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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2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2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2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我国“入世”的临近,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医药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医药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其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对于打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及促进行业对外交流都具有重要作用。

1.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

为了鼓励药品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和技术创新,规范新药的研制和审批,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我国已经先后出台了许多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行政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实施,开始对药品领域的发明创造给予方法专利保护,并在修订后于1993年1月1日开放了药品的产品专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于198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又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1984年9月20日通过,并在2001年修改后于12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新药审批办法》和《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于1999年《月1日起施行;此外,国务院还于1992年12月12日和10月14日通过和发布了《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这2个条例均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以专利、商标、版权为三大支柱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这些法律的基本框架和保护的水平都适应了国际发展的趋势,不仅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和经济贸易,也为我国制药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

2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及特点

目前,我国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4种保护方式:专利权、商标权、医药著作权和医疗商业秘密权。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了长足的进步。如在药品的专利保护方面,已经由对产品的保护上升到了对方法的保护;商标保护方面新增加了对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新药的分类标准不断趋于科学化等。

2.1专利权保护

2.1.1保护对象及条件

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是药品领域的新的发明创造,即技术创新,包括新开发的原料药即活性成分、新的药物制剂或复方、新的制备工艺或其改进。其中最重要的授权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技术相比,该药品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药品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由此可见,药品专利保护的是世界范围内最新的、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后方才开发出来的药品或制备工艺,而所有填补国内空白的仿制药则不具有专利法意义上的新颖性,因此是不能得到专利保护的,这种要求显然远远高于其他行政法规。然而,在实用性方面,药品专利只要求该药品或者制备工艺能够在产业上应用,也即具有产业化前景即可,而且,这种产业化应用主要是就其从技术上对疾病的治疗效果而言,而不对其毒性及安全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一般来讲,为了抢时间,由动物实验证明了药品的治疗效果后即可申请专利,而不必等到临床试验完成以后,在这方面,药品专利

的要求远远低于其他行政法规。

2.1.2 保护目的及作用

专利保护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概括地讲,专利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作用:

一是激励发明创造的作用。发明创造需要风险投资,尤其是药品发明,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耗费大量的时间和创造性的劳动,才能获得成功的可能,而一旦开发出新药,别人即可随意仿制,发明人得不到任何回报,就会严重挫伤其积极性,以致于根本没有人去主动开发新药。而专利制度通过给发明创造者一定时间独占市场的权利,使其得到丰厚的回报,不仅能够收回研究开发所付出的投入,而且还能得到一定的收益,从而继续开展新的发明创造活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产品的更新换代。

二是促进技术情报交流和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作用。如果没有专利制度,新药研究成果得不到充分的保护,开发者就不会公开其技术情报,从而无法避免别人的重复研究;专利保护可以有效地制止仿制,使得人们不得不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等资源用于研究开发新药品和新工艺,由此提高了资源利用的效率。

三是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的作用。

四是为技术进出口贸易提供良好法律环境的作用。

2.1.3保护的期限和手段

按照现行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实际上,在自申请日起的20年中,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其保护效力是逐步加强的。由于我国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在一种新药品发明申请专利后但尚未向社会公开之前,其他人实际上还无法得知同的药品发明在此期间被公开制造,也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原因是专利权尚未产生,而对方既不能再申请专利,也不能破坏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因此,该阶段可以视为双方互不干涉的过渡期;在专利申请公开后但尚未授予专利权之前,由于公众已经可以得知发明的内容,如果有人在此期间实施其发明,申请人就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费用,此期间称为临时保护期;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在此期间,如果有人未经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对侵权人进行处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2.2商标权保护

2.2.1保护的对象及条件

药品商标保护的对象是药品经营或销售中为了区别商品的可视性标志,其注册条件是没有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2.2保护的目的及作用

商标保护的目的是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药品生产厂家可以通过其药品注册商标保护的市场独占权,为其带来巨大的收益;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所代表的商品质量和厂家信誉,正确地选择使用安全有效的药品。

2.2.3保护的期限和手段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还可以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药品商标注册后,即在所注册的国家或地区享有独占权,任何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都不得在同一种药品或者类似药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出现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2.3医药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法律规定对这些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著作权依作品原创作而产生。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可以复制的形式表现文学、艺术和科学内容的全部智力创作。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是由不同的表达方式与方法来表现的,著作权保护的主要是作品的表达方式而不保护作品中的技术方案。

药品领域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著作、论文、口述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产品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等

2.4医药商业秘密权

医药商业秘密主要包括医药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两类。医药技术秘密可分为产品信息、配方和工艺、机械设备的改进和研究开发的有关文件;经营秘密即未公开的经营信息,是指与药品的生产、经营销售有关的保密信息。包括:①与公司各种重要经营活动有关联的文件;

