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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分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由于有的雇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具有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有的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因此,有时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也容易混淆。区分二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⑴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支配从属关系。雇员的劳动是从属性劳动,雇员对工作安排没有自主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的劳动是一种独立劳动,承揽人对如何安排工作有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

⑵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雇佣关系中,一般是由雇主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仅要求承揽人提供一定的劳动成果。

⑶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还是以完成一次性工作成果为目的。雇佣关系中,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且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而承揽关系中则是以一次性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⑷从报酬给付上,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雇佣关系中,雇员的工资一般是计时工资,定期给付。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是计件报酬,完成定作劳动成果后,定作人一次性给付。

总之,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关系。

雇佣关系与帮工的区别

帮工是指帮工人自愿或应被帮工人之邀,无偿给被帮工人提供劳务,并按被帮工人的意思,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某项工作的行为。雇佣关系与帮工关系存在如下区别:⑴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而帮工人与被帮工人之间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⑵雇佣关系一般时间较长,雇员付出劳务是有偿的,获得劳动报酬。而帮工关系具有互助、临时、一次性特点,且帮工人是无偿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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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文档 CONTRACT TEMPLATE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 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 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分别为劳动法和民法调整,对两种纠纷处理有不同的程序,权利义务规定也相差甚远。多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用工关系尤其是个体经济组织的用工关系中,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双方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用工性质,在审判实践中,概以雇佣关系对待,不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公正审理两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审判指导意义。 一、劳动关系概述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运用劳动能力,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是成为劳动者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则是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对劳动者承担相关义务的相对方,主要类型有(1)在中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的企业。如国有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乡镇企业等。(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也有权使用劳动者。(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首要义务。由于劳动关系所指向的是劳动行为,所以,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要求劳动者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完成劳动行为提供条件,包括生产场所、机器设施、劳动工具等。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

集合的概念难题汇编(附答案)

2013年9月犀利哥的高中数学组卷 一.选择题(共11小题) 1.(2011?广东)设S是整数集Z的非空子集,如果?a,b∈S有ab∈S,则称S关于数的乘法是封闭的,若T,V是Z的两个不相交的非空子集,T∪V=Z,且?a,b,c∈T,有abc∈T;?x,y,z∈V,有xyz∈V,则下列结论恒成立的 2.(2007?湖北)设P和Q是两个集合,定义集合P﹣Q={x|x∈P,且x?Q},如果,Q={x||x﹣2| 3.(2010?延庆县一模)将正偶数集合{2,4,6,…}从小到大按第n组有2n个偶数进行分组如下: 4.(2009?闸北区一模)设A是整数集的一个非空子集,对于k∈A,如果k﹣1?A且k+1?A,那么k是A的一个“孤 5.用C(A)表示非空集合A中的元素个数,定义A*B=,若A={1, 2 6.(2013?宁波模拟)设集合S={1,2,3,4,5,6,7,8,9},集合A={a1,a2,a3}是S的子集,且a1,a2,a3 7.下列命题正确的有() (1)很小的实数可以构成集合; (2)集合{y|y=x2﹣1}与集合{(x,y)|y=x2﹣1}是同一个集合; (3)这些数组成的集合有5个元素; 8.若x∈A则∈A,就称A是伙伴关系集合,集合M={﹣1,0,,,1,2,3,4}的所有非空子集中,具有伙伴关系的集合的个数为()

