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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队伍“黑名单”管理办法

劳务合作队伍“黑名单”管理办法
劳务合作队伍“黑名单”管理办法

劳务合作队伍不良行为记录

“黑名单”管理办法

(初稿20150918)

1. 目的

为加强劳务合作队伍的管控,针对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队伍,列为“黑名单”实施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存在劳务合作关系的施工队伍。

3 管理职责

3.1 各业务部门、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劳务合作队伍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

3.2 运行管理部是劳务合作队伍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合作队伍“黑名单”报送资料的审核、报批、发布以及“黑名单”解除的管理。

3.3 公司领导负责劳务合作队伍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和解除“黑名单”的审批。

3.4 业务部门、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黑名单”劳务合作队伍的制裁措施的组织实施。

4 劳务合作队伍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事项

公司根据《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规定》中的“业务质量违约经济处分细则”中,属于严重违规的行为,实施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管理”事项。

包括质量违约事项、工程管理违约事项、客户满意度违约事项、甲供材料违约事项、其他违约事项等,详见附件《劳务合作队伍不良行为记录与“黑名单”管理表》。

5 “黑名单”管理工作程序

5.1信息采集

发起部门提交“劳务合作队伍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报送表”,明确将劳务合作队伍列入“黑名单”信息采集的事实描述、制裁措施等。

5.2 信息核实、审批与处置

(1)发起部门报送运行管理部核实,分管领导审定,总经理审批。

(2)由运行管理部统一复印发放到相关的部门,执行相关制裁措施。运行管理部应建立劳务合作队伍黑名单信息档案记录,作为劳务合作队伍考核管理的重要依据。

5.3 “黑名单”劳务合作队伍的制裁措施

(1)停止下达新的工程任务

(2)停工整顿。停止在建工程的施工、停止领用甲、乙供材料。

(3)停止办理劳务费用结算

(4)停止办理劳务费用预借

(5)终止劳务合作关系

(6)其他

5.4 “黑名单”的解除

(1)“黑名单”队伍在黑名单管理时限到达时,提交《劳务合作队伍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解除申请表》,经由所属业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管理部门验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解除“黑名单”。

(2)由运行管理部统一复印经审批的《劳务合作队伍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解除申请表》发放到相关的部门。运行管理部将该队伍移出劳务合作队伍黑名单信息档案记录。

附件:劳务合作队伍不良行为记录与“黑名单”管理表

某大型房地产公司 供应商管理办法(新)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供应商的管理,客观评价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为采购的效果和效率提供基础保证,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包括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和服务类供应商(包括监理、勘察、设计、咨询顾问、营销策划/代理/模型/楼书等)的管理工作。 3.定义 3.1合作供应商 指向公司提供直接用于项目建设或维护的材料、设备、施工以及服务的组织。 3.2 可试用供应商 指经资质审查合格,具备向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资格,尚未合作或首次合作存在问题但不严重,并有意再次试用的供应商。 3.3 合格供应商 指与公司合作过,经公司评审为合格的供应商。 3.4 战略合作伙伴 行业知名企业或已经评定为的合格供应商,经公司批准确定为战略合作伙伴。 3.5 不合格供应商 不符合公司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或经资格审查、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 3.6 黑名单供应商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严重违约等行为的供应商。

4.职责 4.1采购部负责公司内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的收集、初审、履约评审以及维保服务的评审 4.2 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工程部、技术部、策划部) 4.2.1 负责设置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 4.2.2 负责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供应商初选; 4.2.3 必要时,参与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供应商的考察并提供专业意见; 4.2.4 必要时,参与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供应商投诉调查并提供专业意见; 4.2.5 必要时,参与对供应商的履约评审。 5.供应商资格管理 5.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 5.2 供应商信息收集与初审 公司相关各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供应商信息,建立扩充供应商信息库,对于与业务需求相关的供应商应及时登记供应商信息。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要求供应商按照标准格式填写《供应商调查表》(附件一)并须提供表中要求的附件资料,并在一周内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若不能满足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要求,应报主管领导批准。 5.3 供应商资格审查 公司应对满足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参与考察的人员必须由包括业务需求部门和预算部等2人以上组成。实地考察主要内容包括: (1) 供应商业绩、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管理等综合实力及服务质量; (2) 供应商成本管理能力; (3) 技术与项目要求的符合性、施工管理能力; (4) 产品颜色、样式、外观、质感等项目可选用型。 考察结束后,必须组织填写《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附件二)或编写《供应商考察报告》,参与考察人员要签字确认。