②客户情报;③经营过程中的管理技术。

我国对医药商业秘密的保护采取法律保护和权利人自我保护两种方式。

(一)法律保护

1.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商业秘密管理机构;

2.与涉及商业秘密的人员签定保密合同以及竞业限制协议;

3.在具体的管理上实行分级管理;

4.定期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培训,灌输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提高他们保护商业秘密的能力等。

3.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

3.1医药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析

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此收集和统计的2006-2009年医药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如表1所示。各类专利申请总量2006年为384090件,2009年达580845件,平均增长率为14.78%;授权总量2006年为165441件,2009年达332291件,平均增长率为26.17%;均呈稳定增长态势。而与此同时,医药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负增长,反映出我国医药领域专利保护力度的相对不足。

3.2药品专利申请主体分析

专利申报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研究成果的产业化。2006.2009年药品专利的申请主体构成情况所示,在各种专利申请主体中,医药企业专利申请量仅占39.90%,高校、科研机构及医院共占16.03%,而个人专利申请量却高达44.07%。可见近年来我国药品专利的申请主体仍以个体申请为主,医药企业申请相对较少,职务发明的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专利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3.3药品审批的受理量分析

作为医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新药研发反映了医药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能为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我国的药品分类大致可分为化学药品、中药制品和生物制药3种,目前我国的药品市场仍以化学药品为主,生物制药和中药制品还相对较少,因而本研究主要以化学药品为例,在不考虑进口药品的情况下对近年来化学药品中的新药、改剂型药和仿制药的审批受理量进行比较分析,见表3其中新药审批的受理量仅占化学药品审批受理总量的31.62%,而仿制药的受理量却占到总量的一半以上。由此可见,我国的药品生产仍以仿制药为主,医药企业自主研发新药少,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3.4医药商标的申请量和注册量分析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蕴涵着企业的形象和产品的质量。从近年来商标申请与注册的总体情况来看,2006—2009年各类商标申请总量增长0.08倍,平均增长率为2.72‰而同期各类商标注册总量增长2.03倍,平均增长率高达144.85%,在申请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注册量逐年激增。而从医药商标的申请与注册情况来看,2006-2009年申请量总体上呈现负增长趋势,同期注册量增长1.44倍,平均增长率为134.75%,注册量增长率同样远高于同期申请量。但不管从申请量还是注册量的变化情况来看,医药商标均落后于同期总体情况,提示医药商标工作力度的相对不足,医药企业的商标意识和商标质量水平还有待提高。

3.5中药品种保护分析

中药品种保护是我国保护中药的独特方式,我国对中药品种的保护可分为初次申报品种保护、同品种保护和延长保护期品种保护3种保护类型。2006-2009年中药品种保护的构成情况如表5所示,其中初次申报中药品种数量占到总量的31.48%,延长保护期品种占到一半以上,而同品种保护数量仅占总量的18.08%且在2006-2009年均相对最少,说明我国中药的低水平重复生产现象并不普遍;4年间我国中药品种保护总量达8257件,而同期中药专利的授权量却仅为3095件,还不足中药品种保护数量的40%,由此可见,品种保护方式在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总的来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起步晚,知识产权机构的建设本身就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①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淡薄;②知识产权机构不健全,人才缺乏;③医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薄弱。

为了迎接“入世”的挑战,我国的医药企业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立足于技术创新,并且在新药研究开发的整个过程中综合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及法规,充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争取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为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提高医药专利和商标的申报意识和质量水平;②建设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③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水平;④充分利用和发挥中药品种保护的作用等。

相信我国医药行业一定会充分利用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锐利武器,去开拓国家广阔的市场。

相关文献

[1]王明旭,刘家全,秦正.医药知识产权战略研究[M].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4.

[2]彭真军.力口强我国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措施[J].中国药业.2009,18(12):15.

[3]伍晓光,田侃.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初探[J].安徽医药,2008,12(12):1220-1222.

[4]于博,乐虹.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对策[J].医学与社会,2012(1)5

[5]于双成,安力彬,李玉玲.医学创新知识成果的表达及其学术规范[J].医学与社会,2009,22(1):59.60.

[6]冯晓青.抽象物与知识产权的关系[J].知识产权,2001,11(2):20.

