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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面二孩政策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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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6年1月22日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法人。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村民会议、居民会议可以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公民可以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具体负责本单位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四条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民政、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应当及时、准确,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统计等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口信息资源实行共享。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政府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费用。

第十八条政府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九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子女实行生育审批制度。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在居住证申领地申请办理生育证的,还应当提交居住证;

(二)具有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第二十二条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病残儿医学鉴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婴儿。

溺婴、遗弃婴儿和违法送养子女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

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第二十七条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促进计划生育。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组织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兴办不同形式的老年福利机构,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体的老龄人口服务网络。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

募捐、国际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条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倡已生育过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一条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业务培训、药具供应等职责。

第三十二条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普及避孕节育、孕期检查、随访服务、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促进孕前管理,保证受术者安全,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服务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孕产期保健和接生服务时,应当

主动了解孕产妇的身份信息,并按照规定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三十五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

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八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九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四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送达征收决定书。当事人收到征收决定书,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

征收决定书必须盖有征收机关印章,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

(二)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

(三)对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

(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方式、地点和期限;

(五)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征收决定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称和征收决定日期。

第四十二条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过低,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到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指定金融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十六条收养子女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放置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非法施行输精管、输卵管复通、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未取得法定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三)利用超声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四)进行假医学鉴定的;

(五)出具假生育证、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四十八条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容留、包庇他人违法生育的,侮辱、伤害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或者拒绝、阻碍计划生育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

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14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2020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政策

2020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政策 20XX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政策:全面放开二孩无需试点 20XX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政策,何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全面放开二胎还有多少人愿意生?国家卫生计生委在7月10日的时候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这样称,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单独两孩的政策,同时也是需要积极做好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论证工作。 全面放开二孩无需试点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的效果有哪些? 单独二孩其带来的增量人口上限仅为400万人,其提升0-1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不到0.3%。显然靠单独二孩杯水车薪。应该立即全面放开二孩,已无需再试点了,也没时间试点了。 立马放开二孩会导致人口数量出现反弹吗? 全面放开二孩,可能头几年有所反弹外,但年平均总和生育率也难以由现在的1.4至1.5升到1.8以上,2020年人口总量也难以突破14.5亿人,人口峰值也难以突破15.3亿人。 中国的人口规模和结构的问题 我国的人口结构状况和总和生育率水平已达甚至超过最发达国家水平,大大超越了我国生产力水平,这将严重制约我国发展。未来我国发展将面临经济大幅度滑坡、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和难以实现现代化的三重风险。

准生二胎的条件有哪些?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 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 用于复婚夫妻; 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 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 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 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 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一、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二、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关于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与对策的思考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自十八届五中全会至今,放开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已经时近半年。为了掌握“二孩”政策在湘潭县的实施情况,了解放开全面“二孩”政策产生的影响,县妇联联合县人大、县政协开展了《关于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与对策》主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主要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结合进行。调研组分别到县直机关、**镇**村、**桥镇**村、**小学走访调研对象500余人次,召开乡镇座谈会两场,对适龄夫妇发放《实施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查问卷》300份、对长辈发放《长辈是否支持子女生育二孩问卷调查》100份、对孩子发放《孩子是否支持父母生育二孩问卷调查》100份。二、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所产生的影响及存在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95%的调研对象都认为放开全面“二孩”是顺应时代、顺应民心的好事,社会反响很好,接受度很高,认为放开全面“二孩”将有助于缓解日渐突出的人口老龄化危机,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然而,从此次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来看,虽然长辈支持子女生育二孩比率高达96%,孩子支持父母生育二孩比率达到79%,但是适龄夫妇表示有意愿生育“二孩”的仅占38%,已经孕育“二孩”的更是不足15%。适龄夫妇生育“二孩”意愿不高直接影响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效果,不利于提高人口增长比率、调整人口结构等长期目标的实现。从调研掌握的情况分析,导致适龄夫妇生育“二孩”意愿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1、对家庭经济条件的担忧 一是担心怀孕、生子的经济成本高。目前虽然城镇、农村居民均享有医疗保障,但医保对于孕检、孕期保健等项目报销比例极低,住院分娩采取定额报销的方式。据调查,目前县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平产费用人均超过3500元,剖腹产费用人均超过6000元,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仅定额报销1350元。二是担心培养、教育孩子的经济成本高。2015年1月,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最新一期的《青年研究》刊发了著名社会学家徐安琪的《孩子的经济成本:转型期的结构变化和优化》的调研报告。报告称,从直接经济成本看,0至16岁孩子的抚养总成本将达到25万元左右。如估算到子女上高等院校的家庭支出,则高达49万元(不包括孕产期的支出以及从孩子孕育到成长过程中父母因孩子误工、减少流动、升迁等自身发展损失的间接经济成本)。虽然生活成本存在地区差异,但养孩子的成本高目前基本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此次调研过程中,94%以上的调研对象表示,适龄生育“二孩”夫妇年龄集中在22-49岁,上有老、下有小的他们生活压力本来已经比较沉重,如果再生育一个孩子,无疑对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2、对自身体力精力的担忧。 一是担心身体不济。在对36岁以上适龄夫妇调查过程中,近45%的表示想生“二孩”但是对自身身体状况很担忧,担心年龄偏大生育“二孩”自己身体吃不消,生下来的孩子不健康。二是担心精力不足。适龄夫妇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普遍承担着为生活打拼的社会职能。很多育龄妇女有稳定的工作,与丈夫共同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目前我县妇女产假一般为158天,丈夫陪产假为15天,相对于孕育孩子所需要耗费的大量时间而言,假期明显偏少。尤其是对于35岁以上的高龄孕产妇而言,受生理条件的制约,孕育孩子一般会比35岁以内孕产妇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相关社会保障配套措施不出台,势必降低这部分群体生育“二孩”的意愿。同时,目前养老和托幼机构不甚健全,部分适龄夫妇在兼顾看护老人和照料孩子时已经身心俱疲,虽有生育“二孩”意愿也不得不望而却步。 3、对其他多个方面的担忧 一是对教育的担忧。目前,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教学质量好的学校生源过于饱和。64%

