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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四川省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四川省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四川省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

实验室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卫生部颁发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公布的病原微生物,以及其它未列入《名录》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

第三条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以下简称二级实验室)是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实验室。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级实验室的备案和管理。

第五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二级实验室的备案组织管理;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二级实验室的具体备案工作,并组织开展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

第六条二级实验室的设立单位须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和卫生部《微生物和生物

医学实验室安全通用准则》要求,进行实验室的设计和建造,配臵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设备。

第七条二级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一)成立以实验室设立单位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二)设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定期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管理程序、相关制度、实验室操作规程、病原检测的标准操作程序、各种规范的记录单(表格)等;

(四)对与实验活动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资格的工作人员,至少每2年应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技术、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

(五)对与实验活动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建立健康档案,每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预防接种。

第八条二级实验室应严格按照《条例》、《名录》及相关规章、标准、规范等,开展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有关的实验活动,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实验室应任命一名有适当资质和经验的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协助管理安全事宜;

(三)建立实验档案,记录实验活动情况和生物安全检查情况。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档案,其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

(四)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内,只能同时从事一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应当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

(五)发放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六)发生实验室感染或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相关的临床症状或感染体征时,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就诊。

第九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习。发生被盗、丢失、泄漏或人体感染等重大事故时,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生被盗、丢失、泄漏的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报告。

第十条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废弃物处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临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原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按照卫生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四川省卫生厅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及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审批专家组”和“四川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

物安全专家组办公室”,承担全省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指导、咨询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备案

第十三条按照属地化原则,二级实验室应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于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报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市(州)卫生行政部门于7个工作日完成形式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四川省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登记书》(以下简称“备案登记书”)。备案登记书有效期5年,期满前6个月重新备案。

第十四条在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建成运行的实验室,应在本规定正式实施后180日内申请备案。新建、改建和扩建二级实验室应在建成后30日内申请备案。

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应于每年3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二级实验室的备案情况,汇总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实验室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四川省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登记申请表》;

(二)实验室设立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三)组织机构框架;

(四)实验室布局平面图;

(五)实验室设立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实验室重要病原微生物所做的危险度评估报告;

(六)实验室人员名单、所在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岗位培训证书、上岗证书。

第十六条已备案的二级实验室应严格按照《条例》、《名录》规定和已备案实验活动范围,开展相应级别的实验活动。

第十七条实验室地址、实验活动范围等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应于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向原备案部门申报变更内容。终止备案事项时,应向原备案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四章监督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实验室设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或规范、规定等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实验室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毒)种、样本的检测、诊断、科研、教学、储存、运输和销毁等实验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或规范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的单位开展人员培训考核和健康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事故发生的现场调查取证、采集样品。需要进入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室活动的实验室调查取证和采集样品的,应指定或委托专业机构实施。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条二级实验室违反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条例》要求给予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四川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四川省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

案登记申请表

2、四川省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

案登记书

附表1:

四川省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备案登记申请表

申请单位——————————

填表日期——————————

四川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实验室名称:以病原或功能命名的实验室;工作类型:指实验类别,如病原分离鉴定、血清学等;

主要病原:指实验室拟开展的病原种类,可以是种类或类似种类;□:在选择的框内打√;

生物危害标志:指带生物危害标识和管理信息的标签。

附表2:

四川省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登记书

川卫BSL-2—**备(****)第***号

地区号年号流水号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生物安全负责人:

实验室名称:

拟开展的病原微生物种类、实验活动类别:发证机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须注明实验活动类别)

年月日

(有效期五年)

—11 —

备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登记书编号(地区代码)

