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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

摘要: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大体现。我国是一个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国家,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是我们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本文介绍了社会保障的产生、发展、作用、功能,深刻剖析了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对比,回顾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和理论依据,确定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基本框架。

关键词:社会保障;改革;研究

社会保障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现代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它是现代社会对遭遇各种风险的社会成员实施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安排。其保障对象的社会化、制度实施的法制化、保障项目的多样化、国家责任的强化以及国家和公民在提供社会保障和享受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化等基本特征,与此前的各种保障方式形成了明显的区别。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

社会保障是进行社会化大生产及保障社会安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的颁布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萌芽阶段的标志,这一法典的颁布使社会保障开始逐步走上立法化的道路。 1883年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的《疾病保险法》,其涉及的内容已经具备了社会保障的含义和特征,应被视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1884、1889又颁布了《伤残保险法》、《老年保险法》,第一个建立起了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体系。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1935年在罗斯福的领导和主持下,美国通过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并第一次提出“社会保障”的概念。1948年英国首相艾德礼宣布英国第一个建成了福利国家,在此影响下,西欧、北欧、北美洲、大洋洲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均先后宣布实施“普遍福利”的政策,社会保障进入了完善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进入滞涨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也陷入困境。为了摆脱福利危机的困境,西方发达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末进入社会保障的改革和调整时期。

二、社会保障的功能和作用

社会保障做为国家一项基本的制度,是按照特定的原则建立起业的,体现出一定的特征,并在社会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和作用。

(一)社会保障的功能

1、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功能。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2、维护社会稳定。实行社会保障,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增进社会整体福利,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一项重要手段,从而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

3、促进经济发展。首先,社会保障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平抑经济波动。其次,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第三,社会保障确保劳动者在丧失经济收入或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维持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进程不致受阻或中断。

4、保持社会公平。通过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因意外灾害、失业、疾病等因素导致的机会不均等,使社会成员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通过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分配结果的不公平。

5、增进国民福利。现代社会保障不仅承担着"救贫"和"防贫"的责任,而且还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更广泛的津贴、基础设施和公共

服务,从而使人们尽可能充分地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

(二)社会保障的作用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1、“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

2、“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3、“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中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

4、是“稳定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社会保障制度与市场经济

如何保持社会保障机制与市场经济机制之间的平衡发展是政府实现制度创新的关键所在,也是如何协调社会公平与效率、社会发展与稳定关系的难点。下面,就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一)市场经济奠定社会保障的体制基础

1、社会保障需求产生于市场经济机制之中。市场经济在提高经济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对社会公平的破坏。主要表现为日益加剧的收入分配差距,对社会稳定的秩序构成威胁。市场经济的转轨不仅没有弱化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需求,反而伴随个人风险增强更加强化了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因此,正是市场经济所崇尚的效率优先原则

带来的社会不平等,才催发和奠定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和地位。

2、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行提升了政府、企业与个人参与社会保障的意识和能力。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过程同时也是政府职能的社会化过程、企业的市场化过程和个人的独立化过程。政府职能的社会化过程将有助于政府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公共产品,政府的社会服务能力也进一步增强。这既是市场经济的结果也是需求。在此过程中政府逐渐提高了社会保障的意识和能力,积累了经验。企业市场化过程,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传统单位福利职能的脱离与失落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低落,都使体制内就业者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而体制外各类就业者也同样躲避不了日益增强的风险。企业进入市场一方面要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又要分担对就业者的社会保障责任个人的独立化过程,使个人规避风险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原来依赖单位福利机制转向依靠社会保障机制。

(二)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的安全保障

1、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经济稳定器”的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市场经济带来的种种负面效应。它用再分配或转移支付的方式,使一部分社会财富的边际效用尽可能地达到最佳,并通过保证满足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达到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目的,从而使劳动力因素进入稳定的良性循环。

2、社会保障也参与对经济运行的调节。即在分配环节上建立一道大坝,将本来要流入消费领域的资金变成社会保障资金储存起来,实现个人生命周期内资产的有序转移,这样便会在工作期内形成规模庞大的资金积累,并进入投资渠道,提升经济增长速度。