9.定义A?B={z|z=xy+,x∈A,y∈B}.设集合A={0,2},B={1,2},C={1}.则集合(A?B)?C的所有元素 10.已知元素为实数的集合A满足条件:若a∈A,则,那么集合A中所有元素的乘积为() 二.填空题(共14小题) 12.(2004?虹口区一模)定义集合A,B的一种运算“*”,A*B={p|p=x+y,x∈A,y∈B}.若A={1,2,3},B={1,2},则集合A*B中所有元素的和_________. 13.(2011?上海模拟)已知集合,且2∈A,3?A,则实数a的取值范围是_________. 14.集合S={1,2,3,4,5,6},A是S的一个子集,当x∈A时,若x﹣1?A,x+1?A,则称x为A的一个“孤立元素”,那么S中无“孤立元素”的4元子集的个数是_________. 15.(2006?四川)非空集合G关于运算⊕满足:(1)对任意的a,b∈G,都有a⊕b∈G,(2)存在e∈G,都有a⊕e=e⊕a=a,则称G关于运算⊕为“融洽集”.现给出下列集合和运算: ①G={非负整数},⊕为整数的加法. ②G={偶数},⊕为整数的乘法. ③G={平面向量},⊕为平面向量的加法. ④G={二次三项式},⊕为多项式的加法. ⑤G={虚数},⊕为复数的乘法. 其中G关于运算⊕为“融洽集”的是_________.(写出所有“融洽集”的序号) 16.(2012?安徽模拟)给定集合A,若对于任意a,b∈A,有a+b∈A,则称集合A为闭集合,给出如下五个结论: ①集合A={﹣4,﹣2,0,2,4}为闭集合; ②正整数集是闭集合; ③集合A={n|n=3k,k∈Z}是闭集合; ④若集合A1,A2为闭集合,则A1∪A2为闭集合; ⑤若集合A1,A2为闭集合,且A1?R,A2?R,则存在c∈R,使得c?(A1∪A2). 其中正确的结论的序号是_________. 17.(2011?绵阳三模)设集合A?R,对任意a、b、c∈A,运算“⊕具有如下性质: (1)a⊕b∈A;(2)a⊕a=0;(3)(a⊕b)⊕c=a⊕c+b⊕c+c 给出下列命题: ①0∈A ②若1∈A,则(1⊕1)⊕1=0; ③若a∈A,且a⊕0=a,则a=0; ④若a、b、c∈A,且a⊕0=a,a⊕b=c⊕b,则a=c. 其中正确命题的序号是_________(把你认为正确的命题的序号都填上).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分别为劳动法和民法调整,对两种纠纷处 理有不同的程序,权利义务规定也相差甚远。多数经济欠发达地区 的用工关系尤其是个体经济组织的用工关系中,接受和提供劳务的 双方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用工性质,在审判实践中,概以 雇佣关系对待,不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 雇佣关系对公正审理两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审判指导意义。 一、劳动关系概述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运用劳动能力,在实现社会劳动 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 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 劳动合同 ,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达到法定 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是成为劳动者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则 是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对劳动者承担相关义务的相对方,主 要类型有(1)在中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 的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乡镇企业等。(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 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

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 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 权限范围内,也有权使用劳动者。(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 劳动者的首要义务。由于劳动关系所指向的是劳动行为,所以,劳 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 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 的义务。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要求劳动者 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完成劳动行为提供条件, 包括生产场所、机器设施、劳动工具等。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 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 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 规章制度 ,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 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

集合概念与单独概念普遍概念

集合概念与单独概念、普遍概念 【作者】王心铭 【提要】集合概念与单独概念、集合概念与普遍概念之间分别表现为交叉关系要搞清它们的区别和联系首先应把握客观事物中类和分子、整体和部分、集合体和个体三种不同关系。在此基础上要把一个概念放在具体的环境中去考察才能准确判定它的类属。这样才不会在概念的使用上出现误用集合的逻辑错误。 【关键词】类、整体、集合体、集合概念 概念的逻辑分类,是根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不同特征给概念进行的划分。单独概念对应于普遍概念,划分根据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数量。反映某一特定对象的概念,是单独概念其外延独一无二;反映某一类对象的概念是普遍概念,其外延最少两个。集合概念对应于非集合概念,划分根据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一类事物的集合体。反映集合体的概念是集合概念,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因而,每一种划分的子项之间是互相排斥的。即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之间的关系是不相容的,集合概念和非集体概念之间也是不相容的。但是,由于它们是采用不同的根据从不同的方面对概念进行的两种划分,因此,两种划分所得的不同系列的子项之间并不互相排斥,其中集合概念与单独概念、集合概念与普遍概念之间分别表现为交叉关系。只有把握好这三种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对一个具体概念进行正确的归类,才能做到使用准确。

