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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湿度计校正记录表

温湿度计校正记录表

温湿度计校正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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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湿度计校准标准操作规程

温湿度计校准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在用的温湿度计的校准流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在用的温湿度计。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负责对温湿度计进行校准并出作好校准记录。 3.2各使用部门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工作。 3.3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校准不合格的温湿度计进行维修和处理。 4 校准周期 温湿度计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5 校准条件 5.1 由具有校验资质的专业机构校验合格的人工气候箱一个; 5.2 由具有校验资质的专业机构校验合格的温湿度计一个。 7 校准流程 7.1 外观检查 7.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7.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 7.1.3读数部分: a.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 b.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 c.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 d.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7.2 温度和湿度的校准 7.2.1将人工气候箱设置到温度25℃,相对湿度60%RH。 7.7.2将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与校验合格作为比对的温湿度计同时放入设置好

的人工气候箱内,每隔一小时读取被校表及比对表的温度和湿度值,共计3次,然后将两者进行比较。 7.2.3温度示值误差△T △T=∣T S -T d ∣ T s :比对温湿度计的温度读数 T d :被校温湿度计的温度读数平均值 T s =(T s1 + T s2 +T s3 )/3 T d =(T d1 +T d2 +T d3 )/3 7.2.4湿度示值误差△S △S=∣S s -S d ∣ S s :比对温湿度计的湿度读数 S d :被校温湿度计的湿度读数平均值 S s =(S s1 +S s2 +S s3 )/3 S d =(S d1 +S d2 +S d3 )/3 7.3 校准记录及结果的处理 校准的同时填写相应的《温湿度计比对校准记录》,确保记录按规范及时填写。校准结果外观符合要求且△T≤2℃,△S≤5﹪RH的,视为校准合格,粘贴合格标识,校验不合格的出具《校准结果通知书》。 8 附件 《温湿度计比对校准记录》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1 目的 规范温湿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 职责 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 4.1 机械式湿度计:利用毛发、尼龙及有机物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 4.2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3 数字式湿度计由电子式湿度传感器和指示仪表所组成,用于环境条件的相对湿度测量。湿度传感器主要有电容式和电阻式两种,其安装形式有内置式和外置式两种。 5 内容 5.1 计量性能要求 5.1.1 数字式温湿度计:Δ=±a%F.S.; 式中:Δ—数字式温湿度计的允许基本误差(℃); a—准确度等级,它常选用的选取值为2、3、5,也可按照制造厂的规定; F.S.—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之差(℃)。 5.1.2 机械式温湿度计: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RH。 5.2 外观 5.2.1 温湿度计外形结构完好,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或允许基本误差、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年月、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2 指针式温湿度计表盘所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5.2.3 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无缺笔划、闪烁等影响读数的缺陷。 5.2.4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其他要求 5.2.4.1 刻度盘位置应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5.2.4.2 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H~95%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读数至1%RH。每整10%RH或20%RH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5.2.4.3 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40℃,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并保证可读数至0.5 ℃。每整10℃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5.2.4.4 指针应平直,能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 校准条件 5.3.1 标准器 5.3.1.1 从提高校准能力出发,标准仪器及配套设备引入的扩展不确定度与被校温湿度计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相比应尽可能小。 5.3.1.2 选用标准器如下:精密温湿度仪或精密露点仪。 5.3.1.3 配套设备如下:恒温恒湿箱。

内部温湿度表校准规程

技术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测量范围在温度5℃~50℃、湿度10%R H~90%R H 的指针式温湿度计的内部校准操作。 二、概述 机械式温湿度计:采用毛发、尼龙及有效高分子镀膜材料等感湿原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湿度计。它包括毛发湿度表、毛发湿度记录仪等。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三、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 1、温度示值误差: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值误差不得超过±2.0℃; 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得超过: a、±5%R H(40%R H~70%R H,20℃) b、±7%R H(40%R H以下或70%R H以上,20℃) 3、重复性 a、温度重复性:应≤0.5℃; b、湿度重复性:应≤2%RH 四、校准用计量标准器要求: 1、通风温湿度表 应选用电子数显通风温湿度表,能同时显示相对湿度和温度,其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

