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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范和强化本区环境污染处置工作。根据《上海市(区、县)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与XX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规范、高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体系,预防与减少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确实、有效地处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突发事件,促进XX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6.《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7.《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8.《上海市(区、县)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9.《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0.《上海市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事件分级

事件分级标准参照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该事件分级标准见附录一。

1.4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及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首要任务,提高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水平,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

1.4.2 以防为主。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预防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对重点危险化学物品的监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演变规律的研究,提高处置能力。

1.4.3 分级管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Ⅳ等级环境污染事故由区环保局负责处置,事故所在地行政政府协助处置。Ⅲ等级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区环保局立即负责应急处置,同时立即上报市环保局、区应急中心,争取市环保局、区应急中心参与指挥。

1.5适用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外资)所发生的一切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及其衍生造成的环境破坏突发事件。

2.组织指导体系及职责:

2.1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本区所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均由XX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的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是本区一切突发事件的最高行政领导和责任主管。XX区环保局成立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隶属于区应急委员会,是本区处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主要责任部门。

2.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XX区环境保护局成立处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信息保障组、监察组、监测组、协调组及专家组。组长由环保局长王文飞担任;副组长由业务副局长朱荣贵担任;组员由局办公室主任唐军、监察支队队长翁振华、污管科副科长顾伟杰、监测站站长翁一峥等组成。

专家组成员见附件。专家组组长由局长兼任。

局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长职责:

(1)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置的决策和指导意见。

(2)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

(3)发现突发事件超出本应急小组权限时,依程序申报区、市应急中心,求取领导统一指挥应对。

二、各组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岗到位;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沟通各个工作组工况,及时汇总汇报,供领导正确决策;并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污管科负责人职责

针对具体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实况,把握现场,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供领导决策;一旦形成决策,现场指挥实施。

(3)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职责

接收事故信息,及时汇报,同时立即派员到现场;按领导决策意图,在现场扑救和调查取证。

(4)区环境监测站负责人职责

立即派员到现场,按领导决策意图,在现场扑救和调查取证;并且迅速分析样本,提供科学数据供领导决策。

2.3应急联动机制

设立XX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联动机制,处置环境污染事故中由上海市XX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调配。成员有:污染事故发生地所在行政单位,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区经委,区农委,区气象局,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供电局,区渔政管理站等单位组成。各单位职责如下:

1、污染事故发生地所在行政单位

负责区域内Ⅳ等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并实施属地管理。发生其它等级事故时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包括必要时组织人员疏散。开设现场指挥部并提供相关保障。

2、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

承担消防类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在现场指挥部开设前,负责消防抢险救灾的现场指挥。

3、区安监局

在事故中提供专业的指挥、决策建议,以指导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施。

4、区经委

组织协调对所属排污单位进行源头控制,消除污染危害。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相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5、区农委

组织协调对所属排污单位进行源头控制,消除污染危害。负责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相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6、区气象局

及时提供有关气象数据。

7、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

必要时负责运送伤员、疏散人员和救援物资,转送危害物品;负责水上(内河)污染调查处理。

8、区卫生局

组织紧急输送受伤(中毒)人员并做好院前急救;组织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护;开设防护通道;组织实施其他卫生防疫工作。

9、区公安分局

受理社会报警信息。必要时组织应急救援交通管制,以及对重要目标、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

10、区水务局

水域控制,供水水源控制。

11、区民政局

根据事故危害和受损程度,组织救灾救济、安抚居民,参与善后工作。

12、区供电局

电力控制。

13、区渔政管理站

水环境污染对渔业资源的破坏及影响调查处理。

2.4组织体系框架

各处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类处理、分级负责、资源(信息)共享,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完善信息监测方法和程序,建立信息来源、风险分析和等级分类制度。同时建立有毒、有害、易燃爆物品使用与经营的档案,把握区内相关风险单位的分级应急预案,落实企事业相关应急预案的监督、审查和管理的机制和体系。对重大风险源建立在线监测及跟踪监测制度。

