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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外网操作手册-20160226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青海省)

东软集团编制

二〇一六年一月

目录

1 说明 (1)

2 系统简介 (2)

2.1 中央平台的组成 (2)

2.2 业务流程 (3)

2.3 平台的功能结构 (4)

3 系统操作 (6)

3.1 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用户登录 (6)

3.3 录入项目办理情况 (7)

3.3.1 录入接件信息 (9)

3.3.2 录入无需办理信息 (11)

3.3.3 录入受理信息 (12)

3.3.4 录入暂停(补正材料、委托评估、专家评审)信息 (14)

3.3.5 录入暂停恢复信息 (16)

3.3.6 录入办结信息 (17)

3.4 查询信息 (20)

3.4.1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信息 (20)

3.4.2 查询与本项目相关的本部门的事项信息 (22)

3.4.3 查询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部门的事项信息 (22)

3.5 录入项目监管(异常)信息 (23)

3.5.1 录入抽检信息 (23)

3.5.2 录入报告审查信息 (25)

3.5.3 查看异常信用名单 (27)

3.5.4 管理黑名单 (28)

3.6 信息维护 (30)

3.6.1 维护中介服务事项 (30)

3.6.2 维护服务指南 (33)

3.6.3 维护短信接收人 (23)

3.6.4 维护办理意见 (38)

4 联系方式 (42)

1说明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是根据国办发[2014]59号文件和国办发[2015]12号文件要求,为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目标而建设的跨部门平台。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由中央平台和地方平台两部分组成。中央平台包括互联网门户网站和业务系统两部分,其中,门户网站依托互联网建设,向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申报、信息服务、监管公示等功能;业务系统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包括并联审批、项目监管、电子监察和综合管理等功能。

本手册的使用对象为各部门用户,为部门用户在中央平台完成项目办理信息和项目监管信息的录入、相关信息的查询以及信息维护提供操作指引。目前,中央平台在部门间试运行,期间系统功能将进一步完善,平台操作界面如有微调,我们将及时更新用户手册。

2 系统简介

2.1 中央平台的组成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央平台)由互联网和政务外网两部分组成,门户网站包括申报服务、信息服务、监管公示等,其中申报服务包括统一受理项目申请、统一反馈审批结果、提供办理事项清单、提供办事指南、在线查询办理进度、上报建设情况报告等;信息服务包括新闻资讯、政策法规、统计信息等;监管公示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及名录、异常纪录、黑名单、部门办件情况统计等。政务外网业务系统包括并联审批系统、项目监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主要实现项目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信息共享、明确办理时限,临期超期预警,催督办、建设情况报告审查、记录异常信息和黑名单信息、维护本部门相关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维护本部门涉及中介服务事项和名录等。平台组成结构如下图所示:

项目监管并联审批信息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网网站互联网

政务外网电子监察

综合管理

决策分析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社会公众核准单位审批单位监管单位监察单位平台管理

申报服务

监管公示

2.2 业务流程

中央平台首先实现中央核准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部门间信息共享,后续将逐步实现所有非涉密投资项目的“平台受理、并联办理、依责监管、全程监察”。业务办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1、申报阶段

申报单位登录平台互联网网站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印项目登记单(含统一项目代码),申报单位凭项目代码办理后续相关审批手续。

2、审批阶段

部门办理人员接收申报材料时,要查看项目登记单,并核验项目编码后接收材料,并转内部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要将办理情况信息同步到平台上,平台将办理进度反馈给申报单位。同时,平台将各部门办理情况信息与相关部门进行共享。

3、监管阶段

项目开工后,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审批部门需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管。开工、竣工时,申报单位需向平台申报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建设过程中,申报单位要向平台报告项目年报,平台将申报单位报告的信息与相关部门共享,供部门监管使用,审批部门可根据项目情况和监管情况记录异常信息,形成异常名录,并视异常情节登记黑名单,平台将提醒申报单位,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2.3 平台的功能结构

平台的主要功能包括项目办理、项目监管、综合管理等三部分,如下图所示:

功能说明:

1、项目办理

通过此菜单录入并查询本部门的项目办理信息,查看其他相关部门的项目办理信息。

2、项目监管

通过此菜单录入并查询项目监管信息,查看申报单位的异常和黑名单信息。

3、综合管理

通过此菜单维护本部门办理意见、短信接收人信息、服务指南、中介服务事项等。

3系统操作

3.1 用户登录

第一步,通过浏览器访问平台地址:http://172.16.253.251:6888/tzxmspall。

点击“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登录进入平台,登录后界面如下图:

登录后的界面由菜单区域、查询区域、内容及操作区域、提醒区域和个人信息区域组成。

菜单区域:以下拉菜单形式展示系统的功能菜单,包括项目办理、项目监管、综合管理三大部分。

查询区域:可按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对内容及操作区域内事项列表中的审批事项进行查询。

内容及操作区域:展示事项信息的主页面。

提醒区域:对办理中事项、催办事项进行提醒。

个人信息区域:可点击修改用户名称、用户密码等个人信3.2 平台预审

政务外网审批系统已为各级发改部门配置好平台预审人员账号(其中西宁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预审下辖所有园区的项目),该账号的权限为企业申报人提交的项目进行项目预审,并赋予唯一的项目代码,此代码会伴随本项目从诞生开始直到项目竣工的全过程、全流程。其操作步骤如下:

3.2.1项目预审办理

1、平台人员登入后,可在单击【项目预审】选择【项目预审】即可看见待预审的项目

2、平台人员选择【预审】操作

3、选择【预审】操作后会弹出项目详细信息并给予预审结果。

4、平台人员可在此页面给予【预审通过】与【预审不通过】

5、预审通过后此系统会给予一个唯一的项目代码。

3.3 录入项目办理情况

部门办理过程中需将接件、受理、不予受理、补正材料、委托评估、专家评审、办结等办理情况信息录入平台。

3.3.1录入接件信息

审批部门接收相关事项的申报材料时,将收件信息录入平

台,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菜单区域的“项目办理”。

2、点击“待收件事项”,在内容及操作区域显示待收件事项列表。

3、按照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或在查询区域输入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并选择对应的申报事项,点击“接件”。

4、在弹出的操作页面上,输入接件日期,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接件日期。

5、点击“提交”,完成接件信息录入。

3.3.2录入无需办理信息

部门认为本事项无需本部门办理,可录入无需办理信息,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本事项无需办理”。

2、弹出操作界面,点击“操作日期”,在日历中选择操作日期。

3、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此操作。

3.3.3录入受理信息

部门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时,将受理或不予受理信息录入平台。操作步骤如下:

1、在菜单区域选择“办理中事项”,在内容及操作区域显示办理中事项列表。

2、按照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或在查询区域输入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并选择对应的申报事项,点击“受理”或“不予受理”。

3、若点击“受理”,在弹出的操作页面上,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受理日期,并填写办理司局(处室)信息,点击“提交”完成受理信息录入。

部门受理后,系统会对即将到期和超期未办理的事项进行预警提示。办理期限大于7个工作日的审批事项为正常状态,在时限栏内显示绿色图标;剩余办理期限小于等于7个工作日时,为即将到期状态,在时限栏内以黄色图标提醒;超出办理期限的审批事项,为已超期,在时限栏内以红色图标提醒。如下图所示:

4、若点击“不予受理”,在弹出的操作页面上,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受理日期,在“办理意见”一栏中选择办理意见,点击“提交”完成不予受理信息录入。如下图所示:

3.3.4录入暂停(补正材料、委托评估、专家评审)信息

在补正材料、委托评估、专家评审等环节,系统会暂停计时,录入暂停(补正材料、委托评估、专家评审)信息的操作步骤如下:

1、对办理中事项,按照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或在查询区域

输入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并选择对应的申报事项,点击“暂停”。

2、弹出操作页面,选择暂停环节。若选择“补正材料”或

“专家评审”,在“开始时间”一栏中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

选择补正日期,并在“办理司局(处室)”一栏中填入司局名称。

点击“提交”完成“补正材料”或“专家评审”的信息录入。

3、若选择“委托评估”,在“开始时间”一栏中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委托评估开始日期,并在“办理司局(处室)”一栏中填入司局名称,在中介机构名称一栏中点击“选择”按钮,弹出中介机构列表,可输入查询条件(组织机构代码、中介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办理该事项的中介机构,选择该中介机构。点击“提交”按钮

完成“委托评估”的信息录入。

3.3.5 录入暂停恢复信息

当补正材料、委托评估、专家评审等环节结束后,系统恢复计时,录入暂停恢复信息的操作步骤如下:

域输入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并选择对应的申报事项,点击“恢复”。

2、弹出操作页面,选择需恢复事项对应的单选按钮。

3、在“结束时间”一栏中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暂停结束时间。

4、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恢复”操作。

3.3.6录入办结信息

部门做出批复或不予许可决定时,将办结信息录入平台。操作步骤如下:

域输入项目编码找到该项目,并选择对应的申报事项,点击“办结”操作按钮。

2、在“事项完成日期”一栏中点击日历按钮,在日历中选择事项完成日期。

3、在“批复结果”下拉列表中选择“批复”或“不予许可”。

4、在“批复文号”一栏中输入批复文号。

5、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办理结果”,完成“办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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