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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工【2009】543号

青建工【2009】543号
青建工【2009】543号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青建工〔2005〕1号)自2005年1月1日施行以来,随着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的调整,相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更加合理地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我厅对费用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费用计算规则予以印发,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青建工〔2005〕1号文件发布的费用计算规则中与本费用计算规则不一致时,以本费用计算规则为准。 本费用计算规则由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附件: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一、说明 1、本费用计算规则与《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青建工〔2004〕34号)及《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建工〔2004〕229 号)、《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6〕127号)、《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7〕186号)、《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8〕448号)配套使用,是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和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财政、审计确定工程项目投资的依据。 2、施工组织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均以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计算建设工程造价时,以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39.13 元/工日)为取费基础,各地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仍按青建工〔2005〕127号文件规定执行,调整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工程所在地海拔高程超过2000 米时应考虑高原人工、机械降效因素,人工、机械降效系数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海拔高程依照定额中的参考系数在合同中约定,降效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3、本费用计算规则中费率标准按单位工程类别划分。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类别划分为三类,原一、二类工程类别标准不变,三类及其以下合并为三类。大规模土石方工程不分人工与机械施工均按工程类别执行同一取费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市政维护工程不分工程类别执行同一取费标准。 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执行《青海省建筑劳务分包工程计价管理暂行办法》(青建法〔2008〕251号)规定。 4、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为不可竞争费用。《青海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与管理办法》(青建工〔2006〕205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组成、使用和管理方法不变,计取办法按本费用计算规则执行。 费用标准中安装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适用于单独发包的安装工程。 5、规费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规定标准计取。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如实提供缴纳规费的发票。 6、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除外)与管理费、利润可按本费用计算规则规定费率计算,也可按费用计算规则规定的计算方法自行计算确定。 7、建筑节能专项检测费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专项费用,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材料必须进行节能检测。招标人编制清单时在其他项目清单中以“暂列金额”列项,计算方法按《关于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通知》(青建工〔2007〕25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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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工〔2009〕543号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青建工〔2005〕1号)自2005年1月1日施行以来,随着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的调整,相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更加合理地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我厅对费用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费用计算规则予以印发,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青建工〔2005〕1号文件发布的费用计算规则中与本费用计算规则不一致时,以本费用计算规则为准。 本费用计算规则由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附件: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省经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省分行、驻青部队,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本厅各领导、有关处(室、站、办),存档。

附件: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一、说明 1、本费用计算规则与《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青建工〔2004〕34号)及《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建工〔2004〕229 号)、《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6〕127号)、《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7〕186号)、《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8〕448号)配套使用,是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和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财政、审计确定工程项目投资的依据。 2、施工组织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均以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计算建设工程造价时,以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39.13 元/工日)为取费基础,各地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仍按青建工〔2005〕127号文件规定执行,调整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标 准化示范工地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青建工[2017]76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03.08 【实施日期】2017.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通知 (青建工〔2017〕76号) 西宁市、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开发区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方案》(青建工〔2015〕87号)要求,现就评选201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2017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要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示范工地评选应坚持“示范引领、过程控制、好中选优”的原则,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青海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且达到主体基本完工阶段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成效显著,在当地确有示范作用。 (三)安全档案三级目录清晰,可追溯性强。建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考勤门禁系统、扬尘监控及喷淋系统、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齐备。 (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人员资格和配备满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未发生施工质量投诉、经济纠纷、欠薪等事件。 (五)评选材料齐全。 二、评选方法 (一)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按照“成熟一个评选一个”的原则进行评选。在项目开工建设时,由企业填写《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自愿申报(申报表格式见附件),并报该项目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 (二)县级安全监督机构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对符合评选条件的项目,及时择优向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三)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推荐项目进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在一个月内连同评选材料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每年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总数的3%。 (四)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各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督机构监督的项目,择优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每年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项目总数的3%。 (五)推荐省级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的项目,应提供以下评选材料: 1.《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申报表》。 2.月评及基础、主体阶段性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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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工…2009?543号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青建工…2005?1号)自2005年1月1日施行以来,随着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的调整,相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更加合理地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我厅对费用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费用计算规则予以印发,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青建工…2005?1号文件发布的费用计算规则中与本费用计算规则不一致时,以本费用计算规则为准。 本费用计算规则由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附件: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省经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省分行、驻青部队,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本厅各领导、有关处(室、站、办),存档。 附件: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一、说明 1、本费用计算规则与《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青建工…2004?34号)及《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建工…2004?229 号)、《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6?127号)、《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7?186号)、《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8?448号)配套使用,是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和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财政、审计确定工程项目投资的依据。 2、施工组织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均以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计算建设工程造价时,以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39.13 元/工日)为取费基础,各地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仍按青建工…2005?127号文件规定执行,调整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工程所在地海拔高程超过2000 米时应考虑高原人工、机械降效因素,人工、机械降效系数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海拔高程依照定额中的参考系数在合同中约定,降效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3、本费用计算规则中费率标准按单位工程类别划分。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类别划分为三类,

计算规则、费率 青建工〔2009〕543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青海省财政厅 青建工…2009?543号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青建工…2005?1号)自2005年1月1日施行以来,随着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的调整,相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更加合理地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我厅对费用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费用计算规则予以印发,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青建工…2005?1号文件发布的费用计算规则中与本费用计算规则不一致时,以本费用计算规则为准。 本费用计算规则由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附件: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省经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省分行、驻青部队,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本厅各领导、有关处(室、站、办),存档。

