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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社保优势,清远社保代理,清远农民工社保待遇,清远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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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市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一)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按本人月应税工资、薪金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缴费基数,超出部分不计征。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度是580元),并逐月征缴。

(二)农民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以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度是580元)为缴费基数逐月征缴。

(三)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1%(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以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度是580元)为缴费基数逐月征缴。

(四)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两个险种合并征缴。两个险种合并缴费比例为1%。按2006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424元)为征缴基数,由用人单位逐月缴费,个人不缴费。

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待遇计发按国家、省、市现行的规定执行。生育保险作为医疗保险的一个特殊病种处理。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的次月执行。

清远农民工社保

印发清远市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清远市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

清远市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市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印发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劳社医〔2006〕736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水平应与我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全部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不设立个人帐户;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遵循低水平、广覆盖、基金现收现支、当年收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使农民工因患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清远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按照属地的原则必须参加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

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已参加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参保人,是指已参加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农民工。

第四条按规定参加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有缴纳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的义务,参保人有按规定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权利。

第五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市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各级社会保险部门负责具体经办工作。

第二章基金的筹集

第六条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缴纳(征收的医保费核算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的缴费率,应根据本市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医疗消费水平以及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作相应调整。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欠费时间超过二个月的,单位按规定补缴齐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后,参保人从补缴的次月起按重新参保享受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不得报销。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按月缴纳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用人单位不得拒缴、少缴及拖欠医疗保险费。

第八条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成本中列支。

第三章基金管理

第九条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基金免征税费。其用途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参保人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

第十条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预决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部门的事业经费由财政部门预算解决。

第四章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参保人从参保缴费后的次月起,因疾病住院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待遇(上月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本月不得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从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基金中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一)符合医疗收费标准;

(二)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

(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四)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五)符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和异地住院规定;

(七)符合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十三条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一)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医院为3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三级医院为500元;市外医院为600元。

(二)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的时间定为:

1、连续参保时间不足6个月的,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全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0.5倍;

2、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全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

3、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全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倍;

4、连续参保时间24个月以上的,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全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保人不得享受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一)违反规定到非定点医院住院的;

(二)本人故意行为如自杀、自伤、自残、斗殴、吸毒、酗酒等造成伤害的;

(三)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

(四)因生育、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其他责任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的;

(四)施行美容或对先天性残疾进行非生理功能需要矫正治疗的;

(五)属于预防、保健、康复、疗养的;

(六)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因病就医的;

(七)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医疗、医药及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医疗、医药费用结算及监督管理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参保人住院使用的医用材料及检查、检验、治疗,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且单项价格500元以下的,纳入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范围;单项价格500元以上不足1000元的,个人自付金额的20%后,其余80%纳入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单项价格1000元以上的,个人自付金额的40%后,其余60%纳入农民工住院医

疗保险基金支付(乙类药品和部分支付的项目不另外增加10%的个人自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所指的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单独建帐管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的基本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等各项规定的医疗服务,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的,农民工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和支付标准支付。

第二十条因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当地政府综合协调解决。

第二十一条按本法参加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属本市行政区域户籍的,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执行,不足年限的,可以按规定补齐,方能享受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满5年折算满1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农民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之间的身分置换时,同样按此折算办法折算),非本市行政区域户籍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允许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补齐缴费年限,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本市领取长期退休待遇的参保人除外,可补齐基本医疗的缴费年限后享受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劳动保障农民工医保办法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清远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中央、省驻清单位。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二科 2006年11月2日印发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论文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妥善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巩固执政基础的政治任务。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建设中重要的生力军,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妥善解决农民工急需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巩固执政基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相继出台规定,要求工伤、医疗保险逐步覆盖到进城务工农民。 说起社会保障,谁都不能回避养老保险。这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一个险种,也是费用最高、推行起来难度最大的险种。《劳动法》和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及2001年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省级统筹,而农民工流动性较强,农民工养老保险的也是一大难题! 但是到目前为止,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为15%左右。部分地区如广东、大连参保率也仅达到20%左右。 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形式主要有以下3种:一是进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多数地区规定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一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别地区在缴费比例(费率)上有所差别。二是实施新的农民工专项保险制度。上海市、成都市为外来务工人员建立了综合保险制度,包括了老年补贴、工伤(或者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三项保险待遇。三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近年来,部分已参加农保的本地乡镇企业职工已经并且正在由农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第二,失业保险同样也存在问题,一是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不愿为农民工参保缴费,农民工本人不敢主张权利;二是农民工流动性强,如果在一个单位工作不满1年,按政策不能享受相关待遇,影响了参保积极性;三是农民工流动方向不确定性强,在一些地区数量较大,时间上往往也很集中,如果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经办工作难度很大。