二胎政策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影响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经济管理学院期末考核 课程名称:劳动经济学 班级: 姓名: 学号: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经济管理学院《劳动经济学》评分标准

二胎政策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摘要:在撰写“二胎政策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论文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分析我国二胎政策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让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二胎政策的利与弊,能更理性的看待国家实行的二胎政策,同时对实行二胎政策的原因进行探讨,了解更多的方式来解决现在社会存在的问题,从而与二胎政策共同实施;本论文主要采用参考文献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观点进行论证,同时利用权威机构的数据统计进行分析,通过对劳动力的主体、内容和三大机制中的“供求机制”进行分点剖析二胎政策对我国整体劳动力市场来说的影响。 关键词:二胎政策;劳动力市场;劳动力结构

目录 一社会现状 (1) (一) 前言 (1) (二)“二胎政策”的可行性 (1) (三)“二胎政策”的非可行性 (2) 二“二胎政策”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3) (一)“二胎政策”的实施带来的有利影响 (3) 1 提高劳动适龄人口的数量 (3) 2 缓解独生子女的特性造成社会的问题 (3) 3 缓解人口老龄化和社会养老问题 (4) (二)“二胎政策”实施带来的不利影响 (4) 1 基础设施的配置 (4) 2 更多的社会资源的消耗 (4) 3 妇女劳动力的影响 (5) 三延伸和建议 (5) (一)适当延迟劳动力退休年龄 (5) (二)扩大和深化教育,提高人口质量 (5) (三)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缓解“用工荒” (6) 参考文献: (7)

