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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号)、《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5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

与安全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号)、《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5号)、《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海洋石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

第三条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其生产设施设计必须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审查同意,发证检验机构应将审查结果书面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或海油安办海油分部、中油分部、石化分部(以下统称相关分部)备案;正式投入生产前,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必须经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安全竣工验收合格。

第四条海油安办负责海洋石油新建油气田一期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的备案与安全竣工验收。除海油安办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由相关分部根据管辖范围,负责生产设施设计审查的备案与安全竣工验收。

第二章设计审查的备案内容和程序

第五条发证检验机构向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报送设计审查结果的备案文件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备案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二)发证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总体开发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四)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意见及结论。审查意见及结论中,应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采纳情况和安全专篇的合规性进行描述和分析。

第六条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对备案材料的完整性、设计审查程序的合规性和审查结论的确定性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决定,并出具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备案意见表(格式见附件2)。

第七条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试生产前已经相关分部备案、投入试生产且达到正常状态后,作业者和承包者(以下统称作业者)应在投入试生产后6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向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申请安全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生产设施试生产超过12个月又不提出安全竣工验收申请的,必须立即停止试生产,并向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未按规定申请安全竣工验收的原因。

第八条申请安全竣工验收时,作业者应向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一)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安全竣工验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

(二)发证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设施发证检验证书;

(三)发证检验机构编制的生产设施发证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应符合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四)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生产设施验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及格式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验收评价的规定和标准;

(五)作业者编制的试生产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符合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

(六)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清单、出海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清单。

第九条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受理安全竣工验收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审查工作,出具审查意见,并填写海洋石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安全竣工验收资料审查表(格式见附件4)。

第十条安全竣工验收资料审核合格后,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安全竣工现场验收工作。现场验收应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验收专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并指定一名专家担任组长。其中:海油安办组织的验收组成员不少于7人,相关分部组织的验收组成

员不少于5人。聘请的专家应具有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熟悉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标准,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海上工作环境。

第十一条验收组按以下步骤开展工作:

(一)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会议由验收组全体成员、作业者代表、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单位的代表、发证检验机构代表、安全验收评价机构代表和设计、施工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员参加。听取作业者有关生产设施基本情况、试生产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试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听取发证检验机构发证检验情况的汇报;

(二)验收评价报告形式审查。核验验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验收评价报告不符合《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将中止验收;

(三)现场检查和试验。验收评价报告经形式审查通过后,按照本细则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进行现场检查和试验;

(四)提出验收意见。验收组组长通报验收情况,宣布验收意见,并填写现场验收意见表(格式见附件5)。

第十二条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根据验收组验收情况,作出以下决定:(一)现场验收合格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通过竣工验收的批复;(二)现场验收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作业者应按照验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落实,整改完成后向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经复核符合要求的,作出通过竣工验收的批复;

(三)存在重大问题、不能通过安全竣工验收的,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应督促作业者停产整顿,整改完成后应重新履行安全竣工验收手续。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生产设施通过安全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

(一)取得发证检验机构出具的发证检验证书;

(二)发证检验机构提出的遗留问题已经整改;

(三)试生产前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已落实安全措施;(四)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体系;

(六)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现场检查和试验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现场检查和试验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救逃生设备:救生艇、救生筏、救生衣和救生圈等;

(二)火气探测系统:可燃气体探头、火焰探头、烟雾探头、热探头、硫化氢探头、氢气探头和易熔塞系统等;

(三)消防系统:消防泵、水喷淋系统、泡沫系统、移动式灭火设备、

封闭空间的固定式消防系统、火炬/冷放空位置的灭火系统和直升机甲板的消防设备等;

(四)应急设备:应急发电机、应急通讯、应急照明等;

(五)主要设备、流程上的安全装置:压力释放安全阀、紧急关断阀、井口/井下安全阀、吊车及吊索具等;

(六)安全标识: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符标识;

(七)证书、记录和资料:相关人员证书、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记录、应急预案、安全演练记录、主要设备的检验证书、操作规程、设备检查保养记录和事故报告等;

(八)其他资料:包括应急部署表、防火控制图等。

第十五条发证检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概述。包括发证检验依据的法规、标准,作业者概况,建设项目概况和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描述;

(二)发证检验情况。对生产设施设计、建造、安装和试运转阶段的检验内容、检验程序、检验过程、检验结果、整改要求和实际整改情况进行描述;

