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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办法

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和《邯大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邯大高速《招标文件》(专用本)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除业主统一招标采购的材料外,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均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六条取样与试验

1、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在现场的试验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都应一式两份提供给监理工程师1份,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者除外。

2、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的试验与取样提供方便,凡与抽样复检、补充试验、试验证书、签订证书等有关的一切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七条路面用原材料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总监办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和主要原材料。

二、一般原材料

第九条工程所需用的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承包人经过调查、取

样、试验,一种材料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行多厂家比选。

2、承包人把多厂家比选结果书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

3、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批复意见,承包人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根据供货合同所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要坚决清理出场。

4、路基填土的征用,严格按照业主和地方政府确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本项目所用的地材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的地材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或不合格的填筑原材料用于路基填筑中。对于不能直接用于路基的填筑原材料,因工程需要经处理用于本项目的须经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室检测,驻地办、总监办、业主逐级审批。

2、所用砂、石等集料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合同文件的要求。详细按照邯大高速《招标文件》(专用本)和《邯大高速标准化建设》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在开工前,承包人严格按规范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真实、完善的材料试验报告、出厂证明或质量证明书、

合格证等资料,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和标准,根据材料进场的批次或数量,对材料进行试验检测,检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本项目。

三、主要原材料

第十三条主要原材料由主材和特殊原材料组成,主材主要包括:水泥、钢材、沥青、路面用集料。特殊原材料主要包括:预应力钢绞线、锚具、土工格栅、支座、伸缩缝、砼外掺剂、沥青改性剂等。

第十四条主材采购工程程序:

1、承包人首先进行市场调查,择优选用社会信誉好、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对生产厂家主要调查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诚信度等。经过调查、比选,初步确定厂家范围。

2、承包人对初步确定厂家的产品取样试验,进行比选,每种产品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

3、承包人将每种产品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的有关资料,书面向驻地办申报,经初审后报总监办办理许可手续。有关资料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等级、企业诚信度、产品品牌、取样试验结果、进货数量等。

4、总监办根据承包人提供的供货厂家范围,由总监办组

织进行联合考察,抽样试验,进行比选,总监办将比选结果及许可意见通知驻地办、承包人。

5、承包人根据总监办的比选结果及许可意见签订采购合同。

6、采购合同签订后经驻地办审核许可,报总监办核备。

7、承包人根据采购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组织采购进货。进场材料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不合格产品应立即清除出场。

8、沥青的采购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承包人必须在资格通过的供货厂家范围内进行主材采购,承包人必须与厂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许可。工程师对供货合同的许可,并不意味着减免承包人对材料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十六条特殊原材料采购工作程序:

特殊原料采购除满足主材采购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特殊原材料进入本项目时,厂商必须提供最近、有效的行业试验检测报告原件。

2、承包人所提供的不少于3家的备选厂家还应有三年以上供应合同或高于本项目工程等级、规模的经历,同时出具承包商的自检、驻地监理抽检或外委检测资料报总监办核查。

3、总监办核查后,承包人才可以正式签定采购合同,进

行采购。采购合同报总监办备案。

4、对于一些特殊原材料(如支座等)进入本项目时,承包人、监理应亲自到厂家验货、提货,以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工程要求。

第十七条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拿出审查意见同意进场的主要路用原材料,进场时必须附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原件)等。厂商所出具的出厂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书不能减免承包人、监理对进场后的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的责任,也不能减免承包人、监理对原材料质量的责任。

第十八条采购主要原材料由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室,按照各自的抽检频率进行检测。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对原材料检测结果有裁定权。

第十九条对于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室不能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必须外委具有相应行业试验检测能力、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且该检测机构须得到总监办认可。对同一厂家一个批次原材料的试验检测,只代表对用于本项目同一标段、本批次原材料的质量确认,非同一标段必须进行相应的检测。在同一批次、非同一标段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能用于本工程。

第二十条预应力用原材料运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检查厂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合格后,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再共同到存放材料的施工现场按照不同批量进行取样,并到交

通部认可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试验,试验检测项目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橡胶支座与伸缩装置使用前必须逐项进行外委检测,检测项目应齐全且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四、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规范及合同文件涉及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凡规范及合同文件未涉及而本项目需要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第二十三条采用任何替代原材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新工艺、新原材料、新设备必须经业主同意才可以在本项目上使用。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对某一料源送检原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原材料都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原材料。