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社会保障卡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同时具有银行借记卡功能的复合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 1.社会保障卡的主要功能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制作,具有信息查询、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等主要功能。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终端上或者登录网站查询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障信息。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领取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定期待遇、医疗报销费用和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社会保障卡还是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享受各项服务的身份凭证。 社会保障卡还是具有特殊性质的银行卡,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汇款、消费结算、理财等一般银行借记卡可以实现的金融功能。 2.怎要申领社会保障卡 有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申领(农村地区参加新农保的人员由行政村村委会统一组织申领),无单位的城镇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到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办理申领手续。申领社会保障卡需要填写《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医保卡复印件等材料,未成年人需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和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3.申领社会保障卡收费吗 目前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不向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保留对社会保障卡申领人收取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的权力。如果因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等情况需要补换卡时,补换卡费用按照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

社保卡系统

社保卡系统 1)市场需求 依据金保工程规划的要求,以城市为中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劳动保障业务系统、社会保险业务系统、社会保障卡系统、网络安全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系统等子项目的建设。社会保障卡系统作为社保信息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以社会保障网络为依托,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与广大参保人之间业务往来的智能化管理。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保卡系统建设方式各不相同。如:社保局主导建设的社保卡信息系统,第二,银政合作模式的社保卡建设模式;第三,政府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包含社保应用的市民卡系统。各地可选择适合自身发展水平的建设模式。 2)系统功能 卡管理中心系统 实现客户资料和卡资料管理,银行网点、商户和终端资料管理,卡片发行和制作,卡生命周期卡务管理,IC卡黑名单管理,卡交易处理,系统维护和操作员管理等子系统功能。 卡安全控管系统 包括密钥管理系统、加密机和IC卡交易安全控管系统。实现密钥生成、发放、版本管理,卡安全交易管理等子系统功能。部署在银行卡中心,银行、社保各自独立持有自己的应用密钥。其中银行密钥两级分散,总行持有各类应用主密钥,分行则握有分散后的城市分行密钥;各地社保自行持有其密钥。 社保个人账务管理和清算系统 建立参保人的社保个帐,实现面向社保局的社保资金按月划拨处理,提供商户消费后的扣帐,和参保人账户的利息结算管理。提供面向社保局、面向单位、面向医院药店商户的消费资金清分和结算服务。 社保卡服务网点柜台系统 作为社保卡业务的代理服务机构,完成社保卡业务受理,如提供卡挂失、解挂和密码服务处理、补卡、换卡、注销等卡类业务,及其社保圈存、社保卡查询等业务。通过在银行网点部署POS机具实现。 社保卡医院药店前端应用系统 结合实际医疗单位和药店已有的信息化环境,实现医院或药店的消费电子化服务。可使用POS消费终端,或PC+读卡器模式来实现,提供的业务功能包括:医疗消费、消费取消、结算、批上送等。 社保卡公共服务应用系统 指利用银行已有的信息基础设施,为参保人(即持卡人)提供各类电子化的、自助的服务方式,以方便参保人查询社保医保个人账户使用信息,和卡内社保应用信息。涉及的渠道包括:网站查询系统、手机短信查询系统、电话语音查询系统、自助服务终端查询系统。 3)系统特点 系统可支持不同的卡片介质、磁卡\IC卡交易 操作系统平台升级到LINUX,数据库可支持SYBASE、ORACLE等,应用系统技术架构已升级为管理系统BS模式,利于部署和维护。 实现社保卡系统的核心模块版本统一与城市业务定制模块相结合开发思想。核心模块采用统一版本管理,实现基本的社保卡职工医保应用,各地市实施时保有定制的模块,能有效应对未来社保分局对本地社保卡系统的特色业务需求的灵活响应。 业务定制可支持除职工医保以外,如补充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医保特色业务的处理。 系统逻辑部署独立,包括社保卡运营所需的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清算机构业务功能。即可协同部署,也可独立部署。即发卡机构自行收单,也可支持银联收单的接入,或清算中心系统的接入。

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农 民 工 权 益 保 障 问 题 的 调 查 报 告 班级:计科1002班 组员:张奥悦(33)、侯梦(28) 安亚茹(20)、孙青(11) 李思天(30)、黄静(26)

