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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

律师事务所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
律师事务所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

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2011年月日合伙人会议通过,2011年月日公布实施)

目录

序言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二章工作目标

第三章业务发展规划

第一节诉讼业务及其专门化

第二节顾问单位法律服务

第三节非诉业务及其专业化

第四章服务模式调整规划

第五章内部管理规划

第六章团队建设规划

第七章文化建设规划

结语

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2011年月日合伙人会议通过,2011年月日公布实施)

序言

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由业界资深律师同仁组建的、合伙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从二〇〇六年建所至今,风雨兼程,走过了五年的发展里程。本所现有执业律师23名,其中合伙人6名;聘用律师7名;辅助人员10名。所内荟萃了一批从业十几年、在当地业界知名的学者型、专家型律师。本所是淄博市首家采用合伙人资源共享、案件和顾问单位统一调配、分配基本平均、法律服务全程监控、真正意义上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全所同仁的共同努力,五年来事务所的规模由小变大,服务能力由弱变强,法律服务市场份额由少到多,法律服务的领域由窄变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取得了社会和同行业的广泛认同,二〇〇九年本所被评为淄博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二〇一〇年业务总收费达到500万元。

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五年来,与自己比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长足的进步;但与优秀的其他兄弟律师事务所比还存在诸多差距。“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需努力”。为把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建成淄博一流、山东知名、全国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实现律师事务所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合伙人会议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章程》,秉承“忠恕、协和、感恩、共享”的办所宗旨和发

展理念,编制本所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一五规划”),做为全体成涛律师和工作人员未来五年的行动指南和决策依据。

第一章指导思想

“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山东省司法厅、淄博市司法局和省市律师协会的总体要求,高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事务所工作全局,以“忠恕、协和、感恩、共享”为宗旨,以专业化、团队化、公司化建设为导向,转变发展理念,调整服务模式,实施差异化聚焦战略,倡导高端法律服务和常规法律服务并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教学科研与法律实务并重,将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建设成为法律人才荟萃、优势专业突出的综合性、教学科研型律师事务所。

第二章工作目标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一五规划”时期我所的工作目标是:

一、品牌建设。到“一五规划”结束时,力争使本所成为淄博市一流、山东省知名、全国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使本所在三至五个个优势领域、五至十名资深律师在山东省业界具有相当知名度。

二、团队建设。广纳贤才,平均每年专职律师人数净增加不少于6人,到“一五规划”结束时,争取使本所执业律师人数达到60人以上,辅助人员不少于20人。

三、专业化建设。形成五至八个专业化服务小团队,使超过80%以上的律师加入到这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团队中来。

四、公司化建设。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本所实际的公司化发展道路。

五、业务目标。律师事务所收费年均增长不低于35%,到2015年收费达到2200万以上;人均收费年均增长不低于20%,到2015年人均收费达到55万元以上;顾问单位保有量年均增长不低于25% ,到2015年顾问单位总数达到260家以上。

六、文化建设。以“忠恕、协和、感恩、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宗旨,以人本思想为核心,以勤勉尽责、客户满意为标尺,构建独具特色的成涛律师文化。

第三章业务发展规划

“一五规划”时期,成涛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实际确立“常规业务与高端业务并重,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兼顾”的业务拓展思路,立足常规业务,带动高端业务;立足诉讼业务,拓展非诉业务;以深化和挖掘顾问单位法律服务为中心,拓展法律服务的新领域,探索专业化、团队化、公司化法律服务的新模式。在提高律师素质和服务水平的同时,强化服务营销,实现全所业务总量持续、快速、良性增长。

第一节诉讼业务及其专门化

根据我国律师业发展的多年经验,诉讼业务几乎是每一位律师成长的必由之路,诉讼业务不仅是每一位律师同仁的基本功,同时也是

大多数律师开拓顾问单位和非诉讼业务的敲门砖。因此,一五规划时期我所并不放弃诉讼业务这片传统阵地。有条件的律师,可以选择以顾问单位服务和非诉业务为主的专业化法律服务方向;相当数量的律师仍然会沿袭诉讼业务和少量顾问单位服务为主的常规法律服务方向。但是,律师事务所同时倡导那些以常规诉讼业务和少量顾问单位服务为主的律师,也要在其常规法律服务领域寻找两至三个专门方向,也就是做到常规法律服务的专门化。在此同时,律师事务所将会引导这些从事常规法律服务的律师同仁,利用常规法律服务这块敲门砖,逐步敲开顾问单位和非诉业务的“大门”,向从事高端法律服务和专业化服务的律师团队靠拢。

律师事务所将通过持续举办律师论坛、引进专家培训、增加外出培训、完善所内团队化法律服务支持平台和业务指导平台等举措,提高律师同仁的法律素养、办案技巧、协调能力和开拓能力,使年轻律师在较短的时间内在常规业务领域取得较快进步,并尽快找准自己的专门化方向,逐步熟悉非诉讼业务的领域范围和入门路径。