湿度计内部校准规程页号2-2 温湿度计量标准器技术要求 2、配套设备 温湿度检定箱:温湿度检定箱必须具有自动调温功能,箱内工作室的有效容积不小于40L,且应配有开门和大面积透明观察窗。其技术指标均应符合下表要求: 五、校准方法 1、将被校准的温湿度表与校准用标准温湿度表同时置于温湿度检定箱中,温度检定点设定为15℃、20℃、30℃三个点;湿度检定点:检定箱内温度设为20℃时,湿度设置为40%R H、60%R H、80%R H三个点。标准温湿度表与被检温湿度表的差值不得超出上述第三项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指标。 2、重复以上校准三次,被检温湿度表重复性均应符合上述第三项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指标。 六、校准结果判定 被校准温湿度表按以上校准方法进行校准,温湿度示值误差均符合上述第三项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为校准合格,可以正常使用;温湿度示值误差如不符合上述第三项指针式温湿度计计量性能要求指标为校准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温湿度计校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保证计量仪器的有效使用,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 2.0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温湿度计。 3.0校准依据: 3.1 CSB/QP-13《检测设备管理程序》 3.2 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3.3 GB/T11605-2005《湿度测量方法》 3.4 GB6999-1986《环境试验用相对湿度查算表》 3.5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4.0职责: 4.1品管部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仪器的校准工作。 4.2相关使用部门配合计量管理人员进行校准工作。 5.0校准方法: 5.1校准项目及要求﹕ 5.2校准条件与设备: 5.2.1校准条件 环境温度:15~25℃范围内,温度波动不超过±3℃/6h﹔湿度:不大于75%RH﹔. 5.2.2校准用标准器: 恒温鼓风干燥箱1台,0~100℃温度计2只. 5.3校准过程: 5.3.1外观﹕采用目视观测。 5.3.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5.3.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等。 5.3.1.3读数部分﹕

a.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 b.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 c.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 d.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2. 温度示值误差 5.3.2.1温度校准点:28℃.将恒温鼓风干燥箱的温度调节至28℃. 5.3.2.2放入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恒温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恒温干燥箱的温度,再读温湿度计的温度,以后每隔5min读一次,重复读三次,取平均值. 5.3.2.3结果计算: 应符合表1要求 T平均=T1+T2+T3/3 温度示值误差△T=T平均-T标准 式中:△T----温湿度计的示值误差; ℃ T平均----温湿度计测定的温度平均值; ℃ T标准----恒温干燥箱设定的标准温度值;28℃ 5.3.3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5.3.3.1取2支型号规格相同的0~100℃温度计,一支做为干球温度计t,另一支在球部用洁净的纱布缠好(不得有皱折),并用蒸馏水充分湿润,做为湿球温度计tw,垂直悬挂于干燥箱内. 5.3.3.2在恒温28℃30min的干燥箱内,开启鼓风机,3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湿球温度,再读干球温度,每隔1min读一次数,共读3次.(超过6min时需重新湿润纱布).计算每次测定的干,湿球温度差(t-tw). 5.3.3.3根据干湿球的温度差,查GB6999-1986《环境试验用相对湿度查算表》,其中相关参数为:球状的温湿度计,类型为0.8型,t=28℃,详见表2. 5.3.3.4根据测定的干湿温度差,查出相应的相对湿度,并记录校准温湿度计显示的相对湿度.取平均值进行比较. 5.3.3.5结果计算: 应符合表1要求 U测定平均=U测定1+U测定2+U测定3/3 U标准平均= U标准1+U标准2+U标准3/3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U= U测定平均- U标准平均 式中: U测定平均----校准温湿度计显示的相对湿度; %RH U标准平均----干湿温度差查表的相对湿度%RH △U ----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RH

温湿度计自校标准

温湿度计自校标准 5.2校准条件与设备: 5.2.1校准条件环境温度:18~26℃范围内,温度波动不超过±3℃/6h﹔湿度:不大于75%RH﹔. 5.2.2校准用标准器:恒温鼓风干燥箱1台,0~50℃温度计2只. 5.3校准过程: 5.3.1外观﹕采用目视观测。 5.3.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5.3.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等。 5.3.1.3读数部分﹕a.湿度显示范围不小于0~100%RH,最小刻度不小于0.1%RH.。b.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5~-125℃,最小刻度应不小于0.1℃。 5.3.2. 温度示值误差 5.3.2.1温度校准点:28℃.将恒温鼓风干燥箱的温度调节至28℃. 5.3.2.2放入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恒温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恒温干燥箱的温度,再读温湿度控制仪的温度,以后每隔5min读一次,重复读三次,取平均值. 5.3.2.3结果计算: 应符合表1要求 T平均=T1+T2+T3/3 温度示值误差△T=T平均-T标准 式中: △T----温湿度计的示值误差; ℃ T平均----温湿度计测定的温度平均值; ℃ T标准----恒温干燥箱设定的标准温度值;28℃ 5.3.3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5.3.3.1取2支型号规格相同的0~100℃温度计,一支做为干球温度计t,另一支在球部用洁净的纱布缠好(不得有皱折),并用蒸馏水充分湿润,做为湿球温度计tw,垂直悬挂于干燥箱内. 5.3.3.2在恒温28℃30min的干燥箱内,开启鼓风机,3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湿球温度,再读干球温度,每隔1min读一次数,共读3次.(超过6min时需重新湿润纱布).计算每次测定的干,湿球温度差(t-tw). 5.3.3.3根据干湿球的温度差,查GB6999-1986《环境试验用相对湿度查算表》,其中相关参数为:球状的温湿度计,类型为0.8型,t=28℃,详见表2. 5.3.3.4根据测定的干湿温度差,查出相应的相对湿度,并记录校准温湿度计显示的相对湿度.取平均值进行比较.