3.2信息报告

各镇、重点企业设立信息员、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与事态,迅速向相关部门报告。各相关部门接报,立即按分类管理原则,通知主管与相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

市民有义务通过110、12369、37100428等及其它特服电话迅速报告、报警。

主管与相关单位接警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事态等级,按时限逐级上报,保证全社会应急及时。

应建立一套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信息报告体系和制度,明确报告对象、内容、期限、监管和责任等。

3.3预警

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按市预警级别,即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预警四级,依次用蓝、黄、橙和红色表示。由局应急处置小组会同区应急处置委员会研究并决定。操作时须由局按区应急委制定的公共突发事件(事故)预警级别决定,发布、撤消等具体

运作规范处置。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响应等级划分

按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分,分别对应设置四级响应级别即:

一般环境突发事件(IV级,蓝色)启动四级响应。

较大环境突发事件(Ⅲ级,黄色)启动三级响应。

重大环境突发事故(II 级,橙色)启动二级响应。

特大环境突发事件(I 级,红色)启动一级响应。

4.1.2应急响应及处置过程

4.1.2.1应急响应接警后,经局应急领导小组与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决定事件级别后,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即:(IV级蓝色)事件启动四级响应;

(Ⅲ级黄色)事件启动三级响应;

(II级橙色)事件启动二级响应;

(I 级红色)事件启动一级响应。

4.1.2.2处置过程

应急处置队伍接警后,携带环境污染应急设备,在第一时间赴现场。根据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程序,开展控制现场,制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协力参与救援并按各自分工,进行取样,取证和调查工作;一有新的疑点与信息,及时向指挥组汇报,保证领导能正确决策。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应急处理期间,应设立值班制度,随时向区、市应急办实行报告制度,每位工作人员收集的信息,应及时向指挥组领导汇报,沟通。

4.2.2现场信息采集,包括人员伤亡,物资损耗,污染源、危险源现状及趋向,现场救援进展,现场监理监测数据等;统一提交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报告级别,社会公开等,不得以个人名义向社会私自公布虚假情节。

4.3通讯

4.3.1保持110、12369、区环保局热线37100428等24小时值班制,保障举报、报警信息畅通,同时随时接受领导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污染事故转述。

4.3.2每个应急参加救援人员,须随时保证通讯畅通,保证应急领导随时调配启动。

4.3.3XX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人员及处置人员通讯录见附录。

4.4指挥和协调

4.4.1消防类污染事故,第一时间由消防支队任现场第一指挥,待消防队任务结束进入调查取证时,交由环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后续工作,非消防类现场直接由环保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指挥。

4.4.2应急处置指挥

区环保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是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负责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下设机构应按预案开展工作。

根据环境突发事件等级和事态发展情况和现场实况,制定处置的

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应急联动处置的组织协调和现场指挥。

4.4.3应急处置协调

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后,XX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环保应急小组)会同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区应急委)迅速确定联动单位和等级,按等级要求,区应急委启动应急联动预案,各单位在环保应急小组现场指挥下,各司其职,完成相应救援工作。

4.4.4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除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外,须立即上报,由区应急委或市应急委领导统一负责指挥。

4.5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还坚持集中收集信息,领导小组统一发布的原则。

4.6应急结束

4.6.1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工作即告结束。

4.6.2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结束时,环保应急小组应将应急小结按事件等级上报,由相应级别领导作出同意结束的决定,即可宣布应急工作结束,必要时可按级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区环保局及有关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区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污染

事故的影响进行评估,为有效控制污染趋势和进行善后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5.1.2根据现场专家组的科学结论及相应监测意见,组织事故应急处理后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环境污染事故中产生的污染物要交由有污染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同时监测部门提供跟踪性监测,环境监察部门对现场进行看护。

5.1.3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相应技术支撑部门的科学依据,对事故中涉及的损害赔偿问题,依据行政调查程序进行。

5.2社会救援

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损赠救助资金和物资。凡社会救助,统一通过区救助机构受理处置。