3、社会保障反商品化功能缩小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维护人人平等、自由的权利,强化对弱视群体关怀。一个国家财富的分配不是一次完成的,首先是由市场进行分配民,然后由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再次分配或多次分配。以最大限度的弥补市场机构造成的贫富差距过大的缺憾。这种对社会公平的理解和追求始终贯穿社会保障机制的运行过程中,有助于缓和各种类型的社会冲突,很在程度上增强了体制转型过程中的亲和力。

四、几种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

由于社会制度、经济实力和文化背景等不同,推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时间有先有后和有长有短。因此,社会保障制度在政策取向、制度设计、项目多寡、具体标准及实施办法等方面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之处。从社会保障的主要方面进行分析和综合,社会保障制度大致可以分为救助型、保险型、福利型、国家保障型和自助型等五种模式。

(一)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在遇到各种不测事故时,能得到救助而不致于陷入贫困;对于已经处于贫困境遇的人们,则发给社会保障津贴,以维持其基本生活。

其特征是:1、政府通过相应的立法,作为实施救助的依据。公民申请和享受社会救助是其依法应享受的权利,不附带屈辱条件,不同于慈善机构的“施善”或“恩赐”,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初期的济贫和赈济。2、社会救助的费用列入政府的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个人不交纳保险费。3、救助的对象为因失业或天灾人祸而陷入贫困的公民。4、救助的标准为低水平,以维持生存为限。

这种制度目前主要在一些发展较为迟缓的非洲国家实行。

(二)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

是在工业化取得一定成效,经济有雄厚基础的情况下实行的。其目标是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的失业、年老、伤残以及由于婚姻关系、生育或死亡而需要特别支出的情况下,得到经济补偿和保障。它起源于德国,随后为西欧、美国、日本所仿效。

其特征是:1、政府通过有关社会保障的立法,作为实施的依据。

2、为强制性保险,个人交纳社会保障费,企业主为雇员缴社会保障金,政府以不同标准拨款资助。公民只在履行交费义务取得享受权利后,才能依法领取各种社会保障津贴。对公民来说,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3、保障的覆盖面大,几乎包容了社会全体成员。

4、保险的项目有多有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生、老、病、死、失业、伤残的后顾之忧。

5、资金来源多元化,有利于形成保障基金,增强社会保障的经济后盾。

(三)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

是在经济比较发达、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实行的一种比较全面的保障形式,其目标在于“对于每个公民,由生到死的一切生活及危险,诸如疾病、灾害、老年、生育、死亡以及鳏、寡、孤、独、残疾人都给与安全保障”。这项制度来源于福利国家的福利政策,由英国初创,接着在北欧各国流行。

其特征是:1、社会保障政策是福利国家的一项主要政策,依法实施,并设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法院监督执行。2、强调福利的普遍性和人道主义、人权观念,服务对象为社会全体成员。3、个人不交纳或低标准交纳社会保障费,福利开支基本上由企业和政府负担。4、保障项目齐全,一般包括“从摇篮到坟墓”的一切福利保障,标准也比较高。5、保障的目的已不完全是预防贫困和消灭贫困,而在于维持社会成员一定标准的生活质量,加强个人安全感。不仅要满足人员社会保障需求,而且开始注意满足人们的社会福利需求。

(四)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

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国家保障性质。其宗旨是“最充分地满足无劳动能力者的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并维持其工作能力”。国家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劳动的社会经济问题的杠杆之一。原苏联是这一类型的首创与代表。90年代参照这一模式建立劳动保险制度的。

其特征是:1、国家宪法把社会保障确定为发展中的国家制度,公民所享有的保障权利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保证的,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政策在整个国家国民经济范围内实行管理取得的。2、社会保障支出全部由政府和企业承担,个人不交纳保障费。3、工会组织保障事业的决策与管理,一方面劳动者通过人民代表机构对社会保障施加影响,另一方面,工会从基层工会到中央理事会,都参加实施社会保障。4、保障对象为全体公民。保障的经济来源靠全社会的公共资金无偿提供。

(五)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以自助为主,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保障形式。

其特征是政府不提供资助,除公共福利与文化设施外,费用由雇

主和雇员负担。这种制度主要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实行并在新加坡等国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和现状分析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60多年来,经历了创建时期、调整时期、受挫与恢复时期、改革时期,并实现了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的转变。

