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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调查报告

XX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调查报告
XX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调查报告

XX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调查报告

截至目前,江西省共招募遗体器官志愿捐献者1882人,已成功实现遗体及其器官、组织捐献274人,其中:实现器官捐献53例,共捐献心脏2个,肝脏50个,肾脏102个,通过器官移植,可至少挽救152名濒危患者的生命;角膜捐献320个,通过临床组织移植,使逾百名眼疾患者减轻了痛苦,重新获得了健康。

资料显示民政部1997年出台过《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至今已有16个年头,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急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新的敬老院管理办法。虽然近期出台了新的《老人权益保障法》,从管理机构方面是健全了。但敬老院管理模式还没有列人规范化、法制化。

你对器官捐献了解多少?小编下面为大家收集了相关资料,欢迎参考!

经过了几天的深思熟虑,陈锋觉得,自己缺乏闯劲儿和足够的毅力,对事业也没有很强烈的追求,之前外出打拼更多只是不甘被摆布而作出的决定。相比之下,自己其实更适合在当地找个稳定的工作,过平凡简单的生活。“人生的意义嘛,成家立业的同时还能照顾父母,也是种幸福”。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

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捐献简介

什么是器官捐赠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

4月13日,一封由全国148个城市289名罕见病患者及其亲友联合署名的《关于完善有关就业保障制度、促进罕见病群体平等就业的建议信》,从五个地方被寄往人社部、民政部和卫生部及全国31个省市政府办公厅,呼吁有关部门建立职业培训评估机制、消除制度性歧视、建设支持性工作环境及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等。

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器官捐赠的范围

器官捐赠的范围包括细胞捐赠、组织捐赠和器官捐赠。

细胞捐赠

是指从一个健康人的体内提取有活力的细胞群,输入另外一个需要救助的人体内。临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赠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人。

组织捐赠

是指将身体的部分组织捐赠给那些需要救助的人。这些组织包括:皮肤、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神经等等。一位捐赠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同时捐赠多种组织给那些等待移植的人。

器官捐赠

就是将身体的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赠给另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治疗的人或者医学院校。这些人的病情通常非常严重,而且已经不能用其他治疗方法治愈。20世纪60年代世界上已经成功地进行过心脏、肾脏、肝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多种移植。

植物人是否可以捐赠器官

植物人是由于脑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统疾病引起的大脑功能丧失,但脑干功能依然存在。所以,植物人没有思维、记忆、认知、行为和语言能力,但有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脸部动作。因此,植物人虽然丧失了部分大脑功能而暂时

失去意识,但是不能捐赠器官。

器官移植

什么是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是将某个健康的器官通过手术或其他方法放置到一个患有严重疾病、危在旦夕的人身体上,让这个器官继续发挥功能,从而使接受捐赠者获得新生。

移植医学的崛起

器官移植在二十世纪以前一直是人类的梦想,在二十世纪初期,医学界对治疗那些身体某个器官功能严重衰竭的人依旧束手无策。由于受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器官移植在当时只是停留在动物实验阶段。

到了五十年代,世界各地的医生开始进行人体试验,但由于不能很好地控制移植后的排斥反应,器官移植的效果不尽自意。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诺华公司发明了免疫抑制药物--环孢素(新山地明)。环孢素的发明使移植后器官存活率大大提高,器官移植事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是本世纪尖端医学的重大成就之一。

在前不久举办的“中国幼教百年纪念大会暨学术研讨会”上,不少与会专家学者提到了当前学前教育中的游戏缺失现象。

哪些人可以接受器官移植

心脏

由各种原因导致的心脏衰竭的人,心脏移植是唯一的治疗方法。

肺脏

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虽然面临学习生活中的重重困难,对现在生活的满意度最低,但他们没有放弃对自己和生活的信心,仍旧表现得积极向上,他们中有%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比父亲外出的高2个百分点;有%对未来怀有希望,比父母外出的高个百分点。

终末期良性肺部疾病的患者,经过传统内科治疗无法治愈,但估计尚有1-3年存活希望,可考虑进行肺移植手术来改善身体状况。

肝脏

处于良性肝癌末期,无法用传统内科手术治疗的患者,肝脏移植是唯一的方法。

肾脏

当一些疾病对肾脏产生损害,肾脏不能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时,就会逐渐发展为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其终末期

就是尿毒症。挽救尿毒症患者生命的方法包括透析和肾脏移植。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不够。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虽然以政府为主导,但是开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一定角度来讲,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关乎民生和县域经济发展,所以,政府引导、社会重视、全员参与是势在必行,也是解决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的根本所在。

陈哲峰在同学中有个外号“乘着风”,很显然,这样的外号并不源于“高处不胜寒”的典故。举止亲和的他,在班上拥有着好人缘。平日里,他非常喜欢看书。“科幻、军事、体育……我一般是喜欢什么书就看什么书,不会强迫自己看不感兴趣的书。”

胰脏

胰脏移植多数是与肾脏移植同时进行的,主要用于治疗晚期糖尿病、I型糖尿病、和胰切除后糖尿病。

除了上述,尚有患有脾脏、小肠、盲肠等多种疾病的人也可以通过接受移植手术获得治愈。

主要程序

1、接受来访或电话咨询

2、红十字会提供:

《致遗体捐献志愿者的一封信》

《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

《志愿者基本情况登记表》

3、受理志愿者填写完毕的登记表格,告知填写不完整或不恰当的地方

实践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4、为填写合格的志愿者办理:

好水养好鱼,清江水域养出的鱼具有独特的口感风味,在国内享有盛誉,既可以上名贵筵席又适合大众消费,其鱼价远高于池塘鱼价。目前加工生产的“清江豆鼓鱼”、“清江烤鱼”等无公害食品,市场销售也较好。一个好的品牌在生产销售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使产品在市场占有率和销售利润中获得更大的空间。因此,必须打造和利用好“清江鱼”品牌,依托“清江鱼”的品牌优势逐步做强做大。

《致遗体捐献者的一封信》《登记复函》

《遗体捐献登记表》(一份)

《荣誉证书》

正确处理好“创新”与“继承”的关系。根据我园青年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对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认识有一定差异的测查结果,我们认为,虽然青年教师在某些认识上成绩高于中青年教师,但不管是青年教师还中青年教师都要正确地处理好“创新”与“继承”的关系。另一方面,必须对教学内容及组织策略进行改革,活化教育过程。这对我们教师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中青年教师在积累经验的同时要敢于创新,要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这是培养创新人才的根本保证。

《捐献卡》(随身携带用)

XX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调查报告

XX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调查报告 截至目前,江西省共招募遗体器官志愿捐献者1882人,已成功实现遗体及其器官、组织捐献274人,其中:实现器官捐献53例,共捐献心脏2个,肝脏50个,肾脏102个,通过器官移植,可至少挽救152名濒危患者的生命;角膜捐献320个,通过临床组织移植,使逾百名眼疾患者减轻了痛苦,重新获得了健康。 资料显示民政部1997年出台过《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至今已有16个年头,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急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新的敬老院管理办法。虽然近期出台了新的《老人权益保障法》,从管理机构方面是健全了。但敬老院管理模式还没有列人规范化、法制化。 你对器官捐献了解多少?小编下面为大家收集了相关资料,欢迎参考! 经过了几天的深思熟虑,陈锋觉得,自己缺乏闯劲儿和足够的毅力,对事业也没有很强烈的追求,之前外出打拼更多只是不甘被摆布而作出的决定。相比之下,自己其实更适合在当地找个稳定的工作,过平凡简单的生活。“人生的意义嘛,成家立业的同时还能照顾父母,也是种幸福”。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

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捐献简介 什么是器官捐赠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 4月13日,一封由全国148个城市289名罕见病患者及其亲友联合署名的《关于完善有关就业保障制度、促进罕见病群体平等就业的建议信》,从五个地方被寄往人社部、民政部和卫生部及全国31个省市政府办公厅,呼吁有关部门建立职业培训评估机制、消除制度性歧视、建设支持性工作环境及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等。 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器官捐赠的范围 器官捐赠的范围包括细胞捐赠、组织捐赠和器官捐赠。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报名)

编号: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正面) 公民自愿逝世后捐献人体器官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崇高体现。我已了解人体器官捐献的基本常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承诺在逝世后自愿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的患者,并做以下志愿登记: 本人相关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学历:职业: 国籍:宗教:。 联系电话:邮箱E-mail: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现居住地: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是否征得家人同意:是□否□ 家属姓名:与本人关系:。 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我保证填写的以上信息准确真实,如发生变更或个人意愿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登记机构。) 我自愿无偿捐献: 全部器官□ 或: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其它() 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签名:。 年月日

报名登记须知 (背面) 感谢您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 在填写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信息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491号)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表达其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患者的意愿,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登记注册的行为。 3.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死亡后,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并改善其生活质量。 4. 请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登记机构。我们会对所有信息保密。 5. 若个人捐献意愿发生改变,登记者有权登录网站或以书面的形式撤销和变更登记。 6. 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报名登记后,请告知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获得家人的理解、支持和同意。 7.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无绝对年龄限制,原则上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脑肿瘤除外),一般都可以登记成为志愿者。但逝世后是否可以捐献器官,将由医疗专家评估后决定。 8.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医疗程序进行,任何时候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抢救和治疗。 9. 如不能现场递交此表,请按如下地址寄往贵州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与细胞组织捐献办公室。(地址:贵阳市八鸽岩路101号省防疫站4号楼4楼,邮编:550004) 10.我已阅读并知悉上述须知。 志愿登记者签名 年月日

人体器官一览表

人体器官一览表,别熬夜,年轻人注意了!! 任何试图更改生物钟的行为,都将给身体留下莫名其妙的疾病,20、30年之后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一、晚上9-11点为免疫系统(淋巴)排毒时间,此段时间应安静或听音乐。 二、晚间11-凌晨1点,肝的排毒,需在熟睡中进行。 三、凌晨1-3点,胆的排毒,亦同。 四、凌晨3-5点,肺的排毒。此即为何咳嗽的人在这段时间咳得最剧烈,因排毒动作已走到肺;不应Medicine,以免抑制废积物的排除。 五、凌晨5-7点,大肠的排毒,应上厕所排便。 六、凌晨7-9点,小肠大量吸收营养的时段,应吃早餐。疗病者最好早吃,在6点半前,养生者在7点半前,不吃早餐者应改变习惯,即使拖到9、10点吃都比不吃好。 七、半夜至凌晨4点为脊椎造血时段,必须熟睡,不宜熬夜 手、脚、身体各个穴位所对应的内脏(图) 下面这几张图显示了,咱们的手、脚、身体各个穴位所对应的内脏。按摩的时候,对准穴位下力,才能对我们身体有益。

