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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0共食品安全事件

2005~2010共食品安全事件
2005~2010共食品安全事件

2005~2010中国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2005年食品安全事件

1、苏丹红事件席卷全国2005年2月,在英国最大的食品制造商第一食品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发现了被欧盟禁用的苏丹红(一号)色素。不到1个月,苏丹红事件席卷中国。

2、立顿速溶茶涉嫌氟超标2005年3月下旬,据媒体报道,美国的一个医疗项目研究,发现联合利华旗下的立顿普通型速溶茶的氟化物含量为 6.5ppm,大大超过美国环保局制定的饮水氟化物含量不得超过4ppm的标准,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规定的瓶装水及饮料标准为:氟化物含量不得超过2.4ppm。

3、雀巢奶粉被指碘超标5月底,浙江省工商局公布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20040921批次碘含量超标,为不合格产品。

在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超标曝光10天之后,雀巢 中国有限公司首次正式向消费者表示道歉并退货。

4、光明被指回收过期变质奶再生产2005年6月5日,新闻媒体曝光了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回收过期变质奶再生产的情况,随后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接着,媒体再次曝光了光明乳业乳品二厂存在“早产奶”的问题。

5、啤酒甲醛风波引发消费者恐慌2005年7月5日,有媒体报道,甲醛已经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定为可疑致癌物,众多的中小啤酒企业依然在产品里普遍使用甲醛。“95%啤酒加甲醛”的说法开始广泛传播。青岛、华润、燕京啤酒三巨头对啤酒95%含有甲醛的说法纷纷持异议,并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醛和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甲醛是两回事,并称早已停用。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发言人指出,该署2002年至2004年抽查了内地120个啤酒样本,检查其中是否含有防腐剂及甲醛等成分,结果全部样本均合格。

6、哈根达斯深圳黑作坊被查2005年6月16日,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罗湖分局等单位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家地下加工厂在生产著名的哈根达斯品牌冰激凌蛋糕。随后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发现,这个无牌照的地下作坊,竟然就是哈根达斯深圳品牌经营店的正宗加工厂,并且一个作坊供应着深圳哈根达斯全部5家品牌经营店的货源。

7、PVC保鲜膜被列入禁用黑名单2005年10月,一则关于日韩致癌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膜转道中国的报道再次引发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国家质检总局决定,鉴于在检查中发现我国PVC食品保鲜膜中含有DEHA增塑剂的情况,禁止企业在生产PVC保鲜膜时使用DEHA。

8、鲮鱼罐头在港被检出孔雀石绿自2005年7月国内发现鱼类残存孔雀石绿以后,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加强输港鱼类及产品的检验,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随

后抽查包括罐头鲮鱼、鲮鱼肉及鳗鱼制品,发现均含有孔雀石绿。同年11月9日,香港媒体爆出广州生产的珠江桥牌豆豉鲮鱼罐头含有孔雀石绿致癌物质的消息。几天后,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公布食物最新测试结果显示,鹰金钱牌金奖豆豉鲮鱼和甘竹牌豆豉鲮鱼等3个食物样本被查出含有致癌物孔雀石绿。

9、“大头娃奶粉”再现 2005年4月

湖南省卫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标识名称为“正蒙牌黄金搭档婴儿奶粉”的产品蛋白质和脂肪含量不符合有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已导致当地一名婴儿接受入院治疗并诊断为营养不良。该标识的产品外包装标注制造商为“内蒙古呼伦贝尔白雪乳业有限公司和泰顺鹿源乳业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生产地址为“内蒙古谢尔塔拉镇泰顺月湖工业区”。

2006年食品安全事件

1、福寿螺致病

6月份,北京第一例食用福寿螺导致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确诊。截至8月21日,北京市卫生局统计,全市确诊的广州管圆线虫病病例达到70例。“蜀国演义”酒楼因此出名,因为大多数患者都是食用了该酒楼的福寿螺后发病的。

2、人造蜂蜜事件

7月,中央电视台曝光湖北武汉等地的“人造蜂蜜”事件。自此,所谓“甜蜜的事业”也变得苦涩。据报道,现在蜂蜜造假的手段五花八门,有的是用白糖加水加硫酸进行熬制;有的直接用饴糖、糖浆来冒充蜂蜜;有的利用粮食作物加工成糖浆(也叫果葡糖浆)充当蜂蜜。造假分子还在假蜂蜜中加入了增稠剂、甜味剂、防腐剂、香精和色素等化学物质,假蜂蜜几乎没有营养价值可言,而且糖尿病、龋齿、心血管病患者喝了还可能加重病情。

3、毒猪油事件

8月2日晚,浙江省台州市卫生局执法人员根据有关举报,在某油脂厂内查扣原料油38600公斤、成品油5300公斤。经台州市和浙江省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样检测,猪油中酸价和过氧化值严重超标,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检出内含剧毒的“六六六”和“滴滴涕”。

4、“口水油”沸腾鱼

8月,媒体曝光南京某沸腾鱼乡将掺有客人的口水、收桌扫进去的剩渣、纸巾、甚至还有烟头的油,简单过滤后再给人吃的“口水油”沸腾鱼事件。据报道,这样重复用油可以为饭店一个月节省数万元的成本。

5、瘦肉精中毒

9月13日开始,上海市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

毒事故,截至9月16日已有300多人到医院就诊。9月1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中毒事故为瘦肉精中毒。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添加到饲料里,可提高猪的瘦肉率,现已禁用。如果瘦肉精含量过高,可能出现肌肉震颤、头晕、呕吐、心悸等中毒症状。

6、大闸蟹致癌

10月18日,台湾卫生部门发布消息,称从昆山阳澄湖水产公司进口的约3吨阳澄湖大闸蟹验出致癌物质硝基呋喃代谢物。后来证实为夸大其词,国家质检总局10月20日对外表示,今年以来,内地大闸蟹出口743吨,没有发生质量卫生问题。据了解,人体长期大量摄入硝基呋喃类化合物,存在致癌的可能性。而且,蟹体内有大量的抗生素药物残留,会使食用者产生耐药性,降低此类药物的临床效果。

