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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200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10-03-27

附表:

2009年期初

2009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占用资金余额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下属企业其他应收款 9.94 9.94 代垫款非经营性占用成都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下属企业

其他应收款

0.35 0.35 代垫款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10.29

10.29 大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康润制药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47.28 47.28 代垫款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47.28

47.28

总 计 10.29 47.28

57.57

2009年期初2009年期末

往来资金余额往来资金余额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应收账款 7.99 7.99

销售经营性占用杭州华东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之下属企业应收账款

291.63 291.63销售

经营性占用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康润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之联营企业应收账款 128.30 125.62 2.68销售经营性占用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之联营企业应收账款 40.45 40.45

销售经营性占用杭州朱养心药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49.80 46.19 3.61销售经营性占用杭州华东医药集团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之联营企业应收账款 2.52 2.52

销售经营性占用四川远大蜀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之下属企业预付账款 900.22

704.14 196.08采购经营性占用浙江华义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之联营企业预付账款 1.11 714.43 711.29 4.25采购经营性占用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其他应收款 1.57 19.80 21.37 动力费经营性占用杭州华东工贸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下属企业

其他应收款 0.21 4.19 4.40 动力费

经营性占用杭州华东医药集团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之联营企业其他应收款 124.38 941.94 1,066.32

劳务费、动力费和资产使用费等

经营性占用华东医药广东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111.00 111.00

资金拆借非经营性占用华东医药(武汉)药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680.03

24.30

5.03 699.30资金拆借非经营性占用华东医药宁波药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500.00 1,500.00 1,000.00 1,000.00资金拆借

非经营性占用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1,700.44 2,052.05 3,752.49 资产使用费、固定资产转让款

非经营性占用杭州杨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150.00

5,150.00

资金拆借

非经营性占用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总 计

8,268.74 6,653.32 24.30 12,929.44 2,016.92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0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大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2009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09年度占用

资金的利息

(如有)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往来性质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2009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金额2009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09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 2 页 共 2 页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西安海关关于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非经营性资产是指我关为完成海关业务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是指我关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 第三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主要范围: (一)办公楼附属用房对外出租、出借; (二)朱雀大街老办公楼、招待所对外出租、出借; (三)单身公寓多余房间对外出租、出借; (四)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四条下列资产不准转作经营性使用: (一)国家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 (三)维持事业正常发展,保证完成事业任务的资产。 第五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程序: (一)单位申报。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向总署办理申报手续,填报《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表》。 办理申报手续时,须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 1.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告;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出租、出借的意向书、草签的协议或合同; 4.拟投出资产的清单; 5、关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6.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材料。 (二)主管部门审核。 1.对申请报告的批复; 2.其他需要出具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我关对批准转作经营的资产,享有收益权;承担投入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 第八条我关对转作经营的资产要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一)专项登记。建立转作经营资产的台帐,如实登记和反映转作经营资产的数量、价值、投资形式、投入单位的名称等; (二)专项考核。建立经营性资产管理考核的指标体系,对投出资产的经营和收益分配进行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以实际转作经营的国有资产总额为基数、按季(或年)度收取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占用费。 第十条事业单位在申办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主管部门不得出具伪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得徇私舞弊。对违反本实施办法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对用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不履行报批手续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予产权登记和年检,按违反财经纪律进行处理,并收缴其投出的资产及所得收益。

