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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理解“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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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方负数(负计价)

借:应收账款-103

贷:工程结算-1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3

注:贷方负数余额,“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负债”反应。

借方正数(预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103

贷:预收账款103

价税分离: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3

月度清缴: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3

贷:银行存款3

注:借方正数余额,“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负债”反应,原因是报表中“应交增值税”项目,而“应交税费-其他税费”是核算“个人所得税及其他附加税”。

月末和年末应交增值税如何结转

末和年末应交增值税如何结转 、科目设置 1、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二个明细科目 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设置如下专栏 “应交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多个专栏,包括 :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 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 9 个专 栏。 其中: “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 纳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 ”是设在 借方的 五个栏目, “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是设在贷方的四个栏目。 二、月份终了 1. 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 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尚未抵 扣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 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 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6、 “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月末,只是根据计算结果,将本月 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通过 “转出未交增 值税”专栏转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或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通过 “转出多交 增值 税”专栏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这个过程并不涉及“进项税转出”专栏的结转,如 果没有留底税额的话, 结转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 0 ;如果有留底税 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 留底税额。进项税转出是在 “应交税费—应交增 值税”明细科目下设 置的一个“进项税转出”专栏,其发生额在贷方, 作为: “进项税额” 专栏的备抵, 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举例说明如下(假定下列例子均是独立的,并且无期初余额) : ①、若本月 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0 万元,进项税额为 80 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②、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0 万元,进项税额为 101 万元,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 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 l 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③、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0 万元,进项税额为 80 万元,已交税金 30 万元(当月交 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 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0 万元,进项税额为 120 万元,已交税金 30 万元,则月 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30 贷: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注意 :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题转 出多交的增值税只有 30 万元,而 不是 50 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 20 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四、年度终了 “应交增值税 ”科目,每月的明细科目借贷方余额可不结平,但 在年底必须要结平各明细科目。 结转进项税额 :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 结转销项税 不是转到了未交增值税里面,而是转到已交税金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三、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举例 核算月末 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 月末余额后应该为零。 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 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方法

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方法 企业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用途,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帐务处理,各种情况下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 处理列举如下: 1、购进属于固定资产的货物,已在财务上作进项税额处理的: 借:固定资产-XX产品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劳务: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无形资产:(如:为使用土地搭建 棚架而耗用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或支付的加工费) 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销售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免税项目: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 借:应付福利费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原材料的修理、包装等费用)改变用途,用于个 人消费: 借:其他应收款-张山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存货: 借: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色的返还资金,计算应 冲减的进项税金: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也可: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附件: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 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 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这两种情况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能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失去了抵扣的来源。其他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商业企业收到供货企业的平销返利,出口企业按“免、抵、退” 办法计算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等。本文主要就前两种情况进项税额转出的有关问题作一探析。 一、关于非正常损失 根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非正常损失”采用的是“正列举”的方法,税法没有列举的就不属“非正常损失” 。但一些特殊情况下发生的损失究竟是否“非正常损失”,以及如何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仍是需要分析、研究和判断的

(一)毁损存货尚有部分处理价值如何转出进项税额 一般来说,已毁损的存货,除了货物灭失外,即使是作为废品,也是具有一定处理价值的,那么此时存货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应该如何转出呢? 例1.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价值10万元的电线,进项税额1.7万元。因仓库发生火灾,电线全部被烧毁,企业将残余金属作为废品处理,得款5850元。单位财务部门认为,处理残余金属 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清理收入相应部分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而不用转出。被烧毁电线有关增值税事项的计算过程:处理废金属的不含 税收入为5850 + (1+17%) =5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 X 17%=850 元,应转出进项税额17000 X( 100000-5000)- 100000=16150 元,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7000-16150=850元,等于处理废金属的销项税额,即处理废金属应纳增值税为0. 这种观点看似有道理,但在税法上是没有依据的,且购进存货的成本与处理废品的收入不具有可比性,以两者之差作为毁损存货的实际成本也是不合适的。被烧毁的电线,已失去了其应有用途,不能再正常地进入下一流转环节,明显属于《增值税条例》中因自然灾害产生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应全部转出,同时处理残余金属应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5850 -( 1+17%)X 17%=850元。