7、“苏丹红”鸭蛋

11月12日,由河北某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在北京被查出含有苏丹红ⅳ号。11月14日,北京食品办又检出六种咸鸭蛋含苏丹红,大连等地也陆续发现含苏丹红的红心咸鸭蛋。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苏丹红ⅳ号列为三类致癌物,其初级代谢产物邻氨基偶氮甲苯和邻甲基苯胺均列为二类致癌物,对人可能致癌。

8、“嗑药”的多宝鱼

红心鸭蛋的红色还没有褪去,“嗑药”的多宝鱼又席卷而来!11月17日,上海市公布了对30件冰鲜或鲜活多宝鱼的抽检结果,30件样品中全部被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被检出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鱼药残留,部分样品土霉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而人体长期大量摄入硝基呋喃类化合物,存在致癌的可能性。

9、有毒的桂花鱼

内地的多宝鱼事件还没消停,11月底,香港地区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对15个桂花鱼样本进行化验,结果发现11个样本含有孔雀石绿。有问题的样本含孔雀石绿分量并不多,多数属“低”或“相当低”水平。尽管如此,香港食环署仍呼吁市民暂时停食桂花鱼。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菌剂,可致癌。它是带有金属光泽的绿色结晶体,可用作治理鱼类或鱼卵的寄生虫、真菌或细菌感染。现已禁用。

10、陈化粮事件

12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因为部分媒体报道北京、天津等地相继发现万吨“陈化粮”,并称这些“陈化粮”均是“东北米”。长期储存的陈化粮中的油脂会发生氧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醛、酮等物质。储存时间

过长的陈化粮,会残留一定量的农药,而且陈化粮会感染黄曲霉菌,继而产生黄曲霉毒素,长期食用会致癌。

2007年食品安全事件

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对41种食品开展的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全国工商机关共监测食品等产品15.12万批次,平均合格率为80.19%,同2006年相比有新的提高。但回顾2007年,我们仍然能轻易看到知名品牌产品上“黑榜”的新闻见诸报端……

■龙凤与思念问题速冻食品深圳撤柜 07/04/12

■上海星巴克售过期苹果汁 07/07/30

■面粉中加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增白剂07/10/11

■五粮液幸运星糖精超标 07/11/01

■北京王致和豆腐乳被指保质期内发霉 07/11/08

■味全食品旗下奶粉被查出致病菌 07/11/21

■台湾婴儿配方奶粉检出致病菌 07/11/27

■香港的Godiva朱古力遭停售 07/12/03

■乐事薯片等23种进口食品抽查不合格 07/12/10

■南昌:统一方便面吃出烟头? 07/12/12

2009年03月01日,2008年度食品十大事件评选活动评选结果揭晓!

第一大事件:三聚氰胺之祸——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令人痛心

2008年9月12日卫生部通报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事实初步认定。2008年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检出含三聚氰胺的乳粉和企业名单。2008年9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发布《关于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的公告》,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2008年12月31日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受审。2009年1月1日,22家产品中被检出三聚氰胺的乳企面向社会广发致歉短信,并共同筹集2亿元医疗赔偿基金,出台患儿赔偿方案细则。截止到2009年1月9日,全国累计报告患儿近29.6万人。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与三鹿奶粉事件相关的刑事案件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2名,逮捕60人。

第二大事件:天灾无情,人间有爱——食品企业踊跃捐助汶川地震受灾群众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据统计共造成69227人遇难、17923人失踪。截止2008年9月25日12时,全国各级政府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809.36亿元,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594.68亿元,实际到账款物594.08亿元,已向灾区拨付捐赠款物合计268.80亿元。大灾面前,国内外食品企业纷纷慷慨解囊捐助受灾群众,国内企业及海外华人企业尤为踊跃,香港嘉里集团和郭鹤年先生及其家人捐款港币1000万,人民币1.23亿,还在新加坡购买了四千顶帐篷支援灾区;嘉多宝集团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爱的奉献”募捐晚会上捐献人民币1亿;中粮集团单位及个人捐款总计2960万元……涓涓细流汇成海,众多的食品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除了捐款以外,还在第一时间把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送到灾区同胞手中,以助缺水缺粮、身心俱疲的同胞解燃眉之急,这充分体现了“中华儿女,血浓于水”的亲情。

第三大事件:科技奥运绿色食品——中国食企借助奥运提升品牌价值

2008年8月8日-2008年8月24日,中国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供奥食品在质量控制上采用高新技术,在奥运食品运输、物流配送环节,运用GPS定位系统、RFID电子标签和温度传感装置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运输途中食品的安全,合格率达到100%;做到了食品供应零中断,餐饮运行零投诉,食品安全零事故。伊利、金龙鱼、长城葡萄酒等一大批中国食企在保证供奥食品安全的同时,首次借助奥运营销自己。中国食企在品牌形象、市场销售、团队锻炼等方面都获得很大收益。越来越多的数据表明,奥运效应拉动下的国内企业,已开始迅速崛起成为可以与可口可乐、麦当劳一样为市场所熟知的民族符号。奥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可口可乐、麦当劳;北京2008年奥运会赞助商:百威啤酒、伊利、青岛啤酒、燕京啤酒、统一方便面;北京2008年奥运会独家供应商:长城葡萄酒、金龙鱼、华帝燃具、士力架巧克力、千喜鹤、思念食品。

第四大事件:昙花一现——五谷道场负债6亿元申请破产重整

1999年,中旺集团创始人王中旺在河北省邢台隆尧县出资170万元成立一家小型方便面企业。2002年,王中旺决定上马五谷道场非油炸方便面项目,并发起大规模扩产和广告宣传,资金链危机由此埋下。因推出“非油炸更健康”概念而刮起的强劲的五谷道场旋风,如今却因原材料大幅涨价,方便面行业整体效益下滑,加之公司创立前期费用和广告宣传投入过大等因素,造成公司全面亏损。2008年10月16日,五谷道场向房山法院正式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书。截至2008年8月31日,公司资产约12306万元,负债约64991万元,资产负债率524%,已经资不抵债,且公司现已全面停产,明显缺乏债务清偿能力。然而,五谷认为,公司仍有继续发展的价值和必要性。据了解,重整如果不成功,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宣告其“死亡”,这样债权人得到的清偿将微乎其微;若重整成功,企业可以恢复生产,债权人、职工、债权人的利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第五大事件:一块牛肉引发的政治危机——韩国民众强烈抗议进口美国牛肉

