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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张霞

(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7级3班,20071611669)

摘要:加入WTO后,中国的“非市场经济问地位”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目前已有97个WTO成员国先后承认了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美国、欧盟、日本等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并不在此列。受此影响,中国企业在出口方面屡屡遭受反倾销、反补贴、特保措施等指控。中国遭遇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的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大,针对我国出口产品设置的各种各样的贸易壁垒也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为了将非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我们应该加快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积极争取更多WTO成员国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关键词:非市场经济地位;出口贸易;反倾销;

The influence of 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on China’s export trade

Zhang Xia

School of Business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Class 3 Grade 2007 20071611669 Abstract:After joining WTO,we began to face the problems of China's "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 . At present, 97 WTO member countries have recognized China's full market economy status, but the United States, European Union, Japan and other important trading partners of China are not on that list. Affected by it, Chinese enterprises are always charged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cases in the export, safeguard measures and other charges included. The scale and quantity of the accusation about China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are bigger and bigger and the trade barriers which are directed against our export products are more and more which affected China's export trade more and more seriously . In order to decrease the disadvantage about chinese export trade which is produced by the 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to a minimum, we should speed up the reforms of economic system of market-oriented, and actively strive for more recognizeation about our market economy status from WTO member countries .

Key words: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 export trade ; anti-dumping

引言

随着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所牵涉的反倾销案件也越来越多,并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欧美发达国家占对华反倾销总数的一半以上。这些国家对华提起反倾销诉讼的核心理由主要是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出口产品的价格低于他们所认为的“正常价格”。而这一指控逐渐成为阻碍中国国际贸易发展的巨大障碍,对中国的出口贸易产生了很多不利的影响。

一、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

(一)市场经济地位与非市场经济地位

市场经济地位反应一个国家市场经济的状况。它是一个经济学上的名词,根据一个国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和市场经济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程度,可以把国家区分为市

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①。

“非市场经济”又称为“国家控制或者中央计划经济”,是反倾销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西方国家的反倾销法中,非市场经济国家通常是指那些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产品价格由政府决定,货币不能自由兑换的国家。这些国家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是由国家制定国内产品价格并对贸易实行垄断,其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不能正常反应市场供求关系,如果在国际贸易中直接采用其国内价格来与出口价格进行比较的话,判断出来结论无论倾销与否,都不够准确。据此,1955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第六条增加了这样一个注释性条款:规定在对“全部或大体上全部由国家垄断贸易”并且由国家直接规定其国内价格的国家出口的产品进行反倾销②。

(二)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现状

在中国是市场经济还是非市场经济这一问题上,目前已有包括新西兰、南非、东盟十国等在内的97个世贸组织成员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欧盟、美国、日本、印度等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均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受此影响,中国企业在出口方面还是屡屡遭受反倾销、反补贴等指控。中国遭遇反倾销案件的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大,而且自2004年开始,很多国家开始对我国实行“双反”来打压我国的出口产品。针对我国出口产品设置的各种各样的贸易壁垒也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二、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原因

(一)早年“入世”时的遗留问题

为了早日加入世贸组织、分享自由贸易带来的好处,也迫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的谈判压力,中国不得不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中同意:其他国家在针对来自中国的出口商品计算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时,可以不考虑中国产品自身的价值;对于反倾销案件,可以在中国入世后15年内继续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其中第15条“确定倾销和补贴时的价格可比性”还规定:“如接受调查的生产者不能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WTO进口成员可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严格比较的方法”③。而且还规定此项规定“应在加入后15年内终止”。这就意味着,在中国受到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国对中国的出口商品发起反倾销时,除非进口国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或中国的企业能够“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否则中国企业并不能适用出口价格。

这些中国早年入世时遗留的问题就为近年来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等国家不断对中国企业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保护措施埋下了祸根。

(二)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实质

关于具体怎么判定一个国家是市场经济国家还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和欧盟分别制定了判断市场经济的六条标准和五条标准。从表面上看,只要达到了这些从经济指标和技术指标层面来制定的标准,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地位就能得到认可。但经过仔细分

析后我们就能发现,这些要求大都是不可以量化的指标,甚至还有“商务部认为合适的其他因素”这样的兜底条款,这充分证明了对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做出判断的行政当局的自由裁量权是非常大的。也就是说,只要他们愿意,可以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新的理由,拒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2002年,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和市场化改革程度远远不如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国际地位也在中国之后,这是西方经济学家和中国经济学家的普遍观点。可是美国和欧盟却在2002年相继承认了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之后,欧盟为了东扩而承认了土耳其、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等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后来作为对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在伊拉克问题上对其支持的酬谢,美国也承认了他们的市场经济地位。可是唯独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美国和欧盟用尽各种手段挑剔与拖延,表面是经济和技术等方面不达标,其实质却是政治方面的问题。美国和欧盟承认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是在2002年,9年后他们依然无视中国市场经济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仍未肯定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由此可见,能不能给予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地位,与这个国家是否达到了他们制定的市场经济标准和这个国家的经济自由度并没有很大的关系;相反,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是否在政治经济等战略问题上取得了合作,是否满足了他们的某些条件。

(三)中国的市场化经济改革

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员国都必须是市场经济国家,这是WTO的性质决定的。

我国在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转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经济开始复苏并迅速走上了腾飞之路,但经济繁荣的背后却是相应的内部动力却也开始减弱,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与各国的国际合作来增加国内改革的动力。另外,拖延了十多年之久的入世谈判更是阻碍了中国走向世界的步伐,当时中国与美国、欧盟等在保障条款和反倾销条款方面的要价相距甚远,如果中国坚持不让步也必然对中国的长远发展不利。同时中国也认识到,让西方国家全部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基于现实与大局的考虑,也迫于压力,入世时中国只能在非市场经济地位上先作妥协。事实上,当时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已经有了很大成效,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也与日俱增,中国已经可以算作为市场经济国家。

改革三十年,我国在金融、贸易、政府规模、商业自由、财税负担、劳动力自由等方面的改革成效已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经济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

于此同时,在中国政府的重大努力下,在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已经有了很大的突破:2004年4月14日, 中国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首次取得了突破:中国和新西兰同时宣布,新西兰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三、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对出口贸易的影响

