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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日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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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日征文

以下文章由应届毕业生节日征文栏目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征文,欢迎访问应届毕业生征文网站!

网络购物让我欢喜让我忧

(二)关切热点,展现亮点。“3·15”期间,既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也要展现消费维权重要成果。要通过创新维权机制和服务举措,提高消费维权的便捷化,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增进消费者的满意度。要传播消费维权正能量,向社会宣传工作成效,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引导舆论导向。

大大小小的在网上买了不少东西,很多网络卖家服务和信誉都让人满意,也有些让人花了钱却恼火的事情。曾经一度让电视购物炒作火热的踏步机一千多元钱一台,偶然听同事说到淘宝网上产品相同可是价格只有电视购物的五六分之一。上网搜索查看,果然生产地方都差不多,有些样子也与电视购物一模一样,价格简直便宜得让人心动。通过筛选比较,在网络商户那里定了一台踏步机,很快卖家电话联络说现在踏步机卖得很火热,由于知道我急需购置就特意给留了一台。听卖家如此善解人意,我心里还美滋滋的感觉遇到一个不错的卖家。

因为是在同一个城市所以送货速度比较快,快递送货到家以

后,着急试用体验电视购物宣传的“神奇效果”,没有当面验货就先签了单,快递员离开以后,开箱才发现踏步机的边缘塑料板有破损,立即给卖家打了电话。由于没有当面验货,所以说不清是送货过程中导致的,还是商家出货之前就知道有破损。卖家对破损情况予以否认,说一定是送货的不小心,并且我有没有当面的验货责任。挂了电话心里很是不舒服,花钱买了个不是完好的商品,可是因为不影响使用也就罢了。

本来健身器材每天的使用频率不会很高,基本上都是十五分钟左右。可是没出三天,踏步机就开始发出刺耳的“吱~吱~”声,由于住楼房运动的时候总是持续这种响声,不说自己受不了,楼下的邻居也会抗议的。所以赶紧电话联络卖家询问原由,答案是机械部分缺油,家里如果没有润滑机油用色拉油、香油什么的都可以代替。我真是一脑袋的问号,原来食用油还有这种功能呢?我再三联系卖家希望能上门做个维护,他却以路远,货物没有机械性故障为由,不予理睬。

学校公示结束后,我校将考生信息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集中公示。学校及“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XX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逐步探索和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造福于民的创新举措,消费者也要增强法律知识,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

下面是为大家搜集的学习活动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3月15日,XX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评选阶段(12月13日——12月16日)。各学校在本校园内广泛征集优秀文章,并认真组织评审老师将征文进行审阅评比,最终按方案中的奖项设置比例评选出各奖项名次。

汉字字体有七种,分别是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草书和行书。在这七种汉字汉字中,我最喜欢行书。因为行书是楷书和草书的合体字,既不像楷书那样端正,也不像草书那样潦草。真是是两全其美啊!

我先前踏步机破损的火加上不给维护的气,强烈要求退货。卖家居然说因为我开了包装,使用过后不能退货,可以换,条件是自己搬着东西到他那里。或许他也担心我会真的给搬运过去找他换货,居然又补充了一句现在没有货源,如果要换你要等。我气得把他当踏步机踩的心都有了,无奈的是没有机会。

在办理其他公证或证明的时候大家也要注意一下时间上的问题,一般入国管理局只认可近三个月开具的有效证明,超过三

个月被视为无效,所以证明材料最好按照时间需要来开,还有在开具证明的时候要避免是周六周日,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这次的经历让我对这种网络散户失去的信心,卖一件赚一件的钱,只要出了手就什么都不管,没有一些独立的销售网站的服务那么完善。

网络购物真的是让我欢喜,让我忧。

我平时非常注意幼儿这些生活小节的训练,幼儿能做的事就让他自己做,决不包办代替,这样,幼儿在自己的劳动实践报告中建立起了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

大学生维权活动策划书

“3·15”大学生维权普法活动策划 一、活动背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的权益问题开始从社会走入了大学校园,而且由于它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权益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成为了大学内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当前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却没有相应的得到加强,可以说,在大学内,权益问题对于许多大学生来说甚至是相当的陌生,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是忍气吞声。因此,增强广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对于加强高校的各方面建设,解决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维护学生的权益,推动我校“和谐校园”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主题 法制宣传靠大家权益保障你我他 三、活动时间 2010年3月13日——15日 四、活动地点 二餐厅广场、各宿舍宣传栏 五、活动简介 1、本活动由管理学院生活部和文法学院生活部共同举办。 2、活动以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方面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为同学们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活动方式包括:维权知识宣传资料发放与张贴、维权知识展板、现场互动咨询、实际问题征集与解决、有奖维权知识问答等。 3、为了能够让同学们更好的从活动中受益,能够通过此次活动解决切身问题,我们特