韩国曾是美国牛肉的第三大消费市场,2003年美国发生疯牛病疫情,韩国停止进口美国牛肉。2008年4月18日,韩美重新达成开放市场进口美国牛肉协议后,遭到了韩国民众的强烈反对。进口美国牛肉对韩国本国牛肉市场造成巨大冲击,引起了韩国农民不满。另外,一些有关疯牛病的传言引起初高中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强烈不安。2008年5月3日,韩国民众在首尔开始举行大规模反对进口美国牛肉的“烛光集会”,从初高中学生、大学生到家庭主妇、农民、政界人士等社会各阶层,都加入了反对进口美国牛肉的示威活动中。2008年6月19日,韩国总统李明博以沉重的语调,就韩国近期发生的牛肉风波向国民道歉,并表示将对总统府的秘书班子和内阁进行大幅度改组。2008年6月21日补充谈判结果公布,美方答应不向韩国出口月龄在30个月以上的牛肉,并对30个月以下的肉品提供严格的检验证明。2008年7月1日韩国终于恢复进口美国牛肉。

第六大事件:与国际标准接轨——卫生部颁布实施《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008年6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拟定的《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实施,新版《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标准与1996版标准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其改进点体现在:标准的术语、定义和使用原则更加明确;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分类,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的界定清晰;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科学合理;标准检索方式多样化,增强了标准的实用性;更进一步与国际标准体系接轨。食品商务网于2009年1月4日推出《食标搜——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在线查询系统》。这一系统基于《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内容,同时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不定期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系列增补公告进行动态更新!免费在线使用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059956366.html,/news/foodstd.html 第七大事件:《食品安全法》草案进入三审——八大修改旨在预防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重演

2007年12月26日,《食品安全法》草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全文,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008年8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二审,强化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明确食品小作坊监管方式,强调食品安全监管“权责一致”,不再规定实施监管码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2008月10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做了八个方面的修改: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督管理;接到食品安全隐患举报应立即进行风险评估;添加剂的使用须经风险评估;政府可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不实施免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标准应以保证身体健康为标准;明确政府应对摊贩加强监管。

第八大事件:真相大白——中国饺子日本蒙冤记

2008年1月30日,日本兵库县和千叶县共10名消费者在食用了河北天洋

食品公司生产的饺子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方立即责成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该企业留样产品和正在使用的原辅料进行检测。2008年1月31日检测结果未发现原料质量和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问题。2008年2月3日,日本兵库县警检测出该公司其中一袋输日饺子表面有一个1毫米大小的窟窿。杀虫剂是在食品加工制作之后附着上的可能性非常大,但不确定是在输入日本之后还是之前沾附上的。2008年2月5日,日方调查团会同中方调查团进入河北天洋食品公司调查。2008年2月6日日本调查团原嶋耐治团长发布声明“天洋食品制造现场进行着清洁的管理,并没有发现异常”。2008年2月14日,日本德岛县知事饭泉嘉门召开记者会,坦承日前在该县回收的中国产冷冻饺子外包装上检测到的微量敌敌畏已基本可以确定是来自日本销售方店内使用的杀虫剂,至此,真相大白!

第九大事件:限塑令挑战“白色污染”——中国开始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大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至此,我国正式向“白色污染”宣战,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超薄塑料购物袋)。2008年5月15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限塑令适用范围。2008年7月11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再次细化塑料袋的使用,用于装盛生鲜等食品的塑料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杂货店的塑料袋也要受限。

第十大事件:水产出口企业受益匪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08年10月21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2008年11月1日起,上调3486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明确3770项提高退税率的商品的具体范围。其中,冻对虾仁、冻蟹等水产品的退税率调整幅度最大,由5%提高到13%。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国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涉及税则号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资深人士表示:出口退税率调高,可以减少进口国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提高出口积极性。提高出口退税率的部分商品清单:020*******其他鲜或冷藏的去骨牛肉、0304291000冻罗非鱼片〔不论是否绞碎〕、0304299090其他冻鱼片〔不论是否绞碎〕、0304990090其他冻鱼肉〔不论是否绞碎〕、0305490000其他熏鱼及鱼片、0306199000其他冻甲壳动物〔包括供人食用的甲壳动物粉及团粉〕、0307490000其他冻、干、盐制的墨鱼,鱿鱼、0307590000其他冻、干、盐制的章鱼。

《第三届食情聚焦——2008年度食品十大事件评选》结果

排名事件得票数得票率

第一大事件三聚氰胺之祸——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令人痛心 6842 7.43% 第二大事件天灾无情,人间有爱——食品企业踊跃捐助汶川地震受灾群众 6063 6.59%

第三大事件科技奥运绿色食品——中国食企借助奥运提升品牌价值 5883 6.39%

第四大事件昙花一现——五谷道场负债6亿元申请破产重整 5856 6.36% 第五大事件一块牛肉引发的政治危机——韩国民众强烈抗议进口美国牛肉 5796 6.30%

第六大事件与国际标准接轨——卫生部颁布实施《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5651 6.14%

第七大事件《食品安全法》草案进入三审——八大修改旨在预防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重演 5537 6.02%

第八大事件真相大白——中国饺子日本蒙冤记 5459 5.93%

第九大事件限塑令挑战“白色污染”——中国开始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 5408 5.88%

