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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设立家族信托基金传承家族财富

第六讲设立家族信托基金传承家族财富
第六讲设立家族信托基金传承家族财富

家族信托基金:私人银行大有可为的一个业务内容

一、家族企业传承的理论基础

私人银行业务是零售银行的高端业务。目前国内的工、农、中、建、交五大大型商业银行、主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都设立了私人银行业务部或者财富管理部,为高净值客户提供高价值金融服务。

私人银行业务对象大多是成功的民营企业人士,然而,鲜见有国内的私人银行业务部门针对民营企业家的家族企业传承状况进行金融服务方案设计。

以浙江为例,浙江的经济主体民营企业基本是以家族企业的组织形式存在,其已占全省GDP的70%以上,税收的60%以上、外贸出口的45%以上、就业人口的90%以上。这些家族企业大多正处在成长和企业组织制度转变期。

与此相应的是浙江家族企业也处于传承期。浙商研究会的调查结果显示,未来5至20年将是家族企业和其财富从第一代创业者转向第二代继任者的高峰期,有80%的浙商家族企业面临交接危机。一项来自麦肯锡的研究表明:全球范围内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其中只有大约30%的家族企业可以传到第二代。

基于生物学的DNA以及中国的传统和现实,近99.9%的老板都愿意把家族企业及其财富交给自己的后代和家族里其他亲人。目前只有万向集团、方太集团、均瑶集团、龙盛公司等极少数家族企业顺利完成了向第二代的传承,大多数还是正在进行或者没有考虑。然而令家族企业老板常常感到困扰的问题是:一是家族企业亲人内部有利益争斗,代际冲突,二是家族内部继承人可能面临因事故和疾病死亡,三是家族内部的继承者对此不感兴趣或者没有能力,或者是败家子,四是多子女家庭家族繁衍扩大所衍生的诸多问题,如果均分容易导致把企业资本分薄,往往是一个大公司被分成了几个小公司各自发展,这可能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抗风险。四是在控制权转移和企业成长与外部关键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矛盾交易中,找不到合适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安排,首鼠两端,坐失发展良机。

数度经历社会动荡的近现代中国还没机会孕育出像肯尼迪家族或洛克菲勒家族那样的榜样,即近现代中国缺乏历经数代的家族企业及其财富代际传承的成功案例可供借鉴。

因此有企业成长与控制权转移双重任务的家族企业,很自然提出:如何把握

企业控制权实现转移使之不夭折,并且使得家族企业成长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笔者认为,私人银行业务部帮助家族企业老板设立家族信托不失为一种为高端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可供选择的主要业务内容。

如图1所示,家族企业成长和代际传承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企业的股份控制权、经营控制权和决策控制权由三权合一并且集中于一人走向分解和稀释,分散于数人,也就是金融债务资本的引进,导致企业规模的成长与决策控制权转移;股本的引进引起股份控制权的稀释,或更换控股股东导致股份控制权的转移;人力资本的引进,导致企业知识维度的成长与经营控制权的转移。这些最终导致企业制度变迁,典型的如家族企业从家庭企业变化依次为古典家族企业、非古典家族企业、现代股份制家族企业和完全的公众公司。

如何利用国内的法律制度使得家族企业既保持股份控制权,又使家族企业吸收外部关键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做到基业长青、永续经营?有设立慈善基金会和家族信托基金两种形式。银行如何设计操作?先看几个例子。

1.通过慈善基金会股份表决权信托掌握家族企业控制权

2005年,牛根生捐出家族名下价值10亿元的蒙牛乳业(02319.HK)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成立老牛基金会。这些股份的所有权属于基金会,牛氏家族成员不能继承,但可以透过基金掌握股份的表决权并出任蒙牛的重要职位,如

董事长。至于股利收益,在牛根生有生之年,51%归老牛基金会,49%归其个人;之后则100%归老牛基金会,其家人只领取相当于京沪穗三地平均工资的生活费。不过,蒙牛后来被中粮收购,以慈善基金控股企业的设想已不存在,但有很强的启发意义。

2009年3月,福耀玻璃(600660,sh)董事长曹德旺宣布,捐出家族所持福耀玻璃股份的58.8%(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5%,市值约35亿元),成立河仁基金会。曹德旺表示,基金会能代替他行使福耀玻璃大股东的权责,并且可以通过高抛低吸投资股票,但基金所持福耀玻璃股权的上下浮动范围不能超出入股时比例的10%。

企业家捐资成立的慈善基金会,除发挥企业家回馈社会的慈善功能、有助家族与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外,还因为机构名下的企业股权不得或不易转让或出售,对家族长期控制企业有关键性的作用。

