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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宣传提纲

一、制定新“两纲”的背景

九十年代,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参照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我国政府制定并发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两个纲要实施顺利,成效显著。截止2000年底,两个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两个纲要的实施成果,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五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行动纲领〉执行成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十年代儿童发展状况报告(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国家报告)》,分别于2000年6月和12月提交联合国23届妇女问题特别会议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总部,体现了我国政府认真履行对国际社会的承诺,获得一致好评。

2001-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面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儿童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以适应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实践新千年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促进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今年4月20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于5月22日正式公布实施。

二、制定新“两纲”的意义

新“两纲”的制定是全国广大妇女儿童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新世纪第一个10年妇女儿童发展有了新的目标、任务,有了新的起点、高度,有了前进的方向。它是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发展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它的制定不仅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而且为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更为广阔的舞台;也为我国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制定新“两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妇女儿童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提出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展现妇女儿童在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环境发展领域的前

景,实现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妇女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新“两纲”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与国家“十五”计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相一致,与各有关部门的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

2.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新“两纲”既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立足于当前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又面向21世纪、面向世界,与国际上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接轨,使目标既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又具有前瞻性、挑战性。

3.面向全国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新“两纲”的目标设置既面向全国,代表和反映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水平;又尽可能地考虑地区差异,突出西部和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儿童的发展问题。

四、新“两纲”的体例、涉及领域和主要内容

(一)体例:新“两纲”包括五个部分:前言、总目标、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组织与实施、监测与评估。主要目标都是在衡量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性目标;策略措施按照国家、部门和社会三个层次划分,明确了不同责任主体在实施纲要中的职责、任务和办法。

(二)领域:妇女纲要设置了6个领域: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儿童纲要设置了4个领域: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

(三)主要内容:

1.妇女纲要。

妇女纲要6个领域共设置了34项主要目标、123项策略措施。与'95《纲要》相比,减少了主要目标的数量,加大了策略措施的比重。6个领域涵盖了'95《纲要》的所有内容,反映了我国妇女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未来持续发展的趋势。

妇女与经济:从赋予妇女经济权利着手,提出了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经济资源、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贫困等5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更注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障妇女的经济权利。强调提高妇女的就业层次,促进妇女职业选择的多样化,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减少贫困妇女数量,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决策。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从扩大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推进妇女民主参与进程着手,提出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水平、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扩大妇女民主参与渠道等6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在更大范围内提出了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强调女干部在各级政府领导层所占的比例。提出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注重妇女在基层民主参与中作用的发挥;倡导妇女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

妇女与教育:从依法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着手,提出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妇女中等

和高等教育、妇女素质教育、妇女终身教育等5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更强调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教育资源的权利,扩大妇女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比例,注重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终身教育水平,培养妇女的知识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妇女与健康:从提高妇女生命质量着手,提出提高妇女预期寿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为流动人口妇女提供卫生保健服务、控制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提高妇女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等6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把重点放在提高健康服务质量和维护妇女健康权利上。强调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妇女与法律:提出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保护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等6项主要目标。强调在社会的发展变化中随时关注妇女的法律保护问题,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援助等手段,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保护妇女免受一切形式的不法侵害,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与环境:从改善自然环境和优化社会环境着手,提出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和决策程度、增加妇女自我支配时间等6项主要目标。将优化社会环境和保护生态环境提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为妇女提供了主动参与的机会和条件。在社会环境方面,强调妇女与男子平等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权利。针对我国老龄化趋势,关注妇女的养老保障问题。

2.儿童纲要。

儿童纲要4个领域共设置了18项主要目标、53项支持性目标、70项策略措施。

儿童与健康:将儿童卫生保健拓展为儿童健康,增加了增强儿童体质、体育锻炼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针对目前未成年人吸烟、吸毒人数增加和性病、艾滋病、结核病呈增长蔓延趋势等问题,增加了儿童卫生保健教育的目标。保留了原纲要关于降低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等重要目标。

