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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因里希法则&海恩法则

海因里希法则&海恩法则
海因里希法则&海恩法则

海因里希法则

海因里希法则又称“海因里希安全法则”或“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

因里希提出的300∶29∶1法则。这个法则意思是说,

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

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

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海因里希法则”是

美国人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为

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的法则。这一法则完全可以用

于企业的安全管理上,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

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

可怕的是对潜在性事故毫无觉察,或是麻木不仁,

结果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海因里希法则的提出

这个法则是1941年美国的海因里西从统计许多灾害开始得出的。当时,海因里希统计了55万件机械事故,其中死亡、重伤事故1666件,轻伤48334件,其余则为无伤害事故。从而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在机械事故中,死亡、重伤、轻伤和无伤害事故的比例为1:29:300,国际上把这一法则叫事故法则。这个法则说明,在机械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

对于不同的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事故,上述比例关系不一定完全相同,但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而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要重视事故的苗头和未遂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例如,某机械师企图用手把皮带挂到正在旋的皮带轮上,因未使用拨皮带的杆,且站在摇晃的梯板上,又穿了一件宽大长袖的工作服,结果被皮带轮绞入碾死。事故调查结果表明,他这种上皮带的方法使用已有数年之久。查阅四年病志(急救上药记录),发现他有33次手臂擦伤后治疗处理记录,他手下工人均佩服他手段高明,结果还是导致死亡。这一事例说明,重伤和死亡事故虽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或动作在事故发生之前已暴露过许多次,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抓住时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许多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海因里西法则的另一个名字是“1:29:300法则”;也可以是“300:29:1法则”。连锁过程

海因里希首先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用以阐明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原因及与事故间的关系。该理论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发生过程,即:

(1)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

(2)事故的发生是由于:①人的不安全行为;②物的不安全状态。

(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

(4)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五个因素

海因里希最初提出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如下5个因素。

(1)遗传及社会环境

遗传因素及环境是造成人的性格上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造成鲁莽、固执等不良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教育、助长性格上的缺点发展。

(2)人的缺点

人的缺点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造成机械、物质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它包括鲁莽、固执、过激、神经质、轻率等性格上的先天缺点,以及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等后天缺点。

(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

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例如,在起重机的吊荷下停留、不发信号就启动机器、工作时间打闹或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等都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没有防护的传动齿轮、裸露的带电体、或照明不良等属于物的不安全状态。

(4)事故

事故是由于物体、物质、人或放射线的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员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的、出乎意料之外的、失去控制的事件。坠落、物体打击等使人员受到伤害的

事件是典型的事故。

(5)伤害

直接由于事故而产生的人身伤害。人们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因果连锁关系,得到图中那样的多米诺骨牌系列。在多米诺骨牌系列中,一颗骨牌被碰倒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的几颗骨牌相继被碰倒。如果移去连锁中的一颗骨牌,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海因里希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意义

海因里希的工业安全理论是这一时期的代表性理论。海因里希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中心就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海因里希的研究说明大多数的工业伤害事故都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即使一些工业伤害事故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则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工人的缺点、错误造成的。因而,海因里希理论也和事故频发倾向论一样,把工业事故的责任归因于工人。从这种认识出发,海因里希进一步追究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认为人的缺点来源于遗传因素和人员成长的社会环境。

海恩法则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海恩法则的定义

海恩法则:任何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虽然这一分析会随着飞行器的安全系数增加和飞行器的总量变化而发生变化,但它确实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当然,这种联系不仅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其他领域也同样发生着潜在的作用。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海恩法则的精髓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海恩法则的应用

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许多企业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火灾事故的隐患,长此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连锁反应”。一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问题就出在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的忽视上。“海恩法则”对企业来说是一

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给了企业管理者生产安全管理的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

具体来说,利用“海恩法则”进行生产的安全管理主要步骤如下:

1.首先任何生产过程都要进行程序化,这样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可以进行考量,这是发现事故征兆的前提;

2.对每一个程序都要划分相应的责任,可以找到相应的负责人,要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危害性;

3.根据生产程序的可能性,列出每一个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先兆,培养员工对事故先兆的敏感性;

4.在每一个程序上都要制定定期的检查制度,及早发现事故的征兆;

5.在任何程序上一旦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及时的报告,要及时的排除;

6.在生产过程中,即使有一些小事故发生,可能是避免不了或者经常发生,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及时排除。当事人即使不能排除,也应该向安全负责人报告,以便找出这些小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企业经营上的应用

“海恩法则”不仅仅用于生产管理中的安全事故发现与防治,还被运用到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用来分析企业的经营问题。一个企业是否经营得好与它平时的表现还是有相当大的关系的,企业发生亏损甚至倒闭,都能够从企业的经营中发现这些征兆。人们总结出这些征兆主要表现在:

1.战略管理上,企业是否进行了盲目的多元化。如果经常可以看到企业在与主业无关的领域内投资,说明企业有盲目的多元化的倾向,长久来说是会对企业造成危害的,企业经营者这时就应该考虑是否将资金投到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是否应该收缩经营业务,把精力放在主营业务上;

2.资本运营上。如果银行和企业关系出现破裂,说明企业的资金链紧绷,企业的赢利水平下降,或者业务过多,背上了过重的债务;

3.集团内部管理上,是否存在太多的关联交易。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或许有企业的难处,外人也可能不容易发现,但关联交易毫无疑问是通往产生财务黑洞的危险路径;

4.人力资源管理上。如果员工士气低落,要么说明员工对公司前景担忧;要么说明了企业工作环境出现了不利于员工工作的因素。这时要排除干扰因素,同时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对公司充满热情。

在职场中的应用

“海恩法则”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有足够的冷静盯着老板那张脸,它就会是一张非常有用的风云图。我们至少可以了解到是否有事情要发生。

海恩法则的启示

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推断,要制服事故,重在防范,要保证安全,必须以预防为主。

要在安全工作中做到以预防为主,必须坚持“六要六不要”:

1.要充分准备,不要仓促上阵。充分准备就是不仅熟知工作内容,而且熟悉工作过程的每一细节,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所有这些都必须在事前搞得清清楚楚;

2.要有应变措施,不要进退失据。应变措施就是针对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甚至安全事故可能发生所预定的对策与办法;

3.要见微知著,不要掉以轻心。有些微小异常现象是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的反映,必须及时抓住它,正确加以判断和处理,千万不能视若无睹,置之不理,遗下隐患;

4.要鉴以前车,不要孤行己见。要吸取别人、别单位安全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作为本单位本人安全工作的借鉴。传达安全事故通报,进行安全整顿时,要把重点放在查找事故苗头、事故征兆及其原因上,并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要举一反三,不要固步自封。对于本人、本单位安全生产上的事例,不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事例,只要具有典型性,就可以举一反三,推此及彼,进行深刻分析和生动教育,以求安全工作的提高和进步。绝不可以安于现状,不求上进;

6.要亡羊补牢,不要一错再错。发生了安全事故,正确的态度和做法就是要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绝不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听之任之,以免错上加错。[1]

海恩法则的警示意义

实践也证明,只要安全工作做得扎实、管理到位,作业者的安全意识、技能和防范能力到位,大多数安全事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避免的。在安全工程科学研究中,有一条“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要消除一起严重事故,必须提前防控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实际上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在安全生产中,哪怕提前防控和治理了999起事故隐患,但只要有一起被忽略,就有可能诱发严重事故。而仅仅只是切割机手柄产生裂纹这样细微的隐患被忽略便命丧黄泉,教训是深刻而惨痛的。“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在生产一线,不可避免地隐藏着大大小小的安全隐患,稍有松懈,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就极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事实反复告诉我们,将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上来,是堵塞安全生产的“致命漏洞”,防患于未然,遏制安全事故的根本之策。

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企业发展和稳定大局,重视安

全生产,怎么抓、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海恩法则”告诉我们,对于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2]

海恩法则与墨菲定理

在安全工作领域,有个有名的“海恩法则”,它是由德国飞行员帕布斯·海恩对多起航空事故深入分析研究后得出的。海恩认为,任何严重事故都是有征兆的,每个事故征兆背后,还有300次左右的事故苗头,以及上千个事故隐患,要消除一次严重事故,就必须敏锐而及时地发现这些事故征兆和隐患并果断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或消除。

海恩法则告诉我们,事故案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是各种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任何重大事故都是有端倪可查的,其发生都是经过萌芽、发展到发生这样一个过程。如果每次事故的隐患或苗头都能受到重视,那么每一次事故都可以避免。据报道,为确保“嫦娥一号”卫星的安全,几乎每个系统、每台仪器都配有应对“意外”的备份,即“故障对策”。可见,平时只有精心,关键时才能放心;平时只有周全,关键时才能安全。能不能做到精心、周全,一丝不苟,说到底是事业心、责任感问题。所以,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应当消除事故案件“难免”的消极思想,坚定“可防”的信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主动的态度,把安全稳定工作抓到位。

