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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简答题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简答题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简答题

简答题

一:简述市场失灵的主要表现

1、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

3、市场竞争失灵

4、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二:简述政府承担的经济职能主要内容

1、保持总量平衡,经济稳定增长,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物价稳定,就业充分,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力争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增长。

2、制定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国民经济整体质量的提高。

3、提供公共服务。

4、进行管理和监督,维护市场秩序。

5、直接参与某些经济活动。

6、制定收入政策,调节收入分配。

三:简述市场经济中政府失灵的原因

政府失灵的根本原因在于,强调政府对经济实施高度干预的主张过于夸大了政府的能力。

四:简述经济法定义的含义

1、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

2、经济法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3、经济法是一系列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五:简述经济法形式渊源的种类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规范性文

六:简述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区别

首先,经济法律是经济法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后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经济关系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利益关系。

其次,经济法律关系要用法律来保障,经济关系由客观经济规律来支配。

最后,经济法律关系的存在以经济法的存在为前提;经济关系的存在,不以法的存在为前提,它是客观存在的。

七:简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

1、经济法主体一定是被经济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社会实体

2、经济法主体是可能参加或实际参加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主体

3、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权利(权力)义务的主体

4、经济法主体之间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八: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殊性

1、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是经济法主体能够控制、支配的事物

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是国家经济法律允许进入到经济法律关系成为其客体的物或行为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应当是能够直接体现一定的经济效益或是可以借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的物或行为

九: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特殊性

首先,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除了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外,还包括经济权力

其次,权利(权力)义务的非均衡性

十: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监督保护机构

1、审计机构

2、国家经济领导机关

3、其他职能部门

4、仲裁机构

5、经济审判机构

十一:简述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简述成为合伙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某些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十三:简述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物的执行

7、入伙和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

十四:简述一般法定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死亡

4、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十五:简述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十六:简述合伙企业的清偿顺序

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及缴纳所欠税款

十七:简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十八: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2、出资人享有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权利,控制和支配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3、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十九:简述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外商投资企业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外商投资企业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

2、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商投资者为必备的投资主体

3、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在我国境内设立,否则就是外国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且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

5、外商投资企业与内商投资企业相比,享有比较多的优惠条件

二十一:外商投资企业法调整的对象有哪些方面

1、调整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

2、调整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外其他企业、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3、调整投资者指尖的经济关系

4、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经济管理关系

二十二: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1、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3、参照国际惯例原则

二十三: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哪些情形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

2、违反中国法律的

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4、造成环境污染的

5、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利益的

二十四: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解散事由

1、合营期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6、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出现

二十五:《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我国企业破产的界限

第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第二: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十六:简述破产申请的法律特征

1、破产申请是对债务人实行破产宣告的一种请求

2、破产申请只能向法院提出

3、破产申请只能由债权人、债务人提出

二十七:简述:破产申请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1、债务人出现了破产原因

2、必须由破产申请人提出

3、破产申请人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据

4、破产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十八:和解制度的法律特征

1、和解的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

2、和解以预防债务人破产为目的

3、和解以债权人让步为基本内容

4、和解必须采用和解协议形式,并由法院予以认可

二十九、三十见教材159-160页

三十一:简述竞争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的市场竞争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关系。这部分经济关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竞争关系,是指经营者之间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以利害关系方为对手,相互正果资金、技术、劳动力以及市场占有额的经济关系。

竞争法对竞争关系的调整主要通过法律规制创设平等、公平的竞争环境,保证公平竞争;同时法律保护正当竞争,制止非法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维护合法竞争者的利益。

(2)竞争管理关系,是指根据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依照经济职权实施监督、管理市场竞争活动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三十二条:简述垄断的特征

(1)形成垄断的主要方式是独占或有组织的联合行动

(2)垄断者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形成垄断,操纵或支配市场,获得垄断利润

(3)垄断限制或排斥了竞争,使竞争机制作用失效

三十三条: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行为的违法性

(3)行为的危害性

三十四条:简述消费者的特征

1、消费者是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居民

2、消费者消费的客体是商品和服务

3、消费者消费的方式是购买(商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三十五条:简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范围见教材244页