第二节顾问单位法律服务

根据我所2010年业务统计,从全所来看,来自于顾问单位的业务收费(包括顾问单位年费和来自于顾问单位的其他业务收费)在当年律师事务所总收费中所占比重已经达到72%。这项统计数据表明,我所顾问单位服务在业务总量中所占比重已经超过三分之二,顾问单位服务业已成为我所法律服务的重中之重。因此,未来五年,顾问单位开拓和服务仍将是我所业务发展的重点。

但是,我们也看到,随着本地区执业律师人数的逐年增加,法律服务市场的无序化竞争愈演愈烈。不少兄弟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同仁都把目光描准顾问单位这片肥沃的法律服务领域,致使“跑马圈地”、“广种薄收”成为不少兄弟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同仁抢占顾问单位的座右铭,从而导致压低顾问单位收费的恶性竞争现象屡屡发生。这种无序化恶性竞争,成为每一位希望通过勤勉尽责、优化服务来开拓顾问单位律师的绊脚石。针对上述局面,在一五规划期间,成涛律师事务所确立“以优质高效顾问服务带动新的顾问单位和非诉业务的开拓,对现有顾问单位加大服务深度、拓展服务领域、挖掘服务潜力”为开拓原则,实现对顾问单位的深度、优质、高效服务。

未来五年,律师事务所将通过实施强有力的营销战略、加大开拓投入、深化和调整对顾问单位的服务模式、指导顾问单位建立全方位的风控体系、引导和培育顾问单位非诉业务的消费习惯、新法律法规速递、组织企业管理人员专业培训等手段,在确保现有顾问单位数量、服务质量的同时提高现有顾问单位的服务年费,继之开拓一批在本地区举足轻重的拳头企业成为我们的服务对象。

第三节非诉业务及其专业化

非诉业务和专业化的问题在律师业界已经讨论了好多年,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国律师业发展到今天,能把非诉业务和专业化都做好的律师事务所则少之又少。无庸质疑,非诉业务能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带来丰厚的回报,从事非诉业务的律师与从事诉讼业务的律师相比来自社会的压力也相对较小,面对律师业竞争加剧的大趋势从

事非诉业务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具有差异化的优势,这些都是非诉业务吸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原因所在。

专业化其实是与非诉业务相伴生的。离开了非诉业务的专业化,与其说是专业化,倒不如说是律师常规法律业务的专门化,如刑事辩护律师、保险服务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争议律师等。

非诉业务也有高端和常规之分。常规业务的专业化如一般顾问单位服务,合同的起草、修改、审查,法律咨询,代书,律师见证,工商、税务代理,商标、知识产权代理等;高端的非诉业务包括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公司收购、公司上市、资本运作、房地产项目的法律服务、涉外法律业务等。

“一五规划”所指的非诉业务,主要是指高端的非诉业务。高端的非诉业务在我们当地发展迟缓,主要受限于客户对非诉业务的消费习惯,也就是说,本地客户不习惯于支付与非诉业务等值的高额律师费。从而导致从事非诉业务的律师虽然可能做了大量非诉业务,但是却拿不到等值的高额回报。这一状况是造成非诉业务及其专业化在本地区快速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

虽然存在上述不利于我们开展非诉业务的因素,但是我所仍要实施差异化聚焦战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开日益加剧的低层次竞争,发挥我所的人才优势和非诉业务优势,占领未来竞争的制高点;同时,在部分非诉专业领域异军突起、赢得社会和客户的广泛认同,也是律师事务所能够成就自己品牌的必由之路。如果继续沿袭低层次竞争的老路,我们势必与其他律师事务所一样,在激烈的法律市场竞

争中沦为平庸化、低层次、维持生存或难以生存的局面,最后被淹没在大家都一样属于“万金油”的汪洋大海之中。

基于上述认识,一五规划确立我所高端业务与常规业务并重,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兼顾的发展原则,通过自发组织、自由组合的方式,由具有专业化、非诉业务服务经验的资深律师,牵头组建非诉业务的专业团队,先试点,后推广。让一批具有专业化、非诉业务服务素质,具有走专业化、非诉业务强烈意愿的律师脱颖而出,实现我所专业化服务和非诉业务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未来五年,我所非诉业务的专业方向确定为房地产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证券法律服务、企业风控法律服务和国际民商事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将通过加大支持平台的服务力度,倡导和鼓励自发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鼓励律师外出参观、培训、学习,引导和培育本地客户的消费习惯,提高非诉业务的服务质量,完善非诉业务的收费谈判技巧,确保非诉业务和专业化建设在规划末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第四章服务模式调整规划

服务模式是一个复杂、多层面的问题。本规划中所指服务模式的调整,主要是指把我所原来以“单兵作战”为主的法律服务模式调整为以“团队化服务”为主的法律服务模式;由对顾问单位“平面化、浅层次”的服务模式调整为“立体的、深层次”的服务模式。