二胎政策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一社会现状 (一) 前言 “双独二胎”政策后,围绕“二胎政策”、“失独家庭”和“延迟退休”的话题就成了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地位有所动摇,“双独二胎政策”及“单独二胎政策”呼之欲出,浙江舟山率先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其他省市也都在积极申报等待中。近几年国家频繁调整我国生育政策,主要是基于我国人口结构正发生着显著变化。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1 360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8万人。出生人口1640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08%o,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2‰,去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5‰,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不含60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9195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44万人,这是相当长时期以来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的连续第二次下降,第一次发生在2012年。这说明我国生育率已经处于下降趋势,虽然目前放开了“双独”、倾向全面放开“单独二胎”,但在短期内,难以缓解生育率处于低水平状态,“单独二胎”政策我们应该怎么看待,其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增长中劳动力会产生什么影响,其真的可以对我国人口红利期的延长有效吗?在经济结构转型的当下。民众对这一新“单独二胎”政策所抱的态度是否会真的带来人口出生率的增加呢?而除了放开“单独二胎的政策外”,还有怎么样的政策、方式能解决计划生育带来的社会问题呢? (二)“二胎政策”的可行性 从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进程效果看,可以了解到要素积累、生产效率、技术水平、基础要素等条件对经济增长是非常的重要的。而从人口对经济增长的正向效应来看,人口增长会有效提高适龄劳动力在数量上的绝对增长,从而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增长、扩大劳动力市场和提高技术水平,从而满足经济增长所需要的条件。从人口角度来观察一个经济体整体经济水平,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参与劳动的人数,即经济增长的劳动力资源的禀赋,另一个则是科学技术水平。相对劳动人口数量增加[14],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一般需要更长时间和在更好的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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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6年1月22日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法人。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可持续发展, 2018, 8(3), 240-245 Published Online July 2018 in Han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811950065.html,/journal/sd 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0811950065.html,/10.12677/sd.2018.83027 The Impact of a Comprehensive Two-Child Policy Ping Wang School of Mathematics and Systems Science, Shand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Qingdao Shandong Received: Jul. 3rd, 2018; accepted: Jul. 23rd, 2018; published: Jul. 30th, 2018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analyze the impact of the comprehensive two-child policy on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Firstly, the population structure of China is predicted from three as- pects: age structure, urban-rural structure and gender ratio; and the economic population co-integration equation is established to predict the trend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By this, the impac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two-child policy on China’s economy is analyzed. Keywords Comprehensive Two-Child Policy, Prediction, Population Structure, Economic Population Co-Integration Equation 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 王平 山东科技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山东青岛 收稿日期:2018年7月3日;录用日期:2018年7月23日;发布日期:2018年7月30日 摘要 本文旨在分析全面二孩政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首先从年龄结构、城乡结构、性别比例三个方面对我国人口结构的进行预测,并建立经济人口协整方程预测我国经济发展的变化趋势。并以此分析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关于生二胎的即兴演讲三篇

关于生二胎的即兴演讲三篇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生二胎的即兴演讲,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生二胎的即兴演讲一 近些日子,"二胎"已经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甚至真正摆上台面来正式讨论的话题。微博热搜、新闻头条等都是"二胎政策"。就此我想表达一下我自己的看法。 在20xx年11月29日的新闻中,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表示,全面落实二孩政策还需等待各地人大修改了地方法规之后方可最终落地。姜主任同时透露,全面开放二孩的政策落实应该是参照"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过程。那么"单独两孩"政策又是什么呢?在20xx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第xx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该政策,即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而在20xx年全国各省已经开始陆续实施,大多集中在3-6月。 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说,"二胎政策"是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之后,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的发展。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先不论这两个政策的绝对好坏,单从我国对"二胎政策"的这个客体,通过"单独二孩"政策这个中介来进行实践来考虑它的可实施性,我们可以知道:实践是具有直接现实性和主观能动性的。首先,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只有通过实践"单独两孩"政策才可以准确地把握到"二胎政策"的可实现性。后者的落实是参照前者的实施过程而改变和发展的。其次,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归根结底实践是重要的。实践是

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判断认识或理论之是否合理,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的。 在此基础之上,20xx年10月29日党的xx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二胎政策"。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全面开放二孩后,从群体上看,受益最大的为"70后","80后"和"90后"生育二孩的占比较大。这只是第一步,后面的每一步该如何走,都取决于前面的实践结果。对此,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政策的衔接。 关于生二胎的即兴演讲二 从世界范围来看,理想子女数减少是现代化社会普遍发生的一种趋势。西方学者运用不同的理论从多学科的视角来试图解释生育观念的变化,并分析影响理想子女数的因素。 以经济学家贝克尔为主提出的生育经济理论认为,随着收入的增加,家庭对孩子数量的需求增加,对孩子质量的需求也增加,人们愿意让孩子受到更好的抚养和教育。总的来说,家庭对孩子质量需求的增加要大于对孩子数量需求的增加,因此,收入和孩子数量之间总体上呈现负相关关系,即随着收入的增加,家庭对孩子数量的需求会减少。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收入对理想子女数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在控制教育程度后,妻子的收入对其理想子女数无显著影响。 现代化理论从社会和个体两个层面来探究现代化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基本结论是理想子女数随现代化进程而减少,从个体层面来看,

