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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与重视人才选拔的历史经验

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皆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知识梳理

1.重要的选官制度

(1)汉代:察举制,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等内容。其中察举和征辟是两汉选官最主要的途径。

(2)魏晋:九品中正制。

(3)隋到清:科举制。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贞观年间增加了考试科目,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创设武科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地位;北宋科举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主要科目,考试实行糊名法;王安石改革科举,废明经,进士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明代开始实行八股取士。

2.古代重视人才选拔的突出事例

(1)春秋战国:各诸侯国为了在争霸中占有优势,非常重视人才选拔。如齐桓公重用管仲、秦孝公重用商鞅等。

(2)秦末:楚汉相争,刘邦重用张良、萧何、韩信,由弱变强,最终打败项羽。

(3)东汉末年:曹操重视用人,三次发布惟才是举的“求贤令”。

(4)三国:蜀汉诸葛亮也十分重视人才。

(5)唐朝:唐太宗重用贤相房玄龄、杜如晦,名将李靖、李勣

等,重用谏臣魏征,调整统治政策,出现“贞观之治”。武则天破格用人和发展科举制度,实行自荐官制度,任用名相狄仁杰、姚崇等,使社会经济继续发展。唐玄宗前期选贤任能,选拔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姚崇、宋璟、张九龄等人为相,出现“开元盛世”。开元以后用人失当,任李林甫、杨国忠为相,酿成“安史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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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选官制度——科举制:※科举制是我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科,是考试科目;举,是选拔人才。这一制度创始于隋,完善于唐。隋文帝起初袭用晋以门阀士族为基础的“九品中正制”取士。由于不利于皇帝集权,不久即废除,把选官权集中到朝廷的吏部。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取士以考试策问为主。一般把隋炀帝创置进士科作为科举制度正式产生的标志。科举制在隋尚属于初创阶段。唐高祖因循守旧,一度恢复了九品中正制选拔官吏,不久又废止,重行科举考试。唐太宗提倡不拘出身,任人唯贤,使科举制成为一种选贤任能的常规制度。唐高宗时,仕途大开。武则天当政后,大兴科举,并创设武举科。唐玄宗登基后,励精图治,处理了武后留给他的冗官遗产,使科举制走上了正轨。从此,它便成为一种定制,为后世相沿不替。宋元明清各代不过在考试内容上略有增删变通,但基本原则一仍唐制。

唐代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来源于主要有二,一是生徒,即朝廷所设的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及各地方州、县学馆的学生。他们在学校考试合格后,再参加朝廷在尚书省举行的科举考试,称为省试;另一种叫乡贡,凡不属于各学馆的读书人,他们可直接向所在州县府报考,合格者也同样赴京参加省试。宋代除州、县两试外,另加殿试,由皇帝亲自主考。明清时正式考试分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院试之前,还要经过县试和府试两种预备性考试,县府预备性考试合格者称“童生”,取得童生资格者才能参加院试。院试在各地方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举行,一年一次,其及第者称秀才。乡试在京都及各省的省城举行,三年一次,中第者为举人,举人即使在参加全国性的

会试落榜,也具有做官的资格。会试相当于唐朝的省试,是全国性的考试,会试取中者称贡士。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对贡士定名次,分三甲。一甲中只有三名,即第一名为状元,二、三名为榜眼和探花。余为二甲、三甲,经殿试的通称进士。唐朝时,考中进士,只是有了出身,具有做官的资格,还要经过吏部选拔,才能授予官职,到后来只要考中进士就可以做官了。

考试科目之分,唐时最细,计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诸史、道举童子等。以后各朝设科多有变革,考试内容也因所设科目不同而有异。同时历代风气对考试内容也有重要影响。唐朝重诗文,自高宗起规定以诗赋作为进士考试的内容,玄宗时以诗赋取士以蔚然成风。宋朝范仲淹发起革新运动,以策问代诗赋,上下哗然,同声反对,以失败而告终。其后又有王安石变法,取消考诗赋和死记硬背的帖经、墨义等,代之以经义和策论,选士的标准重在明理切事,经世致用。后来两派折衷,把进士分为考试赋和考经义两科。但总的来说,考经义和策论多于考诗赋。明清时,规定以四书五经为学校的规范课本和科举考试的内容。答卷行文有一套僵化的固定模式,人们称之为八股文,从内容和形式上都束缚了当时知识分子的思想。

自唐代完善的科举制度,起了加强和巩固中央集权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选举用人权,集中于中央,加强了皇权;二是选官的范围比过去广泛了一些。不仅为庶族地主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扩大了统治基础,而且大大提高官吏的文化素质。同时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封建的选士任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选贤任能的公平竞争性。具体说来:积极作用:(1)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前期世族门阀把持朝政的局面。(2)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士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和活力。(3)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4)读书—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

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5)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唐诗繁荣。消极作用:(1)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或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2)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3)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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