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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授权管理办法

计量标准授权管理办法
计量标准授权管理办法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在由国家技监局颁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C

第二条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凡申请计量授权,承担计量授权任务及办理、管理计量授权,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实施计量法的需要,充分发挥社会技术力量的作用,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就地就近、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实行计量授权。

第四条计量授权包括以下形式:

(一)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承担计量标准、

计量认证、申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技术考核,仲裁检定,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

第五条申请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二)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

(四)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申请授权应按以下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申请建立计量基准、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的授权, 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的授权,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申请对本部门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的授权,向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四)申请对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的授权,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五)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的授权,应根据申请承担授权任务的区域,向相应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申请授权应递交计量授权申请书,并同时报送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接到计量授权申请书和报送的材料之后,必须在六个月内,对提出申请的有关技术机构审查完毕并发出是否接受申请的通知。

第九条计量授权申请被接受后,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按照以下规定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进行考核。

(一)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本地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由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二)申请建立计量基准、非本地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承担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的,由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第十条申请授权的单位,其有关计量检定、测试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

核合格。

第条对考核合格的单位,由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

部门批准,颁发相应的计量授权证书和计量授权检定、测试专用章,

并公布被授权单位的机构名称和所承担授权的业务范围。

第十二条被授权单位必须按照授权范围开展工作,需新增计量

授权项目,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新增项目的授权。

违反上款规定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三条计量标准、计量认证、申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技术考核,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和仲裁检定的授权,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相应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指定的形式办理。

第十四条被授权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被授权单位的相应计量标准,必须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开展授权的计量检定、测试工作,必须接受授权单位的监督。

第十六条当被授权单位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在双方

协商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由县级以上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检定。

第十七条计量授权证书应由授权单位规定有效期,最长不得超

过五年。被授权单位可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继续承担授权任务的申请;授权单位根据需要和被授权单位的申请在有效期满前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延长有效期。

第十八条被授权单位要终止所承担的授权工作,应提前六个月

向授权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终止工作。

违反上款规定,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十九条被授权单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经限期整顿仍不能恢复的,由授权单位撤销其计量授权。

第二十条凡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本

行政区内不能开展的计量检定项目,需要办理授权的,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第二十一条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授权应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授权,应予以纠正。

第二十二条申请计量授权的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技术考核、发

证费

第二十三条与本办法有关的计量授权申请书、证书、印章的式样,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电所电能计量管理办法

供电所电能计量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供电所电能计量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电能损失及工作漏洞,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适应新形势下的管理要求,根据《计量法》、《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1、我局公司化改制后成立了计量所,是我局电能计量技术管理机构,负责全局电能计量装置及日常业务的管理工作。 2、各供电所负责编制辖区内0.4KV电网运行电能表的换验计划,并统一组织拆、装、校工作的实施。 3、供电所计量管理员,负责本所电能计量管理工作及计量装置的保管、领取及出库手续的办理。 4、各所计量员负责本所装、拆、移、换凭证的填写和计量资产台帐管理,并按要求统计上报。 5、计量员负责本所铅封钳的保管、领用登记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供电所要对辖区内的计量设备建立计量资产台帐,资产台帐的内容应包括:资产编号、名称、型号、规格、等级、出厂序号、厂家、校验日期、安装日期等;并能方便的进行查询和统计。 2、计量装置的安装必须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推广使用性能优良的产品,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和质量低劣的电能计量产品;对新装用户,要按照业扩报装程序准确测量负荷容量,合理配置计量设备,提高计量准确度。 3、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局下达的电能表换验任务,保证周期换验率达到100%。 4、严格坚持现场抄表,杜绝错抄、估抄、漏抄和错视倍率等现象的发生;经常进行用电营业普查,查偷漏、查电能表接线和准确度以及私增容量;并利用举报、频繁性突击检查等各种方式来杜绝违章用电和窃电。 5、现场工作时,必须核对凭证与现场实物是否相符,并检查计量设备接线是否正确无误,防止人为查错、事故发生。 6、严禁无工作凭证装、拆、移、换电能表及其他计量设备,凭证填写应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包括村、组、户名、倍率、厂名、表号、底度、用户签名、工作人签名、工作时间、经办人、审核人等) 7、严格铅封钳管理,建立铅封钳使用记录,使用人按要求签名登记,实行“谁封表,谁负责”的原则。 8、对临时用电户,由计量员提供备用电能表,开具装表凭证,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标准装表,抄表、收费。 9、对发现的计量故障,各所必须在2日内处理完毕,影响供电的,必须按照服务承诺的时限恢复供电。 三、检查考核: 对各所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按照局《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1、无正当原因未完成局下达的电能表换验任务,未按时上报各类计量报表, 2、计量装置不符合安装技术规程要求,影响准确计量并造成损失的; 3、对发现的计量故障和接到计量故障通知,未按时限进行处理; 4、因工作人员麻痹大意,造成计量设备接线错误或损坏;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业务手册

