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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购买商品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办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

3、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

4、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

5、身份证;

6、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7、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拆迁安置住房(缴款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3、20%以上的缴款凭证;

4、身份证;

5、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全额集资建房(建房竣工报告下发之日起一年内由单位统一办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由房改办签发的全额集资建房批复;

3、职工与单位签订集资建房的合同或协议;

4、交款收据及尚有多少集资房款未交清的证明;

5、身份证;

6、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购买房改办(价格核准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网从中心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由房改部门审核过的价格核定单;

3、预付款收据或尚有多少房款未交清的证明;

4、身份证;

5、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购买二手房(完税后一年内办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交易合同;

3、交易费、契税、印花税等各种税费的发票;

4、身份证;

5、房产证;

6、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7、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偿还贷款(每年提取一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公证过的自住住房借款合同(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可不提供);

3、借款银行出具的已还贷款本息额或还贷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可不提供);

4、身份证;

5、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6、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

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脉手术等九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所需提供材料及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3、住院发票(原件);

4、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须提供户口本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退休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退休批文或退休证;

3、身份证。

出境定居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个人护照;

3、个人出国定居卡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注销证明;

4、身份证。

死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死亡证明;

3、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死亡职工与所有继承人的关系);

4、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要求所有继承人或遗赠人签名认可);

5、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法定有效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身份证。

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失业证;

3、县、市级以上社保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原件);

4、身份证。

享受城镇低保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有效的低保证;

3、县、市级以上社保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原件);

4、身份证。

在职工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身份证。

说明:1、公积金须按月缴存;2、销户须在封存状态下办理;3、购房形式只能支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一、支取住房公积金具备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国、出境定居的;

(5)调离本市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8)下岗失业的。 二、支取公积金提供材料 (1)购买商品房,须提交购买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发票(付款20%以上)。 (2)购买二手房,须提交房产证及契税、交易费发票。 (3)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交分房明细表或购房协议及交款收据。(4)因城建拆迁而购房的,须提交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补偿计算表及补交款发票。 (5)职工家住农村按村镇规划,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提交县以上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6)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交大修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1-6条中需提取和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7)职工离、退休(含提前离退休)的,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申请审批表。 (8)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1-4级《伤残证书》。 (9)下岗失业的职工,须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失业证》。

(10)辞职、辞退的职工须提交原单位辞职、辞退文件和本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的协议。农民合同制工人离开市区回原籍的,须提交有关辞职、辞退文件和户籍证明。 (11)企业因撤销、解散或破产无重组能力,对职工不做分流安排的,须由企业持法院等部门的有效文件统一到中心办理。 (12)出境定居的,须提供居住国居住证,本人出国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国、出境证明。 (13)调离本市的,须提交工作调动材料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14)考取研究生并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须提交《入学通知书》和单位证明。 (1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支取,须提交职工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证明。 (1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须提交《借款合同》,和上月还款凭证, (1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须提交租房合同,付款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 上述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 三、支取金额的确定 (1)职工离、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以及下岗失业的,办理全额支取并

职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 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 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 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 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 支票。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 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 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 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 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 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购买商品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办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 3、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 4、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 5、身份证; 6、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7、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拆迁安置住房(缴款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3、20%以上的缴款凭证; 4、身份证; 5、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全额集资建房(建房竣工报告下发之日起一年内由单位统一办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由房改办签发的全额集资建房批复; 3、职工与单位签订集资建房的合同或协议; 4、交款收据及尚有多少集资房款未交清的证明; 5、身份证; 6、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购买房改办(价格核准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网从中心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由房改部门审核过的价格核定单; 3、预付款收据或尚有多少房款未交清的证明; 4、身份证; 5、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购买二手房(完税后一年内办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交易合同; 3、交易费、契税、印花税等各种税费的发票; 4、身份证; 5、房产证; 6、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7、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偿还贷款(每年提取一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委托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公证过的自住住房借款合同(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可不提供); 3、借款银行出具的已还贷款本息额或还贷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可不提供); 4、身份证; 5、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6、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

建行公积金提取材料明细

建设银行提供公积金 1、公积金(补贴)支取业务,仅限于本单位员工本人,配偶方非本单位员工的不在办理范围内。 2、当天受理购房支取公积金(补贴)业务,建设银行将于次日第一个工作日集中处理,资金将直接转入支取人公积金龙卡中;还贷支取将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处理,3-5个工作日到达贷款账户,相关支取的回单,如有需要,请于一周后到本单位财务部门领取。 3、公积金(补贴)支取所需准备资料: (1)公积金购房支取所须提供材料 在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双方的合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的购房支出且支取后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元。房屋使用功能为住宅 1.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黄色封面)和首付款发票。以登记备案时间为准。 二手房或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现售合同。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 公有住房:房屋所有证,全额购房专用收据,公有住房买卖契约,以所有权证时间为准。 2 本人身份证,如代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 支取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二联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 4购房人只有一人,若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 5.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其中一人已提取过公积金,其他购房人提取时:若与已提取人为夫妻关系请提供结婚证;若与已提取人为父母子女关系请提供户口本或家庭关系证明 特别说明: 1.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支取公积金。 2.结婚证上姓名或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不一致的,请提供户口本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复印封面、第1、2和最后一页)(2)还贷支取所须提供材料 1 支取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二联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支取额应小于贷款余额,且支取后余额不得少于1元 2 贷款证明原件(贷款银行出具并加盖业务章) 3 贷款合同原件(非抵押合同) 4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如贷款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特别提示:若结婚证上身份证号、姓名和实际不相符还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证明)公积金只可还住房贷款,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 每年只可办理一次(每年为1-12月为一个周期) (3) 支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现金) 申请条件:

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确公积金银行卡使用责任,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和《xxxx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xxxx(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xxxx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缴存公积金的公司及托管单位职工。 第二章提取条件 第三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司职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职工因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以受赠、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病、大病”仅限: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第五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三章提取证明材料 第六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xx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第七条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 2.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材料 单位开具的支取证明信(注明:支取原因、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公积金账号、支取金额),可从首页表格中下载。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建、大修住房的价格或费用总额;如贷款,支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 一年内购买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信(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4. 一年内购房合同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发票办证联或房屋兑现单(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一年内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信(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4. 一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完税凭证、购房发票,如果贷款提供贷款合同。(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一年内购买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支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准购证、购房合同、发票及票据(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一年内购买购买公有住房支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一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及《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一年内购买拆迁安置房支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一年内房屋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差款发票,(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一年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职工因遇到突发事件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突发事件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 (2)所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医院的诊断证明;b、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c、其他重大疾病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d、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7)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c、家庭收入证明。 各单位: 现将《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操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操作规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 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规范 根据《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现就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

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操作规范如下: 一、突发事件认定的范围: (一)重大疾病 1.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2. 恶性肿瘤; 3. 再生障碍性贫血; 4. 慢性重型肝炎; 5. 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6. 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7. 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8. 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9. 主动脉手术; 10. 其他重大疾病。 (二)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 二、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见附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三)属职工配偶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属职工或配偶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 (五)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一)至(四)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 1. 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 经医院盖章后的医院住院(门诊)费用清单。 3. 其他重大疾病在提供上两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 (1)提取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其他重大疾病,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2)提取申请人或配偶的直系血亲发生其他重大疾病,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和职工家庭突发事件当事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以上收入可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方式计算,也可根据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提供的收入证明确定;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六)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一)至(四)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 1. 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 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 3. 家庭收入证明。 三、提取额度

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

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南京公积金租房提 取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一)租住私房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3、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4、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5、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6、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7、无房产登记证明。 (二)租住公租房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公租房租赁合约》; 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5、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4、无房职工一年可提两次公积金支付房租,但需要提供当年的 全部租金发票。 (注:南京职工租房时提取公积金,没有“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的限制,也就是说,有租房需求的职工,只要名下无房,且实际发生房租,都可以凭相关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 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 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 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 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对于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或者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 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2、职工租住公租房时,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须知0219【VIP专享】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须知 (一)办理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审核——审核合格后当场办理 (二)办理时间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贷款业务。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夏季14:30至16:00) (三)注意事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本人办理,如困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其他人代为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需填写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的制式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经过公证 的委托书。 (四)职工在本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一、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2、全款购房发票或合法的收款收据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 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5、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⑴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政府房产交易部门监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 购买二级市场住房的,提供经政府房产交易部门监证盖章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购买集团公司房改房、内部集资建房的,提供买卖契约或集资建房买卖契约和全额发票。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同意建造、翻建的批准文件或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证明,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建造、翻建、大修费用工程预(决)算报告证明;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证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和村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建造、翻建、大修工程预(决)算报告证明。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加盖银行章)。如果是在开滦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还款提取时则不需要提供借款合同。 ⑶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供特困职工证明、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证明。 ⑷离休、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离休、退休证明。 ⑸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 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⑺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移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⑻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户口簿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⑼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⑽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⑾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居委会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 ⑿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有争议的,需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无公证书的需提供家庭成员对该遗产的协议及单位出具的认可继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针对新政在惠州的实施前景,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当前市公积金中心并未收到相关指导文件,但在当前的支取业务办理过程中,租房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本身就占据一定比例。 面对记者追问公积金租房提取情况,该负责人针对租住公租房和商品房的不同分类介绍道,市公积金中心在租房提取公积金过程中,租住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只要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完整,就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而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提供主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以及发票等凭证也能实现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照三部委发文的新政,对于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无需提供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引起该负责人关注。 该负责人指出,在以往的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中,职工提供发票、税票和租房合同,这对于提取公积金的金额和比例就有具体参考,取消这一要求这也意味着新政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对于新政受益人群,该负责人指出,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要求降低和条件放宽,对于城市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就业时间不长的新毕业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这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也得到证实。去年刚刚毕业,目前正在一家网络公司就职的何小姐面对记者采访介绍,由于刚刚毕业,收入并不高,但每月公积金、社保等一扣下来,加上