毋庸置疑,“单兵作战”的服务模式和对顾问单位“平面化、浅

层次”的服务模式是我所成立初期所采取的主要方法。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法律服务市场情况的变化,继续沿用旧的服务模式已经不适应律师事务所长足发展的需要;继续沿用旧的服务模式也无法实现本规划所制定的发展目标。因此,律师事务所倡导和鼓励,通过自发组建、自由组合建立有三至五人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经过一至两年的摸索和试验,三年左右的运行,实现服务模式由“单兵作战”到“团队化服务”的调整。到规划末,争取组建五至八个专业服务团队。同时,律师事务所正在加紧讨论、起草关于调整顾问单位服务模式的细则,该细则出台后将马上组织实施,到规划末使顾问单位服务模式实现由“平面化、浅层次”服务模式到“立体化、深层次”服务模式的调整。

第五章内部管理规划

律师业与执业医师一样在国际上号称自由职业,其执业方式和职业定位决定了律师业是一个自由度比较高的职业,这是事实。但是律师业的较高自由度,只是就处理法律事务和个人时间的支配等方面而言的,并非是说律师个人就可以不讲规则,我行我素。同时,与律师业高自由度同时并存的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严格自律。

前几年,我所在内部管理上走过了松、紧、松三个时期,也积累了一定的内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一五”时期,我所将坚持“外松内紧、自治与自律并重”的内部管理原则,在保证律师个人执业自由度的前提下,强化内部管理和律师自律,使每个律师同仁都能分享

一个良好的内部执业环境。主要措施:

第一,强化行政管理。律师事务所决定,尽快聘任一位专职从事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的行政主管。该人选应当是一个具有丰富的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强烈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熟悉法律服务事务、原则性和灵活性兼具的高层次管理人才。该项举措,必将使负有管理职责的律师能够最大限度地摆脱繁琐行政事务的束缚,拿出更多时间带领大家拓展案源和顾问单位,集中力量组织、参与团队化建设和专业化建设,使各种学习培训和律师论坛的日常化成为可能,腾出时间和精力把年轻律师和实习律师的传、帮、带做得更好。

第二,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在“一五规划”出台后,律师事务所将根据“一五规划”的精神和要求,对原来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系统清理,进行规范和完善。对缺漏的规章制度,要重新组织起草制定。一句话,通过建立和完善,使各项规章制度符合本规划的精神和要求。

第三,建立和完善业务指导平台。业务指导平台是我所为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整体服务水平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法律事务,通过指导平台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高水平的服务方案,同时兼具释疑解难的功能。业务指导平台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资深律师牺牲自己宝贵时间的奉献、免费的智力和经验支持,希望每位律师同仁能够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在提高自身业务素养的同时,提升法律服务的水准。

第四,加强服务质量控制,规范法律服务流程,提高法律服务质

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准是律师事务所和每位律师的安身立命之本,律师事务所将通过鼓励外出培训学习、完善所内律师论坛、规范服务流程、完善业务指导平台、重大疑难案件评析等途径不断加强服务质量的控制。

第六章团队建设规划

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一五”期间我所每年专职律师人数净增加不少于6人,到“一五”末,争取使本所执业律师人数达到60人以上,辅助人员达到20人以上。“一五”期间,律师事务所为实现上述目标将通过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力争实现上述团队建设的总目标。具体措施:

第一,提高实习律师进入的门槛和生活补助费标准。确定实习律师入门的条件为:二类全日制本科以上院校法律系毕业,年龄在三十岁以下。一般实习律师生活费补助标准由每月500元提高到每月1000元,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实习律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月2000元。

第二,对于转所进入的律师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业绩显著。对于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转所进入的律师条件放宽,同时在个人办公条件、加入合伙人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第三,本所网站常年挂载、所刊每期登载我所招聘律师和吸收实习律师来所实习的启事。

第四,在司法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指导下,抓住机会适时、谨慎地进行律师事务所的兼并、重组。

第五,根据需要和可能,在适当时机考虑在其他区县、省会城市及其他发达城市设立分所,发展团队、拓展业务。

第六,根据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的要求和安排,积极争创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通过上述举措,争取在规划末把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打造成为一个拥有六十名执业律师、淄博一流、山东知名、全国优秀、教学科研型、专业优势突出的综合性律师事务强所。

第七章文化建设规划

文化是社会的载体,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律师事务所文化大体分为四个方面即物质文化、行为文化、机制文化、精神文化。其中精神文化是律所文化的核心。

在物质文化方面,律师事务所在“一五”期间将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根据需要和可能设立分所,根据需要和可能扩大现有办公面积。

在行为文化方面,律师事务所倡导“做律师先做人”的行为规范,通过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鼓励律师个人竞选人大代表,鼓励律师个人出任政协委员,鼓励律师个人在各级律师协会、仲裁委及各专业团体内任职。通过每个律师同仁个人的社会形象和人格魅力,来提升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形象,提高律师队伍的社会认知度。

在机制文化方面,通过资源共享、小团队服务、专业化服务、公司化运作等模式,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律师事务所的运行机制,提高服