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小组成员:张奥悦、侯梦、安亚茹、孙青、李思天、黄静 【摘要】:农民工已经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由于他们职业与身份的不一致,在工作及工作以外的生活、消费、从事的工种等诸多方面遭受着不平等的待遇,其社会保障权益均无保障,急需在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同时给予农民工足够的重视。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进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建议通过规范用工制度、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予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关系到维护其权益,也关系到我国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进程,也同样会给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带来诸多的便利。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妥善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巩固执政基础的政治任务。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建设中重要的生力军,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妥善解决农民工急需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巩固执政基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 一、存在主要问题 从调查的结果看,农民工的现状堪忧,进城农民工受歧视,就业的农民工工资收入比较低,生活质量比较差,居住、医疗条件得不到保障,工作条件、生活状况、子女教育等方面均无保障。休闲方式比较单调,劳动技能普遍偏低,信息不通,工作不好找,并且拖欠民工工资严重,民工权益的得不到保障。维护自己的权益很难。 据了解,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工地上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为了多挣一点钱回家,他们吃的什么,住的什么,有没有人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进城务工农民的收入普遍

论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论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发表时间:2011-03-04T15:41:46.347Z 来源:《新校园》理论版2010年第9期供稿作者:褚卫玲 [导读] 该规定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工的失业保障问题,但是从长远来看,达不到农民工的需要。 褚卫玲(博兴县人保局就业处,山东滨州256500) 目前,我国的农民工已达2 亿多人。基于资金、技术、管理等多方面的思考,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下,建立整体上归属农村社保体系,又符合农民工自身特殊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突破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困境的出路。 一、坚持的原则 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低水平、广覆盖、逐步完善的原则,完善农村社保体系。二是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宣传和动员农民工参加农村社保体系。三是坚持个人、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原则,共同承担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责任。四是设立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行政管理要做好农民工的组织工作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业务管理要做好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费用的支付工作,加强对基金的投资和运营,使其保值增值。 二、建立相适应的制度 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不能简单的追求整齐划一,而应从实际出发,为不同社会群体设计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1.确立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 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应当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优先得到确立。在实践操作中,以“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并留有一定的风险储备金”为保险基金筹集原则,强制性要求企业(雇主)完全承担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定额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目前我国的农民工大多从事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的工作。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最主要的是加强用工单位的意识,各级政府要加大检查力度并强化执法。 2.确立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 针对农民工就业极不稳定的现状,城镇失业保险面临巨大压力。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使这项制度实施起来具有相当的难度,实行“一票征缴”是想以养老保险带动失业保险。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为城镇企事业单位。然而该条例第一次将农民工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龄满一年,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签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该规定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工的失业保障问题,但是从长远来看,达不到农民工的需要。 3.确立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大病统筹医疗保险与一般医疗保险。建议对有雇主的农民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其中雇主按比例负担社会统筹的全部费用和个人帐户的小部分费用,个人缴纳进入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用于一般医疗或门诊费用,当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比例,即为大病,则由社会统筹医疗负担绝大部分费用,其余仍为个人负担。无雇主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日常医疗开支,则由个人或家庭承担。 首先应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对已经取得城镇居民资格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当地的职工医疗保险。其他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农村医疗合作,由农民工社会保障基金的低缴费率所决定,为农民工提供的医疗保险待遇低于城镇水平,也不能满足一些农民工的需要。因为他的缴费额很低,所以他的报销比例也是很低,虽然能够解决部分费用,但是如果真的有了大病还是很难解决问题。因此还可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设计不同的保障层次。具体而言,首先该医疗基金应有缴费的底线,所有农民工都要按此标准缴纳,按此层次享受的待遇为基本医疗待遇。如果需要更高的保障,可以多缴费参加大病统筹,这部分多缴费用纳入农民工的个人帐户。到发生医疗支出的时候,缴费多的农民工享受的待遇比缴纳最低缴费额的农民工要高。而具体高多少需要由当地政府制定具体的办法。其次,农民工也可根据在当地的服务年限享受有差别的医疗保险待遇。如在本地服务时间越长,享受的保障水平越高。 4.确立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 由于我国传统上将土地和家庭作为农民养老的依靠,对农民没有建立诸如城市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对于离乡的农民工来说,如果他们将在城市终身就业和生活作为自己的目标,在没有取得城市居民资格之前需要为自己将来的养老打算。而对于那些打算以后回乡养老的农民工而言,农村家庭日趋小型化,是否能够发挥养老保障的作用是个未知数,况且农村也已经开始建立养老制度的改革,这样处于城市和农村两点间的农民工的养老问题日益浮出水面。目前有些地方已开始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探索。《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原则上按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9%。按招用的农民工人数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本人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其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而且个人缴费率要随着企业职工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最终逐渐达到8%。参保的覆盖面比较广,但是存在着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参保时缴费基数非常低,发放的标准比较低,所以说现在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需要系统地研究整改。现在我们执行的标准是工资总额的28%,基数最低为890 元,最高为4450 元,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8%,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重新就业的,可以接续养老关系,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转其缴费记录。接续时,只接续养老关系,不转移养老基金:跨统筹区域就业的,可以转移养老关系;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回农村的,可以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将其个人帐户封存,作为其接续养老关系的依据,待在本市重新就业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其缴纳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并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办理转移、接续、清算、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等手续。由于调价限制,该办法还将农民工分为本市籍和非本市籍两部分。本市籍农民工已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的,也可将其工作期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和按规定核算的待遇转移到其农村养老保险帐户中。没有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新建个人帐户,同时将工作期间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和按规定核算的待遇转移到其新建个人帐户中,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值得思考。农民工按是否本市籍分类有实际的原因。因为很多农民工来自外地,如果他们到别的城市就业,虽然理论上可以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但是如果该地不存在农民工养老保险统筹,也就成为无水之源。而即使他们选择回乡务农,如果当地根本没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当然也不存在个人帐户,那么他们只好退出在城市里所参加的养老保险。所以除了在城市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也要加大步伐建立起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样在整体制度上才有衔接,农民工养老问题才能真正解决。在借鉴北京市经验的同时,也要注意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缴费比例过高,单位和农民工的负担过重。再如未将农民工分类,对于有无固定工