按照国际惯例,对非市场经济的认定是具有随意性的:由谁认定,以何种标准认定;既没有规则可寻,也没有透明性可言;并且,在非市场经济地位已被认定的情况下,在确定反倾销的贸易摩擦中,选择以哪个国家作为“替代国”,选择哪个产业或企业作为

“类似的参照”标准来计算出口国商品的生产成本也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加上还要面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诸多歧视性待遇,中国的对外贸易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一)直接影响

1.反倾销数目日益增多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③”。

在《中美入世协议》第15条中规定“:美国和中国同意美方将来碰到反倾销个案时可以维持美方现时的反倾销方法”。由此,在中国入世后15年内,美国仍然可以继续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对中国的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时可不用出口产品的自身价格而采用替代国的方法确定其正常价值④。

由此可见,“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核心问题就是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问题。

虽然,《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已对反倾销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在处理贸易摩擦的时候仍然各行其是:根据中国在加入WTO时签署的附加条款以及中国与美国达成的“反倾销条款”规定,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是以以非市场经济国家身份加入的,导致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使得我国成为近年来遭受反倾销调查次数最多的国家。另外,国外对华反倾销调查在数量、频率、产品种类等方面都表现出明显的扩大趋势。下图为美国历年对华反倾销案件相对值折线图,虽然在个别年份有所起伏,但总体趋势是上升的。由图可见,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案件数量以一个很高的比率持续上升。

图1 美国历年对华反倾销案件相对值折线图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反倾销领域的最大受害国,频繁的反倾销调查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例如,2006年欧盟对我国彩电进行反倾销调查案,涉案企业包括海尔、海信、长虹、TCL和创维,几乎将我国主要的彩电生产企业一网打尽⑥。

2.替代国选择不恰当导致中国企业败诉

替代国制度,是指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商品确定其正常价值时,并不使用出口国商品的实际成本,而是选择进口国类似商品或者选择第三个市场经济国家同类商品的价格作为计算此出口商品正常价值的参考。其中被选择的市场经济国家通常被称为“替

代国”⑥。

在多次的对华反倾销中,西方国家常常选择新加坡、墨西哥等国作为替代国。而实际上我国的有些成本远远低于这些国家,如新加坡劳动力成本平均高于我国20倍,墨西哥原材料价格平均高于我国6倍,这样中国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就会被高估,使我国企业大量败诉⑦。

另外,在针对来自中国的对同一种产品的反倾销贸易摩擦中,两个WTO成员方选择两个完全不同的替代国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的。由于受与“非市场经济地位”相关的替代国制度的影响,中国企业在应诉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中败诉率非常高。

3.削弱中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根据WTO规定,对于市场经济国家来说,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可以依据本国企业的原始数据来决定,但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正常价值如何确定却没有做出规定。于是很多国家在反倾销调查中任意采用替代国的生产数据来测算中国产品的正常价格,这大大削弱了中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甚至有些国家的国内法就规定:以一个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价格来确定这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价格。虽然这种方法在理论上有其逻辑合理性,但在实践中却常常因为替代国的选择不恰当而导致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定价过低,使进口国对中国企业发起反倾销诉讼,大大削弱中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二)间接影响

1.产生“羊群效应”⑧,某些国家对我国提起更多反倾销申诉

在每次反倾销调查中,我国企业不仅要准备各种材料应诉,还要顶住经营压力,这是一个非常艰难和辛酸的过程。我国企业应诉国外的各种反倾销代价高昂,抑制了我国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与扩大。由于中国企业常常难以胜诉,客观上又进一步刺激了某些国家对我国产品提起更多的反倾销申诉,以反倾销作为遏制中国产品出口的手段。这样的“羊群效应”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对我国提起更多的反倾销申诉,严重遏制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2.反补贴

多年来,被视作“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中国一直游离于国际反补贴调查之外。但是,2004年加拿大法律首先改变了其以往对华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的态度:为了弥补因替代国方法不能再反倾销案中适用可能带来的“损失”,加拿大创造性地、接连4次对中国发起了反倾销与反补贴合并调查。这使得中国长久以来一直担心的反补贴调查转变为现实。从此,“非市场经济地位”不再是中国的免受反补贴调查的“保护伞”。更严重的是,这种创新已经很快被其他国家效仿。各国纷纷借鉴加拿大进行双反调查的成功经验,不但也对中国产品运用“双反”来打压,也修改自己本国的法律使“双反”变得越来越大张旗鼓。使我国企业连连败诉。

3.其他影响

“非市场经济地位”不利于出口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出口贸易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国内出口企业本身的发展以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配套的其他国内行业的发展,这也称为对外贸易的传导效应。因此,“非市场经济地位”会影响我国的出口贸易进而影响国内经济

的平稳增长。

同时,我国被认为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受到很多不公平待遇,加入世贸组织后所享受的相应权利受到限制,也不能在国际上充分展现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这将抑制和束缚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产生的活力,进而从根本上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

“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不单纯是一个反倾销的问题,它还涉及到中国的汇率机制、劳工标准、市场开放和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领域的问题,涉及当前中国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改革诸多领域,如果发达国家联合起来就某一问题迫使中国作出让步,将严重威胁中国的经济甚至政治。

四、应对影响的对策分析

加入WTO是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一个里程碑似的胜利。而“入世”之后的“入市”,是中国经济繁荣发展道路上所遇到的有一个严峻挑战,也是一个融入世界经济全球化、建立合理公正的贸易秩序的新契机。我们应该正确审视中国的非市场经济问题,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反映了当前中国在经济体制、贸易战略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为了减少贸易摩擦,在竞争中获得公平的地位,我们必须加快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我国应该逐渐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微观控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培养发达的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充分利用政府调控职能,利用汇率、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贸易活动,使中国逐渐符合市场经济国家的各项标准。

政府还要建立高效的反倾销调查机构,充分收集国内外的市场信息,给出口企业提供有用的反倾销信息,帮助我国企业进行反倾销应诉。另外,我国的反倾销法也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尽快加以弥补和完善。只有我国熟练掌握了反倾销的策略及技巧,才能在国外提出反倾销诉讼时应对自如,采取相应的对抗措施,切实保护我国涉诉企业的利益。

(二)建立行业协会,应对反倾销

由于我国产业集中度低,产品市场垄断程度也相应较低。少数企业想在某一产业中达到反倾销的申诉标准是很难做到的,即使有些企业有反倾销意识,也会出现群龙无首的局面。所以我国应该建立各种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代表国内企业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诉,这样企业应诉反倾销的胜算会更大。