地邀请文法学院相关老师或法律系的优秀学生亲临现场和同学们互动,提供咨询服务。 4、为了提高活动的趣味性并增强大家参与的积极性,活动现场将进行有奖问答活动,当场公布答案并为获奖者提供小礼物。 5、活动还将征集大家所提出的问题,之后我们将与学校相关部门和相关专家进行请教并为提问者解答。 六、活动宣传 1、宣传资料。活动期间我们将把提前制作好的维权知识宣传资料发放给大家,并在各宿舍楼底下进行张贴。 2、展板。提前制作好宣传展板,在活动期间放于二餐厅广场。 3、媒体宣传。届时将联系管理学院和文法学院记者站以及学校相关媒体部门对活动进行报道宣传。 七、活动详细情况 1、前期准备 ○1相关资料搜集 ·搜集相关知识并制作宣传资料和展板 ·提前制作有奖问答的题目,并进行编排以及答案整理 ○2现场物品准备 ·提前制作便签用于问题征集 ·将宣传资料、展板以及问答题目打印或准备齐全 ○3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联系 ·邀请相关专家、老师或优秀学生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让其协助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关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

关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消费者权益的含义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 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二、消费者权益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 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 下列基本权利: (1) 安全保障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 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 知悉真情权 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 自主选择权 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 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 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 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

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动因 力量微弱 在商品交易中,以个人力量独立从事交易的消费者与作为经营者的大公司、大企业尤其是大的垄断集团相比,其经济力量极为弱小,造成了买卖双方交易能力的不平衡。 知识欠缺 消费者只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品种多、范围广的多类商品,而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而专营特定的商品,两者之间有关商品的知识存在着固有的差异,又加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生产技术和工艺日益高度复杂化,使消费者越来越难以对所购商品的品质作出判断,因而不得不形成对经营者的全面依赖。 人性弱点 消费者购买商品不具有营利性,故其购买中缺乏经营者的理性,而是依据个人兴趣喜好、虚荣心及侥幸心理等来选购商品。这些心理上的弱点最易被拥有现代营销手段的经营者所利用因而导致对其利益的侵害。 缺乏组织 消费者在各项交易中力量本已极为弱小又历来缺乏组织,不能通过团体的力量来与经营者组织体相抗衡,以致成为经济上的从属者,容易受到经营者的侵害。

世界粮食日活动方案

世界粮食日活动方案 粮食的播种收割要经历一个艰辛努力才可以完成,节约粮食,珍惜粮食是我们应该养成的日常习惯,每年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 一 一、活动背景: “民以食为天”,粮食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始终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地位。当今社会,粮食紧缺,物价飙升,我们的生活日益困难。粮食已成为各个国家重点监控及首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开展各种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主题活动,真正达到“爱惜粮食”的要求!有首古诗说得好“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我们每个同学都要从现在做起,要拿出实际行动,为党为国家分忧,把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 二、活动目的: 在世界粮食紧缺的现状下让我们大学生懂得珍惜粮食。“节粮爱粮”不仅仅是一种口号,我们希望它是一种情结,铸熔与我们每人的心中,将自己的言辞付诸于实践之中,自觉做到节约粮食,从我做起,进一步改善自己的日常生活习惯,共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主题: 一米一粟当思来之不易,爱粮节粮须知人人有责

四、活动时间: 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 五、活动地点: 男生、女生食堂门口 六、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七、活动内容: 1、我们在活动之前先随机在食堂拍照,发现浪费粮食的行为,贴在海报上宣传,这样就做到了从同学们身边出发,可以引起大家的共鸣; 2、在两个食堂门口分别设立宣传点,通过海报方式图文并茂让大家对“世界粮食日”有个初步的了解,让他们感受到节约粮食的必要性; 3、让同学们在印有“节粮从我做起”的横幅上签名保证不再浪费粮食,可以从实际方面约束同学们的行为; 4、制作一节约粮食为目的的视频,利用晚自习时间对于机电分院大一学生进行播放,起到更好的一个宣传作用; 5、除了针对同学们的宣传,我们还将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走访,他们在食堂工作,对我们的浪费行为是知道的,通过他们的回答,我们可以对大学生的浪费行为有更理性的了解。 八、所需物品:

3·15消费者权益日征文.docx

3·15消费者权益日征文

3·15消费者权益日征文 【篇一:3[1].15消费者权益日】 昨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权益日其实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我们今天就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主要内容,通过对消费者权益的了解,切实加强我们同学们的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大力培养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和提高同学们法律综合知识,在现实生活中学会用法律去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班会内容 1.3.15权益日的由来 自然经济时代,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下,人与人 间的物品交换是偶然的,人们间并未形成普遍依赖性的消费关系。随着商业的发展,城市的形成,人们间的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行业间的分工协作加强,商品交换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直到近代工业革命后,全球自由贸易扩张,世界经济互补性、一体性推动经济不断发展。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消费者为了在不利的经济条件下维护自身权益,产生了保护消费者权利的理论和运动,并最终促使消费者权益在政策和法律上的规定和确认。 消费者权益正式提出是在20世纪60年代。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主题是: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2002年:科学消费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6年:消费与环境 2007年:消费和谐 2008年:消费与责任 2009年:消费与发展 2.经验之谈 【篇二:2015.3.15消费者协会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会徽 1、会徽为金黄色,象征着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辉煌 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 2、底色为绿色,象征着这一伟大事业的生机与活力 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在这一事业中的历史作用。

维权活动策划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自我维权活动策划 一.活动背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的权益问 题开始从社会走进了大学校园,而且由于它与大学生的 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权益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成为了 大学内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当前大学生的维权 意识却没有相应的得到加强,可以说,在大学内,权益 问题对于许多大学生来说甚至是相当陌生,他们不知道 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是忍气吞声。因此,增强广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对于加强高校的 各方面建设,解决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维护学生的 权益,推动我校“和谐校园”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 义 二.活动的目的: 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与维权意识,积极引导同学们合理,健康消费,唤起同学们依法维权意识。 三.活动主题: 启程,我们的权益。 四.活动前期:由校学生会宣传部及各二级学院宣传部共同

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手绘,海报以及LED 宣传。 五.活动流程: 1.在南北区食堂门口设展板,让同学们以便利贴的形式提出对学校维护学生权益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并且在旁边设立临时咨询中心,解决同学们在自我维权方面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疑问。同时发放有关自我维权知识的宣传单,鼓励大家积极地维护自身权益。 2.发动各二级学院在本院内搜集同学们对学校维护学生权益方面的建议,进行统一汇总,反馈给校自我维权部进行整理。 3.鼓励同学们写建议信,投到意见箱中,我们会进行统一的整理与解决。 六.活动后期: 1.将各二级学院汇总的,意见箱内和食堂门口搜集的意见进行汇总,然后将所有的意见和建议列出来,并且表明提出的次数,可以表明大家关心的程度。 2.汇总以后可以直接反应给学校总分管的部门。或者利用校长接待日反映。 3.关注问题解决的进程,统一将解决结果公示。若当时未能解决,告知同学们大致的解决时间。 2014年4月15日

12315消费维权知识试卷修订终稿

消费维权知识题库 一、单选题 21.2015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A) A、携手共治、畅想消费 B 消费与安全 C、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D、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22.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 A )要求赔偿。 A、营业执照的持有人 B、生产者 C、销售者 D、供货商 23、对特急事件、紧急事件的投诉举报,12315工作机构应当快速反应、快速分送、及时处臵、限期办理,并分别在分钟、分钟内报告局领导(B) A、15、30 B、 30、60 C、40、60 D、60、90 24、一般事件中消费者要求现场解决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以及承办单位认为有必要现场处理的,城区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分钟内到达现场,乡镇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分钟内到达现场( C ) A、15、30 B、 30、60 C、40、60 D、60、90 25、有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部门是。(A) A、消费者协会 B、工商行政管理局 C、行业协会 D、任何单位和个人 26、就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向( C )及有关部门投诉,接收投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A、质量管理协会 B、消费者协会 C、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7、下列情形中,适用三包的是:(C) A 、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损害的 B 、自行拆动产品的

