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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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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标 签】陕西省,公务用车补贴,个人所得税

【颁布单位】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陕财税﹝2015﹞10号

【发文日期】2015-08-04

【实施时间】2015-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地税局,各省管县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个人公务用车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取得的公车改革补贴收入,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据实全额扣除。

二、对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取得的公车补贴收入,暂按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据实扣除,超过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的按标准扣除,超出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暂时比照《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扣除标准确定,扣除标准上限为: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企业高层管理者每人每月1690元;企业各部门经理等中层管理者每人每月104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50元。

三、本通知自己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4日

关联知识:

1.各省公务交通补贴纷纷出炉: 税前扣除分六类 个税计征各不同

公司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XXXXXXXXXX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办法 (暂行) 一、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效益,降低管理费用,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在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的前提下,特制订车辆管理补贴办法如下。 二、考核的原则和办法 1、坚持车辆货币化,燃油补贴按月发放,节约归己,超支自负的原则; 2、坚持被考核人平时表现与月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部门 公司综合管理部 四、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的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高层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五、公务用车配备货币化办法: 1、车辆购置标准:公司高层领导自行选购15万元以上的轿车,部门负责人自行选购8万元以上的轿车,自行办理上户手续,上户到本人名下,其相关费用自理。 2、车辆购置补助:公司高层领导每人享受购车补助8万元;部门正职负责人每人享受购车补助6万元,副职负责人每人享受购车补

助4万元。凭本人姓名的购车发票和行车本的原件、复印件领取补助,复印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并由综合管理部造表报公司财务部执行。购车补助首次兑现40%,其余分三年兑现,每年年终兑现余额的三分之一。公司高层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已购车辆的,参照此办法执行,并报综合管理部存档考核。 六、车辆使用燃油、维修费补助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周期 实行按月考核(规定每月25日为截止日,由综合管理部统计当月考勤、检查登记车辆当月行驶公里数) (二)考核的具体标准 对于每月车辆燃修补贴发放,通过统计考勤率、核定运行公里数及专项考核三种方式,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综合考核。其中: 1、对考勤率和运行公里数两项,采取加权平均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权重系数分别为60%和40%。 2、对专项考核部分,按照本办法考核,其所扣款额在本月燃油补贴中扣除; 3、每月相关扣款累计至当月应发放燃修补贴扣完为止,不再进行追收。 (三)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月出勤率 对被考核人员的当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应出勤天数和实际出勤天数。出勤率计算办法:当月出勤率=(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当

2020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

2020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 相信大家都十分关注公车改革及其补贴标准吧。下面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20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他表示,应对人口老龄化,要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要实现制度的全覆盖和法定人群的全覆盖。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预计可以把5000万人纳入到这个体系里,包括3800多万在职和1500多万退休人员。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限时完成车改 核心提示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全面推进公车制度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1、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问:您认为公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公车制度改革酝酿多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 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陕西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6.11.29 【实施日期】2006.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为更好地开展我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完善和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我厅制定了《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管理的基础环节,是财政部门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进行政策性、技术性的评价与审核。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是具体行使这项职能的专职机构。 第三条财政部门是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行政主管单位。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本级政府批准的项目投资计划和发改委、财政部门联合确定年度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计划,向项目建设单位下达评审文件,开展评审工作。 (二)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对建设项目年度财务报表审核、竣工财务决算代为批复,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负责部门预算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预、决算核审,对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核查,为财政国库部门按进度拨付建设项目资金提供依据。 (四)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财务分析、绩效评价等业务,提供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评审咨询、信息服务。 (五)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论证、设计、招投标等有关工作。 (六)开展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课题的研究,为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七)负责完成上级和本级财政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的 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发[2005]170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2.22 【实施日期】200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政发[2005]170号2005年12月22日) 《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城镇住房新体制,切实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

