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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绿地管理系统设计

重庆城市绿地管理系统设计
重庆城市绿地管理系统设计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111638605.html,

重庆城市绿地管理系统设计

作者:牛千周廷刚

来源:《科教导刊》2010年第01期

摘要通过ArcGIS Server、.Net 2005以及SQL Server2000设计了重庆城市绿地管理系统的总体架构,对重庆主城九区绿地进行划分,论述了系统的数据分区和数据结构。利用系统的6大模块对绿地数据进行管理、组织和统计,介绍了系统的主要功能。运用数字化绿地概念实现了

重庆市绿地管理系统的绿地查询、绿地管理以及绿地统计功能。

关键词绿地管理系统数据分区 ArcGIS Server Net2005 SOA

中图分类号:TU985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城市绿地是人工绿化的绿色地域系统。由各种公园绿地、街道绿地、居住区绿地、机关单位绿地等共同组成的绿地地域,称为城市绿地系统。它是城市生态环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美化城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起着极大的作用。①

传统的绿地管理的方法多是手工的,管理烦琐,效率低下,不能保证城市绿地管理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和合理性。在城市绿地的管理、规划与综合利用过程中要把整个城市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综合分析研究,②通过将GIS引入到绿地管理系统当中可以提高办公效率,增加管理合理性,改善办公条件;建立绿地管理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可以避免重复劳动,减少差错,减轻办公人员工作强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通过较强的查询、检索功能,可以及时地为科研和行政管理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促进管理体制改革,使各项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③

2 系统开发规划

2.1 重庆绿地管理系统构架

当前,向用户提供软件和信息资源的新方法,是把软件功能和数据需求制作成一种服务,而不是在多个地方冗余的提供同样的软件功能或数据资源,这种方法或模式称之为面向服务的架构(SOA,Service Oriented Architecture)。在计算处理中,术语SOA表述了一个使用松散耦合的软件服务支持业务处理和软件用户需求的软件架构。在SOA环境中,所有的资源被当做独立的服务,不必知道其底层平台实现就能访问这些服务。它使信息管理部门从以应用为中心转变到以过程为中心。利用SOA, 信息管理部门可以把多种应用灵活地组合为各种业务服务,以支持真正端到端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部门还可以在不影响其他SOA应用的情况下改变或升级应用。④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章城市绿地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绿地:配合环境创造自然条件,适合植种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地面或区域: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均可称为绿地 :泛指所有被植物覆盖的种植地 ·城市绿地: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与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种绿地,共同组合构建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地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文化等功能的活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特点:为城市绿地系统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引,侧重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临界值,侧重于引导和控制,依托于理性的分析而不是感性的直觉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主要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的: 1.明确城市绿地建设的任务和要求,为城市绿地系统管理提供依据 2.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 4.协调城市绿地多种功能,控制或引导城市绿地规划设计 最终目的:创造优美自然、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科学文明的现代城市的最佳环境系统·覆盖率:城市一定范围内绿化覆盖率面积占区域总面积的百分比 (绿化覆盖率:在范围内所有用于绿化的乔灌木地被草本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性质: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利用的途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关系 1.与城市总体规划:是其一个组成部分,是深化细化,两者互相协调与尊重 2.与土地利用规划:内容相互交叉,土对绿有决定性作用,反之有积极反作用 3.与景观规划:是其规划设计的重要对象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 1.从实际出发,综合规划 2.远近结合,创造特色 3.功能多样,力求高效 4.网络分隔 5.均匀分布,比例合理 第二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生产与发展 ·古代城市绿地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问题的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111638605.html,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问题的思考 作者:杨丽君 来源:《硅谷》2009年第04期 [摘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已经并将会越来越发挥其重要作用,结合自己工作,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地位、规划需要研究的重点以及检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效果等问题进行探讨,不断提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绿地系统规划范围指标绿线管制特色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220092-01 一、确立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地位 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充分认识到,城市园林绿化不仅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据。这项工作体现民心,顺应民意,对城市园林绿化以及社会、经济和环境建设都具有牵引和拉动作用,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联系点和结合部,对提高城市品位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特别是在现阶段,根据学习和落实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制定科学的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实施区域可持续发展,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尤其重要。 (一)法规层面 如果把城市总体规划看成是“依法用地”的过程,那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就是一种“合法用地”的行为。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安徽省人大常委颁布的《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了城市各项专业规划的合法地位。因此,编制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贯彻法规的要求。 (二)政策层面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城市绿化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城市绿化政策,对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明确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而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则完全是城市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的最有效手段;其次,对城市绿化的载体(主要是指城市绿化用地)作出了明确规定,城市园林绿地是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给城市绿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间距的条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必须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相对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0.8倍,新建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1倍;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24米,新建区不小于28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办理,计算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按计算高度100米执行。 第二十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外墙面与拆迁范围线或用地边界线的距离,在不小于本章其他各条规定间距0.5倍的条件下,其间距为: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5米,新建区不小于18米; 第二十一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一)夹角小于或等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十九条确定; (二)夹角大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二十条确定。 第二十二条相邻住宅建筑,角与角相对布置时的间距: (一)两幢建筑均为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均小于或等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其中的一幢或两幢建筑为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时:

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一、生态建设 1、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把郑州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生态网络

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生态农业区、河湖水系等。结合郑州的自然生态环境,构建“四带七廊多核”的市域生态网络体系。 四带:北部沿黄生态带、中部山林生态带、南部生态带、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带。加强绿化,恢复自然植被,减轻水土流失、泥沙淤积及风沙的影响,建设城市生态屏障。 七廊:建设七条南北向生态廊道。沿南北向组团隔离带、高速公路、主要城市道路布置绿色廊道,连接东西向生态带,保证绿色空间渗透到城市内部。 多核:由风景名胜区、旅游区、水源保护地、森林公园等构成市域生态核心。 3、森林公园 完善以河南嵩山国家森林公园、郑州国家森林公园、新郑始祖山森林公园、河南嵩北森林公园、巩义青龙山森林公园、中牟森林公园为重点的生态森林公园建设。 4、风景名胜区 依托各地特色风景资源,设立风景名胜区,包括河南嵩山风景名胜区、河南郑州黄河风景名胜区、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环翠峪风景名胜区、新密黄帝宫风景名胜区等。 5、湿地保护区 在黄河沿线划定黄河湿地保护区、雁鸣湖湿地保护区范围,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6、生态农业区 加强以市域中、东部平原地区为主的生态农业区的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推进生态村建设,加强农村污染控制,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禽畜养殖污染。 7、河湖水系 按照建设生态型城市的要求,结合防洪除涝,构建六横六纵河渠、七中五小水库、两湖泊两湿地的生态水系格局。保护常庄、尖岗、坞罗、纸坊水库等水源地,治理伊洛河、贾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整合、优化杭州新市区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切实可行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和深化,经批准后的《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是杭州市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性文件。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区,总面积为3068平方千米,主要包括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滨江、余杭、萧山八区,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基本一致。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通过,199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2001年); 7、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9月); 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9、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 10、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

11、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方法》(2000年,192号文); 12、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年城建240号文); 13、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2年城建249号文); 14、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第112号) 15、《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1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等相关规范; 18、省政府:《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5年) 19、《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7年) 20、《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2000年); 21、《杭州市城市道路及公共绿地树种规划》(2000年); 22、《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及各专项规划(报批稿)等 第五条规划期限 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基本一致,即: 近期:2002—2005年; 中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展望到2050年左右。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1、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2、大地绿化与城市绿化相结合,风景绿地与园林绿地相结合,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相结合,精心构筑具有杭州特色的地域景观风貌的绿地系统。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1 ―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一)和远郊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 第五条(用地功能混合)鼓励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作住宅功能; (二)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B)等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第六条(零星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居住、公建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据―2 ―