温湿度计校验规程

温湿度计校验规程 1.0目的 规范温湿度表之校准程序,确保其于使用期间能维持其精密度和准确度,以保证产品之测试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种型号之温湿度表均适用之。 3.0权责 3.1品管部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仪器的校准工作。 3.2相关使用部门配合计量管理人员进行校准工作。 4.0定义 无 5.0内容 5.1校准项目及要求﹕ 5.2校准条件与设备: 5.2.1校准条件 环境温度:15~25℃范围内,温度波动不超过±3℃/6h﹔湿度:不大于75%RH﹔. 5.2.2校准用标准器:

恒温鼓风干燥箱1台,0~100℃温度计2只. 5.3校准过程: 5.3.1外观﹕采用目视观测。 5.3.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5.3.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等。 5.3.1.3读数部分﹕ a.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 b.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 c.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 d.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2. 温度示值误差 5.3.2.1温度校准点:28℃.将恒温鼓风干燥箱的温度调节至28℃. 5.3.2.2放入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恒温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恒温干燥箱的温度,再读温湿度计的温度,以后每隔5min读一次,重复读三次,取平均值. 5.3.2.3结果计算: 应符合表1要求 T平均=T1+T2+T3/3 温度示值误差△T=T平均-T标准 式中: △T----温湿度计的示值误差; ℃ T平均----温湿度计测定的温度平均值; ℃ T标准----恒温干燥箱设定的标准温度值;28℃ 5.3.3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湛江市事达实业有限公司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目的:规范温湿度计的校准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有效性与准确性。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温湿度计的校准操作要求。 责任:计量主管、兼职计量员及相关人员。 内容: 1、外观要求 1、1温湿度计外型结构应完好、无明显机械损伤,无影响仪器计量性能的外观缺陷。 1、2温湿度计上标有制造厂名(或厂标)、型号、出厂编号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与编号。 1、3刻度板位置应正确而不偏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1、4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 H~90%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读数至1%RH,每整10%RH或20%RH刻度标以相应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1、5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40℃,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并能保证可读数至0、5℃。每10℃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2、温湿度计性能要求 2、1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0℃

2、2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得超过: 2、21 ±5%RH (40%RH~70%RH,20℃); 2、22 ±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 2、3重复性 2、31温度重复性:≤0、5℃ 2、32湿度重复性:≤2%RH。 3、校准方法 3、1温度示值误差校准: 温度校准点为:15℃,20℃,30℃。校准箱的温度达到设定值后,应再稳定30min 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检仪器,间隔5min后重复读数一次。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数为标准器与被测仪器的温度示值(T B与T)。 示值误差:△T=T-T B-d1,其中d1为标准器温度修正值。 3、2湿度示值误差校准: 依照从低湿到高湿的顺序进行校准,校准点依次:40%RH,60%RH,80%RH。湿度校准时,箱内温度调定在20℃。校准箱的湿度达到设定值后,应稳定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校仪器,间隔5min后重复读数一次。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器与被校仪器的相对湿度值(H B与H)。干湿表的湿度示值由干球温度与湿球温度读数通过相应的查算表或计算尺得到。 示值误差为:△H=H-H B 3、3温度回差校准: 依次按:10℃,20℃,30℃,40℃,30℃,20℃,10℃的顺序进行温度示值误差校准。在同一校准点上正、反行程温度示值误差的差值,即温度回差。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1 目的规范温湿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 职责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 4.1 机械式湿度计:利用毛发、尼龙及有机物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 4.2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3 数字式湿度计由电子式湿度传感器和指示仪表所组成,用于环境条件的相对湿度测量。湿度传感器主要有电容式和电阻式两种,其安装形式有内置式和外置式两种。 5 内容 5.1 计量性能要求 5.1.1 数字式温湿度计:Y±a%F.S.; 式中:△—数字式温湿度计的允许基本误差(C); a —准确度等级,它常选用的选取值为2、3、5,也可按照制造厂的规定; F.S.—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之差(°C)。 5.1.2 机械式温湿度计: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TC;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RH 5.2 外观 5.2.1 温湿度计外形结构完好,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或允许基本误差、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年月、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2 指针式温湿度计表盘所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5.2.3 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无缺笔划、闪烁等影响读数的缺陷。 5.2.4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其他要求 5.2.4.1 刻度盘位置应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5.242 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 H95%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 读数至1%RH每整10%RH或20%R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5.2.4.3 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C?40C ,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C ,并保证可读数至 0.5 C。每整10C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5.2.4.4 指针应平直,能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 校准条件 5.3.1 标准器 5.3.1.1 从提高校准能力出发,标准仪器及配套设备引入的扩展不确定度与被校温湿度计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相比应尽可能小。 5.3.1.2 选用标准器如下:精密温湿度仪或精密露点仪。 5.3.1.3 配套设备如下:恒温恒湿箱。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操作规程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操作 规程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1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实验室已检定的温湿度计在有效期之间进行的期间核查工作,以及其他温湿度计的内部比对校准工作,以确定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2概述 利用已检定的温湿度计对其他温湿度计的温度、湿度偏差进行检测、评价。 3核查项目 温度偏差、湿度偏差 4核查步骤 4.1标准件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4.1.1将已外校合格的温湿度计作为标准件,用来比对待校件的准确性; 4.1.2标准件外检校准结果: 注:以上湿度点为温度在20℃时的值,示值误差符合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5.2条的要求。