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

规定及程序 P&P 标 题: 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 编 号: P&P/行政管理部/ 执行部门: 报 / 送: 董事长 报批日期: 页 数: 共 页 制 定 人: 行政管理部 批 准 人: 生效日期: 目 的: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规范对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的惩诫标准和工作程序,预防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各级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一切招标及采购活动。 2.黑名单供应商的界定与范围 2.1黑名单供应商是指在招标、采购及履约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违反招投标规则和本公司相关规定、不遵守合同与承诺、利用商业贿赂及其它不正当手段腐蚀有关人员谋取利益的供应商及相关人员。 2.2凡是在公司招标及采购中有上述行为的建筑装饰材料、广告印刷、活动策划及其他固定资产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均列入黑名单。 3.供应商划入黑名单的依据和标准 3.1一切商业贿赂行为; 3.2 对公司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各类相关工作人员,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及其他娱乐活动,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无偿或明显低价出售(租赁)、出借车辆、房产等大宗物品,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 3.3在招投标过程中或非招标工程承揽、物资采购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3.4 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

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3.5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工程、设备质量问题或给招标方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3.6不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3.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书相关规定的。 4. 供应商黑名单的建立 4.1行政管理部与监察审计部负责供应商黑名单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各部门须配合两部门的工作。 4.2 监察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各部门招标采购活动及供应商表现进行审计评估,并建立供应商评估表;各部门在日常招标及采购中须对供应商有一定的评估,并建立评估档案;行政管理部汇总、收集评估结果,并建立供应商黑名单。 4.3 每半年须对供应商做一次综合评估,建立评估档案和更新黑名单名录。 5.黑名单供应商的公示与管理 5.1每半年更新一次的供应商黑名单放置于OA上公示,各部门招标及采购人员应及时、经常浏览并做到熟记于心,在招标及采购中不得与黑名单供应商合作。 5.2 相关人员与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有任何经济来往或商业合作行为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置。没有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及记过处分;造成轻微损失的,相关人员须按量赔偿,并给予罚款、降薪或降职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相关人员辞退处分,相关人员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给予部门负责人降薪降职处分。 6.黑名单供应商惩诫标准及措施 6.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制六个月内不得参与公司招投标及采购等经济业务往来。 6.1.1向公司有关人员馈赠任何礼品,金额未超过200元,情节较轻的行为; 6.1.2对公司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及娱乐等活动,金额未超过200元,情节较轻的行为; 6.1.3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给甲方工作造成影响,情节较轻的; 6.1.4发生一切质量事故或售后服务质量差,给甲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6.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制一年期内不得参与公司招投标及采购等经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机密** 空调事业部文件 美股冷字[2002] 64 号签发人:方洪波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事业部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事业部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事业部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事业部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3、内部兼职; 4、人才调配; 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 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事业部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事业部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 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 (事业部十二项关键资质:1、沟通能力;2、分析判断能力;3计划组 织能力;4、管理控制能力;5、应变能力;6、执行力;7、创新能力;8、领导能力;9、决断力;10、人际关系能力;11、团队合作能力;12、承 受压力的能力。) 注: 1、后备人才分类:管理类、财务类、营销类、技术类、品质类 2、参考12项资质定出2—3项共性指标,再根据分类选出2—3项个 性指标。每项指标的评价标准参见《空调事业部12项资质定义及行为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劳务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劳动用工人员管理 (一)劳动用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档案管理。 (1)实名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务工人员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填写施工现场人员登记表,并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建立每日班前教育、考勤登记、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劳务管理台帐资料,并由项目部劳务专管员依据分包合同按月将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人员变动表装订成册备查。 (2)劳动用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付项目名

称,工资支付的方式、日期和周期,加班工资计算方法,特殊情况下工资的计算、支付方法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3)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由务工人员与施工单位签订,并由劳务单位加盖公章,由务工人员亲笔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禁止务工人员直接与项目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二)持证上岗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人、证必须相符。 3现场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佩带统一式样制作的岗位胸(吊)牌卡。 4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不合格或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岗位证书自动失效。 (三)工人权益保护 1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用工合同规定,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为企业、项