A 成都市

B 绵阳市

C 自贡市

D 攀枝花市

E 泸州市

F 德阳市

H 广元市 J 遂宁市 K 内江市

L 乐山市 M 资阳市 Q 宜宾市

R 南充市 S 达州市 T 雅安市

U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V 甘孜藏族自治州

W 凉山彝族自治州

X 广安市 Y 巴中市 Z 眉山市

—12 —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课件

大柳河镇中学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生物实验室要有消防设备。 2、使用危险药品要特别引起学生注意保护。 3、离开实验室,要检查水龙头是否关紧,用电器是否断开,加热设备是否熄灭,门窗是否关好等。 4、割伤后,轻的用硼酸水或双氧水洗干净,涂上碘酒或经汞水包扎。重的去医院止血、缝合、包扎。 5、进行安全操作,防止酒精或酒精喷灯和腐蚀性化学元素药品烧伤。 6、实验室内的毒品,易烧品、腐蚀品要严格药品保管的规定执行,防止中毒和火灾事故。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借用制度 1、仪器由实验教师专人保管。教师在教学中所借用的仪器,应先填好借用单,注明借用品名、数量和归还日期。 2、仪器借用应按时归还,借前和归还时,要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3、仪器要妥善保管,帐物要相符,绝不允许流失或移作它用。出借校外的,须经主管校长或教导主任和仪管员商讨同意,未经同意不得出借。若擅自借出或流失在校外的仪器,必须及时追回。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后果的,对管理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4、主管领导和实验教师应经常对学校的仪器进行清点核对,并定期进行全面的清查。 二、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1、经学校主管人员同意,校外单位和本校个人借用的仪器,若人为造成破损的,应照价赔偿。 2、学生未经实验教师或课任教师同意,擅自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价赔偿。 3、仪器因被盗或火灾等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的,要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和赔偿。

4、对赔偿的仪器金额,原则上应按现行价格,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相应予以赔偿。 三、仪器报损制度 1、各类仪器药品,一学年应全面核查一次。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器材,应填好报损单,单独存放。特别对贵重和生活中实用仪器的报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和县主管部门鉴定后,才能办理报损注销手续。 2、对已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以保证实验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3、对报损的仪器,应在报损单内注明损坏程度及原因。 4、对已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仪器明细帐的支出栏和结存栏中分别填好支出和结存的数量和金额,并注明减少原因。 四、仪器使用制度 1、实验仪器是为教学服务的,必须保证各科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按要求及时开出。 2、各类仪器要及时验收、编号入柜、登记入帐。仪器的存放保管要做到“三分三定”、“六防四清二保养”。对易燃、有毒药品应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各种仪器都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严格管理和使用好剧毒药品。取用剧毒药品,应有两人以上才可打开专柜定量提取,并要及时作好记录,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4、仪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明确性能和使用方法;使用时要严格操作规程,不得发生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仪器损坏等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共15分) 1、一、二级实验室备案证明☆ (1)法律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检查内容:查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否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3)检查方法:查备案材料或资格证书。 (4)结果评价:此项不合格则该项目整体不得分。 (5)监督关键点:①一、二级实验室的备案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②有无存在未备案的一、二级实验室。 *2、三级、四级实验室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重点项☆,或合理缺项) (1)法律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2)检查内容:查三级、四级实验室是否经国家认可并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 (3)检查方法:查备案材料或资格证书。 (4)结果评价:此项不合格则该项目整体不得分。 (5)监督关键点:三、四级实验室是否存在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3、实验室建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感染应急预案(1分) (1)法律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7.1。 (2)检查内容: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建立文件,成员应体现其组织及学科的专业范围,具体职责包括①制定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操作程序等;②建立实验活动风险评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③负责本单位生物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④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的第一、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进行审查。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 感染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制定的预案应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3)检查方法:查阅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预案等文件。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 目的:确保实验人员生物安全,样品质量不受影响,环境不受污染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条件 1、实验室人员务必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衣)的状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污染区域工作。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呈重度疲劳状态时不得进入。 2、实验室人员、辅助人员和外来人员务必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受过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了解实验室潜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相应的实验室工作。 3、外来参观人员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实验室。 4、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处于易受感染状态或感染后果严重的额人员也不得进入实验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操作准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立刻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务必要戴上适宜的手套,脱手套后务必洗手。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4、严格禁止用嘴操作实验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灯等。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5、尽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损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务必用机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夹子、镊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6、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构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构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务必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的设计与建造 1.实验室带锁、有门禁装置,可自动关闭。 2.每个实验室均设置洗手池,设置在靠近出口处,使用感应或脚踏式水龙头。 3.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不适宜用地毯。地面应防滑、无缝隙。 4.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剂、耐热,耐用于消毒的相关化学物质。 5.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以易于清洁。 6.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7.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的容器。 8.应设置洗眼装置,自动冲淋装置。 9.实验室出口应有发光指示标志。 10.实验室应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11.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3~4次的通风换气次数。 12.安装生物安全柜时,注意房间的通风和排风,不会导致生物安全柜超出正常参数运行。生物安全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安全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 二.实验室安全设备及个体防护 1、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它物理遏制装置并正确使用,以二级以上(含二级)生物安全柜为宜。 2、当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外处理微生物时,需采取面部保护措施如眼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装置。