第十大事件水产出口企业受益匪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5214 5.66%

食品安全风险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风险案例分析 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名牌产品”,企业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轻工业十佳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等省以上荣誉称号二百余项。“三鹿”品牌被评为最具价值品牌之一、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三鹿”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由于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搀杂致毒化学物三聚氰胺曝光,三鹿集团被迅速推向破产,引发“中国奶业的大地震”,田文华由此成为“中国乳业的罪人”。此事件不但惊动了国家卫生部而且国家公安部也介入了此次事件的调查,眼睁睁的看着一个老牌企业在瞬间就这样陨落了,心中不免感概万千…..我们深知打造一个名牌企业的不易,期间的艰难苦困只有创业者才真正明白!当然这一事件的发生也凸显了目前国内民营企业管理和营销上的种种弊端,极度扩张的背后隐藏着的是巨大的管理漏洞……对于三鹿的此次事件本应该有更好的处理方法,即营销中经常提到的----公共危机事务处理体系,处理得当不但不会影响品牌知名度,反而有助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然而三鹿此次的种种迹象表明,其公司根本就没有建立公共危机事务处理体系,对于事件的处理我不敢说三鹿当时是束手无策,但至少很滞后,对事件的反应过慢…..在相关媒体看到了三鹿的有关新闻,三鹿曾坦言:早在被爆光之前就发现了奶粉有问题?就这一问题我非常不明白三鹿当时的想法?是存侥幸心里还是真的束 手无策?在被爆光之前,我个人认为此次我们国内的媒体已经相当客气了,因为事前媒体并未指明此事件是由食用三鹿 奶粉所致,只是报导国内某知名品牌奶粉…..当时我们真的不知三鹿的管理高层是如何想的?事件的急剧恶化我个人分析和三鹿的不主动有着直接关系,如果此事件导致了三鹿的倒闭,是三鹿自己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从内部环境来看,三鹿集团的大股东是三鹿乳业公司,享有56%的控股权。第二大股东是新西兰恒天然集团,持有三鹿集团43%的股权。其余1%的零散股份有小股东持有。从表面上看,三鹿集团具有形成良好治理的所有权结构。但大股东三鹿乳业公司推行的是员工持股,并且由经营者持大股,96%左右的股份由900多名老职工拥有,其余股份由石家庄国资委持有。因此,三鹿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或者说股权相当分散,以田文华为代表的强势管理层的存在,使得三鹿集团的治理结构演变成内部人控制。我们常说“道德使之不愿、法律使之不敢、制度使之不能”,这说明诚信与道德观或者是企业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制度本身的。监管方面,在食品行业,质量控制是重中之重。按照业务流程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是确保产品质量的一种最基本的控制活动。如期于应建立只管的奶站,从饲料种植、科学饲养到挤奶、储运,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严把质量检验关。三鹿奶粉号称有1100道检测工序,为何没有检出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含量过高?我们看到的是三鹿集团没有直接控制的奶源,且设施简陋、管理不当、卫生条件不够,低价收购对应的是质量检验的放松。量过高?我们看到的是,三鹿集团没有直接控制的奶源,且设施简陋、管理不当、卫生条件不够,低价收购对应的是质量检验的放松。内部监督是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保障,包括常规、持续的日常监督和针对性的专项监督两方面。从三鹿奶粉事件的表面看,主要的风险因素来自原?料采购控制环节,但从事件的产生、发展来 分析,则无疑牵涉到监管环境、行业特征、内部控制等多个层面。在处理危机方面,也略显不足。事件发生应在未被媒体爆光之前组织高层紧急会议,成立公共危机事务处理小组!指派任务-------在第一时间将全国各大卖场的三鹿产品全部清理下柜,同时在各大卖场的最显眼处张贴告示:告知近段时期有不法分子或是竞争对手为了抢夺市场份额,采用恶劣竞争手段打击三鹿品牌,部分三鹿奶粉中可能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微量元素,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和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我们暂将所有产品撤柜……并且我们将会向国家相关部门通报此事!同时在最后注明,寻求在某某日之前购买过三鹿产品的消费者,留下24小时联系电

学法:2015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学法:2015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2016-03-14 信息来源:国家食药总局网站 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经查,2014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泽安家族利用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和其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设的诊所作为掩护,以看病开处方的形式,销售其违法生产的森健降糖冲剂等10种假冒保健食品。这些产品均标注虚假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在11批次产品中检出化学物质格列本脲、盐酸二甲双胍等药物成分。此案共查获上述假冒保健食品35000余瓶,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测试题及复习资料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测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制定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前提是 A 。 A. 保证食品安全 B.保障食品生产 C.保护食品经营 D.严惩违法行为 2. 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B 负责。 A. 工商行政部门 B.质量监督部门 C.卫生行政部门 D.农业行政部门 3. 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A 负责。A.工商行政部门B.卫生行政部门C.质量监督部门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 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由D 负责。A.工商行政部门B.卫生行政部门C.质量监督部门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记录制度 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B 。A.1年B.2年C.3年D.4年 6.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B 。A.1年B.2年C.3 年D.4年 7.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其标签除应当标明《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一款内容外还应当标明 A 。 A.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B.功能主治C.用法用量D.适用范围 8.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 A 。A.药品B.中药材 C.化合剂 D.增白剂 9.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食品安全法》规 定的义务在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 A 。A.承担连带责任B.及 时报告事故情况C.应当作出自查报告D.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0. 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 B 。A.出口国食品安全标准B.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C.国际食品安全标准D.第三国食品安全标准 11. 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最高可受到货值金额 D 处罚。A.2倍罚款B.3倍罚款C.5倍罚款D.10 倍罚款 12.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D 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A.2年B.4 年C.4年D.5年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 由原发证部门 D 。A.给予警告B.责令改正C.处以罚款D.吊销许可证 14.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的由有关部门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依法给予C 处分。 A.警告或记过B.记大过或降职C.撤职或开除D.降级或留用查看 15.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 决定作出之日起 D 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A.2年B.3年C.5年D.10

