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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案例分析及答案30题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及答案30题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及答案30题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及答案30题

案例1

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1)企业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一;

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之处二。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并规定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属于行政监督部门,显然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和公证处人员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妥的。《招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案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

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迟至12月12日才签订书面合同,两者的时间间隔已超过30天,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案例2

某投资公司建设一幢办公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时间同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3年5月30日。该公司于2003年3月6日发出招标公告,后有A、B、C、D、E等5家建筑施工单位参加了投标,E单位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于6月2日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于6月3日由该省建委主持,D单位在开标前向投资公司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选,最终确定B单位中标。双方按规定签定了施工承包合同。

问题:

(1)E单位的投标文件按要求如何处理?为什么?

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拒绝。因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包括)期限,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2)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为,投标行为是一种要约,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应视为违约行为。

(3)上述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举行开标会的时间不是同一时间。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2)开标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省建委作为行政管理机关只能监督招投标的活动,不能作为开标会的主持人。

案例3

某建设项目概算已批准,项目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得到规划部门批准,根据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确定招标程序如下,如有不妥,

请改正。

1、向建设部门提出招标申请;

2、得到批准后,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

垫付工程款,垫付比例可作为评标条件;本地区单位不需要垫付工程款;

3、对申请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4家);

4、投标文件递交;

5、由地方建设管理部门指定有经验的专家与本单位人员共同组成评标委

员会。为得到有关领导支持,各级领导占评标委员会的1/2;

6、召开投标预备会由地方政府领导主持会议;

7、投标单位报送投标文件时,A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小时,在原

报方案的基础上,又补充了降价方案,被招标方拒绝;

8、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主持,公正处人员派人监督,召开开标会,会议

上只宣读三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另一家投标单位退标);

9、由于未进行资格预审,故在评标过程中进行资格审查;

10、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将中标结果直接通知了中标单位;

11、中标单位提出因主管领导生病等原因2个月后再进行签订承包合同。

正确的是:

1、第2条不公正。

2、第5条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技术与经济专家和占总人数的2/3。

3、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应由招标单位代表主持

4、第7条不应拒绝。

5、第8条应宣读退标单位名称。

6、第10条评标委员会将中标结果报请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将中

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

7、第11条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30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

同,不能以不正当理由推迟签约时间。

案例4

某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标过程出现了下列事件,指出不正确的处理方法。

1、招标方于5月8日起发出招标文件,文件中特别强调由于时间较紧要

求各投标人不迟于5月23日之前提交投标文件(即确定5月23日为投标截止时间),并于5月10日停止出售招标文件,6家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规定:如果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标底15%以上一律确定为无

效标。招标方请咨询机构代为编制标底,并考虑投标人存在着为招标方有无垫资施工的情况编制了两个不同的标底,以适应投标人情况。

3、5月15日招标方通知各投标人,原招标工程中的土方量增加20%,

项目范围也进行了调整,各投标人据此对投标报价进行计算。

4、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可以用抵押方式进行投标担保,并规定投标保证金额为投标价格的5%,不得少于10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时期同投标有效期。

5、按照5月23日的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外地的一个投标人于5月21日从邮局寄出了投标文件,由于天气原因5月25日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本地A公司于5月22日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了本企业公章并由准备承担此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签字按时送达招标方。

本地B公司于5月20日送达投标文件后,5月22日又递送了降低报价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未对5月20日送达文件的有效期进行说明。本地C 公司于5月19日送达投标文件后,考虑自身竞争实力于5月22日通知招标方退出竞标。

6、开标会议由本市常务副市长主持。开标会议上对退出竞标的C公司未宣布其单位名称,本次参加投标单位仅仅有5家单位。开标后宣布各单位报价与标底时发现5个投标报价均高于标底20%以上,投标人对标底的合理性当场提出异议。与此同时招标代理方代表宣布5家投标报价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此次招标作废,请投标人等待通知。(若某投标人退出竟标其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退还)。3天后招标方决定6月1日重新招标。招标方调整标底,原投标文件有效。7月15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本地区无中标单位。由于外地某公司报价最低故确定其为中标人。

7、7月16日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书中规定,中标人自收到中标书之日起30d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与此同时招标方通知中标人与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工前30d内退还。中标人提出投标保证金不需归还,当作履约担保使用。

8、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将中标工程项目中的三分之二工程量分包给某未中标人E,未中标人又将其转包给外地的农民施工单位。

正确的是:

1、事件1中: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d,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至停售之日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事件2中:编制两个标底不符合规定

3、事件3中:改变招标工程范围应在投标截止之日15个工作日前通知投标人。

4、事件4中: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为投标报价的2%左右,一般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d;

5、事件5中:5月25日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A公司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为无效文件。B公司报送的降价补充文件未对前后两个文件的有效性加以说明为无效文件。

6、事件6中:招标开标会应由招标方主持,开标会上应宣读退出竟标的

C单位名称而不宣布其报价。宣布招标作废是允许的。退出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归还。重新招标评标过程一般应在15d内确定中标人。

7、事件7中:应从7月16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d内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后5d内退还全部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提出将投标保证金当作履约保证金使用的提法错误。

8、事件8中:中标人的分包做法,及后续的转包行为是错误的。

案例5

某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全过程分析

[背景] 某省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土建施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招标人提出了招标方案和工作计划。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组织项目土建施工招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下列事件:

事件l:7月1日(星期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载明资格预审文件自7月2日起发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于7月22日下午16:00之前递交至招标人处。某投标人因从外地赶来。7月8日(星期一)上午上班时间前来购买资审文件,被告知已经停售。

事件2: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发现某省路桥总公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部分是其下属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且其下属的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考虑到属于一个大单位,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可了其下属公司业绩为其,业绩。

事件3:投标邀请书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发出,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因为项目较大,要求每个标段100万元投标担保金。

事件4: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其中3人为工程技术专家,其余2人为招标人代表。

事件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B单位投标报价远低于其他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B单位报价过低,按照废标处理。

事件6: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报告,确定各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按照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事件7: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认为中标人C的价格略高于自己期望的合同价格,因而又与投标人C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考虑到招标人的要求,中标人C觉得小幅度降价可以满足自己利润的要求,同意降低合同价,并最终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需要什么条件?

(2)所有事件中有哪些不妥当,请逐一说明。

(3)事件6中,请详细说明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于何时做其

后的这些工作?

