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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概念总结(考试用)

逻辑学概念总结(考试用)
逻辑学概念总结(考试用)

什么是逻辑学?

人们在思维活动中所运用的一种最重要的思维形式—推理。

要进行推理,就离不开运用判断,推理就是由作为推理根据即前提的判断而推出作为推理结论的判断的。可见推理是由判断组成的。

判断离不开概念。

逻辑学就是研究思维形式的一门科学,而人们把概念、判断、推理称为基本的思维形式。逻辑学如何来研究思维形式呢?

首先,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都是通过相应的词语、语句和复句来表达的,因此逻辑学就只能是结合语言来研究思维形式的。

其次,逻辑学在研究由概念组成的判断和由判断组成的推理时,并不是研究一个个具体的内容,而是一般形式。

最后,还必须明确逻辑形式可以是正确的,逻辑学上称之为有效的;也可以是不正确的,即无效的。学习逻辑学的重要任务就是区分何为正确的,何为不正确的。

2.确认事实

事实是既成的,所以有其客观性,它独立于我们的观念而存在。

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事物即存在的实体,如动物、蔬菜、矿藏等。例如,白宫就可以看做事物的代表,而林肯被刺则可以看做事件的代表。

要确认事物的存在,你只需实地去考察。如果它真实存在,就一定存在于某个地方;如果这个地方是你可以到达的,你就可以通过直接观察来确认它的真实性。

3.观念与其对象

我们大脑中的每个观念最终都源于对事物的描摹,而真实存在的事物却独立于观念之外。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正确观念忠实地反映其对象的客观秩序,与之相反,错误观念则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表达。

我们可以通过检验观念与其对象的关系来确认观念的正确与否。如果某一观念与其对象的对应关系扭曲脆弱,我们就可确认该观念是错误的。

4.观念联系事实

人类认知主要由3部分形成:(1)客观存在的事物;(2)事物在大脑中的反映;(3)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借之我们才能与他人交流。

5.将观念付诸语言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首先是事物,然后产生观念,最后出现语言。即使一个观念清晰明确而且忠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为了交流的方便,我们也应该用语言表达出来。观念必须和语言紧密切合,人们才能畅顺交流。然而,给观念找到合适的语言并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这一工作常常充满挑战性,我们不是都有词不达意的经历吗?

6.有效沟通

语言和逻辑是密不可分的,以下是一些能够带来有效沟通的基本原则:

(1)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

(2)说完整的句子

(3)不要将主观看法当做客观事实

(4)避免使用双重否定

(5)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

7.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

(1)模糊:一个词语的指代物不明确,它就是模糊的。

(2)多义:(在逻辑学上称为双关语),顾名思义,它一般包含多重含义,且无法根据上下文判断出在所讲事物中到底反映的是哪种含义。

避免产生歧义的方法是让你所运用的词语尽可能有针对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以便读者或者听众不用费心去猜测你所说的到底是什么。

避免造成歧义的惟一方法就是,尽可能清楚地表明本意

8.避免闪避式语言

尽量直抒胸臆,降低听众对你所要表达的意思产生误解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在建议你要口无遮拦,人应该可以将简练与优雅完美地结合起来。

9.真相

所有的逻辑推理,所有的论证,目的只有一个:找出某个事物的真相。

1.概念是通过揭示对象的特点或本质来反映某个或某类对象的一种思维形式。

2.任何一个概念都包含内涵和外延这两个方面,构成了概念的最基本的逻辑特征。

3.概念作为一种思维形式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物质材料才能存在和

表达出来。这些能表达概念的词语也就是逻辑学中所说的词项。

(1)不同词语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

(2)同一词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4.词语对概念的表达必须是明确的。

5.对概念的理解和使用必须是明确的。

6.明确概念,就是必须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只有概念明确,才能使判断、推理明确的,

无歧义。

明确概念的两种主要方法:定义和划分。

概念明确就是指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明确的。明确概念也就相应有两种主要的方法:

一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就是下定义

二是,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就是划分

2.下定义应遵守的规则

(1)下定义概念的外延同被定义概念的外延应当是相等的。

(2)下定义的概念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的概念。

(3)下定义的概念中不能使用含混的不清晰的概念和词语。

3.什么是划分

逻辑学上所说的对概念外延的划分,简称划分。划分是将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一类对象,按照某个或某些性质分为若干小类的一种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即一种通过明确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又一种主要的方法。

4.划分应遵守的规则

(1)划分应当是相应相称的。具体一点说,即划分的母项的外延与划分所得的诸子项的外延之和应当是相等的。

(2)划分后所得子项在外延上必须互相排斥,每次划分必须按同一标准进行。

正确区分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

正确区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不要把具有同一关系的概念当作非同一关系的概念

不要把不具有同一关系的概念当作具有同一关系的概念

不要把不具有从属关系的概念当作从属关系来使用,也不能把具有从属关系的概念当作具有并列关系的概念来运用。

判断就是人们在想问题的时候,也就是在思考问题的过程中,对思维所涉及的对象进行各种各样判定的一种思维形式,说得更简单一些,就是对思维对象有所判定的一种思维形式。判断就是对思维对象有所肯定或否定的一种思维形式。

判断的一个基本逻辑特征:对思维对象有肯定或否定。

这种有真有假能直接表达判断的语句就是我们常说的命题。

只有陈述句才能对思维对象,即一切事物情况做出肯定或否定的陈述,因而才能直接表达判断而成为命题,疑问句,感叹句,祈使句都不能直接表达判断,因而不是命题。

首先,判断恰当的问题就是判断最为一种思维形式,标志着人们对对象有所认识,从而成为人们正确思维和有效实际的工具而言,也就是把判断视为人类知识的基本细胞而就其独立运用而来的。

其次,判断恰当的要求是人们基于实践活动的具体性而对判断做出的要求。

最后,判断恰当与判断真实或者判断不正确有不同的要求和不同的评价标准。

一方面,判断作为一种思维形式,其本身的组成,结构必须做到恰当。

另一方面,判断作为一种思维形式,是人们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工具,而作为工具,自然就存在着人们对这种工具应用的是否恰当的问题。所以判断的应用也必须是恰当的。

(1)简单判断:自身不包括其他判断的判断。

直言判断:断定某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由主项、谓项、联想和量项构成。关系判断:断定对象之间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关系的判断,有关系者项、关系项和量项构成。(2)复合判断:包含了其他判断的判断,用逻辑词连接几个判断。

联言判断:断定事物若干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

假言判断:断定事物情况之间条件关系的判断。

选言判断:断定事物若干可能情况的判断。

1.直言判断的主项和谓项必须明确,只有主项和谓项明确的判断才可能是恰当的。

2.主项和谓项的搭配要恰当

命题:就是有真有假的能直接表达判断的语句。

伪命题:也就是假命题,但假命题首先必须是一个命题,只不过是一个未能如实反映客观现实情况的命题罢了。

3.直言判断的量项使用更恰当。直言判断的两种量项:全称量项(每个、任何、没有)

和特称量项(有的)

4.直言判断的联项性质(肯定或否定)要恰当

5.再看复合判断的恰当问题,最重要的是如何正确地、恰当地运用各种复合判断的连

接词问题

语境:是指人们在交际过程中表达思想感情的语言环境,它包括说话者、听话者、说话的时间、地点以及交际者共同具有的指示等因素。

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语境,即书面语言的上下文或口头语言的前言后语。

广义的语境,还包括表达思想时的社会环境

预设:就是人们在交际过程中,交际双方共同接受的事实和命题。

预设和语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给定语境中,说话人无论是进行陈述,提出问题,还是发出命令,提出请求,在说话时总是相信或假定了一些前提条件(某个事实)或背景知识(用命题表示的),这些假定作为说话双方所共同接受的前提条件或背景知识就是这一语境中该话语(语句)的预设