注:温度示值误差符合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5.1条的要求。 4.2示值误差 4.2.1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0℃. 4.2.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 4.2.2.1±5%RH(40%RH-70%RH,20℃); 4.2.2.2±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 4.3待校件外观检查 4.3.1待校件各部件完好,无明显损伤,表面无刮痕、锈蚀等。 4.3.2标识完整,无掉落、撕裂。 4.3.3读数、刻度线清晰可辨,指针平直,可灵活转动。 4.4待校件测量比对 4.4.1将待校件及标准件放入同一房间,静置2小时后分别读数,先读标准 件,再读待校件,间隔30min后重复读数一次。 4.4.2所读实际示值减去1.2条所示的偏差值为本次标准件的示值。 4.4.3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件和待校件的温度示值(TB和T)及 湿度示值(HB和H),示值误差分别为△T=T-TB;△H=H-HB(△T与△H分别 满足2.1和2.2的要求)。 4.5核查周期 机械式温湿度计的核查周期定为6个月。凡在使用过程中经过修理或示值调整的,均需重新检定。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 建立温湿度计内部检验校准规程,以规范温湿度计内部校验操作正确可靠。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的所有温湿度计设备。 3. 职责 计量人员负责对要检验校准的温湿度计进行校验和出具检验结果。 4. 内容 4.1 计量性能要求 4.1.1温度示差误差 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差误差不超过:±2℃。 4.1.2相对湿度示差误差 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差误差不超过: a) ±5%RH (40%RH~70%RH,20℃) b) ±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 4.2通用技术要求 4.2.1外观 4.2.1.1温湿度计外型结构应完好、无明显机械损伤,表面应无划痕和锈蚀。4.2.1.2温湿度计上外标识完整,无掉落、撕裂。 4.2.1.3温湿度计刻度板位置应正确而不偏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4.2.2温湿度计指针应平直,能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4.3校准条件 4.3.1检验用标准仪器设备 将已外校合格温湿度计作为标准件,用来比对被校仪器的准确性。 4.3.2环境条件 温度:15~25℃,温度波动应不超过±3℃/6h;相对湿度≤75%RH。 4.4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4.4.1通用技术要求 用目测和手动方式检查温湿度计应符合本规程4.2.1、4.2.2规定。 4.4.2示值误差校准 4.4.2.1温度示值误差校准

将标准件与被校仪器同时放入恒温箱同一位置附近。温度校准点为:15℃、20℃、30℃。恒温箱的温度达到设定值后,应再稳定30min开始读数,先读标准件,再读被校件,间隔5min 后再重复读数一次。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件和被校仪器的温度示值(T B和T)。 示值误差:△T=T-T B-d1,其中d1为标准件温度修约值。 4.4.2.2湿度示值误差校准(温度为20℃) 将标准件与被校仪器同时放入恒温箱同一位置附近,箱内温度调定在20℃。通过在箱内放置敞口盛水培养皿以改变恒温箱湿度条件,进行三次。稳定30min开始读数,先读标准件,再读被校件,间隔5min后再重复读数一次。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件和被校仪器的温度示值(H B和H)。 示值误差:△H=H-H B 4.4.3其他说明 温湿度校准可同时进行。被检仪器读数均以目视方式进行。对于指针式仪器,视线应垂直于刻度盘。 4.4检验结果评定 温度示值误差为△T=△T=T-T B-d1;湿度示值误差为△H=H-H B(△T与△H分别满足表1的要求)。 5. 支持文件 无 6. 相关记录 6.1《温湿度计内校记录表》