第二十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须经承包人自检试验和监理工程师抽检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特殊原材料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任何工程使用了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原材料,不论该工程是否完工,均应由承包人自行拆除。

第二十六条所有用于本项目的原料,其取样与试验检测频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十七条所有外委检测合格的原材料用于本项目,并不减免承包人、监理的质量责任。

第二十八条对面层、基层、桥梁用的大宗石料,承包人应设专人进驻到料源地,严格控制装车石料的质量,从源头保证材料的质量。

(详见附件D《原材料质量控制规定》)

五、原材料的储存及场地建设

第二十九条各类原材料在采购、运输、加工、搬运和使用过程中,要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原材料存储要建立入库、出库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入库、出库、试验、加工、使用记录台帐一一对应,保证原材料使用过程的每个环节溯源。

第三十条进场材料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应明确标示规格、使用部位、已检验合格的标牌,不合格材料必须及时清除出场。

第三十一条袋装水泥、钢材、钢绞线应上苫下垫,需设置防雨、防潮、防尘的专用储存库。袋装水泥必须搭建符合规范要求的水泥库,不同标号的水泥分库存放,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0袋。

第三十二条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做好分类标识,界限分明,分界墙要有足够高度、强度。堆放场应清理、整平、硬化和围砌,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将原材料堆放于公路用地范围内。已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和

待检原材料要分开堆放,不许随进随用。为防止石料离析,堆放石料不宜过高且应分层存放。

第三十三条拌和站、料场、钢筋加工厂及预制场的建设按照《邯大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不合格原材料不许在现场存放,如检验不合格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清出现场,并做好处理记录。

六、原材料的使用要求

第三十五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须经承包人自检试验和监理工程师抽检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特殊原材料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第三十六条C20及其以上标号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必须是大窑水泥且经过中国水泥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认证的生产厂家产品。结构工程所用水泥必须采用经过中国水泥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认证的旋窑水泥,其生产厂家年能力需达到100万吨以上,出场期超过3个月或可能已受潮的水泥必须做复检试验,监理工程师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正常使用或降级使用或不得使用。

梁、板、柱结构不得采用鹅卵石、砾石以及其破碎的碎石。

一合同段同一结构用混凝土宜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以保证混凝土结构外观颜色一致。

对于轻微锈蚀的钢材使用前必须除锈,锈蚀严重的钢材,

必须取样重新试验,并按监理工程师复验及批复报告的要求使用或处理。半成品钢筋加工要有加工计划,边使用边加工以供上使用为准。

为防止钢绞线生锈,成包钢绞线开包后尽快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尽量缩短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钢绞线在下料和编束过程中坚决避免锐器损伤。

第三十七条承包人没有按本办法规定的原材料采购程序,进行原材料采购、报验,使用了经驻地办、总监办批准厂家以外的产品,视为不合格产品。

第三十八条本项目所用于工程中的水(包括拌和用水、养生用水等)要符合饮用水标准。

七、违约处理

第三十九条承包人违反本管理规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第四十条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失职或玩忽职守,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被用于本工程,造成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承担相关责任。

八、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及时反馈,以便修改补充完善。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邯大高速公路(冀鲁界)

总监办

附件D

原材料质量控制规定

为了实现邯大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加强所用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确保用于工程原材料的质量符合施工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试验检测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严把进场原材料质量关。

1.水泥

1.1所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及《道路硅酸盐水泥》的规定。要选择生产规模较大,年产量30万吨以上,水泥质量稳定,碱含量较低的生产厂,在使用过程中不准轻易或频繁地更换水泥,以免发生混乱。对于C40、C50混凝土要选用年产量120万吨以上优质的旋窑水泥。

1.2承包人应将有关所用(或拟采购)水泥生产厂家的下列资料报总监办。

1.2.1水泥生产厂的概况,应包括:厂名、厂址、电话、生产品种、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内容。

1.2.2所用(拟采购)水泥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2.3所用(拟采购)水泥的最近日期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

1.3驻地办应对承包人拟采购水泥生产厂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了解后,认为该水泥生产厂家的生产条件不能够保证及时供应满足要求的水泥时,承包人应另外选择水泥生产厂家。

1.4水泥进场时,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通报进场水泥的数量、品种、强度等级及存放地点。并提供进场水泥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复印件。

