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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G101图集解释,很有用!很权威!可能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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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G101图集解释,很有用!很权威!可能对你有用!

03G101 解释

大家好!

我们可以通过G101 栏目研讨平法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的问题,也可以讨论有关的结构

问题,谢谢各位!

山东大学陈青来

以下是陈教授答复(一)

●墙问题(1):在03G101-1 图集中剪力墙竖筋在顶端要求锚入板中有个锚固长度,当

剪力墙顶有暗梁AL 时,是否只需锚入AL 够锚固长度即可?

■答墙问题(1):剪力墙竖向钢筋弯折伸入板内的构造不是“锚入板中”(因板不是墙的

支座),而是完成墙与板的相互连接。暗梁并不是梁(梁定义为受弯构件),它是剪力墙

的水平线性“加强带”。暗梁仍然是墙的一部分,它不可能独立于墙身而存在,所以,当

墙顶有AL 时,墙竖向钢筋仍然应弯折伸入板中。

●墙问题(2):剪力墙钢筋、AL 钢筋之间相互关系是怎样,图集中为什么不画出?端头

直钩是从面筋上过,还是从下面过?直钩所在板中的位置是否有要求?在图集中剪力墙

竖筋要求穿越AL,是否理解为剪力墙竖筋从AL 钢筋中穿过,若这样剪力墙竖筋保护

层又增加了一个AL 钢筋直径?

■答墙问题(2):比较合适的钢筋绑扎位置是:(由外及内)第一层为墙水平钢筋(水平

钢筋放在外侧施工方便),第二层为墙竖向钢筋及AL 箍筋,第三层为AL 纵向(水平)

钢筋。端头直钩与AL 箍筋为同一层面,所以从面筋上过。墙筋直钩在板中的位置要看

板面标高与墙顶标高的关系(特殊情况下二者可能有较小的高差),当二者一平时,墙

筋直钩位置在板的上部。

●梁问题(1):03G101-1:平法梁纵筋伸入端柱支座长度的两种计算方法:

以第54-55 页为例,梁纵筋伸入端柱都有15d 的弯锚部分,如果把它放在与柱纵筋同一

个垂直层面上,会造成钢筋过密,显然是不合适的。正如图上所画的那样,应该从外到

内分成几个垂直层面来布置。但是,在计算过程中,却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算法,这两种

算法都符合图集的规定;

第一种算法,是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

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

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第二种算法,是从端柱内侧向外侧计算,先保证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

0.4laE,然后依次向外推算,这样算下来,最外层的梁上部纵筋的直锚部分可能和柱纵

筋隔开一段距离。

这两种算法,第一种较为安全,第二种省些钢筋。不知道图集设计者同意采用哪一种算

法?

■答梁问题(1):应按第一种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较大,按54 页注6 实行。

●梁问题(2):关于03G101 图集第54 页“梁端部节点”的问题,是否“只要满足拐直角弯

15d 和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的要求,则钢筋锚入支座的总长度不足laE 也不要紧。”

■答梁问题(2):laE 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

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 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应当注意

保证水平段≥0.4laE 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应将较大直径的钢筋以“等强或等面积”

代换为直径较小的钢筋予以满足,而不应采用加长直钩长度使总锚长达laE 的错误方法。

● 梁问题(3):对比《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图集,在最早的《96G101

图集》的“原位标注”中有“第4 条”:

“当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且其配筋值与集中标注的梁上部贯通筋相

同时,则不需在该跨上部任何部位重复做原位标注;若与集中标注值不同时,可仅在上

部跨中注写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图4.2.4a)。”

然而在后面两本图集中,这一条不见了,但“图4.2.4a”依然存在中间一跨的上部跨中进

行原位标注的实例。

再以《03G101 图集》的“图4.2.7”为例,在KL3、KL4、KL5 的中间跨,也都采用了“上

部跨中注写”的方法,可见这种方法还是很适用的。

建议在《03G101 图集》中,肯定《96G101 图集》“原位标注”中的“第4 条”。■ 答梁问题(3):应该在03G101 修版时还原该条规定。

● 梁问题(4):《03G101-1 图集》第24 页“注:2、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

其锚固长度为la 或laE ”。现在的问题是:当抗扭钢筋伸入端支座时,若支座宽度(柱

宽度)太小,不满足直锚时,是否进行弯锚?如果进行弯锚,“弯折长度”如何取定?我

想到两种办法:

(1)弯折长度=laE - 直锚部分长度(这可能不合适)

(2)弯折长度为“多少倍的 d ” (不会是“ 15d ”吧?)

● 梁问题(8):请教陈总,在03G101-1 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分一二级结构抗震等

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两种构造,我对照半天,硬是没看出一二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

等级构造有什么区别,请陈总指教。若是没区别,何不合并?像屋面框架梁一样。

■ 答梁问题(8):二者的确没有区别,可能会在下一次修版时合并。

03G101-1 修编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级抗震等级与三、四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

将35 页右上角的构造规定用于一、二抗震等级(以后再过渡到所有抗震等级甚至非抗

震等级)。后经校对、审核、评审与再思考后,感到时机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

工作来创造彻底改变这种传统做法的条件。现阶段先把该构造放到35 页的共用构造中,

观察一下我国结构施工界对其反应。03G101-1 定稿保留这个样子,考虑到一是不影响

使用,二是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间(通常新规范体系最初需经若干次修定才会稳定

下来,规范一改,国家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

我国结构施工的传统做法是将两边(等高)梁的下部筋并排锚入柱节点中,这是发达国

家已经废弃的做法。混凝土里并排紧挨着的两根钢筋,存在一条线状通直内缝,当受力

时,这条内缝就可能发展成破坏裂缝,这对于抗震结构可能是严重隐患。再者,假如两

边梁(约80%的梁)的下部钢筋刚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相向并排锚入柱节点后,就