5.3保险

为解决参与处置人员的后顾之忧,为处置人员购买人生意外保险。

5.4事故调查报告和总结。

5.4.1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完毕后,区环保局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对污染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确定责任。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出事故总结,并向市环保局和区政府作出报告。

5.4.2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4.3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6.保障措施

6.1信息保障

6.1.1通过市环保热线12369、公安110、119及区环保37100428(值班电话)24小时受理信息,确保环境污染事故信息的畅通与传递。

6.1.2开展和加强环境污染事故,事件预测预报工作,组建全区环境信息数据库,规范事故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的格式和程序。

6.1.3加强环境污染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实行时限报告制和逐级报告制。

6.2通讯保障

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通信,以移动电话为主,辅以政务网、公共网络,随时和市局、区应急委及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6.3应急队伍保障

6.3.1应急扑救、监察队伍保障

区环境监察支队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由支队长任负责人。一旦发生任何级别的环境污染事故,接到报警后,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初步判断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及时向局应急小组报告,并实施现场处置,并将进展随时报告。

6.3.2应急监测队伍保障

区环境监测站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小组,由站长任负责人,各科室骨干为主要力量,到达现场后,迅速制定监测方案报告局应急小组,提供进一步决策依据。

6.3.3应急专家队伍保障

区环保局可聘请市局、市监测中心与本局有相关资质的人员担任

环境突发应急专家组。由局长兼任负责人,其职责是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进行现场考察、分析,并对应急措施提出工作建议、指导,事故结束后负责事故评议及善后指导。

6.4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时,报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协调区公安分局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处置“绿色通道”,保障器材和人员紧急输送,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6.5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局负责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医疗与卫生保障的组织和实施。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由区应急办协调卫生局组织医救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量大可能地减少伤亡。坚持“救死扶伤,以人为本”和“分级救治”的原则,区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

6.6治安保障

区公安分局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工作的治安保障。要迅速组织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及管理,维持秩序,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现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6.7经费保障

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区环保局列入本部门的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所必需的设备的添置和日常维护。

6.8立法保障

按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环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6.9技术储备与保障

按上海市环保局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应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的宣传教育,公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简本和其他宣传材料、报警电话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危机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结合环境绿色学校建设,与区教育局一起负责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环境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

7.2培训

7.2.1局各级干部培训

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纳入局级领导干部日常业务培训内容。以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增加干部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知识和能力。

7.2.2专业人员培训

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培训。区环保局督促务企业将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列入员工培训和环境教育计划之中,并组织实施。

7.3演习

7.3.1区环保局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明确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处置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

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7.3.2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协调机制和处置的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完善应急预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根据事故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因污染事故性质复杂,突发性强,变化较快,影响范围广,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已经成为了影响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2.1为确保应急预案科学性、合理性,局应急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制定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保障计划和应急手册,经区应急办审查,报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及市环保局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办公室备案。

8.2.2应急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每三年对预案进行修缮一次,必要时可作随时调整、修改,报

区应急委和市局应急办备案。

8.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上海市XX区环境保护局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小组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7410815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向社会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9.附录:

一、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二、附录一:

上海市XX区环境保护局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程度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二、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区、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

1.发生3 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Ⅳ)。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

1.死亡3 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水体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突发性水体污染事故,加强处置能力,控制和减轻水体污染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无锡市突发生产性水体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钻井队在生产过程中因突发性事件导致水体污染的预警、处置及善后等工作。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故:生产过程中因使用、贮存不当等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2)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氯气、氨气、苯、甲苯等气体和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的泄漏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3)油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等各种油品在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4)其它生产活动引起的突发性事故而造成水体污染的。 2事故分级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执行统一预警标准。按照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三级预警,预警颜色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 2.1Ⅰ级(特大事故) 发生事故,造成周边水体大面积污染,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2.2Ⅱ级(重大事故) 发生事故,造成周围地区水体污染,且有一定的扩大趋势,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立即予以控制,在12个小时内可以控制或消除的。 2.3Ⅲ级(一般事故)