关于农民工生活状况及社会保障现状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民工生活状况及社会保障现状的调研报告 一.研究背景及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农民工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新成员,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一支生力军,已是不争的事实。目前我国农民工大约有2亿人,如何搞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这一越来越庞大的社会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入21世纪,尽管追求经济改善仍然是农民工流动的最大动因,但新一代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开始向往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他们对尊重、平等和社会承认有更多的企盼。农民工对尊重和平等需求的增长与现实中不公平的社会待遇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显现。因此农民工保障问题越来越引起经济界和政治界的共同关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在2009年的两会上,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等权益问题的解决是代表和委员们关注和讨论的重要议题,而且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 因此,针对当前亟待解决的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现状及社会保障等问题,我小组进行了相关研究与探索,并根据调研结果总结了经验教训,并提出了相关解决方案。

二.研究内容及分析 1.农民工的生活情况 工资水平 根据调查问卷可知,绝大多数务工人员对目前的收入状况是基本满意的,说明目前他们的工资水平可以维持日常生活所需。但是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较低,且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加上城市自己本身有限的接纳能力导致了现在农民工朋友都不好找事做,这势必导致了农民工朋友在闲时就会回家务农,说明了农民工工作不固定、流动性强的特征。同时,农民工朋友的每月支出比例较高孩子学杂费、家里人看病、买或者盖房子三者是广大农民工的主要支出。医疗情况 调查人群均对我国医疗政策群发了解,大多农民工没有享受城市上的医疗优惠政策。60%左右的人认为自己在务工时期的三险一金不完善,说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有待进一步普及。目前已存在看病难以及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可想而知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的社保状况更加不乐观。很多人反映医院收费太高,看不起病,一方面因为农民工自身收入不高,另一方面因为城市医院还没有建立健全关心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医疗优惠政策。 子女受教育情况 有80%的农民工朋友子女正在接受教育,其中70%的子女都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70%的农民工朋友说自己能承受子女的教育费用,这一数据比较乐观的反映了他们下一代子女的受教育情况。但农民工与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论文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思考 摘要: 农民工是我国逐步城市化、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庞大的亦工亦农的特殊群体,是我国经济建设中重要的生力军,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随着农民工人数的不断增加,农民工问题成为各级各界政府必须面对的大事,尤其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广泛关注.但从当前的现状来看,社会保障水平很低,相关制度设计与政策方案还不完善,各地的认识和做法不统一.当先现状也要求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这则不仅可以为农民工解决工伤、疾病、养老等现实问题,也有助于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之间建立起一个连接的通道,帮助农民完全向产业工人转化,逐渐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城市化、社会主义新农村 正文:由于我国社会和经济体制固有的“二元结构”,使得我国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上,也实行了城乡有别的格局。当前,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使建立健全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更为迫切,就业形式多样化使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进入城镇,这就是所谓的城市农民工。农民工,一个不同于而又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群体,具有农民身份的产业工人。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固有的经济社会制度,就使得农民工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一个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大约有1.2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长期以来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其社会保障程度较低。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到2003年底,中国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只有33.7%、10.3%、21.6%、31.8%和5.5%。而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就更低,分别只有2.9%、3.1%和5.6%[i]。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份最新调研显示,在“五大社会保险”中,已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左右,医