那么,如何在抓安全工作中有所作为呢?另一条安全规则——“墨菲定理”,能给我们一定的启示。墨菲定律源自一个名叫“墨菲”的美国上尉,他认为“只要存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而且“不管其可能性多么小,但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损失”。这就告诉我们,对任何事故隐患都不能有丝毫大意,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或对事故苗头和隐患遮遮掩掩,而要想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加以消除,把事故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现实中,人们往往等到出了问题之后才忙于做处理事故、案件的“事后”工作,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反思,总结教训,最后得出“惨痛结论”。亡羊补牢,加强防范,这无疑是必要的。但安全工作最好的办法还是将着力点和重心前移,在找事故的源头上下功夫,见微知著,明察秋毫,及时发现事故征兆,立即消除事故隐患,比如近来政府取缔黑煤窑,每取缔一座就等于清除了一个重大事故隐患,从根本上防止了严重事故的发生。这就要求安全责任人要在防止事故上多用一点心,紧绷一根弦,多尽一份力,同时注重群策群力,让大家多想办法、多出点子,让每个人意识到“防事故人人有关,人人关心防事故”,如此,防事故的意识增强了,责任到位了,防范得力了,必能防患于未然。

解读海恩法则

解读海恩法则 一、海恩法则的定义 海恩法则: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虽然这一分析会随着飞行器的安全系数增加和飞行器的总量变化而发生变化,但它确实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当然,这种联系不仅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其他领域也同样发生着潜在的作用。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起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海恩法则的精髓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三、海恩法则的启示 (一)必须以预防为主 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推断,要制服事故,重在防范,要保证安全,必须以预防为主。 要在安全工作中做到以预防为主,必须坚持“六要六不要”: 1.要充分准备,不要仓促上阵。充分准备就是不仅熟知工作内容,而且熟悉工作过程的每一细节,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所有这些都必须在事前搞得清清楚楚; 2.要有应变措施,不要进退失据。应变措施就是针对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甚至安全事故可能发生所预定的对策与办法; 3.要见微知著,不要掉以轻心。有些微小异常现象是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的反映,必须及时抓住它,正确加以判断和处理,千万不能视若无睹,置之不理,遗下隐患;

海因里希法则&海恩法则

海因里希法则 海因里希法则又称“海因里希安全法则”或“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 因里希提出的300∶29∶1法则。这个法则意思是说, 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 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 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海因里希法则”是 美国人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为 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的法则。这一法则完全可以用 于企业的安全管理上,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 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 可怕的是对潜在性事故毫无觉察,或是麻木不仁, 结果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海因里希法则的提出 这个法则是1941年美国的海因里西从统计许多灾害开始得出的。当时,海因里希统计了55万件机械事故,其中死亡、重伤事故1666件,轻伤48334件,其余则为无伤害事故。从而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在机械事故中,死亡、重伤、轻伤和无伤害事故的比例为1:29:300,国际上把这一法则叫事故法则。这个法则说明,在机械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 对于不同的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事故,上述比例关系不一定完全相同,但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而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要重视事故的苗头和未遂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例如,某机械师企图用手把皮带挂到正在旋的皮带轮上,因未使用拨皮带的杆,且站在摇晃的梯板上,又穿了一件宽大长袖的工作服,结果被皮带轮绞入碾死。事故调查结果表明,他这种上皮带的方法使用已有数年之久。查阅四年病志(急救上药记录),发现他有33次手臂擦伤后治疗处理记录,他手下工人均佩服他手段高明,结果还是导致死亡。这一事例说明,重伤和死亡事故虽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或动作在事故发生之前已暴露过许多次,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抓住时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许多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海因里西法则的另一个名字是“1:29:300法则”;也可以是“300:29:1法则”。连锁过程

深度解读海恩法则

深度解读海恩法 、海恩法则的定义 海恩法则: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 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 起事故隐患。 虽然这一分析会随着飞行器的安全系数增加和飞行器的总量变化而发生变化,但它确实说明了飞行安全与 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当然,这种联系不仅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其他领域也同样发生着潜在的作用。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起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征兆”和“事故苗 事故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海恩法则的精髓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三、海恩法则的启示 (一)必须以预防为主 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推断,要制服事故,重在防范,要保证安全,必须以预防为主。 1.要充分准备,不要仓促上阵。充分准备就是不仅熟知工作内容,而且熟悉工作过程的每一细节,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所有这些都必须在事前搞得清清楚楚;

2.要有应变措施,不要进退失据。应变措施就是针对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甚至安全事故可能发生所预定的对策与办法; 3.要见微知着,不要掉以轻心。有些微小异常现象是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的反映,必须及时抓住它,正确加以判断和处理,千万不能视若无睹,置之不理,遗下隐患; 4.要鉴以前车,不要孤行己见。要吸取别人、别单位安全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作为本单位本人安全工作的借鉴。传达安全事故通报,进行安全整顿时,要把重点放在查找事故苗头、事故征兆及其原因上,并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要举一反三,不要固步自封。对于本人、本单位安全生产上的事例,不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事例,只要具有典型性,就可以举一反三,推此及彼,进行深刻分析和生动教育,以求安全工作的提高和进步。绝不可以安于现状,不求上进; 6.要亡羊补牢,不要一错再错。发生了安全事故,正确的态度和做法就是要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绝不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听之任之,以免错上加错。 (二)要有“小中见大”的敏锐眼光。 任何细小问题,都可能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导火索”,甚至是“定时炸弹”。比如一个烟头可能会引发一场火灾,一块劣质的钢筋可能会使一座大楼坍塌,一件质量不合格的刹车片可能会导致一起车祸,等等。所以,抓安全工作不能忽视小问题,要坚持从细小问题入手,以“小中见大”的敏锐眼光和“见微知着”的警觉意识,善于从各种征兆中发现苗头、从苗头中排除隐患。特别要善于发现和解决那些掩盖在成绩荣誉光环之下、隐匿在“歌舞升平”的表象之下、躲藏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视线之下的各类细小问题,从中透过现象看本质、以小见大抓预防。