1、创建时期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时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建立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刚成立的人民政府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基层单位的全面配合下,迅速主导着社会救济、劳动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形成了单位保障制的基本格局。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经1953年、1956年两次修订,全面确立了适用于中国城镇职工的劳动保险制度。

2、调整时期

1957年和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等法规,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为一项独立的制度;1962年2月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精简职工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并开始在中国农村普遍建立起县、乡(公社)及村(生产大队)三级医疗保健网,合作医疗制度在广大农村得到确立。在这一时期,卫生部、劳动部、内务部等也发布有关规定,对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农村五保保障和军烈属优待制度等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3、受挫与恢复时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我国进入十年动乱。1968年底国家撤销了内务部,负责劳动保险事务的工会也陷入瘫痪状态,劳动部门受到削弱,原在劳动保险金开支的劳动保险费用改在企业营业外列支,形成了待遇标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企业实报实销的。此后,作为社会保障主体内容的劳动保险失去统筹机能,并演变成企业或单位保障制,城镇企事业单位办社会的现象由此迅速扩张,中国社会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形成单位化保障的特征。

4、改革时期

20世纪80年代以后,改革引起了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原来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被推到了改革的前沿。1986年4月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在我国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的概念,而且单独设章阐述了社会保障的改革与社会化问题,社会保障社会化作为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对立物被正式载入国家发展计划。此后,中国的社会保障进入了制度重建,逐步由国家—单位保障制转变为国家—社会保障制,这个转型期至今仍在继续。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分析

1、社会保障的辐射面窄,社会化程度低。我国由于现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因此,社会保障覆盖面主要限于城镇职工,当前要强调的是,应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由国有企业尽快扩大到集体企业、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

2、统筹的标准不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实现了省级统筹,医疗和失业保险还停留在县级统筹阶段。由于缴费和待遇水平存在差异,要纳入全省统筹和实行社会化管理尚有很大难度。保险费负担的不统一,阻碍了不同地区、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也阻碍了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完善。

3、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困难。在改革的进程中,社会保障资金欠费居高不下,导致这一局面的成因有三:一是有些企业经济负担过重,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二是筹资手段软化,部分企业不愿及时足额缴纳。三是缴费人数逐年下降。一些国有企业陷入大面积亏损的困境,部分职工提前退休、退职或下岗待业,减少了投保人员数量,增加了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4、现收现付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客观需要。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统筹主要实行现收现付制,积累很少,甚至入不敷出,难以适应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发展的需要。1952年退休人员只有2万人,费用开支1000多万元,到1990年退休职工为2300万人,退休费用400多亿元。面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现在就做好社会保障准备。

六、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和理论依据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备条件。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这种调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适应性调整,而是包括所有产业、所有地区的全面性、战略性调整。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引起较大规模的职工岗位转换和增加一些失业人员。尤其是我国已经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劳动力的岗位变换和流动会更加频繁,失业和再就业将成为经常发生的现象。这些情况都对我国的社会保障提出更为严峻的挑战。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解决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拉动经济增长,中央采取了降低银行存款利率、增加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等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社会保障不够健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居民预期消费的增加,即期消费减少,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如果能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则将有利于解除职工群众的后顾之忧,改善居民对改革的心理预期,扩大即期消费,稳定人心,稳定市场,发挥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作用。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加快改革开放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强调以提高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诸如按市场导向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施“企业法”、“破产法”,实现企业劳动力增量、存量和余量的合理调节,把社会保障的责任从企业逐步移向社会;逐步建立统一的劳务市场,实现劳动力在全社会的合理流动等,都要求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统一立法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市场自发的向效率,而不是向公平倾斜,必然会导致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这就要求通过社会保障对社会收入实行再分配,建立必要的“安全网”与“减震器”,以保证社会收入的公平,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应对新世纪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达到1.26亿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到本世纪20年代左右,我国将达到老龄化高峰时期。能否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平稳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近几年,我国企业离退

休人员每年增加200万人,养老金支出有较大缺口。不论就眼前还是就长远看,抓紧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千方百计积累资金,以应对老龄化高峰的到来。

社会保障制度在当今世界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在不断完善。福利国家理论和福利经济学构成了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直接和最有力的理论依据,正是在二者的影响下,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了飞速地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我们必须依据上述理论,深入思考和系统总结,归纳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以更好的研究社会保障理论,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七、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框架