不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了。抗震结构要求做到的“三强”:“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

节点强锚固”中的强节点强锚固便得不到保证。由于节点内先天存在多条线状通直内缝,

以及钢筋之间净距不足,将会影响节点区的刚度,削弱节点的塑性变形能力,对于高抗

震等级的结构而言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 梁问题(9):P62.63 页中,KL.WKL 箍筋加密区大于等于2hb 且大于等于500,在注

中,指出hb 为梁截面高。而在同页,“梁侧面纵向钢筋构造和拉筋”中,hw 为梁截面高,

当然,这里有文字标注,不会不明白,可在P66 页,纯悬挑梁中l<4hb 时,这里hb 没

文字说明,就让人糊涂了。建议陈总,是不是在同一页中同一构件采用同一符号?可能

的话,同一图集中,最好同一符号只代表一个构件,一个构件只有一个符号。不知道是

不是我理解错了?

■ 答梁问题(9):(国际)工程界的惯例为:主字母h 代表英文height(高度),主字

母b 代表英文breadth(宽度);脚标b 代表英文beam(梁),脚标c 代表column (柱)。

hb 与bb 分别代表梁截面高度与宽度,hc 与bc 分别代表柱截面高度与宽度。考虑到我

国施工界的具体情况,今后应在标准图中加以解释。

● 梁问题(10):几个小问题

1、P66 页悬挑梁配筋构造中,纯悬挑梁XL 下部筋锚入支座12d,而在C 图中锚入的是

15d,那个正确?

2、P65 页非框架梁L 配筋构造中,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12d(Ll).P66 页L 中间支座纵

向钢筋构造中,1。3、3 节点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均为15d(La).那个正确?4、P65 页非框架梁L 配筋构造中,注:1、La 取值见26 页。应为33 页。

■ 答梁问题(10):

1、应统一为12d 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2、应统一为12d 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3、图名下有注“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弧形非框架梁”

4、(实为P66 页注)有误,应勘误。

2

● 梁问题(11):1、梁内纵向受拉钢筋是否非采用直锚。采用此作法后在一个框柱上相

互四排钢筋混凝土能难在此节点灌实?2、能否用纵向钢筋在1/4 处,加密区外焊接通

过。施工中此作法也常用??

■ 答梁问题(11):问题指上部还是下部钢筋?不太清楚。

受拉钢筋通常在梁上部,如果是中间支座要求同一根钢筋贯通,如果是边支座则非锚不

可。如果是中间支座,由于设计者不细心将两边的梁上部钢筋采用不同直径的话,施工

方面可以等面积代换为同直径的钢筋。

● 梁问题(12):第54、55、56“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吗?谢谢!

■ 答梁问题(12):我个人的观点是没有什么区别,但规范把说法改了,标准

跟着改,好象改的必要性不大。应注意:“通长筋”指直径不一定相同但必须采用搭接接

长且两端应按受拉锚固的钢筋。

● 梁问题(13):关于梁纵筋搭接的问题----能否这样认为只要搭接接头在梁的箍筋加密

区之外就可以(全加密除外),而不是一定在Ln/3 处搭接?

■ 答梁问题(13):搭接同时意味着有截断点,对钢筋混凝土梁支座(上部)负弯矩筋

的截断位置,《混规》GB50010-2002 第10.2.3 条有明确规定(执行时应注意规范用语的

“宜”字)。规范对梁下部纵筋的搭接未做限定,根据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下部钢筋搭

接时,一要避开弯矩最大的跨中1/3 范围,二要避开梁端箍筋加密区,三要控制搭接钢

筋的比例。

● 梁问题(14):梁下部纵筋锚入柱内时,端头直钩能否向下锚入柱内?(我们现场就

是这么做的)

■ 答梁问题(14):英国人也是这样做的,可以大大改善节点区的拥挤状态,只是要改

变我国将施工缝留在梁底的习惯。

● 梁问题(15):1、梁的负弯矩筋上的接头问题。

以梁的第一排负弯矩筋为例,它是在柱外侧L0/3 处截断的,许多人认为在整个负弯

矩筋的范围内是不允许接头的。但是,有的施工人员在梁的负弯矩筋上进行接头。他

倒是躲过了“箍筋加密区”,没在其中接头,而在加密区以外的地方接头。请问在梁的负

弯矩筋上允许接头吗?

2、在实际工作中,诸如此类的接头问题比比皆是,施工方面为了节省钢筋,想方设

法把钢筋头焊上去,不过,在梁下部纵筋跨中L0/3 处、或者支座附近处等明令禁止接

头的地方,一般是不会安排接头的;但在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就到处接头了,弄得监

理人员无所适从。例如:

柱纵筋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接头;

柱纵筋在锚入梁内的部分接头;

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柱)支座处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直锚部位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弯锚部位(15d 处或 1.7laE 处)的接头;

如此等等。请教一下,上述这些部位果真是允许接头的吗?