城市道路绿地景观设计

城市道路绿地景观 我们现在所生活的大城市中,城市道路是构成优美居住环境和城市功能的基础,是城市社会活动与经济活动的纽带与脉搏,是人们了解一个城市、感受城市景观特色与城市风情的重要窗口。时代车轮将人类带入一个汽车时代、一个崇尚速度与效率的信息社会时,城市道路在城市规划中开始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担负着城市疏散交通的重要功能,是现代化城市必备的重要基础设施。现代化的城市道路,在满足交通等道路使用功能外,搞好道路的绿化美化,能起到防眩光、缓解驾车疲劳、调节心情稳定情绪等作用。因此,调和人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重要的是在于如何把握日益增加的道路景观的关系,并使之更趋于合理化,人性化。 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由于工业的高速发展,汽车尾气的肆意排放,白色垃圾无处不在,引起城市环境日益恶化,各种疾病产生蔓延,改善城市环境刻不容缓,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是其中很重要一点。 1.道路绿化的历史与发展 在我国,最早的道路植物造景出现于公元前5世纪的周期,有沿道路种植行道树的做法了。《周礼》中有“列树”之称,是指周朝由首都至洛阳的街道两侧列植树木供来往的过客遮阳休息。到了秦朝,开始大规模的出现行道树种植,《汉书》中就记载着“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及吴楚,江湖之上滨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树以青松”。以后随着各个朝代的发展以及西方文化逐渐影响,出现了很多不同的道路植物造景形式,而且植物的种类也开始出现多样化及个性化的倾向在中国的道路环境景观建设中,虽然不断发展前进,也考虑了美学上的因素,但在整体上并未有机的与多方位因素相结合,而只是单纯的行道树种植绿化。 到了现代,随着城市面貌的日新月异,道路环境景观建设才得以全面发展。同时,在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下,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也大大风富了道路环境景观建设的形势与手段,多元化的景观因素不断充实着道路景观的建设。城市道路绿化在强调自身的艺术观赏性的同时,也在不断考虑着与周围环境的和谐性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和治愈。 2. 道路绿地系统景观规划应考虑 整合性:地理、水文、自然及人文系统的时空连续性、完整性。 多样性:物种景观建筑文化系统的多样化和异质性 进化性:随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人的需求及社会经济地位变化的进化适应能力及自组织、自调节能力 自然性:水、气的自净循环能力、环境安静度、土地和土壤自然度、生命活力 畅达性:水的流动、风的流通、物能的流通、滞竭、再生及与人交流程度 标识性:自然系统与人文系统特性的显示度 和谐性:内与外、形与神、标与本、虚与实、近与远的对立统一 经济性:资源利用效率、成本、市场竞争力 3. 道路景观规划的原则 3.1 功能原则 道路绿地是构成城市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城市道路绿化主要功能是庇荫、降温、滤尘、减弱噪声、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道路空间是提供人们生活、工作、休息、相互往来与货物流通的通道。在交通空间里,有各种不同出行目的人群,在动态的过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报批稿) 一、总则 1、规划背景 在1999年2月5日国务院批复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中提出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1998年武汉市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经过近五年的建设,武汉市城市环境和景观面貌取得了很大改善,滨江滨湖的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初步形成。 为进一步适应武汉市城市功能提升,提高城市亲合力和个性魅力,继续实施以生态绿化景观为主体的城市人居环境创新,明确城市绿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根据国务院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决策要求,特制定《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是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为基础、依托城市空间总体布局的一项专项系统性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中有关绿化体系规划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2、指导思想和原则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本着建立良好的城市绿化生态和人居生活环境,突出战略性和超前性,构筑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绿地系统格局的指导思想,在规划中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1)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 通过城乡绿化空间的均衡、协调和互联布局,树立大绿化观和系统观,确保在武汉市域城乡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绿化生态体系,形成城市良好的生态背景和基础。 (2)体现自然山水和地域特色