《海恩法则》心得

海恩法则心得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他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1:29:300:1000这是一组非常令人警醒的数字。从大量的安全事故本身原因来看,我们发现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安全事故多发生在生产过程中,而且,许多安全问题的根源就是质量问题。如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违反生产工艺规程、检验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这就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有些员工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处置不当,这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针对“海恩法则”这篇文章,我从中联想到。如果我们从质量管理的角度去认识质量安全问题,用“海恩法则”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来监控质量,将会更加有效地避免一些质量事故的发生。”海恩法则”中指出“问题成堆”与”墨菲定律”中指出的“差错难免”相辅相成共同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共同保障安全生产。 一、首先要加强人员的质量意识,要从环节上下功夫。再完美的流程,再完善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操作者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这就需要每一个人都要有主人翁意识,对于自己所用的辅助材料性质怎么样?机组运行情况如何?成本怎样算都应该去

了解,这样,才知道应该怎样去控制,从哪个方面去控制,鼓励持续改进,不断对所有细节上的问题进行改进。以循环兼治,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去监管,才能在生产过程中有效的减少质量事故。也能相对的降低生产成本,同样也能避免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应当站在一个高的起点,去看待每一个细小的隐患和漏洞。全面导入产品生产的质量管理理念,建立独立于生产管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质量监督,在解决产量、成本、质量发生冲突时,从根本上杜绝牺牲质量的思想痼疾。实现质量管理理念的转变,从而提高质量。 二、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应具备由“堵”向“疏”的转变。由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和结果考核,向原因分析、持续推行质量改进的转变。质量问题的发生必然有其产生的原因,如果一味追究责任和进行经济处罚,会导致隐瞒小问题,最终集结成大质量事故,为此倡导提出问题,商讨改进和预防措施,避免同样的问题重复发生。采用不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的方式。通过分析,对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并制定出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法和预防措施。以此来解决一些反复出现的,重复性质量事故。 古人云:“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以此反思我们的工作,就是提醒我们牢

深度解读海恩法则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深度解读海恩法则简易版

深度解读海恩法则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海恩法则的定义 海恩法则: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 的。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 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 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 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 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虽然这一分析会随着飞行器的安全系数增 加和飞行器的总量变化而发生变化,但它确实 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 当然,这种联系不仅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其

他领域也同样发生着潜在的作用。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起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海恩法则的精髓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三、海恩法则的启示 (一)必须以预防为主 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

5、海因里希法则

海因里希法则 “海因里希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的300∶29∶1法则。通过分析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的法则。这个法则意思是说,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必然包含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海因里希法则”是美国人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的法则。这一法则完全可以用于企业的安全管理上,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可怕的是对潜在性事故毫无觉察,或是麻木不仁,结果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了解“海因里希法则”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成因的分析,让人们少走弯路,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一法则完全可以用于企业的安全管理上,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 了解“海因里希法则”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成因的分析,让人们少走弯路,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例如,东日本铁道公司为使员工认识事故的严重性,建立起“失败博览馆”,丰田公司专门建立了一处模拟汽车事故的场所,让人们体验汽车失控时的危险。 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海恩法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

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给了企业管理者生产安全管理的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具体来说,利用“海恩法则”进行生产的安全管理主要步骤如下: 1.首先任何生产过程都要进行程序化,这样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可以进行考量,这是发现事故征兆的前提。 2.对每一个程序都要划分相应的责任,可以找到相应的负责人,要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危害性。 3.根据生产程序的可能性,列出每一个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先兆,培养员工对事故先兆的敏感性。 4.在每一个程序上都要制定定期的检查制度,及早发现事故的征兆。 5.在任何程序上一旦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及时的报告,要及时的排除。 6.在生产过程中,即使有一些小事故发生,可能是避免不了或者经常发生,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及时排除。当事人即使不能排除,也应该向安全负责人报告,以便找出这些小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许多企业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