实务精典非借贷案件资金占用费的裁判标准指引

实务精典:非借贷案件资金占用费的裁判标准指引司法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非借贷案件,常常涉及资金占用费的问题,司法者对于其性质、适用标准往往莫衷一是。本文系统梳理非借贷案件资金占用费相关学理和裁判规则,能够对相关实务提供有效指引。 一、概览 资金占用费并非法学概念,而是经济学概念,其一般表示为:资金占用费是指非金融机构之间(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资金以及商务活动中预收预付款项而收支的利息额。资金占用费又称为资金使用成本,是资金使用人支付给资金所有者的资金使用报酬,如支付给股东的股利、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以及支付给其他债权人的各种利息费用,它构成了资本成本的主要内容。对于资金使用成本的表现形式,基于资金筹措的不同来源,资金使用成本所表现的形式是不同的,如国家拨给的资金,其使用成本表现为资金占用费的形式;借款筹措的资金(包括债券)表现为利息的形式;股票筹集的资金,其使用成本表现为股利的形式等。除了资金占用费、利息、股利以外,在筹资的过程中发生的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发行的债券、股票需要支付的代办费和注册费,向银行借款支付的手续费等,都属于资金使用成本的一部分,在资金使用成本分析中,也应予以考虑。 在常见的各类民事纠纷中,资金占用费一般出现在借款纠纷案件中;但在司法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非借贷案件中,也常常涉及资金占用费的问题,司法者对于其性质、适用标准往往莫衷一是。我国法律并无关于资金占用费的概念、适用规则等规定,仅在一些司法解释或者地方性规定中有所体现,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本文在查询了大量案例的基础上,对与资金占用费相关的案例予以梳理,并对其性质进行了总结,以供同仁参考。

关联方之间无偿占用资金的税务处理

关联方之间无偿占用资金的税务处理 随着关联企业之间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企业之间占用资金现象非常普遍。在此过程中,关联企业之间大多不收取资金占用费,所以许多企业没有考虑到关联企业之间的税收问题。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正常的资金借贷,收取利息或其他形式的资金占用费,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所遵循的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例如,A企业无偿占用关联方B公司1000万元,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应收取资金占用费50万元。由于A企业未收取资金占用费,税务机关可以对此进行调整,调增A企业利息收入50万元,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税务机关在进行境内关联交易调整时,并不是一律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由于一方调整收入的同时,允许另一方调整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势必对双方的税收产生影响,当关联交易双方的调整不增加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时,一般不进行纳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三十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的减少,原则上不作转让定价调整。如上例,增加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的同时,会减少B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如双方的税负相等,则国家总体税收不会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则不进行关联方的纳税调整。按此政策分析,由于关联双方调整造成总体税收减少的,也不进行企业所得税调整。有税负差额的,按税负差额调整。 有关营业税的纳税调整,税收政策规定,如果关联企业之间资金占用收取资金及占用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但对无偿占用资金行为调整核定额从而征收营业税的,在营业税政策上缺乏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目录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第1—2页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第3—4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14〕861号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横店东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横店东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横店东磁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横店东磁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横店东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目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1—2页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3—7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18〕1520 号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科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浙江交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浙江交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浙江交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浙江交科公司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交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交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交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交科公司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建工集团及所属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

建工集团及所属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 沟通会会议纪要(之一) 时间:2018年8月17日(周五)上午8:30-10:00 地点:房地集团第五会议室 参加单位:北京房地集团非经接收部:费清、王劲松、郎红艳等; 北京建工集团行保部、法律事务部:林东、杨玉强、孙延生,周宇尘。 会议主要内容: 一、双方就《非经营性资产移交接收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解释和明确,主要有: 1、综合补助费如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建工集团或所属企业(以下简称:移交方)应在移交合同签订后,积极向市财政、市国资委申请综合补助费中50%的市财政补助,并承诺在财政补助到位后及时足额支付房地集团(以下简称:接收方)。 2、针对移交方非经资产复杂的现实情况,双方同意在无相关政策明确界定的情况下,移交方将企业自行修建无规划手续或权属证明的资产按现状移交房地集团,交接后被政府管理部门认定为违建的房屋按《非经营性资产交接协议》中关于“违法建设”处理的有关约定执行。 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移交方实际情况,双方同意将移交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移交的非经资产的权证完成过户之日止,为交接工作的过渡期。在此期间:

移交方承担名义产权人责任。接收方应及时与所接收资产所在属地政府部门进行对接,同时承担管理责任,对此,移交方应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住户需开具与房产相关证明文件时,原则上由接收方负责办理,但如需移交方开具证明,接收方向移交方开具工作函后,移交方应积极配合办理。 需开展房改售房时,移交方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办理售房方案审批等手续,接收方积极配合办理。因移交方人力不足无法开展相关工作时,可经双方协商一致,授权委托接收方代为开展相关工作。 4、接收方应在所移交房产产权过户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移交方,同时接收方应及时为承租住户办理承租手续变更,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变更完毕。如需要,移交方应积极配合。 5、建工集团对其所属企业移交非经资产工作过程负总责,负责监督各企业落实非经资产的移交工作,指导各企业非经资产移交的调研、协议签订、费用支付、材料移交、实物及账务的交接等工作,并协调资产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工集团各所属移交企业就其所移交的资产,按交接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二、针对松榆西里资产移交后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式问题,双方将积极沟通,以保证该处资产顺利移交。 三、为平稳快速推进资产移交、接收工作,双方同意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对特殊情况、历史问题等“一事一议”,以会议纪要形式进行明确,并将会议纪要作为双方《非经营性资产移交接收协议》的补充。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年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行使所有者权利。作为出资者对投入各公司的国有资产运作情况实行全面监督,并按照投入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条总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主体,其所有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接受李沧区人民政府和国资委的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遵循的原则和途径,是自觉运用价值规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控股、参股和股权交易等手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范围 第五条总公司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包括: (一)总公司直接占有的国有资产;? (二)所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三)所属进行股份制改组后控股或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四)所属集体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界定 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为国有资产: (一)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的实物、货币和所有权应属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 (二)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核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三)由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由国内外借入资金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 (四)国有企业以企业法人财产兼并,购买其它企业、单位所取得的产权和权益。 (五)国有企业用集资和筹资形式形成的资产,凡实行还本付息的,其资产所有权应属国家所有。 (六)国有企业将企业法人财产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经营,但不能改变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归属。 (七)国有企业因接受馈赠或其它收益形成的各项帐外资产。? (八)国有企业中党、团、工会组织等使用的财产,除以个人缴纳的党费、团费、会费结余购建的资产外,均应视为国有资产。 第七条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关联交易,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101 号)、《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与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生业务和资金往来时,应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为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凡是与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销售行为,不得采取赊销方式。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程手册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程 手册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流程手 册 (组织人力版)流程编号:P 版本号:2002-1 项目 办公用品配置管理流程 生效日期修改版本编制人: 失效序号 序号日期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办公室对电脑、桌椅、办公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控制目的 合理使用资源,降低企业的整体运营成本 执行部门 经理办公室、各资产使用部门、总经理或董事长 关键控制点 真实性:各非经营性资产使用部门在填写资产登记表时,应如实填写本部门使用非经营性资产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等 效用性:经理办公室在制订综合计划时,在保证满足各部门需要的前提下,把握成本的增加,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最大效益;

手册 (组织人力版)版本号:2002-1 步骤负责部门具体操作 1.1.1各使用部门在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求, 制订本部门电脑、办公设备等的需求计划,具体包 括品种、数量等; 1.1.2经理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并依据上年度的实际运做 和下年度公司的整体经营规划,平衡各部门的需求 并制订公司整体的需求计划;并将整体需求计划报 送总经理审批; 1.1.4总经理总经理对经理办公室提出的整体需求计划进行审 定,如需与董事长进行沟通,则经与董事长商定后 进行最终审定。审定结果回交至经理办公室;1.1.5经理办公室经理办公室接到总经理批复后,按批复要求统一购 置,并下发各使用部门;同时,全面、系统地记录 各部门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总量、分布、及构成情 况,建立相关资产管理登记帐册; 1.1.7各使用部门各使用部门在资产管理登记帐册上签字确认;1.1.8经理办公室按各使用部门已签字确认的登记帐册造表,提交财 务部。经理办公室自留一份备案。