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武汉市丰富的山水空间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城市绿地分布格局。 (3)突出生态优先和生态安全 重视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以生态学的原理进行城市生态框架的布局和园林植物的配植,确保武汉市的物种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4)强调因地制宜和可操作性 结合武汉市实际,利用各种立地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多种绿地类型;并通过划定各类绿线,实行“绿线管制”制度,促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 3、规划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100号令)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3)《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建设部784号) (4)《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0]106号) (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6)《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 (7)《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2002年) (8)《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 (9)《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10)《武汉市创建山水园林城市综合规划(1998-2002年)》 (11)《武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8-2010年)》 (12)武汉市相关专业部门(园林、林业、水务等)规划或计划 4、规划范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主城区为重点,结合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主城区功能布局,按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主城区三个层次进行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布局安排。 市域即武汉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主城区和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六个远城区。在市域范围内结合市郊风景区、森林公园、林业用地、农田林网以及农业结构调整,进行大环境绿化。市域总面积为849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主城区、外围城关镇、重点镇(新城)、风景区及其间的农业和生态用地。主要规划范围是城镇地区,即在主城区外围、主城区和重点镇(新城)之间,控制绿化和生态空间,以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地生态系统框架和城市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复习资料(加粗的是老师划的重点)

“绿地”包括三层含义:①由树木花草等植物生长所形成的绿色地块,如森林、花园、草地等植物生长占大部的地块;②人工栽植或自然植被条件优越的地段,如城市公园、自然风景保护区等;③农业、林业生产用地。 城市绿地: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城市建设用地的一个大类,是城市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两部分:(1)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的土地,如公园绿地绿化(2)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如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 城市绿地系统:以绿色植被为特征,要求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阳光充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工自然环境,是城市居民进行室外游憩、交往和交通集散的城市空间系统,是由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各类绿地组成的绿色有机整体。城市绿地系统是城市生态系统中自然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指:1)在充分认识城市自然条件、地貌特点、自然植被及地方性园林植物特点等的基础上2)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城市自身情况确定的标准3)将各级各类绿地按合理的规模、位置及空间结构形式进行布置,形成完整的系统4)以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1)以生态学的观念,从城市整体空间体系的角度出发,重新认识城市绿地,使城市绿地系统充分发挥其改善城市环境的生态功能。(2)结合城市其他组成部分的规划,综合考虑,全面安排。(3)结合当地特点,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进行。(4)城市绿地均衡分布,有合理的服务半径,满足全体市民的休闲需要。(5)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分期实施,保证各阶段绿化的效果和质量。(6)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的经营管理中,除要充分发挥其环境、社会效益外,还可结合生产、创造经济价值。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工作内容:1)确定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及原则2)研究城市绿地地建设的发展速度及水平,拟定城市绿地的各项指标3)合理布局各类绿地,确定其性质、位置、范围和面积等,形成合理系统。