3、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须使用专用的防护性外衣或制服。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如休息室、图书馆、餐厅)时,防护服必须留在实验室。防护服可以在实验室内处理,也可以在洗衣房中洗涤,但不能带回家中。 4、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当检测工作结束时或手套破损时,应摘除手套。一次性手套不用清洗、不能重复使用。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等),也不宜到实验室外。脱掉手套后,要洗手。 5.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包括离心、剧烈震荡或混匀、开启装有传染源的容器(容器内部的压力可能与大气压不一致)均应在生物安 全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若选用真空采血管或带安全罩的离心杯,则离心可在开放实验室内进行,而采血管或离心杯须在生物安全柜中打开或在离心机中静置30分钟后打开。 三.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和操作 1.实验室人口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人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3.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4.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5.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6.使用尖锐器具时注意安全操作规程。 7.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9.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防漏的容器内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①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核,获得上岗证书;②在开始相关工作之前,应对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和其他危险物质以及相关操作进行危险评估,根据国家对于各种微生物操作的危险等级划分和防护要求以及危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全面、细致的标准操作规程和程序文件。对于关键的危险步骤设计出可行的防护措施并对这些细节了然于胸;③熟悉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的一般规则,掌握各种仪器、设备、装备的操作步骤和要点,进行正确的操作和使用,对于各种可能的危害应非常熟悉;④应掌握各种感染性物质和其他危险物质操作的一般准则和技术要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实验室运行的基本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规范、针对感染性材料、危险化学品、放射性核素等的操作规范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等。一、日常管理规范人员控制仪器设备搬入和移出防虫及防节肢动物措施清洁与消毒水电安全管理一)人员控制规范1、人员专业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2 、禁止独自进入实验室工作3 、有禁忌症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4 、孕妇暂时离开实验岗5 、实习进修人员不得独自开展实验活动 6 、参观、检查人员须经管理部门审批、持证进入7 、后勤保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持证进入8 、厂商维修人员须持管理部门准入证进入。9 、严禁在实验室会客。二)设备搬入和移出、摆放规范1、实验室应为大型设备应进出留出通道(设备门)2 、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设施3 、考虑设备的摆放空间4 、实验室考虑足够的承重水平5 、先前考虑设备的维修通道和位置6 、移出实验室的设备应经过前面的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擦洗表面和整