三十六条:简述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见教材253页

三十七条:简述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执行进货验收制度

2、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销售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三十八条:简述房地产开发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原则

2、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想统一的原则

3、维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十九条:简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

1、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的主体身份具有特定性

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客体是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出让是要式法律行为

四十条:简述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建设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四十一条:简述房地产禁止转让的条件见教材278

四十二条:简述财政的职能

1、分配收入的智能

2、配置资源的智能

3、保障公平的智能

四十三条:简述财政法的调整对象见教材309

四十四条:简述国债的特征

1、国债的债务人是特定的,而且是一国中央政府

2、国债属于信用等级最好、最安全的债务

3、国债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多由国家来规定

四十五条:简述国债的分类

1、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2、内债和外债

3、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四十六条:简述税法的特征

1、税收创制具有集中性

2、税法要素具有固定性

3、税法内容具有灵活性

4、税法种类具有多样性

自考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复习1

自考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复习1

自考《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复习 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包括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和有约必守原则。 (2)国际经济法规范是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或民商法等互相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因此,从整体上说,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中的基本原则,既不是只由单一主权国家经过国内立法独自加以制定,也不是只由少数几个主权国家经过国际条约联合加以确认。 (3)调整国际经济关系过程中,某些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只有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即众多主权国家的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才能逐渐形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简述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 答:(1)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 (2)享有主权,意味着有权独立自主,也意味着在国际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不俯首听命于任何其它强权国家。 (3)原来,国家主权是一个涵义相当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包括国家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诸方面的独立自主,即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社会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等。 (4)第三世界众多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 3、简述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 答:(1)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和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4、简述全球合作原则。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简答题

简答题 一:简述市场失灵的主要表现 1、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 3、市场竞争失灵 4、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二:简述政府承担的经济职能主要内容 1、保持总量平衡,经济稳定增长,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物价稳定,就业充分,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力争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增长。 2、制定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国民经济整体质量的提高。 3、提供公共服务。 4、进行管理和监督,维护市场秩序。 5、直接参与某些经济活动。 6、制定收入政策,调节收入分配。 三:简述市场经济中政府失灵的原因 政府失灵的根本原因在于,强调政府对经济实施高度干预的主张过于夸大了政府的能力。 四:简述经济法定义的含义 1、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 2、经济法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3、经济法是一系列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五:简述经济法形式渊源的种类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规范性文 件 六:简述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区别 首先,经济法律是经济法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后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经济关系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利益关系。 其次,经济法律关系要用法律来保障,经济关系由客观经济规律来支配。 最后,经济法律关系的存在以经济法的存在为前提;经济关系的存在,不以法的存在为前提,它是客观存在的。 七:简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 1、经济法主体一定是被经济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社会实体 2、经济法主体是可能参加或实际参加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主体 3、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权利(权力)义务的主体 4、经济法主体之间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八: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殊性

07944-经济法学原理-复习资料1

07944-经济法学原理-复习资料1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简答题汇总

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包括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和有约必守原则。 (2)国际经济法规范是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或民商法等互相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因此,从整体上说,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中的基本原则,既不是只由单一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独自加以制定,也不是只由少数几个主权国家通过国际条约联合加以确认。 (3)调整国际经济关系过程中,某些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只有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即众多主权国家的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才能逐渐形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 答:(1)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 (2)享有主权,意味着有权独立自主,也意味着在国际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不俯首听命于任何其他强权国家。 (3)本来,国家主权是一个涵义相当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包括国家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诸方面的独立自主,即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社会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等。 (4)第三世界众多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 3、简述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