(一)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遵从以下几项原则:

1、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由经济发展来支持的,它要以经济实力作为基础,因此一般来说,各国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与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2、社会保障应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的原则。所谓公平与效率统一,在社会保障中应体现在公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力与缴纳费用的义务对等。公民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力,应该与社会贡献及交费水平对等,而不应该受行业、所有制等方面的限制。

3适应我国二元经济的现状,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我国已有的社会保障,一方面是国有单位职工享受着很高的保障和福利水平,另一方面是广大农村人口的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几乎完全依靠个人和家庭。虽然从长远看,我们必须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在目前阶段则应从实际出发,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改革和完善包括全体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体系,另一方面逐步建立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

1、完善保障最低生活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随着我国农村经济

的发展,贫困地区也不是家家都贫困,我们可以学习国外的作法,每年调整和公布一次各地方的"贫困线",由人均收入低于贫困线的个人和家庭提出救助申请。对那些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进行救助的对象也可以简化申请手续。

2、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覆盖全体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城乡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养老保险水平相关悬殊的基础上,只能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在农村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自愿参加,起到示范效应,以后再强制实行。目前主要是不断改革和完善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到本世纪末,争取在我国基本建立起覆盖城镇所有劳动者,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3、覆盖全体职工的个人与单位共同负担的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基金应实行社会统筹。其原则应该是以支定收、留有少量储备。为简化管理,可以对所有就业人员实行统一的交纳标准。对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凡属非自愿中断就业,并在失业前累计工作时间满一年的,进行失业保险登记后,都可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按失业前工作时间的长短划分不同档次,超过此期限以后转入社会救济。

4、建立城乡有别、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从我国的实行情况看,若干年内还不具备建立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可能性。因此,我们认为改革的目标还应定位在分别完善城乡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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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 摘要: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大体现。我国是一个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国家,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是我们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本文介绍了社会保障的产生、发展、作用、功能,深刻剖析了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对比,回顾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和理论依据,确定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基本框架。 关键词:社会保障;改革;研究 社会保障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现代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它是现代社会对遭遇各种风险的社会成员实施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安排。其保障对象的社会化、制度实施的法制化、保障项目的多样化、国家责任的强化以及国家和公民在提供社会保障和享受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化等基本特征,与此前的各种保障方式形成了明显的区别。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 社会保障是进行社会化大生产及保障社会安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的颁布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萌芽阶段的标志,这一法典的颁布使社会保障开始逐步走上立法化的道路。 1883年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的《疾病保险法》,其涉及的内容已经具备了社会保障的含义和特征,应被视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1884、1889又颁布了《伤残保险法》、《老年保险法》,第一个建立起了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体系。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湖北省特级教师李洪祥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为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区别于以往任何一种保障方式。首先,它是由社会向个人和家庭提供的经济保障,超出了家庭和社区的界限;其次,社会保障一般由政府主导,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加以实施,不同于私人的慈善行为或个人的自我保险行为;第三,现代社会保障除了提供实物援助以外还提供现金援助,并建立起发放这些援助的全国性社会行政体系。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等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逐渐完善。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1996年8月,国家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4年12月,国家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这些行政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对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了促进作用。 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国家和社会以多种形式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残疾等原因而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灾民、贫民提供救助。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资助、福利设施,急需的生产资料、劳务、技术、信息服务等。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199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0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为城镇和农村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从建国开始就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但是,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受到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的。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1949年到196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施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对减轻工人生活困难,保护劳动力,帮助失业者就业、转业,特别是对恢复各国营、私营企业的生产,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创办新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由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全面恢复的困难情况下制定的,某些保险待遇较低,在实施范围上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的办法。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又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标准,到1956年已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社、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等部门,部分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经济条件差的集体企业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1957年国家对原有的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放宽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并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从而解决了企业和机关职工退休办法不统一的矛盾。这段时期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 这个阶段还修改、补充了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加强了对女工的保护,在医疗保险中增加了对职业病的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第二阶段 从1969年到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在营业外列支,劳动保险业务由各级劳动部门管理。这样,在整个70年代,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被办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民生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是当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逐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为保障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面临不少的问题,这为我国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保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此外还保障无收入、低收入等群体有生活来源,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