十年中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聚焦

十年中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聚焦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福寿螺、大闸蟹、“红心鸭蛋”、多宝鱼、三聚氰胺……接踵而至的“问题食品”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也进一步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诸多“黑洞”。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问题食品”为何屡禁难止?人们想知道:还有多少“问题食品”在不知不觉中被食用?本应环环相扣的“监管链”究竟断在哪儿?如何从源头上确保百姓的“餐桌安全”?食品安全,这4个字无疑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关注的焦点之一。 下面看看近十年来所发生过的食品安全事件: /2010年/ 1、金浩茶油致癌事件 2010年9月1日“金浩茶油致癌事件”。在舆论的压力下,金浩公司在其官方网站挂出《致广大消费者致歉信》,承认曾有9批次纯茶油产品存在苯并(a)芘超标,并表示已在今年3月和4月进行过两次全面排查和召回。湖南省质监局也表示,早在年初他们发现问题产品之后,就已经责令企业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不过食品安全事关维稳,所以没有向公众发布。 2、“旺旺仙贝”被查出大肠菌群 2010年08月03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旺旺仙贝被查出大肠菌群。2010年第二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北京品露饮品公司桶装饮用纯净水,北京市味好美食品公司生产的米果,均因菌落总数不合格上登上黑榜,此外,宁夏“维维”牌中老年奶粉钙含量检测低于企业标出值,山东“旺旺仙贝”被查出大肠菌群。 3、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卷土重来” 2010年7月,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卷土重来”:在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原料来自河北等地。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求严肃查处,杜绝问题奶粉流入市场,彻底查清其来源与销路,坚决予以销毁,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毒奶粉坑害百姓,更伤害了无数了本应充满欢乐、生气与希望的家庭。麦乐鸡虽然被监测,符合标准,但是仍然无法打消消费者的质疑,70%消费者选择拒绝“麦乐鸡”。上述事件爆出的相关部门监管死角与食品标准的漏洞值得深思,这也给智能建筑行业提了个醒儿--需要加强监管,补充标准漏洞。 4、麦乐鸡“聚二甲基硅氧烷”事件 2010年7月5日报道最近有调查发现,美国的麦乐鸡竟然含有橡胶化学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美国麦当劳发言人称,在麦乐鸡中加入聚二甲基硅氧烷,是基于安全理由,用以防止炸鸡块的食油起泡。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动物测验显示,这种物质对人体无害。 5、轩然大波的“紫砂门”事件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①“皮革奶”事件概述 2005年,山东等地曝出在牛奶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的事件,引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的重视,曾经大力整顿。当时山东省工商部门至少查获2.8万多件使用水解蛋白的乳制品,有200多家小厂从事这类生产。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于2009年2月份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浙江金华晨园乳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乳制品的过程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粉”,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蛋白质含量的目的。金华市质监局、兰溪市质监局于3月5日配合浙江省质监局,对晨园乳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当场查获60公斤无标签白色粉末,经鉴定该粉末为皮革水解蛋白粉。浙江省质监局在3月18日对浙江晨园乳业八个批次的产品抽样检测,其中三批次成品两批次半成品含有皮革水解蛋白成分。目前证据表明,早在2008年10月20日监管部门在晨园乳业公司当天生产的含乳饮料中,检测出了这种皮革水解物。晨园乳制品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滥用非食品添加剂,最终酿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2010年8月,质检总局再次与农业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使用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大打击力度。 2011年2月17日下午一条被广大网友热议的名为《内地“皮革奶粉” 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新闻报道。此报道一经发布,便被纷纷转载,从而迅速地登上了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的首页。报道中声称,不法商家把皮革废料或动物毛发等物质加以水解提炼成“皮革水解蛋白”,再将其掺入奶粉中,企图以此来提高奶里的蛋白质含量好蒙混过关。 二.“皮革奶”事件对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乳制品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消费品,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乳制品公司生产提供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高质量乳制品,成为了其承担社会责任中重要的一部分。皮革奶事件的发生首先是对当地奶农及乳品产业造成重创,浙江晨园乳业公司爆发的皮革奶事件,不仅将金华的乳业发展推入了冬天,同时也在全国的乳业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金华作为我国南方地区有名的奶业基地之一,被誉为“南方奶牛之乡”,皮革奶事件的爆发对金华当地乳业甚至国产乳业造成沉重打击,引发了一系列连锁的反应。不管是上游的养殖环节、收购环节还是中下游的生产环节都受到了影响。奶农是乳制品产业链的第一节,奶农体会最深刻的是“奶贱伤农”。对于金华的奶农来说,在2007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后他们已经经历了最困难的时期,鲜奶的收购价格一路卜跌至每斤1.25元。而皮革奶事件的爆发使得鲜奶的价格跌到历史最低位,每斤只能卖到1.1元,鲜奶的贱卖严重损害的奶农们的利益。 内地消费者对于奶粉的信心再次受到打击,对于国产奶粉的信心明显不足。中央电视台《国产奶粉的“危”与“机”》节目调查显示,有七成受访者表示不选择国产奶粉。由于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信心不足,导致大部分超市和专卖店中,进口奶粉的销量都明显好于国产奶粉。显然,这也是国内奶粉业的危机时代,由于皮革奶事件造成人们对奶粉业的二度恐慌,国产奶粉和整个乳制品行业正在经受的煎熬实际是重建公共信任的高成本付出。 乳制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关乎国民健康安全的大问题。因此,怎样切实保障乳制品的质量安全,是每一个生产者和监管者都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严峻课题,只有脚踏实地,认

2015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

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经查,2014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泽安家族利用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和其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设的诊所作为掩护,

《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律规定

《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第四十七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四十八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 页脚内容1