温湿度计自校规程

标准文件 1、目的Objective:建立温湿度计自校规程,保证计量仪器的有效使用,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 2、范围Scope:适用于本公司温湿度计的校验。 3、职责Responsibilities: 3.1 工程项目部负责制定本规程,计量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工程项目部经理、计量主管、QA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4、定义Definition:无。 5、程序Procedures: 5.1 温湿度示值误差: 5.1.1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0℃; 5.1.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RH。 5.2 校准用标准器 选用温度精度为0.2℃,湿度精度为2%RH的温湿度记录仪。 5.3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15℃~25℃,温度波动应不超过±3℃/6h;相对湿度:≤75%RH。 5.4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5.4.1外观检查用目测和手动方式检查。 5.4.1.1外型结构应完好、无明显机械损伤。使用中的温湿度计应无影响计量性能的外观缺陷。 5.4.1.2刻度板位置应正确而不偏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5.4.1.3指针应平直,能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4.2示值误差校准

将标准表探头与被测表感应器放在一起,等稳定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数A1,再读被校表A2,误差Δ=A2-A1。间隔5min读数一次,测5组。 5.4.3可接受标准:误差Δ应不超过5.1 要求。 5.5 校准结果的处理及校准周期。 5.5.1校准结果须进行数据处理,并填写“温湿度计自校记录”EOP-094-R01。 5.5.2温湿度计的自校周期为6个月。 6、参考资料References:无。 7、相关文件和记录Documents and Records: 本文引用文件/记录一览表 List of documents and records 8、变更/ 修订记录Changes / revision records: (以下为空白) (The following is blank)

温湿度计工作原理及校准方法的讨论.

137 科技资讯 科技资讯SCIENCE&TECHNOLOGYINFORMATION2011NO.10 工业技术 温湿度是自然界中和人类打交道最多的物理量之一,无论是生产实习场所,还是在居住休闲场所,温湿度的采集或控制都十分频繁。近年来,各种温湿度计的送校数量不断增加,对其工作原理的理解、测量方法的选择和有关使用维护的知识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制造和工作原理的不同,温湿度计分为机械式温湿度计、电子式湿度传感器和通风干湿表等。在我们日常工作中接触最多的是前两种。下面具体介绍各类温湿度计的工作原理、结构特点、校准方法及在校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1工作原理及结构介绍 1.1机械式温湿度计 机械式温湿度计分为干湿计、机械式湿度计、机械式温湿度计。干湿计是由两支规格完全相同的温度计组成,一支感温泡暴露在外以测量环境温度,另一支感温泡由纱布包裹以测量湿度,纱布中水分蒸发的同时也带走一定热量,从而使湿球温度下降。机械式湿度计是采用毛发、尼龙及有机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为感湿元件,是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湿度计,包括毛发湿度表、毛发湿度记录仪等等,是根据人发、尼龙丝等材料在空气湿度发生变化时产生长度变化的原理制造而成。这种湿度计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与安装。机械式温湿度计是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计)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由双金属温度计和毛发湿度计构成的一般称为指针式温湿度计,形如仪表盘,是利用金属热胀冷缩的原理制成,以双金属片作为感温元件来控制指针。1.2电子式湿度传感器

电子式湿度传感器是由湿敏电容、湿敏电阻或湿敏谐振器等湿敏元件及其相应变换电路组成的能显示相对湿度的湿度计,一般分为电阻式和电容式。湿敏电阻的特点是在基片上覆盖一层由感湿材料制成的膜,当空气中的水蒸气吸附在感湿膜上时,元件的电阻率和电阻值都发生变化,利用这一特性即可测量湿度。湿敏电容一般是用高分子薄膜电容制成的,常用的高分子材料有聚酰亚胺、聚苯乙烯等。当环境湿度发生改变时,湿敏电容的介电常数随之发生变化,使其电容量也发生变化,电容的变化量与相对湿度成正比。湿度传感器的 准确度可达到±2%RH~±5%RH。湿敏元件除对环境湿度敏感外,对温度亦十分敏感,其温度系数一般在(0.2~0.8)%RH/℃范围内。 2校准方法 2.1机械式温湿度计 机械式温湿度计的校准标准器具可以选用精密露点仪或通风干湿表,通过在恒温恒湿箱中恒温一定时长后,读取温湿度计与标准器具的显示值,并通过计算得出其相应校准点的示值误差。校准前需将标准器探头放置于恒温恒湿箱的中心位置,将被校温湿度计放置于箱内有效空间内且不影响箱内空气循环。温度选取15℃,20℃,30℃三个校准点,湿度选取40%RH,60%RH,80%RH三个校准点。温、湿度校准可同时进行。 温度回差的校准依次按照10℃,20℃,30℃,40℃,30℃,20℃,10℃的顺序进行。同一校准点上正反行程温度示值误差的差值为温度回差。湿滞误差的校准在20℃下按照40%RH,60%RH,80%RH,60%RH,40%RH的顺序进行,计算方法与湿度回差相同。温度、湿度的重复性分别在10℃,20℃,30℃,40℃和40%RH,60%RH,80%RH的顺序进行校准,并连续重复3次,同一校准点上的误差最大差值为相应温度/湿度重复性。2.2电子温湿度传感器