全面两孩元旦施行具体计划社会抚养费会有何改变.doc

全面两孩元旦施行具体方案社会抚养费会 有何改变 全面两孩元旦施行具体方案社会抚养费会有何改变 全面两孩落地在即社会抚养费何去何从? 今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1月1日起施行。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1月1日起施行。也就意味着全面两孩马上就要来啦! 全面两孩落地在即也有一些问题随之出现,近日有网友爆料山东省某些城市出现突击征收社会抚养费现象,引发网友热议: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之前怀孕未分娩,应否缴纳社会抚养费?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后,社会抚养费制度会否改变? 全面两孩落地在即 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1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

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施行前夕多地征收社会抚养费 近期,山东省某些城市出现突击征收社会抚养费现象,引发网友热议: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之前怀孕未分娩,应否缴纳社会抚养费?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后,社会抚养费制度会否改变? 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开幕,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正是此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该法修改后,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也将进行调整,其中就包括舆论广泛关注的社会抚养费制度。法律法规如何完善?配套政策如何跟进? 原有规定太原则,带来疑问 老百姓将社会抚养费通俗地称为“超生罚款”,生动反映了其与计划生育政策之间的关联。实际上,“社会抚养费”并不等同于“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的定位是一种社会补偿性行政收费,而后者则是一种行政罚款。 2002年国务院出台《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首次界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定义,即“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其背后的逻辑是,“超生子女”占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因此“超生家庭”需向国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导演张艺谋因超生缴纳社会抚养费748万元,将社会抚养费话题推至舆论高峰。有网站针对“张艺谋缴纳748万元社会抚养费是不是太重”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86%的网友认为“太重”。 公众对“天价”社会抚养费咂舌之余,不禁发问: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这么一大笔钱花在哪儿了?

全面放开二胎新政策

全面放开二胎新政策 小编语: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以下是关于全面放开二胎新政策,供大家参考!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允许普遍二孩政策,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目前我国人口情况如下: 1、由于生育率低,国家人口规划指出要完善生育政策。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社会大趋势下,有学者赞同或明确支持逐步放开二胎政策。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的前提下,日趋灵活的人口政策将有助于缓解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 2、一项受到学界一定认同的测算显示,如果2015年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超过200万人的可能性很小。 3、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4、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2015年能全面放开二胎吗

2010年1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征求意见稿)》,曾提到要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这项被称为“单独二胎”的政策,时隔3年多,单独二胎政策已经出台,如进展顺利,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试行。与此同时,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在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的同时,相关部门也表示,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完善生育政策既要考虑维持我国的低生育水平,又要考虑群众的生育意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等诸多因素。 2015全面放开二胎时间表 2015全面放开二胎时间表是否已经公布?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允许普遍二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2014年国家统计局变动抽样调查显示,目标人群中43%有再生育的打算,今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专项调查显示,39.6%有再生育打算,与2013年的调查相比有所下降。 此外,再生育申请数量平稳增加。监测显示,2014年七八月份,全国每月申请量达到15万对左右,目前稳定在每月8-9万对,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有145万对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139万多对办理了手续。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四川等七省市占到申请总量的55.2%。 什么时候放开二胎

全面分析:允许普遍二孩政策将带来哪些影响

全面分析:允许普遍二孩政策将带来哪些影响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29日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专家普遍认为,此举有利于促进我国人口均衡发展。 黄文政告诉澎湃新闻,从2015至2025年10年间,24至29岁的生育旺盛期女性数量将从7387万降至4116万,这意味着10年后即使生育率保持不变,出生人数也将萎缩接近一半。 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缘何再次调整? “中国的生育政策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始终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 上世纪70年代,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缓解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我国开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进入新世纪,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尽管人口基数大的基本国情未根本改变,但生育率低、人口老龄化、城市化率不断上升、独生子女家庭数量增长等人口结构性问题也正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国生育率已有20多年低于实现世代交替所需的更替水平(即平均每对夫妇生育至少两个孩子),多年处于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说,目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已经开始减少,年轻劳动力出现急剧萎缩,同时养老负担加大。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出生人口有所增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2013年增加47万人,人口出生率比上年提高0.29个千分点。在我国育龄妇女持续减少的情况下,出生人口与前几年相比上升幅度比较明显。 “作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一步,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基本符合预期。”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说,单独二孩的顺利实施为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事实上,从单独二孩的实施开始,国家卫生计生委就不断强调这只是对计生政策的“逐步调整完善”。专家认为,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的调整,保持了政策连续性,也体现了渐进性。 迎接全面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人口结构将发生哪些变化? 全面二孩政策的提出,是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这是专家们的共识。 顾宝昌说,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有利于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增加未来劳动力的供给和缓解老年扶养负担;有利于扩大国内需求和经济平稳增长,焕发社会活力和增强创新能力,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那么,全面二孩实施后,我国人口形势将会出现哪些变化? “十三五期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第一年,出生人口将出现2000到2300万的小高峰。”原新分析认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从人口数量上来说总人口将适当增加,2029年到2030年出现最高峰值达到14.5亿。十四五期间进入缓慢下降、逐步稳定的阶段。预计政策实施后,人口更替水平将逐步达到正常的1.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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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二胎细则版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20xx年全面放开二孩20xx年全面放开二孩 政策已落实,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定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20xx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20xx年10月29日,党的xx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继20xx年,xx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根据最新一次人口普查的结果,中国生育率已经降到了1.18的低水平,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和东亚邻国。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系研究教授梁建章认为,如果不能改变这种趋势,那么倒金字塔形状的人口结构,将会成为中国经济难以摆脱的沉重