[7]尹瑾,罗爱静.论医药知识产权存在的合理性[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我国合理用药的现状与思考

我国合理用药的现状与思考 100038北京世纪坛医院曾蔚欣 摘要:合理用药是指以现代的、系统的医药知识,在了解疾病和了解药物的基础上,安全、有效、适时、简便、经济地使用药物。现阶段我国在药物使用方面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合理现象。通过分析存在不合理用药的原因,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合理用药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合理用药现状思考 合理用药是指以现代的、系统的医药知识,在了解疾病和了解药物的基础上,安全、有效、适时、简便、经济地使用药物。1987年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合理用药标准是:(1)开具处方的药物应适宜;(2)在适宜的时间,以公众能支付的价格保证药物供应;(3)正确地调剂处方;(4)以准确的剂量,正确的用法和用药时间服用药物;(5)确保药物质量安全有效。当今比较公认的合理用药应包含安全、有效、经济与适当4个基本要素。合理用药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现阶段不合理用药的现象普遍存在,如何合理用药仍是全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当前全球死亡人数中有近1/7不是死于自然衰老及疾病,而是死于不合理用药。据我国卫生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统计, 我国每年因药物不良反应住院的患者达250 万,其中约有19.2 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 而这种药物不良反应大多数由不合理用药引起,不合理用药的发生率占到全部用药者的12%~32%。我国在药物使用方面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合理现象,如过度医疗造成药品的浪费,或药品供应不足而致延误病情;药品的用法不当、用量过大、使用时间过长或无指征用药,尤以抗生素及激素的使用最为突

出,在基层甚至达到滥用的程度。药品误用或者滥用导致了药品不良反应(ADR)及药源性疾病(DID)的逐年增多。不合理用药不仅危及人类的健康与生命安全,而且滥用药物增加了社会资金的支出,导致了自然资源和医疗资源的浪费,对当代人及子孙后代的身体素质、生存质量影响巨大,应该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导致不合理用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 一、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层面 国家的医疗体制仍处于探索前进中,仍缺乏一整套规范合理用药的法律法规。由于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药品的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就难免会出现无法可依或执法不严的情况。 国家对医疗机构定位矛盾,既强调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同时大部分医疗机构又处于自负盈亏的状态。医疗机构既要生存,还要发展,在医疗技术收费偏低的情况下,药品收入成为支撑医院的经济支柱。医疗机构中医疗技术的价值得不到体现,结果是其医疗的公益性难以实现。 行政部门对药品分类管理不严格,监管不到位,处方药(包括抗生素)在药店仍可无处方购买,从而增加了药品不合理使用的几率。 二、药品生产流通领域 药品生产及销售企业过多,药品市场的结构不合理。某些药品同时有几家或十几家药厂生产,药品剂型、规格混乱,药品质量良莠不齐。而过去常用的临床疗效肯定、价格便宜的药品却没有厂家生产。另外现行的药品价格体系不尽合理,药品流通环节过多,抬高了药品价格,导致各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存在带金销售的情况,从而影响了药品的合理使用。 三、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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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一、引言 我们进入一个新的时代21世纪,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使得我们的科学技术与文学艺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伴随着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同时,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等方面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极为重要。 二、药品知识产权的定义及分类 1、药品知识产权的定义及发展现状 药品知识产权是指一切与药品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智力创造的劳动权。因为药品是特殊的商品,药品与人们的生活健康息息相关.开展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特别重要的,我们国家已经先后出台了许多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行政法规,例如,1985年4月1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开始对药品领域的发明创造给予方法专利保护,并在修订后于1993年1月1日开放了药品的产品专利保护,198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还有很多法律法规的颁布就不一一例举了,但实践证明,以上法律及法规的实施,都对我国的药品开发和市场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药品知识产权的分类 药品知识产权包括了著作权和工业权两大类,而工业权又包括药品专利权、药品商标权、和医药商业秘密权等。 A.药品专利权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是药品专利权人对其与药品有关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专利权的取得必须是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经过专利局审批,才能使发明成果成为专利。药品专利权包括法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B. 药品商标权 这个权利是指药品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商标权具有财产所有权的一般特性,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医药企业通过向国家商标管理部门依法申请注册,取得商标权,这是取得商标权的基本方式,另一种方式则是通过商标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商标权。 C. 医药著作权 是作者对他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利。著作权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全;财产权包括了复制权等。著作权的人通过对这些权利的行使,来实现他的经济利益和精神利益。最重要的一点,著作权和其他权利不同的是,著作权的作品是创作完成之后就自动生效,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要求具有独创性,且必须能够复制的。 D. 医药商业机密权 是商业秘密权的所有人对他自己的商业秘密所享有的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包括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市场营销等与经营有关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权利的所有人是在经营活动中