〔1998〕2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3〕3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新城、碑林、莲湖、灞桥、雁塔、未央区行政区域内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的分配形式。 第四条市住房制度改革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主管部门。 财政、物价、审计、监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 第五条住房补贴的发放范围是:夫妻双方均未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或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 第六条住房补贴资金主要立足于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的转化。具体来源如下: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住房建设和维修资金; (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 (三)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资金。 对财政供给经费的单位,住房建设资金转化后的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审核后,按全

浅谈中国房地产住房制度改革

浅谈中国房地产住房制度改革 土地与房屋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生活、生产资料,为历代政府和人们群众所重视。房地产业的法规、制度,房屋的建筑结构、工艺、材料,标志着每个时代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水平的基本特征。基于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政府部门必须进行住房制度改革,以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标签房地产;住房制度;改革 1、引言 房地产业,是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反应人们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状态的一个重要标志性产业之一。随着改革地不断深入,住房制度也逐步深化,房地产正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承载体,是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过程中兴起、发展所形成的独立产业,同时又推动了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展,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大系统中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房地产业的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其自身特性感决定了这一产业的感应度系数和影响力系数在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中处于平均水平之上。在我国,住宅投资的增加,被带动的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较大的产业有60多个,有力地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房地产业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基本的物质保证,是社会一切产业部门不可缺少的物质空间条件,并具体构成各个产业部门。房地产发展的规模、产品结构、布局是否合理、水平的高低和发展速度的快慢,都将影响着各行业的规模、结构、布局、水平和速度。房地产作为产业部门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直接参与价值生产和价值实现的经济过程,并形成商品生产和经营成本的重要内容。因此,房地产是构成整个社会财富的重要内容,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稳定而长远影响。 房地产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它既有国民经济一般行业的共性,又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产业内涵及活动领域十分广泛,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中一个独立且非常重要的部门,房地产业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和活动特点。 2、房地产概述 2.1概念 房地产是进行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服务的行业,属于第三产业,是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的产业。房地产业与建筑业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建筑业是物质生产部门,属于第二产业,而房地产业是第三产业。 2.2分类 房地产业可分为房地产投资开发业和房地产服务业。房地产服务业又分为房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XXX国有企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XXx基本情况 XXX有在职在岗管理人员人,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名、中层干部人、司勤人员名。 (二)公务用车基本情况 企业现有用于项目生产经营、商务活动等日常交通保障公务用车部(其中:越野车部、小轿车部、客车部、工具车部),车辆的管理养护、调度运行均由企业党政办公室负责,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均未配备有专用车辆及专职司勤人员。 (三)车辆及人员费用情况 201X年X月至201X年X月,企业公务交通总支出约为万元,主要为路桥费、油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年审费、车辆保险费及司勤人员支出等。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企业本级。包含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本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本方案适用的岗位和人员主要是指场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即:企业负责人),以及在职在岗管理人员(即: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来车改〔2018〕1号)公务交通补

贴标准执行;管理人员参照“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里位中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公车改革,报经来XXX审核同意后执行。如遇有与政府相关文件或政策相驳的,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调整执行。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具体内容 (一)参改人员及保障方式 企业纳入改革范围人数共人,其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人,中层管理人员人。 1.保留实物保障公务用车人员:无。 2.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企业正职人,企业副职人,企业管理干部正科级人,副科级人,科员以下人员人。 (二)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用途及管理方式 鉴于企业现有车辆的情况,以及企业建设项目较多且距市区及乡镇较远,为便于企业应急保障和建设项目检查,企业申请保留目前使用的一辆越野车、两辆小轿车、一辆皮卡车,车辆由企业党政办公室按照《XXX企业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从严管理。 (三)取消公务用车的数量及处置方式 企业保留原使用车辆辆,拟取消辆公务用车。涉改公务用车由企业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车改办”)向上级管理部门申报,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进入拍卖处置程序,处置取消车辆。 (四)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企业正职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发〔2007〕16号 陕西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 实施意见 为切实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住房问题是涉及民生的重要问题,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完善,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明显改善,但部分最低收入家庭很难通过自身努力解决住房困难,需要政府进行扶持和救助。 廉租住房制度是目前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保障职能的重要职责,也是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具体体现。逐步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社会目标,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人民安居乐业,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以2006年底应享受廉租房保障家庭