负担,甚至形成一系列恶性循环的后果。 梁建章称,从“单独二孩”政策实行一年多的实际效果来看,每年受惠于新政而增加了几十万新生儿。再加上本次进一步放宽限制的“全面二孩”,根据估算,未来每年平均新增的小孩规模预计将在250万左右。而在这两项新政出台前,中国每年新出生的人口数量在1600万左右。 梁建章分析,按照每个孩子每年带来3万元消费来计算,那么每年新增的消费就是750亿元。除此之外,伴随着新生人口数量的增加,房屋、教育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内的民间和政府的投资都会成倍放大,因此在最开始的5-20xx年里,每年可能额外增加2250亿元的投入。 放开二胎最新政策:二胎产假、陪产假多少天 问:二胎产假多少天? 答:母亲二胎产假128天 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具体规定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P在一次论坛上表示,中国可能在两年左右时间内向所有夫妇放开二胎政策。虽然卫计委回应目前暂无时间表,但也并未否认调整的可能性。加之蔡P在人口政策研究领域的权威地位和其社科院的官方身份,“全面放开二胎”的观点一出立即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 中国二胎政策何时全面放开?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关系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人口倒三角结构和老龄化、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等一系列问题日益显现,在新形势下,执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国策,面临新抉择。 国家计生委被拆分之后,计划生育政策将如何调整?二胎政策会否全面放开?面对下一个十年,这是我们的第三问。 “一代之约”已到全面放开二胎呼声高涨 有关计生政策调整的言论上演了多次罗生门,二胎政策正处历史关口。 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讨论,在每年的两会中都会成为热议的话题。而近年来,也不时会传出中国将调整生育政策、放开二胎的消息。不

过,国家计生委每隔一段时间也会出来辟谣:“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死亡风险。这并不意味着独生子女的死亡率更高,而是说,当独生子女死亡时,其父母因为没有其他的孩子,其丧失孩子的痛苦更加巨大和难以弥补。 计划生育政策已执行超过30年,兑现承诺时间点已到 去年8月,伊朗宣布取消计划生育政策,斥资1900亿里亚尔(约合人民币1000亿元)鼓励民众多生孩子,以阻止人口减少和老龄化。这一消息再次引起中国民众对计生政策的讨论。 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始于1980年。当年,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首次以公开信的形式倡导“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标志着我国的生育政策开始转变为严格控制二胎和独生子女政策。该公开信同时还提到,“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 如今,“一代之约”的时间已到。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到了结婚生子年龄。而中国的人口状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的同时,也酿下了苦果:男女比例失衡、民工荒、人口老龄化,这些前所未有的问题都给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了新的挑战。 官方权威学者从反对到赞成各界呼吁“一胎”松绑 2009年底,保守派权威、计划生育副总设计师田雪原在人民日报撰文,抛出“二胎方案”,而长期支持计生政策的国情专家胡鞍钢也