药品广告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药品广告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广告作为一种传播信息的媒介,在提高企业知名度、美誉度的同时,促进产品销售,在向消费者传递商品信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药品作为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虚假药品广告的错误指引,无异于让患者直接面对假劣药品,轻者用药无效,蒙受经济损失,重者损害健康甚至死亡。因此,加强药品广告管理,净化药品广告领域,是现在社会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关键词:药品,虚假,药品广告管理

目录 1前言 (1) 1.1 药品的简介 (1) 1.2 我国药品广告管理史 (1) 1.3 本课题要达到的目的与意义 (2) 2. 我国药品广告管理的现状及思考 (3) 2.1 我国药品广告管理现状 (3) 2.1.1 现行药品广告管理体系 (3) 2.1.2 现行管理体制的监管效果 (3) 2.2 对当前药品广告管理存在问题的探讨 (3) 2.2.1 有关法规和措施不够完善 (4) 2.2.2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药品广告的监管难度加大 (5) 2.2.3 社会监督的力度不够 (6) 3 对完善我国药品广告管理的对策思考 (7) 3.1 解决药品广告管理问题的对策 (7) 3.1.1要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 (7) 3.1.2 创新药品广告监管手段,提高行政效能 (7) 3.1.3 要提高公众识别虚假广告的能力 (7) 3.1.4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8) 3.1.5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8) 3.2 发达国家的药品广告管理 (8) 4.总结 (10) 参考文献 (11)

1前言 1.1 药品的简介 药品广告是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广告。它是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为了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其产品的内容和性能,扩大知名度,开拓市场而通过各种方式向消费者传播产品信息的方式,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手段之一。同时,药品广告对消费者及时地了解有关产品的信息,更及时、有效地满足自己的用药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发展医药事业也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如果药品广告不能客观、准确地向消费者传递有关信息,不仅不能起到上述积极作用,反而会造成消费者的经济损失,甚至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扰乱药品市场,破坏社会和谐,其负作用不可估量。 1.2 我国药品广告管理史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广告事业的发展,药品广告管理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49年~1957年,为药品广告管理的初创阶段。由于政府采取积极的经济管理政策,广告业也得到了初步发展。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相应的广告管理机构,对广告进行一定的管理。一些地区以人民政府名义发布了一批地方性的广告管理办法,其中天津市卫生局1949年发布的《医药广告管理办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医药广告管理办法。 第二个阶段 1958年~1977年,为药品广告管理的停滞、破坏阶段。广告活动几乎停顿,广告管理机构解散,药品广告管理的发展陷于空白状态。 第三个阶段 1978年~1993年,为药品广告管理体制的初步建立阶段。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全国性综合广告法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广告管理的主体地位,规定卫生行政机关的证明是申请发布医药广告的必要条件。198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药品广告必须经过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发布。1985年8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颁布《药品广告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药品广告的发布程序和药品广告的内容进行了一定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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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的调查报告

关于知识产权的调查报告 一、加大专利法宣传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为应对“入世”,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广大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群众的专利意识普遍增强。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XXX多场次,有XX多万人次先后参加学习培训;举办知识产权工作者培训班XX多期,帮助企事业单位培训了XXX多名合格的知识产权工作者;有XX多个企业被先后列入专利工作试点和专利工作重点服务及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实施推进计划,这部分企业率先做到:明确专利工作机构和分管专利工作的领导,匹配合格的专利工作人员,建立专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实施。 二、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专利申请量大幅度提高 XXXX年以来我市累计申请专利XXXX件,授予专利权XXXX件。进入XX世纪以来,专利申请量的增长幅度明显加快,近四年的专利申请量超过了XXXX年前十五年的累计专利申请量。XXXX年全市申请专利XXX件,XXXX年申请专利XXX件,比上年增长XX%;XXXX年申请专利XXX件,比上年增长XXX%;XXXX年专利申请量突破XXXX件,比上年增长XX%以上。一部分专利项目的实施,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XXXX年对XX个专利产业化项目调查统计,当年新增产值X亿多元,利税X仟多万元。

三、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专利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 各级政府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市、县都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XXXX年底前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扬州市知识产权局,江都市在县(市)区中率先建立了知识产权局,仪征市、宝应县建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高邮市、邗江区、维扬区、广陵区也在科技局内设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等相关机构,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和经费。XXXX年,扬州市专利事务所进行了改制,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为了鼓励专利申请,XXXX年以来,市级和县级都先后建立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并制订管理办法,加大对专利申请的支持。XXXX年,江都市从财政中拿出XXX万元,用于对专利申请、保护和产业化进行资助和奖励。 四、知识产权工作仍不能适应“入世”的要求 一是机关干部、企事业领导层人员参加专利法学习培训的人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二是企事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和水平不够,具有知识产权战略的企业很少,绝大部数企业处于制造业的第一阶段,几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更谈不上知识产权战略,不能适应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要求;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支柱产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少,XX%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至今没有申请过专利;四是知

