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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天桥建筑设计导则

人行天桥建筑设计导则
人行天桥建筑设计导则

DB3502/Z 厦 门 市 标 准 化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

DB3502/Z 5042-2018

人行天桥建筑设计导则

Architectural Design Guidelines for

Pedestrian Bridge

2018-12-20 发布 2018-12-20 实施

厦 门 市 建 设 局

发布厦 门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厦门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人行天桥建筑设计导则

Architectural Design Guidelines for

Pedestrian Bridge

DB3502/Z 5042-2018

组织编制单位: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批准单位: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18年12月20日

前言

随着厦门市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城市人口密度的不断增加,城市人行天桥对于沟通道路两侧的人群活动、解决人车交织矛盾、消除行人过街安全的隐患、提升城市道路的运行效率等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人行天桥作为城市中的建筑,不仅须满足其使用功能要求,而且应该研究如何让其在城市快速化进程中与城市环境特征相结合、与居民生活习俗相融合,真正成为美化城市环境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正是基于此,有必要制定具有厦门城市特点的人行天桥建筑设计导则。

厦门人行天桥建筑设计理念:应从天桥所处的地理位置、行人及驾驶者的视觉心理因素、人文环境、桥梁景观等方面综合考虑,使得人行天桥建筑设计在结合分区定位的前提下,既能满足使用功能需求,又能与周边环境、人文景观相融合,鼓励拓展思路、大胆创新,打造城市精品。

本导则是基于《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编写,主要针对天桥的建筑设计方面编制,其它未论述的结构设计、施工要求等均应按《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及《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同时人行天桥的设计也应符合《福建省城市桥梁设计和加固导则》的相关规定要求。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选址设计分区、设计要素、主体结构及选型、附属设施五个部分,并附有条文说明。

本导则由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管理,由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者建议,

请寄送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7F,邮编:361003)。

主编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陈缔欣 汤达洲 刘 雨 张荣良

郑建东 何炫清 高庆丰 陈诗泉

林生源 林辉源

主要审查人员:曾美珍 李 凡 苏作贵 练江峰

宋进作 黄 琳 史志法 杨 联

目次

1 总则 (1)

2 选址设计分区 (3)

3 设计要素 (5)

3.1 选址分析 (5)

3.2 净宽 (6)

3.3 净高 (6)

3.4 梯坡道布置 (6)

3.5 天桥空间的利用 (6)

4 主体结构及选型 (8)

5 附属设施 (11)

5.1 一般规定 (11)

5.2桥面铺装 (11)

5.3 排水 (12)

5.4 栏杆 (12)

5.5 外部装饰 (13)

5.6 绿化 (13)

5.7 顶棚 (14)

5.8无障碍设施 (14)

5.9夜景照明 (14)

本导则用词说明 (16)

条文说明 (17)

3

1 总则

1.0.1 为规范我市人行天桥的建筑设计,提高人行天桥的规划、设计、建设质量和水平,使人行天桥在确保安全、适用的前提下做到造型美观、并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厦门市全市范围跨越市政道路或水域、绿地等的人行天桥的建筑设计。对于非城区范围以交通功能为主的人行天桥,建议根据所跨越道路的景观需求,参考本导则执行。

1.0.3 本导则界定了人行天桥建筑设计分区(主要为商务中心区、居住区、重要公众场合区、特色建筑区、景区),并结合分区针对设计要素、桥梁桥型、建筑材料、附属设施(含装饰设计)等制定了建筑设计方案选择。

1.2 总体原则

1.2.1 建筑设计应充分了解人行天桥的功能需求及周边建筑情况,以确定其造型及规模。对于以交通功能为主或者以景观功能为主的天桥,其桥梁造型及配套设施宜按其功能的偏向性进行设计。1.2.2人行天桥建筑风格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能充分体现桥梁结构的内在美。同一主要道路或同一区域的天桥,应考虑总体风格统一的景观效果。

1.2.3 桥梁设计应在视觉上体现舒适性,从桥梁造型、色彩、桥梁装饰、附属建筑及桥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上给行人及驾驶者愉悦感与安全感。

1.2.4人行天桥作为人文社会产物,应体现当地的民俗风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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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的情操。

1.2.5人行天桥的设计宜借鉴和采用新的科技成果,体现出人行天桥的时代感。

1.2.6摆脱常规设计束缚、拓展思路、大胆创新,在重要的区域,人行天桥可建成地标性建筑。

1.3 规划要求

1.3.1 结合选址设计分区明确必须进行景观(建筑)专项设计的人行天桥,桥位所属分区由规划部门界定,建筑方案由规划部门审批。

1.3.2天桥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应符合规划要求,结合当地环境特征,对地面交通状况、人流集散方向进行分析,合理布置桥位及梯(坡)道。

1.3.3 规划部门应定期梳理人行过街交通需求,新片区规划应统筹考虑天桥设置及其疏散空间。在慢行系统的规划中,根据需要规定周边新建建筑物为规划天桥预留接口,应将建筑间的连接天桥建筑方案纳入主体建筑规划中审批。

1.4 其他要求

1.4.1桥梁建筑设计中应考虑检测、养护、智能监控等需求,同时与周边的市政系统协调。

1.4.2桥梁建筑设计应与结构及材料相适应,同时考虑施工的可实施性。

1.4.3 以交通功能为主的天桥,应标准化,宜具备可重复利用的条件。

2

2 选址设计分区

2.1.1 结合厦门的实际区域分布及规划情况,将人行天桥的选址主要分为商务中心区、居住区、重要公众场合区、特色建筑区、景区5个分区区域:

1 商务中心区(简称CBD),主要指厦门主要商务活动的地区,位于城市中心区域,高度集中了城市的经济、科技和文化元素。

商务中心区的人行天桥因CBD特定的职能要求区内的建筑必须高密度、现代化,人行天桥应轻巧、大气、外观时尚大方,强化大型建筑间的快速联系。该区域人行天桥宜设置顶棚、电梯、一体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可与临近建筑物直接连通,有条件可采用封闭式并增加空调和智能化系统。

2 居住区,主要指具有一定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并集中布置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工程设施,被城市街道或自然界限所包围的相对独立地区。

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应注重完善使用功能,方便居民出行,设置无障碍设施,宜采用无障碍坡道。桥梁采用简单桥型,弱化桥梁的存在感,对周边建筑不产生冲击,强化绿化景观修饰及栏杆、铺装等附属设施对桥梁的美化作用。

3 重要公众场合区,主要指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大型交通枢纽、大型公园等人流密集的场所。

重要公众场合区的人行天桥应注重使用功能满足各类人流过街需求,建筑布局与行人交通流向衔接方便集散,强化景观修饰,建筑风格与周边重要建筑物相融合。天桥宜设置无障碍设施,完备指示标识系统;天桥梯坡道应与建筑衔接便捷,便于人流疏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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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可与建筑物直接连通。医院附近人行天桥宜设置垂直升降梯,影剧院、体育(场)馆、大型交通枢纽附近人行天桥宜设置自动扶梯。

4 特色建筑区,主要指代表厦门历史文化特点的建筑区。

特色建筑区的人行天桥应根据区域人文环境及周边特色建筑造型进行分析,人行天桥外形与建筑造型应统一风格,营造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的最佳效果,附属配套应根据功能需求及景观需求设置。

5 景区,景区天桥主要以观赏、特色、融入周边景区文化、景观为主,建筑要富于艺术性,宜建成当地景区标志性建筑单体。

景区的人行天桥宜强化建筑造型,贴近自然,减少电梯、雨棚的设置。

2.1.2 设计分区除了按区域功能和特点之外,还应结合桥位所跨道路的道路等级,同一条道路线位上的天桥原则上建筑景观应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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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计要素

3.1 选址分析

3.1.1 人行天桥设计布局应结合城市路网、轨道系统规划,适应交通需要,并应考虑由此引起附近范围内人行交通所发生的变化,且对此变化后的步行交通进行全面规划设计。如由于交通预测分析的原因,导致天桥建成后使用效率较低,则需制定整改方案。

3.1.2 人行天桥的选择应根据城市道路规划,并与人行地道方案进行比较,结合地上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周围环境、工程投资以及建成后的维护条件等因素做方案选择。

3.1.3 规划天桥以规划人流量及其主要流向为依据,当需兼顾自行车推行的使用需求时,还应依据自行车流量和流向,在天桥上设置交通管理措施,保障行人交通安全,天桥的布置应有利于逐步形成慢行系统的总体布局。

3.1.4 人行天桥在路口的布局应从路口总体交通和建筑艺术等角度统一考虑,以求最大综合效益。

3.1.5 人行天桥的设置应与公共交通站点结合,还应配置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在人行天桥附近布置交通护栏、交通岛、各种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及其他设施。

3.1.6 人行天桥的布局既要有利于提高行人过街安全度,又要提高机动车的通行能力。天桥梯坡道宜利用道路绿化及建筑退线进行合理布置,地面梯口不应挤占人行步道的空间,特殊困难处,人行步道至少应保留1.5m宽,应与附近大型公共建筑出入口结合,并在出入口留有人流集散用地。

3.1.7 人行天桥在大型人流集散点(如商务中心区、重要公众场合

5

区、景区)宜直接连通周边构筑物以发挥疏导人流的功能。

3.2 净宽

3.2.1 采用钢结构材料时,天桥宽度尺寸宜结合钢板常规尺寸进行合理设计,减少材料的损耗。

3.2.2 人流密集区域,天桥主通道除满足人流通行外宜适度加宽,提高通行的舒适度。

3.3 净高

3.3.1 天桥桥下净高应符合其跨越道路(或建筑物)的净高要求,宜结合跨越道路预留远期路面改造的净空余量,特殊使用的天桥净高需满足其功能要求。

3.3.2商务中心区等人行天桥宜直接连通周边建筑物,形成资源共享、通行便利的通道,其桥面净高建议满足人行要求。

3.4 梯坡道布置

3.4.1 人行天桥的梯(坡)道的具体布置应基于桥位处人行交通流分析预测后进行合理布设,利于周边群众便捷过街。

3.4.2 在空间局促的场地条件下,可采用自动扶梯、垂直升降梯替代长坡道。

3.4.3梯道坡比尽可能选择上行舒适的坡度,如1:2.62、1:3等。推行自行车过桥的梯道,坡度宜采用1:4。

3.5天桥空间的利用

3.5.1 天桥桥下可根据净空情况布置公共交通站点、书报亭或自行车停靠点等,应在设计阶段纳入平面统一布置。

3.5.2 梯坡道接地段等桥下净空较矮处(如无障碍规范需考虑防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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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处),宜考虑美(绿)化处理,防止成为垃圾污点。