发生事故,有污染水源的趋势,但对周围群众生活和周边水系不构成直接威胁。事故危害在一定范围内和短时间内可控,经合理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消除的。 3组织体系 3.1设立突发生产性水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挥和协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 (2)指挥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件责任认定; (3)负责组建事故调查组、专家咨询组等技术支持机构; (4)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5)统一对外发布事故所造成水体污染的信息,负责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6)负责危急情况下,联系上级部门、驻地部队的支援; (7)组织开展事故影响评估并提出有关生态环境恢复的意见等。 3.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科,值班电话4685801。 办公室工作职责:

重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重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1 总则1.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第9号令)、《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技术监督规定》和《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和改善公共生活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迅速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保障全社会和全厂员工人体健康,促进社会的发展,制定本预案。 1.2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引进先进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安装配套计量装置和监控装置,保障防治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与污染物实际需处理量相适应,努力实现所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安阳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指标。1.3建立健全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认真填写防治设施日常运行记录,定期报告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1.4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突然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进行处理,及时通报周围可能受到污染的单位和居民。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汇报。 2 概况结合企业的实际,及易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源有:水污染、大气污染、环境噪声污染、发射性污染、有毒化学品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 2.1水污染:企业装机容量85万千瓦,每小时需消耗地表水约3460 m3/h。月平均消耗地下水约30万m3/h。主要废水有:新机反映沉淀池反冲洗水、化学澄清器反冲洗水、浓缩池和捞漂珠溢流水、地面冲洗水、6-8#炉转机冷却水、厂前区生活废水等。

污水处理站其能力为840 m3/h,全厂工业废水约400--600 m3/h。6-8#机组除灰系统采用水力除灰除渣,灰渣混除的处理方式,灰水未做任何处理,PH值变化在9-10之间,如果送至灰场的灰水得不到及时沉淀,固体废物污染强碱得不到暴晒可能对安阳河造成水污染。2.2大气污染:企业厂址位于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年计划发电量55亿千瓦时左右,年耗煤量约240万吨,其中统配煤40%,自筹煤60%。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煤在燃烧后产生的SO2、NO╳。2.3环境噪声污染:噪声能够引起多种疾病,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降低劳动生产率。噪声对听觉的损伤,按程度不同可分为暂时性听阈偏移、噪声性耳聋、爆炸性耳聋。2.4发射性污染:7、8#锅炉除尘器安装有天汇核仪表、西安市信立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测量料位铯-137137Cs、活度30mci 料位测量的核子料位计,其中7#锅炉除尘器有12个,8#锅炉除尘器24个。发射源发射出的射线看不见,闻不着,摸不到,及易对人身进行伤害。2.5有毒化学品污染:电力生产中存在的主要有毒物质通常有。1)电焊作业中产生的电焊烟,产生氧化锰、氧化铁、二氧化硅、氟化氢、氮氧化物等。2)酸、碱、氨、联氨、氯等。3)喷漆、浸漆作业中使用的苯、甲苯、二甲苯等。4) SF6断路器中的SF6气体泄漏或者在电弧作用下产生的有毒氟化氢、四氟化硫气体。5)清洗设备所用的汽油等。6)电容器中的多氯联苯。2.6固体废物污染:电力生产过程中主要是粉尘和粉煤灰。1)燃料或锅炉等工作场所大量积粉、漏粉,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 三、职责 l.XX、XX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XXXXXXXX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XXXXXXXX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 ×××采气作业区突发事件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年修订版) 文件编号:×××/QHSE-ZT-YA-20××-01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国石油×××油气田分公司×××气矿×××采气作业区 ×××年×月

目录 1总则 (3) 1.1编制目的 (3) 1.2编制依据 (3) 1.3适用范围 (4) 1.4编制原则 (4) 1.5事件分类和分级 (4) 1.6启动条件 (6) 2机构与职责 (7) 2.1机构设置 (7) 2.2机构职责 (8) 3 预测和预警 (9) 3.1预警行动 (9) 3.2预警解除 (9) 4 分级响应 (9) 5 信息报送 (9) 6 应急准备 (9) 7 应急响应 (10) 7.1启动程序 (10) 7.2指挥与协调 (10)