务质量和服务效益,凝心聚力,合作共赢、以老带新,生生不息,早日将成涛律师事务所建设成为一个百年名店,建设成为一个律师业不沉的航空母舰。

在精神文化方面,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作用,做好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力争使每位律师同仁在做好法律服务业务的同时,关心政治,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注国家的复兴大业。倡导律师同仁,要常存忠恕之心,多怀感恩之情,在重视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效益。积极响应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律师协会的号召,积极参与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和尽力做好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参与、根据需要和可能也可自发组织对贫困地区、灾区群众的捐助活动。弘扬仁爱之心,鼓励慈善之举。事务所要积极开展形式样、丰富多彩的各项文体活动。

通过上述方式和途径,通过努力,争取在“一五”期间使我所“忠恕、协和、感恩、共享”的办所宗旨和办所理念得以确立和弘扬,富有特色的成涛律师文化逐渐形成。

结语

“一五规划”是我所建所以来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虽然只是一个发展纲要,但是律师事务所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均已涵盖其中,因此它是律师事务所的纲领性文件,事实上也必将成为律师事务所未来五年决策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一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引领成涛律师团队克服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障

碍和挫折,从胜利走向胜利。通过“一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山东成涛律师事务所在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同时,也必将为本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目录 第一章释义 第二章出资 第三章合伙人加人合伙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章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第五章合伙人收益的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第六章合伙人离职及退休期间的权利义务 第七章合伙人退伙的条件、程序及权益处理 第八章合伙人的除名 第九章合伙人权利、义务的转让与继承 第十章合伙人会议 第十一章执行委员会 第十二章合伙终止与清算 第十三章合伙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章协议生效、修改与解释及协议与章程之关系 第十五章协议之签约人 合伙人协议

根据《民法通则》、《律师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签约人就合伙组建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伙协议,作为各签约人共同遵照执行的合伙行为规范。 第一章释义 第一条在本协议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名词释义为: 1. 1一级合伙人是指承认并签署本《协议》和《章程》,以一级合伙人相应出资,对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享有相应管理权和相应财产所有权,并承担相应义务而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的律师。除本协议特别点明“创始合伙人”外,一级合伙人的概念均含创始合伙人。 1. 2二级合伙人是指承认并签署本《协议》和《章程》,对事务所以二级合伙人相应出资,对事务所享有相应管理权和相应财产所有权并承担义务而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的律师。 1. 3三级合伙人是指承认并签署本《协议》和《章程》,对事务所以三级合伙人相应出资,对事务所享有相应管理权和相应财产所有权并承担义务而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的律师。 1. 4合伙人会议是指由全体合伙人组成的,决定事务所重大事项的权力机构。 1. 5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是指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由事务所主任、执行主任及各委员组成的,在合伙人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事务所管理职能的合伙人会议之执行机构。 1. 6事务所主任是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对外代表事务所,对内负责统一协调事务所各项事务的一级合伙人。 1. 7执行主任是指由事务所主任提名并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全面具体落实事务所各项工作,对外与事务所主任共同代表事务所的一级合伙人。

律师事务所介绍方案

北京保和律师事务所介绍 一、关于保和 保和特色 北京保和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房地产、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新三板领域法律服务为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历经多年积累和开拓,业务已并不断拓展至公司上市与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公司并购、知识产权、劳动法等专业领域。 “保和律师,放心选择”,保和律师愿和新老客户一道发展、成长,为理想和梦想护航,共同铸就新的辉煌! 保和解读 “保和”,出自《易经》,意为“志不外驰,恬神守志”,也就是神志得专一,以保持宇宙间万物和谐。在为人方面,“保和”要求律师应低调做人,谨慎行事;在业务层面,“保和”要求律师应专一、专业,行为合乎法律,保持社会和谐,并通过律师执业,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这也是保和人一贯的思想追求和行为风格。 执业理念 保和律师秉承“至诚至信、优质卓越”的服务理念,以服务客户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务实创新,团队合作,关注细节,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二、专业领域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是保和核心业务领域。保和律师曾为众多房地产和建筑公司的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领域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房地产投融资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项目并购 ■物业运营与管理 ■工程招投标与建设施工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是保和传统优势领域,业务贯穿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项目管理和退出四个方面: ■ 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资金募集 ■ 私募基金对目标公司的各种形式的投资 ■ 私募基金投资的退出机制,包括整体出售、转让和赎回等 ■ 募资公司在不同阶段吸收各类私募基金的投资 ■ 募资公司并购、重组及境内上市 ■ 私募基金的清算 公司上市与新三板 公司上市与新三板是保和另一传统优势领域,业务范围包括: ■上市前的改制、重组、私募融资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再融资计划 ■ 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 ■ 法人治理结构 ■ 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 ■ 新三板上市 ■ 各类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 公司并购与股权转让 保和对于各类公司并购业务具有丰富的经验,业务范围包括: ■产业准入政策咨询 ■设计和优化交易结构 ■审慎性调查 ■法律咨询 ■参与谈判 ■起草收购法律文件 银行与金融 保和律师为国内外众多客户提供广泛而深入的银行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业务范围包括: ■合规性审查