3.5.3 桥上应考虑监控系统的设置位置,留出交通指示牌、限高牌、桥名牌等安装空间。不建议悬挂与交通无关的其他标志信息,不得加挂影响交通安全的广告设施。

3.5.4天桥应利用附属设施空间预留管线通道。

3.5.5 在空间充足的条件下梯(坡)道接地段两侧可考虑垂直绿化处理。

3.5.6标志标牌预留位置应设置在迎车面,垂直绿化不应影响标志标牌的正常使用。桥名牌应按照统一规格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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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4 主体结构及选型

4.1.1 桥梁桥型 按人行天桥主梁的受力结构体系进行分类,可分为:梁式桥、桁架桥、刚构桥、拱桥、斜拉桥、悬索桥等六种形式以及多种组合结构形式。

4.2 桥型比选及分区建议

4.2.1方案阶段建议多桥型方案比选,结合厦门选址设计分区,根据桥梁施工工艺、施工对交通的影响、景观效果、投资规模、维护管养和适用条件,做如下建议参考:

表4.2.1 桥型结构适用表

桥型 工艺 景观 投资 施工影响维护管养适用条件 适用分区

梁式桥 常规 普通 低 小普通实用性强、施工养护便捷、广泛应用。 商务区、居民区、

公共场合区、特

色建筑区、景区

桁架桥 常规 好 低 小普通 结合结构体系设置 顶棚,跨越能力大,用料省。 商务区、

公共场合区

刚构桥 常规 较差 低 较小普通 多用于公路桥梁, 城市桥梁应用较少。居民区、

特色建筑区、

景区

拱桥 较难 好 高 大复杂适用于桥面与水面(或地面)净空高、跨度大。 商务区、

特色建筑区、

景区

斜拉桥 复杂 好 高 大复杂多用于桥梁跨水系、山谷,且桥面与水

(地)面距离较高。

景区 悬索桥 复杂 好 高 大复杂

4.2.2 从后期维护管养角度,人行天桥宜采用受力简单、施工方便、便于养护的常规桥型,并体现原桥型的结构体系。根据特殊的建设条件、建筑要求、景观造型需求,可选择较复杂桥型结构体系。4.2.3 人行天桥设计要为文明快速施工创造条件,应分析比较各桥型施工时对交通的影响,宜优先采用预制装配结构。

4.3 建筑材料

4.3.1人行天桥的主体结构建筑材料主要有: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砼组合结构、铝合金、木结构等。响应国家产业战略,推荐采用钢、钢-砼组合结构等,鼓励新材料、新工艺的采用。4.3.2材料选择原则:材料采购方便,结构安全可靠,施工方便,对交通干扰小,造价经济合理,便于外部装修装饰,便于养护。4.3.3根据人行天桥建筑材料优缺点推荐其参考适用性如下表:

表4.3.2 天桥建筑材料适用表

人行天桥材料钢结构

钢筋混凝

土结构

钢-砼

组合结构

铝合金结构木结构

优 点

材质均匀

强度高重量轻

施工工期短

拆卸方便

机械化制造

外观轻盈美观

后处理方便

可塑性好

整体性好

耐久性好

耐火性好

成本低

充分利用材料

各自的优点,

易加工易施工

材料强度高

自重轻

耐蚀性好

易加工

可循环使用

节能环保

施工周期短

机械化施工

成本较低

缺 点抗腐蚀差

耐火差

成本高

自重大

抗裂性差

材质脆

施工影响

有一定的抗

腐蚀需求,

成本较高

韧性差

硬度低

不耐磨

不耐冲击

热稳定性差

成本较高

养护成本高

防火性能差

使用寿命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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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天桥材料钢结构

钢筋混凝

土结构

钢-砼

组合结构

铝合金结构木结构

适用性

均适用,

特别适用于老

城区或交通量

大的路段

均适用均适用

均适用,

特别适用于

老城区交通

量大且路段

净空受限的

人行天桥

较多用于景

区小型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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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属设施

5.1 一般规定

5.1.1人行天桥的附属设施不得影响主体结构的使用安全,其设置首先应满足功能使用需求,其次施工质量应易于控制并满足管养需求,再次宜充分结合厦门的地方特点,体现地方特色。