YWSC-1100515000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业务手册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发布 1

目录 一、受理范围 (1) 二、办理依据 (1) 三、实施机构 (1) 四、审批条件 (1) 五、申请材料 (1) 六、审批证件 (4) 七、办理时限 (4) 八、审批收费 (5) 九、许可办理 (5) (一)申请 (5) (二)受理 (5) (三)考核 (5) (四)审批发证 (5) 十、许可服务 (5) (一)许可咨询 (5) (二)进程查询 (5) 十一、事中事后监管 (6) (一)投诉举报 (6) (二)结果处理 (6) 2

前言 本业务手册按 DB53/T 543—2018《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业务手册规定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范围、办理依据、实施机构、许可人员、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许可收费、许可证件、许可办理、许可服务、监督检管等内容,市局、县(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许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业务手册规定开展工作。 本业务手册归口管理部门: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本业务手册主要编写人: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本业务手册历次版:YWSC-038600-2016。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业务手册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临沧市行政区域内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的申请。(含首次申请、复查、扩项、补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市级以下(不含市级)计量检定机构和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一)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4)《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5)《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以下简称规范)。 三、实施机构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范围包括 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许可范围以外的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审批条件 (一)首次申请、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通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考核。 (二)依申请扩项准予批准的条件: (1)拟扩充项目的考核项目表齐全完整; (2)具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3)具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4)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 (5)计量人员能力证明; (6)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复印件。 符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要求。 (三)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1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企业的基本计量制度,是各项计量工作要遵循的准则。它确定本企业计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计量工作的要求。 一、机构设置 本公司质管科设兼职标准计量员。受公司经理直接领导,对全公司质量、计量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二、管理内容 计量管理工作要突出合理、科学、准确,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使计量工作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强调统一管理,做好上承下达。即企业的计量工作要接受上级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要对企业内部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具体有: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有关计量管理制度、办法,做到各项计量工作有章可循。 3、制订本公司年度计量工作计划和计量工作近远期规划。 4、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器具。制订量值传递系统表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组织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保证各种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5、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流转、使用、降级、报废等工作,防止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生产过程。 6、参与企业科研、生产、经营和能源管理,管好计量数据,使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7、普及宣传计量知识。 8、统一组织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9、统一监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并代表本公司负责企业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计量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计量管理的工作目标: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作用。 一、计量工作要求 1、配好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能源管理、经营管理、计量测试等所需的计量器具;管好数据。 2、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3、把由于计量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计量器具管理 1、严格执行量值传递系统,按照检定周期送检计量器具,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 2、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帐、物、卡齐全,符合。 3、做好库存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进出库要登记,防潮、防锈等条件要保证。 4、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历史记录卡、修理记录、原始材料等入档齐全,分类科学,发挥作用好。 5、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发放、周检、返回、抽检等各个环节的检定工作。 6、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计量器具。 7、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量器具管理的规定。 三、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矿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管理,保障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计量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特制定《计量器具管理制度》。适用范围:xx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二条组织体系组长:副组长:成员: 第三条部门职责 第三章计量器具采购、报废管理 第四条由计量器具使用队组根据实际需要申请、提报采购计划,经队领导审核报送领导审批签字后进行采购,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证,不准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并送检测公司检测合格,方可领取使用。 第五条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和抽检中及计量器具使用到残旧,发现精度达不到原来等级时,经检测部门核准,作报废处理,报废后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第六条计量器具的报废应由检测部门(检测公司)出具书面报告,并在检测报告单上记录清报废的原因,方可报废,并进行记录备案。 第四章计量器具配备、使用、维护保养 第七条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和仪表。

