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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印发稿)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印发稿)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印发稿)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规程》(修订版)和《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普查任务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任务是查清地名的属性信息和地理实体的相关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臵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四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第三条普查工作用图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用图及地图数据,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5万地形图和地形图矢量数据为基础工作用图。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大比例尺地图和遥感影像数据,成果数据必须导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第四条地名代码编制

地名代码依据《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民地办发…2010?1号)编制。

第五条资料数据信息管理

普查中涉及的资料、数据和信息应分类管理,涉密资料、数据和信息的管理须按相关保密制度执行。

第二章地名普查内容

第六条地名分类

地名分类以《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 18521-2001)为基本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和现实需求,确定为海域,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2大类地名。海域类地名在试点工作中已普查,不再涉及,本次普查仅包括除海域类以外的11大类地名。

第七条地名的属性信息

地名的属性信息包括:地名的标准名称及其别名、简称、曾用名;地名的书写形式,即地名的汉字书写和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形式;地名的读音,包括其原读音,以及其标准名称的汉语普通话读音并用罗马字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表示;地名的语种,指标准名称所属的民族语言种类;地名的类别,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类别;地理位臵,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地理坐标和相对位臵;地名的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指地名形成的历史背景,标准名称及别名、简称、曾用名的命名理据(文化内涵)及演变的历史过程;地名的密级,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地理坐标等信息的

保密级别。

第八条地理实体的相关信息(地理实体概况)

地理实体的相关信息,是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性质、特征及文化内涵等。

12.陆地水系类。

121.河流:长度(千米)、流域面积(平方千米)、主要支流、河流级别、河流类别(内流河/外流河,地上河/地下河,常年河/季节河)、主要水文站、径流量、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揭示河流历史文脉和特色文化内涵的信息等)。

1211.河源: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212.峡谷:长度(千米)、宽度(千米)、走向、所属山系、起点名、止点名、河流名、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213.河滩:面积(平方千米)、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214.阶地:高度(米)、阶地级数、陡坎角度、所属河流、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215.河湾:所在河流、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216.河口:类型(滨海/滨湖/滨河)、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217.三角洲:类型(滨海/滨湖/滨河)、面积(平方千米)、海拔(米)、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22.湖泊:类型(常年湖/时令湖,淡水湖/咸水湖)、面积(平方千米)、最大长度(千米)、最大宽度(千米)、平均水深(米)、最大水深(米)、主要水源、所在(跨)行

政区、其他信息(如沿湖重要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及独具特色的文化内涵等)。

123.陆地岛屿。

1231-1232-1233.洲、河岛,湖岛,矶:类型(基岩/冲洪积)、面积(平方千米)、近陆距离(千米)、相对高程(米)、植被覆盖率、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人口(人)、自然聚落、建筑物等?。

124.冰川:面积(平方千米)、长度(千米)、宽度(千米)、冰层厚度(米)、海拔(米)、所属山系、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25.瀑布:最大落差(米)、最大宽度(米)、流量(立方米/秒)、上游水源、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景观特征、故事传说等)。

126.泉:类型(冷泉/热泉)、最高水位(米)、最低水位(米)、最大输出量(立方米)、日出水量(立方米)、涌水高度(米)、年均水温、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景观特征、故事传说等)。

13.陆地地形类。

131-132.平原、盆地:面积(平方千米)、平均海拔(米)、四至、最大长度(千米)、最大宽度(千米)、气候类型、年均温度(摄氏度)、年降水量(毫米)、年无霜期(天)、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土壤类型、区域经济特征等)。

133.高原:面积(平方千米)、最大长度(千米)、最大宽度(千米)、平均海拔(米)、四至、所属山脉、气候类型、年均温度(摄氏度)、年降水量(毫米)、年无霜期(天)、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土壤类型、区域经济特征

等)。

134.丘陵山地:面积(平方千米)、长度(米)、宽度(米)、平均海拔(米)、走向、所属山系、主峰名称、主峰海拔(米)、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地质、地貌特征等)。

1341.山口、关隘:长度(米)、宽度(米)、海拔(米)、所属山脉、所在(跨)山峰、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自然与人文景观,重要历史人物、事件及传说等文化内涵)。

1342.山谷、谷地:长度(米)、平均宽度(米)、相对高差(米)、走向、所在山脉、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自然与人文景观,重要历史人物、事件及传说等文化内涵)。

1343.山坡:走向、所在山脉、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自然与人文景观,重要历史人物、事件及传说等文化内涵)。

1344.山峰:海拔(米)、所在山脉、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地质地貌,主要生物,自然与人文景观,重要历史人物、事件及传说等文化内涵)。

1345.山:长度(千米)、宽度(千米)、海拔(米)、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地质地貌,主要生物,自然与人文景观,重要历史人物、事件及传说等文化内涵)。

1346.山体:长度(千米)、宽度(千米)、主峰海拔(米)、平均海拔(米)、走向、主峰名称、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地质地貌,主要生物,自然与人文景观,重要历史人物、事件及传说等文化内涵)。

135.重要陆地景观。

1351.湿地(沼泽):面积(平方千米)、长度(千米)、宽度(千米)、深度(米)、水源、气候类型、动植物种类、年均温度(摄氏度)、年均温差(摄氏度)、年降水量(毫米)、年无霜期(天)、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352.苔原:面积(平方千米)、长度(千米)、宽度(千米)、气候类型、植被种类、年均温度(摄氏度)、年均温差(摄氏度)、年降水量(毫米)、年无霜期(天)、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353.草原:面积(平方千米)、长度(千米)、宽度(千米)、主要植被类型、年均温度(摄氏度)、年均温差(摄氏度)、年降水量(毫米)、年无霜期(天)、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354.森林:面积(平方千米)、长度(千米)、宽度(千米)、植被类型、气候类型、年均温度(摄氏度)、年均温差(摄氏度)、年降水量(毫米)、年无霜期(天)、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水源、建筑物等)。

1355.沙漠:面积(平方千米)、长度(千米)、宽度(千米)、气候类型、植被类型、年均温度(摄氏度)、年均温差(摄氏度)、年降水量(毫米)、年无霜期(天)、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356.戈壁:面积(平方千米)、长度(千米)、宽度(千米)、气候类型、年均温度(摄氏度)、年均温差(摄氏度)、年降水量(毫米)、年无霜期(天)、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357.绿洲:面积(平方千米)、长度(千米)、宽度(千米)、上游水源、气候类型、植被类型、年均温度(摄氏度)、

年均温差(摄氏度)、年降水量(毫米)、年无霜期(天)、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39.其他。