某企业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调研报告

华夏矿业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调研报告 2011年9月份,由复星集团钢铁事业部牵头,复星审计部组织中介机构对建龙钢铁及矿业板块进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调研,复星矿业资源事业部张磊全程参与了对北京华夏建龙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矿业)2010年至2011年7月份的资金调研(审计)活动,先后走访了华夏矿业总部、双鸭山矿业、吉林钢铁矿业公司、河北承德县建龙矿业、宽城矿业公司,初步调研汇报如下:华夏矿业系2003年09月19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75万元,目前股权结构为: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525万元,占41.61%股份;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18.39%股份;上海钧能实业有限公司出资2175万元,占20%股份;北京世源众联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175万元,占20%股份。法定代表人苑占永。华夏矿业的业务包括:矿山投资开发、矿业技术研发、矿产品采选及购销业务。 一、华夏矿业资金基本情况 华夏矿业在矿石开采、选矿等业务方面资金需求较少,且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性现金流为正数,能为公司提供稳定的资金供给,2011年1-7月份经营性现金净额为2.88亿元。 华夏矿业总公司负责对建龙系统内整个矿业子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进行资金调配和运作,从华夏矿业合并层面看,截止2011年7月31日资产负债表如下: 2011年7月31日华夏矿业合并资产负债表

从上表可见,其他应收款数额较大,余额为13.22亿元,而同时华夏矿业短期贷款余额为14.02亿元,可以判断华夏矿业流动资金款项被大股东关联方占用情况比较严重。 二、华夏矿业资金被占用情况调研初步结果 1、调研取证方法: (1)进行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明细账双向核对,获取所有银行对账单原件,导出银行存款明细账;抽取发生额较大的银行账户,选取单笔发生额500万以上,进行逐笔核对;是否存在未入账或异常的资金往来。 (2)对各项往来资金分析其业务性质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流程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 资产运营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公司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固定资产 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条负责公司管辖楼宇小型工程(100万元以下)维修、维保 工作;

资产运营部会议制度 为严格贯彻落实高新区管委会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卫星应用产业园所管辖公司资产管理,明确各种会议的范围和内容,结合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实际情况,特制 会。 6、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会议组织单位负责逐项督办工作,并 将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或上级汇报。 7、对已经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在执

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对涉及其他单位或部门经协商仍解决不了的,要如实向主管领导反映并提出建议,由领导协调解决。 二、会议组织与内容 1、资产运营部部门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前一周完成的主要

资产运营部工作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履行资产运营部工作职责,依据管委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经多方协商,就公司所管辖楼宇小型工程维修、维保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2、资料包括:工作联系单、小型零星工程任务委托单、相关图纸、实验资料、竣工报告、竣工图纸及竣工决算等。 七、质量管理与控制 —45—

1、资产运营部对维修、维保工程质量实行跟踪负责制,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管理。关键工序的施工, 资产运营部代表全程监控; 2、资产运营部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工程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维修、维保质量检查结果情况 给予通报; ; 2、整改完全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各方代表共同参加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符合标准后,填写《工程验收鉴定书》,各方代表会签盖章,同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十、结算准备 1、竣工验收交付后的一周内,维修维保单位应编制工程结 —46—

公司年报审计关联方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年报审计关联方占用 情况专项说明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 20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职京审字[200×]第××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1年×月×日签发了××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公司20×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公司实施于20×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20×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年×月×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ST节能:关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0]010360号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神雾节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众环审字[2020]010839号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截至2019年12月31日,神雾节能公司预付款项年末账面余额63,672.80万元,年初账面余额59,526.97万元,详见附注六、4,公司的大部分预付款项账期较长。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预付款项的实际用途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神雾节能公司与该等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无法判断该等预付款项的可收回性和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此外,虽然神雾节能公司向我们提供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清单,我们仍无法判断神雾节能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完整性。 我们认为,如“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不对后附的神雾节能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发表意见。