第八条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台帐,保证帐、物相符。 第九条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说明,在规定的条件下妥善使用和放置。定期检查、清理,保证计量器具的安全、整洁、配备附件完好,并严格执行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定。 第十一条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严禁擅自拆修、乱调,应及时报检测部门进行检修、校准,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第十二条各单位安排人员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维护,不用时应清洁干净,装入盒内,保存在干燥处。 第十三条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在检定周期内、检定合格标志清晰。 第五章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 第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计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第十五条所有在用、备用能源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验。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检测校验或检测校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十七条如发现有使用未经检测校验或检测校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要给予单位和计量管理员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各单位计量管理员要保管好本单位计量器具校验单,确

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 总则 1、为了加强项目部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质量,维护我分公司的利益,特制定计量管理制度。 2、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外观和正常性检查。重点是观察有否影响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和寿命的缺陷。如有锈蚀铁、裂缝、变形、划痕、撞伤等。如有油垢,必须进行清洗。对于有运动部件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进行正常性的检查。如做相互作用检查,零位校对,各部作用检查等,需通电的做通电试验。以上两相如发现问题不得使用。对重要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要进行主要精度指标校验。对已超过合格证有效期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期检定要求进行检定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中发现有故障的测检设备(计量器具),都需进行修理。修理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检定。 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使用前检定。检定合格进行领用登记, 由领取人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 4、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通过计量人员同意,使用人必须进行登记。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归还并让计量人员当面作核对性检定。收发检定设备(计量器具)一定要有详细记录,交接手续清楚, 责任明确。 5、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运输中必须做好防震措施。在现场使用时要轻拿轻放, 坚决杜绝五种恶性事故的发生(烧坏、摔坏、震坏、压坏、拆坏)。领出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周检后的, 不合格和超

过周检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者必须了解其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方可使用。计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1、负责编制、修改计量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各项计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2、负责整理、保存受检检测设备的原始鉴定纪录,并负责对其进行标识。 3、计量人员进入现场,对关键施工过程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进重点抽查。可根据需要进行部分项目受检,或按规程全检。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修理 1、要求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应送公司计量检定室或其指定的部门进行修理。没有计量检测部门委托或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否则按计量法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修复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必须进行修后检定。并将修理情况记入档案中。 3、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入库前必须进行入库检定, 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手续应包括:原始资料存档、登记、建卡、编号等。 4、若经检定单位检定不合格或资料、附件、备件不齐, 影响使用和管理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办理。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续解决。 5、入库手续办理, 应有专兼职计量人员参加,对检测设备(计量器具)进行登帐造卡、编号。 6、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入库后才能领出, 流入使用。否则将产生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使用不可靠, 档案资料不全,帐、卡、物不符等不利使用、维护、管理的现象。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流通 1、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出库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使用前检定。检定合格进行领用