1391.洞穴:面积(平方米)、长度(米)、宽度(米)、高度(米)、海拔(米)、容量(立方米)、土岩类型、所在山峰、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392.天生桥:长度(米)、宽度(米)、高度(米)、海拔(米)、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1393.台地:面积(平方千米)、最大长度(千米)、最大宽度(千米)、海拔(米)、四周山脉、四至、气候类型、年降水量(毫米)、年无霜期(天)、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1.行政区域及其他区域类。

212-213-214-215.行政区域类(省级、地级、县级、乡级行政区):行政区划单位(如,省级可选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行政级别(选择省级、地级、县级、乡级)、行政区划代码、政府驻地、政府网址、上一级行政区、下一级行政区、总面积(平方千米)、总人口(万人)、政区的历史沿革(始臵时间和臵、废、分、合及驻地迁徙、辖属变更等情况)、其他信息(如四至、毗邻的相关行政区,政府驻地人口、民族构成,气候类型,地貌特征、主要山峰、主要河流,主要工业、主要农业、主要矿产、主要土特产,主要交通干道,主要文教科体卫事业单位,名胜古迹和著名旅游景点,著名历史人物、主要历史事件等历史文化和民间传统文化内涵)。

对于历史悠久的政区实体应深入调查、考证、梳理其承

载的地域文化内涵。

216.群众自治组织类。

2161-2162.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下级组织、辖区范围、长途电话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人)、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工业、农业、商业、主要驻区单位、名胜古迹等)。

217.非行政区域类。

2171.矿区:矿产类型、范围、驻地、设立时间、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人)、所在(跨)行政区、产值(万元)、其他信息。

2172.农、林、牧、渔区:类型(农业区/林区/牧区/渔区)、范围、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人)、年均气温(摄氏度)、年均降水量(毫米)、年无霜期(天)、主要产业、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和交通线等)。

2173.工业区、开发区:类型(工业区/开发区)、范围、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主要产业、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和交通线等)。

2174.边贸区、口岸:类型(边贸区/口岸)、范围、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主要商品、主要产业、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和交通线等)。

2175.军事区:对社会公开的名称及信息。

2176.地片:范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177.区片:范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2.居民点类。

221-222-223-224.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点,农、林、牧场点:类型(城镇/农村/工矿点/农、林、牧场)、长途电话区号、邮政编码、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人)、所在(跨)行政区;民宅聚集区、居民小区等城镇居民点所临街巷与门牌号、邮编等组合地址信息,村落等农村居民点的聚落形态、传统民居及民俗等文化内涵;其他信息。

23.交通运输设施类。

231.水上运输。

2311.锚地:面积(平方米)、锚位(个)、所在水域、平均水深(米)、最大水深(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13.河港:类型(河港/湖港)、泊位(个)、年客运量(万人)、年货运量(万吨)、岸线长(米)、所在水域、平均水深(米)、最大水深(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和交通线等)。

2314.船闸、升船机站:类型(单级/多级)、所在水域、平均水深(米)、最大水深(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15.渡口:年客运量(万人)、渡程长度(米)、平均水深(米)、最大水深(米)、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和交通线等)。

232.公路运输。

2321.公路:类型(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专用)、等级(高速/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以下)、起点、止点、长度(千米)、宽度(米)、路面性质、沿途重要地理实体、始建时间、

建成时间、途经行政区、其他信息。

2322.长途汽车站:年客运量(万人)、年货运量(万吨)、占地面积(平方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和交通线等)。

2323.收费站:所在道路、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3.铁路运输。

2331.铁路:类型(单线/复线,普通线路/客运专线)、起点、止点、主要车站、长度(千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途经行政区、其他信息。

2332.火车站:类型(客运/货运/客货混合运)、年客运量(万人)、年货运量(万吨)、占地面积(平方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和交通线等)。

2333.道口:所在线路、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与所在铁路相交叉的道路等)。

234.航空与管道运输。

2341.航空港:类型(国际/国内)、年客运量(万人)、年货运量(万吨)、占地面积(平方千米)、停机坪面积(平方千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和交通线等)。

2342.管道:运输物质、起点、止点、长度(千米)、年运输量(万吨/万立方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43.管站:所在管道、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5.城镇交通运输。

2351.道路、街巷:起点、止点、长度(米)、宽度(米)、路面性质、道路等级(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门牌号范围、沿途重要地理实体、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一些古老街巷的传统文化内涵等)。

2352.有轨交通线路:起点、止点、长度(千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53.公共交通车站: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运营线(条)、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和交通线等)。

2354.停车场:占地面积(平方米)、泊位数(个)、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和交通线等)。

236.交通运输附属设施。

2361.桥梁:类型(铁路/公路/人行/其他)、所在线路、所跨河流(道路等)、最大载重量(吨)、长度(米)、宽度(米)、高度(米)、最大跨度(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62.隧道:类型(铁路/公路/地下通道/其他)、长度(米)、宽度(米)、高度(米)、所在山峰(河流、湖泊等)、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63.道班:所在线路、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64.检查站:所在线路、占地面积(平方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65.环岛、路口:类型(环岛/路口)、所在线路、占

地面积(平方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66.加油站:所在线路、占地面积(平方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67.灯塔、导航台:所在航道、高度(米)、占地面积(平方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39.其他。

2391.索道、扶梯:起点、止点、长度(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4.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类。

241.井:深度(米)、水质、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最高水位(米)、最低水位(米)、最大输出量(米/秒)、日出水量(立方米)、涌水高度(米)、年均水温(摄氏度)等?。

242.蓄水区。

2421-2422.池塘、海塘:面积(平方千米)、长度(米)、宽度(米)、水深(米)、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423.水库:面积(平方千米)、长度(千米)、宽度(千米)、平均水深(米)、总库容(万立方米)、主要水源、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424-2425.蓄洪区、泻洪区:面积(平方千米)、蓄(泻)洪量(万立方米)、蓄洪水位(米)、主要水源、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426.灌区:面积(平方千米)、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43.排灌设施。

2431.灌溉渠:起点、止点、平均流量(立方米/秒)、最大水深(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途经行政区、其他信息。

2432.排水沟:起点、止点、最大水深(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途经行政区、其他信息。

2433.渡槽:长度(米)、宽度(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434.泵站:所在线路、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435.涵洞:宽度(米)、高度(米)、所在位臵、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44.堤堰。

2442-2443-2444-2445.河堤、湖堤、闸坝、拦河坝:所在位臵、长度(米)、顶宽(米)、高度(米)、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45.运河:长度(千米)、起点、止点、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沿途自然与人文景观,历史人物、事件及传说等文化内涵)。