体熏蒸的措施,消毒方法不应损害设备的安全和使用性能。9 、摆放的位置应符合要求三)防虫及防节肢动物措施规范1、有自动闭门系统2 、有放昆虫和节肢动物的设施,如纱窗、挡板等3 、实验室门窗的密闭性能应符合要求 4 、实验室送、排风管道有安全措施,防止小型动物或昆虫从管道进入实验室;四)清洁与消毒规范1、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2 、实验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清理实验器具,并进行前面消毒。3 、实验室消毒方法与消毒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4 、消毒剂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未经验证和过期的消毒剂。5 、消毒时间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不得随意缩短或改变。6 、消毒剂应现配现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7 、消毒和灭菌方法应根据消毒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五)水、电安全管理规范1、实验室应加强对水、电的管理2 、避免常明灯、长流水等现象3 、禁止超负荷用电4 、设备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5 、对需要连续通电的设备,要定期进行巡视,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更应注意巡查。6 、使用电炉、灭菌器等设备时应做到全程有人监管。7 、实验室发生断电、停电、停水时应及时检查,切断电源或关闭水龙头,防止发生以外。8 、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最好有双路供电或有备用电源,保证重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实验室的安全。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一)完善管理体系文件1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2 、制定实验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3 、制定实验检测规程和标准操作程序4 、制定实验室人员准入和项目准入制度5 、制定实验室进、出程序6 、制定实验废弃

BSL-1、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范围

附件1: BSL-1、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范围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分级应根据卫生部印发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并结合同一病原微生物不同实验活动进行分类(见表1、表2)。请各实验室根据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及本实验室从事的实验活动进行实验室备案。 一、病毒 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病毒培养未经培养的感染材 料的操作 灭活材料的操作无感染性材料的操 作 第一级————BSL-2BSL-1 第二级——BSL-2BSL-1 BSL-1 第三级BSL-2BSL-2 BSL-1 BSL-1 第四级BSL-1 BSL-1 BSL-1 BSL-1 二、细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 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大量活菌操作样本检测非感染性材料的操作 第二级——BSL-2 BSL-1 第三级BSL-2 BSL-2 BSL-1

附件2: 上海市BSL-1、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编号:单位名称×××医院地址×××路×号邮政编码200×××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李四)实验室负责人 实验室建设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已建 上级主管单位××卫生局 申请备案范围[请在□内划”√”]:□BSL-1 实验室名称: √BSL-2 实验室名称:HIV实验室 提供资料[请在□内划”√”]: 1.√备案登记表 2.√设立单位证明资料(复印件) 3.√实验室平面布局图 4.√实验室从事涉及病原微生物检验的项目 5.√BSL-2实验室基本情况一览表(BSL-2提供) 6.√承诺书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保证书 在本备案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合法的。若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实验室设立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张三 2006年×月×日申请人:王五申请日期:2006-×-×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案计划规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一. 实验室的设计与建造 1. 实验室门宜带锁、可自动关闭; 2. 每个实验室均设置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3.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不适宜用地毯。地面应防滑、无缝隙; 4. 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剂、耐热,耐用于消毒的相关化学物质; 5. 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以易于清洁。实验室使用的椅子及其它器具,应覆盖易于清洗的非织物; 6. 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7. 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的容器。 8. 应设置洗眼装置。 9. 实验室出口应有发光指示标志。 10. 实验室应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11. 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3~4次的通风换气次数。 12. 安装生物安全柜时,注意房间的通风和排风,不会导致生物安全柜超出正常参数运行。生物安全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安全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 二. 实验室安全设备及个体防护 1、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它物理遏制装置并正确使用,以二级以上(含二级)生物安全柜为宜。 2、当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外处理微生物时,需采取面部保护措施如眼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装置。 3、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须使用专用的防护性外衣或制服。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如休息室、图书馆、门房)时,防护服必须留在实验室。防护服可以在实验室内处理,也可以在洗衣房中洗涤,但不能带回家中。 4、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当检测工作结束时或手套破损时,应摘除手套。一次性手套不用清洗、不能重复使用。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等),也不宜到实验室外。脱掉手套后,要洗手。 5.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包括离心、剧烈震荡或混匀、开启装有传染源的容器(容器内部的压力可能与大气压不一致)均应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若选用真空采血管或带安全罩的离心杯,则离心可 彭泽县妇幼保健院 检验科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PZFB SWAQ-001 共2页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和实验室感染,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和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院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行“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指从事《名录》中所规定的适用于(A)BSL-1和(A)BSL-2防护等级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场所。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第五条本规范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管理要求 … 第一节组织管理 第六条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建立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二)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第七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 (二)负责组织对涉及的生物因子、使用动物、重组DNA以及基因修饰物质的研究方案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 (三)负责对本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微生物菌(毒)种和生物样本保存和使用,实验室安全操作,实验室废气、废水、废弃物处置和消毒灭菌等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评估实施效果;