1.5进场水泥应按不同生产厂家、品种、强度等级及编号按批分别存储在专用仓罐或水泥库内(每垛不超过10袋),水泥库的地面要硬化,并应高于原地面10cm,并确保雨水不能侵入。水泥库的面积不应太小,应满足不同品种、强度等级、编号的水泥分别堆放的需要。存放过程中要防止水泥受潮和混入杂物。如存储不当能够引起水泥质量发生变化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在使用前对其质量进行复验。

1.6取样规定:袋装水泥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编号的水泥每100吨为一验收批。散装水泥每车为一验收批。

1.7 取样方法:袋装水泥在堆放地点随机从20袋水泥中取出等量样品;散装水泥在卸料处可连续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

1.8留样规定:抽取的水泥样应充分混匀并分为两等份,一份进行检验,一份密封保管2个月。

公司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原材料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保证交易的可靠有效,降低采购风险,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外协加工、设备及备件、模具、办公用品等采购。 第三条权责划分。 1.供应部负责合同条款的商讨、草拟和合同的履行跟踪。 2.生产总调、质量管理部、技术部和财务部参与合同条款的公审。 3.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合同签订的批准。 4.财务部负责合同资金的准备与结算 5、档案室负责合同原件的保管。 第二章合同拟定、审批和签署 第四条合同拟订。 1.合同拟订必须在进行供应商调查和询价、比价的基础上进行。 2.采购合同部门主管应根据对方资信情况,起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应本着先A级后B级,特出情况下经批准才能启动C级供应商。 第五条合同必要条款。 1.交货地点、方式。 2.交货期。 3.产品包装要求。 4.规格、特性指标含量。对于有特殊品质要求或内在性能较为复杂的原料和设备,如设备、非标准件、原料的特殊性要求等,应做详细要求,必要时签订技术指标含量必备协议书。 5.验收。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期、如数、保质于指定地点交货。 (2)供应商供应的货品必须为完好合格品。 (3)验收工作由集团质量管理部和检测中心进行,供应商可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但对集团的最终判决不得持有异议。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可将抽样方式、样品试验、判定基准与对方沟通清楚。并且可以邀请供应商参加抽样和检验。 6.标识要求。 对不同批号混用可能导致品质问题或带来生产不便的货品如套管、钢筋或易于混淆的货品,应要求明确标识,以便进行区分管理。 7.不合格品处理。 (1)不合格品应由供应商取回,并由企业另定期限补齐。 (2)鉴别不合格品时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集团降低验收水准接受供应商的货品时,货款应酌情折让。(具体标准见附件)(4)因货品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5)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通知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公司不收取保存费用,超出通知时间的仓储部门应按照每吨每天20元的费用收取保存费。此项费用应交财务部门另立财务科目归帐。 8.保密条款。 供应商不得泄露集团订购物品或估价的材料规格、设备型号、数量、货物及其他业务机密。 9.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结算采用货到后每月按特定时间段按比例付款的方式; (2)如采取付定金10 %,货到付验收合格在一个月后付70 %的方式,原则上定金不超过10%,最后一笔款在原材料使用后的下个月支付。 (3)款到发货的方式应尽量避免,不得已时也应以此为条件争取折扣。 第六条合同审批。 1.针对大的供应合同或资金较高的供应合同,供应部将拟订的合同初稿交相关部门审核并使之提出建议。 2.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对合同价款的形成依据、款项收取或支付条件等条款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3.公司法律顾问主要对合同内容条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办法

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和《邯大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邯大高速《招标文件》(专用本)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除业主统一招标采购的材料外,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均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六条取样与试验 1、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在现场的试验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都应一式两份提供给监理工程师1份,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者除外。 2、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的试验与取样提供方便,凡与抽样复检、补充试验、试验证书、签订证书等有关的一切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七条路面用原材料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总监办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和主要原材料。 二、一般原材料 第九条工程所需用的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承包人经过调查、取

高速公路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XX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设计、检测和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第四条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不论是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还是业主统购材料,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 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承包人按规定接受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

