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卫生材料审批管理制度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
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
等项目须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并签署意见。
3、已经审批的卫生材料再次使用时无需审批。
4、未经医保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卫生材料在临床使用后所产
生的不能列入医保支付等情况由申请科室负责。科主任为第一负责人。
石和镇卫生院
2018年06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