评价一个判断是否恰当,可以通过分析其预设是否成立,即分析预设的真假。只有当一个判断的预设是一个真命题时,该判断才有可能是恰当的,反之,必然是不恰当的。

1.判断(以及表达判断的命题)必须是真的,其中也包括作为判断成立的前提和预设必须

是真的。

2.判断(或者判断表达的命题)的断定含义必须清晰、明确、无歧义。

3.分析判断所面对的具体实践要求以明确判断的目的和任务。换句话,就是要分析和明确

判断所面对的语境及其所需要判断回答和解决的问题,然后再据以形成和做出判断

4.重视话语艺术

5.我们现在所谈的是仅就判断整体而言,并没有针对不同种类的判断在判断恰当方面有何

不同的要求。

6.判断种类不同会使得由其组成的推理及其规则不同,这就涉及到不同种类的推理问题。

推理就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命题推出一个新命题的思维形式

推理的前提:在推理中作为推理依据的命题(即作为推理据以出发而推出另一个新命题的那些命题,如前例中在横线上方的那些命题),称为推理的前提。

推理的结论:由前提推出的命题(如前例中横线下方的命题),称为推理的结论。

推理也就是由前提推出结论的一种思维形式。

1.一切推理都是由命题组成的。命题形式不同,组成的推理形式也不相同。

2.我们每个人的思维都离不开推理,但在实际应用中并非要把前提、结论排列得整整齐齐,一丝不差。人们对推理的运用是有所简略的,有时甚至前提和结论颠倒。

3.逻辑分析的任务(检验和评价某个人的发言或论述)就在于要透过言语或论述找出其推理结构,对推理是否合乎逻辑予以评定。

要想正确地使用一种推理,以保证从真前提能必然推出真结论,就不仅要求推理的前提是真的,而且要求推理的形式是有效的,即合乎该种推理的规则。也只有这种推理形式有效的推理才能称得上是合乎逻辑的推理,而那些违反逻辑规则的、推理形式无效的推理就只能是不合逻辑的推理了。

逻辑学所要研究的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

逻辑学对推理的要求必然是而且也只能是推理要符合逻辑

(1)演绎推理(必然性推理):即由真前提必然能推出真结论的推理。在逻辑学上把这类推理称为演绎推理,也就是前提能蕴含结论的推理。

在这类推理中,其推理形式能够保证由真前提必然推出真结论。那么运用有效的推理形式而进行的推理(即真前提推出真结论)称为有效推理。反之,如果真前提推出了假结论,我们称为无效推理。

(2)非必然性推理:在逻辑学中,我们把那种由真前提并不能必然推出真结论的推理称为非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就传统逻辑而言,这类推理主要是归纳推理,其主要特点在于,

运用这种推理,前提真而结论假是有可能的

归纳推理的合理性可以通过前提的数目及其所涉及范围的大小来确定,即当前提的数目越多,涉及的范围越广而未发现反例时,结论的可信度就越高,该归纳推理就越合理。逻辑学家主要是借助概率方法来描述归纳推理的合理性;当概率越大时,结论的可信度越高,该归纳推理就越合理。

简单命题主要包括直言命题(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和关系命题(断定对象之间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关系的命题)

重点来说一下四种直言命题

我们用S表示主项,P表示谓项

(1)全称肯定命题:断定某类中每一个对象都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所有S是P,通常写作SAP,简写为A。例:所有团员都是青年。

(2)全称否定命题:断定某类对象中每一个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所有S不是P,通常写作SEP,简写为E。例:所有鲸鱼不是鱼。

(3)特称肯定命题:断定某类对象中有对象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有的S是P,通常写作SIP,简写为I。

(4)特称否定命题:断定某类对象中有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有的S不是P,通常写作SOP,简写为O

通过改变前提中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而作为前提的原命题推出一个新的命题作为结论。这就是直言命题推理中的换位法推理,简称换位法。

进行换位法必须遵守的两条原则:

(1)换位法只是改换原命题主项和谓项的位置,原命题的质保持不变。即作为前提的原命题如为肯定(或否定)命题,通过换位后结论仍为肯定(或否定)命题。

(2)换位后的主项和谓项在原命题中如没有被断定其全部外延(逻辑上称为不周延),换位后不得断定其全部外延(逻辑上称为周延)。

通过改变命题的质(即把更肯定命题改变为否定命题,或把否定命题改变为肯定命题),并将原命题的谓项改为否定概念而推出一个新命题的方法,称为换质法推理,简称换质法。通过换质法,可将原来的肯定命题改变成与之等值的否定命题,即如果原命题是真的,则变换后所得到的命题也是真的。

(1)A与E:二者的制约关系是:一个真,另一个必假;一个假,另一个真假不定。也就是说,当二者中一个为假时,另一个是可假也可真的,亦即二者可以同假,但不能同真。这种关系逻辑学上称为反对关系或对立关系。

(2)A与I或E与O:当全称命题为真时,特称命题必为真;当全称命题为假时,特称命题在一种情况下为真,在另一种情况下为假。概括即:全称真,则特称必真;全称假,则特称真假不定。可见二者的关系是既可同真也可同假。这种关系逻辑学上称为差等关系。(3)I与O:一个镇,另一个真假不定;一个假,另一个必为真。概括地说,二者只能同真,不能同假。逻辑学上称此为下反对关系。

(4)A与O或E与I:一个真,另一个必为假;一个假,另一个必为真,概括地说,二者的关系是不可同真,不可同假。逻辑学上称此为矛盾关系。

直言推理的间接推理主要指由两个直言命题为前提推出另一个直言命题为结论的推理。就是传统逻辑所说的三段论

1.一个三段论必须有而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概念,不能多不能少。多了,就将不只有构成

三段论所必须的三个命题;少了,则构不成三个命题,因此这条规则是关于三段论本身结构的规则。

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这就是说,中项在前提中可以两次周延,但不能一次也不

周延。否则,即使前提真,而且结论在事实上也真,但在逻辑上却是错误的,无效的。

这是关于中项的一条规则。

3.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相对于三段论来说,可以具体为:大项或小

项如果在前提中不周延,那么在结论中也就不得周延。

4.两个否定命题作为前提不能推出结论;前提之一是否定命题,结论必然是否定命题;当

结论为否定命题时,前提之一应为否定命题。这是两条关于三段论前提的规则。

5.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结论;前提之一是特称命题,则结论必然是特征命题。这是关于

三段论前提的另一条规则

断定对象与对象之间某种关系的命题就是关系命题

任何一个关系命题都由一下三个部分组成:关系项(表示对象与对象之间某种关系的词项,如“迟于”),关系者项(表示具有某种关系的对象的词项,如“小赵”)可以将其中的前者称为关系者前项,后者称为关系者后项,量项(表示关系者项外延数量的词项)。

关系推理就是一种以关系命题为前提或结论的推理

对称关系:两个对象之间,如果其中一个与另一个有某种关系,另一个也与之有某种关系,那么这两个对象之间的关系就叫做对称关系。

传递关系:如甲对象与乙对象有某种关系,而乙对象与丙对象也有某种关系,那么甲对象与丙对象也有这种关系。

既包括关系命题,由包含直言命题,被称为混合关系推理

复合命题是那种自身包含有其他命题的一种命题。复合命题所包含的命题,统称为复合命题的支命题。将支命题联接起来构成复合命题的语词称为命题联结词。

其次,复合命题的支命题可以是简单命题,也可以是复合命题

最后,基于联结词的不同,复合命题有五种:负命题(并非,没有),联言命题(和,而且),选言命题(或者),假言命题(如果),等值命题(当且仅当)

负命题,就是否定某个命题的命题

负命题有效推理:以负命题作为推理的仅有前提或结论,并根据负命题的逻辑特性所进行的推理。

联言命题,就是断定事物的若干情况同时存在的一种复合命题。联言命题的支命题至少有两个。联言命题的逻辑特性:既然联言命题同时断定了事物的若干情况,那就意味着只有当它所断定的几种情况都是存在的,亦即所有联言支都为真时,该联言命题才是真的;只要其联言支有一个为假,整个联言命题就是假的,这就是联言命题的基本逻辑特征。