■ 答梁问题(15):03G101-1 明确规定了非连接区,既对节点区和箍筋加密区

以限制。如果实在避不开这些区域的话,需要结构设计师同意并对此规定做出变更。

● 梁问题(16):对一些实际应用中的具体问题讨教一下,这就是平法梁端部接点的构

造问题,这是计算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长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梁端部“15d”弯折部分在垂直层面上的分布问题,具体的算

法是:

“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

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

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一定间距”是多少?(即相邻两个层次的“15d”的垂直段的间距是

多少)

按照设计院的一般算法,这个间距是25mm 。注意,这个间距并非“净距”。因为,他

们的计算逻辑是:如果计算“通长钢筋”的长度而两端都考虑这样的“间距”的话,则内层

钢筋的总长度比外层钢筋的总长度减少50mm 。

我们也是按这个方法进行平法梁钢筋计算的,并且曾经对《03G101-1 图集》中的几

个框架梁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 ,略大

于“0.4laE ”(其计算结果是440mm )。(注:这是按C20 混凝土计算的)

不过,上述的这个25mm 的间距,不是净矩,而是钢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这就是说,

如果是Φ25 的钢筋的话,钢筋之间的净距为0 !显然,这对于混凝土包裹钢筋的效果

带来不利影响。

构造规范中没有明确这种钢筋净距的规定。规范只有:“梁上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

应小于30mm 和 1.5d ”; “下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25mm 和 d ”。

如果增加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的话,例如净距为25mm ,势必使最内层钢筋的“直锚

部分”的长度小于0.4laE 。当然,把纵向钢筋的直径缩小一些,使0.4laE 的数值变小一

些,也是一种方法。但是这样做必然会增加纵向钢筋的根数,使钢筋的水平净距不

足30mm 或25mm 。

实际施工中,人们也总是尽量把梁的纵向钢筋向柱外侧的方向靠,以保证其直锚长度。

梁柱结合部的钢筋密度很大,造成混凝土灌注的困难,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实了。

所以,在这里请教一下,设计《G101 图集》时的初衷,上述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有

没有?取多少?

■ 答梁问题(16):严格地讲,无论水平放置还是垂直放置的钢筋,都应当满足“净距要

求”,我国施工界的传统做法在这方面问题比较多,也比较严重(有的工程节点区钢筋

甚至挤的没有了间隙)。提问所指的“一定间距”就是不小于25mm。设计《G101》的初

衷,首先是对传统烦琐的结构设计表示方法进行改革,其次是初步将结构构造实行大规

模标准化,以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在施工构造标准化的初期,需要尊重以往的施工习

惯,然后再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分阶段修正。例如03G101-1 中对柱矩形箍筋复合

方式的规定等就是进展之一。

● 梁问题(17):对54 页建议:

我在某地被要求在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切断并搭接(03G101-1

第54 页有类似节点详图),这样造成的后果是:至少两层钢筋互相交叉、编网,再加上

柱子纵筋,施工困难,无法保证能满足规范其他要求。并且坚决禁止我采用在柱外受力

较小处机械连接或焊接的做法,结果我每次出完图后都要用图纸会审的形式通知甲方和

施工单位修改设计。

我反问他们原因,答曰:“PxPx 软件就是这样出图的、平法说明就是这样画的”。因此,建议如下:

在03G101-1 第54 页或其他相关页的重要位置用醒目字体作出友情提示:“应尽量避免

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搭接、接长;当必须在柱内节点处搭接、接

长,锚固时采用图示位置搭接、接长、锚固,并应参照35 页说明。”

■ 答梁问题(17):梁下部钢筋“能通则通”,尽量减轻节点区的“拥挤”现象应该是合理

的。机械连接或焊接后,在理论上两根钢筋变成了一根钢筋,只要避开内力较大的区段

并控制连接钢筋的数量(比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若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对此

做出统一规定,则需要充分依据,需要时间。

● 综合问题(5):有梁式筏板基础问题:

①筏板部分一般为上下两层钢筋网,下层钢筋网片放在最下面,基础梁的整个

钢筋(箍

筋及纵筋)放在下层钢筋网片的上面。是这样的吗?

②但是,一般图纸在标注基础梁的高度时,梁底标高和筏板板底标高是在同一个高度,

这样就出现了“基础梁的有效高度”缩减的问题。因为,首先是梁的下部纵筋的保护层变

厚了。(最下面是筏板的保护层,然后是筏板下层钢筋网片的纵横钢筋,然后是基础梁

的纵筋,最后才是基础梁的下部纵筋)当我们进行基础梁的强度计算时,应该采用这个

“缩减后的有效高度”进行计算。您说对吗?然而,有的设计院并不是这样,甚至连基础

梁的箍筋高度还是采用梁高减两倍的保护层来计算的,这显然会造成箍筋“高度太大”。

③至于筏板钢筋网片,纵横两个方向的钢筋哪个在下面、哪个在上面?是否应为:

ⅰ“下层钢筋网片”是短方向的钢筋在下面、长方向的钢筋在上面;

ⅱ“上层钢筋网片”是长方向的钢筋在下面、短方向的钢筋在上面;

ⅲ因为,从“有梁式筏板”的受力结构模型来看,正好是“楼板和梁”的受力结构模型翻转

过来。这样的看法对吗?

■ 答综合问题(5):

1、形基础的钢筋配置包括梁(或暗梁)和板两部分,布筋考虑一般“以梁为先”;

2、比较两个方向上的基础梁,从中判断强者(等高时选跨度较小者,不等高时选高度

较大者),与“强梁”相垂直布置第一层(最底层)板筋;

3、在第一层板筋之上并与其垂直布置“强梁”的底层纵筋和第二层板筋(“强梁”的箍筋与

第一层板筋在同一层面上插空走过);

4、再在其上布置另一方向上梁的底层纵筋;

5、板上部面筋的布置依据板区两个方向的跨度。跨度相差较大时,短跨面筋在上,长

跨面筋在下;跨度相差不大时,与板底筋的上下保持一致(两个方向的ho 相等);

6、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两个方向梁相交对ho 的影响,也应当考虑双向板的ho 与单向

板不同;

7、“筏形基础”相当于“倒楼盖”的说法不完全正确。当承受地震横向作用是,柱是第一道

防线,楼盖梁是耗能构件,所以要做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梁要考虑箍筋加密区、

塑性铰等问题;但筏形基础的基础梁通常不考虑参与抵抗地震作用计算。

发表于:2003-8-9 22:03:52

● 综合问题(6):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连接区域,钢筋是否就可以连接呢?■ 答综合问题(6):事实上,除高抗震设防烈度的重要构件外,没有明令“完

全”

禁止的非连接部位。只要保证连接质量和控制连接百分率,在任何位置都可以连接。需

要注意的是“尽可能避开”这个要求的含义,如尽可能避开节点区、箍筋加密区、应力

(弯矩)较大区等等。

● 综合问题(7):框架顶层端节点处,可将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相应部分弯入梁内作梁

上部纵向钢筋使用,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顶层及附近部位搭接。

请问陈教授这原理是不是柱与梁是刚节点?那么是不是顶层主梁与柱钢筋连接要这样

做,顶层联系梁钢筋与柱钢筋连接是不是可以不这样做的,只要保证锚固长度就可以

了?