社保代理,各地社保代理,代签劳动合同,代办社保,社保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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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 代理区域:广州、番禺、从化、深圳、佛山、珠海、东莞、清远、 江门、汕头、中山、惠州、湛江、韶关、茂名、阳江、梅州、肇庆、 云浮、增城; 北京、上海、福州、海口、昆明、苏州、杭州、成都、青岛、南宁、 厦门、贵阳、天津、沈阳、南昌、南京、义乌、长沙、重庆、武汉、 西安、镇江、大庆、常州、大连、合肥、三亚、烟台、扬州; 2012.7清远农民工社保 他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以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 今天,我们已然置身丁一个外包无处不在的世界:IT外包、服务外包、技术外包、创意外包、金融外包……众多中小型企业没有人力资源部。即使有,也没有系统完善的人事制度,无法为员工提供完备的福利待遇和培训机会,更没有战略性人力资源规划。因而导致优秀员工招聘困难,关键人员流失严重,员工满意度低下,这些都成为制约中小型企业顺利发展壮大的瓶颈”如果这些企业采用人力资源外包方式,就可以借助外部资源,大幅度提高自身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增强市场竞争力。什么不可以包?什么可以包。包括岗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员

工招聘、培训开发、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几大方面的内容。其中工作分析、员工招聘、薪酬福利等都是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事务工作,企业人力资源工作。完全可以外包出去。而企业文化、员工关系、绩效考核、重大决策等这些都是关系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事务,也即战略性工作,不能轻易外包。选择适合自己的外包服务公司对民营企业来说更有可能是生死攸关的所以企业必须重视“外包公司选择”这一关键环节。选择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因为外包服务公司的服务直接决定着企业今后管理质量的好坏。当然要考虑 服务的价格,某项人力资源工作外包后,企业必然要承担一定的外包成本,如果成本较高,甚至大于由企业自己来做的成本,还不如不外包;其次,注重服务公司的信誉和质量,将对外包工作的完成乃至整个企业的正常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以薪酬福利的外包为例,一旦信息泄露给了竞争对手,必将对企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根据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四个地区数百家企业做的调查显示,59. 2%的企业 认为,人力资源外包可以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55. 1%的企业高层管理领导认 为人力资源外包是一个很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 然而,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管理模式可以不分时机、不分对象地通用。企业在将人力资 源外包引入自身HR体系时,必须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清楚自己的目的,清楚要达到自己的目的,要选择怎样的途径,这其中有哪些要素和问题必须考虑?又有哪些新思路能破解? 到底要不要人力资源外包?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适合引入人力资源外包?哪些工作适合外包? 企业选择人力资源外包主要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外部专业机构能够以比本企业更低的 成本提供服务;二是外部专业机构能够比本企业更为有效地完成工作。在考虑外包时,不能 因为人力资源外包最近比较流行或者看起来简单而贸然采用,一定要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计 算与分析: 公司长期和短期的发展目标是什么?这些目标对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了什么要求? 外包后人力资源部是否可以更集中于核心业务,实现公司目标? 成本与质量:专业机构是否能确保做得更好,而且花费更低? 从工作职能外包的范围来看,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可渗透到企业内部的所有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制度设计与体系创新、流程整合、员工满意度调查、薪资调查及方案设计、培训工作、劳动仲裁、员工关系、社会保障、企业文化设计等方方面面。但由于法律规范与行业标准的准备不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 社会保障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对促进社会 和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使社会保险制度惠及更 多百姓,近年来,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重心从城市 逐步向城乡统筹转变,制度设计从单项应急逐步向系统 长效转变,保障对象逐步从城镇居民向城乡居民转变, 保障形式从单一保障逐步向多层次保障转变,20XX年以来,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多项社会保险制度,拓展了社会 保险的覆盖群体,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创新为先导,以全 民参保为目标,城乡统筹、兼顾内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宁波市社会保险制度简要情况 我市在国家和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框架内,经过努力,现已初步建立了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基本保险为主 体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为宁波市的经济发展、社 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目前,我市五大基本保险覆盖了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农民工。