【财税答疑】集团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涉税问题

【财税答疑】集团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涉税问题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下属有三家全资子公司,采用集团化资金管理模式,实行资金池运作。为满足企业所得税的独立交易原则,每月都会根据各个法人企业资金相互使用情况,在资金管理系统中自动结息,相互结算。 请问: 1、增值税:我公司母子公司资金池运作且每月计息结算,是否可以享受财税(2019)20号文件免征增值税,若能免征增值税,怎样开发票? 2、企业所得税:该文件仅针对集团企业之间无偿使用资金免征增值税,这样岂不是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独立交易原则?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仍需按独立交易原则调整各方资金相互占用的收益和支出(支出方没有取得发票能否税前扣除,这样的结果是只调增了收入方,支出方却因为没有发票而无法税前扣除)。 专家回复 1、根据您的描述,母子公司资金相互使用,在资金管理系统中自动结息,相互结算,其资金不是无偿使用,因而不能享受财税(2019)20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如果集团企业间无偿借贷资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发票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发票。 2、关于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问题。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否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因此,从整个集团角度看,境内集团内成员企业之间实际税负相同这种资金无偿使用没有导致国家税收的减税,原则上不做纳税调整。

经营性用房管理规定

长春工业大学经营性用房管理暂行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营性用房的管理,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校园服务性经营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经营性用房是指学校授权委托服务性经营资产管理工 作小组管理的用于对外出租或从事各类经营性活动的房屋。 第二条服务性经营资产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服务性经营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经营业态、租金标准的审核,经营性用房招租,对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监督经营性用房租金、水电费、取暖费等费用的收缴情况; 4.监督经营性用房的日常维修维护,确保学校公房的正常安全使用。 第三条经营类资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经营性用房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性用房管理制度; 2.负责经营性用房经营业态的制定及招租需求的提出; 3.负责租金标准的拟定; 4.负责经营性用房租赁合同执行情况的管理; 5.负责经营性用房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监管; 第四条经营性用房的经营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原则上应开展与教职工和学生生活服务相关的经营项目,经营者自行办理各类经营许可证照,依法持证经营,规范服务,自觉接受政府工商、税务、食药监、消防等执法部门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经营性用房的租金必须科学合理。应参照学校周边相同经营业态价格和兄弟院校校内价格拟定招标底价,原则上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价格。 第六条经营类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起草经营性用房租赁合同 文本,要做到用语规范、格式统一。首次合同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面积较大的经营性房屋期限可适当延长。合同到期后,服务性经营资产管理工作小组要视情况(价格因素、遵章守纪情况、经营业态特殊性等)采取合同续签或重新招租,同等条件下老租户优先。新上出租项目原则上必须公开招标,严禁私下出租、转租等违规违纪行为。合同执行期内若出现有关异动情况,经营类资产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管理小组通报。 第七条经营类资产管理办公室应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加强经营 性用房区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商家安全用水用电行为(依据学校的水电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区域内的防火防盗管理,维护区域内及周边的良好秩序和清洁卫生,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营性用房经营活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应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第八条资产管理处具体负责经营性用房的招租工作。 第九条经营性用房的租金全部上缴学校,按合同价格由财务处直接收取。 第十条后勤处负责经营性用房水电费的收取,日常维修维护,保证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服务性经营资产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总结报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码:2008-029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总结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27号公告、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62号)等文件精神,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对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过程 公司于2008年7月1日收悉深圳证监局深证局公司字[2008]62号通知后,立即将文件转发至公司董事、监事及各相关部门,监事会会同董事会秘书组织财务部展开全面检查,我们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是否存在“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等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也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未发现大股东及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二、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 三、公司相关制度的建立及完善情况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完善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一步制定了制止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

说说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

一、从《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条文上来理解 第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与委托方进行沟通,获得委托方关于被评估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说明,包括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状况的说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对被评估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进行单独分析和评估。 辨析:结合整个指导意见相关内容看,本条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1、联系第五章“评估披露”的要求,有关“被评估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说明,包括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状况”属于应披露的内容,评估师应与委托方沟通并取得证据(如企业进行的资产清查); 2、联系16条,企业应作相关说明,在评估报告中可能需要增加“关于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说明”的内容; 3、一方面,企业应进行单独说明及分析,另一方面,评估师应当在“需要及可能”的前提下单独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进行单独分析和评估。也就是说,要在了解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先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从企业整体中模拟剥离式的拿出来,将其进行单独评估后再放进去; 4、确定非经营性资产的主要依据应当是看其与现金流量是否相关联,能否贡献、能否带来现金流,应当考察其对于企业整体经营活动的影响或其重要性;溢余资产是否闲置资产?闲置资产一般与企业经营转向或企业存在的状况有关,而溢余资产则未必,它是资产相对其