246.电力设施。

2462.发电站:类型(火力/水力/风力/核/太阳能)、总装机容量(千瓦)、日发电量(万度)、年发电量(万度)、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463.输变电站:输入容量(千瓦)、输出容量(千瓦)、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47.通信设施。

2472.通信基站:发射功率(瓦)、基站天线高度、始建时间、建成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

25.纪念地、旅游景点类。

251.纪念地、遗址。

2511-2512.人物纪念地、事件纪念地:占地面积(平方米)、管理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人物或事件、保护级别、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主要建筑物、主要景点、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和交通线等)。

2513.宗教纪念地:占地面积(平方米)、管理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宗教文化内涵、保护级别、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重要人物、事件、传说等)。

252-253.公园、风景区:占地面积(平方千米)、管理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主要景点、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景观特色及相关文化内涵)。

254.自然保护区:级别、保护对象、占地面积(平方千米)、管理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主要景点、建立时间、所在(跨)行政区、其他信息(如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和交通线等)。

26.建筑物类。

261.房屋:地址、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体层数(层)、主体高度(米)、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建成时间、其他信息(如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特殊意义等)。

262.亭、台、碑、塔。

2621-2622-2623-2624.亭、台、碑、塔:所在位臵(地址)、建成时间、主体层数(层)、主体高度(米)、建筑结

构、其他信息(如建筑特征、特殊意义等)。

263.场。

2631-2632.广场、体育场:所在位臵(地址)、占地面积(平方米)、建成时间、其他信息(如产权单位、管理单位、特殊意义、与之相连的主要道路或交通线等)。

264.城堡、墙。

2641-2642.城堡、墙:所在位臵(地址)、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体高度(米)、建成时间、其他信息(如管理单位、建筑风貌、历史文化内涵等)。

27.单位类。

271-272-273-274-275.党政机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企业、军事单位:地址、所属行业、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业务范围、单位网址、其他信息。

第三章地名普查基本流程

第九条收集资料

搜集整理地名及相关资料。包括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件和资料、地名志、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图、地方志、文史资料及有关古籍等;党政机关和各专业部门相关普查资料与数据;基础地理数据与遥感影像数据等;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以及地名补查与资料更新的成果。

第十条编写地名调查目录

以工作图图载地名信息为基础,结合收集到的相关地图、资料,编写地名调查目录,标注所收集信息资料的来源和出处,并造册登记。

第十一条预填地名登记表

根据地名调查目录,整理、查阅和考证相关资料,预填地名登记表。地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中按地名分类打印或按普查内容印制。

第十二条地名调查方式

根据地区情况,采取政府部门协作分类调取资料,发放调查表,分片调查收集,召集当地群众座谈,走访知情人,现场踏勘等方式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实地核实采集地名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根据地名调查目录、地名登记表、工作图到实地对照、核实、采集地名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第十四条整理地名登记表

根据外业调查核实采集的信息,进行资料的梳理、考证、核定等内业工作,并对地名登记表进行整理、修改和完善。

对暂不能到实地调查的地名,应进行室内资料收集整理,进一步核实、充实地名登记表。

第十五条地理实体及地名标志位臵测量

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地理坐标,在普查工作用图上能准确判定位臵的,可采用图解法确定坐标。在普查工作用图上不能准确判定位臵的,应到实地测量。

图解法测量,首先在普查工作用图上确定地理实体或地名标志的点位,然后量取该点位的地理坐标,图解坐标精度表示到秒。

实地测量,首先在实地确定点位,再采用适合的卫星导航系统确定地理坐标,在保证位臵相对准确的前提下,测量误差小于20米。

地理坐标的测量要求见附件1。

第十六条地名语音采集

标准地名的发音,应制作语音文件存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语音文件可采用合成音或人工发音两种形式。合成音可由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自动报读,报读与实际发音不一致的(如多音字、生僻字等),应录制人工发音文件。

少数民族语地名的原生读音、地方的地名专用字和方言读音,应在实地录制,确保清晰准确,制作语言文件存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第十七条数据整理与入库

在计算机上对实地采集的文字、照片、录像、录音等进行检查、整理、编撰,并导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第十八条历史地名普查

对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之后产生的历史地名要进行普查,并填写地名登记表,录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第四章地名在地图上的标注

第十九条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在地图上的定位及符号类型

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在地图上的定位点分为几何中心、中心线、最高点和驻地位臵等,符号类型包括点状和线状。

各类地理实体在地图上的定位点及符号类型见附件1。

第二十条工作图地名标注

普查工作图上所有地名都要使用0.3mm以下红、蓝两色中性碳素笔进行标注,地名注记的修改、增删一律使用红笔标注,其他用蓝笔标注。文字注记要字体正规、字迹清晰、

用字规范、位臵准确、图面整洁。

第二十一条工作图地名位臵符号的标绘

工作图上用直径3mm 的“⊙”符号表示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在图上的位臵,圆圈内的中心点为定位点。红色符号代表实测坐标点位,符号位臵在工作图上为示意性表示,在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矢量图上根据实测坐标准确表示点位。蓝色符号代表图解坐标点位,符号位臵在工作图上表示为准确点位,在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矢量图上根据工作图标绘的点位量取坐标。

第二十二条工作图标绘整饰

工作图上地理实体名称及其位臵没有变化的,用蓝色笔在地名注记文字下划横线。

实地有名而工作图上没有标注的,用红色笔将地名标注在工作图定位点适当位臵,如图上标注不开,可采用编号代替,并在图外采用相应编号注明。

工作图上有地名而实地没有的,用红色笔圈上此地名,并在圈内划45度斜线。

工作图上的地名与实地地名不符的,用红色笔圈上图中的地名,圈旁标注确定的标准地名。

第二十三条地理实体的修测

对新增或变化的与地名有关的重要地理实体,要在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矢量图上进行修测,可通过大比例尺遥感影像、地形图进行图解或实地测量,确定地理实体的起止点和拐点并在工作图上用红色直线示意性表示,同时标注地名名称,再根据相应图式符号和标准地名注记标绘到矢量图上。

在保证位臵相对准确的前提下,测量与标注误差小于20米。

第二十四条矢量图及成果图上表示的地名

(一)将录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11大类地名的标准名称,标绘在矢量图上。

(二)根据图面承载情况,将11大类地名每类中的重要地名标注在普查成果图上,其他的地名尽量标注。未在普查成果图上标注的地名,也要填写地名成果表。

第二十五条地名在矢量图上文字注记的位臵

地名在矢量图上注记的位臵,点状地理实体的地名按定位点的右、上、左、下顺序选位注记,线状地理实体的地名按地理实体走向散列式注记,面状地理实体的地名在范围内或中心处注记。注记不能压盖地名位臵图式符号。