1.原料供应商管理制度

原料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原料供应商的管理,保证原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和挑选合格供应商提供依据,确保原料供应商的质量和数量,激励合格供应商,从而有效保证质量的稳定性,保证本公司使用的原料安全、质优和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原料供应商的管理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品管部、原料部与财务部使用。 3.管理职责 原料部筛选出原料供应商,技术部、原料部与财务部共同确认合格供应商资格和名录。 4.具体条款规定 4.1 供应商评价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信誉可靠、产品合法、质优价廉为评审依据,选择合格的原料供应商。 4.2 供应商评价流程 4.2.1 供应商初选 由原料部发布信息,原料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交原料部保存。由原料部做初步筛选,将拟评审的供应商报原料评审小组,再由原料评审小组确认拟定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名单。 4.2.2 供应商现场考评 由技术部门、原料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组成考评小组(3人以上),到初选入围供应商的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评,重点关注企业资质、原料来源、生产工艺等,填写《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表》,并与供应商一起现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三份封存,一份供应商留样,两份带回;产地在国外的供应商可提供文审的相关资料和样品,并按资料信息填写《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表》。 4.2.3 原料样品检测 供应商与公司技术部门和原料部门共同封存样品三份,一份样品送运营中心质检中心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必要的指标,并出具该样品的检测报告,一份样品留存于技术部门,一份样品厂家自己留存。 4.2.4 供应商审批 由原料部技术部和财务部组成供应商评审组,根据《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新】员工黑名单管理制度

【新】员工黑名单管理制度 员工黑名单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黑名单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规范、强化公司用人管理,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及倡导廉洁守规的企业文化,审计监察中心于20xx年11月修订并发布了《员工黑名单管理制度》,主要包含黑名单的认定及处理、黑名单的认定程序、黑名单的管理三大模块的内容。制度发布当日已开始执行,20xx年12月已将张某、李某等41人列为了第一批黑名单,并正式纳入集团黑名单系统进行管理。 黑名单定义: 黑名单是指员工严重违规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对员工信息进行登记记录并采取进一步管控措施的名单。 黑名单的认定: (一)在工作中存在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二)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亲属谋取私利,包括贪污、受贿、索贿等徇私行为; (三)用职权、恣意挥霍、以任何方式侵占或挪用公司财产的行为; (四)有盗窃公司财产、员工财产行为的’; (五)授意下属违规经营,侵吞公司利益并从中受益; (六)泄露公司商业、技术或其他机密的行为; (七)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的; (八)利用公司资源从事或让自己亲属从事其他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经营业务的行为; (九)擅自开设与本公司经营业务类型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机构或其他经营实体; (十)由于工作失职,导致严重事故,造成公司人员或财产等严重损失; (十一)未提交离职申请、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的; (十二)在职期间,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被公司开除的; (十三)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经审定应纳入黑名单的人员。 黑名单的处理: (一)违反认定条款者依据《正威集团员工奖惩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集团及所有单位不得再次录用,名单信息限于集团内部使用。 (二)违反认定条款1—9条的信息将同时上报至中国企业反舞弊联盟黑名单信息共享系统。 (三)在审计调查过程中违纪人员能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或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等行为的,经过集团董事局主席/执行主席批准可予以酌情处理。 【员工黑名单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1.员工管理制度 2.IT员工管理制度 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4.员工装管理制度 5.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6.车间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7.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公司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2) 第三章岗位轮换 (3) 第四章内部兼职 (4) 第五章人才调配 (5)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 (6) 第七章淘汰与晋升 (7) ...........................................7附则第八章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公司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 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公司的人才梯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 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公司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 政策,即公司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 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 管理人才指在本公司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各部门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 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资源管理部作为公司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4、人才调配; 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 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1. 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 树立公司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 工 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 效 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 (公司十二项关键资质建议:1、沟通能力;2、分析判断能力;3计划组 织 能力;4、管理控制能力;5、应变能力;6、执行力;7、创新能力;8、领导能力;9、决断力;10、人际关系能力;11、团队合作能力;12、承受压力的能力。) (三)综合素质和潜质 1、性格特征 2、职业倾向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文档