(三)企业应积极应诉,保护自身权益

企业才是反倾销的真正“当事人”,作为当事人,企业应该坚定应诉反倾销的信念,积极参与反倾销申诉。

首先,必须完善企业运行机制,增强企业的反倾销应诉能力。由于我国企业普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特点,所以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强企业会计制度建设。加

上企业成本控制体系的不完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弱点,这些导致我国企业生产产品的原始凭证不够真实完整。最终使得中国企业应对倾销案件时胜诉率大打折扣。如果不加速企业自身改革,完善企业运行机制,对中国产品提出的反倾销数量并不会随着“市场经济地位”立即消失。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不仅要改变贸易战略,相关企业制度的完善也是必不可少的,二者应该相辅相成才能相得益彰。

其次,企业应该积极加入行业协会,把企业自身的反倾销努力与行业协会的反倾销活动结合起来。

(四) 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早日争取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自从中国申请加入WTO以来,新中国建立时期的计划经济一直阻碍着中国前进的步伐,许多国家凭借着“市场经济”这一条款阻止中国进入世贸组织,并否认中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对于这些障碍,中国应该巧妙的先绕开,把主要精力放在那些不把“市场经济”作为主要立法的国家。这些国家与中国的反倾销贸易摩擦相对较少,贸易双方可加强相互间的经贸合作,以此获得双赢。中国与这些国家加强经贸合作的方式也有很多,例如建立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建立自由贸易区,与他国签订最惠国待遇等。这样既能突破某些国家的阻碍,又能发展对外贸易,同时最重要的是提高自身的经济地位。为获得更多国家对中国市场经济的承认埋下铺垫。

在争取同盟的同时,也要做好“对敌”工作。在国际经济中真正有地位的大多是那些并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因此不能对他们视而不见,应当做好长期协商的准备。中国应当分析那些国家不愿承认中国市场地位的原因,并在自己的原则立场上选择最好的解决方法。不能为了获得他国认同而降低自己的地位,也不能在贸易摩擦中硬碰硬,这样都无助于解决问题。

结论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可是由于种种原因,至今重要的贸易伙伴还没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为此,我国在出口贸易方面受到很多不利影响,数量日益递增的反倾销调查是最大的问题。对此,我们应该认真分析总结,找出合理的对策,将损失降到最低。

注释:

①左海聪,赵维田,《1994年关贸总协定逐条释义》,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第5章第

五条解读.

②广生,《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人民出版社,第8章,第一节P375

③⑥《中美入世协议》第5条.

④刘建辉,《经济》,文萃网.

⑤⑧编企业反倾销侧罗技巧与案例分析,2001:46

⑦路德维希〃冯〃米赛斯,《人的行为》,奥地利. 82-83

参考文献:

[1] 张华.从反倾销实践中正常价值的认定看贸易保护主义色彩[J].北方经济,2006

(1).

[2] 程梅珍.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原因探求最佳解决途径.天津科技大学经管学院[J].2006

[3] 尚明,WTO规则及中外法律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4

[4] 于永达,中国反倾销报告.中国经济出版社[M].2005

[5] 苑涛,反倾销的经济影响[M].人民出版社.2009

[6] 侯行政,全球与中国反倾销调查研究—特征、影响因素与对策[J].2010

[7] 陈力,国际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中的非市场经济规则:以美国欧盟为视角[J].上海人

民出版社.2007

谢辞

时光飞逝,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在这四年的时间里,通过在鲁大认真学习,我学到了许多国贸专业的知识,同时更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做人与处世的经验,这是我人生中宝贵的一笔财富,在此感谢培养我的经济学院的各位领导和老师。

我更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张老师!在论文的选题、开题、收集资料及写作过程中张鹏老师给予了我很大的支持和帮助。他多次询问我写作进程,为我提供修改论文的一些相关资料,并为我指点迷津,帮助我开拓写作思路,为我论文的写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再次向张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与祝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市场经济。中国特色是指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资本主义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市场经济本身没有阶级性但我国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共的领导、共同富裕相联系就成了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体实践的能动反映,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背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指导,以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为基础,以借鉴、吸取西方经济学合理因素为方法,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相区别,凸显其理论构建的“中国特色”。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 从经济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包括私人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市场经济。现在,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都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一些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多是和私有化同时进行的。我国则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实行市场经济的。既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又要实行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必须坚持和完善多种多样的公有制经济形式,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和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这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结

构,特别是国有及由国家控股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将会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保证国民经济的合理布局,节约资源和市场有序运行。 从政治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由政府有力地进行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现代化建设,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都要依靠党的领导。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条战线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经途径,是一项艰难的开创性事业,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可能取得成功。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必须有政府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通过经济社会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为市场经济创造一个稳定、安全、有序、公正的社会经济环境。 从奋斗目标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原则。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私有制为基础,财产的私人占有必然导致私人资本的无限扩张和社会的两极分化。而我国实行市场经济,虽然允许合理的收入差距,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最终是要达到共同富裕,不致于导致两极分化,“富的越富,贫的越贫”。这是因为:1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会使私人资本的膨胀受到制度的限制,凭借私人资本参与分配会被限制在一定范围,避免私人资本的扩张。2经济技术的发展,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有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减少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的非劳动因素造成的个人收

