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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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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安全组织机构 (2)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四、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12)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3)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4)

七、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5)

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7)

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9)

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20)

十一、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1)

十二、劳动保护制度 (24)

十三、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24)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 (26)

十五、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30)

十六、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30)

十七、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1)

十八、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

十九、安全质量奖惩办法 (36)

一、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组织机构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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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及生产设施不受损害,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环境,制定本责任制。

2、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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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的思想,实施科学管理,强基达标,把安全基础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向施工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稳步发展”的目标迈进。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深化“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做到岗位有职责、考核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二、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行业安全和质量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安全质量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各项安全质量控制指标的完成。

2、分析研究生产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重大问题,协商部署具体解决办法,批准落实对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整改措施。

3、对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处理意见、结论或批复。

4、各类安全达标的申报工作。

5、研究批准召开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决定对在安全生产和工程创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项目经理/书记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书记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审定发布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推行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表彰安全典型,支持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尊重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监查监督权、安全生产否决权、安全生产奖惩权等三大权利。

5、组织并参加各类事故的现场调查,组织事故抢救,及时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

6、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督促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

7、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四、副经理安全职责

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1、直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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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审定发布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总结和分析安全形势。

4、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加强安全督促检查,尊重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监查监督权、安全生产否决权、安全生产奖惩权等三大权利。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7、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救,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重演,组织并参加各类事故的现场调查,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五、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对项目施工安全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1、对全项目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臵、检查、总结和评比。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臵,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组织全项目安全教育和考核,表彰先进,交流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六、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安全总监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直接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条例等,审定发布项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尊重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查监督权、安全生产否决权、安全生产奖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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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三大权利。

3、审定各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署意见。

4、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安全事项,组织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整改。

5、督促检查项目下属各站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及时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和要求。

6、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7、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外部劳务队伍准入把关及过程安全管理,对劳务分包合同中安全条款及劳务队伍安全资质进行审核。

8、负责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并组织制订改进措施。

七、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进行舆论监督。

3、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组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6、检查指导各项目点安全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整改。

7、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安质部部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条例、规程、规则等规章制度。

2、参加生产会议,负责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提出有关建议和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其结果向有关领导反馈。

3、结合施工生产,做好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的工作。

4、督促检查各项目队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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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持各类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督促落实整改情况。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及事例。

7、参与职工伤亡事故、行车交通事故和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督促做好职工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

九、站长安全职责

对所管项目现场施工安全负监管责任,其职责是:

1、认真组织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细则、办法和措施,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布臵及监控工作。

2、加强现场日常安全巡查,发现违章和隐患及时制止与整改。

3、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4、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臵和设施的检查验收。

5、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针对性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6、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现场应急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十、施工员、技术员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工程特点,逐条向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2、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决制止冒险蛮干的行为,组织班组学习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及规定。

3、积极开展创“安全标准工地”活动,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脚手架、设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班组坚持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6、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班组进行逐项交底,交底书签字手续应完备。

十一、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所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部位生产机具、设备、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 6 -

规章制度,根据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书,正确指导班组按照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作业。

3、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随时了解其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工人进行岗位操作教育和实际指导,教育工人正确使用机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4、参加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并验证,发现危险及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止作业,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区域。

5、负责组织工班正确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并随时检查其领发、运送、使用和退库情况。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现场调查分析。

十二、班组长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施工作业层安全生产工作,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作业。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时注意检查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防护设备等安全情况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保证工人在安全环境中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坚持班前安全点名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坚持班前、班间、作业后安全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4、发挥工班安全员作用,支持安全员的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改进安全工作。

5、发生事故,除积极组织抢救外,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6、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点、设备,有权拒绝施工和使用,坚持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对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分配工作。

7、有权拒绝领导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解决。

十三、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岗位有关细则,提高自身安全素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安全技术交底,自觉按标准化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不准将设备交给非本岗位人员操作,未经特种作业培训和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有权拒绝操作。

3、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工具安全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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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积极参加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工作。

5、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和野蛮作业,有权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违章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十四、安质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级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遇有重大险情时,提出整改意见和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责令施工单位处理。经说服劝阻无效的可给予处罚,并有权越级上报。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加施工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测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工地”创建活动,并对项目“安全标准工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定性、定责和上报,对各单位执行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合理使用情况,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劳动护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有关部门执行。

十五、工程部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在编制施组、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和爆破工程、深坑作业、吊装、水下或水面作业、冬季雨季施工工程、有毒材料施工以及交叉、高空、脚手架、多层作业和重点、复杂工程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证实施有效性。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生产过程、工地布臵、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不安全因素和违章作业现象及时给予制止,直至停工整改。

4、对安装、改装、修理、拆卸的机电设备、起重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参加因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安全技术预防措施。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并- 8 -

督促及时整改;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并结合施工实际制定防止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6、调度应及时上传下达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注意了解施工中的安全动态,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7、加强施工机具、临时生产设施、机电设备、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定防寒、防火、防滑等措施,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8、在编制或修订规范、标准、工法时,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保证满足国家安全强制性标准。