毕业论文 药学题目

郑州大学药学院 药学专业本科自考助学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以下题目仅供参考,可自拟题目撰写论文 1、新医改形势下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2、新医改之药事服务费的探讨 3、国家药物政策与合理用药的探讨 4、浅析质量授权人制度的建立 5、对药品GMP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6、药品安全问责时代给企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7、试论我国药品召回制度存的问题及对策 8、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 9、我国网上药店的现状调查 10、浅谈我国虚假药品广告的监管对策 11、我国药品广告现状分析 12、药品安全风险与对策研究 13、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4、对我国过期回收药品立法的研究与探讨 15、对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的分析与探讨 16、我国执业药师管理现状分析 17、试论新形势下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18、医院药学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 19、浅谈医药分业—医院药房社会化的探讨 20、我国医院药房托管的可行性分析 21、****药品的市场营销策划方案 22、****药品市场调查报告 23、****医药企业营销实务中的4PS组合运用 24、****医药企业产品策略分析 25、****医药企业价格策略分析

26、****医药企业渠道策略分析 27、****医药企业广告策略分析 28、****医药企业公共关系营销策略分析 29、******医药新产品市场定位分析 30、******公司医药代表的管理 31、****新医改背景下医药市场的特点及营销策略 32、****农村医药市场的特点及营销策略 33、****传统医药保健品企业的直销分析 34、******医药商品的“绿色营销”。 35、****医药企业物流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36、****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探析 37、****平价药店的价格策略分析 38、****药品品牌管理 39、****地区医药企业营销人员现状调查 40、****医药企业的营销战略选择 41、抗生素滥用举例 42、抗菌药合理使用 43、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现状研究 44、药品的广告管理 45、药品销售中存在的问题 46、药物不良反应 47、药物相互作用 48、中西药合用的优缺点 49、给药时间与人体生物节律 50、药物依赖性 51、药物代谢酶在药物合用中的作用 52、给药方式与药物疗效 53、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54、谈谈你对中药毒性的认识

处方药如何应对广告禁令

处方药如何应对广告禁令 药品企业应尽快规范.创新营销策略,从广告载体、品牌策略,产品规划、渠道创新等方面同时人手,标本兼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2002年12月1日起,所有处方药一律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尽管这条禁令早已发布,而且还留了足够的“缓冲期”,但到真正实施的时候,国内众多药厂老总还是真切地感觉到彻骨的寒意:靠猛投广告砸市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今后处方药怎么做?面对突如其来的市场变化,如何调整、创新营销策略,是所有医药企业的当务之急。 以“治病救人”为己任的药品,在营销策略上,自身存在着诸多病症,这些病症在广告禁令实施后更是暴露无遗。 一.营销策略简单化。 近几年,药品广告势头迅猛,成了媒体新宠,一度超过了白酒、化妆品、家电等传统大牌。以“哈尔滨制药三厂”、“哈尔滨制药六厂”为代表的“烧钱派”尝到市场甜头,“哈药经验”被许多药品企业争相效仿。丰要原因有三:发财速度快;投资周期相对较短;简单容易、现学现卖。于是,简单的“广告烧钱”代替了扎扎实实的市场运作,广告禁令一经发布,无异于断送了“烧钱派”的“钱程”。其实,在禁令出台之前,烧钱方式就存在着严重的成本与风险隐患。 二.忽视品牌形象的塑造。 在没有广告禁令的“幸福日子”里,许多企业急功近利,只考虑广告投入的短期效应,在产品功效上大做文章,而忽视了品牌形象与企业形象的塑造。打擦边球,夸大疗效,利用医生患者形象作宣传的行为比比皆是,花钱请明星做“体验式代言”的广告甚出不穷,但真正具备品牌意识、注重品牌形象策划与传播的企业太少。当广告禁令发布后,老总们才意识到,自己花钱投广告所得到的,除了林林总总的产品名称强迫消费者记住之外,品牌形象.企业形象一片空白。 二、产品线无合理规划。 由于处方药多为上市5年内的新药,利润大多超过产品成熟、竞争对手较多的非处方药品(oTc),所以许多药品企业只把目光盯在处方药的生产与营销上,整个产品线中无OTC产虽,使企业、品牌减少通过大众媒体与消费者“亲密接触”的机会。还有不少企业产品线过长,众多不同功效的产品垒部推向市场,导致产品个性化不足,没有真正站得住脚的主导产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正 式版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