联言推理,是以联言命题为前提或结论,并依据联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演绎推理。联言推理的分解式:由一个联言命题的真推出其任一支命题为真。

联言命题的组合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真命题推出以这些命题为支命题的联言命题为真。

选言命题:是断定事物若干可能情况的命题。

选言支:反映事物若干可能情况的命题是选言命题的支命题,称为选言支。选言命题的选言

支至少有两个。

相容选言命题:是指所断定的若干可能情况可以同时并存,因而其选言支可以同时为真的选言命题。p∨q 读作p和q的析取

不相容选言命题:是断定几种可能情况不能同时存在的选言命题。

相容选言推理:前提中的选言命题是一个相容选言命题的选言推理

相容选言推理的有效式:只能有否定肯定式,而不能有肯定否定式

不相容选言推理:是前提中的选言命题是一个不相容选言命题的选言推理。不相容选言命题所断定的事物的若干可能情况不能同时并存,即其选言支是不可能同时为真的。即,一个不相容选言命题只有当选言支有且只有一个为真时,该命题才是真。

(1)肯定部分选言支,就要否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2)否定部分选言支,就要肯定其余选言之(就二支的前提而言)或其余选言支的不相容析取(就三支以上的选言前提而言)

假言命题是断定事物情况之间条件关系的命题。既然是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关系,那就意味着有充当条件的事物情况,也有作为依赖条件而存在的事物情况

充分条件假言命题

必要条件假言命题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

纯假言推理前提和结论均为假言命题的假言推理。

假言选言推理(二难推理)是人们在论辩过程中经常运用的一种推理。运用这种推理的一方常常会提出具有两种可能性的选言前提,对方不论选择其中哪一种可能,结果都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所以这种推理又叫二难推理。

假言联言推理是以两个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的合取跟一个联言命题(其联言支的数目与假言命题的数目相同,或是对假言命题前件的肯定或是其后件的否定)为前提而推出一个联言命题为结论的复合命题推理。

逻辑思维规律是指在人们的一切思维活动和思维过程中普遍起作用的那些规律,大体上就是指传统形式逻辑的三条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

同一律是传统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之一。它的基本内容是:任何一个概念或判断都有其确定的内容,因此在思维和论辩过程中,必须保持概念或判断的确定和同一。

违反同一律要求的常见逻辑错误主要是混淆和偷换概念的错误与转移或偷换论题(判断)的错误。遵守同一律的逻辑要求,保证概念、判断以及推理等思维形式的确定和同一是十分重要的。

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时都是真的。

矛盾律的逻辑要求

任何一种思想,包括任何一个判断,一种理论或一种理论体系,只要包含着逻辑矛盾,它就是不成立的。对于任何思想或言论,不能既肯定它,同时又否定它,或者说得更简单些,对同一个判断,不能既说它是真的又说它是假的。

遵守矛盾律的要求,排除思维及其表达过程中的一切逻辑矛盾,以保证思维及其表达过程中的无矛盾性,即首尾一贯是极其重要的。

排中律也是传统形式逻辑的一条基本规律。内容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假的。排中律逻辑要求

在思维过程中,对于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就必须承认其中有一个是真的,给予明确的肯定,不能对两者同时加以否定。

违反排中律要求的常见逻辑错误常常表现在是非、真假之间骑墙居中,在争论上表现出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或然推理不像演绎推理那样有严格的规则可以遵循,因此其前提真而结论假并非是不可能的,而演绎推理的推理形式只要合乎逻辑规则,其前提真而结论假就是不可能的。

所以对于或然推理,只要其结论的得出有一定的根据,记得到了前提的一定程度的智齿,就可以认为它是有合理性的,因而是可以接受的。这就是或然性推理(如归纳推理)和必然性推理(如演绎推理)在合乎逻辑上的不同含义和要求。

归纳推理是由个别知识的前提推出一般知识的结论的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对某类对象的全部个别对象的考察,已知它们都具有某种性质,由此得出结论说:该类对象具有某种性质。

完全归纳推理遵循的规则:(1)对于个别对象的断定是真实的(2)被断定的个别对象是该类的全部个别对象。

不完全归纳推理:是在前提中对某类对象的部分个别对象做了考察,发现它们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于是在结论中断定该类对象的一切个别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注意:不完全归纳推理(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所以能从某类对象的部分个别对象的考察,推出有关该类对象的全部个别对象的一般结论,仅仅是根据没有发现相反的情况。对于一般结论来说这只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因此,简单枚举推理的结论具有或然性(即可真也可假),只能作为进一步研究的线索,不能作为论证的根据

类比推理是两个或两类对象在某些性质上的相同,推出它们在另外的性质(这种性质是类比的一个或一类对象上所具有,而在另一个或另一类对象那里尚未发现)上相同。

类比推理的结论只具有或然性,即可能真,也可能假。

提高结论可靠度的方法

(1)要尽可能的从两个或两类对象较本质的属性进行类比

(2)要尽可能找到类比对象间更多的共同属性

假说也叫假设,它是根据已掌握的事实材料和科学原理,对某一事物、现象的是否存在,原因及其发展规律所作出的一种推测性的说明。

假说的特点

(1)具有推测的性质

(2)必须以一定的事实材料和科学知识为根据

(3)是人们认识接近客观真理的一种形式

假说的构成,通常都要经过如下五个步骤:

(1)观察、收集所研究对象的各种情况,占有各种事实材料

(2)运用有关科学知识,对已占有的各种事实材料进行科学分析,提出假说,即作出有关某一事实是否存在及其原因、规律性的假定。

(3)从假定作出推断,即形成这样一个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如果假定成立,那么就会存在某些推断。

(4)验证这些推断事实上是否存在

(5)如果推断事实存在,则假说成立;如果这些推断事实上不存在,则假说不成立,就应另作假定,提出新的假说

论证是借助于断定一个或一些命题的真实性,通过逻辑推理来确定另一个命题的真实性或虚假性的思维过程。当然我们这里说的论证实际上就是逻辑论证。

首先,论证总是借助逻辑推理来进行的

其次,由于论证是借助真实性已经得到判定的某个或某些命题,通过逻辑推理来确定另一个命题的真实性或虚假性的过程,所以论证是确定另一个命题真实性的过程,即证明的过程,证实的过程

再次,任何论证都是由论题、论据通过论证方式而组成

什么是充足理由原则?

简单的说,一个论证,只要遵守了传统逻辑的充足理由律的逻辑要求,该论证就是合乎逻辑的,有说服力的。

充足理由原则基本内容

作为正确论证基本逻辑原则的充足理由原则,即传统逻辑的充足理由律,其基本内容是:在思维过程中,一个正确思想的存在总有其充足理由,就论证来说,在任何论证过程中,一个论题被确定为真,总有其充足理由。

公式表述为:A真,因为B真并且由B必然能推出A

充足理由,就是一个正确命题和思想得以成立的真实而足够的证据。

充足理由原则的基本要求?