如图所示,比如我们的脚趾分别代表了我们眼睛和耳朵,而整个脚底就相当于人体身体的主干。 下面是手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学会了自己给自己按摩一下吧。 拉拉耳朵养护全身器官 肾是人体重要脏器之一,乃先天之本。肾脏功能是否正常,对健康长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医五行学说认为,肾主藏精,开窍于耳,医治肾脏疾病的穴位有很多在耳部。所以经常进行双耳锻炼法,可起到健肾壮腰、养身延年的作用。 一、提拉耳垂法双手食指放耳屏内侧后,用食指、拇指提拉耳屏、耳垂,自内向外提拉,手法由轻到重,牵拉的力量以不感疼痛为限,每次3~5分钟。此法可治头痛、头昏、

神经衰弱、耳鸣等疾病。 二、手摩耳轮法双手握空拳,以拇、食二指沿耳轮上下来回推摩,直至耳轮充血发热。此法有健脑、强肾、聪耳、明目之功,可防治****、尿频、便秘、腰腿痛、颈椎病、心慌、胸闷、头痛、头昏等病症。 三、提拉耳尖法用双手拇、食指夹捏耳廓尖端,向上提揪、揉、捏、摩擦15~20次,使局部发热发红。此法有镇静、止痛、清脑明目、退热、抗过敏、养肾等功效,可防治高血压、失眠、咽喉炎和皮肤病。 四、搓弹双耳法两手分别轻捏双耳的耳垂,再搓摩至发红发热。然后揪住耳垂往下拉,再放手让耳垂弹回。每天两三次,每次20下。此法可促进耳朵的血液循环,有健肾壮腰之功效。 五、双手拉耳法左手过头顶向上牵拉右侧耳朵数十次,然后右手牵拉左耳数十次。这一锻炼还可促进颌下腺、舌下腺的分泌,减轻喉咙疼痛,治慢性咽炎。 六、双手掩耳法两手掌掩两耳廓,手指托后脑壳,用食指压中指弹击24下,可听到“隆隆”之声,曰击“天鼓”。此刺激可活跃肾脏,有健脑、明目、强肾之功效。 七、全耳按摩法双手掌心摩擦发热后,向后按摩腹面(即耳正面),再向前反折按摩背面,反复按摩5~6次。此法可疏通经络,对肾脏及全身脏器均有保健作用。 八、双手扫耳法以双手把耳朵由后面向前扫,这时会听到“嚓嚓”的声音。每次20下,每日数次,只要长期坚持,必能强肾健身。 以上八法,可根据各人所需选择,或单项或几项配合进行,只要能持之以恒,一定能收到理想的效果。 简单易学的强肾健体保健法 祖国传统医学认为,肾为先天之本,生命之源,肾气充盈,则精力充沛,筋骨强健,步履轻快,神思敏捷,肾气亏损则阳气虚弱,腰膝酸软,易感风寒,生疾病等。肾虚病症有阴虚、阳虚之分。肾阴虚者,有肺热、咽燥、腰膝酸软、头晕耳鸣、舌苔偏红等症状。 肾阳虚者,常见有肢体畏寒、精神萎靡、腰酸耳鸣、舌淡、体胖等症状。 中医认为,肢体的功能活动,包括关节、筋骨等组织的运动,皆由肝肾所支配,故有“肾主骨,骨为肾之余”的说法,因此坚持体育锻炼,以取得养筋健肾、舒筋活络、畅通气脉、增强自身抵抗力之功效,从而达到强肾健体目的。散步、慢跑、打球、做****、练拳舞剑等,都是不错的锻炼项目。下面介绍几个简单的保健方法,您可以试试。 搓擦腰眼:两手搓热后紧按腰部,用力搓30次。“腰为肾之府”,搓擦腰眼可疏通筋脉,增强肾脏功能。 揉按丹田:两手搓热,在腹部丹田处按摩30~50次。丹田乃人之真气、真精凝聚之所,为人体生命之本。此法常用之,可增强人体的免疫功能,提高人体的抵抗力,从而达到强肾固本的目的,有利于延年益寿。 发“吹”音“吹”与肾相应,肾属水,故有滋养肾水的功效。反复做6~9遍。 另外,心脏对应的是“呵”音,肝脏对应的是“嘘”的音,脾对应的是“呼”的音,肺对应的是“斯”的音,三焦对应的是“唏”的音。发音的时间长一些,次数多一些。 健脾通胃肠气的保健方法: 双手重叠,顺时针绕肚脐揉腹,以通为主,可促进胃肠气通畅,逆时针绕肚脐揉腹,则以补为主,可起到健脾作用,便秘患者,多顺时针揉,脾虚者,则加逆时针揉,每次3 00~500下,每天1~2次。