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资料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提供以下材料 1、备案登记表 2、生物安全知识培训证明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平面图 5、实验室自我评估报告 6、电子版 7、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南 窗户 东 自动门 北

**省**医院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自我评估报告 依据《**省卫生厅关于二级以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科室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由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主持,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参与,对检验科生物安全作了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概况: **省**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共有房间2间,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因分区不清楚,重新进行了区域划分。经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岗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有5人,细菌室工作人员两名,中级1人、高级1人,工作项目一般为临床检查的一般细菌培养鉴定+药物敏感试验,一般涂片细菌学检查,并承担医院感染的实验室检测部分,科室设备有生物安全柜,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培养箱、净化台、冰箱、压力蒸气灭菌器等。科室有完善的SOP文件以及各项生物安全管理文件,保证了科室工作的运行条理、流畅。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人员的安全,科室制定了详细严格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室人员严格按照SOP文件操作,及时为临床提供准确的检验报告。 二.人员: 我实验室有工作人员2人,分别在2013年,2016年进行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已培训的人员也有计划进行再次培训。院内每年对工作人员都进行院内培训及考核,并有记录。并且每年对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体检,并记录在案。

2019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试题 科室______ 姓名______ 分数______ 1.气溶胶是指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粒径一般为()的固态或液态微小粒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分散体系。分散 相含有生物因子的气溶胶。?? 1. A.??μm 2. B.??μm 3. C.??μm 4. D.??μm 2.?? 去除生物污染不一定杀灭微生物。所以操作中需要:()。?? 1. A.??安全柜内操作 2. B.??向室外排放的空气要用高效空气颗粒 (high-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HEPA滤器过滤, 3. C.??排出的废水和废物要进行高压灭菌, 对传出的仪器和样本容器表面进行消毒。 4. D.??以上都是 3.?? 下列不属于实验室一级防护屏障的是()。?? 1. A.??生物安全柜 2. B.??防护服 3. C.??口罩 4. D.??缓冲间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于2004年11月5日国务 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A.??2004"年"12"月"1"日" 2. B.??2004"年"11"月"12"日" 3. C.??2005"年"1"月"1"日" 4. D.??2005"年"6"月"1"日" 5.生物实验室中产生微生物气溶胶的操作有()。?? 1. A.??接种环操作:培养和划线培养、在培养介质中“冷却”接种环、灼烧接种环等 2. B.??吸管操作:混合微生物悬液、混合微生物悬液、吸管操作液体溢出在固体表面等 3. C.??针头和注射器操作:排除注射器中空气、从塞子里拔出针头、接种动物、针头从注射器脱落 等 4. D.??其他操作:离心、搅拌、混合、灌注和倒入液体、打开培养容器、感染性材料溢出、在真空 中冻干和过滤、接种鸡胚和培养物收取等 5. E.??以上都是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级实验室的备案。?? 1. A.??一 2. B.??二 3. C.??三 4. D.??一和二 7.生物安全实验室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设立的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职责有()。?? 1. A.??对涉及感染因子、动物使用、重组DNA以及基因修饰物质等研究方案进行审查和分析危害程 度评估; 2. B.??负责对下属单位生物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

2020515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2020515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准入制度 二、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三、健康监护制度 四、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八、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 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