(一)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参保人数191.3万人,其中退休人员23.3万人。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60%,企业缴费比例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工者的 缴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统一政策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的20%。养老金按国家和省统一办法计算,现 月平均养老金1253元。积累资金抗风险能力41个月。 2.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为弥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准入门槛高等缺陷,宁波市2006年实施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面向各类用人单位低工资职工,现19.7万人参保,占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10.2%。缴费基数为宁 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下,但不低于政府 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费比例和养老金计算办法 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为调动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积 极性,政策规定,经本人同意,个人可以不缴费;符合一定条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时,除退还个人账户额再发给 单位平均缴费基数5%比例的养老补贴。通过职工与企业 协商一致的办法来处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关系。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与对策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与对策 随着城市化浪潮的猛烈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进而要求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华蓥市在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劳动力价格低、缺乏劳动权益保障和失业补助等问题,阻碍了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在分析华蓥市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实施的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探讨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路径,促进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社会权益。 标签:华蓥市;农民工;社会保障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和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却日益凸显出来,阻碍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本文以四川省华蓥市为个案研究对象,对华蓥市农民工做了问卷调查及深入访谈,问卷主要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及最迫切需要参加的保险项目等方面。本次抽样调查涵盖了全市11个乡镇和23个村,调查对象包括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总计发放问卷140份,收回134份,其中有效问卷120份,有效率达85.7%。另外,分别挑选了男女各10名农民工进行了深入访谈。在此基础上,总结和梳理华蓥市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对于华蓥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实施现存问题 (一)社会保险参保率低,险种单一 虽然政府制定了一些社会保险的计划和政策,但在实践中真正执行起来却很困难。由于农民工缺乏对社会保险的认识,现行的社会保险计划并没有使农民工享受到优惠。根据调查,只有20.83%的农民工购买了社保,79.17%的农民工表示没有购买社保。其中不参保的农民工中,46.67%的农民工表示“对社保的了解太少,不相信社保”,6.67%的农民工是“企业主不同意参保”,而19.17%的农民工认为“保障的待遇不高,可有可无”;在参加社保的农民工中,参加工伤保险的有13.33%,参加医疗保险的有17.50%,参加养老保险的有13.33%,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均只有4.17%。被调查农民工中40.83%的人没有享受到医疗优惠政策,有34.17%的人选择了“不清楚”,只有25%的人享受到这项优惠。在被问到采取什么措施以减少医疗费用,被调查对象中,77.50%的人选择了在农村参加新农合,25.33%的人未采取任何措施,12.50%的人购买了医疗保险。参加了社保的农民工大多数是参加了医疗和工伤保险,养老、失业和生育保险很少有人参加。 (二)劳动力价格低,缺乏劳动权益保障和失业补助 华蓥市目前处于经济发展转型过程中,正是大量需要农民工之际,但是华蓥

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dy10sj魏依【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成为中国城市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民工成为当前经济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巨大群体,而其身份存在的特殊性,因此其中出现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但当前经济迅速发展,农民工作为底层的劳动者,工业化进程的主力军之一,其权益的保障存在这不容忽视的问题。工伤保险的普及,以及养老保险的普及等其中都存在较大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更是关系到农民工的生存问题,以及我国城市化的进程,甚至是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农民工、农民工社会保障、弱势群体 妥善处理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农民工是社会宝贵的劳动资源,在现在的经济建设中有着突出的贡献。而民工权益保障更是关系到政府的执政基础。同时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更是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 一,不容乐观的现状 当前虽然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并不对农民工存在排斥。但是 国农民工参保率普遍偏低的现状不可忽视。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已城市化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比例只有4%和2.7%而尚未城市化的夫人农民工则不再其范围之内。而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企业在高危险、高危害的岗位大量使用农民工,并且其中大多数没有工伤保险。另外,出现事故后企业大多推卸责任,而农民工因为没有保险等只能自己垫付医药等费用。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用人单位都应为其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因此,在各类企业就业的农民工依法都是工伤保险的覆盖对象,在制度上、待遇上农民工与城镇劳动者享受完全同等的待遇,未受任何歧视。在调查的63位农民工之中,另未参加工伤保险57人,占总人数的90%。另外有31人未与所工作的企业签订用工协议,仅以口头形式确定劳务关系,所占比例49.2%,其中大部分工作于小型工厂。其余的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则分别占9%、4%、2.7%。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与服务供给3