■ 答综合问题(7):抗震结构柱与梁的连接节点为刚性连接。问题的后半部不好答

复,因所提“主梁”与“联系梁” 是否为框架梁还缺少若干判别条件。顶层框架梁与

框架柱的连接必须采用该节点构造,但顶层非框架梁通常不与框架柱连接,所以与该构

造无关;遇特殊情况顶层非框架梁的一端与柱相连(另一端以梁为支座)时,由于未形

成框架(因而不是框架梁),所以满足锚固条件即可。

● 综合问题(8):有的施工单位和监理都对关于筏片基础的基础梁是否要锚固如果锚

固那又怎样计算,还有板是否要弯勾?如果弯勾,那采取什么标准?

■ 答综合问题(8):

1、筏形基础的基础梁主要功能之一是作为框架柱的支座,因此,基础主梁(直接支承

框架柱的基础梁)的钢筋(纵筋与箍筋)应在节点区连续布置;基础次梁(以基础梁为

支座的基础梁)的钢筋应锚固在基础主梁中(可参考框架梁的锚固方式,但上下钢筋受

力性质相反)。

2、筏形基础板尽端钢筋弯钩直段≥12d,当板的上部与下部均配置钢筋时,要采用拉筋

将板封边。

● 梁问题(18):第54 页(抗震楼层框架梁KL 纵向钢筋构造)第6 条当

楼层框架梁的纵向钢筋直锚大于Lae 且大于等于0.5hc+5d 时可以直锚。那么例如现场

中柱高hc=500mm,底筋为25mm,那么能否直锚?因为25 的钢筋的锚固长度为750mm。

■ 答梁问题(18):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

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 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

● 梁问题(19):图集上对架立筋的说明好象不太详细,请帮忙解答一下。

■ 答梁问题(19):架立筋就是起架立作用的钢筋,从字面上理解即可。架立筋主要

功能是当梁上部纵筋的根数少于箍筋上部的转角数目时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

● 梁问题(20)::梁的下部钢筋能否不锚固在柱子而是锚在另外一根梁内(就是与该

钢筋所在梁相垂直的),因为有时梁柱节点内的钢筋很多12 根25 的钢筋,使柱节点的有

效截面变小且无法振捣。

■ 答梁问题(20):当支座另侧梁底低于该梁梁底时,可以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当

两边梁底一平时,按照35 页右上构造直锚入另侧梁底下部。其原理是:当为非抗震时,

两侧梁底根部均受压,对锚固有利;当为抗震时,往复作用的水平地震力交替使一侧梁

底受拉的同时又使另一侧梁底受压,亦不影响锚固。但是将梁的下部钢筋拐弯锚入与其

垂直的梁中的做法,还未见有关先例。

● 梁问题(21):在框架结构中,两个方向的梁通过同一支座,即类似于井字梁的情

况,03G101 上的标准图集中同一方向的纵向下部钢筋需有一根钢筋起弯,再进行连接。

我想问的是,如果没有另一方向的梁,那么这两跟同向钢筋中可不可以不需起弯,而直

接采用绑扎连接?这个问题我们与监理意见不同,因03G101 大家都没真正吃透,特向

陈教授和各位前辈请教!

■ 答梁问题(21):该构造主要保证钢筋之间的净距满足规范要求,同时确保节点的

浇筑质量和钢筋的锚固效果,但与另一方向有没有梁无必然关系。

● 梁问题(22):前面提了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即我们对《03G101-1 图集》中的KL1

和KL2 框架梁以“钢筋净距为0 ”(即钢筋的中心线距离为25mm)的方式进行了计算。

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 ,略大于“0.4laE ”(其计

算结果是440mm )。如果我们让钢筋有一定的净距(例如25mm),则最内层钢筋的“直

锚部分”的长度将要比“0.4laE ”小得多。例中框架梁KL1 和KL2 的宽度为600mm,梁

截面为300×700,纵筋为Φ25 。遇到这样的实际问题时,如何保证钢筋的“一定的净

■ 答梁问题(22):这个问题提的很好,考虑很细致。通常柱纵筋不一定正好在梁钢

筋的延长线上,所以,保证了柱纵筋与梁纵筋的弯钩直段有25mm 距离可能会少用一点

“距离储备”。但考虑问题不能基于偶然性上,否则将会犯逻辑错误。如果遇到保证每

根钢筋之间净距与保证直锚长度不能同时满足的实际情况,解决方案有两个:1、梁钢

筋弯钩直段与柱纵筋不小于45 度斜交,成“零距离点接触”;2、将最内层梁纵筋按等

面积置换为较小直径的钢筋。

● 柱问题(5):前在03G101 第45 页中(非抗震KZ 箍筋构造非抗震QZ.LZ 纵向钢筋

构造)中注7:当为复合箍筋时,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可仅在四根梁端

的最高梁底至最低梁顶范围周边设置矩形封闭箍筋,那么请问陈教授,

1、该条能否用于第36 页(抗震KZ 纵向钢筋连接构造)中。或者说用于四级抗震的节

点处。因为我注意到构造规定中非抗震与四级抗震处理基本上一样的。

2、对于四边有梁与柱相连的同一节点能否用于边(端)柱与梁相交处。

■ 答柱问题(5):

1、该条不适用于(抗震KZ 纵向钢筋连接构造),抗震结构要求所有复合箍筋要贯通柱

梁节点,而且要按照加密间距设置。

2、只有边柱有悬挑梁时才会形成四边有梁的情况,该节点构造要求适用于该情况。

● 柱问题(6):有的施工单位把柱子的接头只考虑底部的区域满足要求而上部却不

考虑,施工单位认为是受压的,所以他们认为他们采取的闪光对焊上部接头他们就

不考虑了?这样做法对吗?