海恩法则

“海恩法则”是安全生产管理上一条著名原理,它核心要义提醒人们: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 “管理责任不容懈怠,任何一起事故必定破坏了种种制约原则才导致而成。”清华大学教授、管理学家陈国权这样强调管理的重要性。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海恩法则: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海恩法则的精髓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编辑本段海恩法则的定义 海恩法则: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虽然这一分析会随着飞行器的安全系数增加和飞行器的总量变化而发生变化,但它确实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当然,这种联系不仅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其他领域也同样发生着潜在的作用。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编辑本段海恩法则的精髓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编辑本段海恩法则的应用

海恩法则的定义

海恩法则的定义 海恩法则:任何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虽然这一分析会随着飞行器的安全系数增加和飞行器的总量变化而发生变化,但它确实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当然,这种联系不仅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其他领域也同样发生着潜在的作用。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编辑本段海恩法则的精髓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编辑本段海恩法则的应用 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许多企业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火灾事故的隐患,长此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连锁反应”。一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问题就出在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的忽视上。“海恩法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给了企业管理者生产安全管理的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 具体来说,利用“海恩法则”进行生产的安全管理主要步骤如下: 1.首先任何生产过程都要进行程序化,这样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可以进行考量,这是发现事故征兆的前提; 2.对每一个程序都要划分相应的责任,可以找到相应的负责人,要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危害性;

海因里希法则与事故隐患

海因里希法则是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统计分析了大量事故提出的。阐明导致事故的各种原因因素之间及事故之间的关系。海因里希安全法则,即300 : 29 : 1法则,这个法则意思是说,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1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这个法则的要义就是说,事故的隐患与违章和事故严重程度不是必然的,也不是正比关系、加权关系,而是概率关系。海因里希法则警示我们,发现了一个事故隐患及违章,如果不及时制止,不注意解决问题,不迅速堵塞漏洞,都可能会酿成事故。也就是说,要消除1次死亡重伤事故以及29次轻伤事故,必须首先消除300次无伤事故。防止灾害的关键,不在于防止伤害,而是要从根本上防止违章等隐患。通过以上分析,海因里希法则为我们揭示了事故发生规律性的三个原因。 1. 事故故发生的直接因素 1931年海因里希在《工业事故预防》一书中提出: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等5个事故因果链中。海因里希认为企业事 故的防止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的发生。海因里希的因果连锁理论提出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安全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一桩桩血的事故证明,安全生产事故99%是责任事故,而绝大部分事故是“三违”造成的。我们要树立“三违”就是事故的理念,要切实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规范操作程序,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同时,在必要的时候也把安全带给别人。 2. 事故发生的必然性 一起事故的发生似乎是偶然的,但偶然性内部总是隐藏着必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而必然性总是寓于偶然性之中。海因里希法则就是说的这么一个道理,一个严重的事故背后,必然有29起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海因里希法则说明,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有许多征兆或隐患。有征兆或隐患而未发生事故,只是说明征兆和隐患还未达到事故发生的临界点,一旦达到事故发生的临界点,事故必然发生。必然性就是客观存在的规律,必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不可避免的趋势,它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原因引起的。偶然性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过程中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情况。归根到底,在征兆纷纷,隐患重重的生产中,用海因里希法则来说就是事故迟早要发生。这告诉我们事故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的,那是不是我们就只能坐以待毙了呢?只要我们把安全前期工作做好,在事故发生或将要发生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是完全可以降低事故损失,挽回一定局面的。比如当我们发现有触电事故发生时,及时切 断电源,简单的一个动作就有可能挽救了别人的生命。 3. 事故的伤害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安全管理》之深度解读海恩法则

深度解读海恩法则 一、海恩法则的定义 海恩法则: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虽然这一分析会随着飞行器的安全系数增加和飞行器的总量变化而发生变化,但它确实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当然,这种联系不仅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其他领域也同样发生着潜在的作用。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起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海恩法则的精髓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三、海恩法则的启示 (一)必须以预防为主 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推断,要制服事故,重在防范,要保证安全,必须以预防为主。 要在安全工作中做到以预防为主,必须坚持“六要六不要”: 1.要充分准备,不要仓促上阵。充分准备就是不仅熟知工作内容,而且熟悉工