4)提吃各类绿地调整改造意见,进行树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提出分期建设及实施措施及计划5)编制城市绿地系统的图纸及文件6)对重点公园绿地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提出重点地段绿地设计任务书以备详细规划使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1)广度上的拓展,从城市规拓展到区域规划的范畴。2)研究深度上的拓展,从土地和植物拓展到水文、大气、微生物、能源和城市废弃物处理等。3)新技术的运用,红外遥感,GIS。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影响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地形地貌、城市水体、气候条件、地质灾害;社会因素:城市性质、城市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条件、城市文化。 1903年,世界上第一座田园城市----莱奇沃斯。 三大绿地指标: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绿地率:城市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城市绿的的三大功能: 生态功能:1)保护城市环境(净化空气、水体和土壤;改善城市气候;降低城市噪声)2)减灾防灾(防火防震;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御放射性污染,有利备战放空) 3)维持城市生物多样性 使用功能:1)日常休息娱乐活动2)观光及旅游3)修养基地4)文化宣传及科普教育 美化功能:1)丰富城市建筑群体的轮廓线2)美化城市3)衬托建筑,增加建筑的艺术效果4)形成不同的城市特色 城市用地:1)城乡用地2)城市建设用地3)人均绿地4)人均公园绿地5)绿地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布局.doc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布局 一、基本概念 1、城市绿地 城市是人类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的地区,是市民生活的环境载体。绿地一词的定义和范围,各国的法律规范和学术研究对它的解释也不尽相同,在西方城市规划概念中一般不提“城市绿地”,而是称为开敞空间。城市中的绿地对于城市的形态、功能具有很大的影响,它是城市的有几座城部分。 我国现行标准城市绿地是: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内覆有人工(或自然)植被的用地,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2、绿地系统的定义及特征 所谓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和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绿色有机整体。 城市绿地系统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整体性特征城市绿地系统中,不同的绿地类型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绿地类型的有机结合使得整个绿地系统发挥更多的综合功效。 (2)层次性特征现代城市绿地系统都具有一定完的内部也随着时间、季节的更替转换,发生着变化,导致整个城市绿地系统整的层次结构体系,按照规模及精细程度可以从大到小分为宏观层次、中观层次和微观层次。 (3)互动性特征包括绿地系统各层次、要素内部的互动和绿地系统与城市其他系统间的互动。 (4)时间性特征绿地系统是一种有生命的系统。根据植物生长和植物群落演替的规律,植物景观会随时间、季节、年龄逐渐产生周期性的变化,绿地系统的时间性演变特征。 (5)开放性特征城市绿地是城市环境中唯一有生命的面向每一个居民的市政基础服务设施,是向公众开放的开敞空间。 二、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提供生态产品城市绿地系统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市重要的 生态产品生产者。 (1)城市绿地中的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降低环境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在城市低空范围内调节和改善城区的碳氧平衡,缓解和消除局部缺氧,以改善局部地区的空气 质量。 (2)长沙市绿地具有提供清洁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 (3)城市绿地具有明显改善城市小气候,提高生活环境质量的作用。 (4)城市绿地可以结合观赏种植一些有经济价值的植物,既可以售出又可以丰富人们生活。 2、保护生物多样性城市中不同群落类型配植的绿地可以为不同的野生动物提供相应的 生活空间,另外与城市绿地系统的建设对于保护和维持生物多样性具有决定性作用。3、防灾减灾合理布置尘世绿地可以增强城市防灾减灾的能力,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的平 衡。 (1)植物群落通过降低风速二起到减尘作用,并可有效地减少地面尘土进入空气。(2)植物可以降低沙尘暴对城市的影响。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A卷答案版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2 —— 2013 学年第一学期开卷考试(A) 课程名称: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班级学号姓名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6分) 1.为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和氧气的平衡,理论上每人所需要面积为 平方米的树林或面积为平方米的草坪绿地。(10/25) 2.研究证实乔、灌、草结构的绿地空气湿度可以增加,一般森林的湿度比城市高,公园的湿度比城市其他地区 高。(10-20%/36%/27%) 3.武昌江滩公园属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的类绿地,代码是;黄鹤楼公园属于类绿地,代码是;东湖风景名胜区属于类绿地,代码是。 (带状公园、G14;历史名园,G134;其他绿地,G5) 4.一般而言,城市的园林绿地资料向政府的获取;土地利用现状及相关规划资料向政府的获取;林业普查资料向政府的获取。(园林局/国土局/林业局) 5.