第六条筹建处(或业主)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主要原材料、特殊原材料。 第二章一般原材料 第七条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经过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行多厂家比眩 2、承包人把多厂家比选结果书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平行试验结果确认许可。 3、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意见,承包人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并将供货合同报驻地办、总监办核备,报业主备查。 4、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要坚决清理出常 5、路基填土的征用,严格按照业主和地方政府确定的程序进行。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的验收入库仓储管理制度 (一)入库管理 1、在验收之前,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下列情况不予验收:①没有检验签字确认的《产品检验单》,缺少入库单。②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与采购申请单不相符的采购的原材料。③与所需要求不符合的原材料。 2、提高验收的速度,贵重材料及设备应该当场验收完毕,小件物资当天验收完毕,批量材料二天验收完毕。同时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办理入库单签收手续。 3、原材料受损或者规格不符的影响生产的,库管员应立即像采购报告,并听取意见 4、物料通过验收合格后,库管员须开具“物资入库验收单”,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财务、一份客户。 (二)仓储管理 1、材料入库之后,按物料的不同类别、特点和用途分类存放。具体要求如下: ①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②材料清晰、数量清楚、规格标识清清楚。③按一定的秩序按放置,并标明产品名称,入库时间,方便寻找所需物料。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原材料的领用 1、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并限额领料。 2、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领料单》原料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中填写实际发放的数量。 3、原料库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发放原材料发放时应做到:①认真核对《领料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②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③发放完毕,库管员应根据《领料单》编制或《原料出库单》并与电脑内《领料单》进行审核,仓库主管签章确认。④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⑤同一规格的原料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4、《领料单》和《原料出库单》交车间,财务,采购,仓库各一联 5、未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领料单,仓库一律不准发放,其造成损失由领料人自己承担,仓库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宁夏银仪大水坑风电场一期工程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及采购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宁夏银仪大水坑风电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银仪大水坑一期”)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本项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本工程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水泥、砂石料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材料的推荐 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及宁夏区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并将供货商报监理和业主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建立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 方法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5.1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内容 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部分: 5.1.1掌握材料质量标准 衡量材料质量的尺度是材料质量标准,它也是作为验收、检验材料质量的依据,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质量标准,掌握材料的质量标准就便于可靠地控制材料和工程质量。 5.1.2材料质量的检(试)验 1)材料质量检验的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将所取得的材料数据与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判断材料质量的可靠性,同时还有利于掌握材料的信息。 2)材料质量的检验方法一般有书面检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等。 3)根据材料信息和保证资料的具体情况,材料质量检验程度分为免检、抽检和全部检查。 4)材料质量检验通常进行的试验为“一般检验项目”;根据需要进行的试验项目为“其他试验项目”。 5)材料质量检验的取样必须有代表性。 6)材料抽样一般适用于对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鉴定。 7)对于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检验项目和不问的检验标准,而检验标准则是用以判断材料是否合格的依据。 5.1.3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要求

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不当;均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故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根据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慎重地来选择和使用材料。 5.2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原则 1)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在定货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定货; 2)监理工程师协助承包单位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 3)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 4)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 5)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文件 ---------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管理制度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原料库、外协品、半成品检测、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外协品、半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库管部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及回收材料管理。 质管部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及回收材料的复检工作 2、入库 1>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①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 库管员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②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通知采购部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及时通知采购部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按《不合格品评审表》处置结论执行。

③质管部门对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以及回收料检测包含内容按照采购收料通知单数量,和材料质量证明书规定的内容对外观、几何尺寸、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进行全检或抽检,抽检总和不低于一次报检输量的80%。 ④采购部打印“采购收料通知单”附检验报告复印件交生产部,提醒生产部可以领用进行生产。 ⑤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3、贮存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①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②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③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④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⑤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4、出库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或半成品。 在领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中填写实际发放的数量。发料时在《领料单》上填写该原料的批号,要求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实用版)