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页脚内容2

2009-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事件大全

1999年食品安全事件 1999年8月9日,广东省肇庆市681人因食用掺有液体石蜡的食用油中毒。这是1999年9月底之前中毒人数最多的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2000年食品安全事件 2000年12月15日,金华市卫生防疫站在金华市区五里牌楼农贸市场内查获1500公斤的“毒瓜子”。这些西瓜子生产中掺了矿物油,同时福建、河南、广东、南京等地也发现了“毒瓜子”。2001年食品安全事件 2001年9月3日,吉化公司所属的16所中小学校发生严重的豆奶中毒事件。万余名学生饮用学校购进的“万方”牌豆奶后,6362名学生集体中毒。至今,仍有多名饮用豆奶的学生被不同的病症缠身,其中3名学生患上白血病金华市卫生防疫站在金华市区五里牌楼农贸市场内查获的西瓜子掺了矿物油。福建、河南、广东、南京等地也发现了“毒瓜子”。用剧毒氰化物毒杀的“毒狗肉”长期不断地从江西、湖南等地流入广东韶关、河源、深圳、珠海、广州等地。3月至9月,广东河源某饲料公司因购买“瘦肉精” 即盐酸克伦特罗生产猪用混合饲料,导致11月7日河源484名市民因食肉中毒。 2002年食品安全事件6月21日,金华市卫生局查获9.5吨的假白糖。样品中蔗糖成分仅占30%,硫酸镁成分占30%。 长春市卫生局在位于南关区东岭南街查处一处用牛血和化工原料加工假“鸭血”的黑窝点,制造假“鸭血”的化工原料一般为建筑或化工用品。 8月16日,漯河市源汇区内陆农贸公司糖蜜加工厂以白糖水加化学试剂盐酸生产假蜂蜜。长春市卫生局调查发现,“荔枝保鲜剂”中含有较高浓度的磷酸根成分。 2003年食品安全事件 1月11日,烟台开发区卫生执法人员在舒家市场发现有几家批发商在经营染色五香花生米。开发区3家此类产品加工厂违法使用一种叫“桃红”的工业用染料浸泡花生进行染色。 从7月上旬开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浙江省卫生监督部门查获了从嘉兴等地流出的48吨含有剧毒氰化物的“毒狗肉”。 12月,广东省一些海鲜加工厂使用双氧水浸泡鱼翅。 金华市的三家火腿生产企业在生产“反季节腿”时,为了避免蚊虫叮咬和生蛆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剧毒农药敌敌畏。 12月14日,媒体披露苍南县一批企业在生产“乡吧佬”等卤制食品添加有毒化工原料——工业橙。 12月,杭州市场上畅销的一种碧绿鲜嫩的海带是用印染化工染料浸泡出来的“毒海带”,不法经营者采用“连二亚硫酸钠”和“碱性品绿”等化工原料对海带进行泡、染加工。 2004年食品安全事件 3月13日,沈阳卫生监督所查处了满满7卡车二氧化硫残留超标近200倍的黄花菜,共计24.5吨,来自祁东,部分来自陕西、福建等地。 4月30日安徽省阜阳市,由于被喂食几乎完全没有营养的劣质奶粉,13名婴儿夭折,近200名婴儿患上严重营养不良症。 5月,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的一期“龙口粉丝掺假有术”节目揭露,部分正规粉丝生产商为降低成本,在生产中掺入粟米淀粉,并加入了有致癌成分的碳酸氢铵化肥、氨水用于增白。 5月9日,四川成都新繁、彭州个别生产泡菜的企业使用了敌敌畏、工业盐等有毒、有害物质生产泡菜。2005年食品安全事件 2月,在英国最大的食品制造商第一食品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发现了被欧盟禁用的苏丹红一号色素。不到1个月,苏丹红事件席卷中国。 4月湖南省卫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标识名称为“正蒙牌黄金搭档婴儿奶粉”的产品蛋白质和脂肪含量不符合有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已导致当地一名婴儿接受入院治疗并诊断为营养不良。 5月底,浙江省工商局公布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20040921批次碘含量超标。 7月25日,新产薯片冒怪味,调查发现食品包装袋残留苯超标,质监部门历年来对食品包装袋抽查的合格率仅半数左右,其中有的奶粉袋居然苯超标10倍。

最新经典案例精选食品安全问题案例

最新经典案例精选食品安全问题案例 篇一:食品安全问题案例(392字) 2006年11月12日,在北京市场上,一些打着白洋淀“红心”旗号的鸭蛋宣称是在白洋淀水边散养的鸭子吃了小鱼小虾后生成的。 但当地养鸭户却表示,这种红心鸭蛋并不是出自白洋淀,正宗白洋淀产的鸭蛋心根本不红,而是呈橘黄色,主要吃玉米饲料。据调查,石 家庄平山县、井陉县的一些养鸭户和养鸭基地,在鸭子吃的饲料里添加了一种“红药”,这样生出来的鸭蛋呈现鲜艳的红心,而且加得越多,蛋心就越红。 当地人都把这种加了红药的蛋叫“药蛋”,自己从来不吃。经过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研究所检测,结果发现这些鸭蛋样品里含有偶氮染料苏丹红Ⅳ号,含量最高达到了0.137mg/kg,相当于每公斤鸭蛋里面含有0.137毫克。苏丹红分为Ⅰ、Ⅱ、Ⅲ、Ⅳ号,都是工业染料,有致癌性。苏丹红Ⅳ号颜色更加红艳,常被用来做鞋油、油 漆等工业色素,毒性也更大。 篇二:食品安全问题案例(439字) 案例一:2005年6月5日,英国食品标准局在英国一家知名的超市连锁店出售的鲑鱼体内发现“孔雀石绿”。有关方面将此事迅速通报给欧洲国家所有的食品安全机构,发出食品安全警报。英国食品标准局发布消息说,任何鱼类都不允许含有此类致癌物质,新发现的有机鲑鱼含有孔雀石绿的化学物质是“不可以接受的”。

案例二:2005年11月,继三款“珠江桥牌豆豉鲮鱼罐头”被查出含致癌物孔雀石绿后,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公布的食物最新测试结果显示,“鹰金钱”牌金奖豆豉鲮鱼和甘竹牌豆豉鲮鱼等三个食物样 本被查出含有致癌物“孔雀石绿”。 案例三:2006年11月17日,上海媒体率先报道了山东产多宝鱼药残超标情况。 案例四:2007年4月,山东省日照市一养殖企业正式起诉台湾 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在山东青岛的独资企业青岛统一饲料农 牧有限公司生产的饲料产品“孔雀石绿”超标。 篇三:食品安全问题案例(828字) 案例1、2010年7月,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卷土重来”:在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原料来自河北等地。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求严肃查处,杜绝问题奶粉流入 市场,彻底查清其来源与销路,坚决予以销毁,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案例2、2010年7月5日报道最近有调查发现,美国的麦乐鸡竟然含有橡胶化学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美国麦当劳发言人称,在麦乐鸡中加入聚二甲基硅氧烷,是基于安全理由,用以防止炸鸡块的食油起泡。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动物测验显示,这种物质对人体无害。 案例3、2010年5月23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曝光:售价上千元、用于养生保健的“天然紫砂煲”竟然是由普通泥土 与化学物质混合而成。然而,历经近一月的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的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

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第二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相关许可。 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近几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回顾及分析