答:(1)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和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4、简述全球合作原则。 答:(1)强调全球各类国家开展全面合作,特别是强调南北合作,以共谋发展,这是始终贯穿于《宣言》、《纲领》、《宪章》中的一条主线。《宪章》对于全球合作、共谋发展这一主题,就其基本目标、基本范围、首要途径以及中心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2)全球合作的基本目标:实行世界经济结构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关系和国际经济新秩序,使全球所有国家都实现更普遍的繁荣,所有民族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3)全球合作的基本范围:一切国家都有责任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和技术等各种领域中通力合作,以促进整个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 (4)全球合作的首要途径: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且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地和切实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性经济、财政、货币问题的国际决策,从而公平地分享由此而来的各种经济利益。 (5)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一切国家都应严格尊重他国主权平等,不附加任何有损于他国主权的条件,对发展中国家加速本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各种努力,给予合作,按照这些国家的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扩大对它们的积极支持。换言之,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在于开展南北合作。 5、简述有约必守原则。 答:(1)有约必守原则乃是国际经济法必不可少的主要基石之一。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考试试题及解答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考试试题及解答 一、判断题(10题共10分) 二、单项选择(10题共10分) 三、填空题(10题共10分) 四、名词解释:(4题共20分) 1、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企业法人的这种独立资格的意义在于: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 3、公司: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而依法设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自有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一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数量的构成分类的一种,又称独资公司,指单一投资主体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独资公司又可分为法人型的独资公司和自然人的独资公司。(P40) 也叫独资公司、独股公司,系指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的有限公司或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全部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 5、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有限合伙企业: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虽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 7、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8、不安抗辩权:(合同法P143)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4金融理论与实务真题

2017年4月金融理论与实务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题干】金属货币制度发展的先后顺序是()。 【选项】 A.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 B.银本位制、金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 C.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银本位制 D.金银复本位制、银本位制、金本位制 【答案】A 【解析】国家货币制度是一国货币主权的体现,其有效范围一般仅限于一国之内。较为规范、完善的国家货币制度是在16世纪以后逐渐建立起来的。沿着历史的脉络看,国家货币制度的类型大致经历了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其中前三类被统称为金属货币制度。 【考点】货币与货币制度——货币制度——国家货币制度的历史演变 2.【题干】下列关于商业信用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用于解决企业的大额融资需求 B.融资期限一般较短 C.融资方向无局限性 D.融资规模无局限性 【答案】B 【解析】商业信用的局限性表现为:首先,商业信用在规模上存在着局限性;商业信用以商品买卖为基础,因而规模受到商品买卖数量的限制。其次,商业信用存在着方向上的局限性;商业信用通常是上游企业提供给下游企业,一般很难逆向提供。再次,商业信用存在着期限上的局限性;商业信用的期限一般较短,会受到企业生产周转时间的限制。 【考点】信用——现代信用形式——商业信用 3.【题干】消费者在专卖店以分期付款方式买入计算机的信用形式属于()。 【选项】 A.消费信贷 B.银行信用 C.商业信用 D.消费信用 【答案】D 【解析】消费信用是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其消费支出的一种信用形式。赊销、分期付款、消费信贷是消费信用的典型形式。 【考点】信用——现代信用形式——消费信用

自考经济法原理简答题完整版

自考经济法原理简答题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经济法原理 简答题 一、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同民间经济关系显着不同,其特征是? 答:(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 (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 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 (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法律关系经济法法律关系有何特征 三、 答:经济法律关系可称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形成 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 三、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答:(1)是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主体与被调节主体。 (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经济法主体可分为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非专门性主体。 (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中的职能分工,经济调节主体还可分为综合经济调节管理主体、职能调节管理主体。 (4)按照主体的组织形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法人内部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四、基本经济行为是什么?基本经济行为的种类 答:基本经济行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社会经济活动主体所从事的 一切与经济相关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是由经济法所规定的。 按照行为所追求的对象(标的)区分,包括以下几种: (1)转移财产支配权的行为。 (2)完成具有特定经济性成果工作的行为。 (3)提供劳务的行为。 (4)其他经济行为。 五、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主体是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的参加者;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与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的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4)所侵害的客体是多重的; (5)具有某种程度的竞争要素。 六、简述经济法体系的构成以及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三个基本法律之间的关系? 答:经济法体系的构成:

大学北师大版经济法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第三章 一,1,B(但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2,D 二,1,BC(D,没有金额限制) 2,ABC 三,1,,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 答: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第十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单独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法律仅要求投资人申报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但并不要求须缴纳最低注册资本金。因此刘某单独以一元人民币经法定工商登记程序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但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而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个人负无限责任,因此刘某将其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与纠正。 2,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应向谁求偿?答: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故债权人应向刘某求偿。 3,在刘某不能清偿债务时,该企业的债权人能否向刘某的家庭求偿? 答: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十