1.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2.购料入库制度: 1.1施工队伍先将材料计划报予专业工长,专业工长应提前4至7日填制材料计划单,材料计划单中应有施工队伍名称、材料用途、规格、型号、材料数量及工长签字,工长签字后交付项目部负责人审批。 1.2项目部负责人应两个工作日对工长提交的材料计划单进行审批,签字批准后,应于当日及时交付材料员。 1.3材料员应认真核实材料计划单。采购过程中注意厂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严把质量关。材料员将齐全有效的厂家资料及时交付资料员,资料员及时进行进场物资报验。 1.4材料员采购、租赁的材料进场后;现场工长或主管对进场材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检;确认材料合格后,由库管(材料库管理员,以下简称“库管”)清点材料,填写材料入库单,列明进场/入库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送料人,进行入库登记。料进字签,入库完毕。 3.1.5购料费用报销:购料单据上需有材料员、工长(主管)、库管三方签字。购料单据上若无三方签字,财务不予报销。若是厂家送料至现场,购料单据上三方签字则为送料人,工长(主管)、库管。入库流程不变。 4.领料放料制度: 2.1各施工队负责人为领料人,负责领取材料;施工队亦可指定或委托专人为领料人(必须有领料委托书),负责材料领取。其他人员,无领料之权。来人领料若无施工队领料委托书,库管不可发放材料。 2.2施工队在库房领取材料时,必须找工长办理领料手续,填写领料单。领料单上应列明施工队伍、材料数量、规格型号、用途、领取人及领取日期。由工长、现场主管、库管三方签字生效。库管应认真核对料单,清点数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材料发放。领料单一式三份,工长一份,库管一份,施工队自存一份。 5.2.3施工队伍领料人若因特殊情况不在但急需用料时,可由队伍班组长向项目部负责人请示领取材料。项目部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方可批准其领料,但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领料单备注栏中应写明情况,由施工班组长签字。

(完整版)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

供应商质量管理程序 一.目的 对供应商提供的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进行质量管控,确保采购的产品能够持续满足客户需求。二.适用范围 本质量管理程序仅适用于为我公司提供材料配件的供应商的品质异常管控。 三.职责 (一)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对来料件进行产品的质量检测,品质的异常处理,并负责配合采购部门实 施对供应商选择和评价。 (二)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考核管理,按季/年度组织供应商业绩评鉴·督促·供应商品质整改。 (三)工程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将材料送至质量管理中心验收抽检,并及时反馈材料不良信息。(四)仓库负责入库材料的验收·库存管理和不良品标识等。 (五)生产管理中心负责制程在线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不良信息的反馈·退库办理,配合不良品的处理。 四.管理要求 (一)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品质异常发现和处理 1.来料检验,经质量管理中心IQC依据图纸,材料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来料检验指导书》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品时,由IQC作出处理意见,并经部门领导批准执行处理方式:筛选·拒收·让步接受·返工·退货。 ⒉生产部在加工中心发现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品质不良时,反馈给质量管理中心查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生产部领导确认执行。在线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处理方式:筛选·让步接受·返工·退货。 (二)供应商品质不良的处置和索赔 ⒈当发现供应商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品质不良时,IQC应将不良材料标识·隔离,在线不良品时,还应立即通知仓库冻结·标识和隔离不良材料 ⒉质量管理中心应将不良信息立即反馈给采购部,重大批量不良时,采购部必须通知供应商两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确认解决。 ⒊供应商对品质异常的处理时限:收到投诉两个工作日必须书面回复解决方案。 ⒋供应商材料不良的索赔和处罚: ①批量不良材料让步使用特采时,涉及功能性不良材料的特采批,扣除当批货款的10%,外观不良 的特采批,扣除当批货款的5%。 ②生产·安装在线材料批量不良:需要公司生产或安装人员100%筛选或返工,所发生费用由供应商 承担,人员费按ⅩⅩ元/小时计。 ③供应商经多工序加工后发现批量品质不良,所造成加工材料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④供应商材料品质不良造成工程投诉,索赔等严重后果,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⑤供应商不守诚信,不按我公司的质量整改要求进行改善,连续三批次重复提交同类品质不良产品, 零星产品以ⅩⅩⅩ-ⅩⅩⅩ元处罚,批量性不良处以ⅩⅩⅩⅩ-ⅩⅩⅩⅩ元处罚。 ⒌质量索赔的执行:由质量管理部填《写质量不良索赔通知单》,附加《投诉/退货通知单》,损失 计核单据等,交采购部送于供应商签章。 ⒍供应商将签章后的索赔单扫描或快递至采购部,由采购部把索赔单发放至质量管理中心与财务室,由财务室扣除其款项。 (三)供应商的质量考评(占供应商考评业绩的40%权重)