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制度

编号:SM-ZD-25644 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办法,适用于计量器具分级管理。 本标准制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科学管理,保证生产、科研经营活动中计量器具的最值准确可靠。 对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计量器具本身的质量及使用的频繁程度而确定的,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原则。 在计量器具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对计量器具分ABC三级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 1.1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 1.1.1 A级管理范围 1.1.1.1本厂最高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1.1.1.2用于强检的计量器具。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山东华盛化工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可靠、统一,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1、电气计量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矿电能计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建立、完善电能计量装置台帐,使用、维护和管理本企业的电能计量标准。 3、开展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安装和维护等工作。 4、做好本单位管辖范围以内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二、库房管理 1、电能计量器具应区分不同状态(待验收、待检、待装、淘汰等)分区放置,并应有明确的分区线和标志。 2、待装电能计量器具还应分类、分型号、分规格放置。 3、待装电能表应放置在专用的架子或周转车上,不得叠放,取用应方便。 4、电能表放置应保持干燥、整洁、空气中不含有腐蚀性的气体。库房内不得存放电能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 5、电能计量器具出、入库应及时进行登记,并备份电子文档,做到库存电能计量器具与计算机档案相符。 6、凡按购置计划购进的电能计量器具、仪器和设备,应由生计科和经营部人员在场开箱检查,进货的规格、型号是否正确;有无出厂合格证、试验数据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开箱验收合格后,该批电能计量器具方可入库。若无资料及合格证、说明书者,不开箱验收。 7、对批量购进的电能计量器具,应从新购入的全部器具中抽出1%-10%(但不少于10只)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建帐、注册。若不合格或型号、规格不符,应通知经营部负责办理退货手续。 8、要求电能计量器具和设备应存放在室内支架上,每一间隔中叠放高度不允许超过五层,并且每上、下层应用衬垫物隔开,装在纸盒内的电能表和互感器叠放高度不允许超过十层。 9、领用的电能计量器具、仪器和设备,在检查型号、规格、数量及有关资料无误后入库, 库房必须按规格、型号填写出入库清册。 10、电能计量器具库房应按月盘存、汇总、清理领、退料凭证、电能计量器具资产管理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如有不符,及时清对解决。 11、新购入库的的电能计量设备应填写购置不需安装设备验收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管理卡片。 12、库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应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 三、档案资料管理 1、建立《电能表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工区编号、购进日期、启用日期、校验记录、表底码(分段) 2、建立《电能表轮换登记表》内容包括:入库表、出库表、规格型号、出厂编

鸡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授权办理程序

鸡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授权办理程序 、审批事项:计量授权、法律依据:《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 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办理范围: 1、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授权; 2、申请对本部门或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的授权; 四、授权条件: 1、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2、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3、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 并经考核合格。 4、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5、根据实施《计量法》和量值传递工作的需要,统筹规划。 6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还应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 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五、审批程序: 计量授权审批程序,包括受理申请、受理、考核、决定和签发证书四个环节,具体如下: 1、申请 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祥见申请授权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 2、受理 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发送受理决定书;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考核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送补正告知书;不属于

受理范围的,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申请单位。 3、考核 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报请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或者自己主持考核。 4、决定和签发证书 对考核合格的单位,由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相应的计量授权证书和计量授权检定、测试专用章,并公布被授权单位的机构名称和所承担授权的业务范围。 六、期限: 1、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后,在5 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考核(注:考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内) 3、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收到考评资料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确认考核合格的,10 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计量授权证书和计量授权检定、测试专用章,并公布被授权单位的机构名称和所承担授权的业务范围。不予授权的,退回申请单位,说明不予授权理由,并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收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5 ]711 号)。 计量授权证书费每证10 元,计量授权考核费市级每个机构1000元(注:50 项以上每增加1 项回收70 元,每个机构最高不超过3500 元) 八、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计量授权申请书一式三份,两份报受理单位,一份申请单位留存。(注:申请不同计量专业项目授权,需分别填报申请书) 2、递交申请书的同时,需报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见计量标准考核) 建立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计量标准技术考核报告;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计量检定员证件; 5)建立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3)