[分析] 本案例重点考核招标程序、中标人确定及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参考答案]

(1)《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号令)第四条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⑤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2)事件l一5和事件7做法不妥当,分析如下:

事件l不妥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第十五条规定,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本案中,7月2日周二开始出售资审文件,按照最短5个工作日,最早停售日期应是7月8日(星期一)下午截止。

事件2不妥当。《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案中,投标人或是以总公司法人的名义投标,或是以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名义投标。法人总公司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投标,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自己的资质、自己的业绩投标,不能相互借用资质和业绩。

事件3不妥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案中,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太高,违反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的规定;同时,投标保证金从性质上属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都可以递交。本案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不妥,其行为侵犯了投标人权益。

事件4不妥当。《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案中,评标委员会5人中专家人数至少为4人才符合法定要求。

事件5不妥当。《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本案中,评标委员会判定B的投标为废标的程序存在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B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仅当投标人B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评标委员会才能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事件7不妥当。《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同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第五十九条卫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本案中,招标人与中标人就合同中标价格进行谈判。直接违反了法律规定。

(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完成以下工作:

1)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3)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案例6

某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招标全过程

[背景]某公路路基工程具备招标条件,决定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K进行招标代理。招标方案由K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选择承包人,同时规定投标有效期为90日。2007年10月12日下午4:00点整为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4日下午2:00点在某某会议室召开开标会议。

2007年9月15日,K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①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②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③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及标段的划分情况;

④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⑤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2007年9月18日,招标人开始出售招标文件。2007年9月22日,有两家外省市的施工单位前来购买招标文件,被告知招标文件已停止出售。

截至2007年10月12日下午4:00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有48家投标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经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等内容,并由投标人代表对开标结果进行了签字确认。

随后,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最后确定了A、B、C三家投标人分别为某合同段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于2007年10月28日向A投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A中标人于当日确认

收到此中标通知书。此后,自10月30日至11月30日招标人又与A投标人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于是A投标人将价格在正式报价的基础上下浮了0.5℅,最终双方于12月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针对本工程,写出一个完整的招标程序。

(2)本案招投标程序有那些不妥之处?为什么?

[分析] 本案例重点考核招标程序及一些时间规定、中标人确定及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参考答案]

(1)针对本工程,一个完整的招标程序如下:

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如有)→发布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定合同协议书

(注:这是典型的招标程序,请记住)

(2)本案招标程序中,存以下不妥之处:

①开标时间2007年10月14日下午2:00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2日下午4:00不一致不妥。《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②招标公告的内容不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除已明确的内容外,还应载明以下事项: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等。

(注:在这里提醒大家,记住招标公告的编写方法与内容分)

③招标文件停止出售的时间不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④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妥。《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⑤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A就合同价格进行谈判不妥。《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这里的合同价格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界定的实质性内容。

⑥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期限和合同价格不妥。《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例中通知书于10月28日发出,直至12月3日才签订了书面合同,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30日期限。

中标人的中标价格属于合同实质性内容,其中标价就是签约合同价。本案中将其下浮0.5%后作为签约合同价,违反了《招标投标法》。

案例7

某公路大桥引桥和接线工程招标全过程分析

[背景] 某公路大桥为某高速公路跨越长江的一座特大型公路桥梁,其引桥和接线一期土建招标划分了多个标段,且招标人首先对投标人进行了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评审后,各标段通过投标人个数均为8家左右,且均为具有良好履约信誉和施工管理综合能力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

受招标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单位编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人将于开标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本项目的招标人最高限价”,但在开标前7日,招标人出于某些考虑和对通过资格预审各投标人在投标市场会遵守公平竞争规则的信任,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投标人取消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

开标后,各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远远超出批准的概算;且经过评审,从投标人报价文件可以明最看出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哄抬标价的行为,为此,评标委员会否决了所有投标。

[问题]

(1)指出本案做法不妥当之处,并说明其理由。

(2)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理由是否充分?为什么招标人应怎样处理后续事项?

[分析] 招标文件中设置最高限价或最高控制价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标人哄抬标价,造成合同履行资金不足的情形。本案中,招标人在开标前7日宣布取消最高限价的做法,一方面不满足法律对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发出的时间要求,同时也造成了所有投标报价超出了原定最高限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二条又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招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2号令)第二十二条进一步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所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否决本项目所有投标。《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同时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参考答案]

(1)招标文件中约定,“招标人将于开标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本项目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及开标前7日发出取消投标最高限价的通知不妥。《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本案中招标人发出取消控制价上限的通知直接影响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属于招标文件重要条款的修改,发出的时间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

(2)投标人投标文件有明显串通投标、哄抬标价的行为,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缺乏竞争性,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2号令)第二十条的规定。否决本次所有投标的行为合法。招标人须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重新招标。

案例8

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资格审查

[背景]某地政府投资工程采用委托招标方式组织施工招标。依据相关规定,资格预审文件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资格预审文件》(2007版)编制。招标人共收到了16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中2份资格申请文件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后2分钟收到。招标人按照以下程序组织了资格审查:

1、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审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1人,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抽取技术、经济专家3人;

2、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外封装进行检查,发现2份申请文件的封装、1份申请文件封套盖章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这3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无效申请文件。审查委员会认为只要在资格审查会议开始前送达的申请文件均为有效。这样,2份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申请文件,由于其外封装和标识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为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发现有1家申请人使用的施工资质为其子公司资质,还有1家申请人联合体申请人,其中1个成员又单独提交了1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委员会认为这3家申请人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4、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中确定的初步审查事项,发现有一家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经超出了有效期,于是要求这家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的原件进行核查。在规定的时间内,该申请人将其重新申办的营业执照原件交给了审查委员会核查,确认合格;

5、审查委员会经过上述审查程序,确认了通过以上第(2)(3)两步的10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了审查,并向招标人提交了资格预审书面审查报告,确定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问题]

(1)招标人组织的上述资格审查程序是否正确?为什么?如果不正确,给出一个正确的资格审查程序。

(2)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如果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确定7名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招标人是否可以在上述通过资格预审的10人中直接确定,或者采用抽签方式确定7人参加投标?为什么?正确的做法应该怎样做?