律师事务所设立流程

律师事务所设立流程 要点 本文本包含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流程、名称登记表、章程条款列表、合伙协议应包含内容、设立人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设立流程 一、名称检索:由设立申请人向拟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提交《律师事 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区(县)司法局审查并出具意见后,报市司法局律管处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手续。市司法局律管处以书面形式将名称检索结果通知区(县)司法局。 二、提出申请:设立申请人使用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向拟设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区(县)司法局报送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 三、初步审查:区(县)司法局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附件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中文名称 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 设立人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编电话 负责人承诺 县、区司法局审查意见 (公章)

市司法局审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二:律师事务所章程 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2.律师事务所的宗旨; 3.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4.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6.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 7.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8.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9.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 10.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 11.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备注: (1)设立合伙所的,其章程还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2)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3 )律师事务所章程自市司法局作出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决定之日起生效;(4)律师事务所章程落款要求全体合伙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合伙人会议制度 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有权按照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决定本所一切重大事宜,每届任期5年。 二、本所实行合伙人会议制度下的主任负责制,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每半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提议可召集临时会议。 三、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人协议; (二)制定和修改本所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三)选举和罢免主任; (四)决定吸收符合条件的新合伙人; (五)决定本所聘用律师及辅助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六)决定聘用律师、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 (七)决定和批准合伙人的退伙; (八)制定和修改本所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九)制定和修改本所收入分配方案和财务管理办法; (十)决定本所重大财务开支和大型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案; (十一)审核本所财务预决算; (十二)决定本所散伙时清算小组的组成和清算方案; (十三)决定对违反合伙人协议及本所章程、各项管理制度,

给本所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及其处罚;决定本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处理方案;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四、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享有同等的表决权,表决时按合伙人累计所占资产份额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体合伙人应出席合伙人会议,任何合伙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合伙人会议召开前五日内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为其代理。如果在合伙人会议召开时该合伙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委托代理人,视为对此会议所议事项弃权,合伙人会议可按期召开。视为弃权的合伙人应服从在其弃权情况下合法召开的合伙人会议所形成的有效决议。如果对任何事项表决的赞成票和反对票相同,主任可再投一票,有关事项应依据因此形成的多数票决定,反对合伙人决议的合伙人应服从已形成的决议,但可将自己的不同意见写进决议。

律师个人简介

欢迎共阅 个人简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刘立基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秉承执业理念: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 刘立基律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法学,江苏兴华人律师事务所劳动、公司类及侵权类专业律师。擅长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工资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培训协议、竞业限制约定、服务期纠纷等劳动争议、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等)、民事纠纷(继承、婚姻)、人损赔偿。 刘立基律师待人以诚,立世以信,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成功代理了近百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及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其中管某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案被评为“泰州市十大优秀案件”。刘立基律师熟悉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方式,在兴化市劳动仲裁系统和法院系统享有良好的声誉。 刘立基律师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能够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刘律师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积极的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

欢迎共阅 刘立基律师坚持对劳动法、公司法的研究工作,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对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合同管理、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代理的经典案例 1、姜某诉福建蜡笔小新食品有限公司违法解除赔偿案 2、管某诉江苏青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王永国故意伤害案; 4、李扣林故意伤害案; 5、文正学校经济补偿金纠纷案; 6、王某诉江苏飞龙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 7、兴化市合陈镇国土所诉王某一家排除妨碍案 8、张某诉赵某等一般人损案; 9、王某离婚纠纷案; 10、熊国海离婚纠纷案 11、刘某、谭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 ……..

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程序

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程序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设立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设立人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设立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的批件。 申请设立许可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可以征求拟设立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核实。 经审查,应当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模板(2021新版)

YOUR LOGO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模板(2021 新版) The state maintains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y enacting laws, and agreement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protected by the state. 专业协议系列,下载即可用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模板(2021新版) 说明:本协议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协议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

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系该店铺的 __________。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为人民币______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不过几十年的时间,相对于国外动辄几百年的律师发展史来说,其各种制度的建设,无论如何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而其中最初级的,考查我国现阶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虽然千差万别,各有不同,但究其来说都离不开四个方面:业务管理、决策管理、人才资源管理、分配机制。 业务管理方面:行政运作管理方面。过去是主任负责制,主任直接指挥秘书科或行政人员,甚至自己直接来实施管理。目前多数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开发多为律师个人所为,案源理所当然自己据有。这样就出现了律师个人开发的案源,无论办的了、办不了都办,导致有的律师吃不了也要吃,有的律师吃不饱却没的吃。既又难以确保办案质量,又造成了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的浪费,团队协作差。解决的办法是按照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特长统一调配,整合人才资源律师事务所;又要统一市场开发,整合客户资源。具体细化就是要制定市场开发规划和实施办法,建立案源报告、审查、奖励和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分配制度,建立主办律师和律师助理制度。创新的目的是淡化律师事务所业务开拓和执业的个人化、自由化倾向,强化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协作和专业化分工,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决策管理方面:律师事务所的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目前存在的