项目部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程计量是项目部对上计量、对下结算的重要环节,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体现项目部、公司的管理水平。为规范各项目部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工程计量 1、计量的组织、责任和权限 (1)合约部是工程计量签证的归口管理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对内、对外计量签证和工程量统计台帐管理,负责各部门签证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并按月装订成册。 (2)施工员、测量员计量工作在工程部的领导下,负责测量、计量项目的收方、计算及签认,并将测量、计量成果资料交工程部复核。 (3)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合同计日工及内部零星用工的计量原始记录的签证和收集,以工程量清单项目部为基础签订劳务合同,原则上不再发生零星用工。 (4)试验室、安质部负责本期计量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评定,并提供该工程的签证及合同结算报表中有关质量、安全的验收资料。负责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计量签证及考核工作(奖罚情况)。 (5)合约部依据工程技术部提供的计量签证资料,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内部结算计算,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2、计量的依据 (1)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且已完工程的合格工程量; (2)项目部与业主签定的清单内工程量,及合同外已经落实签证,并纳入计量系统的工程量;

(3)项目部与劳务分包单位签定的清单内工程量,及合同外已经落实签证,并纳入业主与施工单位计量系统的工程量; (4)项目部内部签定的合同协议书; (5)设计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变更签证单、相关照片或视频资料; (6)如有索赔,出具索赔项目报告书。 3、计量的范围 凡通过合约部对外申请结算、对内办理结算的项目均属计量签证的管理范围。主要包括: (1)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 (2)合同外新增、设计变更及索赔项目; (3)合同计日工签证项目; (4)各部门使用作业队、分包单位的符合合同规定的零星用工; (5)部分涉及工程材料采购及外销签证的项目; (5)其它需办理签证的项目。 4、工程计量的方法 (1)分包项目阶段完工和最终完工后,施工员按“验收合格证”桩号、部位、高程及合同规定的计量方式、规则,及时进行计量签认,并将给分包商签认的工程量与业主审批清单工程量进行核对,给分包商的计量不得大于业主方给项目部的结算工程量,经分包商、工程部共同确认,计量时严格按合同约定计扣少干或多干的工程量。 (2)分包工程的计量严格按分包合同约定进行,原则上只能以分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结算,并且不得大于业主方给项目部的结算工程量。

检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JCH-GZ-JL 检测、计量器具 管理制度 制: 企业计量管理办法和实施原则 计量管理人员岗文件分发号: 3计量器具赔偿制受控状态: 4计量器具采购发放报废管理制度 5计量器具保养维护制度 1.车间的执行情况,发动全厂员工搞好计量工作。 2. 计量管理人员在品质部经理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制订各项计量 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各部门计量工作,处理公司内计量 纠纷和对员工进行业务指导。 3. 根据生产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器具,每年按时送国家计量技术 机构检定, 保证其合格率。 4. 各车间、部门、个人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由计量管理人员统一执行周 期检定,以 07 年 01

保证量值精度准确。 5. 计量管理人员根据产品和计量器具的精度不同,进行合理的分级使用 和管理。 6. 公司各类计量器具都必须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建档、造册、发放工作 以及规划量具调配、采购计划;全面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2. 负责《监视和测量装制控制程序》之执行运作; 3. 负责制订公司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把到期需检定之计量器具送上级部门检 定,并跟踪校准情况; 4. 负责日常计量器具的收发管理和维护及保养。 5. 认真做好计量器具测试工作,提高可靠性,为提高产品质量服务。 6. 对公司计量器具进行了统一编号,按凭证入帐立卡,做好原始记录,使帐物清 楚。 7. 负责对公司内所使用计量器具人员进行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等知识之培训 和指导。