C 、有包修单和发票的 D 、保修单上填写的产品号与送修的产品号不符或涂改的 28、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移送( C )追究其刑事责任。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司法机关 D、人民法院 29、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3 月15日起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为:(D ) A、国家工商总局第62号令 B、国家工商总局第63号令 C、国家工商总局第72号令 D、国家工商总局第73号令 3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行政规章是:(B) 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C、《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D、《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 31、消费者在商场看中一款衣服,营业人员明知道这件衣服是残次品,却未告知消费者,这侵犯了消费者的何种权利?( C ) A、知情 B、受尊重 C、公平交易 D、选择 32、小明在某展销会购买名牌衣服一件,不久发现该衣服系假冒产品,此时展销会已经结束,小陈应当向(D)要求赔偿。 A、该衣服的生产商 B、该衣服的经销商 C、展销会场地出租者 D、既可以是该衣服的经销商,也可以是展销会的举办者 33、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应当实行(C) A、先处罚后赔偿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处罚 B、先处罚后赔偿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可以重复处罚 C、先赔偿后处罚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处罚 D、先赔偿后处罚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可以重复处罚

面对欺诈消费者如何维权[1]

面对欺诈消费者如何维权 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欺诈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却谎称是正品的;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的;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误导消费者的;不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标记销售商品的;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对商品做虚假宣传的;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预约条件提供商品的;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等行为。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按照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申诉应有明确的被诉方;有具体的申诉要求、事实和理由。消费者申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消费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申诉的日期。消费者为二人以上、其申诉的是共同标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可以合并受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申诉。共同申诉可以由消费者推选两名代表进行申诉。代表人的申诉行为对其所代表的消费者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申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被代表的消费者同意。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申诉提供证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收集证据,也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收集证据。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也可以撤回申诉书。调解书应当写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办案人员签名,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送达当事人。 【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例】关于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发布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从产品质量法角度对广告法的相应规定作出呼应,为打击以虚假广告

消费维权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315消费维权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第一关(易) 1.人人都是消费者。(×) 2.纯毛服装的“三包”期限为2个月。(√) 3.商家强迫购买手机是侵犯公平交易权的行为。(×) 4.凡在中国境内生产或销售的食品都应有中文标签。(√) 5.消费者协会可以从事正当的经营活动。(×) 6.微型计算机因消费者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 7.在经济活动中,消费是最主要的参与者。(√) 8.移动电话外接有线耳机三包有效期是3个月。(√) 9.在消费场所内怀疑有偷盗行为时,经营者既无权搜身,也无权搜包、盘问(X) 10.家用电冰箱整机三包有效期是2年.(√) 11.消费者因使用有缺陷的产品而对他人造成的损害不该负责赔偿(√) 12.家用视听商品由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 1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超过保存日期的食品都是不能食用的。(X) 14.各类家具“三包”期限,一律不得低于6个月。(√)

15.某农民因购买的种子有质量问题,导致其秋后颗粒无收。这位农民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他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16.消费者有权利购对买的“处理品”要求商家商品进行“三包”(×) 17.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8.某厂商出售家用电脑时,向消费者声明:本店对机内预装软件是否有合法版权概不负责,机器售出后发生任何版权纠纷,概与本店无关。厂商所作上述声明的做法属于产品侵权行为。(√) 19.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的主体包括生产者和销售者。(×) 20.从事生活美容的经营者允许事医疗手术范畴整容项目。(×) 21.生产产品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平的原则,必须依法予以追究。(√)22.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23.国家尊重个人生活消费的自主权、家庭生活消费与社会无关。(×) 24.经营者在保险公司投保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先向保险公司追偿,再赔偿消费者损失,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25.消费者在自己选择商品或服务时可以进行比较、鉴别和筛选。(√) 26.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费、营养费。(√) 27.服务市场上商品生产时间和消费时间是分开的。(×)

消费者维权手册

消费者维权手册 一、维权争议有五招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⑴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⑵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⑷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把握你的知情权 《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应该注意的是:⑴不能贪小便宜;⑵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主动问清楚相关问题;⑶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取发票;⑷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三、“店堂告示”要细看 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要留心各商场的“店堂告示”。商家广告中多有“买二赠一”、“买十赠一”等促销类文字,还有一些不起眼的提醒:“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仅限100台”等。商家广告总是把一些限制性条款写得比较小,位臵不醒目,消费者看广告一定要仔细。如果最后产生纠纷,这些“店堂告示”就成了商家免责的依据。当然,如果经营者“店堂告示”的规定对消费者不合理,这种告示就是无效的。 四、购物存包凭证要索要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并要详细阅读随商品附带的保修卡、产品说明书等相关附件,了解自身权利,对于商品质地、价格、购买日期等重要项目,应要求经营者明确标注。出现消费纠纷后,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另外,特别需提醒的是,消费者购物时要注意安全;存包时要索取存包凭证,如号牌、钥匙等,不要将包临时交他人保管,包括商场售货人员。依据法律规定,未交商场专门保管而丢失的物品,商场不承担责任,即使消费者将财物临时交售货人员看管,但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有保管协议,消费者的权益也很难得到保障。 五、细数合格商品身份要件 ⑴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⑵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⑶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⑷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臵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⑸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六、消费欺诈行为有哪些? 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⑼利用广播、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⑾