一 弄清客观事物中类与分子、整体与部分、集合体与个体三种关系是区别三种概念的根据。 客观事物中的类是许多具有相同或相似属性事物的综合,从属于类的每个对象叫做分子,属于一个类的任何分子都具有这类事物的属性并能独立存在。比如综合大学是由一所所象山东大学、山西大学、西北大学等设有文科、理科方面各种专业的大学组合而成的类,综合大学所具有的多科系的高等学校这一属性作为分子的每个具体的大学必定具有,用造句法检验时,山东大学是综合大学这样的语句必定成立。综合大学与山东大学之间就是类与分子的关系。反映类的概念和反映分子的概念在外延上表现为属种关系。 整体是由部分组成,每个单独事物都可看作一个单个整体,整体依赖部分,部分不能脱离整体而独立存在,整体所具有属性部分并不具有。比如山西大学是由山西大学组织部、山西大学后勤处、山西大学哲学系等党务、业务、行政方面许多具体部门组成,任何一个部门不可脱离山西大学而独立存在。比如离开了山西大学,也就没有山西大学哲学系。同时,这些部门也都不具有山西大学所具有的高等学校这一属性。用造句法作检验时,山西大学哲学系是大学这一语句必定不能成立,山西大学与山西大学哲学系就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反映整体的概念和反映部分的概念在外延上表现为全异关系。 集合体是由许多同类个体有机构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或叫群体),这个统一体形成后,有着自己的本质属性,组成集合体的个体,虽然可以

员工关系概念提纲

员工关系管理综述 1.员工关系管理的定义 2.员工关系管理的内容(9个方面) 3.员工关系管理的价值 3.1员工关系协调有助于增强凝聚力,是实现企业目标的前提 3.2员工关系协调有助于树立员工的团体价值 3.3员工关系协调时预防人才流失的关键 3.4员工关系协调时塑造企业形象的基础 4.员工关系管理的主要实施方法 4.1员工关怀计划 4.1.1新入职员工关怀方案 4.1.2普通员工关怀方案 4.1.3核心人才关怀方案 4.1.4长期出差及外派员工关怀方案 4.2员工非正式沟通机制 4.2.1提高沟通技能 4.2.2倡导深入平等地沟通文化 4.2.3调整组织机构 4.2.4健全沟通渠道,完善沟通制度 4.2.5建立沟通反馈机制 4.3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体系 4.3.1需要遵循的几个原则 4.3.2规划的方法 4.3.2.1系统设计法 4.3.2.2工作岗位设计法 4.3.2.3职业发展阶段设计法 4.3.3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步骤 4.4企业文化建设 4.4.1对公司文化进行再定位 4.4.2提炼出公司的核心价值观 4.4.3将企业文化建设策略化、制度化(海尔三步曲) 4.4.3.1将核心价值观与公司的用人标准结合起来 4.4.3.2将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彻于企业培训之中 4.4.3.3将企业文化的要求融入员工的绩效和激励之中 4.4.3.4企业文化的形成要与沟通机制向结合 4.4.4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 4.5员工手册 4.5.1员工手册的几个方面 4.5.2员工手册应该符合的标准 4.5.3员工手册的框架 4.6核心人才流失预警与挽留体系