(三)检验结论。发证检验的结论性意见,遗留问题和整改要求,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六条作业者编制的试生产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试生产前安全检查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生产设施安全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培训和获取各类资质证书的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类安全作业程序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生产设施试运行情况;

(五)试运行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六)应急预案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七)试生产期间的变更情况,包括: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变化,主要设备操作程序/参数的重大变化,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八)生产设施主要危险源清单和对应的控制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设计审查和安全竣工验收的文件及资料应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

(一)作业者、发证检验机构负责保存全部提交资料的副本,并负责保存补充或更新的内容;

(二)发证检验机构负责保存设计审查、发证检验过程文件;

(三)海油安办或相关分部负责保存相关申请、验收过程文件、备案证明文件、通过安全竣工验收的证明文件;

(四)由相关分部出具的文件应同时抄报海油安办。

第十八条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新建项目,是指按照已批准的油气田整体开发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建造的海洋石油生产设施。

扩建项目,是指依照油气田整体开发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正式投入生产的油气田,需新增平台、油气处理设施、单点系泊、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海底管线、海上输油码头、滩海陆岸、人工岛和陆岸终端等生产设施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是指已经投产的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进行重大改造的建设项目,包括平台主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平台工艺流程改造引起载荷的重大变化,生产设施的安全系统、应急系统、救生及逃生、消防系统发生重大变化等。

发证检验报告,是指由发证检验机构出具的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建设阶段发证检验情况报告。报告应对发证检验机构在图纸审查、建造、连接、单机调试、系统调试等各阶段中所进行的检验工作进行描述;给出生产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结论性意见;提出生产设施建设阶段仍然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验收评价,是指在发证检验的基础上,对生产设施投入试生产以来的实际运行情况及管理状况进行安全评价,查找生产设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6年8月7日印发的《关于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海油函〔2006〕195号)同时废止。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汇报

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 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安全设施与条件竣工 验收汇报材料 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安全设施与条件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对各位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也借此次工程质量认证的机会,对关心支持我们项目建设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的汇报: 一、矿井情况简述 新阳煤矿位于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新民普查区的中部,行政区划隶属陕西省府谷县新民镇管辖。地理坐标: 东经110°37′28″~110°40′39″ 北纬39°02′30″~39°03′78″。 府(谷)~店(塔)一级公路从井田北西部通过,煤矿东距府谷县城约70km,南距神木县城约20 km。 新阳煤矿由原前沙洼煤矿、新阳煤矿、芦草畔煤矿、中大煤矿、大高粱煤矿扩界整合而成,整合后井田面积8.0921km2,矿井设计可采储量1990.8万吨,设计能力90万吨/年,开采煤层为4-3、5-1、5-2,服务年限 15.8年。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水平标高+1128m。 二、项目审批情况 2010年12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函[2010]2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对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资源整合进行了批复。 2012年1月17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矿采划[2012]4号”下发了《关于划定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的批复》,划定了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的井田范围。

1031.9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2006年2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海洋石油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本规定所称作业者是指负责实施海洋石油开采活动的企业,或者按照石油合同的约定负责实施海洋石油开采活动的实体。 本规定所称承包者是指向作业者提供服务的企业或者实体。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安全监管总局设立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作为实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执行机构。海油安办根据需要设立分部,各分部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具体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 第五条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作业者应当加强对承包者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并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作业者和承包者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作业者和从事物探、钻井、测井、录井、试油、井下作业等活动的承包者及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的规定,经过安全资格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试题

安全生产试题 1.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是指(B )。 A.应急预案B.应急救援C.应急保障D.应急恢复 2.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分为4个阶段。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需要事先采取相应措施的阶段,称为(B )阶段。 A.预防B.准备C.响应D.恢复 3.事故应急管理不能局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而应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完整的应急管理包括(A )阶段。 A.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B.策划、准备、响应和评审 C.策划、响应、恢复和预案管理D.预防、响应、恢复和评审 4.事故的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提高建筑物的抗震级别、加大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减少危险物品的存量、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属于事故应急管理(A )阶段的工作内容。

A.预防B.准备 C.响应D.恢复 5.依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目标,应建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是(B )。 A.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B.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C.统一领导、协调配合、自主到位、共同参与 D.保障有力、结构合理、属地为主、共同参与 6.应急管理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不包括(C )。 A.法治原则B.应急性原则 C.属地原则D.基本权利保障原则 7.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以事故类型与危险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预案,属于(C )。 A.总体应急预案B.综合应急预案 C.专项应急预案D.现场处置方案 8.某煤矿2009年10月15日19时20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

