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和经贸合作重要平台。

新余:打造国家光伏产业、金属材料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和动力与储能电池产业基地,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中部地区重要的新型工业城、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区。

鹰潭:依托国家级铜产业基地,重点打造有色金属新材料、绿色水工智慧水务、节能环保等产业,建设绿色世界铜都、中国丹霞·道教文化旅游城市、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国家级循环经济城市。

宜春:以产业集群和人口集聚为重点,加快做大做强宜春中心城区,建设全省低碳产业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国家锂电新能源产业基地、中国宜居城市、全国知名养生休闲度假胜地。

上饶:全面对接长三角、海西经济区,打造光伏和锂电池新能源基地、有色金属工业基地、全国光学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基地,建设全国旅游强市、赣东重要增长极和赣浙闽皖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

吉安:以吉泰走廊为重点,建设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品(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精品城市、全国有影响的绿色农产品基地,建成全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打造赣中区域性中心城市。

抚州:依托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海西经济区,构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集散区、沿海产业梯度转移承接区、临川文化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区,打造南昌和闽台地区后花园,建设赣闽边界中心城市。

第二节 加快县城建设步伐

以主体功能为导向,以县城为载体,加快县城建设步伐,使县城成为吸纳农

业转移人口的重要阵地。重点开发区域的县城,要创新体制机制,扩大管理权限,优化发展空间,完善市政功能,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强化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形成若干地区次中心城市,打造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新型城市。农产品主产区域的县城,要按照有限开发原则,培育壮大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商贸服务等产业,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以及吸纳农村人口进城定居能力。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县城,要按照据点开发原则,科学有序发展矿产资源加工业、绿色食品加工业和生态旅游业,限制城镇发展规模,加快完善市政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公共服务中心。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小城市。

第三节 打造一批特色城镇

按照完善功能、控制数量、节约土地、体现特色的要求,以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和省级示范镇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机制,建成一批人口较多、产业发展、功能完善、生活宽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重点示范城镇,成为集聚产业和人口、服务“三农”、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促进小城镇专业化、集约化和特色化发展。加强大城市周边小城镇与城市的统筹配套发展,逐步建设为卫星城。支持具有特色产业、生态魅力、历史文化积淀的小城镇,发展成为各具魅力的特色镇。加强远离中心城市的县城和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拓展面向“三农”的市场网络。

专栏5 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01 公共供水

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实现县城和重点镇公共供水普及率85%以上。

02 污水处理

因地制宜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或分散型生态处理设施,使所有县城和中

心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实现县城污水处理率达88%左右、重点镇达80%左

右。

03 垃圾处理

实现县城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按照以城带乡模式,推进中心镇垃

圾无害化处理,重点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实现中心镇垃圾收集、转运

全覆盖。

04 道路交通

统筹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县城实现高等级公路连通,中心镇积极发展

公共交通。

05 燃气供应

加快县城、中心镇天然气(含煤层气等)管网、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站等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大中型沼气、生物质燃气,县城逐步实现

燃气替代生活燃煤,使用清洁燃气的中心镇比重显著提高。

06 分布式能源

城镇建设和改造要优先采用分布式能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

用,统筹考虑太阳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

第四节 分区指导城镇化发展

根据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基础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特征,结合主体功能区布局,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省域划分为城镇化优化拓展地区、城镇化促进地区、城镇化培育地区、城镇化适度发展地区和人口疏解与生态保育地区,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引导人口、经济向适宜开发区域集聚,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第十一章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加快建立适应城镇化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85%县域通铁路,快速铁路网覆盖50万以上人口城市;形成以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为龙头的“一干九支五通勤”机场布局,民航机场不断发展,推进低空空域开放,建设一批通用机场,航空服务覆盖全省95%左右的人口,形成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绿色低碳综合交通网络体系。

第一节 加快鄱阳湖生态城市群对外交通网络建设

规划建设以南昌为中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长江中游、京津冀城市群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交通骨干网络建设,形成对外大能力、高等级快速通道;加快与信江河谷城镇群、新宜萍城镇群、吉泰城镇群、赣州都市区等之间的交通主网络建设,形成以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以普通国省道为基础,与水路、民航和管道共同组成的连接东西、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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