需求。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消除社会群体就业机会的不均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群体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劳动群体的积极性,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又可以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1.保障覆盖范围窄。我国虽已制定出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覆盖范围却很狭窄,特别是养老保险问题,目前也只有城镇的部分劳动者拥有社会保障,对于农村居民却未能覆盖到,这与我国经济发展及8亿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很不适应。 2.立法滞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法治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然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未颁布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社会保障费的征集、支付、运营都极不规范。滞后的社会保障国家立法势必对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保障程度等造成影响。 3.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实际需要;各地社会保障制度差异过大,难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适度。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30年回顾

【本章提要】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历程大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目前,我国社保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有:虽然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各个层次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虽然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已经确定,但是长期的空账运转使得半积累制未落到实处;虽然扩大覆盖面的工作取得新进展,但是防止“碎片化”和建立统一的社保制度尚需努力。在发展和改革社保制度过程中,第一,需要注意经济政策和社会福利政策的关系,防止拉美化;第二,需要注意统账结合与部分积累制的关系,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保改革。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在城镇,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并且已经全面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农村,我国正在全面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探索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加快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的步伐。中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筹资渠道逐步拓宽,基金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人数迅速增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年均增幅达到7%,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均增幅达到20%左右。 本章着重分析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问题。 第一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30年回顾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1991年的恢复性改革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91~2000年的探索性改革阶段,第三个阶段是2000~2006年的“做实”试点阶段,第四个阶段是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阶段。 一、1978~1991年恢复性改革阶段 中国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于1951年,主要覆盖城镇企业职工。根据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提取劳动保险基金,并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1955年,国家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1958年,国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两个养老保险制度在适当放宽养老条件和提高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作了统一规定,并一直沿用到1978年。1978年由《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所取代。这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保险的特点是,所有的个人福利与生老病死都由企业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阶段的保险是“企业保险”,而不是“社会保险”。这种保险制度既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它显然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和经济转型的需要。总的看来,1978年以前“传统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一个合理延续,也是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特殊经济体制的产物,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可避免的、具有保障支持作用的“子制度”,它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社保管理制度

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 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 (二)、与市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子公司办公室是子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

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 (二)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月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2010-3-31 13:36 任舸【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文章简要肯定了近年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取得成绩,指出了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诸多问题,从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扩大非缴费型和基本养老覆盖范围、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和建立城乡有别的养老保障模式等方面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次缺失 我国养老金制度模式从1993年提出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但作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年金养老制度推进缓慢,覆盖率小,大部分城镇职工依然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而且,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能源、金融和通讯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一般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障,形成企业年金缺位。 (二)基本养老金制度覆盖率低 2006年我国就业人口为76990万人,其中城市就业人数为28310万人,城市就业人口比例为36.77%.数据显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理论覆盖率从2001年的38.8%增长到2006年的42.8%,覆盖率仍不足50%.显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有效覆盖面较狭窄。 (三)养老保险基金“所有者缺位” 当前,我国个人帐户中的养老基金实质上是缴费人的资本或劳动收入的一部分,所以,从经济学上产权明晰这一原则出发,理应成立一个代表缴费人利益的组织来对这部分基金进行管理。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却是由政府代管,政府成为养老基金的托管人。所以,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就处于“所有者缺位”继而“所有权悬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发生融资困难和基金被挪用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健全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使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养老保障制度。与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社会救助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内容,作为现代社会保障核心