安全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安全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验收程序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 2.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部生产主管经理组织现场安全设施、机械设备、材料的安全验收。 2.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参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所涉及的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的安全验收。 3.项目经理部现场施工员具体负责现场安全设施(脚手架、模板支护系统、临边安全防护及洞、孔防护设施,道路施工隔离围护等)。 4.项目经理部材设部门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机械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验收。 5.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共同参与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机械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验收。 6.施工现场各分包作业队伍负责人做好本所属范围安全设施、机械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场安全自检和申报工作,参与项目经理部组织的验收。 3.管理程序 3.1验收范围

1)脚手管、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配电箱及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五小设施”包括供配电、通道、消防设施、排水沟、房屋间距等;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隔离围护设施(彩钢板围档、移动式路栏围护)、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棚等; 4)普通脚手架、操作平台、井字架、龙门架、登高走道等和搭设的各类临边防护设施和安全网等; 5)模板支护系统、吊篮、悬挑、吊装平台等特殊脚手架,包括建筑物的临边围护栏、安全网等设施; 6)基坑、沟槽、窨井、桩孔等孔洞的临边防护栏。 7)临时用电工程; 8)各种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和其它机械设备。 3.2安全验收组织和要求 3.2.1脚手架、模板支护系统 1.项目经理部生产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对脚手架、模板支护系统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已审批合格的施工方案联合进行验收; 2.脚手架、模板支护系统必须对立杆基础进行分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进入上部构件搭设施工; 3.脚手架、模板支护系统,每搭设到一定的高度(三步),必须

一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探讨(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一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 收的探讨(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一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探讨 (2020版) 当前,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都有明确规定,作为安监部门直接监管三大高危行业,各级安监部门高度重视,纷纷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具体的审查程序,进一步增强了其操作性,执法检查更有理有据,加之自上而下多轮次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使得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步入正轨。但是,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之外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一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管,却缺少法律、行政法规的支持,也没有引起部分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致使已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存在大量安全隐患。近年来,一般建设项目因未进行安全设施

竣工验收既投产使用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在少数,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作为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的最后一关,为做好一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青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学习,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作为办理相关许可前置条件的落实情况,对如何加强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管进行了深入探讨,力争在这方面有新突破。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七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第八十三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 收文件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以往所承担的建设项目施工情况; (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施工依据和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五)施工变更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设施改动情况。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参加验收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当涵盖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 (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三)试生产(使用)期间是否发生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整改情况报告;

(四)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六)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九)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一)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未按照已经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五)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 (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七)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正确的; (八)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九)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文件、材料,并组织现场检查的。

浅谈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产管理(最新版)

浅谈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产管理(最新版)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34

浅谈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产管理(最 新版) 和平年代,人们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应该是安全问题。安全需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中仅次于生理需要的基本需要,在中国现阶段,生理需要基本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人们更加关注安全问题应该是顺理成章的。而安全问题在生产领域尤为突出,在此,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蜻蜓点水般谈谈海洋石油平台的安全生产管理。 海洋石油钻井平台用于海洋石油的勘探与开发,是一条特殊用途的船舶,因此除了要配备作为船舶的几乎所有系统(如动力系统、锚泊系统、起浮压载系统、通信系统、消防系统等)与设施(如救生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油污水处理装置设施、垃圾处理设备设施等)外,还要配置满足其特殊功能专业系统装备,如钻井要用到

钻井绞车、顶驱、泥浆泵;处理泥浆需要配浆设备(配浆漏斗、配浆泵、搅拌器)、三除设备(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除气器);物体吊运需要用到各种起重设备如吊机、行车、铲车、气动和手拉葫芦;井控需要防喷器、导流器;监控检测需要硫化氢检测设施、摄像检测设备、泥浆池液面检测设备;对于半潜式或浮式平台还需要升沉补偿器、张紧器等设备系统。整个钻井作业过程还要涉及到录井、测井、下套管、固井等花样繁多的作业,这其中使用或设计到的设备设施更是五花八门。以上所列举的设备中有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国家法律规定的特种设备;对于有的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还需要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在设备上或作业过程中还要用到危险化学品,如电气焊用到的氧气乙炔、防喷器控制系统和泥浆泵中要用到氮气以及试油时点火用到的液化石油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二类,处理井底事故时爆炸松扣或爆炸切割工艺要用到的爆炸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一类,配置泥浆中用到的烧碱和蓄电池中用到的酸或碱液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八类腐蚀品。其它几类危险化学品在平台上也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文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以往所承担的建设项目施工情况; (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施工依据和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五)施工变更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设施改动情况。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 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建 第二十六条 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所有专业内容。 (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格的; (五)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 (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七)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正确的; (八)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九)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文件、材料,并组织现场检查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验收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存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 料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 制件; 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 10