第一:理由(作为论据的命题)应该是被断定为真的命题

第二:理由(作为论据的命题)和推断(作为论题的命题)之间应当具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即论题应当是合乎逻辑的由论据必然提出。

最根本的是既要遵守基本的逻辑思维规律的逻辑要求,又必须遵守作为论证基本原则的逻辑要求。

1.要使论证合乎逻辑,有说服力,就论题来说,必须遵守两条规则:

第一,论题必须明确

第二,论题必须在同一论证过程中,始终保持同一

很显然,这两条规则集中地体现了同一律在逻辑论证过程中的逻辑要求,因而是我们在任何论证过程中都必须自觉遵守的。

2.为了论证合理,有充足的理由,对于论据来说,要遵守的规则:

第一:论据应当是真实的,而且其真实性应当是已经被判明的了

第二:论据的真实性不能依赖论题来说明。

很明显,这两条规则实际上就是充足理由原则的逻辑要求的具体体现

3.为了使论证有充足理由,有说服力,还必须对论证中的论证方式提出一条规则:

论据必须能合乎逻辑地推出论题。这就是说论据要称为论题的充足理由,论证过程所使用的推理必须活着遵守必然性推理的推理规则,或者遵守提高或然性推理结论可靠性程度的基本原则,

很明显,这一条规则正是充足理由律的逻辑要求的体现。

逻辑学深刻复习知识点

逻辑学复习知识点 前言:逻辑学:传统逻辑、现代逻辑;它是基础性,工具性的学科(更直接,更系统)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什么是逻辑学 1.“逻辑”的含义:源于古希腊,原意:思想,言辞,理性,规律。 逻辑是一门学科,即逻辑学(思维科学)。 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逻辑学的研究目的:总结出人们正确运用各种思维形式的逻辑规律。 思维:感性认识(感觉,知觉,表象)和理性认识(概念,命题(判断),推理) 思维的形式结构(思维的逻辑形式):包括逻辑常项和变项 逻辑常项:不随思维具体内容变化而变化,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具体类型的唯一依据。 传统逻辑:自然语言(日常用语)现代逻辑:人工语言(符号语言:表意符号,公式,公式序列) 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逻辑规则:仅适用于某种思维形式。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普遍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思维形式。(传统逻辑定义)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表现方式: 现代逻辑的基础部分:经典命题逻辑,经典谓词逻辑(表现方式:重言式(重言蕴涵式,重言等值式))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1.逻辑学的性质:工具性,全人类性(没有民族性,阶级性) 2.逻辑学的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年规定的七大基础学科:逻辑学、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三方面作用:促成逻辑思维由自发向自觉转变;培养和提高人们认识事物、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帮助识别、驳斥谬误和诡辩。 3.第三节逻辑简史 逻辑学的历史:两千多年逻辑学的三大源头:古中国、古印度、古希腊。 西方逻辑:以古希腊逻辑为先河,在发展的历程中完整地经历了传统和现代两个形态。(以此为例) 传统逻辑的诞生与发展: 传统逻辑:由亚里士多德开始直至莱布尼兹之前的整个逻辑类型。特点:借助自然语言,主要范围是常见日常思维类型。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公元前322):古希腊著名学者,第一次全面、系统研究逻辑学主要问题,首创逻辑学这门科学。被称作“西方逻辑之父”,主要逻辑著作《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辩谬篇》,分别论述概念、命题(判断)、推理、论证、论辩的方法和如何驳斥诡辩的问题。哲学著作《形而上学》系统论述了矛盾律、排中律,涉及同一律。奠定了西方逻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及欧洲中世纪的逻辑学家:研究了假言命题、选言命题、联言命题和推理形式,提出相应推理规则。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17世纪,实验自然科学兴起和发展,研究了科学归纳法问题。《新工具》一书中提出科学归纳的“三表法”:“存在和具有表”、“差异表”、“程度表”,奠定归纳逻辑的基础。 穆勒(1806-1873):19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在《逻辑体系》(我国近代学者严复译为《逻辑名学》)把科学归纳法发展为五种: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至此,传统逻辑的基本框架大致形成。 现代逻辑的兴起与发展: 现代逻辑(“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由莱布尼兹奠定基本思想,目前仍在不断发展中的逻辑类型。特点:借助人工语言(符号语言),建立形式系统,对研究对象整体把握。 莱布尼兹(1646-1716):德国著名数学家、哲学家。17世纪末期,提出用数学演算的方法处理演绎逻辑;

逻辑学名词解释

逻辑学名词解释 1、概念:反映事物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 单独概念:是指仅反映一个特定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事物。 普遍概念:是指由若干个分子所组成的类的概念。它的外延包括许多的对象。 集合概念:把一类对象作为一个集合体来反映的概念。 非集合概念:不把一类对象作为一个集合体来放映的概念。 正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负概念: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只有带否定词并使用其含义的,才是负概念。论域:指一个正概念与其相对的负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组成的类。 定义:就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揭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的方法。 划分: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就是将外延较大的属概念根据一定的标准,划分出若干个外延较小的概念,从而明确概念全部外延的逻辑方法。 概念的限制: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减少概念的外延的逻辑方法。 即概念的限制就是从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的逻辑方法。 概念的概括: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其外延的逻辑方法。 命题:陈述事物情况的思维形态。特征在于其真假性。命题有具体内容和逻辑形式,逻辑学不研究具体命题内容上真假,只研究命题形式真假性质和命题形式之间的真假关系。模态命题:就是包含“必然”等模态词的命题。 复合命题:就是包含其他命题的命题,包括联言命题、选言命题、假言命题和负命题。 简单命题:就是没有包含其他命题的命题,主要包括直言命题和关系命题。 推理:就是由一或若干个命题推出另一个命题的思维形态。 直言命题:就是陈述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性质命题) 肯定命题:就是陈述事物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联项一般用“是”表示。 单称命题:就是陈述一个特定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主项专有名词,不需量词。全称命题:陈述一类事物的全部分子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主项普遍概念,量省。特称命题:就是陈述一类事物中至少存在着一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主项普遍概念,量项不可省为“有的、有些” (其逻辑含义就是“有”即至少有一个,不排斥全部) 周延性:是直言命题主项与谓项在量的方面的逻辑特征,是直言命题形式中对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的陈述情况。在一个直言命题形式中,如果陈述了它的主项或谓项的全部 外延,那么其主项或谓项就是周延的。 直言直接推理:就是前提只有一个命题的直言推理。 A:全称肯定 E:全称否定 I:特称坑定 O:特称否定 反对关系:A与E之间的关系是:不能同真,得以同假。即,当一个真时,另一个必假; 当一个假时,另一个真假不定。 矛盾关系:AO、EI之间的关系是: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即,一个为真时,另一个必假; 当一个为假时,另一个必真。 等差关系:AI/EO之间的真假关系:全称真,特称必真;全称假,特称真假不定;特称假,全称必假;特称真,全称真假不定。 下反对关系:IO之间的真假关系:不能同假,可以同真。即当一个假时,另一个必真;当

逻辑学的概念

第二章概念 第一节概念的概述 一、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 概念是对象本质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形式,属于意识的范畴,并非客观对象本身,因而它具有主观性。由于概念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因而它不能脱离客观。如果没有客观事物,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可见,概念又不是完全脱离客观的纯主观的东西。所以,概念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二、概念与语词 (1)概念与语词的联系 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有的概念用一个词来表达,有些概念则用词组来表达。 (2)概念与语词的区别 第一,所有的概念都要用词语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一般来说,汉语中的实词是表达概念的。虚词一般不表达概念。 第二,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 第三,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由于语境不同,同一个语词也可以表示不同的概念。 例:“阎锡山登报征求下联” 1937年,阎锡山经过无锡,游览了锡山,写了上联:阎锡山过无锡登锡山锡山无锡 登报征求下联,当时无人能对。你能对吗请能对者在纸上写出下联交给我。8年后,范长江随陈毅同志到天长县采访。范对陈毅说:“阎锡山的绝句我对上了,是‘范长江到天长望长江长江天长’。”陈毅连声赞道:“妙!妙!长江,才子也。” 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1.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特征 概念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同时也就反映了具有这种本质属性的对象,因而概念有客观的内容和确定的范围,这两方面分别构成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就是指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对象,即概念的适用范围。 2.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确定性与灵活性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的质的方面;概念的外延是指概念的量的方面。确定某一概念的内涵,也就相应地确定了这个概念的外延。从