4.6.1企业人才流失的一些原因 4.6.2人才流失危机预警系统 在这个不断变化着的,高科技驱使下的商业环境下,发掘和留住人才将成为竞争的战场。正如体育团体积极网罗最佳队员一样,未来的商业组织也将为获得最佳人才而展开激烈竞争。成功的商家将是那些善于吸引,发展和保留具有必要技能,眼光和经验的人才并以此推进全球业务的公司。 引自DAVE ULRICH:《人力资源冠军》 1.员工关系管理的定义 从广义上讲,员工关系管理是在企业人力资源体系中,各级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职能管理人员,通过拟订和实施各项人力资源政策和管理行为,以及其他的管理沟通手段调节企业和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从而实现组织的目标并确保为员工、社会增值。从狭义上讲,员工关系管理就是企业和员工的沟通管理,这种沟通更多采用柔性的、激励性的、非强制的手段,从而提高员工满意度,支持组织其他管理目标的实现。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员工与公司、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引导建立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2.员工关系管理的内容 从广义的概念上看,员工关系管理的内容涉及了企业整个企业文化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构建。从企业愿景和价值观确立,内部沟通渠道的建设和应用,组织的设计和调整,人力资源政策的制订和实施等等。所有涉及到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联系和影响的方面,都是员工关系管理体系的内容。 从管理职责来看,员工关系管理主要有九个方面: 2.1 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争议处理,员工上岗、离岗面谈及手续办理,及时接待处理员工申诉、人事纠纷和以外事件,做好离职面谈和手续办理。 2.2 员工纪律管理 引导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提高员工的组织纪律性,在某种程度上对员工行为规范起约束作用。 2.3服务与支持 为员工提供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政策、个人身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员工平衡工作与生活。 2.4 员工绩效管理 制定科学的考评标准和体系,建立严格的激励和奖惩管理,执行合理的考评程序,考评工作既能真实反映员工的工作成绩,又能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2.5员工情况管理 组织员工心态、满意度调查,谣言、怠工的预防、检测及处理,解决员工关心的问题。 2.6沟通管理 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引导公司上下及时的双向沟通,完善员工建议制度。 2.7员工人际关系管理 引导员工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创建利于员工建立正式人际关系的环境。 2.8员工关系管理培训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之区分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之区分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分别为劳动法和民法调整,对两种纠纷处理有不同的程序,权利义务规定也相差甚远。多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用工关系尤其是个体经济组织的用工关系中,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双方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用工性质,在审判实践中,概以雇佣关系对待,不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公正审理两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审判指导意义。 一、劳动关系概述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运用劳动能力,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是成为劳动者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则是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对劳动者承担相关义务的相对方,主要类型有(1)在中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的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乡镇企业等。(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也有权使用劳动者。(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首要义务。由于劳动关系所指向的是劳动行为,所以,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要求劳动者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完成劳动行为提供条件,包括生产场所、机器设施、劳动工具等。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又有特别紧密的联系。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将就业纳入自己的调整范围,是出于我国实际的考虑,不能因此将就业也归于劳动关系的范畴。(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同时,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劳动者都不能与二个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二个用人单位也不得同时与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至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灵活就业者,比如作家、自由撰稿人、小时工等,他们可以和不同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笔者认为灵活就业者在本质上并没有违背劳动关系排他性,因为灵活就业者在工作时间上是相互错开的,依然符合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规范,只不过这“同一时间”更为灵活、更为具体而已。(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归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组织指挥下,为了最终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劳动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实施劳动行为提供有利条件和物质保障,并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报酬。(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是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

