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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三篇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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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2)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3)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4)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1.3 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其

实施细则,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1.4 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

1.5 在取得知识产权申请号及取得知识产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1.6 在知识产权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知识产权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2 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2.1 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的管理

2.1.1 本公司涉及到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审核、管理等工作的部门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专利技术开发;

(2)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科研档案和发明或设计人员流动的管理;

(3)专利评价、评估;

(4)专利申请、优先权、署名权、专利权;

(5)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及专利权质押;

(6)专利战略研究与制定;

(7)专利诉讼和向海关提请知识产权备案;

(8)其他与专利资产有关的事项。本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专利资产评估:

①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

②许可其他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

③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④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2.1.3 公司的专利资产评估,应委托有专利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办理。

2.1.4 本公司在产品技术开发立项之前,项目组必须进行专利技术挖掘、专利文献的检索和分析,避免重复研究与侵权。

2.2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的申请

2.2.1 申请知识产权的目的在于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发明创造现在和潜在市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2.2.2 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法律的保护。

2.2.3 知识产权申请的提出

(1)研发技术部门凡欲申请知识产权的,发明人将知识产权文件整理完成后,具体申报专利流程为:填写《专利申报审批表》后,请示公司总经理对此申请单进行批复,批准后交由综合部,联系相关专利事宜。

(2)除研发技术部门外的其它部门欲申请知识产权的,经所属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直接联系综合部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工作(仍需填写专利申报审批表,详见附件一)

2.3 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的要求

2.3.1 知识产权计划要求

(1)各部门(研发、生产、市场、综合等)根据公司年度战略规划提供知识产权计划;

(2)综合部提供年度政府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计划;

(3)根据上述情况制定公司级年度知识产权计划

2.3.2 知识产权文件撰写要求

(1)格式参考文件:技术交底书(电学)/软件著作权申请资料

(2)申报知识产权的发明人的前期工作要求:

明确所属的技术领域及有关的现有技术、引证反映现有技术,并进行检索或查阅,包括本技术的历史背景和现状,说明现有技术的缺陷、不足或存在的弊病。

在对背景技术作了简要描述和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结合发明所取得的效果提出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申请目的,也就是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任务。

清楚、完整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内容,以发明必要技术特征综合形式来阐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以必要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发明或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描述。

清楚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即构成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解决方案的技术特征所带来的效果。

具体描述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例,详细描述实施的方式,列出各种参数与条件,并对照附图加以说明和描述。

对发明创造进行保护的技术特征,即区别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摘要,内容包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

绘图工具绘制的附图一套,例如:电子产品的电路框图、电路原理图、机械产品视图、立体图等。

2.3.3 撰写主题及内容要求

(1)要求专利内容具有一定或较高至很高的技术含量,原则上要求知识产权不仅具有新颖性,进步性及实用性,而且要跟公司产品技术挂钩,要向公司年度专利计划靠拢。

(2)要求撰写的专利在原则上,既要避免盲目申请,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还要想到能否善用未来获准的专利以得到实质的利益回馈。

2.3.4 知识产权挖掘的要求

(1)对于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尤其是新研发项目,项目组在输出产品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后,项目经理应结合项目计划进行考虑并结合实际情况,要求项目组成员申报知识产权,同时项目团队领导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要从整体的角度考虑,挖掘项目的专利计划,对产品起到最全面的保护。

(2)对于老项目和平台项目,研发部主管应考虑实际情况,要求项目组成员申报知识产权。

(3)对于在研发、生产、检测和后期运维等方面产生的新工艺、新方法等,研发项目组需要评估该工艺、方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是否对公司能够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并具有一定的保护价值,评估合格的可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2.4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的保护

2.4.1 公司及员工有权保护本公司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不受侵犯,维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并帮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可请示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管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公司应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

2.4.2 侵犯本公司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包括:

(1)未经我公司许可生产、销售与本公司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2)未经我公司许可进口与本公司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3)将我公司专利号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号标记在产品上进行销售,假冒本公司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上述侵权产品的行为。