遗体(器官)捐赠倡议书 让生命离开的更有意义倡议书

让生命离开的更有意义 ----遗体(器官)捐赠倡议活动 亲爱的朋友们: 你们知道遗体(器官)捐赠吗?想知道遗体(器官)捐赠是咋回事吗? 遗体(器官)捐赠是一项自愿、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我国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也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捐献的遗体(器官)将全部用于医学教学、病理解剖研究、器官移植和眼角膜移植。与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在积极地参与其中。1997年2月19日,世界伟人邓小平身后捐献眼角膜,感动了华夏儿女,起到了良好的垂范作用。 捐献遗体(器官),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约土地和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同时也体现了捐献者崇高科学、反对迷信的唯物主义生死观和人道、奉献、博爱的精神境界;这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更有着深远而积极地意义。在发达文明的国家和地区,一旦有人突发脑死亡,其没有损伤的器官,如:角膜、肝、肾等,很快就会被移植到在医院等待救治的患者体内;其遗体将被捐献给医学教学、科研使用,为培养优秀白衣天使而提供标本。有时,一位捐献者的器官能同时挽救七、八位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这对亡者来说,实际上是把终结了的生命在多位患者身上得到了延续。然而来自卫生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余例,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自古以来,当人们按照自然规律走到人生终点时,后人便用各种形式来殡葬遗体。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都流传着不同的殡葬方式,诸如天葬、土葬、海葬、火葬、树葬等,时代发展到今天,由火葬发展到为医学“献身”,实行文明“医葬”,这无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创举,是时代发展的又一伟大的标志!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医学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不断提高,但生老病死是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我们应该相信科学、尊重科学、支持科学!认真地过好每一天、珍惜生命,更应该厚养薄葬!如果我们在厚葬时大搞封

中国器官捐献调查

中国器官捐献调查 今年以来,从歌手姚贝娜捐献眼角膜,到清明节四川男子脑死亡捐献器官至少救活7人,器官捐献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中国器官捐献现状究竟如何?存在哪些问题?记者赴京、沪、鄂、赣、粤等省市调查,试图解开器官捐献之惑。 能做移植手术的医院都有人排队等器官捐献人体器官,被誉为“献上生命的礼物”。如此“贵重礼物”挽救他人生命,成就的感人故事不少。然而,仍有很多患者在苦苦等待中去世。不久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移植中心2名病人,就因等不到合适的肝源离世。 我国是世界第二器官移植大国,但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率较低。2015年起,我国全面禁用死囚器官。北京、江苏、湖北、上海等地从事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认为,器官来源原本就很紧张,现在就更加紧张了。 禁用死囚器官,是法治中国的应有之义。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说,过去“由地方司法部门与移植医院获取死囚器官”的方式是不透明的。 然而,等待器官救命的患者的痛苦、绝望又让人刻骨铭心。记者在北京、上海、江苏、湖北等地大医院采访了解到,

凡是有资格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几乎都有人在排队等待器官救命。遗憾的是,有部分患者在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们病房内几十个病人仍在苦苦等待合适肺源。”中华器官移植学会委员、无锡市肺移植中心主任陈静瑜去年底发的这条微博引起广泛关注。 国内较早开展肺移植的中日友好医院,“已经4年没做过肺移植手术了,就是找不到供体”。中日友好医院大外科及胸外科主任刘德若说。 作为器官移植的专家,刘德若、陈静瑜等太了解器官稀缺带给病人的痛苦了。“由于供体太少,一个受体从决定可以接受肺移植开始,通常需要等待1.5至3年时间才能如愿,很多患者就在等待中死亡。”陈静瑜说。 30万适移者仅1万多获移植我国器官捐献事业,除了规范禁用死囚器官外,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前较流行的说法是: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器官衰竭患者,有30万适合器官移植方式治疗,每年仅有1万多人能得到器官移植的救治。 黄洁夫对此有不同看法:“无法进行移植不都是因为缺少供体,有很大一部分病人因经济原因放弃手术。还有一个现实原因是,我国能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生只有几百人,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只有169家。” 不过,记者在医疗机构采访时,众多从事器官移植的医

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组织结构及职责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组织结构及职责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由国家、省(区、市)和部分地市)及以下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构成(附图1)。 一、国家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 (一)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的最高管理机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及相关部委共同组建,下设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等。负责制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建设规划、方案、政策及重大工作事项;监督、指导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及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协调相关国家部委支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日常执行机构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设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全国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负责组织并管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负责对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相关人员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人文关怀、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培训;负责建立和维护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指导参与捐献器官的获取及分配工作;负责接收政府拨款与社会捐赠,建立并管理人体器官捐献基金;建立激励和救助机制,对困难捐献者家属实施人道救助;开展对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负责协调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和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开展工作;对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

(三)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 家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捐 献专家委员会由医学、伦理学、社会学、卫生法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拟订全国人体器官捐献技术应用规范;负责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等提供政策建议、决策参考和技术咨询;负责对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相关人员开展法规、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对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进行监督指导等。 (四)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负 责协调、指导、实施 人体器官获取工作;负责对人体器官获取专家开展技术方面 的培训;对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 (一)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省级人体器官捐 献工作委员会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组成部分,由省级红十字会、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组成,下设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和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等。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负责依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具体的人道救助实施办法。日常执行机构为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设在省级红十字会。 (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器官捐献宣传推动工作;负责招募并管理辖区内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负责对辖区内从事人体器官捐献移植