吉林大学远程教育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文题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与服务供给 学生姓名李亚斯专业行政管理 层次年级13秋专升本学号 指导教师钱花花职称 学习中心辛集奥鹏学习中心成绩 2015年10月13日

摘要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而出现的一个规模庞大的特殊群体,是改革开放和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当代中国由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的过渡性群体。随着进城务工农民的增多,农民工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亿万农民工及其家属的切身利益,是一个包括了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社会利益以及文化利益等多方面利益的综合性问题。本文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原因、必要性及现实意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服务供给

目录 1农民工的产生 (2) 1.1农民工的基本概念 (2) 1.2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城市农民工的来源 (2) 2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 (2) 2.1传统的思想影响,农民工社会保障意识比较淡薄 (2) 2.2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强 (3) 2.3缴费高、待遇低,农民参保积极性受到影响 (3) 2.4用工单位对劳动保险政策落实执行不到位 (4) 3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原因 (4) 3.1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 (4) 3.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 (5) 3.3社会保障资金不足 (5) 4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 (5) 5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6) 6 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7) 6.1建立一系列的配套改革 (8) 6.2加强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 (9) 6.3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 (9) 6.4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9) 7结论 (9) 参考文献 (11) 后记 (12)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1460-54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完 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社会保障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对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使社会保险制度惠及更多百姓,近年来,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重心从城市逐步向城乡统筹转变,制度设计从单项应急逐步向系统长效转变,保障对象逐步从城镇居民向城乡居民转变,保障形式从单一保障逐步向多层次保障转变,20xx年以来,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多项社会保险制度,拓展了社会保险的覆盖群体,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创新为先导,以全民参保为目标,城乡统筹、兼顾内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宁波市社会保险制度简要情况 我市在国家和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框架内,经过

努力,现已初步建立了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基本保险为主体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为宁波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目前,我市五大基本保险覆盖了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农民工。 (一)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参保人数191.3万人,其中退休人员23.3万人。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60%,企业缴费比例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工者的缴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统一政策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养老金按国家和省统一办法计算,现月平均养老金1253元。积累资金抗风险能力41个月。 2.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为弥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准入门槛高等缺陷,宁波市XX年实施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面向各类用人单位低工资职工,现19.7万人

社保人员(数据)资料名单大全信息库

全国所有:省会、直辖市、自治区、地级市、城市名称目录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天津市,重庆市 1江苏省 南京市| 无锡市| 徐州市| 常州市| 苏州市| 南通市| 连云港市| 淮安市| 盐城市| 扬州市| 镇江市| 泰州市| 宿迁市 2浙江省 杭州市| 宁波市| 温州市| 嘉兴市| 湖州市| 绍兴市| 金华市| 衢州市| 舟山市| 台州市| 丽水市 3安徽省 合肥市| 芜湖市| 蚌埠市| 淮南市| 马鞍山市| 淮北市| 铜陵市| 安庆市| 黄山市| 滁州市| 阜阳市| 宿州市| 巢湖市| 六安市| 亳州市| 池州市| 宣城市 4福建省 福州市| 厦门市| 莆田市| 三明市| 泉州市| 漳州市| 南平市| 龙岩市| 宁德市 5江西省 南昌市| 景德镇| 萍乡市| 九江市| 新余市| 鹰潭市| 赣州市| 吉安市| 宜春市| 抚州市|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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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来源:工人日报作者:孟玉茹日期:2008-07-08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农民工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新成员,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一支生力军,已是不争的事实。目前我国农民工共有1.2亿,如何搞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这一越来越庞大的社会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农民工的参保现状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只覆盖城镇职工,近年来才开始向农民工延伸。当前,我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参保农民工绝大多数参加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二是实行农民工专项保障制度,在上海、成都等地为农民工建立了专项综合保障制度,包括老年补贴、工伤或意外伤害以及住院医疗三项保障待遇。三是部分乡镇企业的农民工参加农村社会保障。如在苏南地区和山西省等地的乡镇企业民工。 但是目前我国部分省市调查报告中显示,农民工参保水平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民工参保率普遍偏低。在五大社会保险中,除工伤保险已有相当数量农民工参加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仍与绝大多数农民工无缘,农民工的社会福利保险情况也很不容乐观,最突出的表现在住房和子女的教育福利方面。在社会救助方面,现行城镇社会救助只覆盖城镇户籍人口,诸如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权益,农民工根本享受不到;退保问题连连出现,部分省市都存在农民工退保的现象。从参保到退保,农民工在社会保险