附件: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一、说明 1、本费用计算规则与《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青建工…2004?34号)及《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建工…2004?229 号)、《青海省房屋修缮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6?127号)、《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7?186号)、《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定额与基价》(青建工…2008?448号)配套使用,是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和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财政、审计确定工程项目投资的依据。 2、施工组织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均以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计算建设工程造价时,以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39.13 元/工日)为取费基础,各地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仍按青建工…2005?127号文件规定执行,调整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工程所在地海拔高程超过2000 米时应考虑高原人工、机械降效因素,人工、机械降效系数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海拔高程依照定额中的参考系数在合同中约定,降效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3、本费用计算规则中费率标准按单位工程类别划分。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类别划分为三类,原一、二类工程类别标准不变,三类及其以下合并为三类。大规模土石方工程不分人工与机械施工均按工程类别执行同一取费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市政维护工程不分工程类别执行同一取费标准。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的通知青建工〔2009〕542号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的通知"青建工 〔2009〕542号" 2009-12-15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青建工…2009?542号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州(地、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社会工资水平不断提高。为了使我省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贴近市场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工资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建设市场用工工资情况,经调研测算,决定对本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西宁市区)由30.46元调整到 39.13元,作为全省各地计取建设工程造价中施工组织措施、管理费、利润、规费等各项费用的基础。 二、全省各地预算人工费日工资标准按《关于发布青海省各地区定额人工、机械调整系数的通知》(青建工…2005?127号)中规定的系数进行调整(详见附表),调整增加的人工费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三、新调整的人工费日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及市政维护工程。 四、《青海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发布的“西宁地区建设工程劳务市场价格”作为劳务分包指导价格,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当地劳务市场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五、新的人工费日工资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2010年1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和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经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省分行、驻青部队,本厅各领导,有关处(室、站、办),存档。 附表: 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人工费日工资标准

关于调整西宁人工费的文件2009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青建工…2009?542号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州(地、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社会工资水平不断提高。为了使我省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贴近市场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工资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建设市场用工工资情况,经调研测算,决定对本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日工资标准(西宁市区)由30.46元调整到 39.13元,作为全省各地计取建设工程造价中施工组织措施、管理费、利润、规费等各项费用的基础。 二、全省各地预算人工费日工资标准按《关于发布青海省各地区定额人工、机械调整系数的通知》(青建工…2005?127号)中规定的系数进行调整(详见附表),调整增加的人工费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三、新调整的人工费日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及市政维护工程。 四、《青海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发布的“西宁地区建设工程劳务市场价格”作为劳务分包指导价格,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当地劳务市场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五、新的人工费日工资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2010年1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和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经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省分行、驻青部队,本厅各领导,有关处(室、站、办),存档。 附表: 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人工费日工资标准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青海省财政厅 青建工…2009?543号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青建工…2005?1号)自2005年1月1日施行以来,随着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的调整,相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更加合理地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我厅对费用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费用计算规则予以印发,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青建工…2005?1号文件发布的费用计算规则中与本费用计算规则不一致时,以本费用计算规则为准。 本费用计算规则由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附件: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青建工〔2010〕63号_青海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青海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建工〔2010〕63号 西宁市建委,各州、地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要求,我厅在《青海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青海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海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青海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分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分户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一)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二)门窗质量; (三)栏杆、护栏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 (九)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分户验收依据为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第五条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住宅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分户验收申请; (二)建设单位收到分户验收申请后,对符合验收条件的,根据分户验收的内容和住宅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检查部位、数量;(三)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检查方法,以及分户验收的内容进行检查; (四)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见附件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签字确认。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预算封面及编制说明

预算封面及编制说明

工程预(决)算书 工程名称:民和县川垣步行街--欣怡丽景(二期) 建设单位:青海广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算总价:(小写)63387441.79(元) (大写)陆仟叁佰叁拾捌万柒仟肆佰肆拾壹元柒角玖分建筑面积:41009.3(平方米) 单方造价:1546元∕平方米 编制单位: 编制人:

编制时间:2011年4月27 日 工程预(决)算书 工程名称:民和县川垣步行街--欣怡丽景(二期) 建设单位:青海广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算总价:(小写)66024185.45(元) (大写)陆仟陆佰零贰万肆仟壹佰捌拾伍元肆角伍分整建筑面积: 41009.3(平方米) 单方造价: 1609.96元∕平方米 编制单位:

编制人: 编制时间: 2011年 4月 25 日 工程预(决)算书 工程名称:民和县川垣步行街--欣怡丽景(二期) 建设单位:青海广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算总价:(小写)66748547.34(元) (大写)陆仟陆佰柒拾肆万捌仟伍佰肆拾柒元三角肆分元整建筑面积: 41009.3(平方米) 单方造价: 1627.62元∕平方米 编制单位: 编制人:

编制时间: 2011年 4月 26 日 工程预(决)算书 工程名称:民和林业局麻荒滩库房维修工程 建设单位:民和县林业局 预算总价:(小写)24597.58(元) (大写) 建筑面积:/(平方米) 单方造价:∕平方米 编制单位: 编制人: 编制时间:2011年3月29 日

编制说明 一、本预算书是依据甘肃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的2011—12号施工图纸进行预算; 二、建筑工程套用2004年《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工程》[青建工(2004) 229号]。 取费标准、施工利润、规费等均按《青海省建筑土建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青建工[2009]543号执行即按三类工程计费。 三、装饰工程套用2004年《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装饰工程》[青建工(2004) 229号]。 取费标准、施工利润、规费等均按《青海省建筑装饰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 计算规则》青建工[2009]543号执行即按三类工程计费。 四、安装工程套用2004年《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工程》[青建工(2004) 229号]。 取费标准、施工利润、规费等均按《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 计算规则》青建工[2009]543号执行即按三类工程计费。 五、人工费执行青海省建设厅青建工[2009]542号文件规定,海东地区地区按39.22元/ 工日; 六、材料差价执行青海省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公布的《2010年海东地区第十期建设工程 部分材料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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