原材料及产品管理制度

原材料及产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 采购员要严格按照申购单的规格型号,选择质量性能稳定的供应商。严禁人情采购、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100-500元罚款,并承担因材料不合格带来的损失。 二、入库 1.入库验收。入库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的材料申请单、送货单。仓储管理员根据送货单核对数量和型号后,及时通知质安员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仓储管理员、质安员、采购员均处罚100-200元/次。 2.材料申请单必须有下单员、生产总监、采购员三方签字;送货单必须有供应商、采购员、仓储管理员三方签字;入库单必须有采购员、质安员、仓储管理员三方签字。 3.入库堆放。材料要分类码放,放置地面要有保护措施;成品、半成品需按品种、规格有序码放。发现乱堆乱放,每次罚款100元,仓储管理员和车间负责人分摊。 4.尾料入库。尾料要及时分类入尾料库,贵重尾料、易损尾料须做二次保护。尾料入库必须有制作负责人、仓储管理员、质安员三方签字。 三、出库 1.凭领用单(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 2.原材料出库必须由仓储管理员凭项目原材料需求表按实清点,亲手与制作负责人交接,交接后原材料需求表必须有制作负责人、仓储管理员双方签字。 3.出库半成品、成品均需仓储管理员明确数量、规格、型号,质安员验收合格后张贴合格证,生产总监签字确认后方予出库。发现有不合格成品出库,质安员处罚50元/次,生产总监处罚30元/次,制作班组处罚200/次。 4.成品出厂前由质安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粘贴“已检”标识;不合格的由检验人书面通知车间负责人进行整改;不能整

改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书面报告公司。未贴“已检”标识的严禁装车出厂。 5.出库产品、材料均须包装保护完整,五金配件、附件要完整。不符要求的产品、材料一律不得出库。 6.产品出厂前应注明项目、栋号、楼层、窗号、规格型号。否则不得出厂。 7.出库产品装车需充分考虑安全性,切实做好运输途中的保护。产品与绳索、车厢的接触点均要用木条、纸皮或珍珠膜保护。 8.车间出库要求质检的产品为外框、内扇、中空玻璃及经捆扎后到现场组装的半成品。 9.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仓储管理员、质安员、制作负责人均需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三方责任人按照责任划分赔偿。 四、发货 1.生产总监依据订单所注明交货期或者依据实情通知仓储管理员安排发货。 2.仓储管理员通知生产负责人安排发货,生产负责人按订单需求清点物资(外框、扇页、纱扇、固玻、五金、拼接型材、转角等)安排车间人员将合格产品装车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如有缺失部分需加急配备或依据实情在发货单上写明。 3.装车后仓储管理员再次清点物资,确认无误后在发货单签字,将发货单交给货运司机签收。 4.货运司机对货物进行绑扎,确认绑扎牢固后发车将货物送到送货单指定位置,接收方卸货清点货物后在送货单签字。 5.送货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收货方负责人,另一份带回交给仓储管理员存档。 6.以上责任人所负责工作及签字,遗漏或未完成项按50元/项/次处罚,情节严重的需承担相应损失。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审批和监督,降低项目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管理主要职能 (一)按材料采购计划,组织材料采购供应工作。 (二)认真做好材料的验收、领发工作。 (三)负责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材料现场管理和仓库管理工作。 (四)组织供货方评价,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及时登记台帐,编制报表。 二、材料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并实施管理《采购工作程序》,对物资、产品的标识和防护管理实施控制。 (二)负责制定公司材料管理制度,对公司材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三)对公司材料人员实施管理,做好材料管理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 三、材料员工作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指标和有关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二)对项目所需材料进行管理,确保所有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工程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产品。

(三)协同保管员做好材料的搬运、贮存、保管、防护、标识工作,建立材料台帐,认真做好有关质量记录。 (四)配合质检员、试验员做好材料检验和抽样复试工作,及时提供材料的有关质保资料。 四、保管员工作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工程材料、物资、半成品的质量。 (二)对进场材料的搬运、贮存、保管、防护、标识、发放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三)负责办理材料进场、入库手续,建立材料(物资)收、付台帐,验证进场、进库材料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并认真做好有关质量记录。 (四)对进场、进库材料物资做到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合理准确地做好标识,准确发放各类材料物资,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物资。 (五)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五、采购员、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采购人员必须及时掌握信息,处处以降低材料成本为原则,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采购供应工作。 (二)严肃财经纪律,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具备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采购完毕及时与财务科结帐。