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张霞 (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7级3班,20071611669) 摘要:加入WTO后,中国的“非市场经济问地位”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目前已有97个WTO成员国先后承认了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美国、欧盟、日本等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并不在此列。受此影响,中国企业在出口方面屡屡遭受反倾销、反补贴、特保措施等指控。中国遭遇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的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大,针对我国出口产品设置的各种各样的贸易壁垒也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为了将非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我们应该加快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积极争取更多WTO成员国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关键词:非市场经济地位;出口贸易;反倾销; The influence of 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on China’s export trade Zhang Xia School of Business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Class 3 Grade 2007 20071611669 Abstract:After joining WTO,we began to face the problems of China's "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 . At present, 97 WTO member countries have recognized China's full market economy status, but the United States, European Union, Japan and other important trading partners of China are not on that list. Affected by it, Chinese enterprises are always charged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cases in the export, safeguard measures and other charges included. The scale and quantity of the accusation about China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are bigger and bigger and the trade barriers which are directed against our export products are more and more which affected China's export trade more and more seriously . In order to decrease the disadvantage about chinese export trade which is produced by the 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to a minimum, we should speed up the reforms of economic system of market-oriented, and actively strive for more recognizeation about our market economy status from WTO member countries . Key words: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 export trade ; anti-dumping 引言 随着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所牵涉的反倾销案件也越来越多,并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欧美发达国家占对华反倾销总数的一半以上。这些国家对华提起反倾销诉讼的核心理由主要是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出口产品的价格低于他们所认为的“正常价格”。而这一指控逐渐成为阻碍中国国际贸易发展的巨大障碍,对中国的出口贸易产生了很多不利的影响。 一、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 (一)市场经济地位与非市场经济地位 市场经济地位反应一个国家市场经济的状况。它是一个经济学上的名词,根据一个国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和市场经济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程度,可以把国家区分为市

非市场经济地位

我们有理由要求反倾销国从实际出发对待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我们并不是以此来追求反倾销中的优惠地位,只是要求贸易伙伴能够公平地对待中国;只希望为了公平贸易而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不要成为扩大不公平贸易的手段 4月14日,在对外贸易领域,同时发生了两件事情。一件是新西兰正式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从而使中国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首次取得突破。另一件是美国商务部对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中国彩电作出终裁,裁定中国企业存在倾销行为。两件事都是有关反倾销中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但结果却迥然不同,其所蕴涵的丰富信息值得我们去解读。 入世协议 近年来,国外尤其是西方一些国家在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指控中,总有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非市场经济国家。为什么在中国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已经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并且加入WTO的情况下,我们仍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呢? 应该说,这与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的双边协议,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议定书有关。根据协议的规定,中国在入世谈判中同意在入世后的15年内,美国可以继续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体,从而采用对中国不利的反倾销规则,即参照第三国制度,继续维持对入世前的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的机制。 让我们看一看WTO对倾销的定义。所谓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并对进口国相关工业造成了损害的行为。 在这里,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才是“正常价值”?由于WTO绝大部分成员是市场经济国家,其运作遵循着市场经济规则,因此,毫无疑问,一种产品的“正常价值”当然是以市场经济国家生产的产品价格来衡量。从而,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只要用来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是合适与合理的”,就可用某一市场经济国家相似产品的价格作为标准。换言之,反倾销案发起国的调查当局如果认定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替代国)的成本等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施以对应的增税措施。 这就是所谓的第三国参照。其理论依据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资源由政府控制,企业多属于政府或受政府干预,其产品的价格是扭曲的,不能反映真实价值。当这些产品流入市场经济国家,即构成对后者相关企业的不公平竞争。 所以,只要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与该国经济毫不相干的第三国(替代国)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该国产品的正常价值,那么,在反倾销案中,十有八九会使该国出口产品本来没有倾销而被裁定为“倾销”,本来倾销幅度轻微而被裁定为高度倾销,从而给该国出口造成人为的壁垒。这就是一些发达国家频繁祭起“非市场经济国家”大旗,把反倾销变成进行贸易保护或歧视政策的手段和工具的原因所在。 特殊原因 WTO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的组织。按理说,中国既然已经加入了WTO,理应是个市场经济国家。事实上,无论从GA TT关于非市场经济的定义还是从中国的市场化进程来看,中国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市场经济国家。之所以对中国设定一个15年的过渡期,并动辄给中国企业套上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紧箍咒”,挥舞起对华反倾销的“武器”,还有以下特殊原因:一是中国是一个崛起中的大国,其不断发展的对外贸易,让许多国家暗怀戒心。 全球化时代,各国面临的外部竞争越来越激烈,当物美价廉的“中国制造”在世界市场“攻城略地”时,必然会与其他国家的企业遭遇冲突。但在中国加入WTO后,一国利用关税壁垒来限制中国产品的空间越来越小,这样,被WTO允许采取的作为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内安全的合法手段的反倾销,尤其是其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说辞,就成了一些国家指控中国企业搞倾销的最好借口。

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如何形成的

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如何形成的 所谓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以市场机制作为配置社会资源基本手段的一种经济体制。它是高度发达的、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大商品经济,其最基本的特征是经济资源商品化、经济关系货币化、市场价格自由化和经济系统开放化。市场经济体制(主要是指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只能作为经济运行的调节者,对经济运行所起的作用只是宏观调控。 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在不断的历史探索中逐渐找出的一条适合我国的经济发展之路的经济体制,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紧密相联系的,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形态有根本的不同。它在历史实践中不断的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体现着它的优越性,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出谋划策。本文将就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不断完善、基本内容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等几方面阐述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如何形成的。 一、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探索中初步形成 (一)建国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是在1953年至l957年期间逐步形成的。那时候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就需要相匹配的经济制度来发展中国的经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因此产生。但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单一、限制、排斥甚至消灭非公有制经济;排斥商品货币关系,忽视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经济决策权和管理权高度集中于中央,企业没有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政企不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了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毛泽东主席的《论十大关系》,陈云在八大上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构想,等等20世纪五六十年代领导人这些创造性的思想观点,为后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二)以改革开放为背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构想。 面对老一辈领导人遗留下的问题,邓小平开始进行深入的思考,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明确做出了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拉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1979年,他就提出,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肯定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应当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才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决定》首次提出了“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随着社会主义改革实践的发展,邓小平于1992年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精辟论述,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后来,同年6月江泽民在一次讲话中使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建立新经济体制的建议。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形成

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分析报告文案

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2003(简本) 表一:中国市场经济程度测度指标及分值 2001年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这是世界经济史上的一件大事。世界贸易组织绝大部分成员是市场经济国家,世界贸易组织运作遵循着市场经济规则。但中国在参与世界围的贸易中,在国外对华反倾销中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Non-Market Economy Country 缩写为NMC),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事实上,中国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已经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为促进外国朋友对中国市场经济的了解,2002年我们用了近一年时间,对截止2001年底中国市场经济的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对市场化进程进行了评估测度,并与一些发达国家、转轨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程度进行了比较。在此基础上,撰写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2003》。由于报告的英文版正在翻译过程中,为方便国外读者,这里先给大家