问题是:一、有的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合伙人,均等地享有“一人一票”,使意见难以集中,无法高效决策。解决的办法是采取“比重投票制”,以建立科学的民主集中的决策机制。创新的目的:既要淡化个别人在决策中的集权倾向,又要防止纯粹民主化的倾向,强化决策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以提高决策的效率。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应设立高级合伙人或者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或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以解决人员多决策成本大的问题。现在多数律师事务所,是合伙人既负责决策又负责日常管理,将“平等的介入管理”作为合伙人的一项不争的重要权力。新的理念是权力机构授权给部分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有一个管理合伙人来负责,而主任如果不是管理合伙人,则只是作为一个形象代表。中、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建立行政部,聘请一名执行经理,上对管理合伙人负责,下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这样既可以减少合伙人的管理成本,同时避免了合伙人之间因日常管理而产生的矛盾,又减少了管理层次和环节,提高了管理效率。创新的目的是淡化主任和合伙人在具体执行中的作用,强化管理合伙人、行政经理在执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提高执行效率;二、有的律师事务所存在高级合伙人自封、独断的家长制遗风,使决策失去民主; 人才资源管理方面:人材包括知识型、专家型、社交型、管理型、专业型、复合型、开拓型、经营型、操作型、合作

律师事务所简介 - 148法律服务网

营口市律师协会 营口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营口律师的自律性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营口市律师协会章程》对营口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营口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94年,至今已相继召开了4次律师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现任理事会由29名执业律师组成,常务理事会由9名执业律师组成,现任会长马洪流系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曲武昌、马方友、孙凤任为副会长,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科长栾晓文兼任秘书长。 营口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团结带领会员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奋斗。 营口市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是:1、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2、负责律师执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的监督实施;3、组织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4、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扩大行业对外影响,开展行业发展战略研究;5、为会员提供微信业务信息平台;

6、宣传律师工作,开展行业文化建设,举办律师福利事业; 7、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完成营口市司法局及辽宁省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它职责。其下设26各律师事务所,分别是: 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创建于一九八五年,是营口市仅有的两家国办律师事务所之一。睿智所于二000年改制为合伙人制律师事务所。在三十年的发展中,先后多次被授予辽宁省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省文明单位,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睿智所是目前营口地区规摸大、业务能力强、服务多元化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并在鲅鱼圈区设有分所。现有35名执业律师,睿智所在田维桢主任的带领下,全所律师秉承“睿智者,善治法!”的信念,在法律服务的多元化、专业化等方面不断提升。其“睿智”的品牌在营口市法律服务市场已经确立。 辽宁海润律师事务所是营口市改革开放以来第一家有私人合伙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现有21名执业律师,在主任马方友的带领下,秉承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以诚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2014年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律师实习基地的资格。该所历行法治,以法律思维改变以往的法律服务观念,以创高档次律师服务所,成就知名律师,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服务的奋斗理念为己任。 辽宁元久律师事务所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于2005年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完整版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完整 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

H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H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2018 H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H Law Firm Partner Meet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有权按照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决定本所一切重大事宜,每届任期5年。 二、本所实行合伙人会议制度下的主任负责制,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每半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提议可召集临时会议。 三、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人协议; (二)制定和修改本所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三)选举和罢免主任; (四)决定吸收符合条件的新合伙人; (五)决定本所聘用律师及辅助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六)决定聘用律师、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

(七)决定和批准合伙人的退伙; (八)制定和修改本所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九)制定和修改本所收入分配方案和财务管理办法; (十)决定本所重大财务开支和大型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案; (十一)审核本所财务预决算; (十二)决定本所散伙时清算小组的组成和清算方案; (十三)决定对违反合伙人协议及本所章程、各项管理制度,给本所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及其处罚;决定本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处理方案;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四、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享有同等的表决权,表决时按合伙人累计所占资产份额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体合伙人应出席合伙人会议,任何合伙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合伙人会议召开前五日内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为其代理。如果在合伙人会议召开时该合伙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委托代理人,视为对此会议所议事项弃权,合伙人会议可按期召开。视为弃权的合伙人应服从在其弃权情况下合法召开的合伙

广和律师事务所简介

律所简介 广和概况 广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总部设立于深圳的中国“十大规模律师事务所”(ALB 2008)、“十大品牌律师事务所”(中智林监测数据2015)。自成立以来,广和致力于为各领域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历经二十年的稳健发展,广和已成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目前在全球设有11个分所及多个海外联络机构,以其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国内外享有良好的名声和美誉。 广和律师 广和律师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其中200余名律师获有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多名律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并拥有境外律师资格。广和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职业声誉。多名律师被聘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名律师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副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副会长、监事长以及各级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广和优势 显著的规模优势 广和六百余名执业律师在业务上各有特长,通过整合,广和已经构建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的团队服务模式。针对客户不同的具体需求,指派最适合的律师团队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在处理客户纷杂多样的法律事务时,发挥团队优势,使客户得到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专业的法律服务