儿童与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仍作为最主要的目标,并在目标值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发展特殊教育,保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儿童、残疾儿童、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还提出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等目标。

儿童与法律保护:增加了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等主要目标。

儿童与环境:包括改善自然环境、优化社会环境和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三方面内容。增加了提高空气质量、森林和绿地面积、为儿童提供娱乐时间、安全用品、健康精神产品,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等社会环境方面的目标,突出了对残疾儿童、孤儿等困境儿童的保护。

五、新“两纲”的主要特点

1.明确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及四项基本权利。江泽民主席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欢迎仪式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第一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进了妇女纲要的总目标,在策略措施中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意义。将“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写进了儿童纲要的总目标。将“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作为儿童纲要的主要目标,这四项权利是《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

定的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

2.突出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针对新千年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原“两纲”的执行情况,将原妇女纲要中的11项主要目标、儿童纲要中的10项主要目标进行分类、归纳,充分涵盖到经济、政治、教育、卫生、法律、环境六个方面。

3.注重妇女儿童自身的发展。新“两纲”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针对2001-2010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持续发展的趋势,提出妇女儿童发展的新目标。与原“两纲”相比,新“两纲”更注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儿童自身的发展。

4.明确实施的责任主体。策略措施是确保纲要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在总结原“两纲”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将策略措施分为国家、部门和社会三个层次,进一步强化不同实施主体的责任意识,明确各主体在实施纲要中的职责和任务。

六、抓好新“两纲”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1.要组织好新“两纲”的学习、宣传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新“两纲”。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宣传实施新“两纲”的意义和各项目标任务;宣传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级妇儿工委要将学习、宣传“两纲”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作出具体的安排。

2.做好新“两纲”的贯彻实施工作。地方各级妇儿工委要协助政府制定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地的规划目标要突出地方特点,具有可行性;策略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将妇女儿童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逐级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要依靠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通力协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妇女儿童发展涉及各部、各行业,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要充分调动全国广大妇女儿童主动参与纲要的实施。妇女儿童是实施纲要受益的主体,也是参与纲要实施的重要力量。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挖掘自身潜力,提高自身素质,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大业,在参与实施纲要的过程中,求得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3.国务院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新“两纲”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部门职责和部门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贯彻落实新“两纲”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

(发展战略)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最全版

(发展战略)中国妇女儿童 发展纲要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11-2020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和经济、妇女参和决策和管理、妇女和教育、妇女和健康、妇女和法律、妇女和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国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壹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和意识进壹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壹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壹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壹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壹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壹步改善。这十年是