依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0年版)》,在人均建设用地小于80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要达到以上,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为以上。 (7.5/5平方米) 6.某市级综合性公园的面积为24公顷,其合理的游人容量为人。(4000) 7.110KV高压线走廊的绿带宽度为米;防风林每条林带宽度不应小于米,林带与林带间距离为米。 (15-25/10/300-600) 8.国家二级古树指树龄年的树木。 (300-499) 9.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方式有和。(就地保护/迁地保护)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请分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四种主要模式的优缺点。 答:以块状绿地为主的布局、以带状绿地为主的布局、以楔形绿地为主的布局、混合式绿地布局。 答全以上4种绿地的优点给1分,缺点给1分,答对一部分则给0.5分。 2.请对比分析新、旧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在城市绿地方面的差异,并阐述 其改进理由。 答:生产绿地G2在新版中没有了(2分);增加广场绿地G3(2分) 以上2点分别阐述理由较好2分,一般1分,无理由0分。 3.道路绿带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各有什么优缺点? 一板二带式——1条车行道,2条绿带(2分)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绿化形式,中间是车行道,在车行道两侧的人行道上种植行道树。其优点是简单整齐,用地比较经济,管理方便。但在车行道过宽时行道树的遮荫效果较差,同时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混合行驶,不利于组织交通,易出车祸。 二板三带式——即分成单向行驶的2条车行道和两条行道树,中间以1条绿带分隔开。(2分) 此种形式对城市面貌有较好的效果,同时车辆分为上、下行,减少了行车事故发生。但由于不同车辆,不能分开行驶,还不能完全解决互相干扰的矛盾。这种形式多用于高速公路和入城道路。 三板四带式——用两条分隔带把车行道分成3块,中间为机动车道,两侧为非机动车道,连同车道两侧的行道树共为4条绿带,故称为三板四带式(2分) 用地面积较大,但组织交通方便、安全,解决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矛盾,尤其在非机动车辆多的情况下是较适合的。 四板五带式——利用3条分隔带将车道分成4条(2分) 这种道路分割可以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分成上下行,互不干扰,保证了行车速度和行车安全。但用地面积较大,其中绿带可考虑用栏杆代替,以节约城市用地,此种还是可行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归纳汇编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 点归纳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归纳 一、基本概念 A绿地 城市绿地:以植物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形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系统:由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位、定性、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色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化等功能的活动。 B城市绿地的类型 按在城市中的位置:城市绿地;郊区绿地 按规模:大型绿地;中型绿地;小型绿地 按服务对象:公共绿地;私用绿地;专用绿地 按功能系统:生活绿地系统;游憩绿地系统;交通绿地系统 按服务范围:全市性绿地;地区性绿地;局部性绿地 C各类绿地的用地选择 公园绿地 1市区级综合公园:综合性公园要求有风景优美的自然条件,丰富的植物种类,有开阔的草地与浓郁的林地,四季景观变化多样。 2儿童公园:位置应接近居民区,并避免穿越交通频繁的干道。 3动物园:应与居民密集地区有一定距离,与屠宰场、动物毛皮加工厂、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设防护林带,并注意防止污染城市水体。附设在综合公园中,应在下风、下游地带,一般应布置在独立地段,以便采用安全隔离措施。 4植物园: (1)因用地较大,其位置常离居住区较远,但要尽可能设在近郊,有较方便的交通条件,便于广大群众使用。 (2)不要在有污染工业的下风下游地区,以免妨碍植物的正常生长,要有适宜的土壤水文条件。应尽量避免建在原垃圾堆场、远郊土壤贫瘠的生荒地或地下水位过高或缺乏水源的地方。 5体育公园:体育公园用地较大(一般不小于10公顷),建设投资大、管理养护费工,在一般城市中设置一到三处。其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由各级体育部门负责,或与园林部门共同管理养护。因为有大量的人流集散,要求与城市居住区有方便的交通联系。 6纪念性园林:市区以外的纪念性园林不计在公园绿地面积中。 生产绿地 包括苗圃、花圃,果园、林场,科研植物园,卫生防护林、风砂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是郊区用地的一部分(也有苗圃、花圃在市区内的情况)。 防护用地 防护绿地的主要功能是改善城市的自然条件和卫生条件, 某些夏季炎热的城市,应考虑设置通风绿带,与夏季盛行风向平行(可结合水系),形成透风走廊,使季风吹到建成区内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题目及答案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函授试卷 一. 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1.下列不属于一般公路绿化的是 (D ) A.边坡两侧绿化 B.边坡绿化 C.中央分隔带 D. 小区绿化 2.在公园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 B ) A.出入口区 B.观赏游览区 C.服务设施 D.文 化娱乐区 3.通常情况下,绿地系统布局有(A )种基本模式 A.8 B.5 C.6 D.9 4.以下为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基本原则是 (D ) A.以人为本原则 B.均衡性原则 C.系统性原则