总数119459户为基数,力争全省“十一五”末实现“应保尽保”。具体计划为:除2006年底已实施保障的7553户外,2007年全省新增保障34273户,其中新增实物配租5000户,新增租金补贴29273户,保障率达到35%,杨凌示范区率先达到应保尽保;2008年新增保障23888户,其中新增实物配租10000户,新增租金补贴13888户,保障率达到55%;2009年新增保障29859户,其中新增实物配租12000户,新增租金补贴17859户,保障率达到80%;2010年新增保障23886户,其中新增实物配租7552户,新增租金补贴16334户,实现应保尽保。形成“目标明确、资金保障、房源稳定、动态管理”的廉租住房管理机制,使我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步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总体要求。市县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为重要目标任务,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切实抓好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省政府将按照廉租住房年度目标责任书对各市进行考核。 三、保障对象 (一)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我省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各地应按照本地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建住房…2005?122号)对廉租住房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核、公示,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建

住房制度改革,实物分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住房制度改革,实物分房 篇一: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 1958到1978年前的租房制度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城镇居民的住房主要由所在单位解决,各级政府和单位统一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住房建设,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90%主要靠政府拨款,少量靠单位自筹。住房建好后,单位以低租金分配给职工居住,住房成为一种福利。应该说,这种制度模式在当时较低水平的消费层次上,较好地满足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实行住房分配与工资制度挂钩。国家在职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用于住宅建设,住宅建成后,国家授权工作单位将住宅作为福利和实物工资分给职工。 1958年到1977年的20年里,我国一直实行这一住房制度,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国政府坚持以发展生产为先,住房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逐年削减,因此,住房供给不足也不断显现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1978年—1993年住房实物分配制度改革阶段 由于福利分房制度逐渐暴露出的问题以及住房供给不 足矛盾的突出,促使我国政府必须寻求解决途径。1978年9月,城市住宅建设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传达了复出一年多的邓小平的一次谈话。邓小平说,“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譬如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把私人手中的钱动员出来,国家解决材料,这方面潜力不小。” 1978年—1993年的15年是我国福利分房制度改革不断探索和发展的阶段,具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福利分房制度改革探索阶段(1978-1985年)。在这一阶段里,我国政府进行了公房出售和补贴出售住房试点,为住房制度改革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和创新,积累有益的经验。1980年邓小平再一次说,“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 年付清。住宅出售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们考虑到买房合算,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198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批转《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中正式提出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国家规定,“准许私人建房、私人买房、准许私人拥有自己的住宅”。 截至1985年底,全国共有160个城市和300个县镇实行了补贴售房,共出售住房1093万平方米。在出售公房的

公司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XXXXXXXXXX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办法 (暂行) 一、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效益,降低管理费用,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在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的前提下,特制订车辆管理补贴办法如下。 二、考核的原则和办法 1、坚持车辆货币化,燃油补贴按月发放,节约归己,超支自负的原则; 2、坚持被考核人平时表现与月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部门 公司综合管理部 四、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的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高层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五、公务用车配备货币化办法: 1、车辆购置标准:公司高层领导自行选购15万元以上的轿车,部门负责人自行选购8万元以上的轿车,自行办理上户手续,上户到本人名下,其相关费用自理。 2、车辆购置补助:公司高层领导每人享受购车补助8万元;部门正职负责人每人享受购车补助6万元,副职负责人每人享受购车补

助4万元。凭本人姓名的购车发票和行车本的原件、复印件领取补助,复印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并由综合管理部造表报公司财务部执行。购车补助首次兑现40%,其余分三年兑现,每年年终兑现余额的三分之一。公司高层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已购车辆的,参照此办法执行,并报综合管理部存档考核。 六、车辆使用燃油、维修费补助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周期 实行按月考核(规定每月25日为截止日,由综合管理部统计当月考勤、检查登记车辆当月行驶公里数) (二)考核的具体标准 对于每月车辆燃修补贴发放,通过统计考勤率、核定运行公里数及专项考核三种方式,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综合考核。其中: 1、对考勤率和运行公里数两项,采取加权平均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权重系数分别为60%和40%。 2、对专项考核部分,按照本办法考核,其所扣款额在本月燃油补贴中扣除; 3、每月相关扣款累计至当月应发放燃修补贴扣完为止,不再进行追收。 (三)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月出勤率 对被考核人员的当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应出勤天数和实际出勤天数。出勤率计算办法:当月出勤率=(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当月