我国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壹。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和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和男性存在壹定差距;妇女参和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男性存在壹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壹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壹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壹步提高。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未来十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国际竞争会日趋激烈。国际社会在推动人类发展进程中,更加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从当下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壹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壹、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一般特点是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一般特点是:一、地域广大,人口稀少。许多少数民族住在山区、高原、牧区和森林地区。二、物产资源丰富。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三、大都位于我国的边疆,属于国防要冲。由于历史上多次的民族迁徙屯田,移民戍边,朝代更迭等原因,而引起的人口变动,使我国的民族分布形成了各民族又杂居又聚居互相交错居住的状况。有些少数民族既有一块或几块聚居区,又散居在全国各地。大约有一千多万人口散居在全国各省、市的大小乡镇和乡村。各少数民族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方面,不仅相互影响,而且都和汉族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少数民族多分布在边疆,担负着保卫边疆和建设边疆的双重任务。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上、国防上、经济上和对外关系上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们说少数民族主要聚居边疆地区,并把那里称为少数民族地区。但是,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的居民并非全是少数民族,还杂居着很多汉族人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大都是与汉族杂居或交错聚居。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在内蒙古、广西、宁夏3个自治区,汉族人口都超过少数民族人口。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汉族人口虽未超过少数民族人口,但也接近全区人口的40%。而且,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也不是当地主要少数民族仅与汉族杂居,还与其他一些少数民族杂居。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维吾尔族和汉族外,还有十几个少数民族杂居其中。云南省更是多民族交错杂居,全省共有20多个民族。西藏自治区民族成份较少,但仍有汉、回、门巴、珞巴等族与藏族杂居。同样,在汉族集中地区也杂居着许多少数民族人口,例如上海市虽以汉族为主,但是也有37个少数民族的居民。就全国而言,我国几乎没有一个市或县的居民是单一民族的。所以,我国民族分布的显著特点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 中国少数民族分布简表 我国是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除汉族外,有五十多个少数民族,占全国总人口的6.6%,分布在我国总面积50—60% 的土地上。 民族名称主要分布地区 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青海省,河北省,河南省,甘肃省,云南省。 回族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辽宁省,北京市,黑龙江省,天津市,吉林省,陕西省。 藏族西藏自治区,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云南省。 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南省。 苗族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广东省,湖北省。彝族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广东省,贵州省。 布依族贵州省。 朝鲜族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 满族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 侗族贵州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瑶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云南省,广东省,贵州省,四川省。 白族云南省,贵州省。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11-2020 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 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 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 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 2010 年)》(以 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 略措施。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 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截至2010 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国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 进展。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 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 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 进一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 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 步改善。这十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 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 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0年度工作总结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0年度工作总结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包括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两部份。因为妇女和儿童同属社会的弱势群体或总体较弱群体,需要受到特殊的法律保护和政策扶持才能更好地生活、学习和工作等,所以人们习惯把妇女和儿童放在一起。 2020年度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总结 我局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根据宝兴县妇儿工委宝兴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关于2020年度妇女儿童两纲工作和支持群团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文广新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0年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关注妇女儿童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工作,建立文体新系统妇工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局属各单位工作重点,抓好实施纲要的各项目标落实。积极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两纲,掌握其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把握精神实质,每年选派女干部职工参加县妇儿工委召开的会议和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增强搞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尊重妇女、爱护儿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一个良好的风气。 二、关爱女工,建设融洽型女工队伍。 自实施两纲以来,我局2020年为女干部职工开展活动,让女工

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开展慰问帮扶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党员以及留守儿童,在每年的两节期间,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困难女工家中慰问,尽最大努力为她们排忧解难;每逢三、八,组织系统女工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并且支持和协助县妇联开展好全县性的庆祝活动,丰富妇女们的节日生活。同时,文广新系统女工委在局属各单位的重视和配合下努力为女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结合实际,开展丰富文体活动。 文广新系统女性职工占全局职工的52%,她们工作敬业,富有创新,不畏辛苦,努力去创造一个又一个佳绩。如,图书馆每年举办全民读书月活动,评选书香人家、文明读者,又如县文化馆积极推广广场舞培训和健身活动,为广大爱好者开展活动创作条件,每年开展三下乡活动,举办各种文艺表演。 四、认真履职,营造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始终绷紧文化市场管理这根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管理力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净化了未成年人文化生活环境。一是严格审批制度,营造有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城区和乡镇学校200米之类不得设立网吧、游戏机等娱乐场所;严厉打击黑吧,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检查,严防黑吧在这些地方冒头。由于严格审批和严厉打击,我县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一家网吧和游戏机场所,无一所黑吧。二是加强网吧经营者法制和道德理念教育,每年组

少数民族地区列表

附件 1 少数民族地区列表 少数民族自治区(5个):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少数民族自治州(30个):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僳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少数民族自治县(117个): 河北省(6个)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辽宁省(8个)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 吉林省(3个)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黑龙江省(1个) 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浙江省(1个)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