关于遗体、器官(组织)捐献事业发展的

关于遗体、器官(组织)捐献事业发展的 调研报告 调研组织:“博爱青春”社会实践团队 调研时间:2012年7月1日-7月10日

目录 一、调研背景与调研安排 (2) (一)调研背景 (2) (二)调研方法 (3) (三)调查过程 (5) 二、调研结果与分析 (7) (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分析 (7) (二)采访调查结果与分析 (15) 三、关于推进捐器捐遗事业发展的合理建议 (18) (一)制度、条例公开化 (18) (二)社会舆论导向 (19) (三)全国立法,统一管理 (20) 四、附件 (21) (一)调查问卷数据 (21) (二)访谈记录 (23) 一、调研背景与调研安排 (一)调研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脏器衰竭

患者对器官移植的需求越来越大,人体器官来源不足已成为严重制约人体器官移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据统计,我国每年有150万名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只有约1万人获得移植,绝大部分患者在苦苦等待中离开了世界。而另一方面,因交通事故、脑血管、脑肿瘤等致死的人中,大多数没有进行器官捐献——哪怕其中的1/10或1/20进行了捐献,就能满足我国器官移植的需求。 同时,供医学研究、教学所用的人体资源严重短缺。尤其是临床医学在读本科生,几乎没有机会解剖一例尸体。 器官与遗体的供需严重不平衡成为了阻碍医学事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障碍。鼓励群众生前登记捐献遗体、器官(组织)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发展却障碍重重,南京作为全国16个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仅3例器官成功捐赠移植。 (二)调研方法 1、资料研究法 调研组前期通过查阅各大报刊杂志及电视网络媒体报道,对国内外有关遗体、器官捐献研究的文献资料进行初步梳理,尤其是对于国内外现状及深层原因的研究分析。上述文献材料,为本次调查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事实依据。 特色:立足理论,用于实际。

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填写须知

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填写须知 中国人体器官管理中心制作中国红十字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感谢你们在家庭承受着巨大痛苦的时候,愿意代表你们的家人做出器官捐献的决定。这将挽救很多人的生命,给许许多多的家庭带来希望。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根据本人或亲属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让他们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生活质量,并能继续贡献社会。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 2、器官捐献并无绝对的年龄限制,要求志愿捐献者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脑肿瘤除外),具体由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人体器官评估组织评估器官、组织是否适合捐献。 3、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491号)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包括两种情况: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而且并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②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的形式共同表示愿意捐献器官。 4、亲属有权决定是否捐献器官及捐献何种器官,有权在捐献手术之前以书面的形式撤销、更改捐献登记。 5、器官捐献会严格地按照法律程序和医疗程序进行,任何时候都不会影响志愿捐献者的抢救和治疗。器官摘取时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如同在医院接受任何一项外科手术。在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绝对尊重捐献者的遗体、遗容,并最后回复遗体原貌。 6、凡捐献者去世后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均无须亲属承担。 7、基于对捐献者和接受者的隐私权,捐献者和接受者双方的信息都将严格保密,以避免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困扰。如果双方同意,相关的工作人员会告知捐献者家人有关器官接受者手术后的进展情况。 8、亲属在填写登记表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与捐献者的关系证明,共同在登记表上签字。 9、《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吉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和捐献者家属保存。

我国器官捐献的困境及对策

The Existing Problem s and Counterm easures of Organ Donation in China Yu Haojie et al Guangzhou General Hospital of Guangzhou Military Command,Guangzhou,510010 Abstract At present,the reasons of low organ donation rate were the influences of traditional cultural,the lack of relative standardization in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the lack of perfect organ donation system,social trust crisis etc.The phenomena and deep reasons of problems in organ donation were analyzed and thought further.We should perfect health care policies,establish a perfect system for organ donation,strengthen the propaganda and education,set up a specialized account,pay attention to humane care and promote the standard of brain death,all of which are aiming at the improvement of our country's organ donation business. Key Words Organ Donation;Transplantation;Ethics 器官捐献作为器官移植工作的基础,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也是一个敏感的社会问题。有关学者认为,器官捐献在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主要是器官捐献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文化属性的影响,公民对器官捐献重要性认识不够等原因,甚至还有公民对医疗行业信任危机的问题。但是,器官捐献工作在重症患者的疾病转归,提升重症患者存活率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性,仍然得到世人的公认。本文阐述了我国器官捐献面临的困境,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提出相应的可行性对策。 1我国器官捐献的困境1.1文化属性的影响 受东方佛教及儒家思想的影响,许多中国人仍然有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损也,”以及“伦回转世”等思想,认为人在死亡后身体必须完整,对于人体器官死后捐献,具有一定的抵触心理。虽然有部分人自愿捐献遗体,但因得不到亲属的认可而放弃。因此,传统的文化意识阻碍着人们在死亡后志愿捐献器官。 1.2相关政策法规滞后 丹麦早在1947年就率先制定了《人体组织摘取法》,美国也在1948年即制定了《统一尸体提供法》。1968年美国国家委员会在统一州法律中通过了特别委 员会《统一组织捐献法》,规定由专门的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 ,OPO )负责收集和管理器官信息。我国在器官移植方面的法律法规起步较晚,至今尚没有一部完善的、系统的遗体捐赠法。目前,器官捐献的宣传与发动工作,已由国家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负责主持试点工作。红十字会在前期开展试点工作中,遇到了不少的难题,甚至是阻力,这主要体验在医疗系统政策层面的缺失与行政支持力度的不足。实践表明,捐献者或家属要求捐献器官却没有接受器官捐献的组织和机构,捐献者和家属不得不放弃,捐献者遗愿无法完成,家属很迷茫,我们也很无奈。 1.3缺乏完善的器官捐献组织机构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个国家级的遗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只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等一些大城市设立了专门的遗体捐献接收站,且为数甚少,处于“无固定经费”、“无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无规模”的“三无”状态,各接收单位通常只接收本地居民 我国器官捐献的困境及对策 余浩杰 胡文魁 1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510010;2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510010 摘要目前,我国器官捐献率低的主要原因有传统文化影响,政策法规不完善,缺乏完善的器官捐献组织机构,社会信任 危机等原因。运用综摄法对器官捐献现状及其深层原因进行剖析,提出我国应完善相关医疗政策,建立系统完善的人体器官捐献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设立专用账户,对器官捐献者应注重人文关怀以及推广脑死亡标准等对策。 关键词 器官捐献;移植;伦理 中图分类号 R197文献标识码A DOI.10.3870/YXYSH.2012.10.021 通讯作者:胡文魁,gzhuwenkui@https://www.wendangku.net/doc/0012056464.html, 。 第25卷第10期2012年10月医学与社会 Medicine and Society Vol.25No.10%Sep.2012 69··