5.下列哪项是城市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容(A) A.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B.绿地维护 C.地区森林公园的保护 D.以上都不对 6.行道树的分支点应选择(A)m以上、根系发达的树种。 A.3.5 B.2 C.2.5 D.4 7.停车场的绿地种植分为树木式和(C )两种 A.树带式 B.居中式 C .周边式 D.零星式 8.下列属于风景名胜区功能分区的是(D) A.核心保护区 B.游览区 C.野营区 9.以下不属于冷季型草坪草种的是(B) A.黑麦草 B.结缕草 C.高羊茅 D.早熟禾 10.花境指绿地中树坛、草坪、道路、建筑等边缘花卉带状布置

形式,其中采用的花卉主要是(C) A.多肉植物 B.一、二年生花卉 C.宿根花卉 D.木本花卉 11.植物配置时,如环境是纯红色的,可选用(B)的植物 A.调和色 B.对比色 C.中和色 D.鲜艳 12.吊盆植物以(C)的花卉为主,吊盆中央可以用少量直立性的花卉增强立体生长的景色。 A总状花序 B.花色鲜艳 C.枝条蔓性 D.密集花朵 13.属于防护绿地的类型有(D) A.卫生隔离带 B.防风林 C.道路防护绿地 D.滨水防护绿地 14.植物在生长过程中生长缓慢、叶小而薄、下部叶子变黄,表示可能缺少(B)。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C)颁布实施。 A.2008年1月3日 B.2007年1月1日 C.2008年1月1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章建筑间距 第四章建筑退让 第五章空间形态 第六章公共空间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第八章特别规定 第九章附则 附录1名词解释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附表 附图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实施建设的,其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总平面图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的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系统。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及指标)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 2 ―

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1)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2)的规定。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附表3)的规定。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在有利于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符合以下原则的,相邻多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以进行总体平衡,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程序修改: (一)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不突破; (二)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不减少,且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 (三)不突破附表1、附表2 的要求。 第五条(规划用地兼容性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可以对规划用地性质作出兼容规定。兼容分为选择性兼容和混合性兼容两类。 选择性兼容的,应当明确兼容性质对应的规划指标,并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选定一项用地性质及其对应的规划指标进行管理。 混合性兼容的,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兼容用地性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兼容性质的选择应当符合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 3 ―

城市道路绿地景观设计论文

城市道路绿地景观设计论文 引言 道路绿化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我们的祖先在很早就开始在路边种树,有了进行道路绿化的意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就命令在所有街道旁都要种上树,地方官吏就遵旨在他出巡行进的道路上,清水泼街,黄土垫道,在道路两侧种植树木。XX作为六朝古都,早在元朝建大都之时,就在“市”的道路两旁种植树木;随着“三海”水系的形成,在河岸路旁也植了树,初步有了绿化与湖光山色相辉映、游乐与园林景观相交融的景色。栽植树木不仅给道路增加了艺术感染力,丰富了道路的园林景观。 解放前我国城市道路狭窄,路面质量差,有的人行道虽宽,但很少植树,只有少数几条道路上种了树,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道路绿化的雏形。解放以后,随着城市现代化道路交通的发展,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带来了城市现代化和城市道路建设的突飞猛进,我国道路绿化为适应新的功能要求,在不断的创新中发展提高,出现了一条又一条绿化带宽阔、层次丰富、林荫夹道、景观多样、芳草如茵、行车通畅、行人舒适的现代化城市道路,形成了多行密植、层次丰富,落叶树与常绿树相结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