妇女发展纲要统计监测指标解释

妇女发展纲要统计监测指标解释 一、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指标 1.妇女人均预期寿命 2.孕产妇死亡率 3.妇女常见病筛查率 4.宫颈癌死亡率 5.乳腺癌死亡率 6.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 7.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 8.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9.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 10.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11.人工流产率 (二)指标解释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 1.定义: 又称平均寿命,指在某一死亡水平下,已活到×岁年龄的人口平均还有可能继续生存的岁数。它能摆脱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综合反映全体人口的死亡水平,对于人口分析和人口预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平均预期寿命也可以分性别进行计算,现在各国都分别计算男性、女性和总人口三种平均寿命。一般来说,女性平均寿命高于男性。 2.计算方法: 平均预期寿命是通过编制生命表来计算的。计算方法是将×年龄以上累计生存人数Tx除以该年龄尚存人数Lx,即平均预期寿命Ex=Tx/Lx。在各年龄的平均预期寿命中,0岁组(出生时)的平均预期寿命可以表示一批人出生后平均一生可能存活的寿命数,具有特殊意义,通常所说的平均预期寿命即指0岁时平均寿命预期寿命,记作Eo/Lo,其中Lo为假定的同批人数,To需从最高年龄Tw、…、T2、T1累计而来,因此,Eo是生命表的最终结果。 3.计算单位:岁

4.数据来源:一般根据人口普查资料推算求得。 孕产妇死亡率 1.定义: 指某地区一年内,孕产妇死亡人数与该地区当年活产儿之比。孕产妇死亡率是评价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它的高低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孕产妇生活环境及卫生保健服务有直接关系。 孕产妇死亡: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不论妊娠时间与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者,但不包括意外原因死亡者。 因此,界定孕产妇死亡有两个重要概念: ①时间:孕期、产期、产褥期(42天); ②孕产妇死亡包括直接产科原因和间接产科原因的死亡。 直接产科死亡原因:指因妊娠状态下(妊娠、分娩、产褥)的妊娠或产科并发症,操作干预,误诊或治疗不当等造成的死亡,例如妊高症、产后大出血、产褥感染、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者。 间接产科原因:指由于妊娠期的生理变化影响而非直接产科原因,使以往疾病加重或妊娠期新生疾病(包括内、外科)造成的死亡。例如,以往有肝病、心脏病、肾病、妊娠后加重引起的死亡。 2.计算方法: 年内孕产妇死亡总人数 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10万 年内活产儿数 3.计算单位:1/10万 4.数据来源:卫生部监测点数据,每年6月份可以提供上年数据。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 1.定义: 指某地区统计年度内实际进行妇女常见病筛查的20~64岁户籍妇女人数(不包括因疾病到妇科门诊就诊的人数)与20~64岁妇女人数之比。 2.计算方法: 某地区统计年度内实查人数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 = ———————————————×100% 该地区当年20-64岁妇女人数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宣传提纲 一、制定新“两纲”的背景 九十年代,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参照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我国政府制定并发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两个纲要实施顺利,成效显著。截止2000年底,两个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两个纲要的实施成果,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五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行动纲领〉执行成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十年代儿童发展状况报告(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国家报告)》,分别于2000年6月和12月提交联合国23届妇女问题特别会议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总部,体现了我国政府认真履行对国际社会的承诺,获得一致好评。 2001-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面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儿童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以适应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实践新千年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促进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今年4月20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于5月22日正式公布实施。 二、制定新“两纲”的意义 新“两纲”的制定是全国广大妇女儿童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新世纪第一个10年妇女儿童发展有了新的目标、任务,有了新的起点、高度,有了前进的方向。它是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发展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它的制定不仅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而且为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更为广阔的舞台;也为我国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制定新“两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妇女儿童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提出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展现妇女儿童在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环境发展领域的前

少数民族地区列表

精心整理附件1 少数民族地区列表 少数民族自治区(5个):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少数民族自治州(30个):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西土家 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辽宁省(8个)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浙江省(1个)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 湖北省(2个)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湖南省(7个)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 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 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 广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 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 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 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四川省(4个)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