5.2桥面铺装

5.2.1桥面铺装可采用防滑地砖、花岗岩砖、防腐木、塑木、树脂聚合物、彩色陶瓷粒骨料等常规材料,木地板宜在景区使用。

5.2.2 铺装材料应满足耐磨、耐候、防水、防污耐脏、温度稳定性好、质感好的要求,鼓励选用新技术材料。

5.2.3厦门地区雨水较充足,桥面铺装应充分考虑防滑性。

5.2.4 桥面铺装应根据不同材质合理设置变形缝。

5.2.5桥面铺装样式及色彩应根据桥梁桥型及周边环境进行设计,样式及色彩可体现功能分区辨识和导引效果。

5.2.6桥面铺装在满足使用功能下,宜采用较薄厚度的铺装型式,以减轻结构二期恒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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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解读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解读 一、标准特点: 一个概念:装配率,综合反映建筑的装配化程度 两种评价方式:认定评价与等级评价 两种评价方法:预评价与项目评价 设计阶段宜进行预评价,并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 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计算装配率和确定评价等级。(详见) 装配率评价体系三大评价指标: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与设备管线。 四大基本标准: 装配率---综合评价50%; 主体结构—最低得分20分; 围护墙和内隔墙---最低得分10分; 全装修—全面实施100% 五类结构:混凝土、钢、木、组合、混合 十分差值:认定评价与等级评价之间至少存在十分差值。满足四大基本标准且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不低于35%时,可进行等级评价。 二、标准细则 标准包括以下几部分的计算: 1.竖向承重构件:详见与节 2.水平构件:详见与节 3.围护墙和内隔墙非砌筑:详见与节 4.围护墙和内隔墙集成:详见与节 5.全装修和装配化装修:详见与节 6.集成厨房和集成卫生间:详见与节 三、术语集合 (1)以下术语释义来自于本标准 1.装配式建筑: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厂装配而成的建筑。 2.装配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与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3.全装修: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4.集成厨房: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当采用干式工法应用比例大于70%时,应认定为采用了集成厨房;当比例大于90%时,可认定为集成式厨房。 5.集成卫生间:地面、吊顶、墙面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当采用干式工法应用比例大于70%时,应认定为采用了集成卫生间;当比例大于90%时,可认定为集成式卫生间。 (3)以下术语释义来自于《GBT51231-2016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1.外围护系统:由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及其他部品部件等组成而成,用于分隔建筑室内外环境的部品部件的整体。 2.设备与管线系统:由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电气和智能化、燃气等设备与管线组合而成,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整体。 3.干式工法:采用干作业施工的建造方法 4.部品: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位的统称。 5.部件: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6.管线分离:将设备与管线设置在结构系统之外的方式。 7.集成设计: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设计。 (3)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马涛会议PPT 非砌筑墙体类型:大中型板材、幕墙、木骨架或轻钢骨架复合墙、新型砌体 非砌筑墙体特征:工厂生产、现场安装,以干法施工为主,适合产品集成

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方法概述

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方法概述 摘要本文针对现在装配式建筑的常见问题,介绍装配式建筑的基本设计方法,以及本人在实际项目中取得的设计经验,以实际案例分析装配式建筑设计的方法。 关键词装配式;保障房;设计方法 1 概述 伴随着1999年国务院发布72号文件《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各地推进装配式建筑的政策陆续发布,极大的促进各地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尽管近年来国家的规范、图集陆续发布实施,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项目参与单位长期以来设计实施传统混凝土建筑形成的思维惯性,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法跟不上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甚至最终设计结果不利于装配式建筑的生产与实施,本文将介绍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方法。 2 设计方法 装配式建筑与传统混凝土建筑不同,装配式建筑是工厂内生产预制墙板、预制楼板、预制楼梯、预制阳台等构件,然后运到项目现场拼装,浇捣混凝土,使预制构件与现浇部分形成整体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有个明显的特征“技术前置”,相对于传统混凝土建筑的建造方式而言,约束条件更多、更复杂,对设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设计需从策划阶段介入,必须考虑项目的造價和经济效益、预制构件厂的技术和生产规模、运输道路情况、项目施工组织和施工总平面布置情况。装配式建筑设计力求功能布局方便合理、结构规整受力简明,在适应预制构件的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应采用“一体化”、“标准化”、“模块化”、“通用化”、的设计方法,应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在标准化设计的基础上实现系列化和多样化。减少预制构件种类,提高相对应模具的重复利用率,为构件工厂与项目现场的降耗提效提供便利[1]。 3 总图设计阶段 装配式建筑总图设计除了功能布局方面的考虑,还需考虑到项目施工组织和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情况,譬如吊装机械的选择与布置,构件运输车辆的出入口与运输道路的设置,预制构件的存放场地等问题。正确处理好预制构件的吊装、运输和堆放的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吊装机械的效能。 设计中应考虑到项目选用的吊装机械选用的是塔吊,还是起重机;吊装机械的起吊重量预制构件的重量相匹配;吊装机械的工作半径是否覆盖建筑物与构件存放场地。塔吊的布置一般沿建筑纵向一侧布置。起重机的行进线路一般沿建筑纵向一侧或两侧布置[2]。

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的基础方向与原则总结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 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512G32B-/2T016于今年6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两本标准的主要编制专家刘东卫具体从“四个基础、五个方向、六个原则“深度解读了标准。 1 、四个基础一是强调装配式建筑建造是系统组合的特点。 二是解决四大系统之间的协同问题。 三是解决各系统内部的协同问题。

四是突出体现装配式建筑的整体性能和可持续性。 装配式建筑注重标准的先进性和前瞻性,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设计与集成设计、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及运输、施工与安装、验收及其使用与维护等组成。 2 、五个方向全建 筑 提倡全装修,内装系统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建造,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集成化部品,倡导进行装配式装修。 全寿命 减少建筑后期维修维护费用,延长建筑使用寿命。应满足建筑全生命期的使用维护要求,装配式建筑提倡主体结构与设备管线分离的方式。 全协同

充分发挥建筑专业的龙头作用,解决了以往一些装配式建筑规范强调结构单专 业,专业间的衔接较差,重结构、轻建筑、轻机电设计等问题。全环 节 装配式建筑按照模数协调,模块化、标准化设计,统一接口,按照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实现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多样化。 全过程 在项目前期对技术选型、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可建造性进行评估,并科学合理地确定建造目标与技术实施方案,强调装配式建筑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BIM )技术,实现全专业与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3 、六个原则 全面完善生产建造体系 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规范体系、推动建造方式创新。 是创新集成建筑设计 以国际先进的装配式建筑系统集成为基础,统筹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模数化、标准化、通用化的设计方式,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建筑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 优化部品部件生产 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全面发展,推动部品部件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办公楼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楼设计规范办