偿: 2. 使用期:一年内损坏可修复,赔偿30%不可修复报废赔偿100% 一年至三年的赔偿70% 三年以上的赔偿50% 3. 制专用量具折价按上述比例赔偿。 4. 擅自拆修计量器具而引起损坏,要求赔偿零件费和修理费。 5. 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管理员保管,由于保管存放不妥,使量具失准,锈蚀或缺少 的均由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1. 各车间、各部门将所需要的计量器具各类和数量,统一报品质部计量管理人员汇 总,再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由采购部负责采购,购进后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在计量具上贴上“合格证”方能入库。 2. 车间班组或个人,需要领用计量器具,填写“检测、计量器具发放登记表”,经品 质部计量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领取。 3. 新领取的计量器具,须登记入册,才能使用。 4. 在用计量器具按周期检定计划送国家计量部门进行周期检定,若发现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电能计量管理考核制度 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电能计量器具是用能单位进行电能计量检测的物质基础,进行准确的计量器具数据检测是加强电能计量管理、提高电能利用率、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的最有效途径,同时又是煤矿进行公平交易的重要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电能法》、《企业电能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电能计量管理,针对我矿用能计量器具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加强领导,做好电能计量基础工作 节能环保办公室要加强电能计量工作的指导、督促完善计量管理制度。从加强电能计量管理、提高电能计量检测能力和发挥计量检测数据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企业电能计量管理工作。 加强我矿电能计量管理,领导是关键,制度是保证,人员是基础。矿领导要重视电能计量工作,熟悉国家电能、计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要建立健全电能计量管理体系,形成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包括电能计量管理机构职责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电能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电能计量数据的管理等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进行电能计量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电能计量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现代电能计量管理的需要。

我矿要不断提高电能计量检测管理人员素质,提高电能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对电能计量检测过程的控制水平。要依据国家标准GB/T17167—1997《企业电能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要求,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电能计量器具,并认真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各数据采集单位、人员要力求数据准确有效,充分发挥电能计量检测数据在生产经营、成本核算、电能平衡和电能利用状况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用科学、准确的计量数据指导生产,通过量化考核发现工艺缺陷、管理漏洞和节能潜力,及时加以改进提高,把节能挖潜落到实处。 二、建立企业电能计量档案 计量器具的分类及校验:我矿的电能计量器具分为一级计量器具和二级计量器具,一级计量器具包括1台汽车衡,35KV变电站进线电度表;二级计量器具包括参与矿内考核各单位用电情况的电度表煤质化验仪器仪表。汽车衡由销售科按照国家规定外委有资质单位进行校验。35KV变电站进线电度表属济宁市电业局管辖,校验情况属济宁市,二级计量电度表、煤质化验仪器仪表由节能环保办公室联系外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各计量仪表的校验证书由负责校验单位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至少3年。 三、加强宣传,提高电能计量各级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科学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对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工作。 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实行计量统一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计量组织机构 三、我公司的计量工作业务受市技术监督局计量质量控制室管理领导。 四、设公司计量管理职能机构--计量质量控制室。在公司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计量质量控制室统一负责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和计量器具检定修理工作。 五、公司其他相关部门要配有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工作,业务上受计量质量控制室的指导 第三章职责范围 六、计量质量控制室的职责 (一)组织贯彻计量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制订、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程序),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及时根据本企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规划本企业的计量确认体系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建立企业最高标准器,建立企业内部量值溯源体系。 (四)组织制定企业测量方法,校准方法等程序文件,审查批准并颁布执行。 (五)制订计量确认计划,并颁布实施。 (六)负责提出测量设备采购计划和组织对引进、购进的测量设备进行确认,对不