温湿度控制规范

温湿度计校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保证计量仪器的有效使用,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 2.0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温湿度计。 3.0校准依据: 3.1 CSB/QP-13《检测设备管理程序》 3.2 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3.3 GB/T11605-2005《湿度测量方法》 3.4 GB6999-1986《环境试验用相对湿度查算表》 3.5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4.0职责: 4.1品管部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仪器的校准工作。 4.2相关使用部门配合计量管理人员进行校准工作。 5.0校准方法: 5.1校准项目及要求? 序号项目指标要求 1 外观符合要求 2 温度示值误差±2℃ 3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5?RH 4 温度重复性≤0.5℃ 5 湿度重复性≤2?RH 5.2校准条件与设备: 5.2.1校准条件 环境温度:15~25℃范围内,温度波动不超过±3℃/6h?湿度:不大于75%RH?. 5.2.2校准用标准器: 恒温鼓风干燥箱1台,0~100℃温度计2只. 5.3校准过程: 5.3.1外观?采用目视观测。 5.3.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5.3.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等。 5.3.1.3读数部分? a.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 b.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 c.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 d.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5.3.2. 温度示值误差 5.3.2.1温度校准点:28℃.将恒温鼓风干燥箱的温度调节至28℃. 5.3.2.2放入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恒温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恒温干燥箱的温度,再读温湿度计的温度,以后每隔5min读一次,重复读三次,取平均值. 5.3.2.3结果计算: 应符合表1要求 T平均=T1+T2+T3/3 温度示值误差△T=T平均-T标准 式中: △T----温湿度计的示值误差; ℃ T平均----温湿度计测定的温度平均值; ℃ T标准----恒温干燥箱设定的标准温度值;28℃ 5.3.3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5.3.3.1取2支型号规格相同的0~100℃温度计,一支做为干球温度计t,另一支在球部用洁净的纱布缠好(不得有皱折),并用蒸馏水充分湿润,做为湿球温度计tw,垂直悬挂于干燥箱内.

温湿度计自校方案

XX食品有限公司 温湿度计自校方案 1、校准目的: 规范温湿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校正环境要求: 环境温度:15~25℃范围内,温度波动不超过±3℃/6h﹔湿度:不大于70%RH。 3、计量器要求: 3.1指针式温湿度计表盘所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3.2刻度盘位置应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3.3.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H~95%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读数至 1%RH。每整10%RH或20%RH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3.4.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40℃,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并保证可读数至0.5 ℃。每整10℃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3.5.指针应平直,能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4、标准件要求 4.1将已外校合格的温湿度计作为标准件,用来比对待校件的准确性; 4.2温度示值误差 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0℃。 4.3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RH(20±5℃)。 4.3.1 温湿度计的温度回应不大于0.5℃ 4.3.2 温湿度计的湿滞误差不大于3%RH 5、待校件测量比对 5.1将待校件及标准件放入同一房间同一位置,静置1小时后分别读数,先读标准件,再读待校件,间隔30分钟后重复读书一次。 5.2所读实际示值减去偏差值为本次标准件的示值。 5.3取待校件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和标准件的温度示值(Ta和T)及湿度 示值(Ha和H) 5.4示值误差分别为△T=T-Ta:△H=H-Ha(△T与△H分别满足4.2,4.3的要求) 6、检定周期 6.1.外校温湿度计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凡在使用过程中经过修理或示值调整的,均需重新检定。 6.2.内校温湿度计的检定周期不超过1月,凡在使用过程中经过修理或示值调整的,均需重新检定。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操作规程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1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实验室已检定的温湿度计在有效期之间进行的期间核查工作,以及其他温湿度计的内部比对校准工作,以确定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2概述 利用已检定的温湿度计对其他温湿度计的温度、湿度偏差进行检测、评价。 3核查项目 温度偏差、湿度偏差 4核查步骤 4.1标准件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4.1.1将已外校合格的温湿度计作为标准件,用来比对待校件 的准确性; 4.1.2标准件外检校准结果: 注:以上湿度点为温度在20℃时的值,示值误差符合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5.2条的要求。