用大树绿化城市道路等XX城市道路绿化的特点与特色。 一、道路绿化在现代化城市中的功能及在大园林中的作用 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尽情地享受到现代化带来的各种文明,与此同时也导致了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密集、人工设施的充斥、机动车辆的增长、自然环境的污染等这些对环境的人为改变,使原有区域的碳氧平衡、水平衡、热平衡等因素随之改变。平衡被破坏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正在越来越突出地凸现出来。随着科学的进步,人们逐步认识到,要在接受大自然赠与的同时,必须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在城市中,特别是车辆拥挤的道路、立交桥和交叉路口等这些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大量种树、栽花、种草能起到人为强化自然体系的作用,利用绿色植物特有的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的功能;吸收有害物质,减轻空气污染的功能;除尘、杀菌、降温、增湿、减弱噪音、防风固沙的功能等等生态效益,应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根本出路。 道路是城市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空间环境,在大部分的城市中,道路的面积约占所有土地面积的四分之一。kevin Lych 在《城市意象》一书中把构成城市意象的要素分为五类,即道路、边沿、区域、结点和标志,并指出道路作为第一构成要素往往具有主导性,其它环境要素都要沿着它布置并与它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2年6月11日渝府令[2002]第132号文发布 根据2006年2月27日 渝府令第193号文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建设用地 第四条 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五)对外交通用地(T); (六)道路广场用地(S);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八)绿地(G);

(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相容性应符合本规定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 第三章 地块控制 第六条 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 第七条 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 第八条 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第九条 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执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但不得大于《表二》中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 第十条 建设用地红线图是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附图。建设用地红线图必须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绘制,图上必须根据需要绘出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绿化、水系、文物、市政设施保护范围线,并用坐标限定。图上还须标明车辆出入口的方位或位置。 建筑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必须闭合,其面积计算精确到平方米。 第十一条 建筑容积率指地上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公式:  S1 FAR=------ S2 其中:FAR——建筑容积率 S1——地上建筑面积 S2——建设用地面积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要资料归纳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归纳 一、基本概念 A绿地 城市绿地:以植物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形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系统:由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位、定性、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色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化等功能的活动。 B城市绿地的类型 按在城市中的位置:城市绿地;郊区绿地 按规模:大型绿地;中型绿地;小型绿地 按服务对象:公共绿地;私用绿地;专用绿地 按功能系统:生活绿地系统;游憩绿地系统;交通绿地系统 按服务范围:全市性绿地;地区性绿地;局部性绿地 C各类绿地的用地选择 公园绿地 1市区级综合公园:综合性公园要求有风景优美的自然条件,丰富的植物种类,有开阔的草地与浓郁的林地,四季景观变化多样。 2儿童公园:位置应接近居民区,并避免穿越交通频繁的干道。 3动物园:应与居民密集地区有一定距离,与屠宰场、动物毛皮加工厂、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设防护林带,并注意防止污染城市水体。附设在综合公园中,应在下风、下游地带,一般应布置在独立地段,以便采用安全隔离措施。 4植物园: (1)因用地较大,其位置常离居住区较远,但要尽可能设在近郊,有较方便的交通条件,便于广大群众使用。 (2)不要在有污染工业的下风下游地区,以免妨碍植物的正常生长,要有适宜的土壤水文条件。应尽量避免建在原垃圾堆场、远郊土壤贫瘠的生荒地或地下水位过高或缺乏水源的地方。 5体育公园:体育公园用地较大(一般不小于10公顷),建设投资大、管理养护费工,在一般城市中设置一到三处。其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由各级体育部门负责,或与园林部门共同管理养护。因为有大量的人流集散,要求与城市居住区有方便的交通联系。 6纪念性园林:市区以外的纪念性园林不计在公园绿地面积中。 生产绿地 包括苗圃、花圃,果园、林场,科研植物园,卫生防护林、风砂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是郊区用地的一部分(也有苗圃、花圃在市区内的情况)。 防护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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