合格的计量设备提出索赔。 (七)国家列入强制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组织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并代表企业负责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八)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 (九)组织计量人员培训和考核,不断更新业务知识。 (十)负责制订档案记录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内部审核,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评审。 (十二)负责向上级单位申请并安排最高标准器的考核。 第四章计量技术室(含专业室、组)的职责 七、专业室(组)的职责 (一)负责建、保存和正确使用本企业的测量标准器,建立企业内的量值溯源体系。根据国家的量值体系,制订本企业的量值溯源图。 (二)负责指导全公司的测量工作,协助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三)负责编写、修改校准方法等技术性程序文件。 (四)具体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计量确认工作,负责计量确认档案和记录的保管。 (五)具体负责采购、进口测量仪器设备验收的技术工作。 (六)协助设计、工艺、质检人员制订正确的测试方法。 (七)负责报废测量仪器设备的技术鉴定。 第五章有关部门的职责 八、公司各有关部门应明确指定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员1名,做好本部门计量管理工作,管理好公司各部门设备配套仪器仪表及各类计量表具,协助专职计量人员做好周期检修拆装工作。 九、计量器具使用部门要配齐、管好、用好各类计量器具,并严格按计量质量控制

计量标准授权管理办法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在1989.11.06由国家技监局颁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凡申请计量授权,承担计量授权任务及办理、管理计量授权,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实施计量法的需要,充分发挥社会技术力量的作用,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就地就近、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实行计量授权。 第四条计量授权包括以下形式: (一)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承担计量标准、计量认证、申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技术考核,仲裁检定,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 第五条申请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二)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 (四)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申请授权应按以下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申请建立计量基准、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的授权,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的授权,向当地省级人

计量器具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本公司生产中使用计量器具的正确性,并保证计量器具合理正确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云机器、科研两公司计量器具的购买、使用、维护、校验等工作。 3 职责 3.1采购部负责计量器具的购买。 3.2各计量器具的使用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提出申请,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3.3仓库负责计量器具的报采工作以及计量器具台账的建立,做好计量器具的收发记录。 3.4质量管理部负责计量器具入库前的验收工作(必要时检验员协同使用部门验收,专用计量器具有使用部门验收)。 4 内容 4.1计量器具的分类 4.1.1、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检验员使用的计量器具,生产工艺过程中和质量检测中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 4.1.2、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生产工艺过程中非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一般参数检测用计量器具;企业内部物料管理用计量器具。 4.1.3、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低值易耗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对计量数据无精确要求的计量器具;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

许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 4.2计量器具管理 4.2.1A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A类计量器具中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国家计量行政部门的检定管理办法,执行强检。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有关的检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检定周期定期进行检定;对准确度高、量值易变、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列作抽查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A类计量器具的配置数量,应能确保计量器具按期检定,检定与维修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A类计量器具原则上由质管部统一控制管理。 4.2.2B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对列入B类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如符合国家检定规程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对无检定规程但需要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效准;B类计量器具的配备数量,应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4.2.3C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实行一次性检定和有效期管理使用;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和工具类计量器具可在使用前安排一次性检定;对C类计量器具要进行监督管理,如不定期的抽查和以比对的方式对其进行校对。 4.3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 4.3.1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各部门根据预期使用的要求提出计量器具采购计划,报仓库进行报采,采购根据计划进行采购。采购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采购人员应按采购计划,购买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商品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并经检验人员验收后方能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 4.4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定阐明了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方式,电能计量装置分类,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前后的管理,低压居民生活用电技术规范,资产管理,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周期检定(轮换)和计量印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 1.2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区域。 2引用依据 《xx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供电营业规则》 《xx计量法》 《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3电能计量方式 3.1高供高计范围 3.1.1 35kV供电,单台变压器受电容量在3150kVA及以上或者受电变压器为两台以上者,应在35kV侧计量电能。 3.1.2 10kV供电,单台变压器受电容量在630kVA及以上,或者受电变压器为两台以上且合计容量在630kVA及以上的,或者受电变压器为两台及以上且选用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应在10kV侧计量电能。 3.1.3其他已具备在高压侧计量条件的客户。 3.2高供低计范围