二、台湾王永庆家族香港公司家族利用信托传承

2. 通过家族信托基金实现家族企业控制权有序传承

不少企业家以家族信托基金(family trust fund)控股企业。信托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财产关于财产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委托人(settlor,即财产所有人)将信托财产(trust property) 转移给受托人(trustee),受托人依照信托宗旨为受益人(beneficiary)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信托可分为公益及私人两种,其主要分别在于受益人的不同。公益信托的受益人为不特定的大众,而私人信托则为私人的利益而设。

大多数的家族信托都是私人信托。因属私益性质,家族后代可根据委托人设下的分配法则获取信托股权收益,保障自己的生活,而不像在公益信托与公益基金会下,家族成员会丧失股权的收益。当然,家族也可以通过家族信托开展公益事业,进行慈善活动。更重要的是,委托人常常在信托契约或意愿书中设立家族财产不可分割和转让或信托不可撤销的条款。因此,家族信托也有紧锁企业股权的功能。不少香港家族如长江实业的李嘉诚家族、恒基的李兆基家族、新鸿基地产(简称“新地”)的郭氏家族等,都使用家族信托来控股企业。

中国内地也有家族企业利用家族信托传承企业,通过家族信托基金实现股权集中控制。例如,1997年成立的雅居乐集团,原本由陈氏兄弟分别持股,陈卓林和陈卓贤为集团主席及副主席;陈卓雄、陈卓喜和陈卓南三人为执行董事和高级副总裁;陈卓林夫人陆倩芳为联席总裁,她在雅居乐的人脉关系中非常重要,有报道指她出身中山名门,主要负责雅居乐的营销。为完成2005年12月赴香港上市的目标,陈氏家族将集团业务进行了重组,于2005年7月在开曼群岛成立了雅居乐地产(03383.HK),并将分散的家族股权集中后注入一间名为Top Coast的投资公司,以其作为陈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陈氏五兄弟及陆倩芳为其受益人。目前,Top Coast仍拥有雅居乐地产60.8%的股权,为其第3大股东,能直接参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

2008年10月,台湾“经营之神”的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突然辞世,享年92岁。他没有留下遗言,但留下了一个庞大的企业王国及巨额遗产。他有3房妻室、12名子女,三房之间关系疏离,第二代成员分散各地,家族内斗不断,危机四伏,但台塑集团持续发展,旗下上市公司股价稳健上扬。他是如何做到家族企业稳健传承的?

1976年,王永庆以捐赠台塑股权的方式,以父亲之名成立长庚纪念医院。长庚医院是“台塑四宝”的主要股东,“台塑四宝”彼此交叉持股,并以金字塔结构控股其他下属企业(图2),王永庆成功地将王氏家族对台塑集团的控制权集中于长庚医院内。

长庚医院作为财团法人慈善公益基金(charitable Foundation),依台湾地区法律,其董事会由家族成员、社会贤达和医院专业人士组成,各占1/3席位。要想获得台塑集团的董事席位,必须获得长庚医院理事会中2/3以上家族或非家族理事的同意。由于理事会中的社会贤达一般与王永庆家族有密切的关系,还有那些对企业经营不熟识的医院专业人士也多数倾向支持医院的捐赠者,因此,王氏家族后人虽然无一有显著的集团股权,但透过长庚医院的法人股权与理事会的支持,对台塑有稳固的管理及控制权。长庚医院理事会也负有选贤与能的职能。家族成员争权难免,但无人能在缺乏理事会绝对多数支持下获选为决策小组成员,或成为集团旗下企业的领导。除了长庚医院,王永庆还设立了慈善信托(Charitable Trust)来处理财产,避免子女在继承中因争产而影响“永不分家”与“永续经营”的目标(见图2)。

香港216家上市家族公司中,1/3的企业以家族信托的形式控股(表1)。反观内地,较之港台,虽然我国2001年颁布《信托法》,没有人利用信托制度实行家族控股,多是利用金字塔形方式交叉控股。

表1 香港部分通过信托控股的上市家族公司

丹麦有一家上百年历史的非上市公司,承办初期,创始人拥有100%的股权,退休后,把股权分给三个子女,其中长子所得股份最多,这是股份第一次分散。随着家族人员的繁衍,继承的延续,到第四代,股权分散在23个家族成员中,出现了新的吃大锅饭现象,导致企业效益滑坡。这从方面证明,设立家族信托基金,适当集中股份的益处。