人体器官捐赠的法律思考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人体器官捐赠的法律思考 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关键词: 人体器官/遗体/ 器官捐赠/器官买卖 内容提要: 在器官捐赠立法缺位的情况下,一方面是众多的有意捐赠人体器官的人捐赠无门;另一方面则是更多急需移植器官的病人因没有器官可以移植而不得不忍受病痛的折磨。一方面是有意捐赠器官者死后因家属的强烈反对而使死者的遗愿难以实现;另一方面则是医院害怕引来各种纠纷,对人体器官的捐赠和利用顾虑重重。本文从民法的角度论证了人体器官是物权法的客体,归属于本人和继承法理下的其他人。在法律限制流通的范围内可由权利人进行处分。只要利益均衡,符合公序良俗和尊重捐赠者的意愿,遗体和遗体器官的法律处分应是法律允许的,不应当受到限制。同时作者认为,我国的器官捐赠立法应当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一、问题的提出 一名因抢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人,向深圳市红十字会、深圳狮子会眼库等方面的负责人表示,愿意死后捐献自己的全部器官。然而,我国任何一部法律均无“死刑犯捐赠器官”的相关规定,也没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有相关有关器官捐赠的立法可以适用,这类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 [2]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进行肾移植手术仅约2000余例, 而需要手术者则多达30余万人, 仅满足0.17 %病患者的需要。又如, 占我国残疾人总数15 %的500余万的盲人之中,有近400万人可通过角膜移植而重见光明, 但由于供体严重缺乏, 每年却只有700多名病人能够接受角膜移植。 [3]故在器官移植立法缺位的情况下,一方面,每天有大量的可用器官随同遗体火化而被一道焚毁,另一方面,又有如此之多的患者仍在等待中渴求,终因缺少供体得不到及时救治,或残疾加重或遗憾地告别人世。无疑,现实生活向法律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人体器官是物吗?公民是否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器官?我国器官捐赠的现状如何?器官移植的立法该如何设计?该遵循何种原则?以至于死刑犯可不可以捐赠器官也都摆到了我们的面前,成为了目前法学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人体器官的性质与权属 人体器官捐赠作为法律行为既是一种单方的行为,又是一种死因行为,所以其只要有行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故其在法律属性上与遗嘱非常相似。其实,人体器官的捐赠行为与其物的捐赠在构成要件上并无特殊之处,只要符合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要件就可以成立。而关键的问题则是要搞清楚遗体与器官的性质以及其处分权的问题。

人体器官捐献调查表

青海大学学生对器官捐赠的认知、意愿及影响调查问卷调查说明:本调查不是考试,不填写名字,不会对您有任何影响,请如实回答,在您认为的正确的选项前打“√”。感谢您能抽出您宝贵的时间填写我们的问卷,非常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一、基本资料 1.性别: A.男 B.女 2.常住地: A.城市 B.农村 3.年级: A.一年级 B.二年级 C.三年级 D.四年级 4.科系类别: A. 医学类 B.管理类 C.农牧类 D. 理工类 5.民族: A.汉族 B.回族 C.撒拉族 D.土族 E.藏族 F.其他 6.信仰何种宗教: A.基督教 B.天主教 C.伊斯兰教 D.佛教 E.无 F.其他 7.献血习惯: A.经常性参与( 每半年一次) B.曾经参与过 C.从未参与过 8.是否在红十字协会登记注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 A.是B否 二、一般知识调查 1.脑死亡是指患者无法自主呼吸,且心脏也无法跳动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2.任何医师都可判定脑死亡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3.器官取出手术必须在判定脑死亡后进行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4.患有任何疾病的人都可以进行器官捐赠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5.器官捐赠人不可以索取任何金钱报酬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6.只要死者生前以书面表示愿意捐赠器官,医师就可以把器官取出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7.除非死者生前同意,否则谁也不能把死者器官取出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8.人死后的任何时间都可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9.任何年龄的人都可捐赠器官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10.器官取出手术花费需由捐赠者支付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省份:编号: 登记单位:登记人:登记时间:

编号: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我已了解器官捐献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捐献器官能够挽救他人生命, 是人生价值的最高境界,体现的是人道、博爱、奉献的崇高品德。我志愿在身故后 无偿捐献器官,以挽救他人生命,为社会做出贡献。 我将真实准确的提供并填写个人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并承诺,在我有关信息发 生变更时、个人意愿发生变化时,我会及时告知登记机构。 我的相关信息: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我志愿捐献:肾脏□肝脏□心脏□肺脏□ 胰腺□脾脏□小肠□ 其他() 签名: 时间:年月日 山东省遗体捐献 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登记机构: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经办人: 接受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负责人: 山东省红十字会印制

遗体捐献同意书 我自愿将自己的遗体无偿地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为祖国医学教育和提高疾病防治工作水平,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 请亲属遵照我的意愿,支持执行人办理有关手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申请人信息】

【捐献意愿】 (请在选项框“□”内打“√”和“×”) 1、遗体接受单位: 2、遗体捐献用于:医学教育□医学科研□临床医疗□ 3、捐献遗体:整体□或部分□(请注明另行捐献器官或组织的名称: 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脾脏□小肠□角膜□其他) 4、遗体捐献时是否留遗发作纪念:是□否□ 5、遗体使用后是否留骨灰:是□否□ 6、遗体捐献可委托以下人员为执行人: (1)近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 (2)关系密切的亲友 (3)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养老机构 (4)其他有关单位 7、备注: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模板清单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省份:编号: 注:亲属是指捐献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 登记单位:登记人:登记时间:

编号: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我已了解器官捐献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捐献器官能够挽救他人生命, 是人生价值的最高境界,体现的是人道、博爱、奉献的崇高品德。我志愿在身故后 无偿捐献器官,以挽救他人生命,为社会做出贡献。 我将真实准确的提供并填写个人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并承诺,在我有关信息发 生变更时、个人意愿发生变化时,我会及时告知登记机构。 我的相关信息: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我志愿捐献:肾脏□肝脏□心脏□肺脏□ 胰腺□脾脏□小肠□ 其他() 签名: 时间:年月日

编号: 秘密 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登记机构: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经办人: 接受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负责人: xx省红十字会印制

遗体捐献同意书 我自愿将自己的遗体无偿地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为祖国医学教育和提高疾病防治工作水平,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 请亲属遵照我的意愿,支持执行人办理有关手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申请人信息】 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名称: 联系方式: 职业: 籍贯: 健康状况:(如患疾病,请注明)

【捐献意愿】 (请在选项框“□”内打“√”和“×”) 1、遗体接受单位: 2、遗体捐献用于:医学教育□医学科研□临床医疗□ 3、捐献遗体:整体□或部分□(请注明另行捐献器官或组织的名称: 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脾脏□小肠□角膜□其他) 4、遗体捐献时是否留遗发作纪念:是□否□ 5、遗体使用后是否留骨灰:是□否□ 6、遗体捐献可委托以下人员为执行人: (1)近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 (2)关系密切的亲友 (3)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养老机构 (4)其他有关单位 7、备注:

捐献人体器官有什么限制

捐献人体器官有什么限制 有的人在去世之后,其家属会将其尚能正常使用的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造福社会。但是,进行人体器官捐献的也会受到相应的限制,那到底▲捐献人体器官有什么限制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捐献人体器官有什么限制 为了保障捐献个体器官的个人的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捐献器官规定设有几方面的限制: (一)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二)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

体器官用于移植。 (四)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 (五)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的人体器官的意愿。(注意:公民死亡的,应由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都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 ▲二、注意:关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的捐献器官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有关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因此,对于完全无民事行为人的精神病人捐献器官,监护人非为精神病人的利益处分其人体器官的,该行为应当无效。 ▲三、器官的捐赠要符合哪些要件 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依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关于法律行为,不管法学家如何定义,都是把意思表示作为核心的要件,器官捐赠同样符合其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 ▲1、标的需确定可能