3.2.1 35kV供电,单台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0kVA以下,可在10KV侧计量,对的变压器,亦可在 0.4kV侧计量电能。 3.2.2 10kV供电,单台受电变压器容量在630KVA以下,或虽然变压器在两台及以上,但变压器合计容量小于630KVA或非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可在 0.4kV侧计量电能。 3.2.3高供低计的客户,在计算有、无功电量及最大需量时,应折算到高压侧。 3.3低供低计范围 凡在公用配电变压器或公用低压网路上供电的客户,均可在进户点附近装置电能计量设备。 4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 4.1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为五类: Ⅰ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供电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县级160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100MW以下发电机、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供电企业内部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授权工作程序.doc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授权工作程序 一、项目名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的考核和授权。 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2 、《法定计量 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3、《计量授权管理办法》4、《山东省计量条例》 5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03 ,以下简称《考核规范》)。 三、办理范围1、依法设置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市级以下(区、县)计量检定机构。 2、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按《考核规范》附录A 要求填写,并同时提供其附录B、附录C。 2、核准的机构和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证明文件: (1 )依法设置的机构有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和法人资格证明。 (2 )授权建立的机构,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有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和法人资格证明;对属于某一具有独立法定地位单位中的 一个部门,其负责人应有该单位法人代表的委托书。4、机构有效运行的质量体系文件。 (二)受理 1、承办部门收到机构的申请资料后应对其进行核查,并在1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受理申请。 2、对核查符合《考核规范》申请条件要求的机构发出同意受理的通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机构发出不予受理的通知。

(三)考核 1 、承办部门成立由考评员和专家组成的考核组,指定考核组长。由考核组组长制定《考核计划》交承办部门审定。 2、考核组对照《考核规范》按审定的《考核计划》进行考核。考核组必须按照《考核规范》的要求完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报告》(附录E,以下简称《考核报告》)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记录等,提交承办部门。 3、承办部门对《考核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并发送被考核机构,应在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需要整改的机构,在整改结束后进行跟踪考核,完成时限顺延。 (四)授权发证承办部门对考核确定机构最终能够从事的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项目的能力进行核定,按照核定的项目对机构进行授权、颁发《法定计量检定授权证书》,并定期向社会公告。授权发证工作应在发送《考 核报告》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复查换证 1、《法定计量检定授权证书》的有效日期为3-5 年。 2、已获得证书的机构,在有效期满前6 个月应向授权发证部门提出复查考核申请,复查考核程序一般按考核授权程序进行。经复查考核合格的机构,换发《法定计量检定授权证书》,同时向社会公告。 六、承办部门 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联系电话:8331386

计量器具管理管理制度

页次:第0页,共3页 文件修改记录 修正页码修改状态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生效日期 编制日期:2013-11-22 审核:日期:2013-11-22 批准:日期:2013-11-22

页次:第1页,共3页 1 目的:为公司计量管理有效执行,特拟定本管理制度予以规范明确。 2 范围:适用于公司计量管理相关的人员及量器具管理。 3具体内容 3.1计量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 3.1.1培训目的:为确保本公司与计量管理有关的人员有能力完成规定的任务,均能满足测量管理体系所规定的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要求。 3.1.2培训对象:水表生产过程相关的质管人员、校验人员等。 3.1.3培训计划: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需求,相应制定季度或年度培训计划。 3.1.4培训的内容:包括 A)本公司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B)有关的计量法规及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 C)计量器具正确使用及维护; D)测量数据的处理; 3.1.5培训方式:内训和外训相结合。 3.1.6培训记录:对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形成相应记录并归档留存。 3.2计量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 3.2.1计量管理机构由质管部负责,职责包括: A、组织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法令、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 B、组织制定本企业计量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 3.2.2专职计量人员责任 A、认真宣传贯彻计量法律、法规和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B、编制计量器具管理目录,对计量器具正确进行分级,确定相应的检定周期,每年初编制计量器具检定计划。 C、按时完成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计划,并实施日常督查。 3.3计量器具购置补充 3.3.1年度补充:每年十月底以前质管部依据次年之生产计划提出,送交各使用单位研究后于十一月中旬以前提出申请。 3.3.2新开发产品时补充:由品管部门根据样品制作工程资料,分析后提出需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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