浅谈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谈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 产管理(标准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浅谈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产管理(标 准版) 和平年代,人们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应该是安全问题。安全需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中仅次于生理需要的基本需要,在中国现阶段,生理需要基本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人们更加关注安全问题应该是顺理成章的。而安全问题在生产领域尤为突出,在此,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蜻蜓点水般谈谈海洋石油平台的安全生产管理。 海洋石油钻井平台用于海洋石油的勘探与开发,是一条特殊用途的船舶,因此除了要配备作为船舶的几乎所有系统(如动力系统、锚泊系统、起浮压载系统、通信系统、消防系统等)与设施(如救生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油污水处理装置设施、垃圾处理设备设施等)外,还要配置满足其特殊功能专业系统装备,如钻井要用到

钻井绞车、顶驱、泥浆泵;处理泥浆需要配浆设备(配浆漏斗、配浆泵、搅拌器)、三除设备(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除气器);物体吊运需要用到各种起重设备如吊机、行车、铲车、气动和手拉葫芦;井控需要防喷器、导流器;监控检测需要硫化氢检测设施、摄像检测设备、泥浆池液面检测设备;对于半潜式或浮式平台还需要升沉补偿器、张紧器等设备系统。整个钻井作业过程还要涉及到录井、测井、下套管、固井等花样繁多的作业,这其中使用或设计到的设备设施更是五花八门。以上所列举的设备中有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国家法律规定的特种设备;对于有的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还需要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在设备上或作业过程中还要用到危险化学品,如电气焊用到的氧气乙炔、防喷器控制系统和泥浆泵中要用到氮气以及试油时点火用到的液化石油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二类,处理井底事故时爆炸松扣或爆炸切割工艺要用到的爆炸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一类,配置泥浆中用到的烧碱和蓄电池中用到的酸或碱液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八类腐蚀品。其它几类危险化学品在平台上也

钻井涉海部分(共200题)

四、涉海部分(共200题) 一、 填空题(60题) 1、《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06年1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5月1日 起施行。 2、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出海作业人员应当接受 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救生 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出海作业。临时出海人员应接受 必要的安全 教育。 4、海洋石油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后方可上岗作业。 5、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为海洋石油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 ,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海洋石油生产设施 试生产 正常后,应当向海油安办申请安全竣工验收。 7、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向海洋石油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 和职业危害因素,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8、用于海洋石油作业的海上移动式钻井船(平台)、物探船、铺管船、起重船、固井船、酸化压裂船等设施被称为海洋石油 作业 设施。

9、以开采海洋石油为目的的海上固定平台、单点系泊、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海底管线、海上输油码头、滩海陆岸、人工岛和陆岸终端等海上和陆岸结构物被称为海洋石油 生产 设施。 10、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试生产前,应当经 发证检验机构 检验合格,取得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并制订试生产的安全措施。 11、海洋石油作业设施首次投入使用前或者变更作业区块前,应当制订作业计划和 安全措施 。 12、当发生事故或者出现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时,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按 应急预案 的规定实施应急措施。 13、根据《浅海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规定》,在钻达硫化氢地层前 100 米应进行防硫化氢演习,检查人员的防护装置和有关通风设备。 14、平台拖航除应选择一条最安全的航线外,还应选择备用的航线。对于远距离拖航,应选择一个或几个 避风地 。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的海上拖带,必须经 船舶检验部门 进行拖航检验,并报主管机关核准。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规定,在水上进行船舶修造作业的集中区域,应设置 围油栏 ,防止散落水上的油类和油漆扩散,并应及时清理。 17、救生圈配备的烟雾信号,所发生的橙色浓烟信号至少持续15分钟。 18、救生艇在航行中,风从正横方向吹来,不但产生横压,一般

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暂行条例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炭行业管理,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科学开采煤炭,根据《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煤矿新建项目和生产能力提高一个标准设计档次(不含)以上的大中型煤矿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其他煤矿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竣工验收。煤矿设计生产能力划分按照《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2005)执行。 本办法所称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指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建成后、正式投入生产前,对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办理(或变更)煤炭生产许可等证件,正式投入生产。 第四条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科学、规范。