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

我国药品广告现状分析报告

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 题目:我国药品广告现状分析 入学年月: 姓名: 学号: 专业: 联系方式: 学习中心: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2016年6月29日

摘要 本文从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药品广告的现状,并提出了加强我国药品广告管理的措施以及改进我国药品广告涵的建议。药品广告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形式介绍具体药品品种,直接或间接地推销自己的药品,以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为目的的商业广告。凡是利用各种媒介形式发布的医药广告,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宣传资料,均属药品广告。我国目前的药品广告一方面是药品广告屡禁不止,严重干扰了药品市场秩序,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构成了威胁;另一方面是国的药品广告创意不足,药品广告没有蕴含在文化氛围之间,整体给人的印象是过于凝重。 关键词:药品广告;广告;创意广告;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drug advertisement in our country from two aspects, and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drug advertisement in our country and the suggestion to improve the content of drug advertisement in our country. Advertisements of pharmaceuticals is a pharmaceutical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enterprises bear the costs, introduce the specific varieties of drugs through certain forms of media, directly or indirectly sell their drugs and to guide rational drug use of consumers for the purpose of commercial advertising. Any use of a variety of media in the form of pharmaceutical advertising, including drug production, business enterprise product promotional materials, are drug advertising. On the one hand, China's current drug advertising is illegal drug advertising is banned repeatedly more than, seriously disturb the order of the drug market, a threat to people's health and the safety of drug use; on the

浅谈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药品广告作为传播药品信息的一种方式,不但起到宣传、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药品的作用,而且已经成为企业促销的一种主要手段。随着广告效应带来的巨额利润,一些企业不顾国家规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违法药品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严重干扰了药品市场秩序,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构成了威胁,也给各级药监部门监督管理提出了新课题。 一、药品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 1、监督体制不适应药品广告管理要求。《广告法》第六条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第三十四条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 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由此可见,药品广告的审查机关与监督管理机关分属于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这种责权不统一、

审查与监管分离的管理体制造成监管工作的脱节,不利于药品广告监督。 2、法律法规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我国现行的药品广告监督,除了《广告法》规定由县以上工商部门行使监督管理权外,《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九十二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还规定了药监部门对批准的药品广告有检查权。但这些权力仅限于省级药监部门享有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进行公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发布以及提出建议等;而对市、县一级药监部门的职权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针对市、县范围内出现的违法药品广告,市、县药监部门除了移送工商行政部门外,不能采取任何其他措施,这无形中给违法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以可乘之机。 3、药品广告的审查环节欠完善。根据目前的管理规定,药品广告只要经过省级药监部门审查并发给广告批准文号,广告主就可在全省范围内的相应媒体上发布(异地发布广告须经广告发布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 ,不需到发布地市、县药监部门履行任何手续。这些规定虽然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产生不小漏洞,一些广告主利用广告发布者对药品广告管理规定不熟悉及专业知识缺乏的弱点,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甚至发布未经审批的药品广告。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

目录 摘要 (1)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 (1) 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成就 (4) 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存在的问题 (6)

四、针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建议 (7) 参考文献 (9)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 摘要: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由此诞生,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抓紧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一个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本文首先探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以及取得的成就,接下来就其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进而提出对今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发展建议。 关键字:知识产权 保护制度 法规建设 现状 成就 问题 趋势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 (一)、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上取得的进展 2009年,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了制定和修改,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9年10月1日,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开始施行。《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持续推进,已形成《商标法(修订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同时,《著作权法》有关条文的修订工作启动;国家版权局修订颁发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并积极推动《教材法定许可付酬标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著作权合同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2010年,我国制定了《保密专利权管理、实施和保护办法》,修订了《专利代理条例》,继续进行并完成《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了《国防专利条例》,加紧了对《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工作的前期调研,为启动《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做好准备。同时推进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 (二)、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上取得的突破 2009年,中国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在金融危机之中逆势而上,在多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中国专利申请持续快速增长,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976686件,同比增长17.9%;其中国内申请877611件,占总量的89.9%,同比增长22.4%;国外来华申请99075件,占总量的10.1%,同比下降10.9%。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受理专利申请5822661件,其中国内4898473件,占84.1%,国外924188件,占 15.9%。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权专利581992件,同比增长

知识产权及分析实施报告

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一、xxxxxxxxxxxxxxx关键技术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及其权属, 合法性与稳定性分析;