作过程的每一细节,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所有这些都必须在事前搞得清清楚楚; 2.要有应变措施,不要进退失据。应变措施就是针对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甚至安全事故可能发生所预定的对策与办法; 3.要见微知著,不要掉以轻心。有些微小异常现象是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的反映,必须及时抓住它,正确加以判断和处理,千万不能视若无睹,置之不理,遗下隐患; 4.要鉴以前车,不要孤行己见。要吸取别人、别单位安全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作为本单位本人安全工作的借鉴。传达安全事故通报,进行安全整顿时,要把重点放在查找事故苗头、事故征兆及其原因上,并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要举一反三,不要固步自封。对于本人、本单位安全生产上的事例,不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事例,只要具有典型性,就可以举一反三,推此及彼,进行深刻分析和生动教育,以求安全工作的提高和进步。绝不可以安于现状,不求上进; 6.要亡羊补牢,不要一错再错。发生了安全事故,正确的态度和做法就是要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绝不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听之任之,以免错上加错。 (二)要有“小中见大”的敏锐眼光。 任何细小问题,都可能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导火索”,甚至是“定时炸弹”。比如一个烟头可能会引发一场火灾,一块劣质的钢筋可能会使一座大楼坍塌,一件质量不合格的刹车片可能会导致一起车祸,等等。所以,抓安全工作不能忽视小问题,要坚持从细小问题入手,以“小中见大”的敏锐眼光和“见微知著”的警觉意识,善于从各种征兆中发现苗头、从苗头中排除隐患。特别要善于发现和解决那些掩盖在成绩荣誉光环之下、隐匿在“歌舞升平”的表象之下、躲藏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视线之下的各类细小问题,从中透过现象看本质、以小见大抓预防。 四、海恩法则的警示意义 实践也证明,只要安全工作做得扎实、管理到位,作业者的安全意识、技能和防范能力到位,大多数安全事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避免的。“海恩法则”实际上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要消除一起严重事故,必须提前防控1000起事故隐患。在

2014《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选项中选择最恰当的一项,本大题共有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我国实行省级管理体制始于( )。 A. 秦朝 B. 唐朝 C. 元朝 D. 清朝 参考答案:C 解析:C 【解析】元朝各行省设平章政事,总揽一省军事、民政、财政诸大权,行省成为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故选C。 2、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 )。 A. 人民当家作主 B. 人民民主专政 C.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 人民参与国家管理 参考答案:A 解析:A 【解析】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国体,人民代表大会是政体,人民参与国家管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故选A。 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 )。 A. 党的领导 B. 人民当家作主 C. 依法治国 D.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参考答案:B 解析:B 【解析】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故选B。 4、夏、商、周时期的重要制度不包括( )。 A. 世袭制 B. 宗法制 C. 分封制 D. 郡县制参考答案:D 解析:D 【解析】郡县制盛行于秦汉,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战国时期。故选D。5错误的社会意识之所以错误,主要是由于( )。 A. 它纯粹是主观臆断,其内容与社会存在无关 B. 它落后于客观实际,不适合时代发展的需要 C. 它脱离多数人的觉悟程度,不能被多数人接受 D. 它是对社会存

在虚构的、歪曲的反映 参考答案:D 解析:D 【解析】意识是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意识可分为正确的意识和错误的意识。意识之所以错误,是因为没有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存在。故选D。 6、《刑法》规定,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称为( )。 A. 犯罪的主体 B. 犯罪的主观方面 C. 犯罪的客体 D. 犯罪的客观方面 参考答案:B 解析:B 【解析】犯罪主观方面,亦称犯罪主观要件或者罪过,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人在实施犯罪时的心理状态是十分复杂的,概括起来有故意和过失这两种基本形式以及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这两种心理要素。故选8。 7、为贬低他人而取绰号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 )。 A. 隐私权 B. 名誉权 C. 肖像权 D. 健康权 参考答案:B 解析:B 【解析】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应有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保护自己的社会良好评价或改善、改变不好评价的权利和维护名誉权不受侵害的权利。为贬低他人而取绰号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故选B。 8、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议案审议的结果不可能是( )。 A. 签署公布 B. 终止审议 C. 进一步审议 D. 提请表决 参考答案:A 解析:A 【解析】根据我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法律议案审议通过后,可以提请表决;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交付有关部门进一步审议;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或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议程审议的,终止审议。法律议案经表决后通过的,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故选A。

“海恩法则”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启示

“海恩法则”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启示 对于事故苗头和发生安全事故之间的关系,飞机涡轮发动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曾从飞机飞行安全事故的角度进行深入的剖析后,提出了著名的“海恩法则”。他认为:一起重大的飞行安全事故背后都会有29个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又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背后还有1000个事故隐患。由此可见,导致意想不到的安全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就是对一些隐患、苗头、征兆的忽略。 “海恩法则”对我们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不无启示。安全管理工作点多面广,就后勤保障方面而言,涉及到水电、消防、电梯、车辆管理等等方面。日常工作中,可能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也就是那些容易被我们平时所忽略了的隐患、苗头、征兆而引发产生的,看似很偶然的问题。这些问题从表面看好像不应该发生,表现出很大的偶然性。事实上,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认真分析起来,总会有一定的原因,有其必然性。有时候我们往往认识不到问题所在,客观上是因为这种必然性被一些假象掩盖了;实质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还是我们在管理过程中责任意识不够、疏忽大意所致,平时不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造成思想上的麻痹,待事故发生后还百思不得其解。 “海恩法则”对安全管理来说更是一种重要的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同时,“海恩法则”也告诉我们安全隐患是可以控制的,并且给我们安全管理提供了一种方法,就是发现并控制事故的苗头和征兆。安全管理是一条生命线,它理应贯穿于每一项工作任务的始终。有了安全,工作的成效才会得到真正体现。“海恩法则”使人们认识到,既然事故牵涉的因素如此之多,做好安全工作就比想象的要艰巨。这就要求我们,解决问题不能只是“就事论事”,一方面要从细节上查找问题,探寻原因,同时要从宏观和总体上多想办法,更新观念,提高素质。这样,安全管理才能真正出成效。以车辆管理为例,不仅要重视途中行车安全,而且要时刻关注车辆状况,注重日常的维护保养。因此,每一个岗位都要构筑“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善于从平安无事中找隐患,从常规现象中