■ 答柱问题(6):框架柱是偏压构件,受弯矩、轴向压力和剪力的共同作用,其受

弯时的反弯点一般在柱中稍向上的位置,抗震时柱两端都要加密箍筋以保证实现“强剪

弱弯”,因此,连接位置不考虑避开柱上端是错误的。

● 墙问题(23):剪力墙开洞问题:剪力墙水平筋和竖向筋在洞口处的截断,钢筋是

直接切断还需要打拐扣过加强筋呢,如需要打拐,长度是多少呢?这个问题在我们工

地争论很长时间,施工、监理、甲方均有不同意见,请专家指教,谢谢!

■ 答墙问题(23):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 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

5d 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 直钩长出墙

面时,可斜放或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

● 墙问题(24):

1、如果端柱截面远远大于剪力墙水平钢筋的锚固时,那么此时我的剪力墙内侧水平钢

筋还需要伸至柱对边吗?比如柱的截面是1200,而水平钢筋的锚固仅为450 时?

2、如果独立暗柱的截面很大时,比如独立暗柱沿墙方向的长度超过1000 时,是否在门

洞高度范围内也不需要布置水平钢筋吗?

■ 答墙问题(24):

1、这个问题涉及面大,解决方案不仅需要经多方研究后确定。我个人的意见是当端柱

很大时,没有必要伸到柱对边。不过,如果端柱过大的话,设计可能存在问题,因为高

层或超高层抗震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的柱为了满足轴压比要求,下部若干层柱截面往往

很大,不得不做成短柱(大于1:4)甚至超短柱(大于1:2),但剪力墙的端柱,通常

没有必要做的很大。该问题的解决重点在框架柱而不是剪力墙端柱上。

2、独立暗柱(一般不称做“独立”暗柱,《规范》用语为“独立墙肢”),如果沿墙长度比较长,但全墙肢均设置箍筋的话,则不需要再重复加剪力墙水平筋(当然,箍筋

的设置必须要满足该墙肢的受剪要求)。如果该墙肢两端设置了端部暗柱,墙身当然要

设水平筋。

● 墙问题(25):

1、如果连梁两侧没有暗柱时,暗梁主筋的锚固是否应该从洞口边算起?

2、如果连梁顶标高与暗梁顶标高相同,可否将连梁的上部主筋与暗梁的上部主筋相互

搭接?暗梁的下部主筋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这样暗梁的上部主筋就不用伸至暗柱边

开始算锚固了,

■ 答墙问题(25):

1、有无暗柱都应从洞口边缘算起。

2、连梁与暗梁的功能不同,要分别保证其构造。连梁和暗梁钢筋的锚固都应从洞口边

缘起算,只是方向相反。只有在连梁与暗梁上部纵筋配置相同且梁顶标高相同的特殊情

况下,上部钢筋才可连通布置。

● 墙问题(26):

1、《00G101 图集》只有一种“暗柱”,而现在《03G101 图集》变成许多种暗柱,请问

这在理论上和工程实践上有什么意义?

2、请问“约束XX 柱”和“构造XX 柱”有什么不同?什么时候用到“约束XX 柱”?什

么时候用到“构造XX 柱”?

3、请问“λv 区”和“λv/2 区”各代表什么意义?其配筋特点有何不同?

4、“配筋特征值λv”的数值“0.2”有什么用?还可能取什么数值?

5、“约束XX 柱”有“λv 区”和“λv/2 区”,而“构造XX 柱”只有“Ac”区,是否

这就是它们的区别?“Ac”区的意义是什么?与“λv 区”有何不同?

6、《00G101 图集》的暗柱就是现在的“构造XX 柱”,对吗?

7、G101 图集历来使用的是“抗震等级”而不是“设防烈度”,而《03G101 图集》第18

页表中用到“一级(9 度)”和“一级(7、8 度)”?请问“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

有什么联系?(比如说,一级抗震等级对应哪些设防烈度?二三四级抗震等级又分别对

应哪些设防烈度?)

■ 答墙问题(26):

1、新规范GB50010—2002 与89 规范在剪力墙规定上的主要区别,一是在整体上提出“约

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概念,二是在部分上明确了“暗柱、端柱、翼墙、

转角墙”(见GB50010—2002 第195 页第11.7.15 条和第196 页第11.7.16 条)。03G101-1

的规定,主要与新规范规定相对应,同时引导设计师正确理解和应用新概念以及为施工

提供标准构造。

2~5、由于大学教科书也在修编,以及全国结构界仍在消化规范提出的新概念(可能还

有不同观点),如果提问者对此尚未初步接触,答复及理解这几个问题均比较困难,故

请提问者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中的有关章节和后面的

条文说明。

6、不完全是。

7、在同样的设防烈度下,由于结构的高度、结构体系不同,其抗震等级亦不同。就是

同一座采用框剪结构体系的建筑,其框架柱与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也可能不同。规范对混