地名注记的字体、位臵、颜色、样式见附件2。

第二十六条绘制地名普查成果图

根据地名普查工作图和地理实体坐标,利用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中的标注工具,将现今地名和相应的图式符号标绘在数据库矢量图上,对矢量图进行图外整饰,制作成地名普查成果图,签字、盖章。

图外整饰内容包括:图例、成果图名称、标绘者、检查者、验收者、时间、密级、编号、单位、单位负责人等。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图绘制格式见附件2。

第五章地名标准化处理

第二十七条地名审定

对普查入库的地名,要结合历史资料、现势资料,核对、

分析、论证外业调查成果,依照地名管理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审定。

第二十八条跨省地名审定

跨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地理实体名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表述不一致时,要充分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报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核定标准名称,并按国家地名管理有关法规中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地名的命名、更名

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或在一定范围内重名的地理实体须确定一个标准名称。对罔顾传统、刻意崇洋的外来语地名和用英文译写通名的地名等不规范的地名,要予以更名和纠正。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审批权限和程序,根据国家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办理。

第三十条地名罗马字母拼写

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汉语地名按1984年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布的《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汉语地名部分)》拼写;蒙、维、藏语地名以及惯用蒙、维、藏语书写的少数民族语地名,按国家测绘总局、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修订的《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拼写;其他少数民族语地名,原则上以汉译名称按《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汉语地名部分)》拼写。

第三十一条少数民族语地名译写

少数民族语地名,在各自民族语言、文字的基础上,按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印发稿)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规程》(修订版)和《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普查任务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任务是查清地名的属性信息和地理实体的相关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臵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四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第三条普查工作用图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用图及地图数据,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5万地形图和地形图矢量数据为基础工作用图。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大比例尺地图和遥感影像数据,成果数据必须导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第四条地名代码编制

地名代码依据《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民地办发…2010?1号)编制。 第五条资料数据信息管理 普查中涉及的资料、数据和信息应分类管理,涉密资料、数据和信息的管理须按相关保密制度执行。 第二章地名普查内容 第六条地名分类 地名分类以《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 18521-2001)为基本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和现实需求,确定为海域,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2大类地名。海域类地名在试点工作中已普查,不再涉及,本次普查仅包括除海域类以外的11大类地名。 第七条地名的属性信息 地名的属性信息包括:地名的标准名称及其别名、简称、曾用名;地名的书写形式,即地名的汉字书写和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形式;地名的读音,包括其原读音,以及其标准名称的汉语普通话读音并用罗马字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表示;地名的语种,指标准名称所属的民族语言种类;地名的类别,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类别;地理位臵,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地理坐标和相对位臵;地名的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指地名形成的历史背景,标准名称及别名、简称、曾用名的命名理据(文化内涵)及演变的历史过程;地名的密级,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地理坐标等信息的

地名普查分类范围

地名普查分类范围

地名普查分类范围

山口、关隘1341 山口关隘有地名意义的山口、关隘 山谷、谷地1342 山谷谷地有地名意义的山谷、谷地 山坡1343 山坡有地名意义的山坡 山峰1344 山峰有地名意义的山峰 山1345 山有地名意义的山 山体(山脉、山 系) 1346 山体有地名意义的山体 湿地(沼泽)1351 湿地沼泽有地名意义的湿地(沼泽) 草原1353 草原有地名意义的草原 森林1354 森林有地名意义的森林 洞穴1391 洞穴有地名意义或有开发价值的洞穴天生桥1392 天生桥有地名意义的天生桥 台地1393 台地有地名意义的台地 行政区域省行政区域212 行政区域 经合法程序审批的行政区划单位市行政区域213 县行政区域214 乡行政区域215 习惯界线 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2161 群众自治组织 所有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的群众自治组织所有村民小 组、居民小组 社区、居委会2162 村民小组2163 居民小组2164 非行政区矿区2171 矿区 经省级国土部门审批的矿区,相当于科级及科级以上 的矿区

域农、林、牧、 渔区 2172 农林牧渔区相当于科级及科级以上的农、林、牧、渔区工业区、开发 区 2173 工业区开发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工业区、开发区边贸区、口岸2174 边贸区口岸所有边贸区、口岸 地片2176 地片区片一般代指某个区域。尊重群众习惯,由县级普查办明确普查范围 区片2177 指以某地为中心的一个范围。尊重群众习惯,由县级普查办明确普查范围 居民点城镇居民点221 居民点 包括居民小区、社区网格或常住户在50户以上的居民 聚集区 农村居民点222 包括自然村或常住户在20户以上的村民聚集区 工矿点223 矿区内的居民点 农、林、牧场 点 224 农、林、牧场区内的居民点 交通运输设施锚地2311 锚地县级以上航运部门管理的锚地 河港、湖港2313 河港湖港县级以上航运部门管理的河港、湖港 船闸、升船机 站 2314 船闸升船机站所有船闸、升船机站 渡口2315 渡口年客运量大于1万人或年货运量大于5万吨的渡口公路2321 公路有名称的所有公路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中国行政区划网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动员,确保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地名普查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的总体要求,以普查政策、普查成果、普查经验与先进事迹宣传为重点,以保障和提升宣传效果为核心,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为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主要目标 地名普查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重视、支持地名普查工作的氛围,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具体目标是:(一)通过宣传,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地名普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通过宣传,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地名普查对提高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的重要作用,履行好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通过宣传,使广大地名工作者和普查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守职业纪律,坚持普查原则,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 (四)通过宣传,使广大社会公众进一步加强对地名和地名普查的了解,自觉遵守地名管理法规政策,提高支持、配合普查的主动性、自觉性。 三、宣传内容 要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第

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3号)等法规和文件,重点围绕六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一)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地名的基础功能和作用,深入宣传地名普查对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维护我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地名普查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深入宣传普查的目标任务、主要原则、安排部署、程序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 (三)地名普查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总结普查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挖掘典型人物和生动事迹,及时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四)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广泛宣传推广各种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产品。 (五)地名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宣传地名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宣传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及时公布和推广标准地名,提高全社会使用标准地名的意识。 (六)地名文化的传播和弘扬。宣传普查中挖掘整理的各类地名文化遗产和地名文化产品,广泛传播地名文化知识,传承、保护和弘扬中华优秀的传统地名文化。 四、宣传方式 要充分发挥地名与百姓生活联系紧密的特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地名普查工作。主要宣传方式有:(一)建立地名普查网站和微博。 (二)播放地名普查宣传片。 (三)开展街头地名普查宣传日活动。 (四)举办地名文化研讨会、讲座等。 (五)设立报纸报刊地名普查专栏。 (六)开设地名标志广告栏和社区宣传栏。 (七)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画,悬挂标语条幅,制作电子宣传字幕。 (八)开展地名征集和评选、地名知识竞赛等活动。 (九)展示地名普查成果。 五、组织实施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宣传工作,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