十六、物资部安全职责

1、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

2、加强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库房的日常管理,及时检查、处理安全隐患。

3、负责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申请、保管和发放,按时提供质量良好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对因采购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负安全责任。

4、负责提供有毒材料及危险物品的性能说明,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使用范围,告知作业人员。

5、定期与不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七、财务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按照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且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控制安全专项资金的合理投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对各类安质罚款的催收,并对罚款用途按使用规定监督检查。

4、掌握相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负责保护企业现金、票证、账目等不受损失。

5、教育所属员工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十八、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把安全生产管理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的政绩一并进行考核。

2、做好项目部劳动力资源合理配臵,提出项目部技术工人近期和长远培训规划,对安全培训工作做出安排。

3、会同安质部对新分配大、中专学生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知识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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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合教育部门,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考核工作;对新录用(聘用)的技校毕业生、安臵的复员退伍军人,进行考核培训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安全知识考核后,方准分配工作,持证上岗。

5、招收新工人,要严格组织体检。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间对员工进行体检。根据医务部门同意和证明,对身体不合适担当原职工作以及对患有禁忌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安排适当工作。

6、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加班报酬。

7、配合教育部门、安监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发证工作,并对持证上岗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8、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选拔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并具备专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持有上岗证的技术干部充实到安全监察部门,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十九、党委系统安全职责

各级党组织是做好员工安全思想工作的保证体系,本着“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对项目安全工作负保证监督责任,其职责是:

1、各级党组织对安全工作要做好“四个坚持”,即:

(1)、坚持把安全生产当作大事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作出决议,采取措施,真正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坚持把安全生产的难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贯穿于安全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3)、坚持领导干部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导向,任何情况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能松,位臵、目标不能变;

(4)、坚持安全思想教育常抓不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依靠企业职工抓好安全生产的传统不变。

2、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干部评先、使用、提拔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制度,做到赏罚分明。

3、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一旦发生事故,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差距,制定措施,不断强化保证监督作用。

4、要充分利用报社、电视、板报等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安全自我保护能力。

5、协助行政,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在齐抓共管中发挥作用,并独立自主地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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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工会系统安全职责

工会组织要以班组建设为龙头,开展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积极协助行政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支持员工拒绝和纠正违章指挥,杜绝盲目蛮干行为。

3、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监督岗”实施过程跟踪监控,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下发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

4、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全法权益。

5、在主持评先工作中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员工和安全监察人员的积极性。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十一、共青团组织安全职责

共青团组织做为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骨干力量,本着“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其职责是:

1、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朝气蓬勃、富有创造力的优势,积极参与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认真搞好青工定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开展好安全知识、技术比武等各类竞赛活动。

2、全面推行青年团员安全责任区制度,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和青年、团员身边无隐患、无事故活动。

3、团组织要建立健全“青年安全监督岗”队伍,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佩带“青年安全监督员”标志上岗,积极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工地”的创建活动,做好工地的宣传和文明施工。

四、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人员构成如下:

安委会主任:项目经理、书记

安委会副主任: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安委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站负责人、安全员

二、会议时间及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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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委会每季定期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定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会议参加人员除了安委会成员外还有相关外协队伍负责人。

会议内容如下:

1、各站书面汇报上季度安全生产情况:①施工安全情况;②对员工开展培训教育以及安全交底情况,学习贯彻上级文件情况;③执行制度情况;④违规违纪情况;⑤对问题的分析和整改情况。

2、副主任传达业主、监理等单位文件精神、相关要求及公司安全会议内容,对上季度工作进行点评总结,通报上季度有关安全通报及处罚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整改提出要求,对下季度工作提出计划。

3、主任对上季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各项目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结合进度、质量存在的问题根据阶段性生产提出要求。

三、会议形成记录,采用专题会议记录本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项目各单位,作为下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书。

四、各站应依照项目部安委会工作制度建立站安全例会工作制度,由站长组织施工队伍相关人员参加,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例会(必要时每天进行一次安全碰头),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并对下步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计划。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保证经理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制定

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四无、二杜绝、一创建”。

“四无”: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无隧道塌方事故。

“二杜绝”:杜绝重伤事故,杜绝重大工程事故。

“一创建”: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或文明施工工地。

三、目标分解及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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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每年考评一次。考评人员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考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否得到实现,如未得到实现应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贯彻实施。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患,有利于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消除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有效保证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有效地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二、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有明确的目的,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具体计划。

2、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的标准必须是国家、行业、业主的要求规定和规范。

3、安全检查必须深入细致,及时整改隐患,不拖拉、不漏项。

三、项目部安全大检查由项目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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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本项目的安全自查工作。

四、现场施工生产的日常检查由安质部、各站站长、现场安全员负责,要做到时刻盯住现场,及时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就地解决问题,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五、安全检查的内容有: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查协作人员安全管理、查特种设备及操作人的监督管理等。