集合的概念及其运算

第一节 集合 一.考试要求: 理解集合,子集,补集,交集,并集的概念,了解空集和全集的意义,了解属于、包含、相等关系的意义,掌握有关的术语和符号,并用它们正确表示一些简单的集合。 二.基本概念和性质 1.集合的基本概念: 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成为一个集合。其中每一个对象叫做集合的_______,集合中的元素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个特性。 2.集合的三种表示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它们各有优点,用什么方法来 表示集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集合中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分为__________或_________,它们用符号___或____表示。 4.集合间的关系及运算 子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称A 为B 的子集,记作为_____; 真子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称A 为B 的真子集,记为_____; 空集:____________________,记为_____ 补集:如果已知全集U ,集合A U ?,则U C A =_________________; 交集:A B =___________________;并集:A B =_____________________ 5.集合中常用运算性质 若,A B B A ??则______,若,A B B C ??则_______, ___A ?, 若,A ≠?则___A ?,___,__,__,__A A A A A A =?==?= __U A C A = __,()__,()__U U U A C A C A B C A B === ____A B A B A B ??=?= 6.熟练掌握描述法表示集合的方法,理解下列五个常见集合: {}{}{}{}{}(1)|()0,: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 f x x R x f x x R x y f x y y f x x M x y y f x x M =∈>∈==∈=∈ 7.特别注意: (1)空集和全集是集合中的特殊集合,应引起重视,特别是空集,避免误解或漏解。 (2)为了直观表示集合之间的关系,常用韦恩图来解决问题,另外要充分利用数轴和平面 直角坐标系来反映集合及其关系。 (3)解决有关集合问题,关键在于集合语言的转化。 三、例题选讲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及承揽关系 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常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以及承揽关系这几种法律关系相互混淆,以至不能完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而在审判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有时也将这几种法律关系分不太清楚,以至于办案中对案件性质的认定出现一些偏差。下面笔者就这几种法律关系及其相互间的区别试作简 要辨析。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审判实践中,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界限有时较为模糊,不太容易分清,因此严格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就尤为重要。广义上的劳动关系是指我国《劳动法》第二条、《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及国务院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所规定的劳动关系,既包括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所建立的劳动关系,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还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简单的讲,所谓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因付出劳动和支付报酬所建立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须以国家法定的工资、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条款为内容。换言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许多权利义务的确定要受到国家干预。比如,在劳动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所给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国家公权力的干预;(2)劳动者要参加到用人单位中,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且要遵守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3)劳动者的劳动须在高度服从用人单位的情形下进行,两者之间存在着行政上的从属关系。 所谓劳务关系,也即雇佣关系,通常是指两个平等主体之间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般性的或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照约定支付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支付报酬的一方又称为雇佣人,提供劳动的一方又称为受雇人。劳务关系一般情况下应由劳务合同确认。劳务合同也叫雇佣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他方提供劳动,他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其实,劳务雇佣在我们现代的生活中已经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诸如农村存在的大量雇工现象,城市涌现的大量民工现象等。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有一定的联系的,但二者又是有着很大区别的,主要体现在:1、主体及其地位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有一方必定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则恒定为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劳动关系确立后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组织领导关系、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及支配与被支配的一种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组织领导关系、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及隶属关系。2、调整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应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则主要由合同法、民法调整。3、劳动者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和参与单位事务的权利等;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一般只能获得劳动报酬,没有保险、福利等待遇,更无权参与另一

员工关系管理重点学习的教案.doc

《员工关系管理》教学设计 1 一、教学内容分析 《员工关系管理》课程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12 年级 6 学期开设的专业必修课,选用程延园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员工关系管理》。全书分为 3个模块,第1 模块第 1 课《员工关系管理导论》既是本模块也是该课程的核心内容及教学重点, 计划 4 课时。 二、教学对象特征分析 教学对象为本系2012 年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具有以下特点:学生的认知特 点在于感知能力和观察能力质量提高,学习特点是,以掌握间接经验为主,教学内容更 重视实践造作技能学习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在教学讲解中通过案例分析与课堂讨论,促 进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对知识迁移的运用,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 用,从而达到预期教学目标。 三、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认知目标) 1)掌握:员工关系的含义及特点;员工关系的主要内容。 2)区别:传统的劳动关系和现代员工关系。 3)理解:员工关系的实质。 4)认识:变化中的员工关系环境。 2.过程与方法目标(能力目标) 1)通过启发与理论分析推导让学生加深对基本概念的记忆和理解 2)通过图片,视频等多媒体手段使学生对知识的认知更立体,更丰富 3)通过案例分析和情景模拟让学生能把理论与实践结合,并运用到事务性的工作中去。 四、教学重点、难点 重 重点:员工关系的含义;员工关系的特点;员工关系的实质。 点 难 难点:对等性与非对等性;工关系的实质;传统劳动关系与员工关系。 点