[考查]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受理责任;(招标人的责任)

(2)《标准资格预审文件》对审查委员会组建的规定;

(3)资格审查的依据;(审查文件)

(4)审查程序与内容。

[分析]

(1)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对资格审查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版)中的精神,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装和标识的检查,是招标人决定是否受理该份申请的前提条件。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招标人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考察对标准文件的运用)

[参考答案]

(1)本案中,招标人组织资格审查的程序不正确。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版),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招标人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本案中,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装和标识进行检查,并据此判定申请文件是否有效的做法属于审查委员会越权。

正确的资格审查程序为:

①招标人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②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③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④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⑤完成书面资格审查报告。

(2)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第1、2和4步的做法不正确。

第1步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构成比例不符合招标人代表不能超过1/3,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专家不能少于2/3的规定,因为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参加评审,视同招标人代表;

第2步中对2份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申请文件评审为有效申请文件的结论不正确,不符合市场交易中的诚信原则,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版)的精神;

第4步中查对原件的目的仅在于审查委员会进一步判定原申请文件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有效与否,而不是判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是否有效。

(3)招标人不可以在上述通过资格预审的10人中直接确定,或者采用抽签方式确定7人参加投标,因为这些做法不符合评审活动中的择优原则,限制了申

请人之间平等竞争,违反了公平竞争的招标原则。

案例9

【背景】某市政协的综合办公楼进行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格预审公告后,有15家单位报名参加。

①资格预审时,有招标人代表提出不能使用民营企业,应选择国有大中型企业。

②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评审过程中招标人发现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达到12家之多,因此要求对他们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并采用投票方式优选出7家作为最终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

③现场踏勘时,有2家单位因故未能参加,招标人按该2家单位放弃投标考虑。

④到投标截止时间有1家投标人因路上堵车迟到了5分钟(己事先电话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⑤开标仪式上,有1家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但其投标文件提前寄到了招标人处,招标人因该投标人代表未在场为由,没有开启其投标文件。

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招标人书面要求中标人做出了2%的让利。

【问题】

1、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方法有哪两种?合格制的资格审查办法的优缺点是什么?

2、上述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试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资格审查由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合格制的优点是设置一个门槛,达到要求就通过,投标竞争力强,比较客观公平,有利于获得更多、更好的投标人和投标方案。缺点是,条件设置不当容易造成投标人过多,增加评标成本或投标人不足三人;

2、①资格预审时,有招标人代表提出不能使用民营企业,应选择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说法不妥,属歧视性条件。

②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评审过程中招标人发现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达到12家之多,因此要求对他们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并采用投票方式优选出7家作为最终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这样做改变了在资格预审公告载明资格预审办法,是错误的。

③现场踏勘时,有2家单位因故未能参加,招标人按2家单位放弃投标考虑的做法不妥,法规未要求投标人必须现场踏勘。

④到投标截止时间有1家投标人因路上堵车迟到了5分钟(己事先电话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的做法是正确的,符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⑤开标仪式上,有1家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但其投标文件提前寄到了

招标人处,招标人因该投标人代表未在场为由,没有开启其投标文件的做法错误,法规未规定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送达到指定地点的都应当接收,密封完好都应当开启、唱标。

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招标人书面要求中标人做出了2%的让利违反了有关法规要求的在中标前同招标人不得同投标人就价格等实质性问题进行谈判的规定。

案例10

【背景】某事业单位(以下称招标单位)建设某工程项目,该项目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的审批手续,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尚未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考虑到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来自各地,招标单位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的评标。

招标公告发布后,有10家施工企业作出响应。在资格预审阶段,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与机构和企业概况、近2年完成工程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的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其中一家本地公司提交的资质等材料齐全,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招标单位认定其具备投标资格。

某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分别于第5天和第10天对招标文件中的几处疑问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提出疑问不及时为由拒绝作出说明。

投标过程中,因了解到招标单位对本市和外省市的投标单位区别对待,8家投标单位退出了投标。招标单位经研究决定,招标继续进行。

剩余的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前,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补充、修改。招标单位拒绝接受补充、修改的部分。

问题:

1.简述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程序。

2.该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程序在哪些方面不妥之处?应如何处理?(请逐一说明)

3.招标文件由哪些部分构成?

分析与答案:

问题1:

答: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程序按照阶段可划分为:

(1)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包括:

①确定招标方式;

②划分标段。

(2)发布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

(3)进行资格预审:

①资格预审通告;

②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③对潜在投保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

(4)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①发售招标文件;

②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开标:

①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

②拆封、宣读投标文件。

(6)评标:

①初步评审;

②详细评审。

(7)中标。

问题2:

答:该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程序存在诸多不妥之处:

(1)招标单位采用的招标方式不妥。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工程项目,宜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2)该工程项目尚不具备招标条件。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①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②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③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④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⑤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招标单位编制两个标底不妥。标底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4)资格预审的内容存在不妥。招标单位应对投标单位近3年完成工程情况进行审查。

(5)招标单位对上述提及的本地公司具备投标资格的认定不妥。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等资料应由法人代表签章。

(6)招标单位以提出疑问不及时为由拒绝作出说明不妥。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对于投标单位第10天提出的书面疑问,招标单位有权拒绝说明。

(7)招标单位决定招标继续进行不妥。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8)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不妥。投标单位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题3:

答: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6)技术条款;

(7)设计图纸;

(8)评标标准和方法;

(9)投标辅助材料。

案例11

【背景】

某城市地方政府在城市中心区投资兴建一座现代化公共建筑A,批准单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文号为发改投字[2005]146号,建筑面积56844m2,占地4688m2 ,建筑檐口高度68.86m,地下三层,地上二十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设计人,要求设计充分体现城市特点,与周边环境相匹配,建成后成为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部分,以及建设过程中配合发包人解决设计遗留问题等事项。某招标代理机构草拟了一份招标公告如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号

****** 城市的A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投字【2005】146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已经具备了设计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该项目设计人,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以购买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

①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

③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符合本工程房屋建筑设计甲级资格要求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④对本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以从***省***市***路***号政府机

关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08 年9 月10 日至2008 年9 月12 日,每日上午8 时30 分至12 时00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7 时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4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⑥投标截止时间为2008 年9 月20 日9 时30 分。投标截止日前递交的,投标文件须送达招标人(地址、联系人见后);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须送达***省***市***路***号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⑦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省***市***路***号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公开进行,邀请投标人派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略))

【问题】

1、请逐一指出该公告的不当之处。

【参考答案】

该公告有以下不当之处.