(完整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4年修改意见) 一、目的 为进一步改善乘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弥补公有车辆的不足,公司决定,改变乘用车辆运营结构,利用员工自有车辆办理部分公务,以方便工作用车,减少交通费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私车公用适用范围: 1、适用人员:山东鸿亦集团公司自有车辆的在职人员。 2、适用事宜:本部门自有车辆在职人员办理本部门公务。 3、适用地域:东营、潍坊、淄博、滨州四市市区及所辖区域。 三、对车辆的要求 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四、派车程序: 1、公司公车派车由经营管理部统一调配,部门用车时填写《用车申请》,经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经营管理部部长批准派车。公车费用从当月部门补贴额度中扣除。 2、私车公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调配,派车程序由各部门自行设置并做好统计记录。私车补贴按月由部门统计并分配核算后经部长签字同意交经营管理部统一发放。 五、补贴额度: 公司按照职务及部门两种方式共同执行用车补贴,私车公用的具体补贴额度如下: 1、职务补贴额度:

2、部门用车补贴考核额度: 六、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1、职务补贴按岗位直接计入当月工资,与本人考勤情况挂钩,计算方法与基本工资计算方法相同。 2、公务派车按里程计算费用,公车费用从部门补贴考核额度中扣出,出车费用以所办理的业务事实归口核算。 3、私车补贴实行准包干使用,由部门自行核算,超支、节余均由部门自行分配。公司根据各部门上报材料按年度统一结算。 七、车辆使用费用补助标准 无论使用个人车辆或公司车辆统一按以下规定的标准核算费用: 1、排量在2.0(含2.0)L以下,按2元/公里; 2、排量在2.0-3.0(含3.0)L,如【宝马车】,按2.3元/公里; 3、排量在3.0L以上,如【商务车】,按2.5元/公里。

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三章拆迁补偿 第四章拆迁安置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各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四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 (二)负责房屋拆迁单位的资格审查; (三)审查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四)鉴证房屋拆迁协议,裁决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争议; (五)对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对在房屋拆迁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七条 拆迁人拆迁房屋,必须向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领取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房屋拆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批准的拆迁范围和规定的拆迁期限。 第八条房屋拆迁,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委托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拆迁。 委托拆迁的双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接受委托的单位,应按照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从事拆迁活动。 第九条 承担房屋拆迁业务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地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西安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可以批准颁发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操作手册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客户端操作手册 版本 V3.0 方欣科技有限公司 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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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引言 (5) 1.1目的 (5) 1.2范围 (5) 1.3参考资料 (5) 1.4术语和缩写词 (5) 2系统配置 (5) 2.1系统配置 (5) 2.1.1电脑终端环境 (5) 2.1.2网络带宽环境 (6) 3注意事项 (6) 4系统下载安装和登录 (6) 4.1电子税务局客户端软件安装 (6) 4.2纳税人登录 (10) 5功能操作 (12) 5.1办税桌面 (12) 5.1.1办税日历 (13) 5.1.2下载专区 (13) 5.1.3办税指南 (14) 5.1.4办税地图 (14) 5.1.5场景服务 (15) 5.2基础信息 (15) 5.3我要申报 (16) 5.3.1申报 (16) 5.3.1.1申报清册 (17) 5.3.1.2更新结果 (23) 5.3.1.3重置报表 (24) 5.3.1.4重新获取申报清册 (26) 5.3.1.5申报作废 (28) 5.3.1.6申报查询 (29) 5.3.1.7注意事项 (29) 5.3.2海关缴款书 (30) 5.3.2.1数据批量导入 (30) 5.3.2.2数据手工录入 (30) 5.3.2.3录入数据查询及上传 (31) 5.3.2.4接收通知书查询打印 (31) 5.3.2.5稽核比对结果查询 (31) 5.3.2.6稽核通知书确认下载 (32) 5.3.2.7稽核通知书查询打印 (32)