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原材料质量管理方案 1.管理总则 1.1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目前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的特殊要求。 1.2 项目部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1.3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和国家有关技术规以及监理工程索要求的抽检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报检程序向监理逐级报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免检材料或自行提供的试验报告、证明等规避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检测。 1.4 原材取样与试验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做好原材料各项指标自检,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原材料的抽检工作,取样应有代表性。 2.原材料的采购制度 2.1采购原则 2.1.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1.2 设备物资部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容,在“重质量,尊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 2.1.3 项目主要物资采购必须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到”的备选供应商。 2.1.4 所有的物资采购前由相关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

由分管部门的领导与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设备物资部进行采购。 2.2 一般原材料的采购 工程所需用得一般原材料包括路基填筑材料、黄砂、碎石、粉煤灰等、需符合外购工作程序; 2.2.1 开工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会同驻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所要求的质量标准、项目部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的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货多家比选。 2.2.2 项目部对进货多家比选后,应把确定厂家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并报总监办备案。 2.2.3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批复意见,项目部应及时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根据供货合同所规定的数理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的材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杜绝不合格产品在本工程中使用。 2.2.4 原材料采购 a)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和不合格填筑材料用于路基填筑。 b) 所用黄砂、碎石等集料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程、和合同文件的要求。 c) 结构混凝土用砂必须满足技术规要求,且必须过 5mm 筛后方能使用,承重结构所用集料必须水洗,水洗方法须经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批准。 d) 所用石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类别、规格和强度要求,且石质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 2.2.5 在开工之前,原材料应严格按照规要求,向供货厂家索要真实、完善的材料试验报告、出场证明或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材料,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2.2.6 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必须按规要求的频率和标准,根据材料进场的批次或数量,对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及外委试验,检测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用使用。

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 【篇一: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仓库原材料出/入库、标识、现场等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管理职能 原材料仓库由采购部负责监督和指导,仓管员负责仓库具体事务管理。指定人员协导仓库数据库管理工作。 3、仓库电脑数据库管理 仓管员每天将出、入库数据输入电脑,在合适时机盘点核实库存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月底拷贝复制当月整个月份库存数据,并将复制文件名称改为下月份库存数据”,同时将“月底结存数”作为“次月期初数”。

4、原材料入库 A、原材料入库分为二类,一类是采购;一类是外协。 B、任何入库物资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C、入库物资一律由仓管员开《入库单》,由仓管员或采购部人员负责签字。 D、对于急要采购或外协物资,到库后仓管员应第一时间反馈给使用部门。 E、物资入库后及时调整电脑数据库资料。 F、对于来不及检验入库物质,仓管员指导入库人员将物资拉到“待处理区”。 G、未入库物资临时堆放在“待处理区物资”,没办理入出库手续不得领用。 5、原材料出库

A、为了提高原材料领用效率,使仓管工作更好服务于生产,原材料领料最多是装配车间,按目前操作规则:由仓管员根据“装配任务单”代装配工配料;其他车间由于领用原材料比较零星,由领料人根据仓管员指示自己领取。 B、原材料出库后,仓管员应及时更新库存数据库信息。 6、装配多配或领多,定期清退 A、领料时,对于标准件或整袋原材料,尽可能散领,不整袋领。以免仓库对物资库存数量监控不准; B、对于多配或多领物资,仓管员每个周末定期到装配车间各装配岗位做好清退工作,平时顺便上去时也可清退部份,尽可能避免多余物资堆在车间现象。 7、原材料质量及不合格品处理摆放管理 A、考虑到公司检验人手配置问题,仓管员应兼顾入库物资抽检工作,特别是关注电镀质量,托运原材料在运输途中有无碰坏问题。发现问题马上反馈相关领导,并做好不合格品返工及退货手续。

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 篇一:原材料管理制度 京石改扩建高速公路JS15标项目部 公 路 工 程 原 材 料 管 理 制 度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1.管理总则 ................................................ . (3) 2、编制依据 ................................................ . (3) 3.原材料的采购制

度 ................................................ (4) 3.1采购原则 ................................................ .. (4) 3.2 一般原材料的采购 ................................................ (4) 3.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 ................................................ . (5) 4.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 .. (6) 4.1 原材料进厂检验原则 (6) 4.2主要原材料的质量进场检验项目和方法 (7) 5.原材料储存 ................................................ (8) 6.原材料使用要求 ................................................ . (9)