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第3.1.2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第3.1.3条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75m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 第3.1.4条窗 一、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防范措施。 二、高层办公建筑采用大面积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时应设擦窗设施。 三、设采暖空调的办公建筑,外窗面积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有良好的密闭性和隔热性,全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设部分可开启窗扇。 第3.1.5条门 一、办公室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m,高度不应小于2m。 二、机要办公室、财务办公室、重要档案库和贵重仪表间的门应采取防盗措施,室内宜设防盗报警装置。 第3.1.6条门厅 一、门厅一般可设传达室、收发室、会客室。根据使用需要也可设门廊、警卫室、衣帽间和电话间等。 二、门厅应与楼梯、过厅、电梯厅邻近。 三、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门厅,应设门斗或其它防寒设施。 第3.1.7条走道

一、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3.1.7的规定。 注:内筒结构的回廊式走道净宽最小值同单面布房走道。 二、走道地面有高差,当高差不足二级踏步时,不得设置台阶,应设坡道, 其坡度不宜大于1∶8。 第3.1.8条采光 一、办公室、研究工作室、接待室、打字室、陈列室和复印机室等房间窗地 比不应小于1∶6。 二、设计绘图室、阅览室等房间窗地比不应小于1∶5。 注:窗地比为该房间侧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 第3.1.9条隔声 一、办公用房、会议室、接待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5dB(A声级),电话总机房、计算机房、打字室、图书阅览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A声级)。 二、电梯井道及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不宜与办公用房、会议室贴邻,否则 应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第3.1.10条超高层办公建筑的避难层(区)、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等的设置 应执行国家和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3.1.11条办公室的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0m,设空调的可不低于2.40m; 走道净高不得低于2.10m,贮藏间净高不得低于2.00m。 第二节办公用房 第3.2.1条办公用房包括普通办公室和专用办公室。专用办公室包括设计绘图室与研究工作室等。

装配式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装配式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1一般规定 1.1.1装配整体式建筑电气设计,应做到电气系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设备布置整体美观。 1.1.2装配整体式建筑电气设计,应根据建筑的结构形式合理选择电气设备和布线方式。 1.2供配电系统设计 1.2.1变电所或预装式变电站在室外设置时,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宜采用TN-C-S或TN-S系统。配电干线穿结构实体墙进入室内,应在进线处结构实体墙上预埋防水套管。 1.2.2 变电所在室内设置时,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应采用TN-S系统。 1.2.3 进入各住宅单元的配电干线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并应采取防范电气火灾发生的措施。 1.2.4 电表箱的配出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1.2.5 分户箱的电源进线应设置切断相线和中性线的保护 电器。并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可自动恢复的过、欠电压保护器。 1.2.6 户内的插座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除挂墙式空调机外,尚应设置剩余电流(30mA)动作保护;厨房、卫生间和空调机的插座回路应独立设置。 1.2.7 户内的照明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并应独立设置,不可与插座回路共用。 1.3电气设备选择与安装 1.3.1 住宅的总电源箱宜选择供电部门认可的箱体,当供电部门无特殊要求时,可选用XL-21或GGD型箱体,落地安装于高出架空地板150mm的混凝土台上。 1.3.2电表箱应选择符合电力公司要求的产品,挂装于首层或其他楼层电气竖井或公共部位的实体墙上,在竖井内安装时,底边距地不宜小于0.5m;在公共部位安装时,底边距架空地板不宜小于1.1m。

1.3.3 电表箱内安装的电度表数量不应超过12块,公共部位的用电应独立设置电度表。 1.3.4 分户配电箱应选择暗装箱体,宜安装于进户处实体墙上,底边标高距架空地板或地坪1.6m,并用工业化内隔墙板封闭。 1.3.5户内插座的选择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源插座宜在工业化内隔墙板上开孔暗装,不宜安装在可装配的实体墙上; 2厨房、卫生间应选择单相三孔插座,防护等级应满足IP54要求。厨房电炊插座、卫生间剃须插座和洗衣机插座安装标高,底边距架空地板1.1m~1.5m; 3 有淋浴和浴盆的卫生间,当电热水器挂墙安装于1区之内时,其电源插座安装不应低于2.3m。挂墙式空调机插座不宜低于1.8m; 4 其他用途的插座应选择单相三孔插座,底边距地板0.3m~0.5m。

《办公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Design code for office building JG6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2006-11-29发布 2006-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51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67-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5.8、4.5.13、5.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19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年11月29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 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增加和补充了室内环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3.增加和补充了办公建筑智能化及节能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4,增加了无障碍设计要求酌内容,5。参照现行防火规范增加和补充了相关内容;6,对办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噎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安吉路18号。邮政编码:310006) 本规范参编单位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筑设计院名单