提供报告缩写本的英文版。 一、反倾销与非市场经济国家 众所周知,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是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一个常用的重要概念。反倾销案发起国的调查当局如果认定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替代国 surrogate country)的成本等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normal value)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施以对应的征税措施。 反倾销是世贸组织允许采取的、也是各国公认的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产业安全的合法手段。中国赞成和支持这一措施,一贯反对以倾销方式扭曲国际贸易公平竞争的秩序,反对以倾销损害贸易伙伴国相关企业的利益。但是,中国坚决反对滥用反倾销,反对把反倾销变成进行贸易保护或实施歧视政策的手段。现在,确有一些国家利用某些贸易纠纷案件,把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人为地夸大对方国家所谓倾销的幅度,尤其是把一些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与这些国家经济毫不相干的第三国(替代国)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这些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而不按照这些国家产品的实际成本和价格来计算。这就不能真实反映出口国经济的现实,导致误判。这种歧视性的做法, 不公正待遇,使一些国家出口产品本来没有倾销而被裁定为“倾销”,本来倾销幅度轻微而被裁定为高度倾销,给这些国家出口造成人为的壁垒,给国际贸易公平秩序造成过度的摩擦和动荡。 中国是受损害较大的一个国家。一些国家之所以对中国做出非市场经济国家(NMC)的判断,之所以经常对华使用反倾销的政策,主要是因为双方交流不够。他们确实不了解中国市场经济已发展到什么程度,不了解中国市场化的快速进展,也不理解中国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底是什么样的市场经济。而中国企业由于对国际反倾销法律及程序不熟悉,同时对国市场经济方方面面的变动不甚了解,在相当一段时间也很少能向反倾销国家提供案子调查的广泛背景资料;而中国学者们虽然从推进改革角度做了不少中国市场化测度的研究,但几乎没有从反倾销角度与国外同行讨论中国的NMC问题。因此,使一些国家对中国经济误判一直没有能得到更正甚至因某些小纠纷而加深了。当然,不排除在一些反倾销案件中,有非认识方面的因素在起作用。譬如,有时会因涉及一些进口国相关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进口国政府有关部门迁就了国企业的过分要求;甚至也不排除,个别时期个别国家机构,在与贸易紧密相关的反倾销措施中掺进了某些政治因素。 实际上,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是反倾销胜诉的惟一条件。市场经济下,也存在不公平贸易的产品;非市场经济下,也可以有相互满意的公平贸易。同样是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反倾销中仍然会有败诉。因此,中国要求反倾销国从实际出发对待中国的NMC问题,并不是追求反倾销中的优惠地位,只是要求贸易伙伴公平的对待;只希望为了公平贸易而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不要成为扩大不公平贸易的手段。 为了在反倾销中能得到一个非歧视的、公允的判断,我们需要耐心地、客观地向外国朋友介绍中国经济快速转轨的进展情况,帮助外国朋友认识中国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中国的企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企业。本报告就是这样一份向外国朋友们提供关于中国市场经济极为详尽的调研成果。我们欢迎国外读者尤其是外国朋友共同来评判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我们将充分听取包括国外专家在的各方意见,摆事实,讲道理,心平气和,充分交流,这不仅将有助于促进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化,也将有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世界贸易秩序

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形势

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从上世纪80年代到如今,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已经搞了30多年了,从现在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上来看,无疑是成功的。1979年 11月 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和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东亚研究所主任林达光时,十分鲜明地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科学论断,它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 现在谈谈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 1.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3.在宏观调控上:由于公有制为主体,因而国家的宏观调控具有强硬的物质基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所有制结构有利于各类经济共同繁荣发展;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共同富裕的原则;宏观调控把人们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激集体利益结合起来。发挥了计划与市场的两个长处。从理论上看,社会主义也是可以搞市场经济的。 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指出:“世界和平与发展这两大问题,至今一个也没有解决。”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世界上富国与穷国人均收入之比已从1960年的30:1和1990年的60:1扩大到现在的74:1。其二,发展不够的根本原因并不是社会制度出了问题,

而是具体体制造成的。传统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义失去了应有的生机和活力。 而在当时我国严格执行的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是完全的统一,限制了地方和企业的主动性,限制了企业的活力。另一方面是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管理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都不能很好的发挥。这两方面都是对生产力的束缚。要摆脱束缚,必须通过改革,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济体制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说明了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紧迫性和必然性。 邓小平于1992年初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这就打破了过去那种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的观点,提出了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重要论断。 “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

论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论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随着中国产品不断在国际市场遭受反倾销,“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1],中国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这一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多数发达国家还没有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障碍。但在笔者看来,目前的中国已经基本达到了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理应得到承认”[2]。下面笔者将从几个角度对本观点进行论述。 一、市场经济的国内外判定标准 事实上,国内外的众多学者及机构都对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进行了测试,但是研究结果差异很大。国内的测度普遍认为我国已经达到市场经济国家水平。如李晓西(2005)认为我国目前的经济市场化程度已达73.8%,明显超过60%的市场经济国家临界水平。但在2004年的听证会上,美国代表认为中国离市场经济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欧盟贸易代表曼德尔森(2006)也明确表态短期内不会认可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欧美之所以不愿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其背后仍有“政治谈判的砝码”[3],不能完全以其作为定论。因此,在对中国的市场化程度作出评价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标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美国、欧盟等都曾提出过判定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但目前国际上尚未形成统一标准)。 1、美国提出的市场经济标准 美国在其《1930年关税法》第771节第18段对市场经济国家提出了六项要求:“(1)货币的可兑换程度;(2)劳资双方进行工资谈判的自由程度;(3)设立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自由程度;(4)政府对生产方式的所有和控制程度;(5)对资源分配、企业的产出和价格决策的控制程度,要求该产业的产品数量和价格决策没有政府介入,所有重要的产品投入都是以市场价格支付的;(6)商业部认为合适的其他判断因素”[4]。