运用来说的溢余;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的资产。企业不是所有的资产对主营业务都有所贡献,有些资产可能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如长期投资、在建工程等。企业的长期投资是企业将自身的资产通过让渡给其他人拥有或使用,而本身收取投资收益,该投资收益与企业自身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作为针对企业主营业务来说的为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另一种形态为:暂时不能为主营业务贡献的资产,如在建工程。 溢余资产主要是不生产现实现金流的资产,主要包括闲置资产和超过经营需求的的各种资产,以及对应的相关负债(溢余负债)。 5、实践中,评估师需要考虑将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状况与行业的水平进行比较。 6、闲置资产可以用传统方法进行评估。 二、关于实际操作中的考虑 溢余资产--企业存在的不需用资产,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企业调整经营方向或市场转向等原因,企业可能会有一部分资产因不适用而闲置,或者,企业历史上因盲目投资而导致的资产闲置。评估中,需要了解企业近期的规划等,充分获取相关的资料进行判断分析。与溢余资产先对应的概念是溢余负债,评估中也需要联系溢余资产进行鉴定和区分。 评估实践中需要对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及其相关负债进行假设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余姚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优化调整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上三类企业以下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市政府依法代表国家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出资人对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第六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建立财务、审计、职工民主监督等企业内部监督和委派监事、财务检查、审计、监察等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

式开展监督。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国资办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市国资局为市国资办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市国资办日常工作。 第八条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府直属企业,下同)根据市国资办委托,负责对本部门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九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对本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第三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十条新设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经主管部门初审后,出资人向市国资办提出申请,由市国资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减少注册资本,股权转让,发行债券,解散、申请破产,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非公司制企业由企业负责人会议决议,下同),经主管部门初审,由市国资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关于执行“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的提示

关于执行“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的提示 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上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2011年年度报告)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6年12月修订稿)》、《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年12月修订)》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年修订稿)》的规定,为更好的出具“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现提示如下: 一、正确区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37 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 1、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2、上市公司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 3、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 4、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5、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除此之外,应作为经营性资金占用披露。 二、正确界定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 包括: 1、实际控制人; 2、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 3、控股股东; 4、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6、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三、正确使用报告格式 1、上交所上市的公司: 使用2012年8月14日发布的适用于上交所的参考格式; 2、深交所上市的公司: ●主板上市公司:参照上交所格式执行; ●中小板上市公司:参照深交所创业板格式执行; ●创业板上市公司:使用2012年8月14日发布的适用于深交 所创业板的参考格式;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加强非经营性 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是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的物质保证。加强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有利于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节约财政开支、降低行政办公成本,有利于防止贪污腐败的滋生。 一、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0年止,我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值为246517.4万元,其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为59097.52万元,约占总资产的25%。随着办公现代化的推进,非经营性资产在国有资产中的比重将日趋增大。 近几年来,我县在加强和改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根据2009年宜府办[2009]11

号文件,县国资局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了摸底登记,把经营性资产纳入了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管理。2010年县财政部门制订了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方案,专门成立了实施领导小组。资产信息系统的实施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积累了一些经验,资产管理状况有了一定的好转。但总体状况不容乐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仍存在家底不实、账物不符、重钱轻物、产权不清、职责不明及资产的价值和效能观念淡薄等问题。 二、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家底不清,部分资产游离账外。单位账面资产小于实际拥有资产的现象普遍存在。其原因一是由于资产量大面广;二是来源五花八门;三是未坚持每年清产核资,也未进行国有资产年检;四是财务会计上从账面到账面,造成账实不符。账外资产的存在,一是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二是流失具有隐蔽性,三是处置具有随意性。 2、重购轻管,使用效率低,损失浪费时有发生。各单位在争取经费购置资产时,积极主动,频繁更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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