我国许多银行已经意识到信托法律制度在开展私人银行中的重要性,出资收购信托公司,绝对控股,如建设银行控股安徽信泰信托,招商银行控股西藏信托,交通银行收购改组湖北国际信托。银行可以把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对企业内进行管理,但是我国的银行对于企业管理大多是外行,可在信托内设立受托人委员会(board of trustee)。除了家族各方代表外,委员会亦应包括家族以外的专业人士(如税务会计、资产管理和法律专才)与立场中性的社会贤达,以充分发挥平衡利益、调解纷争、监察决策与资产的作用。委员会更需选贤与能,聘任合适的企业经理人,建立与执行家族成员参与经营的规章,同时维护没有参与经营的家族受益人的利益。当然,委员会还可以协调家族成员各尽所能(如担任董事、投入公益事业等),以维系并发扬家族声誉、理念、文化等特殊资产。非家族中立人士在委员会内应占明显比例,有一定任期,并有实际的投票决策权。若只请家族成员和好友担任委员,委员会将有名无实。

为什么信托可以作为家族保持绝对控股的载体,因为依照我国的信托法律规定,信托基金:

一是独立于委托人的固有财产,混同的禁止。依我国《信托法》第十五条、

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相互交易,要分别管理和记账。

二是具有破产隔离的特性。依《信托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受托人依法解散、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得作为清算财产。

三是法院不得强制执行。《信托法》第十七条规定,除非下列四种情形,法院不得强制执行: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对该信托财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利,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信托财产本身应负担的税款,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是抵消的禁止。《信托法》第十八条规定,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充分信托财产产生的债务,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抵消,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产生的债务不得相互抵消。

五是具有连续性。依《信托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不因受托人解散、撤销和破产而影响信托财产,受托人辞任时,新的受托人选出前仍然要履行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受托人职责终止时,由新选任的受托人承继。这种连续性有利于确保公司管理的安定与持续,从而维护控股股东所建立的若干公司政策,并使若干适任的董事连选连任。

三、美国的勒克菲勒家族财富传承

洛克菲勒家族“六代帝国”的财富秘密

假如老洛克菲勒活到今天,他的财富将比全球前十大富豪的总资产还多10%。这些惊人的财富除了用于慈善,大部分被他传给了儿子小洛克菲勒。小洛克菲勒又分别在1934年、1952年设立一系列信托,分别把财富传给妻子、子女和孙辈。在信托委员会和别名“5600房间”的家族办公室的打理下,老洛克菲勒当年积累的财富已传递到家族第六代成员。

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John Davison Rockefeller,简称“老洛克菲勒”),标准石油(Standard Oil)的创始人,他是美国第一个财富达到10亿美元的富豪,他所积累的财富至今仍然在为家族服务,现在这一家族已经走到了第六代。

在财富内部传承之外,洛克菲勒家族更是运用他们的财富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使家族的影响力渗透到世界各地。洛克菲勒家族的财富是如何传承及管理的?他们又是如何通过财富增加家族影响力的?

创富传奇

出生于普通家庭的老洛克菲勒第一份工作是簿记员,年轻时每个星期挣5美元,而在他此后人生的一长段时间内,他平均每半分钟就能赚5美元。就算以今天的眼光看,他也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他注重技术、成本以及营销,把石油事业做成了标准化的连锁企业,他的公司经常送出灯笼,为了让更多的人使用煤油。他是一个低调的富豪,在一部分人眼中,他是一个邪恶的资本家,而在另一部分人眼中,他又是善良的慈善家。在生意上,他壮大自己,打击对手,建立托拉斯;而在慈善上,他慷慨解囊,毫不吝啬,他的资本服务着很多有需要的人,因为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并严格按照浸礼会的教条生活,所以他相信没有善举的

信仰是没有意义的。

老洛克菲勒的一生充满传奇和争议,而这一切都始于1870年其创立的标准石油公司,他本人持股25%。老洛克菲勒在商业上是一个冷血的天才,他和合伙人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就垄断了全美90%的石油市场,这让美国政府不得不专门立法来阻止他们的垄断。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定标准石油公司违反《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从而将公司拆分成34家小公司,而老洛克菲勒的持股也被平均替换成了这34家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此后成为洛克菲勒家族财富的主要成分。

被分拆后的那34家公司并没有从此衰落而走向消亡,其中的一些公司通过重组合并,逐步演化成了如今的石油巨头: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雪佛龙(Chevron)、BP以及康菲(ConocoPhillips,表1)。