7.3应急监测 (11) 7.4应急处置措施与安全防护 (11) 7.5扩大应急 (14) 7.6信息通报 (14) 7.7应急终止 (14) 7.8善后处理 (14) 8 应急保障 (15) 8.1救援与装备保障 (15) 8.2技术保障 (15) 8.3宣传、培训和演习 (15) 9 附则 (16) 9.1名词术语 (16)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17) 9.3预案制定、解释部门 (17) 9.4预案实施时间 (17)

×××采气作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中国石油×××油气田分公司×××气矿×××采气作业区(以下简称作业区)系统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作业区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环境安全,编制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针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重大环境因素,依据国家、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中国石油×××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油气田分公司×××气矿(以下简称气矿)有关规定,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编制通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部门: 审核人: 批准人: 发布日期:2015-08-18 实施日期:2015-08-18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14年主席令第9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公司内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3.1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1.3.2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较大环境污染件: 1.3. 2.1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 1.3. 2.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1.3. 2.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1.3. 2.4对环境造成危害。 1.3.3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3.3.1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 1.3.3.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1.3.3.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1.3.3.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1.3.3.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1.3.4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1.3.4.1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1.3.4.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 1.3.4.3人员中毒死亡; 1.3.4.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1.3.4.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样本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样本 人类没有注重对青山、绿水、蓝天、大海的保护,私采矿,滥伐树、乱排污水乱放污气、过度放牧、过度开荒、过度开发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等等。以下是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样本,欢迎阅读。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公司简介和污染物处理 本公司基本概况 深圳艾意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万安路长兴高新技术工业园18栋1-2层西侧,租用建筑面积1870平方米,职工总数50人;公司年生产银油通孔产品约50000平方米、银油飞线产品5000平方米、高阻产品5000平方米。 污水处理设施 本公司污水处理站由深圳市罗湖长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污水站处理能力为20m3/d。

污染物分析处理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泥)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本公司与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签订处理工业废物合同,污泥由东江环保公司定期派车运走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建立健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现场总指挥:总经理 现场指挥:行政部 主要职责:在事故现场对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职员进行抢救疏散。 主要负责人:刘武仕 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污水处理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对污水处理站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当发现污染物出现泄漏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先迅速通知总经理,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抢修设备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污水处理操作员: 职责:定期对设备的保养、定时定量添加药品、经常检查污泥存放处是否有外泄,保证污水达到达标排放。发现事故问题要迅速向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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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污染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施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扬尘、噪声、弃渣及危险化学品。对施工区域或周边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1)水体污染 在施工过程中,特别在大坝浇筑、帷幕灌浆、砂石清理等环节,都会产生大量废水泥沙浆,这些水泥沙浆含有较大的悬浮物和部分的外加剂,一旦这些废水流入河中,将给水质带来极大的冲击,水泥沙浆沉入河底后,防碍水中植物的光合作用,减少氧气的渗入,对河底微生物和细菌带来灭顶之灾,从而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 施工过程中,有大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大量含油废水,这一部分含油废水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将对河流水质产生质的影响,并且要影响到下游的地区,造成不必要的环境纠纷。而且在施工工地,一般都有很多的贮油设施,如油罐,对这部分设置要严加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而造成大量成品油泄漏,给水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水利水电施工中的另一个影响水环境的因素就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由于施工比较集中、人员较多,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这部分污染物是不可避免的。 2)阻塞河道 工程施工会产生大量弃土石渣,一般都是按照建设方的要求定点堆放。水电工程施工受场地限制,弃渣多数堆放在河岸。受河流、雨水冲刷,弃渣堆放及防护措施不合理,可能导致大量渣土进入河流,抬高河床,阻塞河道,影响航运安全。 施工中常遇到边坡处理,尤其水电工程施工,经常要对坝肩或进水口边坡进行开挖。施工过程中由于岩土类型、地质构造、开挖方式、降雨及边坡截排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滑坡,造成水土流失,并导致河道阻塞。 3)氨泄漏 混凝土制冷系统通常采用液氨作为制冷剂,液氨一旦泄漏,将产生中毒、燃烧、爆炸等事故,给周围的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及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坚持以