1、未载明招标人名称地址;

2、未载明招标项目概况

3、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不满足五个工作日

4、投标截止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得少于二十日

5、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不完整,地址应载明单位的具体楼号、房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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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市昌平区开发60000m2的住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通过国家计委批准,资金为自筹方式,资金尚未完全到位,仅有初步设计图纸,因急于开工,组织销售,在此情况下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随后向7家施工单位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是否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3)通常情况下,哪些工程项目适宜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答:(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本工程不完全具备招标条件,不应进行施工招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案例13

北京市政府已批准兴建一所医院工程,现就该工程的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为:建筑规模约18000万元;建筑面积约200000m2;主楼采用框架结构;建设地点在四环以外;招标范围:土建和所有专业安装工程。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施工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问题:

(1)《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2)简述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程序。

答:

(1)《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2)资格预审程序: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案例14

空军某部,根据国防需要,须在北部地区建设一雷达生产厂,军方原拟订在与其合作过的施工单位中通过招标选择一家,可是由于合作单位多达20家,军方为达到保密要求,再次决定在这20家施工单位内选择3家军队施工单位投标。

问题:

(1)上述招标人的做法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2)在何种情形下,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答:

(1)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由于本工程涉及国家机密,不宜进行公开招标,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案例15

某长江大桥是三峡工程前期准备工程的关键项目之一,三峡工程施工期间承担左、右岸物资、材料、设备的过江运输任务,也是沟通鄂西南长江南、北公路的永久性桥梁。我国建设大跨度悬索桥经验少,具备该长江大桥施工资质的单位不多,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1993年7月下旬,向甲、乙、丙3家承包商发了投标邀请书,三峡总公司组织施工单位考察了施工现场,介绍设计情况,并及时以“补遗书”形式回答了施工单位编标期间提出的各类问题。

在离投标截止时间还差15d时,三峡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甲、乙、丙3家承包商,考虑到该长江大桥关键是技术,技术方案如有失误,费用难以控制,因此现将原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的内容调整如下:原评标内容总价、单价、技术、资信权数分别由原来的30%、30%、10%、10%依次修正为10%、40%、40%、10%,加大了单价和技术的评分权数。

1993年9月1日至9月10日进行评标工作。评委中邀请了多位国内有影响的桥梁专家参加评标,评标前评标组通过了三峡公司编写的评标办法,根据施工单位的总报价、主要分项工程的单价、技术方案和资信四方面来评分。根据专家定量打分和定性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的排队顺序(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是:乙、甲、丙。

三峡总公司于1993年9月13日向乙施工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进行合同谈判。双方认真地讨论了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的有关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于1993年10月11日签订了施工合同。

问题:

(1)该长江大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妥当?为什么?

(2)假设甲、乙、丙各项评标内容得分如下:

请问:总价、单价、技术方案、资信各项评审内容的权数从30%、30%、30%、10%修正为10%、40%、40%、10%时,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的综合得分会发生怎样变化?

答:

(1)妥当。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

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

(2)总价、单价、技术方案、资信各项评审内容的权数为30%、30%、30%、10%时,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的综合得分如下:

总价、单价、技术方案、资信各项评审内容的权数修正为10%、40%、40%、10%时,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的综合得分如下:

案例16

某省一级公路×路段全长224km.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共分20个标段,招标工作从1998年7月2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历时60d.招标工作的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招标组织机构。

2.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

3.进行资格预审。7月16日~20日出售资格预审文件,47家省内外施工企业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其中的46家于7月22日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经招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45家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每家被允许投3个以下的标段。

4.编制招标文件。

5.编制标底。

6.组织投标。7月28日,招标单位向上述45家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7月30日,向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8月5日,召开标前会。8月8日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月20日,各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每标段均有5家以上投标人参加竞标。8月21日,在公证员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开标。

7.组织评标。评标小组按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分,推荐中标单位和后备单位,写出评标报告。8月22日,招标工作委员会听取评标小组汇报,决定了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8.8月30日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问题:

(1)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简述编制投标文件的步骤。

答:

(1)不妥当。合理的顺序应该是:成立招标组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售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进行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召开标前会;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发包合同。

(2)①组织投标班子,确定投标文件编制的人员;②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书附件等各个招标文件;③结合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的结果,进一步分析招标文件;④校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⑤根据工程类型编制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⑥根据工程价格构成进行工程估价,确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报价;⑦形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担保。

案例17

某国家大型水利工程,由于工艺先进,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基于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业主决定仅邀请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招标工作内容确定为: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放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组织现场踏勘;接收投标文件;开标;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签定承发包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

问题:

(1)如果将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答:

(1)题中所列招标顺序不妥。正确的顺序应当是:成立招标工作小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出投标邀请书;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招标答疑;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发包合同。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等。

案例18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2年3月20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甲、乙、丙

(招标投标)招投标案例题

(招标投标)招投标案例题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及答案30题 案例1 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1)企业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尽管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题 1.案例某评标委员会准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在评标中重点考虑标价、工期、信誉、施工经验四方面要素,各项要素的权重分别为0.4、0.3、0.2、0.1。现有甲、乙、丙、丁、戊五个承包商投标,根据各单位投标书的情况及各因素,得分情况如下,请按综合评估法选择承包商。 2.案例某建设工程项目由三个单项工程组成。项目业主准备将其分为三个独立的合同段,分别由三个承建商进行实施,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某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已通过投标获得了此项目的监理任务。 〔问题〕 1.在招标选择承建商过程中,监理单位是否有决定权?谁具有决定权? 2.“如果承包商要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则需要谁批准? 3.“在做标期间,对某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业主或招标机构只需向该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请问是否正确?

3.案例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筑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工程,包括开挖土方、填方、点夯、满夯等。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负责计量。工程开工前,乙方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问题〕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使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 4.案例A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了一项花园建设工程项目,由B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负责施工,由C建材公司提供D水泥厂生产的水泥。2000年9月15日,C建材公司提供20吨水泥进入工地,B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送检测试,结论为合格水泥。后来,C建材公司陆续组织水泥进场,共计680吨。同年10月11日,B公司从C公司供应的水泥中再次抽样送检,经检验确认为废品水泥。此时水泥已用800吨,分别浇筑在花园工程A楼的12~15层。经有关部门检测,第12~15层的混凝土强度不合设计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决定对12~15层推倒重浇。A公司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C公司和D厂,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问题〕 1.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甲方供应,责任应如何区分? 2.如施工合同明确约定水泥由乙方供应,责任应如何区分?