逻辑学知识要点

逻辑学知识要点 上篇逻辑推理 逻辑学主要是从形式上or结构上来研究推理的正确性或者有效性的科学。 任何推理形式都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组成。∕逻辑常项:推理形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是判定一种推理形式的类型的唯一根据,也是区别不同类型的推理形式的唯一根据。∕无论给变项代入何种不同的具体内容,推理形式不会改变。 如果只要分析到所包含的简单命题即原子命题为止即可判定,那么这类推理称为复合命题推理,简称推理命题,相应的逻辑称为命题逻辑。∕逻辑常项、命题变项。 必须分析到简单命题即原子命题所包含的概念即词项才能判定,则这类推理称为简单命题推理,简称词项推理,相应的逻辑称为词项逻辑。∕逻辑常项、词项变项。 第一章基本复合命题及其推理 1、负命题 负命题:就是通过否定某个命题所得到的命题,又叫做命题的否定。 一般公式是:并非¬。∕“并非“为联结词,常用符号“¬”表示,读作“并非”。 真假特征:p与“¬p”矛盾。 2、联言命题及其推理 ⑴联言命题:就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命题。 一般公式是:p并且q。∕“并且“为联结词,常用符号“∧”表示,读作“合取”。 “……和……”、“即……又……”、“不但……而且……”、“虽然……但是……”等表示并列关系、递进关系、转折关系的词语都是“并且”的意思。 真假特征:联言支p,q同时真,联言命题p∧q为真;p,q同时假,p∧q为假。 ⑵联言推理:就是前提or结论为联言命题,并且根据其真假特征所进行的推理。 推理形式有:分解式(由前提中一个联言命题为真,推出其任一支命题为真的推理)、组合式(由前提中一些支命题为真,推出这些支命题所组成的联言命题为真的推理)。 3、选言命题及其推理 选言命题是断定几个可能的事物情况中至少有一个事物情况存在的命题。 ①⑴相容的选言命题:至少有一个存在并且可以同时存在的选言命题,即选言支(p,q)之间具有并存的关系,p,q不同假。 一般公式是:p或者q。∕“或者“为联结词,常用符号“∨”表示,读作“析取”。

逻辑数学概念

逻辑数学概念 --朝阳科技大学幼保系刘冷琴(老师) 一、数学是什么? 1 科学(精确性选择性) 2 秩序(幼儿秩序感的最高峰是2岁半) 3 艺术(黄金三角节拍音谱) 4 语言(例:ABCDEFGHIGKLMNOPQRSTUVWSYZ=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HARD WORK=98% LOVE GOD=101% ) 5工具(生活中索取) 二、数学的内容-- 算数、代数和几何 打开数学学习的迷失(敏感期0-6岁) 1 人类与生俱有基础在逻辑 2 数学学习基础在逻辑 3 学习数学不变的法则 ①数、量、形的具体学习 ②半具体的学习过程 ③抽象符号的迷知—概念化 ④要给孩子感官的具体经验(Baby最好的数字是“2”) 二、逻辑数学的概念(数学前的活动)

1观察与描述(依据东西的属性,如颜色、形状、大小来描绘其特征) 2分类(性质相似之物予以组合,将性质相异之物予以区分) ①绝对单一类别的分类 ②相似性的分类(二三岁的儿童会依据相同性与相似性来分类) ③层面性的分类(根据物的属性、颜色、形状、大小来分类)3配对(将相同物、相似物或互补物配对,嵌插一对一之交换,取相同数量之物或利用绳子、线或粉笔画线来联结两个集合,以比较 多少或一样多之历程) 4比较(两个同属性的集合比较长短、多少、大小、浓淡、粗细、高低的历程) 5序列(依据某种属性的等级予以排列之历程) 6形式排列(仿造形式或发现 7相等化(依据某种属性[如长度、高度]使两个东西或两组集合变成相等之历程) 8组合与分解(依据某种共同的属性将两个或多个多个东西或集合予以聚集与分离之历程) 9 保留概念(也叫守恒概念同样的量变出不同的图形,有数量、面积、容量 等,这些不管是排列或是形状及容量的改变都不会影响本质) 10 诵或计数(通过歌曲、儿歌、押韵诗 5只小鸭鸭去玩耍越过了小山丘走太远 鸭妈妈急得叫呱呱呱四只小鸭鸭跑回来 (手指游戏)

逻辑学名词释义

①,指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 ②,指一种观点、思想方法和理论。 ③,指人的思维的规则和规律。 ④,指逻辑的科学即逻辑学。 逻辑形式是用逻辑变项和逻辑常项表示的思维结构。 (1)逻辑变项是思维内容的符号表示,在逻辑形式中代表可以变化的经验内容,也可以看作一种“空位”;对于一个逻辑形式而言,在空位上填入什么“内容”不会影响逻辑形式的特征。 (2)逻辑常项是逻辑形式中不变的部分,如果逻辑常项(个体常项除外)不同,逻辑形式的性质也就不同。因此,逻辑形式的性质是由逻辑常项决定的 :不同内容的命题和推理自身所具有的共同结构。 对逻辑而言,人工语言是用来表示或显示逻辑形式的,我们把这个人工语言叫做对象语言。 对象语言是用来表示思维对象的语言,对象语言是被陈述的语言。 言,元语言是陈述语言的语言。 简单命题(原子命题)是由词项构成的命题。它自身不再含有其它命题了。 复合命题是由命题构成的命题。也就是说,复合命题可以分析为命题和逻辑联词。(基本的复合命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联言、选言、假言和负的复合命题,它们是复合命题与推理讨论的基本对象。) 复合命题基本结构是“主项+谓项”,按照量词划分,全称的,特称的,单称的。 联言命题是反映一个或几个思维对象同时具有某些属性的复合命题。(显然,,联言命题就是几个命题的“联合”,他陈述的是几个同时存在的事实。) 联言判断:就是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 选言命题是反映一个或几个思维对象所具有的某些属性至少有一种情况存在的复合命题。 相容选言判断:断定几个选言支至少有一个为真的选言判断。 不相容选言判断:断定其选言支中有并且只有一个选言支为真的选言判断。 选言判断:就是断定几种可能事物情况至少有一种存在的判断。 假言命题陈述的是两个思维对象之间的条件关系。因此又叫条件命题、蕴涵命题。

《教育学原理》知识框架整理

《教育学原理》知识框架整理 一、教育学概述 (一)教育学的概念: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 (二)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教育学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其研究对象,通过对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的研究来揭示教育规律,为教育发展提供重要理论参考。(三)教育学的研究任务:1.揭示教育规律;2.解释教育问题;3.沟通教育理论与实践。 教育学的理论建设⑴批判和继承传统的教育理论,立足现实,构建面向未来的教育学逻辑体系;⑵学习和消化西方教育学理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理论体系;⑶学习相邻学科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构建科学的教育学理论体系;⑷总结和升华教育实践经验,为教育理论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 教育学的实践运用⑴教育学要为个体身心的全面发展提供某种规律性的东西,提供一些具体实施的原则和方法;⑵教育学必须为当代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论证和解释;⑶教育学必须研究如何使教育理论迅速而有效的转化为实践运用的问题。 (四)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 1.“教育学”概念的起源与演化 西方⑴“教育学”在英语、法语国家被称为“pedagogy”,在德语国家被称为“padagogik”,它们均源于希腊语的“pedagogue”(教仆),意为照看、管理和教育儿童的方法; ⑵到了19世纪,在英语国家人们先后用“education”,和“educology”取代了“pedagogy”。 我国⑴“教育学”一词是源自日本的译名:1901年,王国维先生译日本立花铣三郎的《教育学》,并在《教育世界》上发表,至此,中国始有“教育学”; ⑵早期,中国主要是向日本学习,20世纪20年代后又转向美国,但与此同时,国人学者也在努力建构自己的教育学。 2.教育学产生与发展的三个阶段 阶段标志性著作或成果历史条件与特点 教育学的萌芽 《学记》乐正克人类历史上最早专门论述教育问题的著作教育著作多属论文形式,停留于经验的描述,缺乏科学的理论分析,没有形成完整的 体系。 《雄辩术原理》昆体良又称《论演说家的教育》,西方最早的教育著作 独立形态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教育学的独立是一个历史过程)《论科学的价值 与发展》 培根1623年首次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提出 独 立 条 件 ⑴历史上前教育学时期教育知识的丰富积淀; ⑵17~19世纪教育实践,特别是师范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 ⑶近代以来科学分门别类发展的总趋势和一般科学方法的奠定; ⑷近代一些著名学者和科学家的不懈努力。 《大教学论》 夸美纽 斯 1632年 近代最早的教育学著作,开创教育学独立探索时 期的标志 《教育漫话》洛克1693年提出了完整的“绅士教育”理论 发 展 特 点 ⑴教育学 已具有独 立的形 态,形成 了一门独 立学科; 研究对象教育问题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 《爱弥尔》卢梭1762年深刻地表达了资产阶级教育思想概念范畴 形成了专门反映教育本质和规律的教育概念、范畴以及 概念和范畴的体系 哥尼斯堡大学康德1776年教育学列入大学课程的开端研究方法有了“科学的”研究方法《方法》 裴斯泰 洛奇 1800年第一个明确提出“教育心理学化”口号 研究结果出现了一些专门的、系统的教育学著作 组织机构出现了专门的教育研究机构