注:温度示值误差符合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5.1条的要求。 4.2示值误差 4.2.1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0℃. 4.2.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 4.2.2.1±5%RH(40%RH-70%RH,20℃); 4.2.2.2±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 4.3待校件外观检查 4.3.1待校件各部件完好,无明显损伤,表面无刮痕、锈蚀等。 4.3.2标识完整,无掉落、撕裂。 4.3.3读数、刻度线清晰可辨,指针平直,可灵活转动。4.4待校件测量比对 4.4.1将待校件及标准件放入同一房间,静置2小时后分别读 数,先读标准件,再读待校件,间隔30min后重复读数一 次。 4.4.2所读实际示值减去1.2条所示的偏差值为本次标准件的 示值。 4.4.3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件和待校件的温度示

值(TB和T)及湿度示值(HB和H),示值误差分别为△ T=T-TB; △H=H-HB(△T与△H分别满足2.1和2.2的要求)。 4.5核查周期 机械式温湿度计的核查周期定为6个月。凡在使用过程中经过修理或示值调整的,均需重新检定。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操作规程

1. 目的 建立温湿度表内部校准操作规程,以保证温湿度表内部校准的正确操作。 2. 范围 适用于亿腾药业(泰州)有限公司的温湿度表的内部校准。 3. 职责 3.1. 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操作人员按照本规程操作; 3.2. 操作人:负责按照本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3.3. 复核人:负责核对操作人的操作、填写正确性、有效性。 3.3. 结果调查:QA负责不合格校准的调查。 4. 内容 4.1. 外观检查 4.1.1. 温湿度计外形结构应完好、无明显机械损伤,表面应无划痕和锈蚀。使用中的温湿度计可放宽要求,应无影响仪器计量性能的外观缺陷。 4.1.2. 温湿度计上应标有制造厂名(或厂标)、型号、出厂编号等。 4.2. 校准条件 4.2.1. 校准用仪器设备 4.2.1.1. 标准器具 应选用便携式温湿度表,能同时显示相对湿度和温度,其技术指标均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4.2.1.2.1. 温湿度校准箱 温湿度校准箱必需具有自动调温调湿功能,箱内工作室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40L,且应配有开门和大面积透明观察窗,其技术指标应满足表2的要求。另外,当校准对象为干湿表时,箱内封速应不大于0.2m/s。(公司自校用恒温恒湿试验箱为

稳定性试验箱) 4.2.1.2.2. 温湿度计 用于环境实验室温湿度测量,其最大允许误差应满足:温度±2℃,相对湿度±5%RH。 表2 温湿度校准箱 4.2.2.1. 温度15℃~25℃,温度波动应不超过±3℃/6h;相对湿度:≤75%RH。 4.2.2.2. 所用标准器和其他配套设备工作的环境应符合其相应规定的条件。4.3. 校准项目 4.3.1. 温度示值误差校准 温度校准点为:10℃,20℃,30℃,40℃,50℃。校准箱的温度达到设定值后,应再稳定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检仪器,间隔5min后重复读数一次。取两次读数的算数平均值为标准器和被检一起的温度示值(TB和T)。示值误差:△T=T-TB 4.3.2. 湿度示值误差校准 依照从低湿到高湿的顺序进行校准,校准点依次为:35%RH,45%RH,55%RH,65%RH,75%RH。湿度校准时,箱内温度调定在20℃。校准箱的湿度打到设定值后再稳定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检仪器,间隔5min后重复读数一次。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器和被检仪器的相对湿度示值(HB和H)。干湿表的湿度示值由干球温度读数和湿球温度读数通过相应的查算表或计算尺得到。示值误差为:△H=H-HB 4.4. 最大允许误差 4.4.1. 数显温湿度表的最大允许误差:温度量程为-10℃-40℃;湿度量程为