采购案例分析题汇总含答案

高级采购管理师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分析部分 1. 案例:看板管理——丰田的“零库存”手段 案例内容省略...... 问题1:试根据案例总结丰田JIT生产方式的特点。 一种“精益生产方式”(Lean Management):即从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上节约支出、降低成本,以求最大的经济效益,JIT技术(俗称“一个流”)实现了生产“零库存”。 问题2: 试述JIT模式下的采购流程规划过程。 答:1.准时制(JIT)含义:所谓准时制(JIT)生产,是指通过合理规划和简化采购、生产及销售过程,实现零部件、原材料恰好在所需要的时间到达需要它的工作点的一种精益生产体制;2准时制(JIT)生产模式下,需要实施JIT采购法;尤其要注重选择最佳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是JIT采购成功的基石;供应商与用户要紧密合作、这是JIT采购成功的钥匙;要有卓有成效的采购过程质量控制,这是JIT采购的成功保证。因此,采购流程规划方面要做如下调整:(1)创建准时化采购班组(2)制定计划,确保采购流程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3)精选少数供应商,建立伙伴关系(4)做好供应商的培训,确定共同目标(5)进行试点工作 2.案例:IBM的降低采购成本之道 案例内容省略...... 问题1:按照广义采购成本的概念,从功能上划分,整体采购成本发生在哪些过程中? 问题2:分析案例,总结IBM的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他们又是如何采取措施的? 广义的采购成本----既是整体采购成本,又称战略采购成本,是企业产品的整个生产周期中所发生的与商品、物料(如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相关的全部成本。 从采购管理的角度分析采购成本主要是分析整体成本,采购成本控制的最终目的就是努力降低整体采购成本。采购价格仅仅是企业获得商品、物料或服务的成本的一部分。 整体采购成本发生在企业产品的开发过程、采购过程、企划过程、质量过程、服务过程中。 1、开发过程:选择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介入可能发生的成功 2、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主要是商品、原材料或零部件采购费用或单价。 3、生产和营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采购成本。一些物流费用、库存费用、滞仓等等。 4、质量控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采购成本。交货不及时、产品不合格带来的返工、退货的损失费用。 5、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采购成本。零部件问题严重而影响本公司的销售造成的损失等等。 3. 案例:雀巢与家乐福供货商管理库存系统案例 案例内容省略...... 问题1: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的步骤是什么? 问题2:结合案例,谈谈你对企业采购信息化的认识。 要点1:家乐福中国存在的采购漏洞。 参考点:1.“本土化供应”的漏洞;“本土化供应”虽然为家乐福降低了成本,但如果不考虑到中国当时商品生产中存在的诸多假冒伪劣问题,对供应商过于追求低价,而放松前、中、后有关阶段的管理工作,就有可能给劣质产品带来可乘之机。问题一旦发生,虽然有供货合同保证家乐福的直接经济利益不受影响,但显然会给它的商业信誉会带来诸多不利,这对其也是很不划算的。 2.“向上游供应商要利益”的漏洞; 家乐福的“向上游供应商要利益”这种做法只会使它在发展中国家或商业不太发达地区更容易成功,因为在商业不发达的国家,供应商的实力不是很大,组织化程度不同,家乐福与上游谈判的余地就较大。家乐福向生产企业收取高额进场费的事虽让其成为众矢之的,但家乐福不但没想改变这种做法,反而引以为特色。为了弥补低价销售的利润损失而向生产商要效益;而生产商为了自己的利润只能在产品上做手脚,如此恶性循环,家乐福追求的低价高质就有可能变成低价更低质。 3.权力下放的漏洞。 之所以出现这样多类似“毒菜毒果”的问题,主要是家乐福中国总部将原来中央集权的采购系统全线下放,除部分商品由“中央”集体采购,大部分商品采购的自主权下放到地区甚至分店。这样,造成了家乐福分店店长的权力空前强大,这同时也是家乐福企业过度本地化发展的结果。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习题(2018)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习题(2018)

【案例1】 背景: 某工程项目批准立项后进行公开招标。经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了招标工作程序,招标工作中又出现了以下问题: 1.招标工作主要程序确定为:①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②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③编制招标文件;④编制标底;⑤发放招标文件;⑥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⑦接受投标文件;⑧投标单位资格审查;⑨开标;⑩确定中标单位;○11评标;○12签订承包合同;○13发出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的需垫资50万元。市建管办指定天马公司为其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主持投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红星公司、兰天公司为长期合作伙伴,作为不同的法人单位参加多次投标都采取你高我低的合作方法争取中标取得较明显效果。 黄河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1月10日10:00)在原方案报价的同时提出报价降低的新技术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后递送投标书,招标方以“一标一投”为理由拒绝该公司报送的新方案。 3.白水公司在1月9日从邮局寄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于1月11日10:00收到,招标方认为此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案例2】 背景: 某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由于该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单位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共邀请A、B、C三家国有特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投标邀请书中规定:6月1日至6月3日9:00—17:00在该单位总经济师室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6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日;投标有效期到7月20日为止;投标保证金统一定为10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8月20日为止;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技术标和商务标各占50%。 在评标过程中,鉴于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大同小异,建设单位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修改后的评标方法,确定的评标结果排名顺序为A公司、C公司、B公司。建设单位于7月15日确定A公司中标,于7月16日向A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7月18日与A公司签订了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经审查,A公司所选择的设备安装分包单位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遂指定国有一级安装企业D公司作为A公司的分包单位。建设单位于7月28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B、C两家公司,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该两家公司。建设单位于7月31日向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投标典型案例分析

一、招标阶段 1、招标文件中含有指定设备品牌或参考品牌等限制性条款 ※案例: (1)某扩建项目设备招标采购,变电所二次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标段要求投标人采用**企业的继保设备;高压开关柜标段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真空开关必须采用***进口品牌。 (2)某工程开关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在“申请人条件”项目里有两项条款,“投标产品中的断路器、接触器、智能仪表、继电器等元器件必须具有相应的使用业绩,其中主要元器件(断路器、接触器)必须是国际知名品牌(***或***)”, ★分析: 招标文件中的指定,就意味着非上述“国际知名品牌”及国内生产企业最终都无法参与该项目的公开竞标。《招标投标法》中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对本条目做出的解释第五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的一种。 很多专业技术人员认为在招标文件中,有些内容如果不通过列“参考品牌”的方式,很难表达清楚技术要求,而且没有指定唯一的品牌且提供了三家及以上的品牌,自认为不属于违规行为。实际上招标人是在偷换观念,虽然招标人没有指定唯一品牌,但无论其推荐了多少种品牌,均属于限制了竞争,明显违背了招投标法的三公原则,极易产生投诉情况。所以当出现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有“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情况时,建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而不必要冒违规的风险。 如果必须列出“参考品牌”,可参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2、资格审查条件中注册资金的设置不合理 ※案例:

贸易术语案例分析题及参考答案

贸易术语案例分析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分析题 1. 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订购一批初级产品,按CFR中国某港口、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程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我开证银行也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了款。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达目的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原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船舶起航后不久已宣告倒闭,承运船舶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此系卖方与船方互相勾结进行诈骗,导致我方蒙受重大损失。试分析,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答:教训:(1)应对卖方和船公司进行资信调查。(2)使用CFR贸易术语进口时,对卖方和船公司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而应采用汇付与银行保函结合运用的方式,或卖方先交货,买方后付款的方式。(3)进口尽量采用FOB贸易术语。 2. 我某出口企业与某外商按CIF某港口、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收到的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运。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行提交的直运提单付了款。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经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设备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运船的抵达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了买方对货物的使用。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的是“到岸价格”,船舶的舱位是我方租订的,船方擅自转船的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问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我方这样做是不正确的。(1)因为我方已按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提交了直运提单买卖信用征的规定提供了直达提单;(2)CIF合同是装运合同,根据〈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贸易合同,卖方将货物装上船后的风险及费用都应由买方负责,卖方只保证按时装运,不保证什么时间到货;(3)“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这是船公司单方面的主张,并没有经我方同意,因此,是船方的责任,而不是我方的责任,买方应持直达提单向船方索赔。 因此,我方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的作法是不正确的。 3. 某口岸出口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是否还属于CIF合同? 答:本案中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1)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即按此类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不得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该条款意指卖方必须在12月5日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其已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 (2)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后习题答案

一、单选题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答案 C B C A A B D B D C C B B C A 二、多选题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ABD BCE CDE BCDE BC ABD ABC ABC ABCD ABCE 三、案例分析 1、(1)施工招标应具备以下5个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组织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建筑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及资质等级的要求规定如下: 1)建筑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根据《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筑法》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施工企业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2、(1)本案例中,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中,采用“在对企业实力、技术装备、人员状况、项目经理业绩和现场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投标人名单”的做法实际上没有载明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8条对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的要求。 (2)资格审查委员会存在以下三方面不正确的做法: 1)审查的依据不符合法规规定。在详细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没有依据资格预审中确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如审查委员会没有对申请人技术装备、人员状况、项目经理业绩和现场情况等审查因素进行审查。又如子阿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采信了某个申请人“爱打官司,合同履约信誉差”的说法等;同时审查过程不完整,如审查委员会仅对末位申请人进行审查,而每对其他7位投标人的企业实力、技术装备、人员状况、项目经理业绩和现场考察进行审查就直接确定其为通过资格审查申请人的做法等。 2)对申请人实行了歧视性待遇,如认为区县级施工企业实力差的做法。 3)以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如“采用抓阄的方式确定最后一个不通过资格审

招投标三个案例分析及总结

招投标三个案例分析及总结 投标实战策略及案例 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是国际上通用的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目前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中推行招投标制度虽然只有短短10多年的历史,但对于健全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保证工期和质量,以及有效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行业的造价改革步伐也逐步加快,不断促进整个建筑市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快速转变。从2003年开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全国快速推广,更给整个建筑交易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招投标双方的工作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投标方需要不断地充实自身的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另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除了靠企业自身的素质和实力外,投标技巧对于能否中标及能否取得更多利润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之一。 下面我们简单的分析一下投标技巧是怎样帮助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的或者减少自身的损失的。 案例一: 某小区商住楼土建项目,某投标单位投递的投标书报价为1080万元,投递投标书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日期尚有3天,然后经过各种渠道了解,发现该报价与竞争对手相比没有优势,于是在开标前,又递上一封折扣信,在投标书报价的基础上,工程量清单单价与总报价各下降5%,并最终凭借价格的优势拿到了合同。 这样的投标策略,在国际招标中经常出现,国内招标这种方法也逐渐多了起来。这种做法是完全合法的。《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不是由于自身的原因作出的,而是根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而作出的,会带来恶性竞争的负面作用。而且也不能一味的不顾企业的成本,盲目为了中标而降低报价,导致合同签订后难以履行。 案例二: 某大型公建项目进行招标,标底为8050万元。某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7990万元,为了能提早收回资金,以便投入新的项目,该投标单位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将基础工程和柱、墙等项目的单价提高了15%,装饰工程的单价适当下调,做到了总报价仍然为7990万元,并且在评标时对调整项目单价作了有力的说明,最后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基础工程等施工完后,回收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新项目中。 这一方法是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总的来讲,要保证两个原则:“早收钱”和“多收钱”。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报单价的项目。单价的不平衡要注意尺度,不应该成倍或几倍的偏离正常的价格,否则业主可能会判为废标,甚至列入以后禁止投标的黑名单中,就得不偿失了。一般情况下,比正常价格多出15%,30%的幅度,业主都是可以接受的,投标人可以解释为临时设施的搭建、材料和设备订货等预先支出的费用。 不平衡报价最终的结果应该是:报价时高低互相抵消,总价上却看不出来;履约时所形成的数量少,完成的也就少,单价调低,损失也就降到最低;数量多,完成