山东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实施细则

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工作规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部署,统一标准,规范成果,保证质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3号)、《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同时适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地区地名补查工作。 第二条指导思想 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认识、强化组织、缜密实施,严格普查规程和质量标准,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服务”的工作思路,把开展地名普查与提高地名管理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和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等现实工作紧密集合起来,全面落实普查范围和内容,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 — 1 —

第三条基本原则 地名普查工作要坚持全面普查、科学普查、依法普查、安全普查,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坚持统一标准、规范操作、注重质量、强化应用,坚持严密组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四条普查任务 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任务是:查清普查地区地名的属性信息和地理实体的相关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臵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第五条普查领导机构职责 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拟定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制定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技术规范实施细则。 (三)负责组织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四)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普查地区工作机构的联系协调。 (五)负责全省地名普查的会议组织、业务培训、检查督 — 2 —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说明 1.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不同阶段工作内容和成果,将普查工作分为8类评价目标,分别为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地名标志、数据库建设、成果表、检查验收、普查档案。通过计算每项评价目标的最终得分,对相应地名普查机构完成目标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2.采取三级权重加权计算方式,每一类和总评分均为100分。 3.采取扣分方式。每类评价项目的基本分值为5分,扣至0分为止。 4.评分项目基本得分乘所属权重百分比,计算出评分项目得分。如“组织管理”类中,“普查人员”评分项目,在没有任何扣分的情况下其基本得分为5分,该评价项目最终得分为10%×30%×5×20=3分,所有评价项目得分相加即为该类评价目标最终得分。根据每类评价目标的得分与所属权重,计算出整个普查工作质量评价体系的总得分。 5.对检查正确率的项目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比率不少于25%。

6.“范围”项中的“各级”,是指该项目需对省、市、县三级地名普查工作都进行评价。 7.在地名普查过程中发生严重失密及泄密事故的,或“数据库建设”、“成果表”评价目标得分不合格的,则普查工作质量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最终评价。

目录 1.组织管理(12%) (1) 2.地名调查(16%) (6) 3.地名标准化(8%) (10) 4.地名标志(5%) (14) 5.数据库建设(18%) (17) 6.成果表(18%) (21) 7.检查验收(13%) (25) 8.普查档案(10%) (27)

1.组织管理(12%) 28 /28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表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表

登记表填写说明 《地名登记表》记录地名的属性信息,是《地名成果表》的前身,各字段内容填写要求如下: 1.代码:是指按照一定规则用阿拉伯数字对地名进行编码用以代替地名的具体表现,如同公民的身份证号码一样,必须按照地名不同的小类别分别进行编制,此地名代码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在全国范围内不得重号,即使地名重名,代码也各不相同。地名普查登记表不需填写,在录入国家地名管理数据库系统时,会根据用户代码、所在区域、地名类别自动产生。 地名代码采用分段顺编方法,共分5段,20位数,具体如下: 政区类

群众自治组织类 居民点类 其他各类编排方法相同。 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的代码请和国家统计局的保持一致,参见:https://www.wendangku.net/doc/0311751399.html,/tjsj/tjbz/tjyqhdmhcxhfdm/2013/ 2.标准名称:是指当地约定俗成的地名或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地名。该字段必须填写。 标准名称有两个规范,一是用字要规范,并尽量不用生僻字。2013年6月5日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8105字)以外的字都

属于不规范汉字。《现代汉语通用字表》(7000字)以外的字,视为生僻字(姓氏除外)。不规范汉字原则上应进行标准化处理。地名补更后发现广西地名还有一些不规范汉字,如桂林阳朔、平乐、恭城一带的【】,音è;钦州、贵港一带的【】,音dū;桂平一带的【】音niào、【】,音nǎng;钦州一带的【】,音tāng。【】这个字现在规范写法是【】,要不要改?还有一些是“一普”以后标准 化处理明显不合理的,要不要恢复或者更正,比如崇左一带的【】,处理成“宪”,其实【】标准写法是“蚬”。边境地区的【】,音bō,处理成“浦”,连音都变了。桂柳地区把青蛙叫“蚂”,这个“”字也是没有的。标准名称用字如何规范,如何标准化处理,这个必须慎重。按国家二普办要求,地名中带有区域性且有一定含义的生僻字、异体字,自造字可保留,但是必须说明来历、含义和读音缘由,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审音定字,上报由国家最后定夺。 二是地名要规范,前不增定语,后不带补语。 (1)行政区域类,如平朗乡、昆仑镇、民生街道,前面不带上属政区。 (2)非行政区域类,如金光农场、大沙田开发区、平果铝土矿区、六景工业园区,前面不带政区名称修饰。 (3)群众自治组织类,从分类表来看,应该称群众自治组织辖区类才对。标准名称是社区、街、村,它是属于区域类的一种。特别提醒:乡人民政府和乡、街道办事处和街道、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街委会和街、村委会和村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地名,前者属于单位组织类,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标语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标语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标语 (一)普查意义类。 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规范地名治理,传承、爱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地名文化" 2.李克强总理要求:"搞好地名普查,加强地名治理" 3.开展地名普查,建设人文中国 4.做好地名普查,方便百姓日子 5.搞好地名普查,助力中国梦想 6.地名普查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国情调查 7.地名普查是搞好地名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8.地名普查是利国利民的大事 9.地名普查是一项民生调查 10.深入开展地名普查,服务经济社会进展 11.把握地名基础数据,巩固国防信息建设 12.摸清地名家底,规范地名服务,造福人民群众 13.做好地名普查,了解中国地名,惠及国计民生 (二)普查动员类。 14.地名普查,人人有责 15.地名普查,利国利民 16.地名普查,造福桑梓 17.地名普查,惠泽民众 18.地名普查,服务万家 19.普查时有你,普查后为你