2020年学校世界粮食日主题活动总结

2020年学校世界粮食日主题活动总结 2020年10月16日是第40个世界粮食日,今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将全球活动主题确定为“齐成长、同繁荣、共持续。行动造就未来。”我校结合学校实际,着眼于让全校师生养成爱粮节粮,勤俭朴素的习惯,意识到行动造就未来,健康饮食实现零饥饿。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我校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并希望通过本次活动,使我校学生进一步意识到行动造就未来,健康饮食实现零饥饿,了解与掌握有关粮食的基本知识,了解粮食安全的相关知识,了解节约粮食的方法,这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快乐学习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宣传,开展活动 广泛利用升旗仪式、课堂、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宣传平台开展勤俭节约,行动造就未来,健康饮食实现零饥饿的宣传活动。 1.国旗下讲话 周一的升旗仪式上,教导处副主任李旻吉老师就“爱惜粮食,从我做起”为主题,讲述了我国贫困地区的孩子吃不起饭,与身边浪费粮食的例子形成了鲜明的比较,使学生们心中肃然起敬,切实地明白了节约粮食的重要性。 2.主题班队课

每个中队都组织上了一堂“节粮爱粮”主题班队课,利用班会课普及了我国粮食安全形势、粮食供给状况,健康消费、合理膳食等科普知识,让孩子们从多方面了解我国粮食情况。 课堂上的“你问我答”的互动方式更是向学生们讲解生活中各种节约粮食的方式、方法,使孩子们懂得一粥一饭来之不易的道理,培养爱惜粮食、珍惜劳动成果的好习惯。 3.红领巾广播 充分发挥少先队红领巾广播站的作用,通过大队部的讨论,以孩子的角度出发,学生自己讲一讲校园中浪费粮食的现象,谈一谈自己节约粮食的好方法。 4.爱粮黑板报 学校大队部率先带头,师生合作完成了“世界粮食日”主题的大队报。黑板专刊上,除了详细解释了健康饮食的构成种类,更结合了2020年世界粮食日的主题,利用时下最新资讯,时刻提醒学生健康饮食,节约粮食,爱惜粮食。 5.光盘行动周 倡导“光盘行动”,使爱粮节粮、健康消费这一理念深入人心,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爱粮节粮”活动周主题宣传活动,从而达到吃得更科学、身体更健康。

维权部活动策划书

襄樊学院文学院“大学生维权知识讲座” 策 划 书 主办单位:襄樊学院文学院学生会 承办单位:文学院学生会维权部

为增强文学院学生的法制观念与维权意识,让同学们了解维权部的职能,促进文学院学生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保障同学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专门策划了此次活动以便更好的宣扬维权部职能,也正是通过此次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一个不一样的维权部。 二、活动目的和目标 活动目的: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与维权意识,积极引导同学们合理、健康消费,唤起同学们依法维权意识。 活动目标:促进文学院同学们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保障文学院学生的合法权益,让同学们对我院维权部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三、活动形式 年级组织班级参与 要求文学院大一四个班级,11级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广播电视新闻学的学生集体在大教室集合,进行集体班会活动,由老师向同学们讲解大学维权知识,再由同学们进行提问,老师和学生会干部现场进行解答。 四、活动内容 由老师向同学们讲解大学维权知识,讲解的主要内容围绕大一新生刚到学校,面对各种社团招新活动、学生会活动、假期兼职所需注意的问题,以及在学习期间班级维权、各种评议活动的公正性等。

本次活动主要有2个部分,具体步骤如下: 1、邀请老师做嘉宾讲解一些关于安全的知识 2、现场提问 在现场的同学可以举手提出自己的一些关于学生会和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现场回答的问题我们便现场解决,不能够及时处理的问题先记录下来待会后文学院学生会内部商议后再给同学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最后将维权部信箱写在黑板上,同学们可以通过这个邮箱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到此邮箱,维权部将会及时收集问题并及时给同学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六、活动时间及地点 待定 七、计划支出 待定