案例分析题及参考答案

1.教学生识字有很多技巧,有一位老师告诉学生如何区分买和卖,多了就卖,少了就买, 学生很快就记着了这两个字;这些教法有何心里依据? 答:这些教法对我们有很好的启发和借鉴的作用,心里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凡是有意义的材料,必须让学生积极开动脑筋找出材料之间的联系;对无意义的材料,应尽量赋予其人为的的意义,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记忆效果就好,简而言之,教师应教学生进行意义识记。 2.在课堂上老师让学生列举砖头的用处时,学生小方得回答是:建学校,建仓库,铺路, 学生小名的回答是:建房子,建花坛,打狗,敲钉,你更喜欢那种,为什么,请用思维原理进行分析? 答:小方得回答都是沿着建筑材料这一方向进行发散的,几乎没有变通性,而小明的回答不仅想到了砖头可以作为建筑材料,而且可以作为防身的武器,敲打的工具,这样的发散思维变通性就很好,其新的思路和想法,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3.一位热心而热爱教育工作的老师,为了使学生更好的学习并且创造一个更有情趣的学习 环境,他对教室进行精心布置一番,教室的墙内张贴了各种各样的有趣的图案,窗台上还摆放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植物,使教室充满了生机,请你分析判断,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答:这位热情的老师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事与愿违,反而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影响学生集中精力学习的效果,根据无意注意的规律,有趣的图案,室内的花草,等这些东西会刺吸引学生的注意,尤其是对低年级的学生,他们容易把注意力转移到有趣的花草,图片上面,从而影响了转系听课。 4.老师,我能不用书中的原话吗?以为老师在教学时,让两位同学扮演书中的角色,以为 学生说:;老师,书中的原话太长,我背不下来,我能不用书中的原话吗?老师高兴的抚摸一下学生的头,说:你的意见很好,你可以用自己的话来表演。结果这个孩子表演的很出色。请评价一下这位老师的做法? 答:师生平等关系的形成,是课堂民主关系具体体现,教师从过去的知识传授者,权威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和学习和伙伴。教师没有架子,尊重学生的意见,让学生真正感到平等和亲切,师生间实现零距离接触,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逐步形成。 5.教师在版书时,常把形近字的相同部分用白色和红色的粉笔标准出来,目的是什么,符 合什么规律? 答:目的是加大形近字的区别,是学生易于掌握形近字。(1)符合知觉选择规律:知觉对象与知觉背景相差越大,对象越容易被人感知;(2)符合感觉的相互作用中同时性对比规律,红白刑场鲜明的对比,使学生容易区分形近字。 6.一位青年教师在进行公开课(伊犁草原漫记)的教学中,课文第二段,第三段写秋天猎人 猎熊的果敢,但是一名学生没有按照要求归纳猎人的果敢,而是说猎人很残忍,可喜的是,这位教师并没有因为学生当着听课教师的面提出不同的观点而懊恼,而是因势利导,让学生充分的讨论,最后全班学生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出发,推翻了课文的观点。请对这位老师的行为进行分析? 答:当学生的观点与课本、教师有不同之处时,教师不再像以前那样直接否定学生的答案,而是采取让学生进行讨论、分析、辨别,达到统一的意见或者是并不统一的意见,留着悬念

案例分析题目及答案

案例分析一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 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 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 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 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 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 试问: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 式,为什么? 答1: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②某学校享有的权利是获得一个保质、保量、保工期的教学楼。义务是按时、按量的支付施工方的工程款。 某施工方享有的权利是按时、按金额的获得工程款。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教学楼。 2:①从学校方考虑 学校还没有组织竣工验收就投入了使用,这个行为违反了工程竣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果是一般问题,由学校方面承担。 ②从施工方考虑 施工方向学校已经提交了竣工报告,教学楼是施工方自行验

收合格,对学校的日常使用不存在使用不当问题,所以如果教学楼出现了结构方面的质量问题,要按照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 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承包方应当承担维修,产生的费用问题就由学校和施工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采用诉讼。 案例分析二 某建筑公司(施工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个施工承包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一栋20层的办公楼。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6-4-8,竣工日期为2007-8-8。每月26日,按照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问本案例的法律关系构成是什么? 答: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客体是一栋20层办公楼。②某建筑公司享有的权利是按时、按金额的获得工程进度款。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一栋20层的办公楼。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享有的权利是获得一栋20层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办公楼。义务是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案例分析三 【背景资料】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 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

招投标_案例分析_带答案

`1、某工业项目发包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项目的成套生产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管理费和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之和18%,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10%,人工工资标准为80元/工日。窝工补偿标准为50元/工日,施工机械窝工闲置台班补偿标准为正常台班费的60%,人工窝工和机械窝工闲置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工期270天,每提前或拖后一天奖励(或罚款)5000元(合税费)。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设备与管线安装作业分包给某专业分包人,分包合同约定,分包工程进度必须服从总包施工进度的安排,各项费用、费率标准约定与总承包施工合同相同。开工之前,承包人编制并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图中箭线下方括号外数字为工作持续时间(单位:天),括号内数字为每天作业班组工人数,所有工作均按最早可能时间安排作业。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主体结构作业20天后,遇到持续2天的特大暴雨,造成工地堆放的承包人部分周转材料损失费用2000元,特大暴风雨结束后,承包人安排该作业队中20人修复倒塌的模板及支撑,30人进行工程修复和场地清理,其他人在现场停工待命,修复和清理工作持续了1天时间。施工机械A,B持续窝工闲置3个台班(台班费用分别为:1200元/台班、900元/台班)。 事件2:设备基础与管沟完成后,专业分包人对其进行技术复核,发现有部分基础尺寸和地脚螺栓预留孔洞位置偏差过大,经沟通,承包人安排10名工人用了6天时间进行返工处理,发生人材费用1260元,使设备基础与管沟工作持续时间增加。 事件3:设备与管线安装工作中,因发包人采购成套生产设备的配套附件不全,专业分包人自行决定采购补全,发生采购费用3500元,并造成作业班组整体停工3天,因受干扰降效增加作业用工60个工日,施工机械C闲置3个台班(台班费3600元/台班),设备与管线安装工作持续时间增加3天。 事件4:为抢工期,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将试运行部分工作提前安排,和设备与管线安装搭接作业5天,因搭接作业相互干扰降效使费用增加10000元。 其余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和费用没有发生变化。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均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并提交了相关索赔资料。 问题: (1)分别说明各事件工期及费用索赔能否成立?简述理由。 (2)总工期索赔为多少天?实际工程为多少天? (3)专业分包人可以得到的费用索赔为多少元?专业分包人应该向谁提出索赔? (4)承包人可以得到的各事件费用索赔为多少元?总费用索赔额为多少元?工期奖励(或罚款)为多少元?

招投标概论案例分析

招投标概论案例分析 [合同风险案例1] 某工程概算已被批准,准许招标。工程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规定:按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洪基公司一举中标后通过艰苦谈判确定合同价650万元。洪基公司认为工程结构简单且对施工现场很熟悉,未到现场进行勘察,另外因工期短于一年,市场材料价格不会有太大变化,故接受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问题: (1)投标报价的步骤应有哪些? (2)按计价方式不同,合同可以分为哪些形式?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乙方承担哪些主要风险?乙方作法有哪些不足? (4)你认为风险分担最为合理的合同形式是什么?为什么? [案例1解] (1)投标报价的步骤应为7个:研究招标文件,现场考察,复核工程量,制定施工规划,计算工料机单价,计算各项费用和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汇总标价。 (2)按计价方式不同,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又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调值