20.开展地名普查,强化地名爱护 21.开展地名普查,搞好公共服务 22.开展地名普查,掌握地名现状 23.准确规范地名,普查十分关键 24.支持地名普查,规范全国地名 25.完善地名信息,优化都市环境 26.规范地名治理,创建文明都市 27.搞好地名普查,服务地点进展 28.地名普查功在当代,利及千秋 29.搞好地名普查,方便万户千家 30.参与地名普查,履行公民义务 31.全民动员搞好第二次地名普查 32.地名关系你我他,普查准确靠大伙儿 33.地名普查走万家,掌握详情靠大伙儿 34.家事国事天下事,地名普查全民事 35.地名普查还经历,乡愁就在地名中 36.地名普查,再小的力量也是正能量 37.掌握地名基本信息,加强地名服务治理 38.地名普查为民靠民,普查成果便民益民 39.地名反映社会变迁,普查记录文明中国 40.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仔细搞好地名普查 41.参与地名普查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以下简称“地名普查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地名普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名普查档案是指各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地名普查办”)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下简称“地名普查”)业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及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地名普查档案工作由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统一领导。各级地名普查办分级管理,同时接受上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各级地名普查办应当根据国家档案法规和本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地名普查档案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对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普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与归档,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第五条各级地名普查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地名普查经费预算,统筹解决。 第六条地名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业务类(类别代码:2DPY)。 1.地名登记表; 2.同一地名的地名标志登记表; 3.同一地名的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 4.地名标准化处理表; 5.搜集的地名相关史料、考证材料、实地调查的记录; 6.其他相关材料。 (二)成果类(类别代码:2DPC)。

1.地名目录(子类别代码:2DPCA); 2.地名成果表(子类别代码:2DPCB); 3.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子类别代码:2DPCC); 4.地名普查成果图(子类别代码:2DPCD); 5.地名标志登记表(子类别代码:2DPCE); 6.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子类别代码:2DPCF); 7.本级国家区划地名数据库数据(子类别代码:2DPCG)。 (三)其他类(类别代码:2DPQ)。 1.地名调查目录(子类别代码:2DPQA); 2.地名普查工作图(子类别代码:2DPQB); 3.其他材料(子类别代码:2DPQC)。 第七条国家和省级地名普查办应当在地名普查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地级和县级地名普查办应当在地名普查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八条地名普查文件材料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原则上应当为原件,如以复制件归档必须备注; (二)归档的纸质文件材料应当做到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签字手续完备,盖章、日期等标识完整,书写和装订材料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三)归档的电子文件材料应当符合《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的要求。 第九条地名普查文件材料按照下列要求,以县(县级市、市辖区)为单位进行整理:

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

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本次地名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我镇范围内地名基本情况,规范地理实体名称,设置地名标志,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建立建全地名普查档案和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促进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分水岭镇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普查任务 (一)普查内容 1、地名普查。地名普查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43子类地名。 2、点、线、面地理实体普查。(1)点状地理实体。包括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点,农、林场点,锚地,船闸,渡口,车站,收费站,停车场,加油站,灯塔,井,涵洞,发电站,通信基站,房屋,广场,体育场,城堡,墙,单位,泉,山峰,山口等。(2)线状地理实体。包括公路、铁路、管道、道路、大型桥梁、隧道、灌溉渠、排水沟、渡槽、河(湖)堤、河流等。(3)面状地理实体。包括行政区域、开发区、水库、公园、风景区、

丘陵、山脉、湿地等。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 根据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 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应用普查成果 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全镇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组织部署全镇地名普查工作; 3、协调解决全镇地名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吴府办〔2011〕41号 关于印发《吴川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吴川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吴川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吴川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部、省有关文件及湛江地名普查办?关于印发<湛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今年我市将全面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今次地名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计划用18个月时完成。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这次地名普查任务,全面推进吴川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地名管理工作水平。现就开展吴川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地名普查的任务和目的 第二次地名普查范围包括我市15个镇(街),普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清地区的地名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在重要地理实体设置地名标志,建立地名信息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全面的准确的地名信息。地名普查的根本目的在于充分了解本辖区内地名构成的基本情况。地名普查的内容相当广泛,除实地考察外,还要收集整理相应的资料,其中包括:现有地名、暂用地名、尚无地名的现状和分布,以及当地历史演变、风俗传统、人口民族、人文特点、自然特征等情况。地名普查要与地名法规要求紧密结合,通过普查,充实完善吴川地名数据库、地名储备库、老地名保护和消亡地名资料库。全面提升我市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湛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地名普查的具体范围 此次地名普查涉及到我市的共分为12大类、145个子类。 (一)行政区域名称(县、市辖区、乡镇、街道); (二)非行政区域(矿区、农场、林场、牧场、渔区、工业区、开发区、贸易区、口岸)名称; (三)居民点名称(自然村(居)、住宅小区、楼盘、商住小区); (四)交通运输设施名称(铁路、公路、街巷、公交车站、汽车站、火车站、航空港、港口、渡口、码头、停车场、桥梁、隧道); (五)群众自治组织名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六)水利、电力设施名称(池塘、水库、蓄<泻>洪区、

地名普查表数据填写说明

地名普查表数据填写说明 代码:共20位,前6位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统一使用城阳区的代码;接下来3位为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也就是城阳区的8个街道代码,表上所登记的地理实体在哪个街道内,就使用哪个街道的代码;然后5位为地名属性类别代码,请对照《地名属性类别代码表》的分类,使用准确的属性代码;最后6位为附加码,按照顺序自行编码。 别名:也称亦名、曾用名、旧名、雅名(指俗称已被雅化而被当地群众已接受的地名),指除标准名称外,当地群众对该实体的其他称说和另外的书写形式。 标准名称:指经过普查后确定的标准名称,使用规范汉字,不用生僻字(含方言字、土俗字)、自造字、错别字、旧体字和异体字等。 简称:指经过官方认可或约定俗成的地名的简单称谓,主要是指乡镇级以上的行政区域的缩减名称。凡对当地行政政区域简称不详的,以当地政府文件打头的字为准。 罗马字母拼写:指标准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应按照地名专名、通名正确进行分段,详见《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中地字[1984]17号)。 少数民族语书写:指标准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应按照地名专名、通名正确进行分段,详见《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中地字[1984]17号)。 语种:指地名的语别种类,源于哪个民族,如汉语、藏语、蒙古语等,表中只填少数民族语种。