八条的规定,刘某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且法律规定只有投资人在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可以依法由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债权人不能向刘某的家庭求偿,而应当是由刘某个人负无限责任。 4,刘某决定自行解散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刘某作为该企业的投资人,有权决定自行解散个人独资企业,因此刘某的做法并不违法。 5,大刘能否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答:不能。开办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设立条件是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不能是企业法人!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查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也不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所以大刘不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第四章 一,1,D,(具体看41 页下方) 2,C 3,B 4,B(B,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C,有限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二,1,ABCD(还有社会团体) 2,BCD(B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出质;C未经其他

2017年10月金融理论与实务真题

2017年10月金融理论与实务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题干】世界上最早的货币是() 【选项】 A、实物货币 B、金属货币 C、纸币 D、银行券 【答案】A 【解析】世界上最早的货币是实物货币。 【考点】货币与货币制度——货币的起源与货币形式的演变——货币形式的演变 2、市政债券属于 A、商业信用 B、银行信用 C、国家信用 D、消费信用 【答案】C 【解析】国家信用的工具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担保债券三种。其中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也被称为市政债券。 【考点】信用——现代信用形式——国家信用 3、商业票据有效性的依据是 A、商业活动内容 B、取得票据的过程 C、交易规模 D、票据的真实性 【答案】D 【解析】商业票据是一种无因票证。商业票据的有效性与商业活动的内容和取得票据的过程无关,只要票据是真实的,付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考点】信用——现代信用形式——商业信用 4、在多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是 A、实际利率 B、差别利率 C、基准利率 D、行业利率 【答案】C 【解析】基准利率实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这种利率发生变动,其他利率会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动。 【考点】利息与利率——利率的计量与种类——利率的种类

A、马歇尔——勒纳条件 B、J 曲线效应 C、蒙代尔分配原则 D、一价定律 【答案】D 【解析】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是以开放经济条件下的“一价定律”为基础。所谓一价定律是指在不考虑交易成本的条件下,以同一货币衡量的不同国家的某种可贸易商品的价格应该是一样的。【考点】汇率与汇率制度——汇率的决定与影响因素——汇率决定的各种理论解说 6、贷款承诺降低了商业票据发行人的 A、信用风险 B、流动性风险 C、利率风险 D、系统性风险 【答案】B 【解析】贷款承诺降低了商业票据发行人的流动性风险。 【考点】货币市场——票据市场——商业票据市场 7、按照出价的高低顺序,购买者以不同的价格依次购得国库券,直到售完为止。这种国库券发行方式被称为 A、荷兰式招标 B、美国式招标 C、英国式招标 D、德国式招标 【答案】B 【解析】每个购买者支付的价格都不相同,这是国库券发行市场中典型的“美国式招标”;如果发行价格按照所有购买人实际报价的加权平均价确定,不同购买人支付相同的价格,这是“荷兰式招标”。 【考点】货币市场——国库券市场——国库券的发行市场 8、份额总数可变且投资者可在每个营业日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是 A、公司型基金 B、契约型基金 C、开放式基金 D、封闭式基金 【答案】C 【解析】按照投资运作和变现方式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是指,可以无限向投资者追加发行基金份额,并且随时准备赎回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因此基金份额总数是不固定的。 【考点】资本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 9、公司股票的初始发行价为 8 元,若该股票某日的收盘价为 10元,每股盈利为 0.5 元,则该股票的市盈率为 A、4 B、6 C、16、 D、20 【答案】D 【解析】市盈率是股票的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市盈率=每股市价÷每股盈利=10÷0.5=20。 【考点】资本市场——股票市场——股票的流通市场 10、以追求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为基本目标,主要投资于分红高的质优蓝筹股和公司债券等的基金类型是 A、收入型基金 B、平衡型基金 C、成长型基金 D、货币型基金 【答案】A 【解析】收入型基金是以追求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为基本目标的基金,主要投资于盈利长期稳定、