大气污染应急预案

大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大气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建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制订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建立健全预防、预测和预警体系,对潜在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根据我市污染的特点,建立不同级别环境应急预案,环保局对全县存在隐患的企业建立台账,根据污染类别及危害程度,分级强化管理。 3. 信息共享、分工协作 建立健全以县政府为主线,环保局与相关部门互联共享的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传递快速、通畅,根据大气污染突发事故随机、易燃、易爆等特点,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环境应急分工协作。

4.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公众参与 密切关注大气例行监测点源的污染动态,通过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的发布,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利用媒体加强大气污染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力度。5.依法监管、杜绝隐患 对于污染企业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要依法监管,发现不经处理、直接向大气排放有害气体的部门,要建立问责制。充分发挥企业环保部门作用,提高其对本企业突发大气污染事故的防范及处置能力。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年3月31日环发〔2006〕50号)、《省(市)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山东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01年6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 1.4适用范围及现状 适用范围: 1.辖区可预见的具有隐患的大气污染源。 2.各类级别大气污染突发事件。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完整版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杜绝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本公司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本公司对事故的处理能力,力争把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由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龙风电场负责解释。 本预案起草单位: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龙风电场 本预案起草人:阚玉波、刘显旭 本预案审核人:朱晓东 本预案审定人:刘文秀 本预案批准人:张华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长岭)需要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典型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 定义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 为保障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高速公路复线(重庆境)路面工程综合项目部环保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及生命安全。为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成渝高速公路复线路面综合工程项目部区域内,突发的人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法》;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大气污染防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职责划分 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韩峰 副组长:李永生、焦连模、吴云辉、潘兆进 组员:张洪文、仲爽、张道远、谭伟、林梦岩、张升、李贤平、郑红明、于庆忠、胡劲松、赵金龙、翟新华、周少国、周长虹、杨鹏

2、项目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框图 3、应急抢险领导小组职责 (1) 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全面的应急抢险工作; (2) 副组长:具体负责排险、抢修、救护、抢险物资供应、事故 通报、疏散安置工作的组织指挥; (3) 吴云辉、郑红明、张升、杨鹏:协助副组长做好事故报警、 报告、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调度工作;必要时可代表组长处理相关事宜; (4) 张洪文、仲爽: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 清除和监测工作;

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有关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方案实施组及监测组的成员 1、领导小组: 组长:朱益民 副组长:吳海波 2、方案实施组 组长:廖裕祥 成员:竇科舉、謝波、李世文、劉貴喜、殷幫金 3、监测组: 组长:王學超 成员:陳炳洪、鄧盛洋、汤世玉 (二)各职能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支援和协调工作; (2)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和减轻污染危害和生命财产损失; (3)及时向环保部门通报有关突发环境污事故的发生、危害与处理情况; (4)负责对环境污事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5)协调方案实施组,监测组的有关工作。

2、方案实施组的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各项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传达和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 (3)负责污染事故预防措施的检查落实以及污染事故处理预案的演练; (4)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5)核定事故危害的损失,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的危害程度和直接损失进行技术鉴定; (6)根据调查结果和危害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部门和人员的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 (7)负责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的调度和管理工作; (8)拟办应急事故的信息上报事项; (9)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污染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10)研究拟定污染事故预防方案和处理措施,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11)负责建立各类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库,不断完善和优化各类方案,并积极储备应急物资,做到有备无患。 3、监测组的职责: (1)负责事故预防监测和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监测数据; (2)承担事故危害损失鉴定的有关监测事项; (3)协助上级监测部门开展承担的应急事故监测任务。 二、预防污染事故措施: 1、环保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运行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规范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每天必须定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 案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消除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控制排污、控制扬尘、降低噪音、减少大气污染,杜绝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保护达标。创建环境友好型项目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第三条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项目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立即按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权限 第四条应急组织职责