财税-怎么处理留抵税额退税才妥当

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通知规定2018年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由于该通知未提及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引发不少人的提问和猜测。 一、什么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和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国家特别规定退还本应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就是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显而易见,留抵税额退税不是政府补助。 二、收到留抵税额退税款,将其从进项税额中转出的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先例可循 笔者查阅了有关文件规定,发现这些文件对留抵税额退税会计处理方法是一致的。即企业(即纳税人)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未转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7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按规定转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按规定转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与此相配套,现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也将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作为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的组成部分。但是将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作为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的组成部分,似乎有点拉郎配的感觉。 当然,如果援例处理本次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的会计问题,其最终结果是不会错的。 三、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相关处理办法缺位 但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精神,企业收到留抵税额退税款,将其从进项税额中转出的做法值得商榷。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

月末和年末应交增值税如何结转

月末和年末应交增值税如何结转 一、科目设置“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1、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和“应 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2、“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设置如下明细科目: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 等。其中:“进项税额、己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 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是设在借方的五个栏目;销项 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是设在贷 方的四个栏目。 二、月份终了 1、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科目转入“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二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2、将木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喺斗目转入“应交税 费一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转出未交增值税 3、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己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6、“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 月末只是根据计算结果,将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或将木月多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稅费一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这个过程并不涉及“进项税额转岀'‘专栏的结转,如果没有留抵税额的话,结转后,“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0,如果有留抵税额,“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转岀''是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的一个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其发生额在贷方,作为“进项税额"专栏的备抵,不足转到了未交增值税里面,而足转到“己交税金眛斗目,月末余额应为0。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己交税金 三、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会计举例

(完整word版)4月1日减增值税2019年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文件全文

4月1日减增值税2019年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文件全文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期末增值税结转怎么做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期末增值税结转怎么做账务处理?如何做会计分录? 1、企业应当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其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这一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了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这一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了多交的增值税。而贷方余额反映的是未交的增值税。

知识拓展:上月有留底本月应交增值税是怎样计算的? 上期留底对会计分录不会造成影响,只是月末结转的时候,应交税费会出现两种结果。上月有留底本月应交增值税计算时,应当按照“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月销项税-本月进项税-上期留底进项税”这一公式进行计算。即要查看明细账上的销项税、进项税及留底数。代入公式计算得出本月应交增值税。 计算结果出现两种情况,分别是: 1、如果最后算出答案是负数,则无需交税。可将其继续作为下个月的留底税额。 2、如果最后算出答案为正数,那么需要缴税。月末时做相应转出应交增值税分录,具体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到了下个月,做交税分录即可 单位卖车如何做账? 1、车辆从账面转出时,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原值-折旧) 借:累计折旧 2、收到出售款,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

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分析及账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分析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外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原用于生产性应税项目,并已将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但后来又改变用途等,使抵扣链中断,按增值税法规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将已确认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损失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即购入生产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涉及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上述1至4项规定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的账务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账务处理上,企业购入货物时即能分清其进项税额属不得抵扣项目的,应将其进项税额直接计入有关资产(劳务)的成本或损失中;原已确认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因改变货物用余额等原因,使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应将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原生产用的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用于企业工程项目或无形资产研发等(用于生产用设备等固定资产除外) 借: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外购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等(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1)企业决定以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2)实际发放外购货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外购货物时涉及的运费,且已按运费的7%计算并确认了进项税额的,在发生上述业务时,应将该进项税额一同予以转出。