老洛克菲勒到底有多少财富?这个问题没有确切答案,因为他的财富基本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老洛克菲勒去世那年,外界对他财富的估值是14亿美元,当年美国的GDP是920亿美元,他的财富占GDP的1.5%。1906年有一个统计学家预测,如果老洛克菲勒继续让财富利滚利30年,他将拥有900亿美元。2006年,《福布斯》参照各时期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将历史上富豪的个人资产转化为2006年的美元,结果显示洛克菲勒的资产为3053亿美元,而当年福布斯全球富豪榜前10位富豪的总资产为2774亿美元。也就是说,如果老洛克菲勒活到今天,他的财富比全球前10大富豪的资产合计总数还多10%。2012年,

埃克森美孚、雪佛龙、BP、康菲四家石油公司的市值在8000亿美元左右,如果洛克菲勒家族仍然持有25%股份,那仅仅股票就值2000亿美元。

老洛克菲勒的资产价值是惊人的,而资产还会带来收入。有一份数据显示了老洛克菲勒在当时的真实收入情况,在1882-1906年的24年间,老洛克菲勒共从标准石油公司获得分红1.45亿美元,平均每年600万美元,而当时一个工人的年收入为700美元,老洛克菲勒一年的收入是普通工人的8500倍(表2)。

如此巨大的财富要如何处置,也成了老洛克菲勒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财富传承触发点

1917年,老洛克菲勒78岁,这一年之前,他累计给了子女价值3500万美元的资产。当时他唯一的儿子小洛克菲勒43岁,其个人资产在2000万美元左右,而那时一个美国人的平均工资是800美元/年,这些财富应该已经是天文数字了,然而在接下来的6年内,小洛克菲勒还将从他的父亲那里收到总价值将近4.7亿美元的股票,他也将成为拥有5亿美元资产的全球第一富豪。

在那个时点,用这么快的速度把那么多的财富传给小洛克菲勒,原因应该有两点。

第一,拉德洛事件。

1913年,科罗拉多燃油与铁矿公司(CF&I)的工人举行罢工。CF&I是全美第二大钢铁公司,洛克菲勒家族持有其40%股份,家族虽不直接参与经营,但小洛克菲勒仍然在董事会任职。罢工事件导致公司警卫与工人的暴力冲突不断升级,致使当地州长派遣国家警卫队增援,1914年,双方在一次激烈的冲突后发现,11名妇女和儿童在一个燃烧的小帐篷中死于窒息,工人们的愤怒让事件进一步升级,直到威尔逊总统派遣联邦军队镇压才宣告结束。

一开始,洛克菲勒家族对拉德洛事件是采取强硬措施的,这也是老洛克菲勒一贯的作风,因为他厌恶工会。这导致了民众极大的愤怒,他们情绪激动,在洛克菲勒家门口游行,洛克菲勒家族承受着极大的压力。压力最大的是小洛克菲勒,因为他一直致力于净化洛克菲勒这个姓氏,而拉德洛事件却有可能让他过去多年的努力付诸东流。经过艰苦的思考,小洛克菲勒承认,他一直依赖的父亲在劳工关系方面的思想是陈旧与不正确的,他必须脱离老一辈的思想禁锢从而作出自己的决策。

小洛克菲勒也明白,凭他一个人要处理好拉德洛事件是不够的,所以他找来了日后成为加拿大总理的麦肯齐·金(Mackenzie King)。金在25岁时就成为了加拿大劳工部副部长,34岁成为部长,不过小洛克菲勒找到金的时候他正处于人生的低谷,1911年,他所在的加拿大自由党竞选失败,他也随之失去了部长的职务。金在拉德洛事件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经过了漫长而艰难的工作后,他和小洛克菲勒一起处理好了拉德洛事件,重塑了家族和劳工的关系,这一事件也被后人认为是洛克菲勒家族以及小洛克菲勒的转折点。

说拉德洛事件是小洛克菲勒的人生转折点,是因为他在金的帮助下增强了对自己判断力的信心,他在严峻形势下表现出来的坚毅果断以及能力与勇气,也证明了他有资格担负起管理整个家族的重担。老洛克菲勒决定通过把财富集中在儿子一人身上的方法,让他的财富影响力在后世发扬光大,而在拉德洛事件之前,他曾经考虑过把绝大部分财富捐献给慈善事业。

第二,遗产税以及馈赠税。

1916-1917年,美国政府三度上调了遗产税的税率,从最初的10%上调到25%。由于担心未来继续上调遗产税以及征收馈赠税的可能,老洛克菲勒加快了传承财富的速度。后来的事实证明他的担心完全正确,美国政府在1924年首次开征馈赠税,最高税率40%,而此之前,馈赠是不需要交税的,也就是说,老洛克菲勒在1917-1922年的6年间传给小洛克菲勒的4.7亿美元都不用交税。