逻辑学复习要点

一、“逻辑”与逻辑学 (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逻辑”这个语词由英语Logic音译而来,导源希腊文,原意是思想、理性、言词、规律等。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其含义主要有: 1、客观规律性。例如:“实现现代化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在这里的“逻辑”就是指社会发展的规律性。 2、思维的规律性。例如:“人们要合乎逻辑地思维,明确地表达思想”。这里的“逻辑”是指思维要合乎思维的规律。 3、某种理论观点。例如:“明明是侵略,却说成是友谊,这是强盗的逻辑”。这里的“逻辑”是指一种荒谬的理论。 4、与“逻辑学”同义,指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例如:“认真学习逻辑知识,熟炼运用逻辑知识,对思考问题、写文章、说话、办事以及进一步发展智力都大有好处”。这里的“逻辑”便是指逻辑学。 2、给概念下定义必须遵循的逻辑规则(四条规则) (1)被定义项的外延与定义项的外延应完全相等,具有全同关系,不能定义过宽或过窄,否则会犯过宽过窄错误。在定义中,定义项是揭示被定义项所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因此,定义项所反映的对象与被定义项所反映的对象应是相同的,即外延具有全同关系。 例如:能自身发光的物体叫光源(全同关系)。具有全同关系定义是正确的。 又例如: A今天参加学习班的同志是省体育局所有科级干部(定义过宽)。准确来说应该说省体育局第二期学习班的科级干部或者省体育局部分科级干部。 B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上级领导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定义过窄),因为行贿还可以是同级、下级工作人员。 (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 在一个定义中,定义项是明确被定义项的。如果一个定义的定义项还需要用被定义项来说明,那么定义项本身是不明确的,它就不能揭示被定义项的内涵,达不到定义的目的。 例如: A狗是狗的一种; B补偿贸易即是补偿性的贸易。 以上两种均是同语反复。 C形而上学是与辨证法对立的方法论,辩证法是与形而上学对立的方法论,这种称为循环定义,等于没定义。 (3)定义联项不应当是否定的。 如果定义联项是否定的,那么定义项只能说明被定义的对象不具有什么属性,而不能说明它具有什么本质属性,达不到定义的目的。 例如电话不是马。桌子不是椅子。电脑不是电视机等。否定语句 (4)定义项中不能使用含混的概念和词语,不得用比喻句和借代句。 例A月亮像一面镜子。有一首诗这样说:“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说明不知道到底月亮是什么? B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十分形象,富有诗意,但不能作为定义。 C儿童是祖国的未来、“青年人好象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使用了借代句,未触及儿童和青年的本质属性,这种定义也是不行。

(完整版)教育原理-知识点归纳

《心理学与教育》复习大纲 题型:辨析题、简答题、论述题第一章: 心理学的性质p10: 心理学既是一门自然科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确切地说,是一门文理交叉的学科。 心理学诞生的标志p16: 1879年德国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冯特在德国莱比锡大学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专门的心理学实验室。冯特被视为科学心理学的创始人。从此心理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独立学科。 第二章: 引起和维持有意注意的因素或条件有哪些?p68 1、对活动目的的理解程度。 2、对活动的间接兴趣。(无意注意主要依赖人的直接兴趣,有意注意主要依赖人的间接兴趣) 3、注意活动的组织。 4、内外刺激的干扰。 5、个体的意志力。 第三章: 感觉适应p99-101: 指同一感受器接受同一刺激的持续作用,使感受性发生变化的现象。(厨师做菜越来越咸,渐渐适应;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刚下泳池觉得冷,后来逐渐适应) 感觉对比: 指同一感受器在不同刺激作用下,感受性在强度和性质上发生变化的现象。(同样重的铁和棉花感到铁比较重;吃糖之后吃苹果,觉得苹果酸;吃中药后喝白开水会觉得有甜味)感觉相互作用: (通感、连觉)指在一定条件下,各种不同的感觉都可能发生相互作用,从而使感受性发生变化的现象。(暖色调、冷色调) 感觉补偿: 指由于某种感觉缺失或机能不全,会促进其他感觉的感受性提高,以取得弥补作用。(盲人的听觉和触觉、嗅觉特别灵敏) 第四章: 聚合思维和发散思维的定义p119; 聚合思维: 又称求同思维、辐合思维,就是把问题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聚合起来分析、整合,最终得出一

个正确或最好的答案。 发散思维: 又称求异思维,辐射思维,是指在创造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从已有的信息出发,沿着不同的方向扩展,不受已知或现在方式、规则等的约束,尽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寻求多种办法的思维。 影响问题解决的心理因素p132-134; 1、情绪状态。高度紧张和焦虑会抑制思维活动,阻碍问题解决,而愉快—兴趣状态则为问 题解决的思维活动提供良好的情绪背景。 2、动机强度。适中的动机强度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3、思维定势。 4、功能固着。 5、迁移影响。 正迁移/负迁移:已获得的知识经验对解决新问题有促进作用/阻碍或干扰的影响。 6、原型启发。 7、个性特点。 第五章: 影响记忆保持的因素,举例说明如何组织复习p163; 1、识记的程度。 2、记忆任务的长久性。 3、记忆材料的性质。 4、识记后的休息。 5、识记后的复习。 过度学习: 达到一次完全正确再现后仍继续识记叫过度识记,也叫过度学习。 遗忘的规律: 遗忘是先快后慢进行的。 如何复习: 1、复习的及时性。 2、复习的经常性。 3、复习的合理性。 第六章: 举例说明如何在教学中促进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p214; 智力与创造力的关系p207: 创造力较高组,其智力与创造力的相关较高;创造力较低组,其智力与创造力的相关则较低。智力与知识的关系p204-205:

逻辑学基础重点_逻辑学重点归纳

逻辑学基础重点_逻辑学重点归纳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重点 一、填空题1分*10 二、单选题2分*10 三、图解题共10分 1.用欧拉图表示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3分*2 2.在括号内填上适当的符号,使之成为一个有效的三段论 2分*2 四、证明题共12分 1.证明三段论的有关规则 6分*1 2.依据判断变形进行的直接推理 3分*2 五、分析题 4题共24分 三段论、对当关系推理、逻辑的基本规律、穆勒五法、真值表六、综合题 3题共24分综合推理 1亚里士多德被成为逻辑学之父。 2.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是概念质的规定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是概念量的规定性。 3.概念的种类: 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肯定概

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4.概念间的关系: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所有的b都是a,则a、b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都是a,但有的a 不是b,则a、b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但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4)交叉关系:若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交叉关系; a b (5)全异关系(不相容关系):若所有的a都不是b,所有的b都不是a,则a、b之间为全异关系,包含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6)矛盾关系:反对关系: 5.下定义的方法:属加种差的方法,公式:被定义项=种差+属概念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是同一个系。否则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否则犯“同语反复”或