07944经济法学原理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2017年10月自考经济法概论(00043)-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原因是( B ) A.投资人决定解散 B.达到了破产界限 C.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投资人死亡且无继承人 2.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人的表述,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C ) A.可以用劳务出资 B.可以执行合伙事务 C.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3.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调整的是( D ) A.初级农产品 B.建设工程 C.天然矿产品 D.农药 4.张某购买一条电热毯赠送给王某,王某使用电热毯时引发火灾。经查,电热毯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是温控元件质量低劣。王某请求火灾损失赔偿的理由应是( A ) A.电热毯存在缺陷 B.电热毯存在瑕疵 C.电热毯不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 D.电热毯是张某购买的 5.依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对垄断协议予以豁免时,不要求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是( D ) A.经营者为改进技术的 B.经营者为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C.经营者为降低成本的 D.经营者为保障对外贸易中的正当利益的 6.下列关于商业秘密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某数学原理只有李某一人知晓,该原理是商业秘密 B.某老字号的店训“童叟无欺”是商业秘密 C.甲公司将其保密的药品配方许可乙公司独家使用,该配方不再是商业秘密 D.某公司将原属于商业秘密的产品制作工艺流程公开供他人参观,则该产品制作工艺不再是商业秘密

7.下列不属于消费者协会职能的是( B ) A.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B.主管商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C.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规 D.通过大众传媒批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8.下列关于损害消费者权益赔偿责任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 C ) A.在展销会购买商品,展销会举办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B.在租赁柜台接受服务,柜台出租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C.因商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害,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D.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接受服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9.甲公司在食品类商品上注册了“农山”商标,并在其生产的床单产品上作为非注册商标使用;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其生产的床单产品上也使用了“农山,,非注册商标。“农山”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甲公司也不拥有其他在先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C ) A.甲公司不能在床单产品上使用“农山”非注册商标 B.乙公司不能在床单产品上使用“农山”非注册商标 C.乙公司可以在床单产品上使用“农山”非注册商标 D.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10.下列关于注册商标终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C ) A.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的,注册商标终止 B.商标注册人未申请续展的,注册商标终止 C.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由商标局主动撤销注册商标 D.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未按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限期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11.下列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是( B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房地产抵押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地役权 12.下列关于林木采伐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严禁采伐环境保护林 B.严禁采伐自然保护区的林木 C.采伐成熟的用材林后,应该在三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金融理论与实务重点整理