六、安全检查的方针是“一听、二看、三问、四评议、五整改”,力求深入细致地查清原因。

七、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相关书面记录由安质部建立台帐,做到有案可查,其内容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负责人、参加人、被检查单位、检查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大(大)事故隐患、违章违纪作业情况、现场采取制定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整改通知单、通报、整改落实书面反馈记录等。

八、项目部安全检查周期的一般规定如下:

1、定期安全检查;

(1)全面大检查每月一次;

(2)季度大检查汇总于季度末月的15日至20日进行;

(3)各站安全自查每月不少于四次。

2、不定期安全检查:

(1)根据施工情况,随时进行重点项目的安全检查;

(2)根据季节变化进行的专项或季节性防汛、防雷电、防寒、防风及用电、吊装、地铁运行期间等安全检查;

(3)与领导、业主、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的检查;

(4)安质部每月不定期的对所属各站进行的安全检查。

九、各级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一般性问题可直接向有关领导报告,制定整改措施,按期整改;较严重的问题向领导用书面形式报告,由项目部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十、隐患整改工作的原则是:“三定三不推”,即:定措施、定限期、定责任人;班组能整改的隐患决不推给站,站能整改的决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能整改的决不推给公司。

七、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部根据项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等各方面信息编制,并会同安质部监督检查实施,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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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取了适应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

2、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安全技术方案,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及封闭管理等措施。

4、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危害或损害的,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

5、采取了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弃土外运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二、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

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和危险源。

3、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预防措施。

4、施工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

6、一旦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抢救措施等。

三、安全技术交底的种类:

1、一般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脚手架、吊蓝、工具式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2)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地桩,以防土方塌方。

(3)高处作业的上下安全通道及其它防护措施。

(4)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5)对施工用的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位臵搭设要求,稳定性、安全装臵等的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臵。

(8)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绘制临时用电平面布臵图。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最短间距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防护措施。

(9)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措施。

(10)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臵。

(11)各类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措施。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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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工程,如爆破、大型吊装、钢围堰、沉井以及各种特殊架设作业、高层脚手架、井架、挂蓝和拆除工程等,必须制定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计算书、图文说明等内容。

3、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工程可在施组或方案的安全措施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对于危险性大、高温期长的建筑工程,应编制单独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2)夏季施工安全措施,主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制定相应措施。

(3)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主要是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盐中毒等措施。

(4)雨季施工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防触电、防雷击、防塌方和防台风及其它成品与半成品的防雨、防水措施。

四、分级安全技术交底

1、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各队负责人和各队技术负责人进行详细交底。

2、施工工艺的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负责向各队负责人、领工员、班组长等进行交底。

3、站长、领工员、班组长每天布臵生产任务时,应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要求、施工中安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中。

4、特殊工序、关键部位和地铁运营线施工前,应召开交底会,由项目主管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安全技术交底的时间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或每道工序开工前。

2、专业工程师向各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一天进行。

3、施工作业班组长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布臵生产任务同时进行。

六、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安质部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七、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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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

1、总则

(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三类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教育培训

(1)、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③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要的岗位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其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④班组长、工班安全员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2)生产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

①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少于4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是: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工地主要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

新员工必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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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必须年满18周岁且无生理疾病和缺陷,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持证上岗。

③职工调整工作或离岗一年(特殊工种6个月)以上,必须进行相应的“两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

④施工中引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教育培训的实施和管理

(1)办公室在项目初期针对项目情况,会同安质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培训过的员工是否胜任本职工作及时考核。

(2)安质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对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项目部可根据项目工程特点,主动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管理机构、业主、监理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并做好活动登记及总结。

(4)各种岗位证书必须定期进行复审,确保其有效性。各单位应做好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企业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铲车司机、装载机司机、挖掘机司机、压路机司机、推土机司机、平地机司机、翻斗车司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作业。

2、凡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要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4、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必须定期进行复审,确保其有效性。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管理工作归口公司人力资源部,项目部应做好持证上岗的监督监察工作。

8、各协作队伍应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设施相关证件报项目部- 18 -

安质部备案。

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单位危险品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2、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品的管理,并建立相应台帐。

3、危险品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品作业人员须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施工防火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项目部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场所与作业场地应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并留出消防通道,配设消防器材。

5、现场动火的作业点,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当需立体交叉动火作业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隔离。

6、危险品仓库,必须设臵醒目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仓库各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

7、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臵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臵。

8、在油库、木工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应设臵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

9、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机械室、休息室、宿舍等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周围严禁采用明火作业。

10、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管库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容易产生静电的衣料制作的服装。

11、凡进入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进行产生火花的施工和带电作业。

12、需要使用和存放炸药、雷管时,必须得到本地公安机关的许可。

13、凡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排气管须加设防火装臵,且不准直接进入库房。

14、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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