垄断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垄断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摘要:由于各种因素,国家产生了垄断企业。垄断企业在控制产品价格、避免由竞争带来的不利影响这方面产生一定作用。然而垄断对国家的经济是有一定危害的。由于垄断的特点与性质,垄断企业易造成由随意控制价格而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的现象,同时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限制民营企业的发展,且垄断由于缺乏积极性而易致使国家相关行业缺乏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垄断企业的高收入易导致拉大国家收入差距、影响社会公平、损害政府威信等等一系列不利影响。。。总之,垄断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垄断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在资本主义经济里,垄断指少数资本主义大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 垄断企业是普遍存在于现实经济中的企业结构之一,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探究垄断企业对经济的影响,首先要明确垄断产生的原因。很多因素如生产发展的趋势,规模经济的要求,自然垄断性行业发展的要求,保护专利的需要,对进入的自然限制,对进入的法律限制等等,一定程度上都会导致垄断。从根本上讲,垄断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过渡的产物。主要原因主要可概括为三个: a.自然垄断:即由市场竞争导致的垄断。生产和资本集中,生产成本使一个生 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这是最常见的垄断形式。 b.政府创造垄断:出于公共利益考虑或其他原因,政府给与一家企业排他性地 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如石油、烟草、食盐等。 c.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如早期的美国铝业公司,就是由于垄 断了铝冶炼的原料——铝矾土,而享有独家垄断铝供应的地位。 某些行业,如石油、通信、铁路、航运、电网、煤炭、军工等等行业,由于技术、资金、政治、经济、安全、避免竞争等原因,垄断是必要的。这些行业纯粹靠市场竞争维系易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所以产生了相关的垄断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垄断是必然的。 然而垄断对社会经济是有一定危害的。垄断容易带来随意提高产品价格、产品或服务质量下降、阻碍社会技术进步等等弊端。原则上,为了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率,竞争是必要的,而垄断企业缺乏竞争。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加之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监督机制,垄断性行业经常会违背市场法则、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并且缺乏积极性。 首先,垄断的最大弊端是是消费群体利益受损。没有竞争,缺少压力和进取之心的直接后果是影响消费者消费水平。目前受政府保护的垄断行业主要由国有企业组成,作为全民财产的国有企业本应把一般消费者福利放在首位,但实际上并非都如此。据资料,中石油每升五块钱的汽油甚至比美国加了资源税和燃油税的价格都高。垄断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其大部分与居民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价格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居民日常生活消费支出的大小。石油、电网、通信等行业高利润的背后,是通过价格机制达成的。由于企业垄断,没有其他企业与之竞争,于是其定价没有市场份额减少的后顾之忧,于是近年来相关产业价格不断升高。而垄断迫使消费者缺乏选择权,为了获得产品和服务,不得不被动接受垄断企业提供的高价格。从而导致消费者日常生活支出加大,进而影响其他部分的消费,特别是加重了低收入消费群体的生活负担。最终使平均消费倾向降低,影响国家经济水平。 再者,垄断已经成为目前我国收入不平等、拉大收入差距重要成因之一。一方面,垄断企业的提供的价格加大了消费者的支出,另一方面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加大群体收入差距。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住房、工资外收入和职工

中国已是全面开放市场经济国家

温家宝:尊敬的克劳斯·施瓦布主席,女士们,先生们:首先,我对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的举办表示衷心祝贺!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夏季达沃斯论坛已经走过5个年头了。五年的实践使达沃斯论坛形成了一个宗旨,这就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创新、面向青年。会议多种多样的形式的讨论,开得生动活泼,充满朝气,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困难的时期,给世界传递了希望的声音,带来了信心和勇气。 本次论坛以“关注增长质量,掌控经济格局”为主题,反映了大家对推动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的共识与期待。我祝愿本次论坛获得圆满成功! 如果以三年前的9月15号雷曼兄弟银行倒闭为标志,国际金融危机已经过去三年了,国际组织、各国政府、企业界和专家学者都在深刻反思,探究危机产生的原因,寻求世界经济和各国经济未来发展之路。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就,有喝彩的,也有怀疑的;对中国经济的未来,有看好的,也有唱衰的。对此,我们的头脑是清醒的,胸中是有数的,信心是坚定的。 新世纪(15.81,0.28,1.80%)头十年,是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大调整、大变革的十年,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十年,也是我们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十年。 这十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10.5%,国内生产总值由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二位,对外贸易总额由第七位上升到第二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业基础不断加强,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快,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中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国家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们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财税、金融、农村、企业、资源价格等领域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使微观经济活力和宏观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市场配置资源效率明显提高。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实现真正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使“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理想逐步变成现实。通过改革,我们进一步破除了制约发展的各种障碍,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资本、劳动、知识、技术和管理的活力竞相迸发,成为社会财富迅速增加的源泉。 我们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以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契机,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调整进出口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把“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起来,推动对外投资与利用外资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和区域合作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双边与多边经贸合作。今天的中国,已经是一个全面开放的市场经济国家。对外开放不仅有力促进了中国发展,改善了本国人民福祉,也成为促进区域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女士们、先生们:步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国的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仍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国内市场潜力巨大,国民储蓄率较高,科技和教

论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论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摘要】中国“非市场经济问题”的由来,“非市场经济问题”对中国的影响,中国解决“非市场经济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市场经济地位非市场经济问题 WTO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到2012年为止,全球已有包括俄罗斯、巴西、新西兰、瑞士、澳大利亚在内的81个国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而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日本等仍未予以承认。从时间上来看,欧美是否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已经不重要,因为根据入世达成的有关规定,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只在入世后的15年内有效,15年一过,中国自动获得这一地位。但欧美是否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也并非不重要,而是非常重要,正如:对外经贸大学校长助理、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院长赵忠秀教授在谈到美国将迅速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时说:“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最重要的意义,并非对一国总体经济体制等情况作判断,更多体现在解决贸易纠纷时的“技术适用”。是否被承认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直接决定了中国出口企业在面临反倾销诉讼时的境遇。所以,中国算不算市场经济国家,关系到我国出口产品的命运。 一、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主要由来 一般舆论认为,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之所以产生,是

由《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第l款第2项引起的。该条款规定:“如果受调查的生产者不能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WTO进口成员可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也可以采用以替代国价格确定产品正常价值的方法。有观点认为,该条款的存在等于中国政府向全世界承认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这使得中国企业在国外应诉反倾销中处在了非常被动的地步。因此,中国政府在当初根本就不应该同意在议定书中列入这样的条款。 那么,问题的产生是否就是这样的简单呢?当然不是。实际上,中国政府之所以同意在入世议定书中列入这样的条款是有原因的: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虽然越来越高,但迄今仍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在中国入世之前,就更是如此。众所周知,中国之所以近年来市场化程度空前提高,是由于中国入世前后大步推进改革的结果。而在中国谈判入世时候,市场化程度并没有现在这么高。就我国而言,虽然从整体上国家进行垄断或价格控制的产品已经很少,但是,由于我国一贯重视和扶植出口创汇产业的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出口生产和贸易企业提供各种补贴或财政支持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在一些地方,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和促进当地企业发展,对各种事务大包大揽、对企业提供超出法律规定的赋税优惠(如税收减免、出口退税等)和补贴以