小洛克菲勒继承的财富是巨大的,他所承受的压力也是巨大的,按照他的传记作者的说法就是“一个正常的人被置于非正常的环境中”,他后半生的时间基本都用在了慈善事业以及

家族管理上,沉重的工作以及压力使他长期受到头痛的折磨。1917-1960年间,小洛克菲勒为慈善事业投入将近11亿美元,其中的5.37亿美元为直接捐赠,另有5.4亿美元投入了各个慈善机构。此外,他还上缴了3.7亿美元的税收,并留给后代将近2亿美元的资产以及举世闻名的洛克菲勒中心。

神秘的家族信托

小洛克菲勒传承财富的主要方式是信托,而信托资产的主要组成是老洛克菲勒留下来的石油股票,也正是他设立的这些信托让洛克菲勒家族的财富能够传承至今。

小洛克菲勒有6个孩子,最大的是女儿,其余是5个男孩。小洛克菲勒在1934年他60岁时,为妻子以及6个孩子设立了信托,他的妻子得到1800万美元,6个孩子分别得到1600万美元。小洛克菲勒又在1952年他78岁时为孙辈设立了信托,注入“1952年信托”的具体资产数额不详,但相对“1934年信托”要少(图1)。

关于信托的具体信息属于家族机密,并不为外人所知,不过还是有一些其他信息来源让我们可以大致了解这一有点神秘的财富传承工具。这些信托的受益人是小洛克菲勒的后代,一份信托协议对应一个受益人,每份信托的本金自动传给其受益人的子女。受益人在30岁之前只能获得分红收益,不能动用本金,30岁之后可以动用本金,但要信托委员会同意,例外的是,小洛克菲勒的妻子和女儿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动用信托的本金,只能获取收益。

这些信托的委托人是小洛克菲勒,形式是不可撤销信托,即信托协议不可以被更改或终止,除非受益人同意。这意味着,委托人把资产注入信托之后,即在法律上完全失去该资产的所有权以及控制权,这样可以在有效避税的情况下,把家族财富至少传至第四代。

“1934年信托”的受托人是大通国民银行,“1952年信托”的受托人是Fidelity Union Trust (后被收购为美联银行的一部分,美联银行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被富国银行以150亿美元全盘收购)。

虽说受托人在信托协议中被授以处置信托资产的权力,但小洛克菲勒另外指定了一个由5人组成的信托委员会,并给予其处置信托资产的绝对权力,包括有权指示受托人按其指令行动以及在信托委员会投票一致通过的情况下更换受托人,这个委员会也将成为日后洛克菲勒家族财富传承的核心。由于第一任信托委员会成员包括三个小洛克菲勒的心腹:福斯迪克(Raymond Fosdick)、德贝沃伊斯(Thomas DeBevoise)以及温斯洛普·奥尔德里奇(Winthrop Aldrich),小洛克菲勒事实上仍然间接控制着他设立的所有信托(表3、4)。

信托委员会作为信托资产的实际受托人,在家族财富传承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小洛克菲勒的儿子大卫·洛克菲勒(David Rockefeller)曾经在自传中对信托委员会强大的权力颇有抱怨,因为在处理有关洛克菲勒集团有限公司的事项时,信托委员会绕过了公司的董事会,直接向管理层传达了指示并得到了执行。

关于信托资产的信息外界一直知之甚少,直到1974年洛克菲勒家族应要求提供给政府一份文件,才显示了家族信托资产当时的情况(图2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信托的总资产价值为7亿美元,包括1934年的6亿美元资产及1952年的1亿美元资产,其中股票资产占90%。从持股情况中可以看出,受托人对信托资产进行了分散化的投资,但石油资产仍然占到股票资产的44%。从信托资产的持股明细来看,负责投资的信托经理是保守随大流的,信托所持有的基本都是蓝筹股,例如默克制药、IBM、通用电气等,当时的评论认为这反映了当时整个信托行业的投资习惯。

家族办公室

除信托之外,还有一个机构在洛克菲勒家族的财富传承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洛克菲勒家族办公室,它为人所知的名字叫“Rockefeller Family & Associates”,又被称为“5600房间”。这个机构可以被看作整个家族运行的中枢,100多年以来,它为洛克菲勒家族提供了包括投资、法律、会计、家族事务以及慈善等几乎所有服务。