凝土结构地震作用分析以及构造规定,都是按抗震等级划分的。国家标准设计必须与国

家规范保持一致。

03G101-1 勘误1 至10 项

1、第15 页第3.3.1 条第三行末“.3.4”应为“.3.3”。

2、第27 页图4.2.5 单跨井字梁“SL7(1)”应为“ZL7(1)”。

3、第43 页图A 中的柱内侧钢筋引注“aE”应为“a”。

4、第47 页转角墙构造中上下相邻两排水平筋交错搭接的左边起点距暗柱边缘,加注

“≥0”。

5、第47 页左边中间端柱转角墙构造最上边一行尺寸标注应为“伸至对边≥0.4laE”,漏印

“.4”。

6、第47 页端部暗柱墙构造中剪力墙水平筋弯钩位置稍往后退,在暗柱端部纵筋后“扎

进”暗柱;

3

7、第54 页上图和下图跨中引注“贯通筋”应为“通长筋”。

8、第55、56 页上图跨中引注“贯通筋”应为“通长筋”。

9、第67 页1—右上“按54 页”应为“按48 页”。

10、68 页上图、中图左下方的小图及引注“当下部纵筋直锚长度不足时可弯锚”应删除。

11、(勘误)第3 页“构件代号”第2 栏第5 行“非边缘端柱”应为“非边缘暗柱”。

12、(勘误)第19 页最下边一行“注”中“混凝土标号”应为“混凝土强度等级”。

13、(勘误)第19、21 两页左边“结构层楼面标高结构层高”栏所标出的底部加强部位“-

2、-1”层应为“、2”层。

14、(勘误)第20 页“剪力墙柱表”下面一排中部“YZ2”和第21 页1×A~B 轴上的GYZ2

自标高8.670 往上的“ 型”配筋截面应为“一型”配筋截面,以符合第18 页“构造边缘翼

墙(柱)GYZ”的规定。

15、(勘误)第21 页连梁(LL)标注中上部纵向钢筋与下部纵向钢筋的分隔“,”号应为

“;”号。

16、(调整)第24 页左栏最下一行第15~17 字“通长筋”改为“全跨相同”。同页右栏倒数

第二行调整改为:“其锚固长度与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17、(增补)第25 页第4.2.4 条3 款第三行在“另一边省去不注。”与“(图4.2.4a)”之间

增补插入:“不适用该规定的情况见下款。”并删去“(图4.2.4a)”。再补充第4 款:“. 当

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上部跨中注写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图

4.2.4a)。” 18、(增补)第33 页表《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的注增补第5 条:

“、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中相应数值减10mm,且不应小于

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19、(勘误)

第34 页表头删去“纵向”两字。

20、(调整)第36 页“焊接连接”构造对焊接连接点的引注“相邻纵筋交错焊接连接”改为

“相邻纵筋交错对焊连接”,防止误解为允许采用搭接焊接。

21、(增补)第36 页“注”第5 条和第42 页“注”第4 条后均补充:“也可采用机械连接或

焊接连接。”在该两页图2 连接点的引注上均增补:“(将柱下端的搭接位置上移至此)”。

22、(调整)第38、39 页对焊接连接点的引注“闪光接触对接焊接”去掉“闪光接触”四字,

调整为“对接焊接”。

23、(增补)第40 页右下“圆柱螺旋箍筋构造”的分图名“.搭接构造”增补改为:“.螺旋

箍筋搭接构造”。

24、(调整)第47 页上排第3 图转角墙的水平筋搭接长度“≥LlE(≥Ll)”改为“≥1.2LaE

(≥1.2La)。同页“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锚固”构造中加注:“除底部加强部位的端柱

外,当剪力墙水平钢筋满足直锚长度或弯锚长度与形式要求时,可不伸至对边。”

25、(调整)第48、49、50 页剪力墙身竖向分布钢筋连接构造中的竖向分布钢筋搭接长

度“lE”改为“.2LaE”,“l”改为“.2La”;接头位置错开距离“≥0.3LlE”和“≥0.3Ll”均改为

“≥500”。

26、(增补)第48 页“注”增补:“. 本图集所指小墙肢为截面高度不大于截面厚度3 倍

的矩形截面独立墙肢。” 27、(调整)第51 页双洞口楼层LL 去掉中间支座中的两道箍筋。在“连梁、暗梁和边框

梁侧面纵筋和拉筋构造”的注中加注:“箍筋封闭位置可在矩形截面的任何一角。” 28、(增补)第54、55、56 页“注5”第5 行第三字后增补插入:“当支座上部钢筋与通长

筋直径相同时,”。

29、(勘误)第65 页上图梁下部钢筋锚入支座“(Ll)”应为“(La)”。在“非框架梁L

配筋构造”的“注”中补充:“当为光面钢筋时,梁下部钢筋的直锚长度为15d。” 30、(勘误)第66 页上边“注1”中的“6 页”应为“3 页”。同页上所有梁及梁节点的下部

钢筋的直锚长度均改为12d,并加注:“当为光面钢筋时,梁下部钢筋的直锚长度为15d。” 31、(增补)对本图集所有与连接和锚固有关的构造说明中增补:“钢筋连接和锚固必须

遵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002….3 钢筋的锚固?与….4 钢筋的连接? ■ 答梁问题(4):应当勘误。应改为“当为梁侧面受扭纵向钢筋时,……其锚固长度与

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墙问题(3):剪力墙端部有暗柱时,剪力墙水平

该伸入柱钢筋内侧还是外侧,现实中大多数工地都是伸入暗柱主筋外侧,我觉得这样不

妥,但图集上没有详细规定,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怎么样的?