关于劳务管理的一些个人理解 看到很多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成本控制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加上见过很多管理人员头上那日渐增多一根根白头发和脸上那一道道皱纹,很是心痛和惭愧。所以,结合自己在私营企业和国企的一些经历,加以分享。总则: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是施工总承包方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控制内容,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施工总承包方的企业形象和项目部利益。在这里,我们把劳务分包(防水、钢结构、桩基、护坡等专业分包不考虑在内)从项目部管理的若干子控项目中分离出来,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站在一个相当高度,来宏观控制。由于水平有限,以下只考虑劳务分包的控制。一、为什么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因为很多事情是:一不顺而百不顺,看什么都不顺。众所周知,要实现预控目标,就必须要能够依靠系统层层执行,特别是作为执行者,不然制定得再怎么周密详尽的进度计划都只能的一纸空谈。那我们除了常规的管理方式以外,就必须还要有非常规手段——思想控制。对于人的控制,最理想的方式便是思想控制、精神控制,让整个团队朝着管理者预先制定的目标和方向奋勇前进。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5)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

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制度流程

1.0目的: 为了规范化、系统化地开展储备人才库建设,及时发现、培养、使用好人才, 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地人才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公Array司 所 有 部 门 。 3. 人 才 库 管 理 基 本 原 则 : 3. 1 分 类 管 理 :

人才库分管理类和技术类。 3.2方向管理:管理类人才分为经理级、课长级、组长级三个方向;技术类人才分为 工程师、技术员、调试工三个方向。 3.3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并定期地对储备人才库进行考核、选拔和调整,保证 人才库的数量与质量。 3.4容量管理:现有人数与储备人数比例不超过3:1。 3.5晋升管理:所有通过竞聘或推荐上岗的管理类或技术类人员都必须从储备人才库 中选拔,没有入储备人才库的人员无权参加竞聘或被推荐。 4.0人才库的运行模式: 选拔入库———培养———考评———出库。 4.1储备人才选拔的基本原则与标准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调整挖掘等方式;员工本人也可到人力资源部或所在部门按程序申请,填写公司《储备人才入库申请表》。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经理级、工程师、课长级人选的资格审查;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经理应结合审查合格人员的前期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储备培养对象并就其培养方向出具书面意见并备注在公司《储备人才入库申请表》上。 经审批确定的储备人才自审批之日起正式进入储备人才库。 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将储备人才选拔结果进行公示。 4.2储备人才轮岗培训的标准 总经办/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培训。 人力资源部配合监督实施,报总经办备案。 管理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管理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轮岗锻炼与培养。 销售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关键岗位+管理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 研发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技术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轮岗锻炼与培养。 技工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技术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 培养。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最新版

最新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严格要求各劳务企业在工资发放时将工资情况在生活区至少公示7天,保证信息获取的透明公开。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1)劳务队伍应服从项目经理和技术员的管理与调度。对不服从技术员合理安排、建议的劳务队伍民工:发生第一次时,项目部对该民工处罚30元;发生第二次时,施工处对该民工处罚50元;发生第三次时,施工处有权直接将该民工辞退;因劳务队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骂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1000元,殴打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5000元,同时将直接责任人送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劳务队伍所属民工必须无违法乱纪记录,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劳动能力。 (3)劳务队伍所属民工进场后,必须及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名单列表上报到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暂住证件,费用从劳务队伍结算中扣除,中途离场或辞退的民工,要及时通知经理部办公室。 (4)劳务队伍归各技术员管辖,技术、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应服从现场技术

供应商管理办法(3)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的监督管理,使采购的各类材料能够满足集团生产需求,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利用供应商的资源,选择信誉好、能力强、业绩优的供应商进入集团采购平台,建立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的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进入集团采购市场的大宗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采购中心是集团供应商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相关规定,制订集团供应商准入标准及管理办法; (二)收集备案直管项目经理部和直属单位上报的供应商名录,整理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三)组织集团相关部门对新进入集中采购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四)及时、准确地对供应商名录库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五)对禁止进入集团的供应商,将其列入黑名单,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并在集团内网公示; (六)对供应商名录库的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第四条直属单位安全生产部(材料设备部)是直属单位所属项目供应商的管理