消费维权知识普及

消费维权知识普及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巨大的发展,经济也取得了跨越式的进步。与此同时,作为处于市场经济的每一个中国人,也在生产力释放后的市场之中分享了改革开放的成就和经济发展的大蛋糕。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消费也呈现繁荣的景象。人们越来越多的消费,消费的对象、种类、方式也在不断地发展着。然而,随着市场的繁荣、消费的发展,消费之中的问题也在不断地出现。食品安全、霸王条款、拒绝售后等消费乱象不断出现,消费维权的渠道却未发挥其完全的充足的作用。因此我们十分极其的有必要,对维权知识进行普及。 一消费的现状 我国目前状况 80年代初期,我国民众消费重点是以吃、穿等基本生存需求为主;90年代,食品、衣着消费支出比重下降,家用设备支出比重增加;到新的世纪,像洗衣机、电冰箱这样的传统家用设备支出比重也已大大下降.逐年下降,是指某项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其中是一个国际通用的极为重要的指标,即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根据的标准划分:在60%以上为贫困,在50%-59%为温饱,在40%-49%为小康,在30%-39%为富裕,30%以下为最富裕。 根据以上标准,我国生活的系数是在1995年末期下降到50%以下的,1继续下降到41.9%,2000年下降到40%,2001年人均购买食品支出2014元,在支出比1993年增长1.90倍的同时,系数从1993年的50.13%降到了37.9%。尽管系数持续平稳下降,但跟西方富裕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美国八十年代的恩格尔系数平均为16.45%,日本九十年代平均为24.12%。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目前的消费快速扩大的趋势,并且消费的结构也呈现优化的特点,总体的消费市场是逐渐发展的。 二消费中出现的问题 随着消费的逐渐发展和市场的扩大,但是消费中的问题却越来越多的出现,消费机制的不完善,往往导致众多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法商家的侵害,并造成消费者的身体的伤害。如各种食品安全等问题。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使得不法商家和生产商有机可乘,利用成本低廉且对人体的有害的物质生产食品,进入消费市场,最后进入老百姓的餐桌,被人使用,对人的身体的伤害不言而喻。 除此之外,还有霸王消费条款等问题。如旅游团中的强制消费的现象,旅游公司通过反复的带游客去购物商场、并强制或者逼迫游客进行消费从而从中拿取回扣,赚取额外的利润。更有甚者,对游客进行谩骂和人身的攻击等等。

维权活动策划书

湖南工业大学 3.15 消费者维权 活 动 策 划 书 主办方:湖南工业大学社团联合会 承办方: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扬帆兼职协会 2012年3月5日

目录 一:活动背景……………………………………………………二:活动简介……………………………………………… 三:活动流程…………………………………………… 四:可行性分析……………………………………………… 五:活动宣传方案……………………………………………………六:经费预算……………………………………………………

一.活动背景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大学生是消费人群的组成部分,在校园里存在着各种损害还大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大学生维权刻不容缓。 根据本社团社员多方调查以及部分消费者反映,我们发现我校内部分商店和超市的电子秤称重都有所偏差,存在或多或少缺斤少两的问题。日积月累,我们会发现被扣的不仅仅是块数,算下来也是一笔巨额,故严重损害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社会风气。 作为当代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高素质大学生,我们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故此,我社团在团委指导以及广大工大学子的支持下发起此次活动,切实肃清校园内、不诚信之风,同时也将还守法商店一个公道。

1、活动主题 明明白白消费,扎扎实实维权 2、活动目的 本次消费者维权活动旨在维护工大学子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同时打击那些昧良心赚钱的不法商贩。希望通过本次活动在学校周边商店中形成一种公平交易的良好商业氛围,在校园生活中倡导诚信这一传统美德,构建诚信校园、和谐校园。 3、活动时间 3月15日 4、活动地点 a湖南工业大学新校区第五食堂 5、参与对象 a湖南工业大学河西新校区全体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问答Word文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问答题题库 1、商品三包是哪三包?答:包修、包退、包换 2、消费者向工商部门申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1)有明确的被诉方;(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3、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三包”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怎么办? 答: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纪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销售合同办理。 4、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应如何要求赔偿?答: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5、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答:(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食品质量安全标识是什么?答:QS 7、消费者在展销会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怎么办? 答: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8、租赁柜台承租方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怎么办? 答:消费者可以向承租方要求赔偿;柜台租赁合同期满后,也可以向出租方要求赔偿。 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任意一项) 答:九项基本权利:(1)安全权;(2)知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赔偿权;(6)结社权;(7)获得有关知识权;(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9)监督权。 10、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经营者、消费者可以向监督检查部门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监督检查部门收到申诉后,应当在()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诉者。答:7日 1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多少天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货?答:7天 12、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是多少? 12315