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论文 杨佳敏

浅谈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引言(绪论) (1)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2) 1.1新型的社会保障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 (2) 1.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也面临严峻形势 (2) 二、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 (2) 2.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2)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3) 2.3.管理体制及社会基金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基础薄,妨碍因素多 (3) 三、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3.1.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4) 3.2.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5) 3.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 (5) 3.4.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 (5) 3.5.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6) 3.6.开展社会保障理论和战略研究,为制度和机制创新提供支持 (6) 结论 (9) 参考文献 (10) 摘要: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当前我国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制度残缺不全,保障项目较小,发展模式不够清楚;政府投入少,保障范围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管理不够科学和规范;农民无力承担农村社保费用,自觉参与社保的意识薄弱。这些问题都碍于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承担起主要责任,加大对城市和农村社保的投入,尤其是对农村的社保投入;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农民参加社保的经济基础;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制度,使群众充分认识到该制度的优越性,提高群众社会保障意识;要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使各项社保工作有法可依;完善公共财政, 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障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目录 摘要 ................................................................................................................................................ - 2 -关键词.............................................................................................................................................. - 2 -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 3 - 二、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 - 4 - (一)制度不统一 ......................................................................................................................... - 4 - (二)统筹层次低 ......................................................................................................................... - 4 - (三)覆盖范围小 ......................................................................................................................... - 5 - (四)资金管理隐患大................................................................................................................. - 5 - (五)社会保障法制性不强......................................................................................................... - 6 - 1、社会保障的立法不健全 .......................................................................................................... - 6 - 2、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 - 6 - 3、社会保障的法律监控薄弱 ...................................................................................................... - 6 - 三、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 7 - (一)进一步推进制度整合......................................................................................................... - 7 - (二)进一步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 ....................................................................... - 7 -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 7 - 1、完善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8 - 2、建立适应灵活多样就业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 8 - 3、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 8 - (四)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 8 - (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 8 -

社会保障改革的趋势

我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的社会保障体制愈来愈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构成一套立法统一、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社会保障体制。 一、我国社会保障的趋势性特点。 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互适应,是一条客观规律。实践证明,社会保障的紧迫性程度以及社会保障的项目、范围和水平,都是由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社会保障若超出生产力发展水平,国家和社会就会背上沉重的包袱,落入"福利陷井"。相反,如果社会保障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则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会受到制约,甚至影响社会安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社会保障将呈现以下主要趋势性特点: (一)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速度由快于经济发展速度向低于经济发展速度发展。 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应低于经济的增长,两者保持一种适当的比例,这样才有利于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稳定。但由于我国原有社会保障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费用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以超经济增长的速度发展。 全国社会保障事业费支出总额:1992年比1978年增长13.2倍,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5.3倍,平均每年增长14%。其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3.1%提高到6.2%。城镇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人均保险福利费1993年比1978年增长8.4倍,剔除物价因素实增2.7倍,而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为1.7倍。我国社会保障费用的增长快于经济增长速度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社会保障原有水平较低,欠帐较多;同时也由于离退休人员急剧增加和职工福利与补贴过快增长。这种社会保障增长快于经济增长的趋势,可能会再持续一个时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它应逐渐转为低于经济发展速度。 (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水平将继续呈现较大的差异。 我国经济发展呈东中西梯度发展态势,东部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与此相关,社会保障的地区发展亦极不平衡。发达地区人均全年离退休金比欠发达地区高161.5%。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也是后者远比前者大,因此,在发达地区有条件的大城市周围,首先探讨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问题,能够扩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目前全国已有1000多个条件好的县市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参加的农民有3500多万人。 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内在联系,说明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必须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在短期内这种地区发展的极不平衡性还不会有很大的改变,而且可能扩大(近几年沿海地区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在60%以上),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高于西北,西南边远地区仍然是大趋势。 (三)二元经济结构决定社会保障二元化格局,是相当长的时期内的社会事实。 我国80%人口在农村,但农业所创造的国民收入仅占国民收入总额的30%,而20%的城市人口却创造国民收入的70%。发达的城市经济与欠发达的农村经济同时并存,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同时并存。这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 由经济二元结构决定,我国过大的城乡差别制约着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的提高。占人口20%的城镇居民享受89%的社保障费,而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仅占全国保障费的11%。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已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女职工生育保险,都在原有的制度上进行了改革和逐步完善。而在广大的农村,仍然是以国家救济和乡村集体办福利事业为重点、以家庭保障为主体的社会保障,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以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城镇的社会保险覆盖率已达90%以上,而农村覆盖率不足2.4%。这种城乡社会保障发展水平的客观差距,具有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无法改变。因此,城乡社会保障的改革和建设还应从实际出发,分别发展与生产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有什么内容呢?想要了解更多下面请看小编 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简单概述 简单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社会保障制度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 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 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 二、主要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完善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住房保障等方面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 缴费政府给予资助

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 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国家和社会以多种形式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残疾等原因而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灾民、贫民提供救助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资助、福利设施急需的生产资料、劳务、技术、信息服务等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三)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制度 社会福利主要包括生活、教育、医疗、交通、文娱、体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我国社会福利活动主要通过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儿童福利院等福利机构开展我国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多种形