(完整版)普通逻辑学教案(二)第二章概念

第二章概念 [目的和要求]使学生理解概念的本质、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和外延)、概念的种类及其语言达形式,以及概念之间的关系;帮助学生掌握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培养学生在思维过程中准确地理解和使用概念,以便正确地进行判断和推理。 [课时] 6课时 [要点] 一、什么是概念 二、概念的基本特征 三、概念的种类与相互间的关系 四、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五、定义和划分 第一节概念的概述 一、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 概念是对象本质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形式,属于意识的范畴,并非客观对象本身,因而它具有主观性。由于概念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因而它不能脱离客观。如果没有客观事物,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可见,概念又不是完全脱离客观的纯主观的东西。所以,概念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二、概念与语词 (1)概念与语词的联系 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有的概念用一个词来表达,有些概念则用词组来表达。 (2)概念与语词的区别 第一,所有的概念都要用词语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一般来说,汉语中的实词是表达概念的。虚词一般不表达概念。 第二,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 第三,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由于语境不同,同一个语词也可以表示不同的概念。举例:“阎锡山登报征求下联” 1937年,阎锡山经过无锡,游览了锡山,写了上联:阎锡山过无锡登锡山锡山无锡 登报征求下联,当时无人能对。你能对吗?请能对者在纸上写出下联交给我。8年后,范长江随陈毅同志到天长县采访。范对陈毅说:“阎锡山的绝句我对上了,是‘范长江到天长望长江长江天长’。”陈毅连声赞道:“妙!妙!长江,才子也。” 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1.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特征 概念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同时也就反映了具有这种本质属性的对象,因而概念有客观的内容和确定的范围,这两方面分别构成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就是指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对象,即概念的适用范围。 2.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确定性与灵活性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的质的方面;概念的外延是指概念的量的方面。确定某一概念的内涵,也就相应地确定了这个概念的外延。从这方面来说,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具有相对确定性,即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概念的内涵和外

(完整版)2019考研《教育学原理》知识点汇总(下)

2019考研《教育学原理》知识点汇总(下) 1、教育的根本目的之一是促进人的身心发展。 2、影响人的发展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的有遗传、环境和 教育。 3、人的发展变化过程既有量的,又有质的,既有连续性,又有 阶段性,同时又是一种前进的运动。 4、人的发展,指的是青少年身体和心理上的连续持续的变化过程。简要地说,包括两个方面:身体的发展(结构形态、生理机能)和 心理的发展(认识能力和心理特性、知识技能和思想品德)。 5、青少年身体的发展包括机体的正常发育和体质的增强两个方面。 6、青少年心理的发展是指认识过程和个性心理发展两个方面, 是认识过程和个性心理统一的和谐的发展。 7、“最近发展区”的理论是由前苏联心理学家维果茨基提出的。 8、“一般发展”的理论是由前苏联又一心理学家赞可夫提出的。 9、“心理发生论可以分为三个学派:个性发生学派、认识发生 学派、活动心理学派即心理动力学派。 10、遗传是指人从先辈那里继承下来的生理解剖上的特点,这些 遗传的生理特点也叫遗传素质,它是人的身心发展的物质基础和自然 条件。 11、每个人表现出来的智力水平和个性特征,在一定水准上受遗 传因素的影响 12、遗传对人的身心发展的作用只限于提供物质的前提,提供发 展的可能性,它不能决定人的发展。

13、环境,即围绕在人们周围,对人的发展产生影响的外部世界,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个方面。在人的发展中,社会环境起着 更为指导的作用。 14、环境影响人,主要是通过社会环境实现的。社会环境包括社 会文明的整体水平,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以 及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道德水准,其中最主要的是社会发展的水准 和个人拥有的社会关系。 15、环境对青少年发展的影响不是主动进行的。 16、因为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所起的作用是指导性的。 17、人的可教育性,即人具有接受教育的天赋素质和潜在能力。 人之所以具有可教育性,主要在于人具有可塑性,而人的可塑性表现 为人的感觉器官和心理机能是“未特定化”的。 18、人的“未特定化”是人的可塑性的前提,而可塑性又是人的 可教育性的前提。 19、人类社会区别于动物界的根本之处就在于人类拥有文化,文 化是人类本质力量的确证与表征,人类心身能力的延伸。 20、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作用,但这种作用于相对的、有条件的,因为教育的影响只不过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外因。 21、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内因或内部矛盾,是指社会或教育提出的 新要求与他们原有的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 22、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有:青少年身心发展的顺序性和 阶段性、不均衡性、稳定性和可变性、个体差异性。 23、青少年身心发展速度是不均衡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其身心发展是不均衡的;另一方面,在同一时期, 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同方面发展也是不均衡的。

《逻辑学》完整版笔记整理

第一章绪言 第一节“逻辑”的含义 一、逻辑的词源 1. 逻辑一词源出于希腊文的“逻各斯”(logos,复数形式是logoi)。 ·古希腊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据说有专论逻各斯的著作《逻各斯》。 ·逻各斯的基本词义是言辞、秩序和规律。言语是这一语词的原创义,然后在此基本词义基础上派生出理性、理想、推理论证等词义。 2. 逻各斯演变为“逻辑”一词 ·最先是由斯多葛学派使用;看作是由论辩术和修辞学两部分构成的理论。 ·古罗马和欧洲中世纪的逻辑学家也在这种意义上来看待“逻辑”一词。 ·其后,逻辑一词的含义就一直和推理与论辩的方法和原则相关。 3. 逻辑一词传入中国 ·严复开始,“按逻辑此翻名学。其名义始于希腊,为逻各斯一根之转”. ·严复翻译的时间大约在19世纪末; ·再过十多年后,由章士钊正式在汉语中定名,作为讨论思维、讨论推理的规范和秩序的学问 4. 为什么logic要翻译为逻辑? 逻辑学是有点特殊的学科。 特殊在什么地方? 学科名的特殊和学科内容的特殊。 中国历史上和逻辑对应的学科? 逻辑究竟研究什么? 二、什么是逻辑? 1. 逻辑是一门和方法、原则、规范紧密相关的人文学科。 她探索和研究的是我们进行推理(reasoning,inference)时应该使用的方法、技巧、标准和原则。 逻辑是一门讲道理的学科。逻辑总是和语言相关。逻辑总是和论证证明推理相关。p2 2. 三个方向的推理 追寻历史:一个事件出现了,我们寻求其产生的原因,案件、历史、文物等,向后的推导。 确定目标:未来可能出现的事件,这是向前的推理。 演绎推理:没有时空条件的推理,数学和逻辑。几何证明和数学计算。 第二节逻辑历史简述 一、古典逻辑 1.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公认为是逻辑学之父。 2. 亚里士多德创立逻辑学科的标志是他所撰写的逻辑专著,这些讨论逻辑问题的专著有《范畴篇》、《解释篇》、《分析前篇》、《分析后篇》、《论辩篇》和《辩谬篇》,这些篇章后来合编为《工具论》一书。 3. 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第四章) 4. 斯多葛学派的逻辑 ·亚里士多德是现代形式逻辑的创始人,斯多葛学派稍后于亚里士多德,大约晚2个世纪。他们创立了命题逻辑雏形。(第三章) ·就形式逻辑学科而言,这两大逻辑学派都应该看作是现代形式逻辑的祖先。 Formal logic