面前表现的无奈与矛盾,给我国的保障体制出了一个难题;现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不完善。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的专门规则只有地方性和政策性规定。在全国性的立法中缺乏相应的明确规定。除此之外,在现行立法中,在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规定方面也有所区别;社会保险关系续接困难。我国社会保险管理多市级统筹运行,且每个统筹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转移续接。许多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些有关对农民工保障的政策、法规。如北京,上海等地,明确规定农民工可享受工伤补偿或意外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老年补贴等几项社会保险。然而在各地制定的法规中,有不少规定的险种不完整,一些法规的效力,层次较低,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农民工社会保障参保率偏低,原因是多方面的,仅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粗浅的分析: 思想观念方面原因。一些思想观念客观上阻碍了农民工社保问题的解决。一是认为政府社会保障负担已经很重,无力承担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二是认为农民工虽然从事工人职业,但他们仍是农民,还有农村的土地赖以保障,不必考虑他们的社保问题。 企业方面的原因。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农民工参保会增加成本,加重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竞争力,部分企业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采取能拖则拖的态度,以各种理由拒绝参保。同时,在现行保障体制下,也有极少数企业无力参保。农民工所在单位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或乡镇企业和个体

清远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目录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理论 (1) (一)失地农民的界定 (1)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2) 二、清城区田龙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 (3) (一)田龙村农民被征地情况 (3) (二)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 (3) (三)失地农民就业现状 (4) (四)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现状 (5) 三、清城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6) (一)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不完善 (6) (二)保障项目单一,保障水平过低 (7) (三)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涉及面小,参保率不高 (8) 四、完善清城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对策 (8) (一)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体系 (8) (二)丰富保障项目,提高保障水平 (9) (三)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参保率 (11) 五、结论 (12) 参考文献 (13)

浅论清城区田龙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内容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土地征用现象也越来越多。于是,在我国农村出现了一群特殊的群体――失地农民。伴随而来的则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目前,这一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结合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理论,以郭家沟村为例子对甘井子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作了粗浅的分析和研究,通过对郭家沟村的分析,找出了甘井子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三个方面问题,并分别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清城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在我国农村出现了一群特殊的群体——失地农民,伴随而来的则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目前,这一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清城区作为清远市的一个区,近年来,清城区与全国各地一样,面临了失地农民社会问题,并成为区委、区政府潜心研究和下力突破的一个重大课题。对此,本文以田龙村为例子对清城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作了粗浅的分析和研究。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理论 (一)失地农民的界定 我国现行的《宪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与土地相关部分均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民失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论文 (转)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 摘要:我国二元的社会结构导致了城乡分隔的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作为新的社会群体,却被排斥在这个保障体系之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却一直无人问津。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形成了制度性的缺失,正视问题存在并积极求索化解之道势在必行。本文对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介绍,并对研究状况作了简要评析,根据农民工的实际状况,主要从制度和制度操作两个方面分析了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加强该领域研究,最后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索,并提出了可行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保障机制社会结构

目录 1前言................................................. - 4 - 1.1研究背景........................................ - 4 - 2、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其滞后的隐患和原因............ - 5 - 2.1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和体系发育滞后 ................ - 5 - 2.2、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 - 6 - 2.3农民工社会保障隐患及问题 ........................ - 6 - 3.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 7 - 3.1.农民工建设社会保障的原因....................... - 7 - 3.3,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 - 8 - 3.4.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意义........ - 8 - 3.4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具有积极意义.- 9 - 3.5.社会保障建设对农民工自身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 9 - 3.5.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弊端 .................. - 10 - 3.5.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 - 10 - 4.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障碍因素 ...................... - 11 - 4.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制方面的因素: ............. - 11 - 4.3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客观方面的因素: ........... - 12 - 5.1、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 - 12 - 5.1.1,社会保障体系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人口......... - 13 - 5.1.2农民工实行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 13 - 5.1.3农民工如何纳入社会保障平台 ................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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