■ 答墙问题(3):通常剪力墙水平钢筋放在外侧,如果伸入端柱竖向钢筋内侧时,需

要向内弯折,这样做会形成钢筋笼“颈缩”,因此,水平钢筋走暗柱主筋外侧即可。剪力

墙尽端不存在水平钢筋的支座,只存在“收边”问题。请参看03G101 勘误:6、第47 页

端部暗柱墙构造中剪力墙水平筋弯钩位置稍往后退,在暗柱端部纵筋后“扎进”暗柱。

● 墙问题(4):请问陈总在03G101 第47 页中“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为什么取消了

原00G101 第33 页中“剪力墙身水平钢筋构造”的“转角墙,外侧水平钢筋设搭接接头”的

构造做法?因为在转角墙外侧设搭接接头比较便于施工,外侧水平筋连续通过转弯在施

工中比较困难。

■ 答墙问题(4):按照我国施工实践中的传统做法,局部无间隙(纵筋搭接或箍筋局

部重叠)的并列钢筋最多为两根(如果严格要求,为保证混凝土对钢筋的360 度握裹,

不应该允许有无间隙的并列钢筋,请参看35 页右上角构造)。由于转角部位存在比较

密的箍筋,如果转角墙外侧水平钢筋在阳角位置设搭接接头,则难以保证局部并列钢筋

最多为两根,钢筋混凝土中将形成多条贯通内缝,当地震发生时,可能会在此关键部位

发生破坏。

● 墙问题(5):关于补强钢筋“缺省”标注的问题。

《03G101-1 图集》第17 页,剪力墙矩形洞口补强钢筋的第(2)条是否和第(1)条

相联系的,即:如果设置补强纵筋大于构造配筋,则需注写洞口每边补强钢筋的数值;

如果设置补强纵筋不大于构造配筋,则按第(1)条“洞口每边加钢筋≥2Φ12 且不小于同

向被切断钢筋总面积的50%”执行。

这样的“缺省”标注规则对圆形洞口是否适用?首先是圆形洞口允许不允许“缺省标

注”?如果允许的话,其缺省值是否可用2Φ12 ?(例如,在第(4)、(5)、(6)条

中)

■ 答墙问题(5):两条规定互相联系,在逻辑上是在同一大前提下(洞宽、洞

大于800)的两个不同的小前提。由于圆形洞口有可能只切断一个方向上的钢筋,例如

梁中部圆洞只切断箍筋,却需要在洞口上下补强纵筋,所以,矩形洞口缺省标注的做法

不适用于圆形洞口。

● 墙问题(6):关于圆形洞口补强钢筋设置方式的问题。

《03G101-1 图集》第17 页的第(5)条规定:洞口上下左右每边都设置补强钢筋;

但第(4)条只在上下设置、而不在左右设置?

■ 答墙问题(6):03G101-1 的洞口规则与构造仅适用于剪力墙上(含墙身、墙梁与墙

柱)开洞,如果在框架梁或非框架梁上开洞,其构造方式就有所不同了。梁与墙梁的主

要受力机理不同,梁的主要功能是承受竖向荷载,连梁的主要功能是协助剪力墙承受横

向地震荷载;梁的箍筋主要为保证梁的(受剪)强度而设,连梁的箍筋主要为保证连梁

的刚度而设。所以,当设置在连梁中部且直径不大于1/3 梁高的圆洞切断了连梁的箍筋

时,并不会使连梁的受剪强度减弱到不安全的程度,但却会影响连梁的刚度。所以,第

(4)条规定仅需在洞口上下设置“补强钢筋”(严格的说法应是“补刚钢筋”)。

● 墙问题(7):《03G101-1 图集》第17 页的第(6)条说明了“直径不大于800 时”的

开洞做法,对于“直径大于800”的圆形洞口怎样处理?

■ 答墙问题(7):在剪力墙上开直径800 的圆洞情况比较少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一

般主要解决普遍性问题(偶尔涉及特殊性问题)。如果圆洞直径大于800,建议按17

页第(3)条洞宽大于800 的矩形洞处理,并在圆洞四角45 度切线位置加斜筋,抹圆即

可。

● 墙问题(8):当(洞宽大于800 的矩形)洞口上下使用了补强暗梁以后,洞口左右

就不须设置补强钢筋了?其中有什么道理?

■ 答墙问题(8):不设置补强钢筋是因为补强钢筋已经不能解决问题了,所以要在洞

口两侧按(约束或构造)边缘构件配筋,见17 页第(3)条规定。

● 墙问题(9):关于“补强暗梁高度”计算问题

《03G101-1 图集》第17 页第(3)条:“补强暗梁梁高一律定为400,施工时按标准构

造详图取值,设计不注。” 这里的“梁高400” 是指混凝土的高度还是箍筋的高度?从第

53 页右上角图中看来,应该是“箍筋高度”。

■ 答墙问题(9):图上已经指示为箍筋高度。

● 墙问题(10):在03G101 第48 页中“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大样图中的“墙柱是

否包括端柱还是指暗柱?

■ 答墙问题(10):墙柱有10 种,详见第12 页第3.2.1 条和第3.2.2 条关于墙柱的定义。

● 墙问题(11):在03G101 第48 页中“注:1、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根据该

条的规定,端柱、小墙肢在顶部的锚固构造做法是否也得考虑其是边柱、角柱或是中柱?

若是边柱、角柱那么其构造就是按照37 页或43 页,若是中柱那么其构造就按照38 页

或44 页。

■ 答墙问题(11):应该这样理解。顺便指出,关于剪力墙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问题,在未得出进一步的研究结果之前,现时可以套用框架柱的某些做法。

● 墙问题(12):在03G101 第21 页中,C-D/1-2 间,YD1 D=200 下面的“2Φ16 Φ10@100

(2)”是代表什么意思?