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市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 5125586 林业部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30号 65135577 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德外安德路67号 62019922 北京中航建设计公司北京市德外大街12号 62354327 第二炮兵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东城区安德里北街18号 64213683 华北电力设计院北京市安德路65号 62010077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760信箱 62016633 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北京市安定门外六铺炕一区中街一区一号 62010973 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北京西城区德外安德里甲67号 2028822-3091 中国友发国际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北京安定门外安德路九号 64234742 中国建筑技术开发总公司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64221354 中国建筑科学与研究院综合设计研究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64221360 中核大地工程总公司北京市762信箱 64214810 北京市电信规划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厂坡37号 7780639 北京汇宇城建设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 64970763 电力部、水利部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一号 65765533-2119 中船第六0二设计研究院北京双桥中路北院1号 65895533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设计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65761331-2487 北京市纺织工业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道家村1号 65061133 北京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17号楼 65956758 农业部北京设计院北京东三环北路16号 65003113 铁道部专业设计院北京市朝外大街227号 65535034 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 65922406 北京都林国际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东直门外察慈小区9号楼 64626847 中信室内装修工程公司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 64661868 北京中信华美设计公司北京朝阳区柳芳南里甲五号 64635341 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 64922233-458 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7号 64213290 中航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朝阳区安贞里二区一号楼 64264599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小酱坊胡同甲40号66017776-3102 北京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小酱坊用同甲40号66017776-3410 九三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西四颁赏胡同4号 66011626 北京市燕威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德内大街103号 64030459 北京安泰顺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7号名仕花园8号楼3层88139521 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通信信号勘测设计院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8235307-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设计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68160531 中国和平建筑设计院北京海淀区定慧寺西里18号 68125646 中国建筑北京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5号 68215350

20本国家装配式建筑标准和图集都在这里了,赶紧来收藏

20本国家装配式建筑标准和图集都在这里了,赶紧来收藏! 上周央视报道了装配式建筑将成为我国未来建筑模式!好激动好激动~那么国家现行装配式建筑政策有哪些 小编将20本国家现行标准图集整理好前方干货来袭 国家现行标准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规程》较全面地总结了我国近年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研究成果和全国各地的工程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了国外先进技术,主要技术指标设置合理。 2、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 《标准》首次给出了诸如'工业化建筑'、'预制率'、'装配率'、'建筑部品'等术语和定义。由于经验不多,《标准》暂以单体建筑为评价对象,要求预制率不应低于20%,装配率不应低于50%。 3、预制混凝土叠合楼板规程 此《规程》主要介绍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结构设计、构造要求、工程施工、工程验收。 4、木结构设计规范 《规范》内容涵盖基本木结构构件计算、木结构连接计算,普通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结构防火、木结构防护等。

5、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适用于木结构的制作安装、木结构的防护,以及木结构的防火施工。 6、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内容主要分为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结构的防护、木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7、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主要内容是胶合木基本设计规定、构件设计、连接设计、构件防火设计、构造要求、构件制作与安装、防护与维护。8、轻型木桁架技术规范 适用于在建筑工程中采用金属齿板进行节点连接的轻型木 析架及相关结构体系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管理。 9、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主要技术内容是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基本规定、框架结构设计、剪力墙结构设计、多层剪力墙结构设计、外挂墙板设计、构件制作与运输、结构施工、工程验收。10、木骨架型组合墙体技术规范 此《规范》对木骨架组合墙体设计、施工和生产、质量和验收、维护管理进行了规定。国家现行图集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表示方法及示例(剪力墙结 构)(15G107-1)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 (15G310-1)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15G310-2)4、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重点汇总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重点汇总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办公建筑设计在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设计。其它建筑中的办公用房部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1.0.3条办公建筑按高度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高度24m以下为低层或多层办公建筑; 二、建筑高度超过24m而未超过100m为高层办公建筑; 三、建筑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办公建筑。 第1.0.4条办公建筑设计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基地 第2.1.1条办公建筑的基地应选在交通和通讯方便的地段,并应避开产生粉尘、煤烟、散发有害物质的场所和贮存有易爆、易燃品等地段. 第2.1.2条位于城市的办公建筑的基地, 应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 并应选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段。 第2.1.3条工业企业的办公建筑, 可在企业基地内选择联系方便, 污染影响最小的地段建造, 并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总平面 第2.2.1条总平面布置宜进行环境及绿化设计。 第2.2.2条在同一基地内办公楼与其它建筑共建,或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不同, 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第2.2.3条建筑基地内应设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库)。条件不允许时, 可由有关部门就近统筹建设停车空间。停车场地面积由当地规划部门确定。 第2.2.4条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好设备机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物。如设有锅炉房、食堂的宜设运送燃料、货物和清除垃圾等的单独出入口。采用原煤作燃料的锅炉房, 应留有堆放场地。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设计1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 确定各类用房。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第3.1.2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 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 合理确定建筑平面, 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第3.1.3条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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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设计审查要点说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指导和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我部组织相关单位依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编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15日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技术审查要点

2016 年12月

前言 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委托,中设建科()建筑工程咨询组织本公司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专家,并邀请中国建筑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的专家,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的制定原则和容,在广泛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建设的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中设建科()建筑工程咨询反映,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设建科()建筑工程咨询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 主要编写人员:宗宝才堡学诗田玉香娅萍守峰媛 苗桂彬马敏宿秀明王小明继豪英选京红晔秋华罗仲雷班利生。 主要审查人员:晓明勤俭惠江苗启松朱茜余正维吴彦明 重周祥茵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office building JG6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1-29发布 -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51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67- ,自 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5.8、4.5.13、5.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19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1月29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增加和补充了室内环

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3.增加和补充了办公建筑智能化及节能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4,增加了无障碍设计要求酌内容,5。参照现行防火规范增加和补充了相关内容;6,对办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噎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安吉路18号。邮政编码:310006) 本规范参编单位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方子晋徐延峰陈政恩庄逸苏吴藻生姚国梁沈介骏张建良谷玲玲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地和总平面3.1基地3.2总平面 4建筑设计