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⑴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⑵患发热性疾病⑶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⑷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⑸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8、外单位来实验室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部备案。 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工作手册 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日

一、办理要素 (一)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二)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经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认定具有实验室活动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临床检验、检验检疫、教学、科研、企业等法人机构。 2.实验室开展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等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生产等实验室活动。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属于《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称《名录》)中明确的在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的范畴。 4.上级卫计行政部门明确的可以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操作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 (四)申请材料目录: 1.《岳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2.实验室所在机构法人执业证明的复印件。 3.实验室依法设立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实验室布局平面图。 5.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文件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 6.实验人员取得的《湖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上岗培训证》复印件及人员聘用证书。 7.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sop)等)。

8.《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书》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 9.现场评估意见及附图片的整改报告。(受理后需整改提供)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县级以下(包括县级)单位应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科教股)提出备案申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初审合格者报岳阳市卫计委科教科;县级以上(包括省、部级,涉外与合资单位以及第三方独立机构)单位向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 2.资料审核。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完成形式审核,必要时到现场核实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通知申请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 3.现场评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实验场地、实验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制度建设等进行现场评估。现场出具评估意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实验室整改。实验室设立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形成整改资料并上报市卫计委,材料合格即可受理,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退回申请材料。 5.发放备案凭证。准予发证的,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岳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三、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的实验室不予备案: (一)实验室或其设立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实验室设计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设施和装备标准要求; (三)提供的备案材料、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情况不真实。 2.已备案实验室的基本信息、实验室地址、实验活动范围等信息发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582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生物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实验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师务必嘱咐学生正确使用器械的方

法,告诫学生不要相互争抢或动作粗鲁,以防被利刃扎伤、划伤。一旦出现意外,轻则速到医务室进行包扎,重则速带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 (四)在使用乙醚时,教师应严格控制剂量和告诫学生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过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严格控制乙醚的浓度和数量,防止高浓度乙醚的丢失。一旦发生丢失应立即追查,避免误饮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观看各类标本时,对易碎、有毒等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标本,教师务必反复强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培训教材 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沅江市疾控中心吟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发展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在开展生物武器、化学武器的实验室研究中,为了防止生物因子(病原微生物)和化学毒剂泄漏逃逸到实验室外环境,研制了一系列的防护装备和设备,如高效粒子空气过滤器、生物安全柜等;建设了BSL-3实验室和BSL-4实验室等。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发展 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发展 实验室获得性感染的调查 美国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Sulkin and Pike调查了5000多个实验室,发现: ——累计实验室相关感染3921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获得性感染的病原微生物有: 肝炎、布氏菌病、肺结核、野兔热(土拉弗氏菌)、斑疹伤寒、 委瑞拉马脑炎(Venzuelan Equine Encephalitis) 实验室获得性感染原因 在3921例实验室感染中,对导致感染的原因分析发现: ——低于20%的实验室获得性感染与已知的事故有关; ——80%与实验室工作人员暴露与感染性气溶胶有关。 ——80% 是不明原因的感染。 ——20% 感染的原因是明确的。 其中80% 是由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引起的;20% 是由设备故障引起的。 实验室获得性感染原因 在3921例实验室感染中,对导致感染的原因分析发现: 导致感染最多的4种实验室事故 ——溢出和泼洒; ——针头和注射器; ——锐器、碎玻璃; ——动物或动物体外寄生虫的咬伤或抓伤。 案例一 ——新加坡实验室人员感染SARS(2003年) 案例二 ——国实验室人员感染SARS(2004年) 早在1979年,美国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Pike在他的一篇评论中指出: ——"生物安全知识、防护技术和设备对防止大多数实验室感染的发生是非常有用的"。 病原微生物危害和生物安全定义 为了避免微生物和医学实验室中有害或有潜在危害的生物因子对人、环境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或潜在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措施(硬件)和管理措施(软件),达到对人、环境和社会的安全防护目的。 什么是实验室生物安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一、准入制度 二、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三、健康监护制度 四、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五、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八、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十、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 十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一、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自己的工作。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 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 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三、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四、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五、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制度 九、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十、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十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菌毒种、传染病生物样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可以进入实验室。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 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 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 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 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 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 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 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 上报程序。 (7)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 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 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3、制度要求 (1)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 漏电保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实验室主要涉及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少数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如结核杆菌),符合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2),适合于从未知病原的人身上取血、体液和组织进行微生物学检验,因此主要按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进行管理。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第三条安全标准。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接触这些致病微生物的工作人员的主要危害是与感染性材料的偶然的皮肤或粘膜破损、或吞食感染性食物。必须强调对污染的针头或利器的使用要非常谨慎。对未知的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的微生物、具有增加工作人员暴露的可能气溶胶或高度飞溅物的防护程序:1、用布或纸巾覆盖并吸收溢出物;2、向纸巾上倾倒适