■ 答墙问题(12):请见第17 页第4 条第(4)小条的规定。

● 综合问题(1):在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出现Ⅳ级钢筋时,它得锚固长度应该如何计

算?因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混凝土验收规范上都没有出现Ⅳ钢筋,是否国家已经取

消了该级别的钢筋用于建筑工程中。谢谢!

■ 答综合问题(1):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中,受混凝土的极限应变值的限制,强度过

高的钢筋发挥不出其全部作用(这正是混凝土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不设Ⅳ级钢筋的理论

依据)。所以,即便是Ⅳ级钢筋,其强度设计值也只能取到360N/mm2(与Ⅲ级钢筋相

同),且当用于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时只能按300N/mm2 取用。因此,高于Ⅲ级

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取值按Ⅲ级钢筋即可。

还有,Ⅳ级钢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级钢筋差,用在普通混凝土结构中并不合适,

也不经济。

● 综合问题(2):03G101 与03G329 有矛盾时依谁为准?

■ 答综合问题(2):03G101 在编制时已经尽可能地做到与03G329 协调一致。当设计

者选用03G101 时,应以03G101 为准。当设计者既选用了03G101,又选用了03G329

时,由于03G101 中的构造是与平法施工图配套使用的正式设计文件(详见

03G101 总

说明第4、5 两条),如果设计者采用了平法制图规则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其构造应以

03G101 为准;如果未使用平法表达,则不应以03G101 为准。

●综合问题(3):03G101 图集中为什么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这些数据不便记

忆,施工中也容易出错,为什么不采用整数呢?

■ 答综合问题(3):不是03G101 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而是《混规》GB50010-2002

把原来以5d 进位的锚固长度改了。《混规》也是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 的依据之一。

为了方便施工,03G101 把规范第9.3 条的公式根据不同的钢筋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以

及钢筋直径计算成表格,尽量做到目前的样子。

● 梁问题(5):框架梁钢筋锚固在边支座0.45LAE+弯钩15D,可否减少弯钩长度增加

直锚长度来替代?

■ 答梁问题(5):不允许这样处理。详细情况请看“陈教授答复(二)”中的“答梁问题

(2)”。

● 梁问题(6):(1) 《03G101-1 图集》第19 页《剪力墙梁表》LL2 的“梁顶相对标高高

差”为负数。如:第3 层的LL2 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1.200 ,即该梁的梁顶面标高

比第3 层楼面标高还要低1.2m ,也就是说,整个梁的物理位置都在“第3 层”的下一层

(即第 2 层上)。既然如此,干脆把该梁定义在“第 2 层”算了(此时梁顶标高为正数),

何必把它定义在“第3 层”呢?

(2)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同一表格的LL3 梁上,该梁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0 (表格

中为“空白”),这意味着该梁顶标高与“第3 层”的楼面标高一样,即该梁整个在三层的

楼面以下,应该是属于“第2 层”的。

(3) 在“洞口标注”上也有“负标高”的问题。同一页的“图3.2.6a”上,LL3 的YD1 洞口标

高为-0.700(3 层),该洞D=200 ,也就是说整个圆洞都在“3 层”的下一层(2 层)上,

既然如此,何必在“第3 层”上进行标注呢?

以上提出这些“负标高”问题,主要影响到“分层做工程预算”。因为在分层预算时,是以

本楼层楼面标高到上一层楼面标高之间,作为工程量计算的范围。因此,上述的(1)、(2)、

(3)都不是“第3 层”的工程量计算对象。不少预算员都对上述的“负标高”难以理

解。所以,

我认为,上述(1)、(3)的“负标高”可以放到下一楼层以“正标高”进行标注。

上述意见妥否?或许有些道理没考虑到?特此请教。

■ 答梁问题(6):这个问题看似不大,实际并非小问题。

建筑设计需要建筑师与结构师的协同工作,但在“层的”定义上,建筑与结构恰好差了一

层。建筑所指的“某”层,实际是结构计算模型的“某减一”层。例如:一座45 层的楼房,

建筑从第37 层起收缩平面形成塔楼,此时,结构分析时其结构转换层是第36 层而不是

第37 层(关于这一点要引起结构师的注意,搞错的情况并不少见)。

建筑设计的某层平面图,是从该层窗户位置向俯视的水平剖面图。例如:建筑学专业有

首层建筑平面布置图,而结构专业通常为基础结构平面布置图(亦为俯视图),且结构

意义上属于第一层的梁(与第一层的柱刚接形成第一层框架且承受二层平面荷载的梁)

在基础平面(俯视)图上是看不到的,实际设计时也不在该图上表达。

搞建筑设计,建筑学专业是“龙头”,结构师有必要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师保持一致,

以使建筑师与结构师对话方便。因此,某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应当与该层的建筑平面布置

图相一致。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学专业保持一致后,结构所说的某层梁,就是指承受该

层平面荷载的梁(站在该层上,这些梁普遍在“脚下”而非在“头顶之上”)。

为将结构平面的“参照系”确定下来,03G101-1 对“结构层楼面标高”做出了明确规定(详

见第 1.0.8 条),并对“梁顶面标高高差”也做出明确规定(详见第 3.2.5 条三款和第4.2.3

条六款)。

以上规定已经受了全国十几万项工程实践的检验,结构设计与施工未发生普遍性问题,

但对施工预算员则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任何一种技术都不是完美的(哲学意义上的

美都是带有缺陷的美),这也许正是“平法”的缺陷之一。

4

● 墙问题(13):问:03G101-1 第47 页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在有端柱时,直锚长度小

于Lae 时,要求端部弯折15d,当剪力墙钢筋较大时,例:25,弯折长达375mm,施工

很不方便,此处可否采用机械锚固,锚固长度可折减为0.7Lae,直锚即可满足要求。

■ 答墙问题(13):可以采用机械锚固,但有两个条件:1、不适用于墙面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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