北京地区装配式建筑规划项目深度要求

附件1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深度要求 1.总则 1.0.1 为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管理,保证 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要求。 1.0.2 本要求适用于北京地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设计。 其它与非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同的深度规定或要求未列入本要求,设计时应符合相关规定或要求。 1.0.3 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一般分为技术策划、方案设计、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预制构件加工设计五个阶段。对于比较简单的装配式建筑,方案审查后即可进行施工图设计。结构施工图设计除应满足计算和构造要求外,其设计内容和深度还应满足预制构件制作详图编制和安装施工的要求。 1.0.4 设计说明应有包含以下内容:装配式技术配置情况说明; 标准化设计、预制率、装配率、建筑集成技术设计、构件加工图设计分工、协同设计及信息化技术应用说明;节能设计要点;一体化装修设计说明;预制构件及连接节点的防火措施和防水做法等。 1.0.5 装配式建筑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深度应满 足《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技术方案》专家评审的要求,应明确装配式建筑各单体的预制率和装配率,并附预制率计

算书和装配率评分表。 1.0.6 本深度要求未尽事宜,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 度》第5.4节等相关要求。 2.建筑专业 2.0.1 建筑平面图中,应用不同图例注明预制构件位置,并在预 制构件尺寸详图中标注构件截面尺寸;区分预制构件与主体现浇部分的平面构造表达。 2.0.2 建筑立面图中,应有预制构件板块划分的立面分缝线、装 饰缝和饰面做法以及竖向预制构件范围等。 2.0.3 建筑详图中,应表达预制构件与主体现浇构件之间、预制 构件之间的水平和竖向构造关系,表达构件连接、预埋件、防水层、保温层等交接关系和构造做法,并应在图纸中用不同图例注明预制构件;预制楼梯详图应有预制楼梯、预制梁、平台板和防火隔墙板的连接封堵做法。 2.0.3 建筑外墙采用夹心保温复合墙体时,总平面图中应注明夹 心保温墙体外叶板水平投影面积未计入建筑面积。 3.结构专业 3.0.1 应有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装配式结 构类型及采用的预制构件类型;各单体的预制率指标;预制构件深化、生产、运输、堆放及安装要求;结构验收要求等。 3.0.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应绘制构件布置图及屋面结构布置图, 具体要求如下: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19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19 1 总则 1.0.1 为在办公建筑设计中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规范办公建筑的设计,保证办公建筑安全、卫生、适用、高效,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办公建筑设计。 1.0.3 办公建筑设计应依据使用要求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3.jpg 1.0.4办公建筑设计应遵循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1.0.5办公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 1.0.6办公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术语 2.0.1办公建筑office building 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2.0.2办公综合楼multiple-use office building 由办公楼层和其他使用功能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2.0.3商务办公楼business office building

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办公空间组成的办公建筑。 2.0.4开放式办公室open office space 灵活隔断的大空间办公空间形式。 2.0.5半开放式办公室semi-open office space 由开放式办公室和单间办公室组合而成的办公空间形式。 2.0.6单元式办公室unit-typed office space 由接待空间、办公空间、专用卫生间以及服务空间等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办公空间形式。 2.0.7单间式办公室office space in single module 一个开间(或多个开间)和以一个进深为尺度而隔成的独立办公空间形式。 3基地和总平面 3.1 基地 3.1.1办公建筑基地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 3.1.2办公建筑基地宜选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有利、市政设施完善且交通和通信方便的地段。 3.1.3办公建筑基地与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和产生噪声、尘烟、散发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 3.1.4 A类办公建筑应至少有两面直接邻接城市道路或公路;

北京市建筑设计合同版本

BF-2001-0212 单位级别编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进行建设工程设计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应使用本合同文本 二、使用本合同文本时,可对条款进行必要的补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写完毕附于合同后,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四、单位级别编号按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编号填写,本合同工程编号和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排。 五、本合同文本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翻 印。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节录) 第十五条:委托方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二)指使承接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三)不执行国家的勘察设计收费规定,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 (四)未经承接方许可,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接方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承接方在承接业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执行国家的勘察设计收费规定,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 (二)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不按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四)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五)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委托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办公楼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楼设计规范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 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第3.1.2 条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第 3.1.3 条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75m 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 第3.1.4 条窗 一、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防范措施。 二、高层办公建筑采用大面积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时应设擦窗设施。 三、设采暖空调的办公建筑,外窗面积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有良好的密闭性和隔热性,全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设部分可开启窗扇。 第3.1.5 条门 一、办公室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m,高度不应小于2m。 二、机要办公室、财务办公室、重要档案库和贵重仪表间的门应采取防盗措施,室内宜设防盗报警装置。 第3.1.6 条门厅 一、门厅一般可设传达室、收发室、会客室。根据使用需要也可设门

廊、警卫室、衣帽间和电话间等。 二、门厅应与楼梯、过厅、电梯厅邻近。 三、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门厅,应设门斗或其它防寒设施。 第3.1.7 条走道 一、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3.1.7 的规定。 二、走道地面有高差,当高差不足二级踏步时,不得设置台阶,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8。 第3.1.8 条采光 一、办公室、研究工作室、接待室、打字室、陈列室和复印机室等房间窗地比不应小于1∶6。 二、设计绘图室、阅览室等房间窗地比不应小于1∶5。 注:窗地比为该房间侧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 第3.1.9 条隔声 一、办公用房、会议室、接待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5dBA 声级电话总机房、计算机房、打字室、图书阅览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A 声级。 二、电梯井道及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不宜与办公用房、会议室贴邻,