(5)未经我公司许可展示与本公司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和技术,以及从事招投标活动。

2.4.3 本公司知识产权涉及海关保护的,要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2.4.4 请求调处专利纠纷和进行专利诉讼。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办理,必要时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法律事务部办理。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诉讼的,应有法律事务部参与,并将有关材料送法律事务部备案。

2.4.5 本公司对其专利或专利申请,应依法及时交纳年费或申请维持费,维持其有效。对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或终止的专利和专利申请,要予以论证确认并建立管理档案。具体事宜由总经理负责。

2.5.1授权奖金

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奖励20XX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奖励500

元;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奖励2000元;取消外观专利的奖金。其奖金的10%发给申报部门,90%发给专利发明或软件著作权人。

2.5.2受理奖金专利发明人或软件著作权人撰写的申报材料稿件凡被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发明专利每件先行奖励发明人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先行奖励发明人300元,软件著作权每件先行奖励著作权人500元。

2.5.3先行奖励追回情况

(1)员工如有工作调整,部门要及时交接专利申报人的后续工作。若交接有遗漏现象,导致专利后续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

(2)若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的发明人,后续在一通、二通过程中不给予配合或放弃专利申请(除特殊情况,需写明原由)的情况。

2.5.4 奖金分配方案

第一发明人:默认为该专利撰稿人,如变更,则参考 2.5.6执行.设计人:该知识产权的设计人.表示该知识产权为设计一人所设计.主要设计人:主导该知识产

权设计的主要设计人员.

非主要设计人:协助该知识产权设计的非主要设计人员.

非设计人:未参与任何与该知识产权设计相关的非设计人员.

(发明人离职后,奖金归入其所属部门的部门经费)

2.5.5所有相关的分配额度按照申报流程中第一发明人填写的比例来执行。2.5.6发明人变更情况

(1)第一发明人变更情况

A.第一发明人离职,第一发明人替换

如受理或下证前,第一发明人离职,则报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批准,指定人员接替其剩余工作,由指定人员完成的工作,导致知识产权受理或下证,则在对应阶段(受理/下证)分配的奖金应归入指定人员.分配额度参照2.5.5。

B.项目资质申报,第一发明人替换

为帮助大家日后的职称申请等方面工作,经综合部通知原第一发明人,并报知识产权申报部门总监级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对第一发明人进行变更.在此情况下,奖金归入原第一发明人。分配额度参照 2.5.5(2)除第一发明人外的其他发明人变更情况

为帮助大家日后的职称申请等方面工作,除各中心部门提供的发明人外,公司有权再额外添加其他发明人,此类添加人员不参与奖金分配。

3商标

3.1总则

3.1.1 商标管理的目标:通过正确运作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利用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3.1.2商标管理的策略: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和价值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产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标服务信誉;确保合理宣传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与价值的不断增值。

3.2商标的管理

3.2.1本公司的综合部分管商标的管理,其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本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本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

(3)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批;

(4)指导或参与解决本公司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工作;

(5)指导和监督本公司各部门商标使用工作,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

(6)负责本公司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

(7)向本公司有关人员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与培训;

(8)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3.2.2在新产品开发初期,必须同时考虑新产品商标使用的合法性,即提前向本公司综合部申报商标查询和商标注册。

(1)提出名称:商标使用人向本公司综合部书面形式提出拟用商标名称或图案、产品内容及使用原因等内容的申请报告:

(2)商标查询:本公司总经办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商标查询,并在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3)注册申请和核准注册:申请人应根据商标查询结果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会同申请人做好商标申请前的有关手续办理;

(4)综合部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的申请。

3.2.3 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或类似商标被他人抢注,各位员工有义务配合本公司综合部做好联合商标、防御性商标的设计与注册。

3.2.4 商标查询日起至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申请核准注册之日止,为本公司特定的商业秘密保护期。

3.2.5 做好商标的档案管理。应遵循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的原则,统一存档管理。