该机构的前身由老洛克菲勒在1882年组成,当时老洛克菲勒需要一些专业人士来帮助他打理庞大的资产以及一些慈善活动,但由于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拒绝将其投资团队专业化,所以家族办公室一直非正式地运行着,直到1908年,他最得力的助手盖茨竭尽所能终于说服老洛克菲勒组成了一个4人委员会来管理其资产。这个委员会包括盖茨以及小洛克菲勒,由盖茨全权负责。盖茨之后,麦肯齐·金、雷蒙德·福斯迪克、艾维·李(Ivy Lee)、查尔斯·海特(负责房地产)以及卡特勒等各界人才先后加入了家族办公室的核心顾问团队。

当时的美国金融界由两家公司主导,摩根银行和库恩-洛布银行(20世纪70年代和雷曼兄弟合并),这两家银行在各个方面有着激烈的竞争,由于考虑到洛克菲勒的名字已经足够有争议性,盖茨尽可能地避免趟这两家公司的浑水,但他事实上还是偏向了库恩-洛布银行,因为它提供的服务更为有利。他们从库恩-洛布银行买入了大量优质的铁路股票,参与银行为日本和中国政府提供贷款,一起联合垄断了芝加哥的肉类加工业。家族办公室和库恩-洛布银行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而这也为日后的家族办公室带来了两位有名的金融顾问兼管理人:刘易斯·斯特劳斯和理查德森·迪尔沃斯。这两人都曾经是库恩-洛布银行的合伙人,其中,斯特劳斯除了投资银行家之外还有另一个身份,他是物理学家,后来成为了美国原子能委员会的主席。迪尔沃斯因代表家族办公室出席关于提名纳尔逊·洛克菲勒(Nelson Rockefeller)为副总统的听证会而为人所知,他在1958-1981年间的领导,使得家族办公室逐步从松散的组织转变成现代化管理的机构。

根据1974年迪尔沃斯提供的文件来看,家族办公室负责除1934年以及1952年信托资产以外的家族资产,并根据不同家族成员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投资顾问服务。在迪尔沃斯的领导下,家族办公室旗下有三个投资部门,分别负责传统投资、房地产和风险投资。传统投资部门负责股票和债券;房地产部门负责家族成员的房地产管理以及投资;风投部门通过家族公司Venrock进行投资(图3 )。

Venrock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当时小洛克菲勒的儿子劳伦斯·洛克菲勒(Laurance Rockefeller)参与资助了麦道飞机的创立,他还为当时美国东方航空公司(1926-1991)的重组提供了资金,洛克菲勒家族也成为该公司的重要股东。劳伦斯相信,许多重要的进步都来自于独立的投资者和小公司,所以为他们提供资金很有必要。由于他对飞行行业有着强烈的兴趣,他投资的公司中还有Vertol,该公司生产开发了著名的“支努干”直升机,后被波音公司收购。

在传统投资方面,家族办公室和信托一样采取了分散投资的策略,但投资标的却不相同,除石油股以外的21家被投公司中,只有8家公司的股票同时被家族办公室以及信托所持有:IBM、伊士曼柯达、德州仪器、通用电气、美国铝业公司、卡特彼勒、摩托罗拉以及惠好公司(Weyerhaeuser)。这其中IBM是绝对的重仓股,可能因为迪尔沃斯和IBM的托马斯·沃森是好朋友。这8家公司以外,家族办公室显示了对化工以及先进科技的投资偏好,比如相干辐射公司,这是一家研究如何将激光应用于医学领域的公司(图4)。

1977年,刚从副总统位置上退下来的家庭成员纳尔逊对家族办公室做了调研,并建议成立一家家族拥有的公司来重组家族办公室,该公司将向外部客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他提出该建议的原因是要削减支出,小洛克菲勒时期,家族办公室每年的运行费用就在数百万美元,而后随着家族规模的日益庞大,费用也不断上升,纳尔逊认为这会对家族的延续性造成影响。

家族采纳了纳尔逊的部分建议,但他提出的管理层方案没有被采纳,其中包括了让他成为家族办公室董事长的提议。因为之前家族事务都不需要投票,所以纳尔逊认为,只要他的另外3个兄弟支持他(温斯洛普1973年已经去世),他的全部计划就能实现,但这一次,家族成员却采用集体投票的方式否决了这项提议,并坚持让他的弟弟劳伦斯继续担任家族的领袖。

1980年,洛克菲勒家族办公室成为了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投资顾问公司,这家由洛克菲勒家族控股的机构叫洛克菲勒金融服务有限公司(Rockefeller Financial Services Inc),原先只为家族成员服务的家族办公室现在也为外部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图5)。