第五条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具体组织国家核准煤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或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批复的煤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省级及以下负责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 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 第六条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 (一)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煤矿建设项目的核准或批复文件; (四)经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变更以及概算调整批准文件等; (五)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适用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区域,下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等专项文件;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煤炭洗选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编制日期:

******** 有限公司是由 ** 矿业集团、中国煤矿工会 ** 区委员会出资组建,在 ** 高新区注册的一家新投资企业,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机机械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制造;冶金、黄金等系统所需设备的研制及生产制造;洗选设备、大型储备及运输设备的研制及生产制造;大型结构件的加工制作。 本公司在**高新区,厂区占地面积 65444川,分为办公区、生产区、仓库区,现已建成办公楼 1 栋,综合楼 1栋,餐厅、机加工装配车间和铆焊车间、电液车间及配套的泵房,变配电室等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我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验收组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和规范,按照《安全设施竣工导则》的要求,在对我公司建设项目及其相关设施进行现场考察和审阅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定量分析验收,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组人员

目录 1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验收目的及原则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验收依据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验收范围和程序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建设项目概况........................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建设单位简介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建设项目概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生产工艺及设备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主要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公用工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布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自然条件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符合性验收..........................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安全检查表验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安全条件综合验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验收过程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措施 ............. 错误! 未定义书签验收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6安全设施竣工结论......................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建设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安全验收总体验收结论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办法

海洋石油安全治理细则 (2009年9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5号公布,依照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依照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治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治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治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不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治理。 第二章设施的备案治理 第一节生产设施的备案治理

第五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试生产。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试生产前45日报生产设施所在地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并提交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申请书、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 (一)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二)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 (三)建设时期资料登记表; (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设计修改及审查合格的有关文件; (五)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六)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 (七)生产设施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 (八)生产设施要紧技术讲明、总体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 (九)生产设施运营的要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十)生产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证件; (十一)生产设施运营安全手册; (十二)生产设施运营安全应急预案。 生产设施是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快速解脱装置、系缆张力和距离测量装置的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书、安装后的试验报告。

新安全环保法规考试试卷(A卷)

1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30题,共计30分): 1、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的机制。 A、生产经营单位参与、职工参加、政府监督、社会监管 B、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C、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 D、生产经营单位参与、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2、对于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的罚款。 A、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B、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C、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D、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3、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 A、设备工艺要求 B、国家或行业标准 C、企业管理规定 D、以上均不正确 4、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当在编制时向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A、建设单位 B、审批单位 C、监督单位 5、委托咨询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负责。 A、咨询机构 B、生产经营单位 C、双方共同 D、私下协商 6、新修订的《环保法》共章条。 A、六 68 B、七 70 C、八 69 7、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理。 A、全面负责 B、间接负责 C、统一协调 D、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 8、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 A、拆除或者闲置 B停用或者损坏 C、变更或者闲置 9、企业必须依法参加,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A、工伤保险 B、城镇医疗 D、社会保险 D、安全生产责任险 10、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A、市级以上 B、省级以上 C、国务院 11、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投入生产或使用,可依法责令。 A、停止建设 B、立即整改 C、关闭或查封 D、停产停业整顿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处以拘留。 A、十五日以下 B、十五日以上二十日以下 C、二十日以下 D、不超过三十日 13、工会依法对工作进行监管。 A、民主管理 B、社会保险 C、劳动安全卫生 D、安全生产 14、环境保护是国家的。 A、基本国策 B、政策 C、法规 15、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警告处分 B、记过处分 C、撤职处分 D、记大过处分 16、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50人 B、100人 C、200人 D、300人 17、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A、环境保护税 B、经费 C、排污费 18、新修订的《环保法》自起施行。 A、2014年6月1日 B、2014年12月31日 C、2015年1月1日 19、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等内容。 A、考核标准 B、制度规定 C、工作标准 D、管理要求 20、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A、监测规范 B使用规范 C、监测标准 新安全环保法规考试试卷(A卷)(考试时间60分钟)

安全设施鉴定验收管理规定

安全设施鉴定验收管理规 定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安全设施鉴定、验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福建仙游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第二条监理单位受福建仙游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进行鉴定、验收,确定安全设施是否满足工程要求及工程建设有关标准。 第三条本工程安全设施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文化设施、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四个部分。 1.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包括钢爬梯、移动式梯子、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安全绳、高空防坠器、攀登自锁器、安全带、施工用干式环保厕所、气瓶存放设施、低压施工配电电源箱、安全通道及安全隔离设施、脚手架安全通道及安全网等; 2.安全文化设施包括安全旗帜、户外安全宣传标志、安全标语、安全生产记录牌、安全操作规程牌、安全责任区牌等; 3.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消防标志、交通标志等; 4.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手套等。 第四条为提高本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统一本工程的安全设施,以下安全设施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制