主要专注在XX技术,主要围绕技术特征采用开发的xxxxxxxxxxxxxxx关键技术,在半金属、低金属、非金属xxxxCCCCxx的制备方法、摩擦材料应用的工艺上突破,技术稳定,专利集中在企业核心骨干的职务发明,所有权都为公司所有,研发团队相当稳定,技术人员梯度合理和衔接顺畅,专利检索和文献查新过程中在所检文献以及时限范围内,国内外未见文献报道。 二、知识产权对相关经济活动的作用及影响分析; 公司以技术中心为主体,以项目小组为落实体,在研发阶段和生产、检测过程中提升知识产权的引导力。让项目的知识产权成为科技、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典型形式,促进和保障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机制,其内容和作用形式主要表现为激励机制、调节机制以及规范与保障机制。 为了有效地发挥知识产权机制促进和保障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必须注意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以及时与合理的完善。知识经济的兴起使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保护范围、保护期限、保护力度等方面都面临新的问题,需要及时作出调整和变革。但企业在完善时还应注意其合理与适度的问题,尤其要处理好鼓励知识的生产与促进知识的传播、利用的关系以及遵循专

利申报与适当保护技术机密之间的关系。 知识产权之所以是科技、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产物,客体主要是科技成果,其内容是法定权利,其核心是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其目的和后果是企业和团队获得经济利益,促进产业经济的发展。科技成果无疑是知识产权的核心部分,其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龙头作用。 正如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副局长卡森斯基所言:“科技发展的速度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而知识产权则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在现有的国际环境中,综合国力的增强日益突出地表现为以专利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发明,提高整体的创新能力。有人甚至提出知识产权问题是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问题,衡量一个企业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标志。 知识产权机制是促进和保障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知识产权必然与法律联系在一起,知识产权机制实质上是一种法律机制。倘若产权未能得到界定和保护,则创新的积极性只能依赖于一点零星的自发性,但是,知识的创造需要巨大的智力和物力投入,并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是现代高技术的开发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如果别人可以任意地、无偿地利用他人的智力创造成果,那幺知识创造者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其继续智力创造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抑制,最终会阻碍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首先,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在于知识产权法基于知识创造

药品广告现状分析及对策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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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纲1.我国药品广告现状 违法和虚假广告泛滥 广告风格 广告观念 2.针对现有状态的对策及建议 统一药品广告审批监管部门 制定药品广告管理条例 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发挥群众监督管理作用 总结

我国药品广告现状分析及对策 13秋药学(专科) 摘要:“广告是企业的化妆师”,广告作为在市场经济中宣传促销的一种手段,为企业打开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药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的价值在确保群众身体健康这一特定用途上。近年来,伴随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的药品广告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表现形式上,都得到了迅猛发展,药品广告的存在是医药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结果。然而虚假、违法广告的大量存在,使公众对药品广告的认同度较低,面对现今广告的文化氛围低,创新性低的现象是的药品广告发展颇为迫切与艰难。 关键词:药品广告违法广告认同度创新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药品行业竞争也日益激烈,国内各大药品业都在努力提高企业知名度,打造企业品牌,药品广告成为各药品企业塑造企业形象,促进产品销售的重要手段,不可否认,药品广告在减少而你们选购药品时的盲目性,促进新药推广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享受药品广告带来的方便的同事,还要面对大量违法药品广告所带来的伤害,如何保证信息传播的真实可靠成为了一大有待解决的问题。 1.我国药品广告现状 违法和虚假广告泛滥 2001年9月1-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全国各省(区、市)的30家晚报(除甘肃省外)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检查,30家晚报共发布药品广告1318个,违法发布的有957个,违法发布率73%,2002年7月15-31日,又对全国各省(区、市)的这31家晚报进行了一次重点检查,31家晚报共发布药品广告1572个,违法发布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2年1月-9月对全国45家频道、电视台播放的3万多次广告进行监测,发现其中竟有2万多次存在问题,违法率高达62%。而2003年的违法药品电视广告违法率更是高达76%。该局还在2004年6月-8月对全国98份报纸刊登的7315次药品广告进行监测,结果发现其中有6980次存在问题,违法率高达95%。这一违法比例在2003年为84%,在2002年也高达91%。因此,无论从以上SFDA的统计数据还是从百姓对于虚假药品广告的主观心理感受上看,我国目