总价合同。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乙方主要承担两方面的风险:即工程量计算失误的风险和单价计算失误的风险。尽管工程结构简单,必定仅处于初步设计阶段,乙方必须认真地进行现场考察以准确计算工程量。另外固定总价合同材料设备涨价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认为工期短于一年不会有太大的价格变动是盲目的。 (4)风险分担最为合理的合同应为单价合同。无论工程设计深度如何、工程复杂性如何,无论工程量是否可以准确地计算出来,单价合同都可以适用而且可以使承包商避免由于现场勘察不充分、工程量计算或校核时间紧迫而导致的工程量计算失误。单价计算的准确性,可以分析出承包商成本利润构成,也是衡量承包商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标志。 [工程索赔案例2] 某单位投资兴建科研楼工程,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分别与A、B、C三家承包商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电梯安装合同、室内装饰合同。在一个甲方、四个乙方的工程中,.四个合同都对甲方提出了一个相同的条款:甲方应协调现场及其他施工单位为乙方创造如垂直运输等可利用条件。 A承包商开槽后发现一输气管道影响施工。甲方代表察看现场后,认为A承包商放线有误,提出重新复查定位线。乙方配合复查,没有查出问题。一天后,甲方代表认为前一天复查时仪器有问题,要求更换测量仪器再次复测。乙方只好停工配合复测,最后证明测量

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注册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一 某居住小区由4 座建筑高度为69.0m 的23 层单元式住宅楼和4 座建筑高度为54.0m 的18层单元式住宅楼构成。设备机房设地下一层(标高-5.0m),小区南北侧市政道路上各有一条DN300 的市政给水管。供水压力为0.25MPa。小区所在地区冰冻线深度为0.85m。 住宅楼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5L/s,23 层住宅楼和18 层住宅楼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分别为20L/s、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小区消防给水与生活用水共用。采用两路进水环状管网供水,在管网上设置了室外消火栓。室内采用湿式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设置在一座住宅楼的地下一层。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在其中一座23 层高的住宅楼屋顶。消防水池两路进水。火灾时考虑补水。每条进水管的补水量为50m3/h,消防水泵控制柜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房间。系统管网泄漏量测试结果为0.75L/s,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动作流量设定值为1.75L/s。 消防水泵性能和控制柜性能合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系统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一年后,在对系统进行季度检查时,打开试水阀,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动作,消防水泵无法自动启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按下手动专用线路按钮后,消防水泵仍不启动。值班人员到消防水泵房操作机械应急开关后,消防水泵启动。经维修消防控制柜后,恢复正常。在竣工验收三年后的日常运行中,消防水泵经常发生误动作,勘查原因后发现,高位消防水箱的补水量与竣工验收时相比,增加了1 倍。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共16 分,每题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 个或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 分) 1.两路补水时,下列消防水池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有效容积为4m3 的消防水池 B.有效容积为24m3 的消防水池 C.有效容积为44m3 的消防水池 D.有效容积为55m3 的消防水池 E.有效容积为60m3 的消防水池 【答案】DE 2.下列室外埋地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管顶覆土深度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0.70m B.1.00m C.1.10m D.1.15m E.1.25m 【答案】BCDE 3.下列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保护半径150m

招投标案例与答案

案例:某汽车制造厂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工期因此拖延了5个月。由于工期拖延,使得施工不得不在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影响工期2个月。由于实际遇到的地质条件比原合理预计的复杂,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推算影响工期3个月。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 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2.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的索赔内容包括哪两方面? 3.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4.承包商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请协助承包商拟定一份索赔通知。 参考答案: 问题1:该项施工索赔能成立。施工中在合同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属于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差异,属于甲方的责任范围。 问题2:本事件使承包商由于意外地质条件造成施工困难,导致工期延长,相应产生额外工程费用,因此,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问题3: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 (3)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指函、通知、答复等; (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7)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后忘录; (8)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 (9)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10)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11)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12)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象等; (13)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 (14)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15)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招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1、某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定合同。 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部分规定如下: (1)由于设计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然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定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2)甲方向施工单位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施工单位参考使用。 (3)建设单位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2).施工中出现的状况: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 在工程后期,工地遭遇当地百年罕见的台风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2个月。 (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总价合同形成是否恰当?并说明原因。 不恰当。因为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大,故不采用总价合同。 (2).该工程合同条款中除合同价形式的约定外,有哪些条款存在不妥之处?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应保证资料真实、准确,作为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的依据。 (3)禁止分包单位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台风袭击引起的暂停施工问题应如何处理? 承包商因遭遇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根据合同规定可以不向业主承担工期拖延的经济责任,业主应给与工期顺延。

2.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某地开发一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8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受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10月20日,A、B、C、D、E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F单位于10月20日下午18时送达,所有投标单位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E五家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重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问题:1)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1)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时应有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参加会议的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3)评标委员会共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该是5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

2019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分析 案例一 1、某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程,地上十七层,地下三层,建筑总高 62m,砼叠合楼板,玻璃幕墙外立面,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基坑挖土深度为 8m,地下水位位于地表以下 8m,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桩和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支护体系。工程在履约的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发现需要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项工程清单内列有塔吊安装拆除,施工电梯安装拆除、外脚手架工程。监理工程师要求补充完善清单内容。事件二:项目专职安全员在安全“三违”巡视检查时,发现人工拆除钢筋混凝土内支撑施工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有违章作业现象,要求立即停止拆除作业。事件三:施工员在楼层悬挑式钢质卸料平台安装技术交底中,要求使用卡环进行钢平台吊运与安装,并在卸料平台三个侧边设置 1200mm 高的固定式安全防护栏杆架子工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四: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等派出相关人员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施工单位按照事故调查组移交的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问题: 1.事件一中,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本工程 还应单独编制哪些专项施工方案? 1.专项方案有:1)、基坑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3)、起重机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4)、脚手架工程;5)、拆除工程;6)、暗挖工程;7)、其它。 2.事件二中,除违章作业外,针对操作行为检查的“三违”巡查还应包括哪些内容?混凝土内支撑还可以采用哪几类拆除方法? 1)、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 2)、拆除方法:机械拆除、爆破拆除、静力破碎。 3.写出事件三中技术交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楼层卸料平台上安全防护与管理的具体措施。 1)、施工员在楼层悬挑式钢质卸料平台安装技术交底不妥,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2)、卸料平台不应用卡环,应用通过钢丝绳与预埋的吊环可靠拉结,自成受力系统,连墙杆;3)、固定式防护栏杆不妥,应设置活动防护栏杆。4.事件四中,施工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事故调查组还应有哪些单位派员参与? 1)、事故发生单位不应当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2)、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与调查。案例二:某工程,建筑面积 36200m ,地上 25 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 2 层,筏板基础,室内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单位依法选择了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室内墙体等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依法分包和管理。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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