使用时间:统一使用“现今地名”。 密级:指该地名及信息的保密范围,分为不保密、秘密、机密和绝密四种,可选择其中一种。若密级不明确,可选择"秘密"。 东经:"东经"按该地名最西端的经度确定,精确到秒。 至东经:"至东经"按该地名最东端的经度确定,精确到秒。 北纬:"北纬"按该地名最南端的纬度确定,精确到秒。 至北纬:"至北纬"按该地名最北端的纬度确定,精确到秒。 地名含义:包括标准名称及其别名、曾用名、简称等名称的含义,即指为什么叫这个地名,包括地名由来的解释。少数民族语地名的含义,是指民族语地名的汉语解释方言地名时有一定含义的也应填写。 历史沿革:指该地名的历史演变情况,尽可能详细说明,如何时命名更名、调整情况、撤销(含消失)时间等。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的历史沿革要追溯到最初的远古时期,县级以下行政区域名称原则上以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为时限,但均要详细考证。其余视具体情况而定。 地理实体描述:概述该地理实体除名称以外的相关属性信息。 其他信息:指“地理实体概况"(各地名项目的私有属性,例如,河流的长度、宽度等等)以外需要添加的信息,填入此栏,为收容项目。 资料来源及出处:指地名含义、历史沿革和地理实体等信息资料来源和出处。 备注:指对一些上述栏目无法填写、又必须加以说明的问题,在备注表中填注。

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

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

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以下简称“涉密数据”)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涉密数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民政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福建省国家保密局关于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福建省涉密项目确认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密数据,是指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过程中,以纸质、移动存储等介质形式存在的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数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负责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涉密数据及其载体的单位和部门(以下统称“涉密单位”)。数据分发管理单位为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省地名普查办”)和市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级地名普查办”);数据提供单位(即普查工作图及相关数据提供、加工处理单位)为福建省地名普查办;数据使用单位为省级区划地名数据库及相关系统建设承担单位、市级地名普查软件及相关系统建设承担单位和参与地

(五)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涉密数据。 第八条数据分发管理单位负责制定涉密数据申请、审批程序,并对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和批复;数据提供单位负责涉密数据准备、加工、分发环节的保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数据使用单位负责涉密数据使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包括环境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数据使用管理等。 第三章涉密数据使用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市级地名普查办按下列程序向省地名普查办申请使用涉密数据。 (一)提交申请材料。 1.《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申领证明函》。 2.《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使用申请表》。 3.《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责任书》。 (二)审核与批复。 1.福建省地名普查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福建省地名普查办将审核结果批复申请使用单位。 (三)涉密数据申领。 1.市级地名普查办持福建省地名普查办审核批准的《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使用申请表》以及《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责任书》向数据提供单位申领涉密数据。

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平湖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地普办?xx?1号 关于平湖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情况报告 嘉兴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xx年6月25日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我市确定为省级地名普查试点单位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 __的部署和《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周密制定了《平湖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扩大)会议,全面启动和部署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先点后面、统一标准、规范作业、注重质量、促进应用”的思路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普查各阶段工作。xx年2月23日,我市顺利通过了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验收,成为全省13个试点县(市、区)中率先接受验收并顺利通过的试点县(市、区),普查成果和质量得到了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xx 年5月19日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并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其后,我市根据省地普办的要求,不断总结、完

善地名普查资料,改正错误、修饰文字、建立档案,形成了比较全面、准确的地名普查成果资 - 1 - 料,为我市开展普查成果转换工作,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挖掘地名文化底蕴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次普查最终采集到10大类29中类37小类地名,收集地名成果数据6099条,另有历史地名1204条,地名标志943条,信息条目数量175483条,修测标绘成果图32幅,标准化处理地名656条,拍摄多媒体照片7607张(其中含地名标志照片973张)。具体统计见附件一、二、三。 在普查、复查、成果转换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查的任务和目标。同时结合平湖实际,科学制定了《平湖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统一普查范围、操作方法、工作流程和验收标准。市财政落实地名普查专项经费,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追加,整项普查工作共投入资金105万元,这为工作的顺利展开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另一方面,由于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为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市和镇(街道)、有关部门及村(社区),根据各自工作实际,采取从企业、等单位抽调或面向社会招聘等途径,组建起了一支专业普查员队伍。针对大多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百问解答

为什么要进行地名标准化? 大力推进并逐步实现地名国家标准化,进而推进地名国际标准化,为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内外交往及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是我国地名工作的根本任务。实现地名标准化,有利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有利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国际交流合作,有利于社会交往和人们日常生活,有利于国防建设和社会治安,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因此,在本次地名普查中,要把地名标准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切实解决各种不规范地名现象。 如何看待地名普查工作图的作用 地名普查工作图是做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基础资料,地名的增、删、改等,都可以在工作图上清晰的予以体现。工作图既是普查工作重要的过程资料,也是对数据库矢量图进行标绘修改及制作最终普查成果图的依据,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妥善保管。 历史地名如何普查 历史地名指过去曾经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的地名。考虑到为了与第一次地名普查衔接,为了便于操作,本次普查的工作规程规定,对第一次地名普查后产生的历史地名要进行普查,同时各地根据普查能力和实际需要,可尽可能对更久远的历史地名进行普查。 属性信息质量把关要求 地名普查中,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地名、历史、地理、语言等方面的专家,对地名含义、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等属性信息内容进行综合、全面、深入的考证与编写,切实保证地名属性信息的普查质量。 地名的历史沿革追溯到什么时期 地名的历史沿革是指地名产生及演变的历史过程。每一条都有特定的产生背景、含义和演变轨迹。对每一条地名进行翔实准确的考证是普查的重要内容。因此对每一条地名都要追根溯源,详细考证,记录其历史演变的全过程。 实测地理坐标的精度要求 实测地理坐标,应保证位置相对准确,测量误差要小于20米。

山东省地名普查业务培训现场问答和网络问答74题(王作山整理)