五、教学方法 讲授法,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多媒体教学 六、教学环境及资源准备 教学媒体类型教学媒体运用方式作用主课件PPT 演示主要教学大纲和内容 资源库《员工关系管理精选 案例分析与讲解案例分析》 其它各人力资源资源 知识拓展与阅读 网站和微博 表明提问、案例、重 七、教学进程点、难点、时间分配、 互动等 导课 PPT展示里昂大罢工新闻图片及相关文案:2010 年 9 月 7 日, 法国工会爆发了为期一天的全国性大罢工,报道称,参加此次罢工 的工会涉及交通运输、邮政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部分电台和学校。 据公布的统计数字,仅在里昂就有近27 万人参与抗议示威活动,全 法范围内有 250 万人共同参与。 欧洲国家的罢工运动我们已经屡见不鲜,自 20 世纪初,英国工 设疑:用设疑的方式人就通过罢工这个有力武器与资方进行斗争以维护自身的权利。 引出下列问题: 罢工背后的实质是什么它体现了员工和资方间怎样的关系什么是员工关系管理带着这些问题,导出课程 ---- 员工关系管理概述。引出课题,让学生边思考边学习。 主板书 员工关系管理概述重点理解 第一节员工关系管理的内涵了解员工关系概念的 发展与沿革,掌握概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实例分析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实例分析 摘要: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但是实践中经常对这两种关系的认定发生混淆。劳动关系是由劳动法调整,双方身份具有不平等性;雇佣关系属于民法调整,双方主体地位平等。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有助于解决同一损害因适用不同法律关系,导致的赔偿不同的问题。 关键词: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法律关系;用人单位;劳动者基本案情: 原告于2008 年11 月与被告签署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8 年11 月1 日至2009年10 月31 日止,乙方(指原告)任某大楼内门岗,月薪1,050 元。合同第七条约定了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协商一致可续约及合同解除等情形。原告的作息时间为做二休二制,第一天7:00-19:00 ,第二天19:00- 次日7:00 ,第三、第四天为休息。2009 年10 月31 日,原被告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约,原告依然担任大楼门岗工作。12 月3 日,原告到岗上晚班,被告向原告提出合同期限已届满,不必再工作。12 月4 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手书的退工单,载明:合同到期(到期日为10 月31 日),不再续签,提前通知,工资支付至12 月31 日止。原告遂签领12 月份工资1,150 元(含夏季高温补贴)。2009 年10 月1 日原告当班,被告未足额支付原告加班工资。朱某(申请人)于2010年1 月27 日向上海市卢湾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某服务社(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一个月工资1,050 元,支付加班工资差额28 元,办理退工。该委以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为由,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法院认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是召集失业、下岗、协保等人员,通过从事社区服务业,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公益性劳动形式,进行生产自救, 以获得基本收入和社会保障的社会劳动组织,它是市府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实例分析1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 实例分析1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实例分析 摘要: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但是实践中经常对这两种关系的认定发生混淆。劳动关系是由劳动法调整,双方身份具有不平等性;雇佣关系属于民法调整,双方主体地位平等。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有助于解决同一损害因适用不同法律关系,导致的赔偿不同的问题。 关键词: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法律关系;用人单位;劳动者 基本案情: 原告于2008年11月与被告签署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止,乙方(指原告)任某大楼内门岗,月薪1,050元。合同第七条约定了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协商一致可续约及合同解除等情形。原告的作息时间为做二休二制,第一天7:00-19:00,第二天19:00-次日7:00,第三、第四天为休息。2009年10月31日,原被告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约,原告依然担任大楼门岗工作。12月3日,原告到岗上晚班,被告向原告提出合同期限已届满,不必再工作。12月4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手书的退工单,载明:合同到期(到期日为10月31日),不再续签,提前通知,工资支付至12月31日止。原告遂签领12月份工资1,150元(含夏季高温补贴)。2009年10月1日原告当班,被告未足额支付原告加班工资。朱某(申请人)于2010年1月27日向上海市卢湾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某服务社(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一个月工资1,050元,支付加班工资差额28元,办理退工。该委以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为由,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法院认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是召集失业、下岗、协保等人员,通过从事社区服务业,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公益性劳动形式,进行生产自救,以获得基本收入和社会保障的社会劳动组织,它是市府为解决部分人员就业困难而采取的特殊用工政策,它并不