温湿度计读取数据

[题目三]温湿度计读取数据 1.准备工作 (1)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工服、工鞋(靴)、安全帽、绝缘手套。 (2)设备、工用具、材料准备:湿温度计、1.5V的干电池1节。 (3)在计量法中规定,湿度定义为"物象状态的量"。日常生活中所指的湿度为相对湿度,用RH%表示。总言之,即气体中(通常为空气中)所含水蒸气量(水蒸气压)与其空气相同情况下饱和水蒸气量(饱和水蒸气压)的百分比。 (4)湿度很久以前就与生活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但用数量来进行表示较为 困难。对湿度的表示方法有绝对湿度、相对湿度、露点、湿气与干气的比值(重量或体积)等等。 (5)数显温湿度计采用1.5V的干电池1节,按照电池的正负极方向装入电池即可显示温度和湿度;指针式或双玻璃球式温湿度计则不需电池。 (6)温湿度计的使用环境为室内静态指示,挂置位置不得有震动现象。避免跌落地板而摔坏。 (7)温湿度计应挂置在通风良好处,避免装在阳光直射的墙面或空调机出气口。30分钟后即可指示出温湿度计所处环境的温度和湿度值。双玻璃球式温湿度计应保证湿度球外的棉纱充分湿润,否则无法准确读取湿度值。

(8)温湿度计不得受到雨淋或50℃以上温度的烘烤,以防损坏,不得放置于对铜有腐蚀的气体(如氨气)环境中。 (9)温湿度计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怀疑或异常,应及时交计量管理员处理。 2、操作过程 (一)测量方法 (1)温湿度计湿度测量从原理上划分有二、三十种之多。但湿度测量始终是世界计量领域中著名的难题之一。 (2)一个看似简单的量值,深究起来,涉及相当复杂的物理-化学理论分析和计算,初涉者可能会忽略在湿度测量中必需注意的许多因素,因而影响传感器的合理使用。 (3)常见的湿度测量方法有:动态法(双压法、双温法、分流法),静态法(饱和盐法、硫酸法),露点法,干湿球法和电子式传感器法。 (4)双压法、双温法是基于热力学P、V、T平衡原理,平衡时间较长,分流法是基于绝对湿气和绝对干空气的精确混合。由于采用了现代测控手段,这些设备可以做得相当精密,却因设备复杂,昂贵,运作费时费工,主要作为标准计量之用,其测量精度可达±2%RH以上。 (5)静态法中的饱和盐法,是湿度测量中最常见的方法,简单易行。但饱和盐法对液、气两相的平衡要求很严,对环境温度的稳定要求较高。用起来要求等很长时间去平衡,低湿点要求更长。特别在室内湿度和瓶内湿度差值较大时,每次开启都需要平衡6~8小时。 (6)露点法是测量湿空气达到饱和时的温度,是热力学的直接结果,准确度高,测量范围宽。计量用的精密露点仪准确度可达±0.2℃甚至更高。但用现代光-电原理的冷镜式露点仪价格昂贵,常和标准湿度发生器配套使用。 (7)干湿球法,这是18世纪就发明的测湿方法。历史悠久,使用最普遍。干湿球法是一种间接方法,它用干湿球方程换算出湿度值,而此方程是有条件的:即在湿球附近的风速必需达到2.5m/s以上。普通用的干湿球温度计将此条件简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操作规程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操作 规程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1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实验室己检定的温湿度计在有效期之间进行的期间核查工作,以及其他温湿度计的内部比对校准工作,以确定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2概述 利用己检定的温湿度计对其他温湿度计的温度、湿度偏差进行检测、评价。 3核查项目 温度偏差、湿度偏差 4核查步骤 4. 1标准件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4.1.1将己外校合格的温湿度计作为标准件,用来比对待校件的准确性; 4.1.2标准件外检校准结果: 注:以上湿度点为温度在20°C时的值,示值误差符合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5. 2条的要求。

注:温度示值误差符合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5. 1条的要求。 4. 2示值误差 4. 2. 1 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 0°C. 4. 2. 2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 4. 2. 2. 1 ±5%RH(40%RH-70%RH, 20°C); 4. 2. 2. 2 ±7%RH(40%RH 以下或 70%RH 以上,20°C)。 4.3待校件外观检查 4.3.1待校件各部件完好,无明显损伤,表面无刮痕、锈蚀等。 4.3.2标识完整,无掉落、撕裂。 4. 3.3 读数、刻度线清晰可辨,指针平直,可灵活转动。 4.4待校件测量比对 4.4.1 将待校件及标准件放入同一房间,静置2小时后分别读数,先读标准 件,再读待校件,间隔30min后重复读数一次。 4. 4. 2 所读实际示值减去1. 2条所示的偏差值为本次标准件的示值。 4.4.3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件和待校件的温度示值(TB和T)及湿度 示值(HB和H),示值误差分别为=T-TB;AH=H-HB (AT与分别满足2. 1和2. 2 的要求)。 4.5核查周期 机械式温湿度计的核查周期定为6个月。凡在使用过程中经过修理或示值调整的,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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