5.4我要缴税 (33) 5.4.1缴税清册 (34) 5.4.1.1更新欠税费信息 (34) 5.4.2发送扣款 (35) 5.4.3扣款解锁 (36) 5.4.3.1查询条件 (37) 5.4.4缴款情况查询 (38) 5.4.4.1查询条件 (39) 5.4.5注意事项 (40) 5.5发票应用 (40) 5.5.1发票申请 (40) 5.6.1.1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41) 5.6.1.2发票领购 (44) 5.5.2网络发票 (47) 5.6我要办税 (47) 5.6.1涉税事项受理 (48) 5.6.2纳税人补齐补正 (53) 5.6.3事项进度查询 (54) 5.6.4税务文书下载 (54) 5.7我要查询 (55) 5.7.1综合查询 (56) 5.7.2申报征收查询 (56) 5.10.2.1缴款信息查询 (56) 5.10.2.2申报信息查询 (57) 5.10.2.3财务报表报送查询 (58) 5.8其他辅助功能 (58) 5.8.1一键检测 (58)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XX集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改善乘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弥补公有车辆的不足,公司决定,改变乘用车辆运营结构,利用员工自有车辆办理部分公务,以方便工作用车,减少交通费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私车公用适用范围: 1、适用人员:自有车辆的在职人员。 2、适用事宜:本部门自有车辆在职人员办理本部门公务。 3、适用地域:市区及所辖区域。 三、对车辆的要求 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四、派车程序: 1、公司公车派车由经营管理部统一调配,部门用车时填写《用车申请》,经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经营管理部部长批准派车。公车费用从当月部门补贴额度中扣除。 2、私车公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调配,派车程序由各部门自行设置并做好统计记录。私车补贴按月由部门统计并分配核算后经部长签字同意交经营管理部统一发放。 五、补贴额度: 公司按照职务及部门两种方式共同执行用车补贴,私车公用的具体补贴额度如下: 1、职务补贴额度: 职务用车补助金额(元/月) 副总经理(含总经理助理)1500 调度长、部长1200 副部长1000 主任800

部长助理、车间副主任500 主任助理300 2、部门用车补贴考核额度: 部门用车补助费用(元/月)分管领导 财务部3000 基建后勤1000 项目部1000 500(?) 鸿亦销售部 500(?) 500(?) 德曼销售部 500(?) 鸿亦生产部500 德曼生产部500 采购部2000 六、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1、职务补贴按岗位直接计入当月工资,与本人考勤情况挂钩,计算方法与基本工资计算方法相同。 2、公务派车按里程计算费用,公车费用从部门补贴考核额度中扣出,出车费用以所办理的业务事实归口核算。 3、私车补贴实行准包干使用,由部门自行核算,超支、节余均由部门自行分配。公司根据各部门上报材料按年度统一结算。 七、车辆使用费用补助标准 无论使用个人车辆或公司车辆统一按以下规定的标准核算费用: 1、排量在2.0(含2.0)L以下,按2元/公里; 2、排量在2.0-3.0(含3.0)L,如【宝马车】,按2.3元/公里; 3、排量在3.0L以上,如【商务车】,按2.5元/公里。