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策划书

“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

工程与设计学院学生会权益部 2014年3月 目录 一、活动主题: (2) “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 (2) 二、活动背景: (2) 三、活动目的: (3) 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全体学生 (3) 五、活动时间: (3) 2014年3月17日(周一)中午11:40~2:00 (3) 六、活动地点: (3) 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侧厅 (3) 七、活动内容: (3) 八、活动流程 (3) (一)活动前期 (3) 九、注意事项: (4) (1)部门各成员做好本职工作,做到认真,负责。 (4) 一、活动主题: “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 二、活动背景: 当代大学生作为纯粹的消费群体,又是较年轻的消费者,在消费

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被侵权的情况,而且不太懂得用合法的途径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三、活动目的: 为了让同学们能更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不良商家侵权。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倡导下,在我校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在3.15消费者维权日来临之际,工程与设计学院学生会权益部组织举行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希望借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的消费额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对象: 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全体学生 五、活动时间: 2014年3月17日(周一)中午11:40~2:00 六、活动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侧厅 七、活动内容: 1有奖维权知识竞答 2横幅签名 八、活动流程 (一)活动前期 1、宣传工作: (1)通过短信的方式把通知发给每个班班长,并要求班长在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 一、单项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记30分) 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C)的共同责任。 A、广大经营者 B、行政部门 C、全社会 D、广大消费者 ? 2、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次价高、短斤少两,侵害了消费者的(C)。 A、安全权 B、知情权 C、公平交易权 D、自主选择权 ? 3、“百挑不厌”的商业口号,体现了经营者对消费者(A)的尊重和维护。 A、自主选择权 B、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C、知情权 D、公平交易权 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权利一共有(C)项。 A、七 B、八 C、九 D、十 ? 5、下列店堂告示内容,合法的是(A)。 A、假一赔十 B、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C、购物金额低于20元恕不开具发票 D、商品应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方可退货? ? 6、一位衣着极其普通的消费者逛某服装商场,看中标价1万元的一套西服,要求试穿。售货员不仅拒绝,还对其冷嘲热讽,售货员这种行为违反了(C)。 A、依法或者依约履行义务的义务 B、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C、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权利的义务 D、“三包”的义务? ? 7、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特殊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B)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A、五 B、七

C、十 D、十五 ? 8、小李在某超市花了70元买了一件某品牌小装饰品,后经工商部门认定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小李的要求,增加赔偿小李(D)。 A、70元 B、140元 C、210元 D、500元 ? 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不包括(D)。 A、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C、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D、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 10、甲借用乙的营业执照销售商品,消费者丙从甲雇佣的营业员丁处购买商品时合法权益受损。消费者丙就其损失请求赔偿的对象是(D)。 A、只能是甲 B、只能是乙、甲 C、只能是丁 D、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 ? 11、张丽到美容店用一名牌面膜为其美容,用后脸部水肿。经检验,认定所用面膜是假冒名牌的伪劣产品,此面膜是美容店老板在批发市场买来的。下列判断正确的是(D)。 A、美容店不是伪劣商品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 B、美容店不是伪劣商品的销售者,不应承担责任 C、美容店也是受害者,不承担责任 D、美容店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承担责任 ? 12、下列(A)项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对象? A、农民为自办的蛋糕店购买鸡蛋 B、学生为自学需要购买书籍 C、个体老板为家庭消费需要购买大米 D、农民为种植而购买蔬菜种子 ? 13、某超市地下营业厅内张贴了一份顾客须知,其下列(C)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A、提醒消费者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B、提醒顾客存包 C、超市在必要时有权对顾客所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D、要求顾客在其指定的交款处付款 ? 1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经营者(C)。 A、金额较大的必须提供

消费者维权问题

申论预测试卷七(消费者维权问题) 三、申论写作要求 得分评卷人 1.请用150字左右的篇幅,概括出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其主要原因。(20分) 得分评卷人 2. 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材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求条理清晰,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30分) 得分评卷人3. 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问题,用1800字左右的篇幅,自选角度、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深刻,有说服力。(50分) 预测试卷十八参考答案 1.答案提示 消费者维权困难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尽完善带来的一个突出问题。消费者权益不断受到侵害却常常得不到相应的赔偿,甚至不乏“有理输官司”的案例。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三:一是监管体制不健全;二是相关法制不完善或者落实不彻底;三是消费者本身维权意识差。 2.答案提示 针对以上问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第一,开展消费者维权机构的专项改革,切实改变人浮于事的弊端;第二,加快完善消费者维权方面的立法,使消费者维权时有法可依;第三,加强对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教育,使之做到理性维权; 第四,注重吸收国外消费者维权方面的先进经验,为我国消费者维权提供借鉴。 3.答案提示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构想 现代消费者保护立法最早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垄断阶段以后开始的,它的兴起是与世界性的消费者保护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状况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3年10月颁布实施以来,在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以及促进消费维权运动蓬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频繁见诸于报