全面二孩政策将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全方位影响

全面二孩政策将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全方位影响,对中国家庭在当前社会转型期的调整、发展有重要影响。 1)提升生育自主性 所谓生育自主性,是指已婚夫妻按自己的意愿来选择是否生育、生育多少及如何生育的一种主观特性。鉴于自主性的本质是一种自由意志的表达,因此可以说,人们的生育自主性愈强,其家庭生活愈如意、主观幸福感愈强。在这个意义上,生育自主性自然是家庭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全面二孩政策提升了人们的生育自主性。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不只是为人们在生育数量上增加了一个名额,而是在实质意义上提升了人们的生育自主性,甚至可以说,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让人们具有了生育自主性。首先,在独生子女政策下,人们似乎也可以自主地选择不生育或生育一个孩子,可坚定地选择不生育的人毕竟还是极少数,于是,“生一个”就几乎成了绝大多数家庭的唯一选择;由此,“生二孩”就不只是数量的增加,也不只是选择机会的增加,而是可选择性的增加。其次,在只能“生一个”的条件下,生育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的选择都受到极大限制,而在“生二孩”的条件下,不论是生一个,还是生两个,抑或是如何生育,人们的选择空间都得到极大提升。再次,在现代社会,“传宗接代”、“多子多福”及“重男轻女”等传统观念已逐渐式微,人们在生育数量上的意愿并非“多多益善”,“二孩”可能更符合实际需求。事实上,近些年来有关大学生生育意愿的调查数据表明:大学生在理想的生育子女数量上表示“愿意生一个”的人数有两成左右;表示“愿意生两个”的人数在六成以上;表示“愿意多生”的人数接近一成。笔者以为,随着“90后”年轻人逐渐步入结婚生子年龄,在全面二孩政策的条件下,愿意生两个孩子的人数可能会接近八成。由此,全面二孩政策将导致二孩家庭成为中国家庭主导的家庭结构模式。 推动二孩增值效应 “二孩的增值效应”,指家庭中若有两个孩子,那么两个孩子所起到的作用远大于一个孩子的作用。同理,若将二孩家庭与独生子女家庭相比较,这种增值效应也成立。由此,全面二孩政策将会推动二孩增值效应。一是二孩家庭的抗风险性。独生子女家庭在孩子成活、成人、成才方面存在巨大风险,一旦孩子出现闪失,即难以弥补、替代。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估算,2010年累计死亡独生子女数量超过100万,每年新增数量为9.5万。失独父母无不陷入痛苦深渊而无法自拔。相对来说,二孩显然降低了家庭在孩子成活、成人、成才方面的风险。二是二孩家庭的人际关系数量丰富。美国学者波沙特曾就家庭关系推算出一个公式,即人际关系数量=C n2-n) /2 C n为家庭人口数)。可见,家庭人口愈多,家庭关系愈复杂。具体地说,独生子女家庭的人际关系有3种,即夫妻关系、父子关系和母子关系;二孩家庭则有6种家庭关系,不仅多出了一个孩子分别与父亲、母亲的关系,还出现了一个特别有意义的新型家庭关系,即两个孩子之间的同胞关系。也就是说,二孩家庭的人际关系远比独生子女家庭来得复杂、丰富。三是二孩家庭的两个孩子共同致力于代际关系。二孩家庭中的两个孩子不仅各自与父母构成代际关系,而且同处代际关系中的子女角色;由此,他们在各自发挥子女角色作用的同时,还在有意或无意间形成了不同子女角色的协同、配合。以二孩家庭中精神资源的代际传承来看,两个孩子各自对上一代为人处世观念、方式与方法的接纳和继承固然不会完全相同,但两者还可以相互借鉴、印证、会通,其整体效果优于独生子女家庭。再以家庭养老效果来看,虽然“养儿防老”观念逐渐式微,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逐渐完善,多元化的养老方式逐渐形成,但中国人的家庭养老方式还会在相当长时期内起主导作用。因此,两个孩子对家庭养老所起的作用远远大于一个孩子,其中,两个孩子之间形成的配合就是增值效应的突出体现。譬如,一个子女多给予父母一些赡养费、医药费,另一个子女多给予父母一些实际照料;一个在父母晚年的早期追随左右,一个在父母晚年的后期贴身呵护。 拯救同胞关系