教育学原理重点归纳

1、教育学:是研究人类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2、教育现象:指人类各种教育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 3、从横向上看,教育的基本形式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自我教育、自然形态的教育。(1)社会教育:旨在有意识地培养人,有益于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活动。 4、教育规律:是教育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及教育现象内部各个要素之间本质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或关系。 5、教育原理的研究对象是教育中的一般问题。 6、教育科学:是以教育现象和教育规律为共同研究对象的各门教育学科的总称,是若干个教育类学科构成的学科总体。教育科学是各门教育学科的总称(二者关系)。 7、反映古代教育思想的代表性著作是《论语》;它是孔子弟子记述孔子言行的著作。 8、“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启发教学;“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思结合;“学而时习之”—学习结合;“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学行结合;“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以身作则。 9、中国战国晚期乐正克《学记》,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最早专门论述教育、教学问题的论著,被称为“教育学的雏形”。 10、被称为世界上第一部研究教学法的书是古罗马昆体良的《雄辩术原理》。11、1623年,英国培根首次将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划分出来。12、捷克夸美纽斯根据年龄分期确立了班级上课制,首次对班级授课制给予系统的理论描述和概括;教育理论的独立阶段,《大教学论》标志着教育学成一门独立学科。13、西方著名的教育家和论著有:洛克《教育漫话》;卢梭《爱弥尔》;爱尔维修《论人及其智力和教育》;裴斯泰洛齐《林哈德与葛笃德》;福禄倍尔《人的教育》;斯宾塞《教育论》等。 14、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在大学里讲授,最早始于德国康德。 15、赫尔巴特是继康德后,最早系统讲授教育学这门学科的,于1806年出版的《普通教育学》视为“科学教育学”形成的标志,将其视为传统教育派的代表。他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教学的教育性原则”的教育家。 16、实用主义杜威主张“儿童中心论”,所提倡的主要教育观点是“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从做中学”。 17、前苏联后期出现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家及其论著有:加里宁《论共产主义教育》;马卡连柯《教育诗》;凯洛夫《教育学》。 18、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教育家有:(1)蔡元培:毛泽东称“学界泰斗,人世楷模”,提倡“思想自由,兼容并包”,著《对教育方针的意见》;(2)陶行知:主张“生活教育”,基本观点“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1927年创办晓庄师范,实践其生活教育理论;周恩来称“一个无保留追随党的党外布尔什维克”,著《中国教育改造》;(3)杨贤江:中国最早以马克思主义观点写成的教育著作《新教育大纲》;(4)徐特立。19、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出现的著名教育家及其论著有:美国布鲁纳《教育过程》;前苏联赞科夫《教学与发展》;德国瓦·根舍因1951年倡导“范例教学”理论;保罗·朗格朗《终身教育引论》;苏霍姆林斯基“全面发展教育理论”;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 20、布卢姆认为完整的教育目标分类学应当包括的主要部分: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动作技能领域。 21、前苏联凯洛夫1951年出版的《教育学》对中国影响最大,流传最广。《教育学》的出版标志着社会主义教学理论的诞生。 22、学习和研究教育原理的基本方法:观察法、实验法、调查法、文献法、行动研究法。(1)实验法:最早倡导教育实验并提出“实验教育法”这个名称的是德国梅伊曼。基本特征:有理论假说、有控制、有变革、可重复操作。(2)文献法:是人类用文字、图形、声频、

(完整版)逻辑学基础复习要点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要点 第一章引论 1、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思维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构成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主要看他们的逻辑常项。 第二章概念 1、概念: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或者说概念是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 2、概念与语词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维形式。 (2)区别: 第一,概念是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第二,概念借助语词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 第三,同一概念可用不同的语词表达;第四,同一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概念。 3、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 4、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5、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 6、正概念与负概念: 正概念又称肯定概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负概念又称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7、概念间的关系 (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所有的b都是a,则a、b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都是a,但有的a不是b,则a、b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但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浅谈逻辑学的性质及其主要作用

浅谈逻辑学的性质及其主要作用 ——生活中的逻辑学 摘要:本文主要讲述在探讨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的基础上来研究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在科技爆时代,逻辑学在个人认识和教育领域的运用。 关键字:逻辑学、研究对象、性质、作用 现当代逻辑科学是一门具有综合性的科学,既有人文社会科学特色更有自然科学属性。在我国大学教育中,广泛进行现当代逻辑科学的素质教育,不但有助于推进我国大学生素质教育,而且是加速培养二十一世纪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也无可置疑是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重要举措,因为逻辑科学具有多方面的教育功能,如思维教育功能、品德教育功能、科学教育功能、创新教育功能等。 逻辑学是研究推理的一门学问,而推理是由概念、命题组成的,不同的命题形成不同的推理。普通逻辑学在研究命题时,主要是从二值逻辑(任一命题具有且仅有“真”或“假”二值之一的各种逻辑(包括数理逻辑)系统的统称。)的角度研究命题逻辑形式的逻辑值与命题形式之间的真假关系。本文主要通过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来研究逻辑学的性质及其作用。通过逻辑学的理论了解其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逻辑的研究对象。 逻辑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和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以思维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除逻辑外,还有社会学、哲学和心理学。具体讲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研究对象来看,社会科学研究的是社会各方面的现象,发现其规律性,从而指导人们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逻辑科学不以社会为研究对象,它以人的思维为研究对象,大体上讲,它是一门研究人的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尽管人的思维也有一定的社会性,但就思维现象的本质而言,与社会现象是有巨大差别的,这主要表现在人的思维具有相当程度的生物性、自发性、机械性和程序性。其次,大多数社会科学,如政治学、哲学、语言学、文艺学、法学、教育学等,都有一定程度的阶级性和民族性,但就现代意义上的逻辑科学而言,它是以全人类的思维为研究对象的,不存在丝毫的阶级性和民族性,不同的阶级、不同的民族的人,对逻辑知识的发现、认识、掌握或许带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就其本质而言,逻辑科学与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学科更有相似性,其知识要点和基本原理是统一和相通的,更具有全人类性。再次,从逻辑科学的发展历程来看,尽管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诸多领域的实践活动(如生产、论辩、讨论、教学等)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的进步对逻辑科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就逻辑学革命性发展而言,起巨大推动作用的不是社会科学和社会实践,而是数学、心理学学科的发展与需要。 对事物的认识 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感性认识阶段,二是理性认识阶段。所谓感性认识,就是在实践活动中,人们通过感官来认识对象的信息。其反映形式是感觉、知觉、表象。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直接性,即感官同认识对象发出的信息必须直接接触,二是表面性,它仅仅是对事物的现象,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人们要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光有感性认识是不够的,为了把握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在处理事情时只有用理性的思维才能做的更好。所谓理性认识,就是人们把感性认识所得来的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比较、加工和制作,形成概念,并由概念构成判断,由判断进行推理,从而获得对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的认识,其反映形成是概念、判断和推理。思维,

教育学原理知识点梳理

第一章 一、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教育学是教育学学科的简称。 教育学是研究人类教育现象或教育问题,揭示或探讨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教育现象或教育问题。 教育学的根本任务:揭示或探讨教育规律。 ◆教育现象、教育问题、教育规律 教育现象:人类各种教育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 教育问题:指反映到人们头脑中的、需要探明和解决的教育实际矛盾和理论疑难。 教育规律:教育内部诸要素之间、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具有本质性的联系,以及教育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 ◆教育科学、教育学科 教育科学:是以教育现象为其共同研究对象的相关学科的总称,是若干门教育学构成的学科总体。 二、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 1、教育学的萌芽阶段 ▲时间跨度: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和西方的古希腊城邦时期到十七世纪初叶。 ▲发展特征: (1)属于教育经验的描述,缺少理论分析; (2)教育学包含在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中,还没有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学科; (3)没有提出“教育学”这一概念。 代表人物:中国的孔子、孟子、墨子等,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 ▲代表作: 我国思孟学派《学记》(世界最早); 古罗马昆体良《论演说家的培养》(西方最早); 韩愈的《师说》; 朱熹的《语录》; 颜元的《存学篇》。 2、教育学的独立形态阶段 英国哲学家培根在1623年撰写了《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一书,首次在科学分类中将教学的艺术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划了出来,标志着教育学在科学体系中有了自己独立的学科地位。 ▲时间跨度:十七世纪——十九世纪中叶 ▲发展特征: (1)提出了“教育学”概念; (2)有建立“教育学”的明确目的; (3)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教育理论体系。 代表人物:夸美纽斯、赫尔巴特、康德 洛克、卢梭、裴斯泰洛齐等。 ▲代表作: 夸美纽斯《大教学论》(近代最早); 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标志独立学科代表作); 英国洛克《教育漫话》; 法国卢梭《爱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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