药品知识产权

第十五章药品知识产权 [教学目的] 主要掌握药品专利保护、商标保护的规定,掌握中药品种保护、新药监测期保护的规 定,熟悉与药品相关的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规定,熟悉药品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了解药品行政保护的规定。 [教学重点及难点] 药品专利保护、商标保护的规定,中药品种保护、新药监测期保护的规定是本章重点; 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相关的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规定,药品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是本章难点。 [教学方法] 讲授;讨论;案例分析;多媒体演示。 [教学时数] 4 学时 第一节药品专利 一、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 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是药品领域的新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划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 发明。药品领域可以授予专利的发明包括: 1、产品发明 新物质。包括有一定医疗用途的新的化合物,新基因工程产品(生物制品),用于制造 药品的新原料、新辅料、中间体、代谢物和药物前体,新的异构体,新的有效晶型,新分离或提取得到的天然物质。 已知化合物,首次发现其有医疗价值,或发现其有第二用途。 药物组合物。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至少一种是活性成分,组合后具有协同作用 或增强疗效作用,主要是复方制剂或药物新剂型。 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经过分离成为纯培养物,并且具有特定工业用途时。 制药设备、药物分析仪器或医疗器械。 2、方法发明 药品的制备方法、生产工艺及其改进。如上述产品的合成、制备、提取、纯化方法。实 践中往往同时申请药品的产品专利和制备方法的专利,如“一类对血管紧张素Ⅱ受体具有阻滞作用的酰胺类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及用途”。 药物新用途,如新的适应症。 3、其他特殊问题 天然物质,一般不能申请专利。但首次从自然界提取,其结构、形态、物理化学参数不 曾认识,在产业上有应用价值,可以申请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专利。如美国曾授予从肾上腺组织中分离出来的纯肾上腺素的药品专利。 微生物,未经人类任何技术处理而存在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不能授予专利。由自然界筛 选特定微生物的方法和通过理化方法进行人工诱变产生微生物的方法,由于不能重现、不具 工业性,不能授予专利。只有当微生物经过分离成为纯培养物,并具有特定工业用途时,微生物本身才是可以授予专利的主题。 生物领域基因工程产品和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医疗器具,为完成某一医疗仪器或设备而建立的方法,即使其中某一步骤还要与有生命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按照社会科学家们的理解,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 生产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使得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日俱增。当今国家之间的竞争实质是人才和科技的竞争,这就不得不依靠知识产权的保护,谁掌握某一领域内关键打的知识产权,谁就能在这个领域取得控制权。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生产力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了短短20年的时间就建立了符合国际条约标准的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同样是因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步较晚加上经验的欠缺,以致于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1]。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 二.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 1.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建设起步较晚,但是起点较高,发展较快 我国在1982年就率先颁布了商标法,这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出的第一步。1984年,我过又颁布了专利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并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了审查制的专利局和严格的审查基准,有关专利保护的法律程序尽可能采取国际惯例,使我国工业产权保护制度很快步入了现代国际工业产权保护行列[2]。经过实践证明,我国用十年时间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样本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 报告 1 2020年4月19日

精选范文: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共2篇)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当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可是,就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 @#$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在调研发现,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诸多问题,主 2 2020年4月19日

要有以下十点: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一般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一般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 3 2020年4月19日

我国药品广告市场现状及思考

我国药品广告市场现状及思考 药品广告是药品经营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及形式介绍药品信息的商业活动。近年来,伴随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的药品广告无论在数量还是表现形式上,都得到了迅猛发展,对广大居民的消费心理、观念和行为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药品广告的存在是医药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对生产者、消费者及整个市场都有积极作用,然而,近年来我国虚假药品广告泛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通过分析药品广告对经济社会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国近年来屡屡出现的虚假药品广告问题,剖析其泛滥的原因,为规范我国的药品广告市场提供一定借鉴。 1 药品广告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1.1 药品流通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 我国现有药品生产企业约4 000家,药品经营企业约 9 000家,上市的药品数量大,品种多,有4 000多种西药制剂,8 000多种中成药。同一品种有很多厂家同时都在生产、经营,产品的同质化严重使企业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面对生产工艺、有效成分、药理药效、治疗范围都比较近似的同类品种,企业只能选择价格竞争或广告等非价格竞争手段来扩大产品市场。广告是一种非价格竞争手段,企业期望通过广告扩大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使购买者在特定价格水平上比以前购买较多的数量;或者通过广告使药品需求更富有价格弹性,从而使购买者愿意为该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 随着大众传媒技术的迅猛发展,广告能够不断地降低市场的信息成本,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新的广告形式的出现,也使市场的扩展成为可能。药品广告的公开发布可以促进各方面的公平竞争,发挥优胜劣汰机制,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药品。近年来,我国药品流通市场的竞争已趋白热化,药品广告无疑是除了平价药店、药品超市等价格竞争手段之外的又一法宝。生产企业往往通过各大媒体广告加终端广告,如店内展示、陈列及户外广告的方式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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