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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
(2014年12月5日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共成都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紧密结合成都实际,就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中央全会形式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是党执政更加成熟的重要标志,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全面部署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为推动法治四川
建设提供了科学遵循。
当前,成都正处于“改革创新、
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加需要良好的法治体系
来巩固改革成果、改进社会治理
和优化发展环境。为此,市委十二
届三次全会确立了“四化一驱动”
的改革主攻方向,把法治建设作为
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着力
把治蓉兴蓉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
治化轨道,在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加强地方立法建设、推进法治政
府建设、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推进
社会依法治理、加强全民学法用法
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建
设法治城市要求相比,我市还存
在明显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情况不容忽视,执法体
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
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比较突出,行
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
时有发生;司法不规范、不严格、
不透明等问题仍然存在;尊法信
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
成,部分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观念
不强、能力不足;地方立法还不能
满足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这些
问题妨碍治蓉兴蓉各项事业发展,
必须下大力气解决。
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必
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
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
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
护人民权益,依法维护社会公平
正义与和谐稳定,为我市打造西
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
国际化大都市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