公司的现任CEO是鲁本·杰弗里三世(Reuben Jeffery III),杰弗里是小布什政府中负责经济、商务和农业的副国务卿;首席投资官是大卫·哈里斯,哈里斯曾经是基金经理,之后就长期为公司服务。公司现在直接管理的资产为77亿美元,持有股票的总市值为29亿美元(2012年3月数据,表5)。

从持股情况来看,石油虽然仍是重仓股,但其较1974年所占的41%已经大幅下降,这也印证了公司持续分散化投资的策略。为什么家族的既定策略是持续分散化投资?因为对现在的家族来说,更重要的是在不影响家族延续以及团结的情况下,能够持续稳定地为家族成员提供部分生活以及事业上的资金支持,而分散化的投资正好能够带来比较稳定的现金流以

及较低的投资风险。

家族财富规划和传承的法律设计说明

家族财富规划和传承的法律设计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产生了第一代企业家,但第一代企业家没有上一代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经验,在处理家族财富规划和传承方面的经验和信心很有限。如何对家族和个人的各种财富和资产进行法律方面的结构设计,从而达到保密、减轻税负、保护资产不受侵扰和财富传承的目的成为第一代企业家关心的焦点问题。本文作者就家族财富规划和传承的法律结构设计,作出了分析和解读。 家族财富规划的法律保障 家族财富规划的法律保障是指运用婚姻法、继承法、信托法、保险法以及离岸地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家庭财产的法律结构进行专业化设计。在设计方案中,通过私人财产信托、家族企业治理、家族基金的规划、设立与管理离岸信托、海外保险、环球基金、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等全球化传承工具结合股权设计、婚内财产约定、婚前财产约定、海外上市等法律方案,为家族成员提供更有效的家庭财产规划,促进家族成员之间的团结和情感的融洽。本文对集中常见的家族财富规划手段作出简要分析。 家族财富规划的模式 制定一部好的家族宪法 提到家族财富规划就得先了解家族宪法。家族宪法是一个家族治家传业的根基。拥有法国欧尚集团等众多企业的Mulliez家族很好地诠释了制度化的家族治理。 Mulliez家族经历了二次世界大战,目前已经传承到第五代,有780名继承人,但家族仍然治理得井井有条。Mulliez家族的核心价值是家族统一,强调家族团结,任何希望参与家族企业的成员必须遵守一个家族宪章。除了核心家族价值,Mulliez家族还有一套成熟的家族治理机制。家族设有四大机构,四大机构相互形成监督制约,以家族利益为重,防止一人专断。 在各机构的协调下,对家族继承人的培养也有固定的流程。继承人首先应接受家族内部教育,通过严格的家族内部训练并得到家族顾问委员会的批准后,继

理财规划师考试复习题-第七章-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pdf

一、单项选择题 1.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 A.行为要件 B.形式要件 C.主观要件 D.实质要件 【答案】B 2.再婚配偶以继承()。 A.再婚后的共同财产 B.再婚前的个人财产 C.再婚前的房屋 D.再婚前的储蓄 【答案】A 3.父母没有管教好子女,致使子女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A.父亲 B.父母 C.母亲 D.学校 【答案】B 4.当子女()时,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才得以消除。

B.被他人合法收养 C.工作 D.死亡 【答案】B 5.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A.有限责任 B.有限连带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无限责任 【答案】C 6.()是指财产所有人依照法律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A.财产占有权 B.财产所有权 C.财产使用权 D.财产收益权 【答案】B 7.公民对自家家电、衣物的支配和控制是()。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答案】A 8.共同共有人对于共有物的占用、使用、收益、处分权的行使,应当得到()的同意。 A.部分共有人 B.全体共有人 C.任一共有人 D.大多数共有人 【答案】B 9.共有人之一清偿共同债务后()。 A.不能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B.可向所有共有人追偿 C.可向任一共有人追偿 D.视情况而定 【答案】A 10.夫妻在拥有共有财产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是()。 A.法定共有财产 B.法定特有财产 C.夫妻约定财产 D.夫妻法定财产 【答案】B

11.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为准。 A.最开始的公证遗嘱 B.中间的公证遗嘱 C.最后的公证遗嘱 D.任意的公证遗嘱 【答案】C 根据材料回答l~3题 王某现在80岁,妻子健在,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一个25岁的孙女、一个22岁的孙子和一个l0岁的外孙。王某想制订一份财产传承规划,他现在向助理理财规划师咨询以下问题, 请选择正确的答案。 12.()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它是婚姻取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方式,同时,也是夫妻之间 权利义务关系形成的必要条件。 A.结婚登记 B.双方同意 C.社会认可 D.法院证明 【答案】A 13.通常意义上的财产分配规划是针对()而言的。 A.家庭财产 B.夫妻财产