“海因里希法则”学习心得

“海因里希法则”学习心得 “海因里希法则”是美国人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的法则。海因里希认为,在一件重大灾害的背后,有二十九件“轻度”的灾害,还有三百件有惊无险的体验。 这一法则完全可以用于我们的安全生产上,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二十九件“轻度”的事故,还有三百件潜在的安全隐患。我们很多人经常做的是对潜在性事故毫无觉察,或是麻木不仁,结果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了解“海因里希法则”的目的,就是通过对事故成因的分析,让人们少走弯路,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重伤和死亡事故虽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或动作在事故发生之前已暴露过许多次,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抓住时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许多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通过对“海因里希法则”的学习,我得到如下心得体会: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在日常工作中,有的员工存在着认识上和行动上的误区。有的认为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意外事件,由此产生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漠视心理;也有的认为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人们不可能控制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抱着“听天由命”的消极回避态度。 在工作中,我们要时刻警钟长鸣,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严格认真巡检,不放过任何一个小问题、小毛病;把任何一个异常情况都当成一个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来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

芽状态。 二.自觉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努力实现本岗位安全生产零隐患。 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最有力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实践反复证明,有着良好安全习惯的人,不仅不会发生安全事故,而且还会主动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而没有形成良好安全习惯的人,则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即使暂时未发生事故,至少在他们身上埋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杜绝“三违”。不仅严格要求自己,对发现别的员工的不良习惯,也能够及时指出、纠正,防止习惯性违章。努力做到每个员工都能自觉按照日常行为规范、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办事,为安全生产打牢基础,真正做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 三.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培养良好习惯的重要性,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仅认真学习与生产设备设施有关的安全知识,还要学习生活中的安全知识,在头脑中将生产和生活的安全融为一体,把良好的安全习惯体现在生产和生活中。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安全自律,紧绷安全之弦,确保本岗位安全生产,从而保证每个岗位生产安全,进而保障本车间、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海恩法则的运用

海恩法则的运用 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海恩法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给了企业管理者生产安全管理的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具体来说,利用海恩法则进行生产的安全管理主要步骤如下: 1.首先任何生产过程都要进行程序化,这样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可以进行考量,这是发现事故征兆的前提。 2.对每一个程序都要划分相应的责任,可以找到相应的负责人,要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危害性。 3.根据生产程序的可能性,列出每一个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先兆,培养员工对事故先兆的敏感性。 4.在每一个程序上都要制定定期的检查制度,及早发现事故的征兆。 5.在任何程序上一旦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及时的报告,要及时的排除。 6.在生产过程中,即使有一些小事故发生,可能是避免不了或者经常发生,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及时排除。当事人即使不能排除,也应该向安全负责人报告,以便找出这些小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许多企业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

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火灾事故的隐患,长此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连锁反应。一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问题就出在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的忽视上。 现在,海恩法则不仅仅用于生产管理中的安全事故发现与防治,还被运用到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用来分析企业的经营问题。一个企业是否经营得好与它平时的表现还是有相当大的关系的,企业发生亏损甚至倒闭,都能够从企业的经营中发现这些征兆。人们总结出这些征兆主要表现在: (1)战略管理上,企业是否进行了盲目的多元化。如果经常可以看到企业在与主业无关的领域内投资,说明企业有盲目的多元化的倾向,长久来说是会对企业造成危害的,企业经营者这时就应该考虑是否将资金投到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是否应该收缩经营业务,把精力放在主营业务上; (2)资本运营上,如果银行和企业关系出现破裂,说明企业的资金链紧绷,企业的赢利水平下降,或者业务过多,背上了过重的债务; (3)集团内部管理上,是否存在太多的关联交易。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或许有企业的难处,外人也可能不容易发现,但关联交易毫无疑问是通往产生财务黑洞的危险路径。 (4)人力资源管理上,如果员工士气低落,要么说明员工对公司前景担忧;要么说明了企业工作环境出现了不利于员工工作的因素。这时要排除干扰因素,同时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对公司充满热情。

海恩法则(定律)