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贵州省(11个) 贵州毕节地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 云南省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云南省思茅市西盟佤族自治县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国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这十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未来十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国际竞争会日趋激烈。国际社会在推动人类发展进程中,更加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按

中国省市自治区明细详解

中国省市自治区明细 中国有34个省市自治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5个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 省会+地级市249个县级市374+县市区2400多个 序号省区省会地级市数量 10 1 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市秦皇岛唐山市邯郸市邢台市沧州市承德市廊坊市 衡水市张家口 10 2 山西省太原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临汾市晋中市运城市晋城市忻州市 朔州市吕梁市 8 3 内蒙古呼和浩特呼伦贝尔包头市赤峰市乌海市通辽市鄂尔多斯乌兰察布 巴彦淖尔 12 4 辽宁省沈阳盘锦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铁岭市锦州市丹东市辽阳 市 葫芦岛阜新市朝阳市营口市 5 吉林省长春吉林市通化市白城市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山市7 11 6 黑龙江哈尔滨伊春市牡丹江大庆市鸡西市鹤岗市绥化市双鸭山七台河 佳木斯黑河市齐齐哈尔市 12 7 江苏省南京无锡市常州市扬州市徐州市苏州市连云港盐城市淮安市 宿迁市镇江市南通市泰州市 9 8 浙江省杭州绍兴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台州市金华市舟山市衢州市 丽水市 9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亳州市马鞍山池州市淮南市淮北市蚌埠市巢湖市16

安庆市宿州市宣城市滁州市黄山市六安市阜阳市铜陵市 10 福建省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莆田市宁德市7 10 11 江西省南昌市赣州市景德镇九江市萍乡市新余市抚州市宜春市上饶市 鹰潭市吉安市 16 12 山东省济南潍坊市青岛市淄博市威海市枣庄市泰安市临沂市东营市 济宁市烟台市菏泽市日照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莱芜市 16 13 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焦作市商丘市信阳市新乡市安阳市开封市漯河市 南阳市鹤壁市平顶山濮阳市许昌市周口市三门峡驻马店 11 14 湖北省武汉荆门市咸宁市襄樊市荆州市黄石市宜昌市随州市鄂州市 孝感市黄冈市十堰市 12 15 湖南省长沙市郴州市娄底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邵阳市 益阳市永州市张家界怀化市 18 16 广东省广州江门市佛山市汕头市湛江市韶关市中山市珠海市茂名市 肇庆市阳江市惠州市潮州市揭阳市清远市河源市东莞市 汕尾市云浮市 13 17 广西省南宁市贺州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玉林市钦州市 百色市防城港贵港市河池市崇左市来宾市 18 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 1 17 19 四川省成都乐山市雅安市广安市南充市自贡市泸州市内江市宜宾市 广元市达州市资阳市绵阳市眉山市巴中市攀枝花遂宁市 德阳市 20 贵州省贵阳市安顺市遵义市六盘水 3 21 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大理市曲靖市昭通市保山市丽江市临沧市7

2020年(发展战略)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发展战略)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11-2020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于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于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于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和经济、妇女参和决策和管理、妇女和教育、妇女和健康、妇女和法律、妇女和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国于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情况进壹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和意识进壹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壹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壹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壹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