第一章货币与货币制度 实物货币:是指自然界中存在的某种物品或人们生产的某种商品来充当货币。银行券:是银行发行的以银行自身为债务人的纸质票证。 马克思货币职能描述: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货币贮藏、世界货币。西方学者:交易媒介、计价单位、价值的贮藏。 货币制度:是指国家对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和管理等进行的一系列规定。 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规定货币材料、规定货币单位、规定流通中货币的种类、规定货币的法定支付能力。56 规定货币单位:当货币作为计价单位为商品和劳务标价时,其自身也需要一个可以比较不同货币数量的单位,这就是货币单位。56 无限法偿:指法律保护取得这种货币的能力,不论每次支付的数额多大,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支付的对方均不得拒绝接受。 有限法偿:在一次支付行为中,超过一定的金额,收款人有权拒绝接受,在法定限额内,拒收则不受法律保护。57 10、金币本位制的特点:黄金为法定币才,金币为本位货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辅币、银行券与金币同时流通,并可以按面值兑换为金币;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入国境。59 11、金块本位制:这是市场上流通的都是银行券,银行券规定有法定含金量,但银行券智能达到一定数量后才能兑换成金块(了解)59。 12、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市场中流通的都是银行券,银行券规定有法定含金量,银行券不能再国内兑换黄金(了解)59。 13、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特点:一是流通中的货币都是信用货币、二是信用货币都是通过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投入到流通中去的、三是国家通过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对信用货币的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整。60 14我国的人民币制度主要内容:一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二人民币不规定含金量,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三2005年7月21日,我国开始实行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61 17、区域货币一体化:一定区域内的国家和地区通过协调形成一个货币区,由联合组建一家主要银行来发行和管理区域内的统一货币。 18、信用货币与商品货币相对应。商品货币是足值货币,而信用货币是不足值货币,即作为货币商品的实物,其自身的商品价值低于其作为货币的购买价值,纸质货币、存款货币、电子货币都属于信用货币范畴。信用货币的产生与发展弥补了金属货币数量无法伴随商品数量增长而相应增长的弊端,逐渐取代了金属货币,成为货币主要的存在形式。 1 纸币 我国是世界上使用纸币最早的国家。(单选)2 银行券 银行券是银行发行的一种以银行自身为债务人的纸质票证(生活中的通俗称谓是“现钞”),也是一种纸制货币。3 存款货币 4 电子货币 这种货币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银行发行的各种银行卡,如借记卡、信用卡等。 19、货币的职能:一、交易媒介职能 是指货币在商品流通中发挥媒介作用。包含着货币三个相辅相成的功能。 (一)计价单位 (二)交易媒介 (三)支付手段 基本特征:没有商品在同时、同地与之相向运动,是货币发挥支付手段职能的基本特征。借贷、财政收支、工资发放、租金收取、偿还赊销款项等活动中,货币都发挥着支付手段的职能。二、财富贮藏职能 20、1993年11月1日,欧共体改名为欧盟;1995年12月,欧洲货币局正式确定欧元为统一货币;1998年7月1日,欧洲中央银行成立;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 第二章信用 18、经济范畴中的信用是指以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67 19、经济范畴信用与道德范畴信用的联系与区别:道德范畴信用是经济范畴信用的支撑与基础、最大区别是道德范畴信用的非强制性经济范畴信用的强制性。 20、五部门经济中的信用关系:个人部门(是货币资金的盈余者,是主要贷出者)、非金融部门(是货币资金的主要需求者,也是货币资金的重要供给者)、政府部门(净需求者)、金融部门(信用媒介)、国外部门。69 21、直接融资:如果货币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信用工具直接实现货币资金的互通有无即直接融资。简接融资:货币资金供求双方通过金融机构间实现货币资金互通有无即间接融资。二者区别:(1)间接融资中货币资金的供求双方不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分别与金融机构发生债权债务关系。金融机构在间接融资中,既扮演债务人角色又扮演债权人角色,介于货币资金供求双方之间,而货币资金供求双方并没有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 (2)直接融资中货币资金的供求双方形成了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或所有权关系。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只提供一些相关的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并不与货币资金供求双方形成信用关系。 23、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各自优缺点:直接融资优点:1、引导资金合理流动,实现资金合理配置;2、加强资金提供者对需求者的关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有利于资金需求者筹集到稳定可长期使用的资金; 4、没有金融机构从中获利,因此成本较低。缺点:1、便利度及成本受金融市场发达程度影响;2、风险要高于简介融资。间接融资优点:1、灵活便利;2、分散投资,安全性高;3、具有规模经济。缺点:1、减少了资金供给这对资金的关注和筹资者的压力;2、增加了资金需求者的筹资成本,减少了资金供给者的收益。70 24、信用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积极作用:1、调剂货币资金余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2、动员闲置资金,推动经济增长。71 25、信用风险:指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而出现违约的可能性。71 26、按信用参与主体可将信用分为:商业信用(是指工商企业间以赊销、预付货款等形式相互提供信用)、银行信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间接信用)、国家信用(以政府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信用)、消费信用(指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其消费支付的一种信用形式)。72 27、商业信用的局限性:首先商业信用在规模上存在局限性,其次在信用存在的方向上存在局限性,再商业性用存在期限上的局限性。 28、商业票据:是指在商业信用中被广泛使用的表面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商业票据有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两种基本形式。二者的区别是:前者是一种命令式票据,而后期是一种承诺式票据。商业票据的基本特征包括:1、是一种有价票证,以一定的货币金额表现其价值;2、具有法定的式样和内容;3、是一种无因票证;4、可以流通转让。 29、商业汇票是一种命令式票据,通常由信用活动中卖方对买方或买方委托的付款银行签发,要求买方在规定的日期内支付货款。74 30、商业本票:商业本票是一种承诺是票据,通常由债务人签发给债权人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货款的债务证书。74 31、背书:背书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要在票据背面签章并作日期记载,表明对票据的转让负责。74 32、银行信用: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间接信用。银行信用的特点:第一、银行信用的资金来源于社会各部门暂时闲置的资金,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发挥中介的只能;第二、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具有广泛的授信对象;第三、银行提供的信用贷款方式具有相对灵活性。76 34、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关系:1、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3、银行信用的出现进一步促进商业信用的发展。76 35、国家信用:国家信用是指以政府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信用。国家信用工具包括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担保债券。中央政府债券亦称国债,是一国中央政府为了弥补财政赤字或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也被称为市政债券。政府担保债券是指由政府作为担保人而由其他主体发行的债券。信用仅次于中央政府债券。78 37、消费信用:消费信用是指工商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其消费支出的信用。赊销、分期付款、消费信贷是消费信用的典型形式。赊销是工商企业对消费者个人以商品赊销的方式提供的短期信用。分期付款是指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只需付一部分货款,然后按合同条款分期支付其余货款和利息。消费信贷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用信用放款或抵押放款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贷款。 38、消费信用的作用:1、有利于消费品的生产与销售;2、提升了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及其效用总水平;3、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推销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但也有不利影响:1、消费信用的过度发展会掩盖消费品的供求矛盾;2、过度负债,会使消费者负担过重,影响经济生活的安全。1995年广东发展银行发行了第一张真意义上符合国际标准的信用卡。 第三章利息与利率 39、时间价值:是指同等金额的货币其现在的价值要大于其未来的价值,利息是货币时间价值的体现。85 40、基准利率:是指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89 41、无风险利率:是指这种利率仅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89 42、市场利率:有货币供求关系直接决定并由借贷双方自由议定的利率。90 43、官定利率:是指由有金融管理部门或中央银行确定的利率。90 44、行业利率:是指由银行公会等为了维护公平竞争所确定的利率。90 1 / 5