一、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质环保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各作业队 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备案; (2)负责与当地相关部门、上级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应急通信、报警及协调工作机制; (3)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项目部各部室协调、统筹工作; (4)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组织工作,并对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进行总结。 应急响应期间,由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各组织、成员进行救援,副组长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调配救灾物资协助组长进行救援活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预防、物资保障、信息宣传、治安等四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预防组:由安质环保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措施,包括污染源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等。

2020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1) 2.1 风险分析 (1) 2.2 事件分级 (1)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 3.1 现场应急指挥部 (3) 3.2 应急救援工作组 (4) 4 监测与预警 (5) 4.1 风险监测 (5) 4.2 预警分级 (5) 4.3 预警信息发布 (6) 4.4 预警行动 (6) 4.5 预警调整和结束 (6) 5 处置程序 (6) 5.1 信息报告 (6) 5.2 启动响应 (7) 5.3 扩大响应 (8) 5.4 响应解除 (8) 6 处置措施 (8) 6.1 先期处置 (8) 6.2 应急处置 (8) 6.3 后期处置 (9) 7 预案附件 (9) 7.1 组织机构成员名单 (9) 7.2 应急通讯录 (10) 7.3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10) 7.4 关键路线、标识和图纸 (12) 7.5 相关应急预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所采取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是项目部总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 2 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 风险分析 项目部可能会发生大面积油、油漆泄露;管道冲洗酸碱废液等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排放;放射源卡壳、脱落、丢失;施工废水超标排放、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下水道或地下污染河流、水源地;生活及工业垃圾未按规定处理,私自焚烧等。因而常见的环境污染事件类型有: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放射线等事故。 2.2 事件分级

企业环境污染防治应急预案

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昌都地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实际编制而成。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交通事故、地震、滑坡、泥石流(尾矿库)等,以及其它较大以上的安全事故。 1.4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物 公司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产生SO2、烟尘废气,经水膜除尘器脱硫除尘后排放(排气高度为35米);其次为烘干工序

产生的微量无组织废气,满足无组织排放的要求。 (2)、水污染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压滤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废水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孝服河。 (3)、固体废物 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处理污泥、灰渣和生活垃圾,其中污泥和灰渣外售做建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公司噪声主要来自真空泵和空压机。设备源强约80dB(A)左右。设备进行隔声处理或距离衰减后,相应厂界噪声声级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Ⅳ类标准的要求。 1.5 应急工作原则 我公司的应急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及人员按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示例)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1)为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响应能力,作好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的第一时间,能准确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的控制,杜绝或最大限度减轻对职工和周边群众生活和健康影响、降低空气、土壤及水质的污染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环保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和全体员工对涉及公共危害的突发环保事故具有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共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清洁,促进文明、健康、友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 3、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把环保应急工作落实到实际行动。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定有效、适宜性格的预防应急预案,充分

发挥指挥者和实施者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做到有的放矢,无险以防,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有应必胜的格局。 4、应急任务 (1)公司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方案和响应程序及操作规范。 (2)第一责任人承担其环保责任,指挥和发布抢险救援命令,领导成员按照自己的职责及时、准确、有效完成其工作任务。 (3)生产部负责事故的现场处理和事故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4)行政部负责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上下联络工作。 二、应急组织和响应 1、应急组织机构是公司按照自身实际,建立的突发环保事故的应急响应组织,部门明确,责任清楚,任务落实,做到准确、有效、及时响应。将突发环保事故得到组织即时、统一指挥、相互协调、有效控制,尽可能减少和降到环保事故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排除或降低土壤、水质、空气的污染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和全体职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发展。 如图一:《环保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市政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市政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1..1.1编制目的 为保有证施工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工程绿化完善美观,水保措施到位,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速公路,结合我部工程施工特点,在施工中坚决落实环水保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水保“三同时”制度和国家、陕西地方上有关的环保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采取严格的施工期环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1.2编制依椐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水保法、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水法、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规条文。 ②设计文件。 ③指挥部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施工过程有关环保、水保全过程。 1..3 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指挥部环水保污染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调度,各经理部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长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手机**** 1..4 环水保应急预案的应急情况识别 1 临时工程的污染,包括临时便道,拌合站、钢筋场、临时住地。 2 正线桩基、承台、墩身施工。 3河道、沟谷防护。 4 机械施工噪声污染。 5 拌合站混凝土生产及原材运输产生的污物污染, 6 混凝土施工产生的污物污染, 7 环保水保应急预案备用的材料、机具、人员