壹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壹步改善。这十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壹。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和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于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和男性存于壹定差距;妇女参和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男性存于壹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壹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壹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壹步提高。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未来十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国际竞争会日趋激烈。国际社会于推动人类发展进程中,更加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从当下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壹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统计监测报告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统 计监测报告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6-11-03 11:02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统计监测报告 国家统计局2016年10月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加快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领域到2020年应实现的一系列目标。近期,国家统计局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对《纲要》五年来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汇总和分析,结果表明,《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在可监测的54项重点统计指标中,有44项指标提前实现或基本实现《纲要》目标,总达标率81.5%。 一、《纲要》在各领域的实施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延长。早在2000年,我国就已经进入长寿国家行列(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0岁的国家即为长寿国家)。《纲要》颁布以来,中国人均预期寿命持续延长,2015年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为76.34岁,比2010年延长1.51岁;其中女性的预期寿命79.43岁,比2010年延长了 2.06岁,已实现《纲要》目标。 2.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0.1/10万,比2010年降低近10个十万分点,基本实现20/10万的《纲要》目标。近年来,通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项目的实施,全国孕产妇死亡率的城乡差距已基本消除,2015年,城市和农村分别为19.8/10万和20.2/10万,比2010年均降低近10个十万分点。 3.妇女保健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达到99.7%;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降低至1.25%,比2010年降低0.55个百分点;妇女常见病筛查率经历了上一年的大幅下降后,有所回升,2015年为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0).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3‰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4.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1.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2.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3.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4.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促进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省、市、县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增加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 3.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逐步扩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内容。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 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规范检查项目,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国发〔2001〕18号 【失效依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01.05.22 【实施日期】2001.05.2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2001年5月22日发布国发[20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随着新世纪钟声的敲响,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又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始新的伟大进军。 妇女发展作为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际社会为促进妇女发展与进步达成了多项协议,将妇女问题与全球政治、经济发展紧密相联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消除经济全球化进程对妇女产生的不利影响正逐步纳入各国政府的重要议程。我国政府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1995年制定和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以下简称’95《纲要》)是我国妇女发展的重要里程碑。5年多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在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95《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为21世纪的妇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95《纲要》的实施改善了我国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加速了男女平等的进程,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 2001—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我国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面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加快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发挥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国政府制定并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妇女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确定了2001—2010年妇女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同时,充分考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提出的妇女发展12个重要领域,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制定妇女发展规划的做法,以’95《纲要》的实施

中国妇女发展大纲

中国妇女进展纲要 (2011-2020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差不多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进展的重要力量。在进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进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进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进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进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治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进展领域的要紧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国家将妇女进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治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要紧目标差不多实现,我国在促进妇女进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差不多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进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这十年是我国妇女进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受社会主义初级时期生产力进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阻碍,妇女进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就业性不卑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治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妇女进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区域妇女进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以后十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进展,国际竞争会日趋激烈。国际社会在推动人类进展进程中,更加关注妇女进展和性不平等。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进展,既为妇女进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促进妇女全面进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差不多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卑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按照我国经济社会进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妇女进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差不多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差不多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进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

学习解读2018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

学习解读2018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 为全面反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进程,国家统计局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对《纲要》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七个领域2018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表明,《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多数目标已提前达标,但部分领域中个别指标尚存差距。 一、《纲要》各领域的实施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保健水平提高。2018年,孕产妇健康保健的各项指标继续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自2012年起一直保持在99%以上的高水平。2018年,住院分娩率为99.9%,与上年持平,高于2010年 2.1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9.9%,比上年略升0.3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5.8个百分点。与2010年相比,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2.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2018年,孕产妇死亡率18.3/10万,比上年降低6.6%,比2010年降低39%,优于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同期城市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5.5/10万和19.9/10万,

分别比上年降低6.6%和5.7%,比2010年降低47.8%和33.9%(见图1)。 图1 2010—2018年孕产妇死亡率情况 3.妇女生殖保健服务不断加强。国家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全国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截至2018年底,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已覆盖全国所有贫困县。妇女常见病筛查率经过几年低位徘徊后有了明显上升,由2010年的61.2%上升到2018年的75.5%,提高1 4.3个百分点,比2017年提高8.6个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0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11-2020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国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这十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

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实施纲要

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反映了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自国务院发布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我国在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亟待改善;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大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能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心理疾患等已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任重道远。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推进深

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全面实现两纲提出的妇女儿童健康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为妇女儿童提供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2.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3.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的妇女儿童健康差距,促进妇幼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 二、目标 (一)总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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