自考经济法概论简答题总结[1]范文

4.要约失效的原因。 (1)要约的撤回;(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3)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4)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5)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5.简述合同生效的要件。 (1)订约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标的必须确定和可能,具有履行实现的可能性。 6.简述无效合同的种类。 (1)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7.简述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示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8.简述效力未定合同的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4)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合同。 9.简述合同的履行的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10.简述不安抗辩权及其适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订约后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 适用条件为:(1)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下降; (2)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3)先履行义务人负有通知和举证义务。 11.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及行使条件。 代位权是指在合同履行中,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代位权行使的要件:(1)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力; (2)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3)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 12.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违反保密义务;(4)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10月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自考试题(3)

2012年10月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自考试题全国2012年10月自考《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经济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是 A.经济关系的存在 B.利益关系的存在 C.经济法的存在 D.经济法主体的存在 2.政府采购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的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形式 3.某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行使否决权的事项是 A.企业的经营方针 B.重大技术改造方案 C.职工培训计划 D.劳动保护措施 4.张某、陈某与外商康某三人协商共同出资,设立一家经营食品加工的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成为 A.有限责任公司 B.集体所有制企业 C.非法人组织 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债权人请求原投资人偿还债务

的除斥期间为 A.10年 B.5年 C.2年 D.1年 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基本法律特征在于它是 A.股权式合营 B.契约式合营 C.非法人组织 D.委托管理 7.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能够申请破产的是 A.XX大学 B.XX县人民政府 C.甲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 D.乙创设的一人公司 8.2007年7月26日,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又称方便面中国分会)宣布我国中低档方便将全面提价,方便面企业联合涨价。该联合涨价行为属于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 A.垄断协议行为 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C.经营者集中行为 D.行政垄断行为 9.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是 A.工厂为生产购买原料 B.公司之间的贸易活动 C.公民之间的物品交换 D.公民在超市购物 10.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因其生产的缺陷产品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 A.过错责任 B.无过错责任 C.过失责任 D.过错推定责任 1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将自己正在建设的商品房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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