原材料管理办法

. 原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太原***高速公路***至***段(***)建设工程材料管理,规范材料供应和材料质量控制等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使用合格材料,为整体工程质量优良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避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项目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钢绞线)、砂子、碎石、水泥、沥青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材料的推荐 . 各施工单位根据需求,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

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供应能力,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及山西省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驻地办审核报总监办,由总监办组织建设单位、中心试验室、驻地办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某种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2 . 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 为确保关系到公司产品成本、利润率与产品安全等各项关键性指标在可控范围之内,以保证公司原材料采购、供应、使用乃至生产、销售环节的稳定运作,特制定如下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的管理部门 原材料的供应管理部门为物流采购部,保管部门为仓库,原材料的使用安全性由配方管理员负责监督。 二、原材料的采购管理规定 (一)原材料的采购 1、原材料的采购申请 原材料在库存不足常态库存的情况下,仓库主管应根据该原材料的历史使用情况填写《原材料采购申请表》向生产品控部总监提出采购申请,由生产品控部总监向原料部总监提出采购意向。 2、原材料的采购审批 1. 原料部总监由到生产品控部送来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核对原材料库存量,经确认需采购后,应及时组织本部门人员落料采购; 2. 如原材料的价格及产地发生变化,原料部总监应按“原材料产地及价格变动”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原材料产地及价格发生变动时的处理 1. 原材料的价格与产地,研发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应严格遵照执行,因市场变化而导致的价格或产地的变更,需要原料产地时,由原料部总监填写《原材料价格/产地变动申请表》并按新原材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流程处理。 2. 原材料价格及产地变动的后续工作: 原料部总监将总经理审批的《原材料价格变动申请表》交给财务中心调整原材料价格,财务中心将该原材料价格调整登帐后,应及时通知管理员,由管理员重新核定产品的成本价格,并及时转交财务中心重新核算产品出厂价。 三、原材料的库存管理规定 (一)原材料的常态库管理 1、常态库存定额的形成和制定方法 (1)物资常态库存的形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物资,是分批进货陆续消耗使用的。因此,企业仓库中应经常保持一定合理的物资储备,称为库存物资。确定合理的库存量标准,应该以先进合理为原则。因为,过多的储备会造成物资积压,影响资金周转,而储备量过少,则会造成停工待料。 2、常态库存储备定额的制定:企业的库存物资总是经常在最大和最小之间变动,从而形成了库存的经常储备,其制订方法如下: 1) 日期定量法:即先确定物资的供应间隔天数(即物资的储备天数),然后,据以确定物资的经常储备。

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篇:原材料管理制度 第二篇:大宗原材料管理制度 第三篇: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制度 第四篇:原材料管理制度 第五篇:原材料管理制度 正文 第一篇: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 1、采购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有关人员根据设计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材料标准及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进行备案。 2)对于所采购的各种原材料,物资部门必须对供货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3)根据采购计划依法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技术标准、供货时间、到货地点等。 4)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材料必须具有有效的质保单、合格证等,严禁采购“三无”材料,无证不采购。 2、保管

1)材料进场时必须经材料员及有关人员配合按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规定进行验收,并要求供货方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单等凭据。符合要求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需要复验的材料如钢筋、水泥、骨料、土工布等通知试验人员进行取样送检。 2)根据材料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储存场所,并实行分类堆放,并设立标识牌。储存条件应符合材料要求,如通风、防潮、采光、清洁等。防治储存期间材料的变质损坏。 3)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储存的原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原材料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一但发现变质或不合格材料应通知质检及试验人员进行检验,对已不能用于工程中的材料立即清场。 3、使用 1)材料的使用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原材料须经项目部自检及监理工程师抽检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原材料的保护,防止在使用中对其的损坏。 4、检查 1)物资到货单后,由材料管理人员对供货方提供的质保文件证明进行相应的验证检查,经确认质量保证时,才允许进场。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中铁x局集团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

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配合比(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桩基、梁体静载、路基、隧道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轨枕场试验资料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

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原材料、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待处理品)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管工作。 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待处理品由成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2、入库 2.1原材料的入库。 2.1.1原材料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应做出“待验”标识。大宗的货物可以在没有卸货前,由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2.1.2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2.1.3采购部开具“采购收料通知单”交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2.2成品入库 2.2.1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开具《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2.2.2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2.3待处理品入库 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2.3.1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2.3.2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2.3.3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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