§1.1集合的概念及其关系

§1.1集合的概念及其关系 能力目标: 知识梳理: 1.【基础+中等+培优】集合的概念 ①集合:把研究的对象统称为元素,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集合三要素: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②只要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是一样的,就称这两个集合相等。 ③常见集合:正整数集合:*N 或+N ,整数集合:Z ,有理数集合:Q ,实数集合:R . (知识点讲法:举例子解释元素的确定性,例如:2班中个子比较高的学生和2班中身高大 于1.7米的学生,用{1,2,3}和{3,2,1}来解释无序性,并解释集合相等) 2.【基础+中等+培优】集合的表示方法: ①自然语言法:用文字叙述的形式来描述集合. ②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 ③描述法:{x |x 具有的性质},其中x 为集合的代表元素. ④图示法:用数轴或韦恩图来表示集合. (知识点讲法:举例子说明,描述法一定要强调“|”,例如{x| }{ y| }来解释注意观察“|” 符号前边的元素区别) 3.【基础+中等+培优】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①子集: 一般地,对于两个集合A 、B ,如果集合A 中任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 中的元素, 则称集合A 是集合B 的子集。记作B A ?. ②真子集:如果集合B A ?,但存在元素B x ∈,且A x ?,则称集合A 是集合B 的真子集.记作:A B. ③空集: 把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 空集.记作:?.并规定:空集合是任何集合的子集. ④如果集合A 中含有n 个元素,则集合A 有n 2个子集,21n -个真子集,非空子集21n -, 非空真子集22n -. . (知识点讲法:①举例子解释,例如用集合A={1,2,3,4,5},B={1,2,3},C={1,2,3,4},D={5,4,3,2,1},B ,C,D,都是集合A 的子集,其中B ,C 是A 的真子集,D=A ②把集合A 的所有子集和真子集写出来)

高一数学第一章集合概念

课 题:1.1集合 教学目的:(1)使学生初步理解集合的概念,知道常用数集的概念及记法(2)使学生初 步了解“属于”关系的意义(3)使学生初步了解有限集、无限集、空集的意义 教学重点:集合的基本概念及表示方法 教学难点:运用集合的两种常用表示方法——列举法与描述法,正确表示一些简单的集合 授课类型:新授课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过程: 一、复习引入: 1.简介数集的发展;2.教材中的章头引言;3.集合论的创始人——康托尔(德国 数学家);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5.教材中例子。 二、讲解新课: 阅读教材第一部分,问题如下: (1)有那些概念?是如何定义的?(2)有那些符号?是如何表示的? (3)集合中元素的特性是什么? (一)集合的有关概念: 由一些数、一些点、一些图形、一些整式、一些物体、一些人组成的,我们说, 每一组对象的全体形成一个集合,或者说,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 合,也简称集。集合中的每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 定义:一般地,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 1、集合的概念 (1)集合: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形成一个集合(简称集)。 (2)元素:集合中每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 2、常用数集及记法 (1)非负整数集(自然数集):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记作N ,{} ,2,1,0=N (2)正整数集: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合记作N *或N +,如{} ,3,2,1*=N (3)整数集:全体整数的集合,记作Z , {} ,,, 210±±=Z (4)有理数集:全体有理数的集合,记作Q , {} 整数与分数=Q (5)实数集:全体实数的集合,记作R ,{} 数数轴上所有点所对应的 =R 注:(1)自然数集与非负整数集是相同的,也就是说,自然数集包括数0。 (2)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记作N *或N + 。Q 、Z 、R 等其它数集内排除0 的集,也是这样表示,例如,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表示成Z * 3、元素对于集合的隶属关系

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关系和区别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之间的 主要区别 劳动合同是个妇孺皆知的常识性概念,虽然许多人也对此有许多模糊不清的认知,而大多数人对于雇佣合同却较为陌生。 劳动合同关系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资格合法;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 (4)劳动者付出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力具有用人单位生产所必备的生产要素的性质。 (5)劳动关系反映的是一种持续性的生产要素结合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较为稳定和紧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工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认定为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 什么是雇佣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雇佣合同与我们劳动者又有什么关系,发生雇佣合同纠纷怎么办?下面针对与我们日常习习相关的一些法律问题作出解析。 雇佣合同的概念: 雇佣合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应该属于“无名合同”,但在最高院司法解释中有所提及;大概意思是,劳动者在从事雇佣活动中产生人身损害是由雇主承担责任,常见的比如,在农村帮邻居盖房,秋收,企业临时用工,等等;用工者成为雇主;被雇用人称之为雇工。 一、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主 要区别 1、法律地位不同,雇佣关系劳动者和雇主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雇员除了干好雇主指定的工作外,同时也可受雇于其他人,时间上也往往较短。而劳动合同关系则劳动者隶属于劳动单位,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也不得同时兼任几家

集合的概念与关系练习题.(精选)