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2018年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有关公务用车改革的文件和省委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市开展了公务用车改革的调查研究和制定方案工作,经过广泛听取各单位各方面的意见,多次组织讨论修改,制定了本方案并报经省纪委领导同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我市首批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的各项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按此方案组织实施。 一、公务用车改革目标 通过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现以下目标:1、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管理、保障的财政开支,从18年起实现公务用车经费开支的零增长;2、减少和消除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领导干部“专车化”,纠正“公车私用”、“公车滥用”、“公车开支挤占办公经费”的不正之风,坚决遏制“以车谋私”的腐败现象;3、充分调动党政机关广大干部支持参与公车改革的积极性,转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公务用车观念,鼓励个人购车,提倡乘坐、租用公共交通工具; 4、试点引路,分步推进,逐步实现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货币化、市场化、社会化。 二、公务用车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以省纪委《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在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时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一)有利于工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保证开展业务工作所必需的交通条件,正常工作不能受到影响。要避免因车改影响工作积极性、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发生。 (二)有利于节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体现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实行车改后,在公务交通方面的财政支出要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三)有利于廉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从根本上解决公务用车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车改后能够加强有效管理监督,防止出现新的问题。 (四)有利于稳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与我市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制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得到多数干部群众的支

原陕西省财政厅一副处长受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原陕西省财政厅一副处长受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陕西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原副处长虞秀选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 不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于 2003 年 8 月 13 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 提起公诉。 昨日上午,西安市中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虞秀选,男,现年 40 岁。 经检察院审查查明, 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12 月, 虞秀选在担任陕西 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委托陕西方圆税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对陕西铁路系统等多家单位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等业务,使该 所收入 2722 万元。 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史来成为了答谢虞的 帮助,分别于 2001 年 10 月和 2002 年 9 月给予虞秀选人民币 28 万余元和 75 万元,虞将此款据为己有。 此后,还利用职权为其他 3 家单位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共计 120 万 余元。 虞秀选先后在陕西中汇会计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50 万元,在陕 西生物制品研究所投资 40 万元,还出资 23 万元为其弟购买一套单元房, 另交给他人保管的 20 万元存单一张和 10 万余元及 3000 美元现金,加上

其妻子的投资和其他存折 4 万余元,共计 148 万余元及 3000 美元,扣除 收受部分单位赠予的好处费 16 万余元,案发后虞及其家庭财产尚有 132 万余元和 3000 美元。 经核查,虞及其家庭收入从 1982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工资性收入 为 35 万余元,按西安市统计局城镇居民不同收入层家庭年人均收支情况 统计数据,降两档计算出其家庭支出为 17 万余元,收入尚余 18 万余元, 虞买卖股票共盈利 25 万余元。 现虞尚有 87 万余元和 3000 美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检察院认为,虞秀选身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 受贿赂 120 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对其 87 万余元和 3000 美元的财 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严重触犯了《刑法》。 庭审中,虞秀选的辩护人对检察院指控虞秀选受贿罪进行无罪辩护。 辩护人认为,虞秀选接受方圆税务师事务所经营管理人史来成的钱, 系作为方圆所的股东分红所得。 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排除了犯罪故意,而受贿罪是故意犯罪,因 此虞秀选不构成受贿罪。 检察院则认为,虞秀选借钱给史来成,帮其创办方圆所,之后史来成 连本带息将钱都还给了虞秀选。 虞很清楚自己没有投资,而是利用职权向方圆所提供业务。 对虞秀选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辩护人对检察院指控的财产数额持 有异议,请求法庭予以查明。 此案将择日宣判。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政发[2003]33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3.08.27 【实施日期】2003.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 (陕政发[2003]33号2003年8月2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我省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精神,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为指针,加快全省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我省省情的城镇住房新制度。通过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启动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合理负担;新人新制度,老人老政策,新房新制度,老房老政策;坚持在国家和省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各地结合实际,分别决策,分级负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二、实施时间、条件、对象和范围 3、实施时间:从2000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 、实施条件:房价收入比(本市区、县城一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大于4倍,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或其他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市、县。 、实施对象:2000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简称“新职工”);1999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标的职工(简称“老职工”)。 无房职工是指夫妻双方自参加工作之日起,未以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以标准价、成本价并享受国家优惠房改政策折扣购买过公有住房(安居房、集资合作建房)的职工。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以标准价、成本价购买或以标准租金承租了可购买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本《指导意见》规定的各职级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职工。 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货币补贴面积,执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清理纠正违反规定购房建房租房、装修住房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处理办法》(陕办发〔1996〕7号)中规定的各职级住房面积控制标准。 、实施范围:各级政府财政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 三、住房货币化分配的主要方式及相关政策 、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主要方式是: (1)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为在职职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岗位等活动,在培养良好道德风尚、践行高尚职业操守、培育和谐征纳关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税务系统文明形象和税务干部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充分展示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更加奋发进取,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等201个单位“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曹忠等200名同志“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税收事业全面发展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增强献身税收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先进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全面推进税收事业的创新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附件:1.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名单 2.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名单 北京市 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第三税务所 北京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12366北京地税热线 北京市宣武区地税局 天津市 天津市东丽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天津市塘沽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天津市河东区地税局