月末和年末应交增值税如何结转

月末和年末应交增值税如何结转 袁海明 一、科目设置 1、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二个明细科目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设置如下专栏 “应交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多个专栏,包括: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9个专栏。 其中:“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是设在借方的五个栏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是设在贷方的四个栏目。 二、月份终了 1.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费—应 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 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6、“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月末,只是根据计算结果,将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或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这个过程并不涉及“进项税转出”专栏的结转,如果没有留底税额的话,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0 ;如果有留底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留底税额。进项税转出是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的一个“进项税转出”专栏,其发生额在贷方,作为:“进项税额”专栏的备抵,不是转到了未交增值税里面,而是转到已交税金科目,月末余额后应该为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年末结转处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转出未交增值税在年末的处理) 1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货: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月末如果进项比销项大,预计不用扣增值税的话,就不做账务处理。 3月末如果预计要交增值税的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下月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正确完整的一个增值税账务处理。从上面的账可以看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明细科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一年累计下来各累计几十万的余额,年末需要进行结转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科目,年末须进行反向结平处理。 留下有用的,结转没用的。 有用的:进项留抵的余额 没用的:已经交过的销项税、已经抵扣过的进项税、过渡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 例:公司2017年5月才开,运营至年末,2017年12月31日科目余额表销项税额贷方余额100万,进项税额借方余额60万,转出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45万。 分析: 根据上面的会计分录,转出未交增值税的对方科目是未交增值税,而下月未交增值税都是银行扣款的,所以都是全年应交的税款。 可反推全年已抵扣进项=100-45=55 进项余额为60万,所以有5万是12月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前面的原则,这5万是有用的,留到下年期初,其余反向结平(借方余额的放贷方,贷方余额的放借方)。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5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5万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含案例)及账务处理大全 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

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1810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包装食品,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8月其某批次在产品的60%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该批次在产品所耗 用的购进货物成本为10万元,发生运费1万元,已于购进当月认证抵扣。 纳税人在产品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应于发生的当月将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7%+10000×11%)×60%=1086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如何处理?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办税指南-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流程

办税指南-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流程 【事项描述】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主要包括: 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因购进设备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予以退还。 3.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4.纳税人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5.其他符合条件(具体条件详见【纳税人注意事项】第6项)的纳税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报送资料】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1.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留抵退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2.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企业、新支线飞机生产销售企业的留抵退税事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3.其他符合条件(具体条件详见【纳税人注意事项】第6项)纳税人的留抵退税事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税务事项通知书》。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应于每月申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大飞机/新支线飞机未明确规定时限及资料,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具体文件要求时限报送) 3.纳税人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4.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购进的设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因购进该设备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5.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6.其他符合条件纳税人具体范围如下: (1)行业范围 ①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等18个大类行业,详见附件《2018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行业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年末如何结转

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会结转怎么办?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很多企业会计增值税明细科目年末都没有做相应的结转,每月的明细科目借贷方余额可不结平,但在年底必须要结平各明细科目。那么如何正确结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呢? 一、科目设置 01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二个明细科目。 0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置9个明细会计科目;其中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5个借方科目,和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4个贷方科目。 二、月份终了 01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0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03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04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0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06“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月末,只是根据计算结果,将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或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 这个过程并不涉及“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结转,如果没有留底税额的话,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0;如果有留抵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留底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是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的一个“进项税转出”专栏其发生额在贷方,作为“进项税额”专栏的备抵,不是转到了未交增值税里面,而是转到已交税金科目,月末余额应该为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三、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举例 例: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月末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举例说明如下(假定下列例子均是独立的,并且无期初余额): ①、若本月发生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 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附件 退(抵)税申请表