定标准样式,统一采购,统一配备和供应,费用列入安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补助费。 1.现场施工电源箱及电源盘(包含漏电保护器); 2.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速差自控器; 3.标准安全围栏; 4.安全标示牌、安全墩; 5.干式环保厕所; 6.安全网; 7.各类废品回收设施、垃圾箱等; 8.国家标准式样的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和区域警戒标识; 9.合格、有效的消防器材; 10.箱式或工棚式吸烟室,工棚式饮水点; 11.应急电源; 12.合同中规定的其它物品、设施。(如脚手管、安全帽、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服装等) 第二章安全设施的采购程序 第五条公司购买的安全设施由施工单位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批准的施工方案提出申请,注明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尺寸、使用地点等,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公司,由公司组织统一采购;公司采购完成,由监理单位组织公司、施工单位验收,将厂家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

甲醛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兰考汇工 年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 生产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兰考汇工 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成 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睿 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联系: 二〇一七年一月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验收过程情况.................................................. 三、验收结果及整改情况............................................ 四、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结论 五、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确认表 六、附件: 1、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2、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理报告 3、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另册装订) 4、生产建设项目试生产情况报告、竣工验收整改情况报告 5、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复印件) 6、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 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证明材料(复印件) 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9、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10、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11、为从业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12、兰考县局出具的复查意见 13、专家组出具的确认意见 14、专家签名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工程情况 兰考汇工由汇通甲醇投资注册的法人独资,厂址位于省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混合园区科技路南、工业路西,占地100亩,总投资1.5亿。汇通年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选择银催化剂甲醇空气氧化法制甲醛生产工艺。装置分为两各5万吨生产装置。该工程项目由核工业第五研究负责设计,由中原石油勘探局工程建设总公司负责施工;由兴平工程建设监理负责监理。该项目于2012年11月开工,2013年12月竣工,总投资为3500万元,其中安全设施投资为150.52万元。 2.项目备案及安全审查情况 2011年5月,中国天辰工程受我公司委托,编制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1年7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我公司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备案,备案编号:豫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1〕00143。 2011年11月8日,我公司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通过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编号:豫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1〕00143. 2011年11月12日,我公司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通过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编号:兰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1〕00251。 2012年1月18日,兰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该项目分为二期建设,一期建设5万吨/年甲醛项目;二期建设5万吨/年甲醛项目。编号:兰安监危化项目设立审字〔2011〕02。 2014年8月,我公司通过与进行沟通,重新进行了设计变更并出具了《兰考汇工年产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25号令(新修改)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别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施的备案管理 第一节生产设施的备案管理 第五条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试生产。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在试生产前45日报生产设施所在地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备案,并提交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申请书、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申请书和下列资料:(一)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二)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 (三)建设阶段资料登记表; (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设计修改及审查合格的有关文件; (五)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六)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 (七)生产设施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

(八)生产设施主要技术说明、总体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 (九)生产设施运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十)生产设施所属设备的取证分类表及有关证书、证件; (十一)生产设施运营安全手册; (十二)生产设施运营安全应急预案。 生产设施是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快速解脱装置、系缆张力和距离测量装置的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书、安装后的试验报告。 生产设施是海底长输油(气)管线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海底长输油(气)管线投用备案有关证书和文件登记表及有关证书、文件。 第六条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对作业者或者承包者提交的生产设施资料,应当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应当进行现场检查。 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应当提前10日与作业者或承包者商定现场检查的具体事宜。作业者或承包者应当配合海油安办有关分部进行现场检查,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人员安全培训证书登记表; (二)消防和救生设备实际布置图和应变部署表; (三)安全管理文件,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许可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船舶系泊装卸制度、直升机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无人驻守平台遥控检测程序和油(气)外输管理制度等; (四)对于滩海陆岸,还应准备通海路及沿通海路安装的设施设备合格文件、发证检验机构检验证书和安装后的试验报告。 经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规定的,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向作业者或者承包者颁发生产设施试生产备案通知书;备案资料、设施现场安全状况等不符合规定的,及时书面通知作业者或者承包者进行整改。 第七条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严格按照备案文件中所列试生产安全保障措施组织试生产,生产设施试生产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试生产正常后,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应当组织安全竣工验收。 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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