住房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一)

住房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一) 央行在2005年3月16日宣布,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不再对房贷实行优惠利率;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可提高到30%。央行意欲引导消费者对未来的资金价格产生一个合理的预期,抑制部分不合理的住房需求,控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社会对此反响强烈,再次引发人们对住房和住房政策的关注和期待。 我国从1980年提出住房制度改革,经十多年的酝酿和准备,1992年启动实质性改革,历时25年,主要经历以下几项改革:提租补贴、建立租赁关系;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公有住房按成本价向职工出售,盘活存量住房资产;开放二手房市场。提前允许房改房上市交易,为职工进入市场卖旧房、买新房创造了条件;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一、住房改革面临的困难、问题 经过多年努力,目前全国基本实现了停止实物分房、逐步实行了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或按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等形式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初步建立了收入高的家庭购买或租赁市场价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普通商品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的住房供应体系。但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补贴制度、住房供应体系依然存在和面临不适应、不适合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存在两极分化情况严重、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差异过分悬殊、住房公积金占个人工资收入的比重过高、一些企业利用住房公积金规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不够广、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偏低、住房公积金管理不善等现象,不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有序发展。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每月按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缴交。但对工资基数界定未作具体规定,由各地自行规定,且未对工资基数实行封顶,造成不同单位之间、同一单位职工之间住房公积金月缴额过分悬殊。如有的单位职工平均月缴交额高达3000元,有的单位平均不足200元,个体最高达上万元。显然存在过分悬殊有失公正性和保障性,存在利用住房公积金规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嫌疑。由于与工资收入挂钩,造成高收入者得高额住房公积金,低收入者少得住房公积金的怪现象。 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不够,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明显不够广。据来自建设部的数据显示,2004年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6138.5万人,覆盖率仅为58.4%。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还存在应建未建的现象,如一些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的职工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大量进城务工人员,非常需要在城市买房或租房居住,但目前住房公积金也没有覆盖到他们身上。一些单位利用当前就业压力,对一些新招员工签订固定薪酬合同,将住房公积金故意排除在外。

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公务用车改革 实施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改革,减少车辆资金占用,降低成本开支,实现公务用车社会化,经研究,特制定《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并经公司员工大会一致通过。 现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勤费报销管理规定(试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车辆改革后廉政勤政的有关规定(试行)》一并印发给你们,从2004年 8月 15日起正式执行。 公司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公司公务用车改革的顺利实施。 附件: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2、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勤费报销管理规定(试行) 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后廉政勤政的有关规 定(试行) 二OO四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一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 一、改革目的 1、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改革,实现公务用车社会化。 2、回收资金,降低成本,减轻公司经营负担。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彻底杜绝公车私用。 4、消除用车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公司全体正式聘用员工。 三、基本原则 1、公司车改以节约开支为基本出发点。 2、公司鼓励员工个人购车。 3、公司车改后,员工公务用车不再派车,班车取消。 4、实行“私车公租”的原则,公司给予员工相应的租车补贴。 5、兼顾员工职级和工作性质,核定公务用车费用补贴标准。 四、员工购车标准 1、员工购车标准按职级确定:一般员工9万元;中层员工12万元;高管副职26万元;高管正职30万元。 2、购车标准是核算补贴费用的依据,不限制员工具体购置车辆的价格。 五、费用补贴内容 1、车改费用补贴共分四部分:基础费用、市内工作费用、出市工作费用、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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