世界粮食日暨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世界粮食日暨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民以食为天”,无论人类社会发展到任何时代,粮食永远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根本的无法替代的物质保障。假如没有了粮食的保障,不管多么富有的社会,恐怕连一天也很难维系。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本周是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今年“世界粮食日”宣传主题为:发展可持续粮食系统,保障粮食安全和营养。全国爱粮节粮宣传主题为:爱粮节粮,传承美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教育青少年爱粮节粮,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气,减少粮食损失浪费,促进全社会树立爱粮节粮新风尚,10月19日,以“爱粮节粮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在蓝田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拉开帷幕。在整个活动期间,活动中心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一、通过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宣传爱粮节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为艰。”的警句挂在活动中心醒目位置,以起到警示作用。 二、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劳动体验等教育形式让学生了解我国传统粮食作物,学会辨认五谷,了解我国主要粮食作物的种类,知道从田间到餐桌的艰苦历程;了解主要农作物产量背后所消耗的能源与资源;理解节约粮食与保护资源环境的相关性,以让学生加深理解现代五大类食物对健康成长

的重要性,平衡膳食,形成健康生活理念,养成爱惜粮食,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三、课余时间,学生通过调查走访爷爷奶奶及年老的长辈,听他们讲过去的故事,了解困难时期人们的饮食情况,通过自然的对比提高了同学们的节粮意识。 四、通过开展“珍惜每颗粮食,继承传统美德”主题书画赛和手抄报比赛引导学生养成惜粮如金、节粮成习的好习惯和居安思危、处丰思歉的好风尚;鼓励学生睁大眼睛把在生活中所见的浪费现象拍下来、画下来或写下来,进行评比展出。 五、通过深入开展光盘行动,教育学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科学消费,积极践行爱粮节粮好风尚。 此次活动大力弘扬了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全社会营造了爱粮节粮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青少年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意识,提高了学生做到温饱不忘饥寒、丰年不忘灾年、增产不忘节约、消费不能浪费,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浪费,为加快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总体目标做出贡献的自觉性。【世界粮食日暨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总结】相关文章: 1.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宣传标语 2.「世界粮食日作文」爱粮食节粮日 3.爱粮节粮传承美德 4.教育系统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总结

【团日活动策划书】“维权,我们在路上”主题团日活动策划书

“维权,我们在路上”主题团日活动策划书活动简介: 活动背景: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消费频率和水平也随之变高。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各行各业在社会不断崛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活动也急剧增加,严重破坏了国家的财税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于是,我支部将通过走访消协及白杨派出所,向工作人员了解大学生在消费活动中被骗的案例和具体防范措施。学习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加强维权意识。通过在校宣传和社区宣传将我们的活动做大做广,使更多的人懂得维权,学会维权。最后我们会以小短片等形式还原金融诈骗情景,揭露骗局管用手法,宣传防骗技巧,谨防金融诈骗。 活动主题: 维权,我们在路上 活动目的: 希望通过模拟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例,以幽默形象的方式让同学们知道怎样避免受到伤害以及学到维权的知识,这种别开生面的宣传方法和也会吸引到更多同学前来观看,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通过让同学们走访消费者协会和白杨派出所,可以让大家清楚地了解社会案例的实际情况,拓展视野,熟悉流程。此外,到社区去普及维权知识,可以锻炼同学们的人际交往能力,也能为一些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知识的人提供帮助,使活动主题得到了升华,提高金融业务的安全度,让社会上更多的人能过摆脱困扰,增强幸福感。

活动时间: XX年4月XX年5月 活动地点: 浙江工商大学、消费者协会、白杨派出所及周边社区 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团委 承办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金融1303团支部 合作单位: 下沙消费者协会、白杨派出所、周边社区 活动对象: 浙江工商大学师生、消费者协会及白杨派出所工作人员、周边社区居民前期准备: 团日主题确定: 收集支部成员的团日活动想法,参照学院给出的大纲,通过班委会的提议、讨论与修正,最终确定团日主题。 相关组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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