广和一直将专业化作为立所之本,业务领域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金融证券、并购与重组、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国际投资、海事海商、互联网金融、环保和新能源、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婚姻家庭与家族信托、劳动、税务、医疗、交通、保险、外贸、海关等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广和拥有众多法律业务领域的资深律师,根据客户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提供多领域及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丰富的执业经验 广和拥有众多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不乏业内外备受认可的专家型律师。广和律师以满足客户法律需求为宗旨,基于对客户需求及项目背景的深刻理解,为客户提供优质解决方案。广和每年办理各类案件和项目上千宗,其中,一些商事案件的诉争标的超过十亿元人民币。广泛的服务网络 广和已建立辐射全球重要城市的法律服务网络,与中国境内各大城市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协作关系,更有效地满足国内外客户全球化的法律及商务服务需求。广和在北京、成都、武汉、广州、珠海、前海、龙岗、台北、美国纽约、加拿大多伦多、乌拉圭蒙得维的亚设立了11个分所,并在欧洲设立海外联络处,总部与各分支机构之间开展业务合作、资源共享,从而更好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高效优质、专业周到的法律服务。 广和文化 广和文化的核心是广纳专才、和内顺外:一是以海纳百川的心胸,引进法律服务的专门人才,尊重并善待每一位走进广和的法律人,鼓励每一位广和律师成为专家型法律人才,根据各自不同的专业特长深入发展,力求使广和每位成员提升价值、实现理想;二是注重营造合伙人与律师、律师与律师、律师与律师助理、律师与行政人员之间和谐相处的工作环境,倡导彼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山东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范本) 订立合伙协议人: 以上发起合伙人发起设立山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明确本所的性质及组织形式,确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本所章程,全体合伙人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章律师事务所 第一条本所是发起合伙人、、依照《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组合,自筹资金发起设立,并经山东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二条本所名称: 英文: 办公住所: 第三条本所根据“自愿组合、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积累”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律管理、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构或机制,制定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认真执行。在执行中,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指导、检查。 合伙人对本所财产享有管理权和所有权,对外由合伙人对本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条本所全体合伙人及执业律师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等各项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本所在管理和执业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所组织与行为、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以及本所与聘用人员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本所及各合伙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本协议与法律法规及本所章程规定相抵触的,均视为无效,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所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合伙人 第八条本所合伙人为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生效之本所合伙协议以及备案之补充合伙协议上载明的、享有本所管理权以及财产所有权、对本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所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执业律师。 后续加入的合伙人必须符合《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之条件以及本所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必备加入之程序。 后续加入合伙人必须与发起合伙人签订补充合伙协议。 发起合伙人与后续加入的合伙人,对外统称合伙人。 第九条本所发起合伙人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居住地: 原执业证号:联系电话: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居住地:

拟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

拟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 为能充分发挥律师个人专业特长,并能经济、高效提供专业化服务,向精品化、品牌化专项法律服务方向发展,同时秉承“创建和谐社会”的口号,因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服务理念,拟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打造专项服务的精品所、专业所,为此特制定本规划。 律师背景: 本律师原就职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自2007年在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主要致力于道路交通及保险纠纷相关的各类案件,包括协助处理交通事故违法、违章;参与特重大交通事故协调、谈判;财产、人寿保险理赔、拒赔等保险纠纷协调、诉讼;代理保险公司参与大量交通事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代理伤者通过非诉、诉讼途径获取保险理赔及赔偿;同时兼顾其他民商事类型案件如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还有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通过多年执业生涯的历练和磨砺,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特别专长于保险领域及道路交通事故领域。通过不断的学习、成长和摸索,并有意识的培养潜在的客户和案源,为此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客户群和建立有效的人脉关系。也是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深刻意识到律师生存的关键不仅在于专业上的精和质量上的优,重中之重还是案件资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也是目前国家律师政策扶持不够所必须正确认识和面临的社会现状。只有将自身的专业能力及案件资源的有效开拓相结合,律师才能确保可持续性发展。通过执业最初几年的注重培养律