“全面二孩”政策论文

摘要:自1980年,中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后,我国的人口政策几经变化, 在经历了从 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 人口的主要矛盾也发生变化, 人口红利消失,人口老龄化 问题以及出生性别比例失调等等问题凸显。 实行“全面二孩”政策,适当提高人口数量,弥 补劳动人口不足,有利于平衡人口性别比例, 降低养老人口比重, 保持经济持续增长能力及 实现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所以放开”全面二孩”政策是大势所趋。 文章将从放开政策实行 原因及背景,“全面二孩”政策的利弊端,民众对其接受程度及态度,实行“全面二孩”政 策的意义等展开讨论。 关键字:放开二胎、人口问题、政策调整、可持续发展 ?放开全面二孩”政策实行原因及背景: 中国或面临“低生育陷阱”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 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 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 1.4,远低于更替水平 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 1.3的“低生育陷阱” 。当前是修复人口结构的最后窗口期, 根据统计数据预测, 全面放开二孩后,除了头几年有所反弹外,年平均总和生育率也难以由现在的 1.4 至1.5升到1.8以上,2020年人口总量也难以突破 14.5亿人,人口峰值也难以突 破15.3亿人。我国的人口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应立即由数量控制转向改善优化结 构,现在应该担心的是补偿性生育量太小问题,而不是生育堆积。 + 2000^2100年中国人口发展的历史、现状与前景 150000 一低右案14 -i 中方案1.6 —高方韋1.8 50000 2000年 2010 2020 2030' 2040 2050 2060 2070 2080 2090 2100 注:S 中低、中、离方廩分别I 为设宦的删[]生育率. 资*4来源:南京大学人口学者陈友华绘制 2、人口结构问题 (1)人口老龄化危机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 例相应增长的动态。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 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中国13.67亿人口中, 60岁及以上的老人2.12亿人,占总人口比例为 15.5%; 65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37亿人,占比 1、 130000 110000 90000 70000 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

归纳全面二孩政策对人寿保险需求影响的实证分析.docx

全面二孩政策对人寿保险需求影响的实证分析 常德是湖南省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大大地刺激了常德市寿险业务的开展,进入21世纪以后,常德市地区的经济更是保持着较快的增长势头。由于人寿保险对于社会稳定,提高人们的福利水平以及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常德市人寿保险产业的发展速度迅速,寿险保费收入持续增加,寿险经营机构逐年增多。 根据我国当前的国情和客观的人口规律,以及基于2010年人口普查和近期调查数据分析,在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为国家的发展带来许多切身的利益,但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男女比例失衡等问题已经出现。因此,在实行几次调整之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行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将会带来一些影响。2016年我国已经全面进入二孩时代。中国寿险业在二孩时代应重新厘定"二胎险"费率,防控承保风险;切实提高保险从业者专业素质,以优质服务赢得市场;加强互联网保险市场发展,方便年轻父母投保等应对策略。 在市场经济时代,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大量准“高龄产妇”的出现,让目光敏锐的保险公司们,借互联网之势,几乎与全面放开的政策同时推出了相应的保险保障产品,比如安邦保险的“二胎安”母婴安康保险、中国人寿的“母婴安康”以及永安保险的“二胎保”安孕意外护航保险等等。 实际上,一直以来,保险业的发展和人口状况都息息相关,在保险业发展过程中,人口因素直接影响到保险产品的开发和保险业政策的制定。 “在二胎产品推出前,我们做了详细的市场调研,从调研结果来看,市场需求总量很大,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放开,适龄生育的妇女接近1亿人,高龄风险明显增加。”安邦财险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全面放开二胎的大背景下,在我国人口再生产转变过程中,政策变化必将影响到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如何应对人口结构的变化与趋势,抓住细分市场,将是我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是对个人和家庭生育自由与权利的回归。二孩政策同时意味着将出现更多的高龄产妇,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生育风险与新生儿出生缺陷风险。”首都经贸大学教授朱俊生表示,在二孩政策下,家庭有必要借助商业保险,建立生育风险保障体系。 。其更专注于准备生二孩的女性这一细分市场,主要针对生育一孩后备孕第二孩的身体健康的女性,特别关注高龄产妇健康,部分公司推出的产品投保年龄最高可放宽至45岁。保障内容则主要包括妊娠并发症住院医疗、新生儿重症住院及手术医疗、婴儿严重先天畸形、妊娠身故保障等。总体来看,此类产品的保障性较强,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家庭因生育事件面临的经济风险。以某公司的孕育综合保险计划产品为例,保险费1000元,对应的保险责任包括:助孕医疗5000元,妊娠并发症住院医疗(含胎儿发育异常手术治疗)1万元,新生儿重症住院及手术医疗10万元,婴儿严重先天畸形5万元,妊娠身故20万元。但实际上,