当的消毒剂,并覆盖周围区域;3、作用30分钟后清理处理物质; 4、如有必要重复以上步骤。 第四条设立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检验科主任、微生物实验室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科主任和实验室组长,为全科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由高年资微生物检验人员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第六条实验室要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工作人员要严守操作规程,在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第七条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实验室感染控制。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废物进行处置,并制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实验室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情况时,不宜再从事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2)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3)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实验中学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实验中学生物实验室安全 管理应急预案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实验中学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实验教师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实验室的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针对实验室可能出现的燃烧、爆炸、泄漏等事故,特制如下预案。 一、安全预案的指导思想: 实验室如突发安全事故,首先关注人的生命迅速报警,同时全力排险,抢救财产,保护好现场。 二、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型突发事件,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如下: 1.盗窃案件应急预案: ⑴在发现盗窃情况的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安保卫处。 ⑵保护现场。 ⑶在安保处查询过程中,提供线索者,应积极配合安保处工作,提供最有力的证据。 ⑷如发现失窃大,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伤病、利器伤害和斗殴事件应急预案: ⑴伤病发现室内有急症、外伤、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及时派送往校医室。 ⑵利器伤害学生实验中接触到烧杯等玻璃制品或注射器等锐器,容易发生因玻璃破碎或针头的割、刺伤。课前要与任课教师一起强调学生课堂组织工作,规范实验操作。实验中加强巡视,制止学生用注射器嬉戏发生意外。发现伤害,送校医室处置,严重者应拨打“ 120 ”急救电话。 ⑶出现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情况时,科任教师要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禁止说一些刺激、挑拨和影响当事人情绪的过

激言语。立即上报校保卫处、政教处,同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置。如有较严重的伤害事件,将受伤者送医务室治疗。 3.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⑴发生停电事故后,如果有必要在应急灯照明有效的时间内,当班人员及科任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按疏散演练路线有顺序的离室 ⑵防止出现慌乱、拥挤的混乱场面。 4.触电事件应急预案 ⑴随时检查用电器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⑵不涉及学生用电时,课前、课后注意关闭学生用电电源开关。 ⑶学生实验用低压电,决不送高压电。需用高压电时,实验前注意向学生交待用电安全。实验中注意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和制止非安全的操作情况。 ⑷一旦发生触电情况的应急处理:触电者未脱离电源之前,防护人员不许直接接触触电者。应立即断开电源;视情况进行抢救,进行人工呼吸同时报告校医室或120急救。 5.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用水银做演示实验时,实验准备和实验时要特别防止水银的伤害。使用场所保证通风良好;不用带伤口的手直接接触水银;水银散落后要尽量回收,散落场地用硫磺粉多次清除残留水银;有水银的实验仪器要由教师亲自拿取,并注意不让学生玩耍水银。用萘做演示或学生分组实验及清洁装萘试管时注意场所通风良好,防止萘中毒。发生中毒情况,立即送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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