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及集团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供应商准入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二)负责收集本单位合格供应商申请资料,并组织内部评定,对正在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评级打分,建立本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三)协助集团采购中心对供应商的抽查并更新名录库; (四)及时、准确地向集团采购中心报送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其相关资料; (五)及时、如实地向集团采购中心报送禁止进入本单位领域供应市场的供应商黑名单,并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 (六)对本单位供应商名录库的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供应商的准入管理 第五条推进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其目的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合格供应商的确定、评价过程实施控制,选择符合集团要求的优质供应商。 第六条可以从任何合法渠道获取供应商的信息(媒体、广告、个人和部门的推荐、供应商的自荐等)。 第七条供应商的准入评审程序如下: (一)根据供应商信息,整理供应商申请资料,填写供应商考察评审表,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 (二)组织对正在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评级打分,填写供应商年度评级打分表,将不合格供应商列入D类黑名单; (三)整理所有表格和资料建立供应商资信评估报告,作为合格供应商名录备案资料录入供应商名录库;

某县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18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某县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某县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是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及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实施社会综合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的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惩戒过失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县级安全生产“黑名单”: (一)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谎报、瞒报或故意、恶意迟报一般以上事故的; (四)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决定和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或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年内2次以上被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 (五)较大事故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 (六)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

明、报告或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其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通过事故调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部门移送等途径,对符合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信息收集并报县安委办。内容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及概况; 2.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3.违法违规事实的有关证据和处罚依据; 4.其他应当收集的情况。 (二)信息告知。对拟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吸引人,情感留住人,政策激励人,岗位造就人,培训提高人”的工作思路,通过科学选拔、合理使用、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各类人才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第二条人才选择及培养原则 (一)注重表现、突出业绩、激励创新原则。主要以学识水平、理论造诣、业务能力、操作技能和业绩贡献为依据。 (二)员工认同、企业认同、宁缺勿滥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三化”工作中业绩突出,好中选优、优中拔尖。 (三)个人发展与公司发展相结合原则。根据不同性质、不同专长的岗位特征,通过设计差异化的人才成长通道,实现个人与公司同步发展。

(四)长期发展、循续开发原则。突破行政等级,通过培训、绩效评价、工作实践等手段,使在基层长期做出贡献的优秀员工有机会得到更高待遇和更多成长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目前从事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专门技能岗位的在岗员工,具体岗位适应情况如下: 说明: 1、后勤、保卫、综合管理员、材料员、保管员等岗位不属于人才系列。 2、班组长可在专业技术与专门技能两个岗位中任选一个系列进行申报。 第二章人才分类及组织机构 第四条人才分类

(一)按类别分 根据集团公司人才工作总体思路,将人才分为: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门技能人才三类。 专业技术人才是指从事研究、开发、工艺、设备、安全和环保等专业技术工作,造诣深、专业精、成果多、贡献大,在同行中出类拔萃的工程技术人员。 经营管理人才是指从事管理工作,经验丰富、思维超前、理论深厚、业务精通、成果丰硕、且管理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员。 专门技能人才是指从事生产工作,在生产操作上有技能特长、有绝技绝活,且应用于生产实践中效率高、质量精、效益好的生产人员。 (二)按人才成长梯次分 根据人才的层次及素质不同,将人才分为五个梯次:

劳务队管理制度

劳务队管理制度 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完善项目管理,创建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外部用工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能力,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劳务纠纷,以及有效的利用劳务队伍市场,结合劳务队伍管理现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队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

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对民工与劳务队伍的管理 因施工队多、民工多,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较低,在安全、工资待遇和日常生活的管理上,难度很大。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以下办法: 1.用工管理: 1.1对各劳务队雇用劳务工,由劳务队法人代表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项目、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与支付形式、劳保及福利等。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集体公司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在各劳务队伍进场后,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劳务人员管理规定,统一填写劳务人员的自然情况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填报人员进出场情况。 1.3严格要求各施工队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及业主的有关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内部纠纷和争议。 2.培训管理: 民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要进行岗前技术、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食宿管理: 对施工队的所有民工,一律实行统一食宿、集中管理的办法。按照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处罚的管理程序,达到住房规划整齐、住宿有序、卫生整洁、环境良好、饮食安全、治安稳定的管理目标。 4.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并配合施工队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

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试行

编号:CA/CGB-052-2012 签发:王振勃 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 (试行) 2012年9月29日发布 2012年11月1日实施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采购部发布