退(抵)税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办理汇算结算、误收税款退税、留抵退税。 二、纳税人退税账户与原缴税账户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交资料,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三、本表一式四联,纳税人一联、税务机关三联。 四、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名称。如申请留抵退税,应填写纳税人名称。 五、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申请留抵退税,应选择“纳税人”。 六、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八、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九、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十、申请退税类型:选择“汇算结算退税”、“误收退税”或“留抵退税”。 十一、原完税情况: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信息。分税种、品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等项目,填写申请办理退税的已入库信息,上述信息应与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完税费 (缴款)凭证原件 或完税电子信息一致 十二、申请退税金额:填写与汇算结算和误收税款退税相关的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十三、申请退税前36 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 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自2019 年4 月1 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 或“否。” 十四、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的起止时间:填写纳税人自2019 年4 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 万元的起止时间。 十五、本期已申报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填写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本期申请退还的免抵退税额。 十六、2019 年4 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写纳税人对应属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 年抵扣后一次性 转入的进项税额,视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填入本项。 十七、2019 年4 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写纳税人对应属期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 十八、2019 年4 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写纳税人对应属期抵扣的解缴税款完税凭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科目设置及年末结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科目设置及年末结转 在所得税审核、年度审计时,发现不少人对一般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理解不恰当,科目使用不正确,期末如何处理不明确等;这些人既有企业会计人员,也有不少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企业会计制度对“应交增值税科目”做了详细的规范,但对于各种类型企业如何设置科目,以及如何正确使用,理解起来还是有点困难;笔者根据实务经验,对此问题进行专门的归纳总结。 一、为什么要设置“应交增值税”及“未交增值税”两个科目 主要从税收方面探寻原因,首先上期的进项税可留到下期进行抵扣,即当月有借方余额,可留抵;其次上期的销项税,则不能用下期的进项税抵扣,即当月有贷方余额,要先交税;为了能够明确区分企业欠交增值税税款和留抵增值税情况,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所以,要分别设置应交增值税及未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往往在下月10日前申报上月的增值税,一般来说,“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是借方,反映待抵扣增值税,或者是0;“未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是借方或者贷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若为借方余额则反映多交的增值税,或者是0。 二、根据各企业的具体业务情况以及规模大小,合理的设置增值税科目 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只设三栏的“应交增值税”或“未交增值税”科目; 2、对于小型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可只设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销项税、进项税、已交税金等多栏明细科目; 3、对于有出口退税业务的,以及辅导期的,或者是采用电算化的企业,应同时设“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4、对于业务复杂的企业,如零售业等,有17%,13%,4%等不同税率的进项税金,销项税金,而且金额少,笔数多,为了方便统计,可将“应交增值税”单独列为一级科目,在二级明细下再按照不同税率设三级明细,以方便统计及报税。同时还要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科目设置及年末结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科目设置及年末结转 在所得税审核、年度审计时,发现不少人对一般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理解不恰当,科目使用不正确,期末如何处理不明确等;这些人既有企业会计人员,也有不少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企业会计制度对“应交增值税科目”做了详细的规范,但对于各种类型企业如何设置科目,以及如何正确使用,理解起来还是有点困难;笔者根据实务经验,对此问题进行专门的归纳总结。 一、为什么要设置“应交增值税”及“未交增值税”两个科目 主要从税收方面探寻原因,首先上期的进项税可留到下期进行抵扣,即当月有借方余额,可留抵;其次上期的销项税,则不能用下期的进项税抵扣,即当月有贷方余额,要先交税;为了能够明确区分企业欠交增值税税款和留抵增值税情况,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所以,要分别设置应交增值税及未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往往在下月10日前申报上月的增值税,一般来说,“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是借方,反映待抵扣增值税,或者是0;“未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是借方或者贷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若为借方余额则反映多交的增值税,或者是0。

二、根据各企业的具体业务情况以及规模大小,合理的设置增值税科目 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只设三栏的“应交增值税”或“未交增值税”科目; 2、对于小型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可只设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销项税、进项税、已交税金等多栏明细科目; 3、对于有出口退税业务的,以及辅导期的,或者是采用电算化的企业,应同时设“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4、对于业务复杂的企业,如零售业等,有17%,13%,4%等不同税率的进项税金,销项税金,而且金额少,笔数多,为了方便统计,可将“应交增值税”单独列为一级科目,在二级明细下再按照不同税率设三级明细,以方便统计及报税。同时还要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 三、“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的原则,是为了能分别核算各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各明细科目不相互抵销,但在“应交增值税”这一级的科目余额则是各明细相互抵销后的余额。各明细科目的性质见表1。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选择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选择 阴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选择陈月旺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究所太原030024冤《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借:固定资产585000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贷:银行存款585000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2.分别认定法。分别认定法主要是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额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接受的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购买的批次不多,发票单独开具,领用批经营,但其进项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次较少,能方便快速查找购进的货物、应税劳务、委托加工和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领用的货物、应税劳务、委托加工的明细账或会计凭证,按笔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以及购进货物发生非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主要适用于购进货物、应税劳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务、委托加工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除。进项例2:企业2010年2月8日购进一批钢材117吨,进价税额转出是增值税业务当中的特殊行为,也是增值税处理的6000元/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价600000元,进项关键环节,在会计处理中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正确区分进税额102000元,价税合计702000元,货款已支付,货物已验项税额转出业务与视同销售业务的不同和适用范围,二是增收入库,并已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因工程需 要2月15日从仓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确认,三是购进货物改变用途进项库领用20吨钢材,3月2日从仓库领用30吨钢材。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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