集合的概念与关系练习题 1.集合{x ∈N +|x -3<2}用列举法可表示为 ( ) A .{0,1,2,3,4} B .{1,2,3,4} C .{0,1,2,3,4,5} D .{1,2,3,4,5} 2.给出下列几个关系,正确的个数为 ( ) ①3∈R ;②0.5D ∈/Q ;③0∈N ;④-3∈Z ;⑤0∈N +. A .0 B .1 C .2 D .3 3.下列集合中,结果是空集的是 ( ) A .{x ∈R |x 2-1=0} B .{x |x >6或x <1} C .{(x ,y )|x 2+y 2=0} D .{x |x >6且x <1} 4.将集合????? (x ,y )|??? ??? ??? ?x +y =52x -y =1表示成列举法,正确的是 ( ) A .{2,3} B .{(2,3)} C .{(3,2)} D .(2,3) 5.下列集合中,不同于另外三个集合的是 ( ) A .{x |x =1} B .{y |(y -1)2=0} C .{x =1} D .{1} 6.下列正确表示集合M ={-1,0,1}和N ={x |x 2+x =0}关系的Venn 图是 ( )

7.若集合A ={-1,1},B ={0,2},则集合{z |z =x +y ,x ∈A ,y ∈B }中的元素的个数为( ) A .5 B .4 C .3 D .2 8.已知集合A 是由0,m ,m 2-3m +2三个元素组成的集合,且2∈A ,则实数m 为( ) A .2 B .3 C .0或3 D .0,2,3均可 9.集合M ={(x ,y )|xy <0,x ∈R ,y ∈R }是 ( ) A .第一象限内的点集 B .第三象限内的点集 C .第四象限内的点集 D .第二、四象限内的点集 10.下列命题:①空集无子集;②任何集合至少有两个子集;③空集是任何集合的真子集;④若A ??,则A ≠?.其中正确的有 ( ) A .0个 B .1个 C .2个 D .3个 11.集合M ={x |x =3k -2,k ∈Z },P ={y |y =3n +1,n ∈Z },S ={z |z =6m +1,m ∈Z }之间 的关系是 ( ) A . S P M ?? B . S P M =? C .S P M ?= D . P M S =? 12.由下列对象组成的集体属于集合的是________.(填序号) ①不超过π的正整数; ②本班中成绩好的同学; ③高一数学课本中所有的简单题; ④平方后等于自身的数. 13.设a ,b 都是非零实数,y =a |a |+b |b |+ab |ab | 可能取的值组成的集合是________. 14.已知集合A 是由a -2,2a 2+5a,12三个元素组成的,且-3∈A ,求a . 15.已知集合A ={-1,3,2m -1},集合B ={3,m 2}.若B ?A ,则实数m =________. 16.如果有一集合含有三个元素1,x ,x 2-x ,则实数x 的取值范围是________. 17.已知集合A ={x |1<x <2},B ={x |x <a },若A B ?,则实数a 的取值范围是________.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2011-10-12 11:05:34)转载▼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现就三者之间的区别作一简要论述。 一、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双方劳动权利为主要内容订立的协议。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协议。 关于雇佣关系,泛泛地来说,是拿钱请别人干活儿。这是一个广义的意思。 劳务合同是一方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一方提供的劳动为此而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但细分析其法律特征则仍可看出其不同之处。 二、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要说企业的劳动者就是老板的雇员,也是没有错的。这是社会意义上雇佣的概念。可法律上的雇佣,应该不是这样的,不然,《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也不用规定雇佣关系下的有关权利、义务问题了。 从这个司法解释中揣摩立法者对雇佣关系的认识,大概有两点: 一、雇佣关系在法律上应该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是和劳动关系相区分的,也就是说,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 二、在雇佣关系下,雇员是秉承雇主的意志、接受雇主的指派、以雇主的名义去工作的。这有点类似于劳动关系,所以,在工作中雇员致人损害或自己遭受损害的法律后果,也和劳动关系情况下的后果相类似。 关于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关系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雇佣关系不具备的,那就是“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所以,一般来说,劳动关系是长期的、稳定的,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的全面管理、服从全部规章制度,当然也享受和其他员工一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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