放开二孩政策后对幼儿教育发展的影响

摘要: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广泛实施,标志着独生子女时代的终结。二孩时代的全面到来,势必会带来人口数量的增长,人口数量的变动不可避免地会对不同阶段教育的发展、资源配置、规模等产生影响。关键词:二孩政策;教师;教育规模;教育资源配置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变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一政策的提出,将对未来我国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产生重大的影响,也给幼儿教育的发展和规划带来新的挑战。“百年人生,立于幼学”,幼儿教育担负着“人之初”教育的重大责任。作为人生的初始工程,它关系着亿万幼儿的成长发展,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关系着民族的命运与祖国的将来。一、学前教育迎来新的机遇“2015年11月4日,按照我国计划生育有关部门的预测,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未来几年新生人口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所增加。数据显示,最高年份人口出生数量会超过2000万。”新生人口数将在2016年到2020年迎来增长的高峰。西南大学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正式实施,从2019年开始,学前教育资源将大幅度增长。2016年到2020年在园儿童人数将从4000万增长到5000万,约新增1000万个需求。《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提出:“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地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需求在不断增加,实际却依旧面临着学前儿童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随着政策的落实,人口数目的增长,原本存在的问题将变得更为突出,但问题的加剧也带来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新机遇。二孩的到来,对学前教育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品牌较好的私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可能会变得更高,公立和普惠性幼儿园学位紧缺。对于年轻的父母来说,综合各种因素公办和普惠性的幼儿园将成为他们的首选。而公立及普惠性幼儿园却供应不足,造成了学前资源的相对紧张以及学位不足。针对这些问题的出现,增加公益性幼儿园,重点发展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学前教育服务公平化将成为当前发展的重点。私立幼儿园也应更新理念提高质量,在与国际新的教育理念接轨的同时融合本土特色,为民众提供多种选择。与此同时,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早教行业、培训机构等也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二、幼儿教育的方式、观念产生变化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幼儿教育被越来越多的家长所重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许多家庭从原来的“四二一”形式的家庭结构变成了“四二二”形式的家庭结构。很多家庭将转变为非独生子女结构,长久以来的独生子女的教养方式、教育理念和教育内容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家庭结构。二孩的到来,亲子关系发生变化,家中的老大不再孤单,有了新的游戏伙伴。但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家长不再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一个孩子身上,由于二孩较小,家长很容易将较多的精力放在老二身上,使得家中的长子(女)出现心理落差感觉爸爸妈妈不再爱自己,他们害怕自己不再是家中的唯一,担心弟弟或妹妹夺走父母的爱,并将这种失落感归罪于自己的弟弟或妹妹,从而开始抗拒家里多了一个弟弟或妹妹,并采取各种极端的手段威胁抵触。因此做好沟通,协调好家长与两个孩子关系以及教导两个孩子和谐相处是每个二孩家庭必须面临的新课程。家庭对幼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良好的家庭教育在学前儿童的成长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面对家庭结构的变化,对家庭教育方式作出适当地调整也是家长们面临的挑战。作为两个孩子的家长,公平理智施爱是必要的,关注长子(女)的心理变化是必须的。家长应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转变传统的独生子女教育观念,建立新的家庭教育方式,引导孩子适应新的亲子关系,做好二孩生育前的沟通和解释工作,让孩子早些适应自己即将成为哥哥或者姐姐的事实,缓解其心理压力。独生子女家庭,孩子成为几代人的唯一寄托,家长把所有的爱和所有的期待都集中在一个孩子身上,他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不惜一切地对孩子进行各种培养。二孩的到来,这种唯一状态将会被打破,家中有了两个孩子,两个孩子的存在使得父母过于集中的注意力得到分散,原有的过度关注、过度期望的教育观念将会得到平衡和改善。 三、对幼儿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生育二孩的家长大部分是80后和部分的90后以及少数的70后,随着近些年媒体的介入与宣传,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已经成为广大家长的共识。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这种需求将变得更加强烈,无论从对幼儿园的教育理念、配套的硬件设施,还是对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上,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最首要的问题是提高幼教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方面,家长对幼儿教师期望的增高;另一方面,幼儿教师短缺却在进一步地加剧,尤其是高素质幼儿教师。各幼儿园渴望拥有热爱学前教育、受过高等教育、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有新的学前教育理念、技能扎实全面、愿意在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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