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使公司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专职法律人员,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负责整个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律工作,指导、监
督公司各部门和下属企业的涉及法律的业务工作。第三条法律人员在公司对外有关合资合作公司的企业章程的规定范围内指导、监督相关合资合作公司中涉
及法律的工作。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四条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指示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参与制定与法律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
行。
第五条代理公司参与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纠纷的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活动。
第六条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
(1)根据指示或需要,直接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