器官捐献行为背后的思考

器官捐献行为背后的思考 专业:社会学 姓名:王芬

器官捐献行为背后的思考 摘要:器官捐献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很多问题,包括供需不足、法律不完善、分配不合理以及是否符合伦理道德,等等。影响器官捐献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对器官捐献的认知程度、传统文化观念和伦理道德、社会支持力度、人生价值观、、医院医疗技术设备的安全性、法律法规、器官捐献分配体系、宗教信仰和封建习俗、家庭利益及个人心理因素等等。要促进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在获得器官资源后需要对其进行合理分配。 关键词:器官捐献普及知识激励机制分配机制 前不久,云南省一名骨髓捐献者在第一次采集干细胞的过程中遭遇医院机械故障而停止捐献,在更换医院第二次采集时反悔拒捐,但受捐者已经进行了“清髓”,面临着加速死亡的危险。骨髓捐献者拒捐行为受到大众的道德谴责是毋庸置疑的,而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却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至今争议不休。事实上,在2005年河南省就出现了一起“骨髓官司”,但是法律在这一方面是空白的,接受捐献者的家庭不仅面临失去亲人的痛苦,也需要承受巨额的医疗费用(包括捐献者的检查费用)。 器官捐献(包括活体器官捐献和遗体器官捐献)在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大众对器官捐献仍持怀疑态度。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很多原因:首先,器官捐献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其次,大众对相关的医学知识不熟悉,不清楚器官捐献对于捐献者的身体状况有什么影响,阻碍了器官的捐献;第三,我国的器官捐献技术还不太成熟,医院的医疗设备是否安全,医生的技术是否成熟,大众对其都有怀疑;另外,关于器官捐献的法律制度也不完善,仅仅用道德手段去约束捐献者与接受捐献者的行为是没有力度的。因而怎样改善当前的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的状况成为很多学者关注的问题。 一、我国器官捐献的现状 (一)我国器官捐献的供需现状 中国每年大约有150万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而每年进行的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粗略估计,我国大约有80%的需要移植器官的病人在等待供体的过程中死亡。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交流会上披露:截至2011年2月底,中国内地通过人体捐献试点渠道共实现37例,这37例器官捐献集中在广东、天津、湖南、辽宁、浙江、湖北和山东等地。捐献的大器官有97个,角膜39个,皮肤若干。我国器官供体严重不足,需要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器官捐献,通过宣传教育改变人们对器官捐献的传统观念,让捐献者知道器官捐献的意义及对他人的奉献精神,才能从根本上动员人们自觉、自愿的捐献,从根本上解决供体紧缺的状况。 (二)我国器官捐献的法律现状 为了规范我国器官捐献的行为,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器官捐献体系由国家和省(区、市)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构成,他们共同负责我国的器官捐献行为,随着条例的实施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所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措施,我国的器官移植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四川省人体器官捐献报名登记须知

报名登记须知 (背面) 感谢您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 在填写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信息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491号)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表达其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患者的意愿,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登记注册的行为。 3.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死亡后,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并改善其生活质量。 4.请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登记机构。我们会对所有信息保密。 5.若个人捐献意愿发生改变,登记者有权登录网站或以书面的形式撤销和变更登记。 6.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报名登记后,请告知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获得家人的理解、支持和同意。 7.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无绝对年龄限制,原则上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脑肿瘤除外),一般都可以登记成为志愿者。但逝世后是否可以捐献器官,将由医疗专家评估后决定。 8.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医疗程序进行,任何时候

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抢救和治疗。 9.四川省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暂由四川省红十字会下属单位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四川省管理中心负责。 10.如不能现场递交此表,请按如下地址寄往四川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单位: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四川省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3号8幢2--18室,邮编:610021)11.我已阅读并知悉上述须知。 志愿者登记签名 年月日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现状及法律思考_张宇清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现状及法律思考 张宇清1 摘 要: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为许多因器官功能衰竭而生命垂危的病人带来了第二次生命,但供体器官的严重短缺成为制约该项技术发展的瓶颈。人体器官捐赠匮乏,供需矛盾突出是目前各国所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因此,构建切实可行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器官移植工作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的现状和立法现状,比较国内外的相关立法,进而从未成年人的器官捐献、是否适用推定同意原则和人体器官捐献补偿体系这三个方面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人体器官捐献 推定同意 合理补偿 1.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现状分析 1.1器官捐献法规不健全 虽然在我国器官移植技术方面位于世界前列,但是相关器官捐献的立法,却显得迟缓没有活力。很多人不知道捐献的手续该如何办理,医院或医学研究机构由于缺少法律的保障和制度的规范,对前来捐献的遗体也不敢接收[1]。脑死亡标准虽然在老百姓当中有了一定的知识普及,但是没有被法律认可,医生在面临摘取器官时也顾虑重重、犹豫不决,错过最佳时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虽然对活体器官的移植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过于简陋,操作性不强,导致实践中的许多问题没法解决。各省市对器官捐献与分配的法律法规也都处于摸索、实验阶段。 1.2人体器官供体不足 有数据显示,全世界每年供体与等待器官移植的受体比例是1:10,我国每年大约30万各种脏器衰竭患者登记器官移植,完成器官移植手术约1万例,器官供需比约为1:30,缺口巨大,越来越多的器官功能衰竭患者因得不到合适的供体而在等待中死去[2]。2012年公民自愿无偿捐献的器官供体,约占当年手术移植器官总数的13%[3]。有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8月29日美国登记等待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共计103363人,当年1至5月,有6009人捐献器官。中国从2003年年初到2009年8月,只有130人死后捐献了器官。 中国人口基数远大于美国,潜在的器官源也远大于美国,而器官捐献的比例远远小于美国[4]。 1.3非法买卖、盗卖器官事件频发 2013年1月江西法院审理的一贩肾团伙圈养40人摘肾23个,获利154.8万元。2月,杭州法院审理的某网络组织半年期间卖肾 11 个,获利数百万以上。 非法买卖、盗割器官的案件频发且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法律的缺失。禁止人体器官买卖是国际通行法则,我国法律也禁止人体器官买卖,但直到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才有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在这之前只能以处罚较轻的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与器官买卖的社会危害性严重不符。二是器官供求严重失衡,巨大的经济利益催生了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三是由于非法行医、时间紧迫、技术限制等原因,医疗机构对“供体”的身份审查有漏洞,使得一些“供体”冒充病人的近亲属提供器官。 2.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的立法现状 2.1 地方陆续出台有关器官捐献的立法规章 1张宇清(1977-),武汉理工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现为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美国南加州大学(USC)访问学者(正在访学中)。参编教材4部,主持省级课题2项(重点课题一项),主持校级课题2项,参与多项省级、校级课题研究,公开发表论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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