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之争

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之争 根据2001年11月10日中国入世时签署的《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其他WTO成员国可以在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不使用中国实际价格/成本,而是使用替代国价格/成本计算倾销幅度。该条款实质上允许成员国在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使用“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方法。 在上述条款的规定下,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几乎总是使用替代国价格/成本来计算中国倾销幅度。只有少数国家承认中国那些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符合市场经济地位。 以替代国价格/成本计算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通常会被裁定为超高的倾销幅度。由于中国一直是世界各国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对象,“非市场经济地位”是中国政府和企业应对反倾销的难点。事实上,十多年前中国就积极通过外交活动要求贸易伙伴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其成果是新西兰(2004年4月)、新加坡(2004年5月)、马来西亚(2004年5月)、澳大利亚(2005年4月)相继承认了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是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区域经济组织至今仍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争论的焦点在第15条的(a)和(d)款。第15(a)(ii)

条的表述是:如果中国生产者在被调查后无法明确证明该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满足市场经济条件,那么WTO进口成员国可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 严格比较的方法。但第15(d)条还有一句关键的话:无论如何,第15(a)(ii)条款将在15年后自动到期。 中国政府坚持认为WTO成员国自2016年12月11日起应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终止在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价格/成本的做法。 美国和欧盟的律师则有不同的解读。尽管按照第15(d)条规定,一旦中国根据该WTO进口成员国内法证实其是一个市场经济体,15(a)条规定即应终止;或者第15(a)(ii)条规定应在2016年12月11日终止,但这并不意味着WTO 成员国必须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或“非市场经济地位”中做出选择。他们援引了第15(a)条中的开放式陈述:WTO 进口成员国在调查反倾销时可以使用中国实际价格/成本,或者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 美国可能会反对中国到2016年12月11日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美国商务部面临修改现行的替代国方法,可能根据不同的案件使用“折中”的方法,即对于一些产业承认其市场经济地位,同时对钢铁等国有企业主导、国有银行输血的行业则不承认其市场经济地位。 中国是否能够取得全面市场经济地位,无论是从WTO

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对GDP的影响

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对GDP的影响研究 07数理实验1班073518152 陈丹凝 一、引言: 2009年5月31日,全球经济自由度指数发布,香港连续15年为世界经济最自由地区。而中国也在近几年内持续地提高其自由度,但是水平仍在世界平均水平之下。中国大陆今年经济自由度的综合评分排名111位,仍然属于“较不自由”的经济体类别。虽然通胀率较低,但是其税率和对外国投资的限制仍然很高,主要银行仍然为国有。 全球经济自由度指数主要依照商业自由度、贸易自由度、财政自由度、政府规模、货币自由度、投资自由度、金融自由度、产权、腐败影响以及劳工自由度等十大指标,对纳入考察的全球经济体进行打分,将各大领域得分进行平均,得分越高,则说明经济自由度越高。是由《华尔街日报》与美国的传统基金会每年发布的,涵盖世界大部分国家地区,是全球权威的世界经济自由度衡量指标之一(还有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的指数)。 根据对176个国家横截面数据(包括人均GDP与经济自由度)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具体分析结果如下:(FC为自由度得分Freedom Score) GDP= -45117.94+ 953.7969*FC 20.4708 R=12.44 t= (数据来源:美国传统基金会网站)由此可见,从世界范围来看,一个国家的经济自由度是与其人均GDP有十分显著的正向关系。其中,自由度得分每提高一分就会使得国家的人均GDP提高约为953美元。市场经济是一种组织生产与消费的最有效方式,若一个国家过多地干涉其贸易自由,很大程度上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削减的负向作用。2009年这项经济自由度指数研究的结果再次明显说明,一个国家的经济自由度与该国的经济繁荣密切相关。高度自由的经济体系不但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国民收入和GDP增长率,促进国家繁荣富裕,而且稳定社会发展,带动政治改革,为人民取得成就和实现理想创造了条件。但是我们也不难从以下的散点图中发现回归方程中没有解释的现象:

中国现在不是市场经济国家

黄晨 安全工程1201 93 周三晚、周五下午3、4节 中国现在不是市场经济国家 中国拥有超过5000万家大大小小的公司,中国全年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了20万亿元,这些都是从中国各地大大小小的消费品市场上销售出去的。中国有数不清的商场、超市和零售店,也就是有形市场。甚至,中国还有数十年历史的股票交易市场,以及期货交易市场。中国有公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等等市场经济必备的法规。要说如此中国尚不能叫市场经济国家,很多人难以理解,尤其是许多西方国家至今仍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让许多中国人怀疑是敌对势力对于中国的刁难。其实不是,中国的确还不是市场经济国家,这是符合事实的。为什么这么说?那要先明白什么叫市场经济。这个问题有很专业的解释,如果将世界上经济学家对于市场经济的定义和详细解释汇集在一起,可能可以写满一百多页A4的稿纸。但是,用不着,可以用平常人的思路来说清这个定义。举一个例子。张三自己会编竹篮子,今天他带了十个竹篮子到乡里的集市里,换回了五十斤白面,够家里人吃半个月。同时,他在集市上发现竹席卖得价格高,一张竹席竟然可以换得一百五十斤白面,而他打一张竹席的时间只要三天,用一根毛竹,三天他只可编二十个竹篮子,要用一根半毛竹。于是,张三开始不编竹篮子,改打竹席。半个月后,张三再次带着他打好的五张竹席来到集市上,想用这些竹席换回四百五十斤白面,但是,李四横插一杆,要张三按每张竹席一百斤白面的价格由他统统收购,李四说,在这块地盘上,李四说得到做得到。但张三不想让李四收购他的竹席,他知道一张竹席可换得一百五十斤白面,而不是一百斤。于是两人吵了起来。这时,王五出现了,他是集市的警察,专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了解了情况后,他警告了李四,说如果李四再强行收购张三的竹席,他就会将李四逐出这个集市。李四灰溜溜地退走了,张三与其它人得以顺利交易,拉着四百五十斤白面回家了。什么叫市场经济,上面这位张三就是市场经济。细细分析起来,张三这个市场经济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再论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再论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臧立 近来,国内外媒体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报导沸沸扬扬,其间不免杂有诸多不确切或谬误的声音。本文拟就此谈一点个人看法,希望能有助于该问题的澄清。 一、WTO对“非市场经济”问题的态度 (一)WTO非市场经济规则的由来实际上,早在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时期,非市场经济问题就已经提出来了。GATI'1947缔约方曾经于1954年至1955年期间召开会议对GATTl947的各项条款进行审议。在会议期间,针对捷克斯洛伐克提出的价格比较问题,缔约方作了一个补充规定,即关于GAq~F1947第6条第1款的一个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指出:“在进口产品来自贸易被完全或实质上完全垄断的国家,且所有国内价格均由国家确定的情况下,在确定第1款中的价格可比性时可能存在特殊困难,在此种情况下,进口缔约方可能认为有必要考虑与此类国家的国内价格进行严格比较不一定适当的可能性。”后来,在GATT东京回合谈判期间达成的《关于实施GATr第6条的协议》(也即《反倾销守则》)中,缔约各方确认在确定倾销时允许继续适用上述补充规定,即:第2条关于“倾销的确定”的规定并不损害总协定附件1第6条第1款的第2段补充规定。也就是说,进口方认为在确定是否构成倾销时,如果与此种国家的国内价格进行严格比较不适当,那么,该进口方政府可以采用替代国的国内价格。进而言之,是否采用替代国价格确定倾销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进口方的手里。 后来,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罗马尼亚代表团曾经就这个问题提出议案,认为反倾销守则的制定是为了提供更加一致的和确定的反倾销规则的执行标准,而该补充规定却缺乏这种一致性和确定性;此外,该补充规定只是允许进口方在特定情况下采取替代国价格来确定倾销,而从缔约备方的实践来看,替代国价格已经成为许多缔约方对某些国家自动采用的调查方法,而不是优先考虑反倾销规则所规定的确定倾销的一般方法。有些缔约方甚至在其国内法中规定,在确定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的正常价值时,只能采用替代国价格。由于GATT制定反倾销规则的目的之一就是“为倾销案件的完整调查提供一个公正和公开的程序基础”,这种自动适用市场经济国家价格作为替代国价格来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正常价值的做法是与此背道而驰的。因此,罗马尼亚建议对该补充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以限制某些缔约方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自动排除确定倾销的一般方法的做法。但是,欧美等国则认为,该补充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它只是说明了在价格比较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特殊困难以及有必要考虑不必进行严格比较的可能性,作为一项授权性的规定,它并没有排除进口方执行反倾销规则一般规定的可能性,因此,没有必要对该补充规定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就这样,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该补充规定被继续保留了下来。 仅从字面来看,补充条款并没有提及“非市场经济”的问题。之所以如此,关键原因也在于,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国都或多或少存在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或垄断,只不过计划经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或垄断范围和程度更高一些而已。如果仅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制定限制条款,难免有歧视之嫌,因此,在制定条款时,并没有提到“非市场经济”的字眼。但是,在实践中,该补充条款基本上都是用到了计划经济国家和处在经济制度转型的国家。由于这些国家通常都被称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该补充条款就成了事实上的“非市场经济条款”。

市场肯德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肯德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产业组织课题组* (北京,100871) No. C2002001 2002年1月8日 目录 一、引言 二、方法 三、肯德基公司的直接影响 四、肯德基公司对上游的经济影响 五、肯德基公司对下游的经济影响 六、肯德基公司在1992年对中国经济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课题组由平新乔、郝朝艳、魏军锋组成,由平新乔负责。

七、2000年与1992年的效应比较 八、结论 一、引言 在过去的20年里,外国直接投资(FDI)在中国经济的增长与发展过程中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超过3000亿美元的外国资本已投在合资或独资的在华多国公司里,这相当于发展中国家同期所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的一半。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测算,在1999年,外资投资的企业产出占中国工业产出的27%,占固定资产投资的13%,占税收总额的14%。 我们这项研究是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互利优势的案例研究,其所涉及的是肯德基餐饮连锁系统与中国本土经济的关系。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肯德基餐饮连锁系统在1990年代的迅速发展,的确对中国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影响。 肯德基在中国的发展仅有14个年头。1987年11月12日肯德基在北京前门繁华地带设立了在中国的第一家餐厅。到1992年时餐厅总数为11家,是当时在中国经营快餐连锁餐厅中数量最多的公司,1995年已发展到50家,到2000年肯德基的业务发展已经有了一个飞跃:2000年11月28日,肯德基在中国的连锁餐饮企业中已领先同业,第一个突破400家,继续保持餐饮连锁业中的中国第一。同时,已在全中国设有19家肯德基有限公司,管理并经营着全国100多个城市里的400多家连锁餐厅(鉴于西安肯德基为早期特许加盟,区域情况较为特殊,本研究数据未包含西安肯德基公司)。这样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使肯德基成为一家在中国发展最迅速的餐饮连锁企业。 1996年6月25日,肯德基中国第一百家店在北京成立,同年6月1日肯德基上海人民公园餐厅以近40万元的日营业额,刷新了肯德基全球单店单日营业额的历史记录。自1987年开业以来,肯德基在中国已售出24万吨鸡类产品,这些鸡原料都产自中国本地,粗略估计,肯德基在全国售出的鸡肉总量约需求六亿二千四百万只鸡。 肯德基的飞速发展为中国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截至2000年底,肯德基在全国共有餐厅员工24,000多名,餐厅及公司各职能管理人员5,000多名。从在中国的第一家餐厅开始,肯德基一直做到餐厅员工100%的本地化。在14年的发展里程中,肯德基不断投入资金人力进行多方面各层次的培训。从餐厅服务员,餐厅经理到公司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公司都按照其工作的性质要求安排科学严格的培训计划。这些培训不仅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技能,同时还丰富和完善员工自身的知识结构和个性发展。 至2000年底,肯德基共有200多家国内原料供应商,2000年全年肯德基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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