近几年中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回顾及分析 谢天娇20112923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班生命科学学院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摘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似乎从来没有离开过人们的视线,从“苏丹红”到“三鹿奶粉”,从“瘦肉精”到“塑化剂”……食品安全事件不仅刺痛着我们脆弱的神经,更拷问着生产企业的道德底线以及监管部门的法治力量。本文主要就近几年几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回顾及分析。希望它们不仅能成为一面透视中国食品安全的“警示墙”,更能逐步唤起行业的重视、市场的净化乃至全民道德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食品安全苏丹红三聚氰胺塑化剂致癌 引言: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福寿螺、大闸蟹、多宝鱼、阜阳劣质奶粉……接踵而至的“问题食品”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也进一步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诸多“黑洞”。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老百姓防不胜防。从最普通的大米、面粉、肉制品、蔬菜、豆制品再到调味品,危害健康的伪劣产品不胜枚举,食品安全,这4个字无疑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几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回顾 1、苏丹红事件 2005年3月5日,英国食品标准署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份召回通告——亨氏、联合利华等多家企业的食品中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工业染色剂“苏丹红1号”。随后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苏丹红1号”的行动席卷全球。2005年3月2日,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经检测认定,广东亨氏美味源辣椒油中含有“苏丹红1号”打响了全国查处涉红食品的第一枪。随后,“苏丹红1号”被滥用为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就不断被广东、云南、上海、浙江、福建、四川等地的工商、质检部门检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从辣椒酱、辣腐乳、酱腌菜,到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长沙坛坛香牌风味辣椒萝卜、河南豫香牌辣椒粉以及方便面里相继被检出了“苏丹红1号”。经过2005年的查处,给人吃苏丹红的现象有所遏制。但是2006年11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又公布了对全国蛋制品专项检查结果,结果显示有7家企业的8个批次产品涉嫌含有苏丹红,这些企业分布在北京、湖北、安徽、河北、河南、浙江等省。原来为了让鸡、鸭能生出“红心蛋”、“柴鸡蛋”,养禽场给不会说话的鸡、鸭喂食“苏丹红Ⅳ号”。比起苏丹红Ⅰ号,苏丹红Ⅳ号不但颜色更加红艳,毒性也更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苏丹红Ⅳ号列为三类致癌物。 2、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 在2004年出现安徽阜阳百余名儿童因吃了劣质奶粉成了“大头娃娃”、多位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经查,2014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泽安家族利用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和其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设的诊所作为掩护,以看病开处方的形式,销售其违法生产的森健降糖冲剂等10种假冒保健食品。这些产品均标注虚假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在11批次产品中检出化学物质格列本脲、盐酸二甲双胍等药物成分。此案共查获上述假冒保健食品35000余瓶,涉案

食品安全案例分析及感悟

快讯: 福喜腐肉事件中的麦当劳 上海福喜公司作为麦当劳、肯德基等公司的供应商,将过期8个月的、颜色发青的臭肉重新切片装进新包装,将“保质期”延长了1年。每天会有专人制作两套报表,以掩盖真实的生产日期。上海食药监部门已展开调查,同时要求上海所有麦当劳、肯德基问题产品全部下架。 评论: 都说中国人百毒不侵,其实就现在我们发现的毒物,还真不少,像且不论几年前瘦肉精、地沟油、毒奶粉、甲醛白菜等轮番登台,就离我们最近的去年这一年什么黑心油、毒豆芽、粪土臭豆腐、让你感觉啥时都能中枪。这些表面上是企业的诚信危机,其实更是政府的诚信危机。当然我们主要针对企业,看如今商标专利侵权量大面广,拖欠货款、偷税漏税行为屡禁不止,公益慈善组织陷入信任危机……当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蓦然回首,我们却发现,一些领域诚信缺失正在使生活质量成为一个问题。其实所有问题归根到底就是见利忘义,从而失了诚信。一个失去诚信的企业对社会和谐的危害是不容小视的。且不论我们这些被蒙在鼓里而“中毒”的有多气愤,那些怀着我不吃自家卖的观点的人有多可悲,可怕的是连基本生存的食物都让人怀疑,那还有什么可信的吗?所以我们就信任国外的产品、而事实企业就把劣等的在国内销售,好的优质出口。 如果,我想如果也许当初那些企管高层很早就深深把诚信价值观印在脑中,植入心中,禀着一颗爱国的心,懂的是变革创新,而不是费劲心思去降低成本,如何去投机取巧,是不是不会有这等让人又气又哀的事发生。 可惜没有如果。我们都知道:这个价值观不是凭空而生的,价值观的形成是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沉淀,最后变成社会人自觉的行动,变成一种性格坚持下来。不是说趁我们年轻可任性,与价值观来说,本身就该早早的把它扎入心中,以不至于后来走错了方向。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会成为习惯,习惯成自然那么我们该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树立理想,坚定信念。 有人说:人的一生百分之五是精彩的,百分之五是痛苦的,而另外百分之九十是平淡的。人们往往不能忍受着百分之五的痛苦,而错过百分之五的精彩,在百分九十的平淡中度过。

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法规要求介绍

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法规要求介绍 一、有关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简介 学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群最为集中的地方。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守法,食堂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尽责,严格按规章办事,直接关系到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那么,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活动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呢?可以这么说,凡是国家、地方、部门针对食品饮食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均与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活动息息相关。具体地讲国家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基本法律后,相关部门又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以规范食品饮食行业的经营活动。 制定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条例、规章,对食品的采购、贮存、制作、销售等环节,以及食堂硬件设施、食堂管理等方面作了全面具体要求,规范了食品饮食行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办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四川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评分细则》、《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等规章,统一了行业标准,为饮食行业的监督、考核和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 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条例及规章,则为处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 所有这些法律、条例和规章都是我们必须无条件遵循的,从事学校食