前言 本办法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预算、投资、产权、成本》,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一汽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编制,目的是为了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保证集团公司采购业务顺利实施,培育核心供应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是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之一。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采购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由集团采购部负责起草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王笑言田勇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采购部门的原辅材料、零部件、机电产品、非生产用材、建安工程类供应商禁入管理。 2 术语定义(无) 3 职责 3.1 集团采购部职责 3.1.1 负责《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制订与完善。 3.1.2 负责按照《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选择供应商。 3.1.3 负责对职能部、子公司采购部门执行《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3.1.4 负责对违规供应商信息材料进行核实。 3.1.5 负责收集与维护禁入供应商档案信息,形成供应商“黑名单”并进行通报。 3.2 集团审计部职责 3.2.1 负责对《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2.2 负责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违反《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的情况,及时通报集团采购部。 3.3 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职责 3.3.1 负责对职能部、子公司采购部门执行《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3.3.2 负责参与供应商“黑名单”的审核。

黑名单用户管理制度

黑名单会员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实施黑名单管理的目的 为了对全心购物频道物的会员进行精细化管理,在配套红樱桃、粉樱桃、金樱桃、钻石樱桃四人级别会员外,增加黑名单会员管理机制,以利于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二、方案制定原则及使用原则 黑名单管理制度原则:以保证绝大部分会员权益、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为基础;以警戒预防为主,杜绝真正的黑名单顾客对公司正常业务产生影响。 黑名单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会员级别。 三、黑名单等级设置标准 1、等级级别设置标准

我司将根据会员订购、服务过程中的恶意程度分为两个等级,即:一级黑名单、二级黑名单。(详情见下表) “一级黑名单”会员会在系统“会员等级”中以黄色进行标示,第二级黑名单会员会以红色进行标示,以示区别。 名词解释:●恶意订购:是指会员订购行为存在不良居心,产生退、换及客诉,且对后果抱有不恰当的意愿,具体表现在 商品拒收/退货率上。 ●恶性事件:是指会员订购、服务等过程中出现恶意扣 货/扣人、抢夺商品、蓄意敲诈勒索我司等性质、影响、后 果较为严重的事件。(说明:扣货/扣人是会员在SR送货上 门后,会员以不正当、不正常或者超出我们公司服务范围

的理由,恶意扣留我司商品,扣留或伤害SR的行为) 2、判定程序 根据判定标准,一级黑名单拒退率直接由系统进行判定完成;而因人为事件因素需判定为黑名单的会员,依据黑名单审核流程实施。二级黑名单判定由TM或者是售后专门人员可初步判定对方是否属于黑名单顾客,根据系统的选择功能录入信用备注专区,系统将自动将TM当天所记录的信用详细情况提报给班长及客诉经理审批,客诉经理通过“顾客信用等级处理专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和相关处理,判定后向会员经营处提报,由会员本部副总审查后方可进行认定。 后附:黑名单审核流程黑名单执行流程 3、黑名单取消及复原规则 一级黑名单会员:采取可升可降原则 经核定为一级黑名单的会员,在以后的订购行为中未触犯黑名单条例,经审核都给予本级别顾客调级或者复原原会员等级,反之降为二级黑名单会员 二级黑名单会员:采取一刀切原则 一经核定为二级黑名单顾客,系统将保留顾客原始一切数

集团公司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集团公司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集团公司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集团公司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集团公司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

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3、内部兼职; 4、人才调配; 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 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集团公司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劳务作业的实施及管理。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油漆工、混凝土工、起重工、信号指挥工、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测量放线工、装饰木工、镶贴工、金属工、涂裱工、幕墙工、筑路工、沥青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道路养护工等25个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总包单位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 施工的劳务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的劳务企业。 施工企业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工程,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后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七日之必须向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未签订分包合同就施工的,一律按分包进行处罚。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容、执行条件和期限、监控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分包人拨付劳保费等事项。 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分包人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 劳务用工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7日应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签订 劳动用工合同(总承包单位直接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经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后才能有效)。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将予以经济处罚(500-1000元/每人),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者清出长兴岛建筑市场;农民工不签劳动用工合同的不得在岛从事建筑安装活动,并记入个人不良行为档案,用人单位应与其结清工资,劝其立即离开施工现场。 建筑劳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务用工制度,招用劳务人员时,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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