浅谈社会保障制度

浅谈社会保障制度 摘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经过20多年的探索实践和不断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的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加上社会保障制度起步较晚,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很不完善。本文具体论述了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出现的问题、解决对策,同时分析借鉴欧洲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先进经验,以及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关键词:保障制度不完善对策借鉴意义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有一点非常引人注目,那就是老年人口增加得特别快:60岁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3.26%,65岁以上人口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中国是世界上惟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而且每年还以3.2%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8年,老年人口将约占总人口的1/6,2025年将占1/5,2050年将占到1/3。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还有一个自身的特点,那就是“未富先老”。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健康水平提高,中国仅用了18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达到的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都在5000美元以上,有的超过了1万美元。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为840美元,目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到4000美元。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占总人口的50.32%,农村居民为6.74亿人,按农村老年人口比重18.3%计算,农村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23亿人。也就是说,还有7300万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没有养老金。由此可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亟待解决。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出现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五代十国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五代十国社会保障思想及制度概述唐朝灭亡之后,中国进入五代十国时期(907-960年),前后共53年。 一、五代十国时期的政权划分: 五代的更迭 国号时间创建者族属都城灭于后梁907-923朱温汉开封后唐后唐923-936 李存勖沙陀洛阳后晋后晋936-947石敬瑭沙陀开封契丹后汉947-951刘知远沙陀开封后周后周951-960郭威汉开封北宋 十国的更迭 国号时间创建 者都城灭于国号时间创建 者 都城灭于 前蜀891-925王建成都后唐南汉905-971刘隐番禺北宋 吴892-937杨行 密广陵南唐南平907-963高季 兴 荆州北宋 吴越893-978钱鏐杭州北宋后蜀925-965孟知 祥 成都北宋 闽893-945王审 知 福州南唐南唐937-976李昪金陵北宋楚896-951马殷潭州南唐北汉951-979刘崇晋阳北宋 二、五代十国时期的特点 五代政权主要位于黄河流域,朝代前后更迭,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后一个王朝取代前一个王朝,并且统治位置基本相同。十国政权主要在南方,有一个在北方,是位于山西的北汉。这些政权有前后相继也有同时并存。 五代十国是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割据局面的延续和扩大,同时也是中国走向统一的过渡时期,经过总结,这一时期具有这样的特点: (1)五代十国是晚唐藩镇割据的继续和发展,五代十国的统治者多是晚唐时期的地方节度使,或者是五代的地方节度使。 (2)在长期的混战中,局部政权逐渐扩大,割据势力减少,特别是后周世宗的改革和统一活动,为结束分裂、实现统一奠定了基础。 周世宗在经济、政治各方面进行了整顿和改革,为统一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改革比较全面,对于百姓的体恤,促进经济的发展,与我们所讲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相似。 (3)这一时期北方战乱不断,统治残暴,关卡林立,禁令繁多,商税苛重,酷刑暴力,经济残破,对于农业的生产,百姓的体恤政策几乎没有;南方地区政局相对比较稳定,各割据势力也比较注重发展本地经济,但是也有很多统治者昏庸无能残暴无道。 由于这一时期比较混乱,国家兴起,朝代更替频繁,许多政策都不健全,对于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查找到太多资料。 三、各国制度介绍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光明日报》郑功成1964年生,湖南平江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兼国务院首届医改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福利协会等副会长等。长期从事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及与民生相关领域的研究,是“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保障国民共享发展成果”、“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战略”等重大战略项目研究的首席专家。出版过著作30余种,发表学术文章约400多篇,多篇政研报告或文章被中央领导同志批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正在从长期试验性状态走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演讲人:郑功成时间:4月23日地点:中央党

校社会保障改革是举国上下都十分关注的领域,因为它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与国家的长治久安,确实需要从国家战略高度来加以重视,并积极、理性地推动这一制度的健全与持续发展。借此机会,我讲四个问题。社会保障为什么如此重要?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大系统及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补充保障构成。一般而言,社会保障是国家面向全体国民、依法实施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各项生活保障措施的统称,是用经济手段解决社会问题进而实现特定政治目标的重大制度安排,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人民福祉和实现国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基本制度保障。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大系统及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补充保障构成。其中:社会救助旨在免除国民生存危机,保障起码生活,它被看成是政府的当然责任;社会保险构成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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