首次提取公积金需准备材料

提取条件一: 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注: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提取条件二: 职工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注: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提取条件三: 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注: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提取条件四: 职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注: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提取条件五: 职工因自建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在职职工公积金提取须知

各位领导同事大家好: 近日有同事咨询公积金提取的事宜。为方便和规范公积金办理,特通知如下: 1、公司每年6月/12月统一为员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员工当年其他时间如需提取公积金,可以单独申请用印由本人办理。 2、本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同事请于2017年12月7日前将所需资料交至综合管理部李俊达处,逾期视为本年度不提取。 3、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请详见附件“在职职工公积金提取须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综合管理部李俊达! 以上请周知! 综合管理部 2017-11-29 在职职工提取须知 使用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购买商品房付清购房价款的,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经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3)购买再交易房的,需提供过户完毕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增值税发票或有计税金额的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购买拍卖房的,需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

(6)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购买商品房偿还商业贷款的,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提取: 一、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办理时应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②《借款合同》;③首付款付款凭据(发票或收据)。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二、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办理时应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②《借款合同》;③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注意:职工提取购房首付款,无法提供首付款发票,只能提供首付款收据的,应当提供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偿还商业贷款的,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提取: 一、)。 二、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办理时应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②购房合同(协议);③《借款合同》;④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注意:职工提取首付款,如提供契税完税凭证且无计税金额(计税价格)的,还应当提供含有计税金额(计税价格)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档案查询章的契税完税凭证查询结果。首付款金额为增值税发票(或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含有计税价格的契税完税凭证的计税金额减去借款金额之差。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资料? 缴存人身份证、共有产权人的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还需提供: ①《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或不动产销售发票; ②需将契税、物业维修基金计入购房总价款的还需提供契税、物业维修基金发票; ③车库(车位)提取的,需提供车库(车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合同(协议)、税务发票或全额收据 2、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已备案,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资料? 缴存人身份证、共有产权人的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还需提供: ①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或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发票; ②需将契税、物业维修基金计入购房总价款的还需提供契税、物业维修基金发票; ③车库(车位)提取的,需提供车库(车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合同(协议)、税务发票或全额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资料? 缴存人身份证、共有产权人的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还需提供:

①已取得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②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翻建职工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建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总平面图、工程预算及超过预算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 ③村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未取得产权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工程预算、收款收据。 4、集资购房或合伙购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资料? 缴存人身份证、共有产权人的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还需提供: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购房协议、缴纳房款收据。 5、集资购房或合伙购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购房协议、房款收据已遗失,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资料? 缴存人身份证、共有产权人的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还需提供: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房产局档案室复印的产权登记表、房屋买卖申请表,并加盖房产局档案室章。 6、大修自住住房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资料?

关于公积金提取须知

公积金提取须知 一、公积金资料收集准备时间: 需提取公积金的的员工在2月28日前向公司办公室提交申请以及相关资料,逾时不予办理。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2)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①职工未提供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单身职工提取限额为:主城区每月900元(108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每月600元(7200元/年);夫妻双方提取限额为:主城区每月1800元(216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每月1200元(14400元/年)。

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所需提供材料一览表

住房公积金(首次)部分提取所需提供材料一览表 一、购买商品房(从开发商处购买)所需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1份 2、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A4纸复印件1份(封面页、有买受人页、有房屋坐落页、有总房价页、有开发商盖章和本人签字页) 3、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支取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例:交行太平洋公积金联名卡、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工行活期存折等)A4纸张复印件1份 如果支取人不是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A4纸复印件1份和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A4纸复印件1份(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开据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 如果以偿还贷款本息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借款合同(代替2)A4纸复印件1份和首付款发票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二、购买二手房(从个人处购买)所需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1份 2、房产证A4纸复印件1份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属于免征契税的需提供地税部门A4纸大小的契税免征单据)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支取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例:交行太平洋公积金联名卡、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工行活期存折等)A4纸张复印件1份 如果支取人不是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A4纸复印件1份和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A4纸复印件1份(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开据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 三、购买危改回迁房所需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1份 2、拆迁协议A4纸复印件 3、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支取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例:交行太平洋公积金联名卡、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工行活期存折等)A4纸张复印件1份 如果支取人不是主购房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A4纸复印件1份和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A4纸复印件1份(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开据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 累计支取金额为购买回迁房的金额与拆迁补偿金额的差额 四、购买房改房(公有住宅楼房)所需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1份 2、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A4纸复印件1份 3、购房全款收据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上海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贷款买房,还可以租房等,如果不买房或者租房,也可以提取。据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无需完税证明。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三)租房提取条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四)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提取须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 2、3、4、7 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入自管户的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3、《南京市存量房购买合同》(或《现售合同》);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复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或《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危旧房改造项目专用));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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