海恩法则的精髓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海恩法则的应用 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许多企业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火灾事故的隐患,长此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连锁反应”。一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问题就出在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的忽视上。“海恩法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给了企业管理者生产安全管理的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具体来说,利用“海恩 法则”进行生产的安全管理主要步骤如下: 1.首先任何生产过

程都要进行程序化,这样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可以进行考量,这是发现事故征兆的前提; 2.对每一个程序都要划分相应的责任,可以找到相应的负责人,要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危害性; 3.根据生产程序的可能性,列出每一个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先兆,培养员工对事故先兆的敏感性; 4.在每一个程序上都要制定定期的检查制度,及早发现事故的征兆; 5.在任何程序上一旦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及时的报告,要及时的排除; 6.在生产过程中,即使有一些小事故发生,可能是避免不了或者经常发生,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及时排除。当事人即使不能排除,也应该向安全负责人报告,以便找出这些小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许多企业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火灾事故的隐患,长此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连锁反应”。一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问题就出在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的忽视上。 在企业经营上的应用 “海恩法则”不仅仅用于生产管理中的安全事故发现与防治,还被运用到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用来分析企业的经营问题。一个企业是否经营得好与它平时的表现还是有相当大的关系的,企业发

海因里希安全法则

海因里希安全法则 海因里希法则的提出 这个法则是1941年美国的海因里西从统计许多灾害开始得出的。当时,海因里希统计了55万件机械事故,其中死亡、重伤事故1666件,轻伤48334 件,其余则为无伤害事故。从而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在机械事故中,死亡、重伤、轻伤和无伤害事故的比例为1:29:300,国际上把这一法则叫事故法则。这个法则说明,在机械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

要预防死亡重伤事故,必须预防轻伤害事故;要预防轻伤害事故,必须预防无伤害无惊事故;预防无伤害无惊事故,必须消除日常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状态;而能否消除日常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状态,取决于日常管理是否到位。 对于不同的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事故,上述比例关系不一定完全相同,但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而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要重视事故的苗头和未遂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例如,某机械师企图用手把皮带挂到正在旋的皮带轮上,因未使用拨皮带的杆,且站在摇晃的梯板上,又穿了一件宽大长袖的工作服,结果被皮带轮绞入碾死。事故调查结果表明,他这种上皮带的方法使用已有数年之久。查阅四年病志(急救上药记录),发现他有33次手臂擦伤后治疗处理记录,他手下工人均佩服他手段高明,结果还是导致死亡。这一事例说明,重伤和死亡事故虽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或动作在事故发生之前已暴露过许多次,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抓住时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许多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海因里西法则的另一个名字是“1:29:300法则”;也可以是“300:29:1法则”。 连锁过程 海因里希首先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用以阐明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原因及与事故间的关系。该理论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发生过程,即: (1)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

《安全管理》之安全管理之海恩法则

安全管理之海恩法则 一、海恩法则的定义: 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海恩法则的精髓: 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它核心要义提醒人们: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 三、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许多企业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事故的隐患,长此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连锁反应”。一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问题就出在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的忽视上。“海恩法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给了企业管理者生产安全管理的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 具体来说,利用“海恩法则”进行生产的安全管理主要步骤如下: 1.首先任何生产过程都要进行程序化,这样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可以进行考量,这是

发现事故征兆的前提; 2.对每一个程序都要划分相应的责任,可以找到相应的负责人,要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危害性; 3.根据生产程序的可能性,列出每一个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先兆,培养员工对事故先兆的敏感性; 4.在每一个程序上都要制定定期的检查制度,及早发现事故的征兆; 5.在任何程序上一旦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及时的报告,要及时的排除; 6.在生产过程中,即使有一些小事故发生,可能是避免不了或者经常发生,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及时排除。当事人即使不能排除,也应该向安全负责人报告,以便找出这些小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海恩法则的启示: 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推断,要制服事故,重在防范,要保证安全,必须以预防为主。 要在安全工作中做到以预防为主,必须坚持“六要六不要”: 1.要充分准备,不要仓促上阵。充分准备就是不仅熟知工作内容,而且熟悉工作过程的每一细节,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所有这些都必须在事前搞得清清楚楚; 2.要有应变措施,不要进退失据。应变措施就是针对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甚至安全事故可能发生所预定的对策与办法; 3.要见微知著,不要掉以轻心。有些微小异常现象是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的反映,必须及时抓住它,正确加以判断和处理,千万不能视若无睹,置之不理,遗下隐患; 4.要鉴以前车,不要孤行己见。要吸取别人、别单位安全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作为本单位本人安全工作的借鉴。传达安全事故通报,进行安全整顿时,要把重点放在查找事故苗头、事故征兆及其原因上,并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要举一反三,不要固步自封。对于本人、本单位安全生产上的事例,不论是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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