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名录 (1)

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通讯录 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市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5125586 林业部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30号65135577 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德外安德路67号62019922 北京中航建设计公司北京市德外大街12号62354327 第二炮兵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东城区安德里北街18号64213683 华北电力设计院北京市安德路65号62010077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760信箱62016633 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北京市安定门外六铺炕一区中街一区一号62010973 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北京西城区德外安德里甲67号2028822-3091 中国友发国际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北京安定门外安德路九号64234742 中国建筑技术开发总公司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64221354 中国建筑科学与研究院综合设计研究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64221360 中核大地工程总公司北京市762信箱64214810 北京市电信规划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厂坡37号7780639 北京汇宇城建设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64970763 电力部、水利部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一号65765533-2119 中船第六0二设计研究院北京双桥中路北院1号65895533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设计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65761331-2487 北京市纺织工业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道家村1号65061133 北京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17号楼65956758 农业部北京设计院北京东三环北路16号65003113 铁道部专业设计院北京市朝外大街227号65535034 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65922406 北京都林国际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东直门外察慈小区9号楼64626847 中信室内装修工程公司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64661868 北京中信华美设计公司北京朝阳区柳芳南里甲五号64635341 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64922233-458 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7号64213290 中航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朝阳区安贞里二区一号楼64264599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小酱坊胡同甲40号66017776-3102 北京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小酱坊用同甲40号66017776-3410 九三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西四颁赏胡同4号66011626 北京市燕威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德内大街103号64030459 北京安泰顺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7号名仕花园8号楼3层88139521 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通信信号勘测设计院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8235307-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设计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68160531 中国和平建筑设计院北京海淀区定慧寺西里18号68125646 中国建筑北京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5号68215350 总后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太平路22号设计院66887551 北京奥思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5层68313938 北京国城建筑设计公司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北配楼68343546

各专业对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深度要求

各专业对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深度要求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第3.3.2条第5款“建筑、机电设备、精装修等专业在预制构件上的预留洞口、预埋管线、预埋件和连接件等的设计综合图;” 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4.3.3 建筑设计说明。 15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 1)装配式建筑设计概况及设计依据; 2)建筑专业相关的装配式建筑技术选项内容,拟采用的技术措施,如标准化设计要点、预制部位及预制率计算等技术应用说明; 3)一体化装修设计的范围及技术内容; 4)装配式建筑特有的建筑节能设计内容。 4.3.4 平面图。 22装配式建筑应在平面中用不同图例注明预制构件(如预制夹心外墙、预制墙体、预制楼梯、叠合阳台等)位置,并标注构件截面尺寸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预制构件大样图,为了控制尺寸及一体化装修相关的预埋点位。 4.3.5 立面图。 2 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机搁板、外遮阳构件、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篷、烟囱、勒脚、门窗(消防救援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当为预制构件或成品部件时,按照建筑制图标准规定的不同图例示意,装配式建筑立面应反映出预制构件的分

块拼缝,包括拼缝分布位置及宽度等。 4.4.3 结构设计总说明。 1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周边环境(如轨道交通),工程分区,主要功能; 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结构类型、结构规则性判别,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3)当采用装配式结构时,应说明结构类型及采用的预制构件类型等。 16当项目按装配式结构要求建设时,应有装配式结构设计专项说明: 1)设计依据及配套图集 ①装配式结构采用的的主要法规和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②配套的相关图集(包括图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③采用的材料及性能要求。 ④预制构件详图及加工图。 2)预制构件的生产和检验要求。 3)预制构件的运输和堆放要求。 4)预制构件现场安装要求。 5)装配式结构验收要求。 7主要结构材料。 7)装配式结构连接材料的种类及要求(装配式结构连接材料的种类及要求(包括连接套筒、浆锚金属波纹管、冷挤压接头性能等级要求、预制夹心外墙内的拉结件、套筒灌浆料、水泥基灌浆料性能指标,螺栓材料及规格、接缝材料及其他连接方式所使用的材料)。 4.4.6结构平面图。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完整pdf版)

1 总则  1.0.1 为保证办公建筑的设计质量,使其符合安全、卫生、适用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的设计。  1.0.3 办公建筑设计应依据使用要求分类,并应符合表 1.0.3的规定:  表1.0.3 办公建筑分类 类别示例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 一类特别重要的办公建筑 100年或50年 一级 二类重要办公建筑50年不低于二级 三类 普通办公建筑25年或50年不低于二级 1.0.4 办公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办公建筑 office building 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2.0.2 公寓式办公楼 apartment-office building 由统一物业管理,根据使用要求,可由一种或数种平面单元组成。单元内设有办公、会客空间和卧室、厨房和厕所等房间的办公楼。  2.0.3 酒店式办公楼 hoteL-office building 提供酒店式服务和管理的办公楼。  2.0.4 综合楼 multiple-use building 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2.0.5 商务写字楼 business office budilding 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单元办公平面组成的租赁办公建筑。 2.0.6 开放式办公室 open office space 灵活隔断的大空间办公空间形式。  2.0.7 半开放式办公室 semi-open office space 由开放式办公室和单间办公室组合而成的办公空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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