山东省地名普查业务培训班现场解答和网络解答80题 淄博、泰安、滨州、临淄、青州、阳信等地名普查办解答人:东营市民政局王作山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如何清查地名目录?有哪些步骤? 2、县直行业部门及乡镇街道、单位,地名普查表格的分配问题? 3、地名含义、地名沿革中出现的曾用名的刨根问底问题? 4、地名普查登记表填写中容易出错的问题有哪些? 5、地名目录的编写包括哪些内容? 6、地名普查登记表的印刷问题? 7、对地名普查办人员分工,是按行政区域还是按行业? 8、代管多个乡镇的开发区,如何进行地名普查? 9、请理顺一下县区地名普查的基本步骤? 10、如何确定地名普查的对象? 11、对规模较小地理实体的普查如何掌握? 12、对各成员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3、成员单位如何支持和配合地名普查工作? 14、历史地名如何普查? 15、在淄博境内的央企、省企,由哪个部门负责信息采集? 16、私有企业、家庭作坊是否作为地名普查对象,普查到多大规模? 17、村里的幼儿园、小学、卫生室、超市是否普查? 18、乡镇街道,具体该调查哪些内容? 19、如何选择普查的地名标志? 20、修订地名普查工作图,其地名的选择问题? 21、对涉及军事单位和军事设施的普查问题? 22、基层地名普查人员的补助问题? 23、对行业信息资料(比如水利普查资料),除认真按照其相关数据填写地名普查登记表外,还需要增加什么内容? 24、企业的住址、名称含义、历史沿革如何填写? 25、党政机关是否填写地名标志登记表? 26、房屋如何确定普查范围? 27、哪些企业符合地名普查条件? 28、党政机关是否只填写党政机关类地名普查登记表和事业单位类地名普查登记表? 29、道路已经修好,且有规划名称,但没有设立标志,是否需要地名普查? 30、企业信息是由工商局提供,还是由经信局提供,还是由乡镇负责提供? 31、文物部门有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80余处,都需要进行填写吗? 32、机关与其他单位共用办公楼,且产权不属于本单位,是否需要普查,相关内容如何填写? 33、合并的医院,如皇城中心卫生院由皇城医院和北羊医院合并,现存皇城中心卫生院,北羊医院已消失。曾用用填写谁? 34、金山中心卫生院,由边河、王寨、南王3个医院合并而来,分别为其分院,如何填写? 35、农村居民点和群众自治组织有何区别?具体到乡镇如何普查? 36、企业是各乡镇自己负责吗?多大规模的企业需要普查? 37、我们手里的表格如何确定分类?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 38、军事单位和军事设施涉及到军事机密,如何处理? 39、区住建局只负责区政府驻地城区的公共设施地名的管理,不涉及乡镇政府驻地的公共设施地名管理,如何处理? 40、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亭台碑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场馆,是否由住建局负责普查? 41、像我们岱岳区成立比较晚,如何协调志书资料? 42、公园内的亭台碑塔是否需要地名普查? 43、雕塑是地名标志?还是地名标志?

县地名普查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县地名普查项目实 施方案

XXX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XXX县地名普查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 XXX县民政局 12月

XXX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 XXX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2目标与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 国发〔〕3号) 以及民政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 XXX县从 8月起至 12月30日, 开展第二次全县地名普查。查清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地名名称( 含标准名称、别名、曾用名和简称) 、语种和读音( 包括标准读音、方言读音和土俗、特殊读音) 、书写形式( 含规范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罗马字母拼写和使用生僻字、土俗字等问题) , 由来、含义及历史沿革, 相对位置和绝对位置( 经纬度) 、类别、多媒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 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无通名、使用生僻字或特殊读音、重名和含义不好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 为国家地名数据库提供现势、准确、有效的地名信息数据, 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完成对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设置, 做好普查成果验收上报, 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

重要依据。 1.3工作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对全县12个乡镇进行地面普查, 普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清县域内地名的名称、位置和属性信息, 并进行标准化处理, 设置地名标志, 建立地名数据库, 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普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11大类地名, 包括陆地水系, 陆地地形, 行政区域, 群众自治组织, 非行政区域, 居民点, 交通运输设施, 水利、电力、通信设施, 纪念地、旅游景点, 建筑物, 单位。 2总体设计 2.1技术要求 2.1.1工作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 国发〔〕3号) (2)《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国地名普查组发〔〕1号) (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 国地名普查组发〔〕3号) (4)《地名管理条例》

基于数据分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地区地名补查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基于数据分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地区地名补查需注意的几个 问题 摘要随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各地均已开始进行地名普查工作。但是由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在普查内容、标准规范、成果上交格式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前期进行的第二次全面地名普查试点成果需要按照现行要求进行修改。本文详细介绍了试点地区在进行地名普查时,需要从工作底图及矢量数据坐标系转换、地名普查内容变化、数据上交内容和格式有变化等三个方面需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分类;地理实体 前言 2009~2012年全国沿边沿海359个县(市、区)根据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要求,完成地名普查试点任务。2014年1月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9月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地区地名补查工作的通知》。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已结束五年多,试点地区地名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同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在普查内容、标准规范、成果上交格式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确保全国地名普查成果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各试点地区在前期普查试点成果的基础上,需要开展地名补查工作。 1 工作底图及矢量数据坐标系转换问题 试点地区地名普查所采用的工作底图及矢量数据是1954北京坐标系,本次地名普查根据《规程[1]》第三条要求,其工作用图及地图矢量数据,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5 0000地形图和地形图矢量数据为基础工作用图。两次普查所采用的坐标系不同,因此试点地区进行地名补查工作时,首先需将地名普查试点数据成果中的地名属性信息及地理实体的空间位置坐标系进行转换,将1954北京坐标系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以保证上交的地名普查补查成果与《规程》中要求一致。 2 地名普查内容有变化 2.1 地名分类有变化 试点地区地名普查时,地名分类以《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2]》(GB/T 18521-2001)为基本依据,确定为海域,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及其他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和单位等10大类地名。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中,结合工作实际和现实需要,《规程》中确定为海域,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

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情况报告

平湖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地普办〔2013〕1号 关于平湖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情况报告 嘉兴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2010年6月25日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我市确定为省级地名普查试点单位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部署和《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周密制定了《平湖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扩大)会议,全面启动和部署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先点后面、统一标准、规范作业、注重质量、促进应用”的思路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普查各阶段工作。2011年2月23日,我市顺利通过了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验收,成为全省13个试点县(市、区)中率先接受验收并顺利通过的试点县(市、区),普查成果和质量得到了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2011年5月19日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并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其后,我市根据省地普办的要求,不断总结、完善地名普查资料,改正错误、修饰文字、建立档案,形成了比较全面、准确的地名

普查成果资料,为我市开展普查成果转换工作,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挖掘地名文化底蕴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次普查最终采集到10大类29中类37小类地名,收集地名成果数据6099条,另有历史地名1204条,地名标志943条,信息条目数量175483条,修测标绘成果图32幅,标准化处理地名656条,拍摄多媒体照片7607张(其中含地名标志照片973张)。具体统计见附件一、二、三。 在普查、复查、成果转换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强普查队伍,高质量完成地名普查工作。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立即着手制订《平湖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此次普查目的、范围、组织实施方法和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民政、规划与建设、交通等19个部门为成员的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各镇(街道)和市级机关相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市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市地名普查工作(扩大)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区分任务、落实责任。按照《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要求,我们把全面查清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地名基础数据,对已有地名相关信息进行全面补充、更新和完善,对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为国家地名数据库提供现势、准确、有效的地名信息数据,确定为这次地名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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