1 应急预案的实施及现场保护小组: 由各经理部现场技术人员、现场领工员、环保工程师、现场操作工人共同组成。 2 应急预案的决策:事故发生后,由各经理部技术人员组织,按已定的应急预案,启动实施。 3 事故调查小组: 事故调查小组由指挥部领导、安质科、工程科、下属经理部领导以及现场领工员、环保工程师、技术人员、班组长、现场操作工人组建。 4 环水保污染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职责: 协助上级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济损失、事故类别、工程概况,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方案和预防措施,对责任者处理以及今后的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并提供事故调查中所需证据,记录等原始资料。 1..6 环水保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程序、原则 1 当施工现场发生环保污染事故后,发现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势态的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上报现场领工员、技术员。 2 现场领工员、技术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同时立即上报经理部经理、总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和指挥部工程、安质环保等部门。 3经理、总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立即赶赴现场,针对不同情况,同时启动既定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指挥部相关领导和主管部门, 4 经理领导和工程部、安质环保部、机电、物资等负责人及时奔赴现场,协调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监督,同时向上级和地方环保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采取措施、估计损失等。 1..7 针对环水保过程中的各种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 1 临时工程的污染,包括拌合站、钢筋场、临时住地。 临时工程设置从总体上应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少伐树林、少破坏堵塞沿线的水系、排洪、排涝设施。临时工程用地周边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机械、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范围及行进线路。 混凝土拌合站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尽量少占地,作到科学、合理、经济、环保,各拌合站统一设置2米高的砖砌围墙;场内地坪采用15cm厚的混凝土硬化,配备防尘棚、洒水车、及装载机、工人,每天对场地进行清洁、洒水、环保作业,拌合站应设置成封闭式水泥罐装仓库,仓库保证干燥,防止粉尘污染,避免大气污染,在进行便道大门口附近,增设洗车槽,场地内增设排水系统、沉砂池,定期清理沉淀池废物,在不能排放的场地内,还在沉砂池下游增设了沉淀池,使场地内积水不致淹没附近房屋、农田,混凝土生产施工尽量安排在早上六点至晚上十一点之间,作到不扰民、惊民。站内废料按施组要求和环保审批措施运至指定地点,存放、进行施工便道养护。 钢筋加工场首先采取租用当地闲置场地,尽量做到不占土地或少占土地,钢筋加工尽量安排在早上六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杜绝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本公司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本公司对事故的处理能力,力争把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由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龙风电场负责解释。 本预案起草单位: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龙风电场 本预案起草人:阚玉波、刘显旭 本预案审核人:朱晓东 本预案审定人:刘文秀 本预案批准人:张华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长岭)需要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典型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 定义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

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环境污染事故:指突发事件导致的水、汽、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及生态破坏等事故。 4 预案内容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基本情况 (1)本项目投入运行后的主要声源为风力发电机组在运转时产生的一定噪声。根据类比调查,单台风力发电机组的噪声值为97dB(A),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I级标准要求,昼间达标距离为128m,夜间达标距离为256m。根据调查知,拟定装机区域内的居民均在达标距离之外,故本项目的投运基本不会对其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1 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事故分级 按照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北咨询公司两河口监理中心生活、办公区及监理人员日常工作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公司、管理局的指导,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方案为有效做好我项目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项目部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分类 根据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不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性污染事故。 1、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2、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故危害影响到工程、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3、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 (3)事故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应急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系统 (1)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郭雅军 副组长:刘艳生 成员: 王勤王陵宇刘璇秦维郑树发 (2)项目部成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领导小组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保部,负责日常工作,由安保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 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对项目部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现场情况,研究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的排除、减害工作方案、措施以及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统一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项目部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处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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