师自身各方面的执业经验和职业素养,培养潜在客户,以期待有一天能开花结果而有所收获。基于此,考虑到个人律所具有的低成本、高效率、小而精、方便快捷的优势,特别适合于本律师拟致力于发展的专项法律服务领域的特点,因此拟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 为使个人律师事务所(下称“个人律所”)能有效、健康、稳步的发展,拟从以下几方面规划: 战略目标: 专注于保险领域及交通领域相关的一揽子专业化和精品化服务,充分利用个人律所的天然优势,通过高效管理,创立律师服务品牌,以期成为本市该领域的领军。 服务理念: 利用专业团队开拓市场,通过专业服务维持好既有客户,并通过既有客户开发潜在需求,占有更大的法律服务市场份额,以实现律所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注重律师的社会职责,关注并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把法律服务与社会整体需求有效结合。 服务场所建设: 拥有百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场所,交通便捷,拟提供现代化的办公设施,有专门的主任室、律师公共办公区、客户接待室及会议室,建立专业化的服务场所。 专业服务和品牌建设: 拟走专业化、精品化路线,注重加强个人律所的品牌推广,塑造自身及服务的品牌形象,以提高律所的知名度、赞誉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样本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如果老合伙人死了, 谁来坐她的职位成为新合伙人呢? 是她的财产继承人还是没有亲属关系和继承关系的但有业务能力的新人成为合伙人呢? 那此时老合伙人的财产继承人便成为股东, 股东和合伙人的性质和权利范围异同是什么呢? ( 提问者: 应届毕业生网友, 提问时间: 05月05日) 答: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简而言之可分为人、财、业务三大部分, 而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事务所对这三方面的管理也不尽一致。 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 除了有其完整的内部机构设置和各种制度, 再聘请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管理是可行的。 但对一家规模比较小的事务所来讲, 这种模式却未必合适。有的管理采用无为而治可行, 有的管理无而则乱。有些事务所管理严格具体, 有些事务所比较原则和宽松, 这都因时、因人因具体条件而言。但有一点就是不能说一名好的大律师就是一名好主任、好管理者, 二者是不同的专业, 不同的人材, 能够兼得, 但并不一致。 本文拟从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决策机制、行政运作、分配机制、人才资源、业务质量等方面对当前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

在的问题进行一番理性的思考, 并设想了一些对策。 【组织形式方面】。 中国当前主要有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两种形式。笔者认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存在只是权宜之计, 应该向合伙制转变, 理由是合作所的主人是全体合作人( 所有的专职律师均为合作人) , 其资产一般是合作人共同共有( 这种制度是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 在发达国家是没有的) 。全体合作人既是律师事务所的拥有者, 又是管理者和创收者。由于权利人多( 而且一般不存在级差) , 不但产生决策成本大的弊端( 当前一些合作所采取股份制运作, 有的还建立所务委员会来集中行使决策权, 确实取得一些成效, 可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 而且极易产生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倾向。这种权利、义务的不合理配置, 将严重制约律师事务所的发展。 即使是合伙所也要建立开放式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有级差的合伙人制度, 打破合伙人终身制和合伙人权利绝对平等论。 规模较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条件成熟时能够向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改革的目的: 淡化权利均等意识, 强化责、权、利对等意识, 建立先进的科学的产权关系。 【决策管理方面】。 律师事务所的权力机构是合伙人( 合作人) 会议。 当前存在的问题是:

律师事务所英文简介

律师事务所英文简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O u r L a w F i r m Founded in 2004, Guangdong Sun Law Firm is a reputable partnership law firm with its head office in Shenzhen, and six branch offices in Beijing, Shanghai, Tianjin, Guangzhou, Foshan and Changsha City to ensure the efficiency of our legal services. Our firm provides an extensive range of legal service and commercial services to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lients, with professional departments and more than 200 practicing lawyers, 30 trainee lawyers, 11 patent agents and 40 assistant personnel, Most of our professionals have graduated from prestigious law schools in China and abroad. Many of them have practiced in leading international companies and law firms. All of our partners are successful practitioners in their fields with extensive practice experience and in-depth knowledge of the clients’ business. Our principal service areas include Corporate, Finance, Foreign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Trad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Private Equity and Venture Capital, Securities & Capital Market, Labor & Employment, Maritime Affairs, Real Estate,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addition, our firm is also one of few law firms within the whole nation being capable of combining services of legal professional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a qualified patent agent. Our lawyers put clients first. Our ultimate goal is to provide high quality and efficient services to our clients. We will go to our cli ent’s office to render our service instead of asking our clients to come. Our law firm is committed to excellence. We strive for perfection in what we do and are never contented with our achievements. Our lawyers value teamwork. As a fully integrated partnership, we thrive on close cooperation and support among ourselves. Our law firm focuses on expertise. Specialization in our practice areas guarantees the quality of our work.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模板

江苏XX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协议 (供申请设立普通合伙所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设立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共同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执业经历等: 第二条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第三条本所的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选本所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组织本所的年度考核(包括本所年度执业情况和律师执业情况); (五)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六)决定吸收新合伙人; (七)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臵; (八)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 (九)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十)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十一)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的十日内。经三分之二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内容进行认可并签字,以备合伙人查阅。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六条(六)、(九)、(十)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六条所列(一)、(二)、(三)、(四)、(五)、(七)、(八)、(十一)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从合伙人中产生。每次选举得票最多的为本所负责人人选,第二至第三名为副主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对外代表本所,依法承担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管理责任。 第十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全面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应该怎么写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应该怎么写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范本 (供规模所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xx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 xx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 xx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 第三条本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xxx万元x%; xxx万元x%; xxx万元x%;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本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管理合伙人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合伙人会议推选管理合伙人,由管理合伙人承担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管理合伙人)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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