3.3商标的保护

3.3.1 本公司各部门在使用注册商标时,负有维护商标完整性的责任。本公司员工对商标侵权的行为负有举报的义务,对举报有功者予以重奖。

3.3.2 本公司所有员工负有对本公司商标档案保守秘密的责任。

3.3.3 本公司市场部负责处理市场出现的侵权商标行为事宜,对无法解决的可移交本公司综合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3.3.4 综合部对受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应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对经初步审核涉嫌侵权的案件,应分别采取报请工商行政部门查处、与侵权方协商赔偿、对侵权方提出诉讼等方式处理。

4附则

4.1 本办法由总经办制定、修订和解释。

4.2 本方案自20XX年月日起实行。

文件更改履历:

知识产权申报表

篇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总则

为保护本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公司拥有的经营管理、科研、工程、设计、市场、服务信息等。

其他单位委托本公司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公司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

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公司的员工(含公司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公司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产业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规划处理与本公司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处理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草拟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本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审查公司各部门申报的知识产权文书,管理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统计等工作;

管理日常的知识产权的状况、权属变更;

配合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及专项工作;

监理涉外知识产权、进出口产品和技术合同中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

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的专业培训;协助调处知识产权纠纷;

负责办理、落实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知识产权事务。

根据知识产权类别的不同,可有不同的部门实行单项管理。

知识产权评估制度。知识产权属公司的无形资产,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之加以评估,并在公司财务会计上反映。在国内外科技开发、市场交易等产权变更时,必须进行知识产权评估,重大的事项须经主管领导和管理部门批准,报知识产权管理公室备案。评估报告应当交公司档案室备案保存。

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公司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相关资料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主要包括涉及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开发合同、鉴定文件、转让合同、评估文件、成果处理方案、纠纷处理方案、奖惩措施、涉密范围人员名单、保护承诺书及相关的劳动合同文本以及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划定和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等;

第十条公司建立成果归属判定制度。

(一)个人知识产权活动。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开展个人创新和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对于个人的非职务智力成果,公司予以尊重。公司员工的个人智力劳动成果,不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在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注册或者授权前,需要确认为其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可向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经审查后可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出具《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确认书》。

(二)职务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员工的职务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归属本公司或所属单位,其作品、技术成果、设计、发明等申请权及权利归属本公司或所

属单位,公司或所属单位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保护其创作者的署名权。以下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本公司或所属单位:

1、为本职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为本公司分配指定专项工作任务劳动成果;

4、来本公司学习、进修、实习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公司学习或工作期间完成、除另有协议外的智力劳动成果;

5、离开本公司2年内所完成的,与其在本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内部共享制度公司的知识产权在公司体系内实行有条件的共享。

所有权归属公司的知识产权,经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可允许各所属单位使用;

所有权归各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经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和所属单位共同批准,可允许公司其他所属单位使用。

所属单位使用公司或其他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应当签署许可使用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保密条款;

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可采取有偿使用的方式,也可采取无偿使用的方式,由许可和被许可单位协商确定;

知识产权合同制度。

(一)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研究或合作开发时,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订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订立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必须经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查,由法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3、主要利用本公司的资金、设备、材料、资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签署。

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证贸易时,需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根据许可的权限范围、时间、地域等因素综合确定许可使用费。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保密、保护和承诺制度。公司各部门、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杜绝知识产权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结合本公司实际,发挥知识产权在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

(二)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擅自将本公司所有的知识产权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任何机构和个人,发现侵权或者侵权的可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解决问题。

公司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备案、申请确权工作。对于不宜采取上述措施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在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前,不发表成果论文,也不得以委托鉴定、展览、广告、试销、赠送产品等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开。提交的新产品在国内外参加展览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须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备。

(三)严防商标、专利、域名、商号等被他人抢注。各部门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日常跟踪商标、专利、商号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授权情况,发现可能对本公司知识产权有冲突的情形,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采取积极措施,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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