食堂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分析去年某中学发生一起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发病人数29人, 经过临床症状分析,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证实,此次食物中毒是由亚硝酸盐引起的。 1.基本资料 X年x月中午学校的集体食堂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首例病人发病时间是3月16日14: 00,此后6h 不断有人发病被送进医院, 无死亡病例。发病的临床症状较为一致,主要为恶心、呕吐、腹痛, 乏力等, 发病较重者有紫绀。因吃过的饭菜已经处理,现场均未采到学生当时吃过的剩饭菜, 只采到发病较重两位学生的洗胃液或呕吐物,现场收集到味精、盐、沙井蚝油、白切鸭、老抽、生抽、芹菜、南瓜等食品。 2.流行病学调查 接到报告后,调查人员立即到达该学校进行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发病的学生均食用学校食堂炒河粉等食物, 未食用的学生未发病。发病时间在午餐后2h, 首例病人发生时间短,病例集中, 初步判断为化学性食物中毒。根据临床症状, 中毒较重的病人特征性表现为紫绀, 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 乏力等,符合亚硝酸盐的临床表现特征; 后经深入调查,发病当天气温比较高,学校食堂炒河粉等食物放置过久极易变质, 引起亚硝酸盐食物中毒。 3. 检验结果及分析 味精、盐、沙井蚝油、白切鸭、老抽、生抽、芹菜、南瓜均未检出亚硝酸盐;发病较重学生的洗胃液和呕吐物均检出亚硝酸盐。经过实验室检验、流行病学的调查和临床诊断最终确认,发病当天气温比较高, 29 名学生系食用了学校食堂炒河粉等放置过久的变质食物而造成亚硝酸盐中毒。 类似的校园食物中毒事故不在少数。这些频频发生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暴露出学校食堂存在着不小的卫生安全隐患。 4.究其中毒原因,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测试题及答案范文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测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制定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前提是A。 A.保证食品安全 B.保障食品生产 C.保护食品经营 D.严惩违法行为 2.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B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 B.质量监督部门 C.卫生行政部门 D.农业行政部门 3.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A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质量监督部门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由D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质量监督部门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记录制 度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B。 A.1 年B.2年C.3 年D.4 年 6.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B。 A.1 年B.2 年C.3年D.4年 7.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除应当标明《食品安全法》 第42条第一款内容外还应当标明A。 A.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B.功能主治C.用法用量D.适用范围 8.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A。A.药品B.中药材C.化合剂D.增白剂 9.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食品安全法》 规定的义务在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A。 A.承担连带责任 B. 及时报告事故情况C.应当作出自查报告D.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0.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B。 A.出口国食品安全标准B.我国食品安全标准C.国际食品安全标准D.第三国食品安全标准11.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最高可受到货值金额D处罚。 A.2倍罚款 B.3倍罚款 C.5倍罚款D.10倍罚款 12.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D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A.2 年 B.4 年 C.4年 D.5年 13.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D。 A.给予警告 B.责令改正 C.处以罚款D.吊销许可证14.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有关部门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依法给予 C处分。 A.警告或记过 B.记大过或降职 C.撤职或开除 D.降级或留用查 看 1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D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A.2年 B.3 年C.5 年D.10年16.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简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应遵守C的规定。 A.《食品安全法》B.《产品质量法》C.《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D.《商检法》。

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重大事件 1、毒大米事件:2000年12月4日,广东省市卫生防疫部门、市区工商部门查封了八吨掺了石蜡油的东北大米。2001年广州7月又在天平架牛利岗一货仓商店有掺有矿物油的“毒米”查处300吨“毒大米”经过漂白等加工……。 致癌大米”一般由霉变、生虫的陈旧米加工而成,经过去皮、漂白、拌油之后才能摇身变成“优质大米”,所以一般这些米粒都不怎么完整、完滑,如未加香精则仍有股霉味,如加上香精则会发出其它香味。毒大米”的主要有害物质是黄曲霉,在食品污染的因素中,生物毒素污染危害最重大,而黄曲霉毒素则因其对人、畜肝脏的剧烈损害而名列毒性之首。有资料记载,黄曲霉毒素B1的毒性是氰化钾的10倍以上。 2008年9月日本市场也出现了“毒大米”事件,但是事情暴露后,当事人日本奈良米谷销售公司社长中川昭一(54岁)无法活下去,以自杀谢罪。 2、敌敌畏火腿事件:2003年11月16日“敌敌畏金华毒火腿”被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之前在2002年金华市有关部门的一次调查中,发现使用违禁药物生产火腿的企业就有25家之多。据知情人说,往火腿里添加敌敌畏在当地早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用敌敌畏等违禁药物加入水中,来浸泡猪腿为了防止蚊蝇和生蛆。 为什么被当地人认为是“公开的秘密”的加工法可以沿用那么多年,原因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 3、苏丹红事件:2005年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署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份召回通告——亨氏、联合利华等30家企业的359种食品中,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工业染色剂“苏丹红1号”。随后,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苏丹红1号”的行动席卷全球。 2005年3月2日,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经检测认定,广东亨氏美味源辣椒油中含有“苏丹红1号”,打响了全国查处涉红食品的第一枪。从3月5日开始,“苏丹红1号”被滥用为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就不断被广东、云南、上海、浙江、福建、四川等地的工商、质检部门检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从辣椒酱、辣腐乳、酱腌菜,到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长沙坛坛香牌风味辣椒萝卜、河南豫香牌辣椒粉以及方便面里相继被检出了“苏丹红1号”……。 经过2005年查处,给人吃苏丹红的现象有所遏制,但是2006年11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又公布了,对全国蛋制品专项检查结果,结果显示有7家企业的8个批次产品涉嫌含有苏丹红,这些企业分布在北京、湖北、安徽、河北、河南、浙江等省。原来为了让鸡、鸭能生出“红心蛋”、“柴鸡蛋”,养禽场给不会说话的鸡、鸭喂食“苏丹红Ⅳ号”,比起苏丹红Ⅰ号,苏丹红Ⅳ号不但颜色更加红艳,毒性也更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苏丹红Ⅳ号列为三类致癌物。喂食苏丹红成为了行业的潜规则,这与苏丹红生产企业的大力推广不无关系。 4、石蜡火锅底料事件:2004年2月1日,央视曝光了重庆“问题”火锅底料,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用无色无味的石蜡代替牛油作为凝固剂,加到了火锅底料里面,这石蜡对人体有致癌作用。在这次事件中全国查处多起含有石蜡的火锅底料,在曝光前底料中加入石蜡也已经十分普遍,事后重庆政府为了重振重庆火锅的“雄风”悬红10万元奖赏举报者。 5、双氧水、福尔马林食物事件:据2001年12月22日《重庆晚报》报道:正值当地“放心火锅”参评热潮,江北区黄泥村“兄弟串串”火锅店老板袁某居然拿严禁使用的福尔马林浸泡菜品,更恶劣的是还当白酒给食客饮用。今日凌晨,遭此横祸的食客经及时抢救,暂无性命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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