新版《家族财富保障与传承》

《家族财富保障及传承》 课程背景: 各位银行及保险精英: 你是否还在对客户说:“离婚不分,有税不缴,欠钱不还,有保险就是这么任性!”——这是严重的误导。经营高端客户不能这么简单粗暴。 你是否还在跟客户大谈特谈保险的收益?这是舍本逐末。客户赚钱的能力比我们强的多,他凭什么要听我们的? 你是否了解,最新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中指出,高端客户理财需求排名第一的是保障及传承?而你是否对他们财富保障及传承中所面临的风险有足够的认识?你又是否了解保险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并且能够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 本课程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掌握高端客户在财富安全和财富传承中所面临的风险,以及如何通过保险等工具,提前筹划和安全,化解这些潜在的风险,让从业人员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这是专业层面。第二,充分了解高端客户的需求,并改变过去的产品导向销售模式,使每一位银行及保险业务精英都成长为私人银行家,从客户需求出发进行保险规划。 实战型管理教练-黄俭老师简介: 滨江双创联盟荣誉理事长;上海蓝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讲师;多家知名企业特聘高级管理顾问。 黄老师多年在企业管理、公司战略规划、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员工管理、绩效考核、上市公司等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刻理解了东西方管理精髓。进入培训教育行业,作为资深培训讲师,在企业内训课、公开课、CEO总裁班等百余家企业和大学课堂讲授战略管理、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等领域专业课程,结合自身的企业实践和理论研究,开发的具有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新营销课程收到企业和广大学员的欢迎和热烈反馈。听黄老师上课,可以聆听他的职场经历,分享他的成绩,干货多多!课程突出实用性、故事性、新鲜性和幽默性。宽广的知识体系、丰富的管理实践、积极向上、幽默风趣构成了独特的教学培训风格,深受听众欢迎。通过一系列案例剖析点评,使管理人员掌握一些管理先进理念,分析技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擅长领域:战略管理/领导力系列/ 经典营销/新营销/大数据营销 授课风格:采用情景式教学法,运用相关的角色模拟和案例分析诠释授课内容,理论与实战并举,侧重实战,结合视听教材,帮助学员在理论基础与实践应用方面全面提升。广大的学员认为授课风格为:幽默风趣、条理清晰、实战、理论联系实际。

法商视角下的家庭(家族)财富保障与传承课程大纲4.2

《法商视角下的家族(家庭)财富保障与传承》 课程大纲 沙龙邀约客户: 保险公司、私人银行高净值及超高净值客户。 课程收获: 通过实际案例让客户了解资产隔离和财富有序传承的必要性,同时了解人寿保险、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等金融工具在家族财富保障和传承中的作用。唤醒客户的财富配置需求,为保险及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的金融产品方案落地做好准备。 课程时长:2.5至3小时 第1单元前言 1、阐述家族财富积累的三个阶段:创富、守富、传富以及各阶段的核心诉求 2、总结中国家族“富不过三代”造成家道中落的原因 3、通过案例具体分析上述原因 第2单元:资产隔离的必要性 2.1通过实际案例讲述“假离婚躲避不了真债务” (1)实际判决和案例分析 (2)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2.2通过实际新闻案例阐述不进行资产隔离的后果 寄语:提醒客户进行财富的预期管理和资产隔离 第三单元:家业企业如何隔离 3.1企业家业混同的表现形式 3.2防范企业家业混同的方法 3.3通过采取资产隔离措施的实际案例,阐述保险和代持在在资产隔离中的作用3.4总结保险的法律特性: (1)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保险的相对隐私性 (2)人寿保险法律结构的复杂性 (3)保险在婚姻中的资产保护功能(通过实际案例谈父母现金陪嫁的缺陷)(4)明确指定了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不属于遗产衍生出:“父债子不还”和“遗产税的”筹划功能。 第四单元:资产隔离的实际案例 4.1通过实际案例谈复杂家庭下的内部矛盾及困境 4.2复杂家庭的金融解决方案 4.3家业企业隔离的实际案例 4.4律师提示:保险和保险金信托不是唯一,但确是非常重要的一种隔离风险的金融工具! 第五单元:家族财富的传承 5.1家族传承的方案设计具有高度专业性: 案例:传承经典案例

银行从业资格继续教育测试题及答案 - 家族财富传承

家族财富传承 第一章家族企业概论 1 (单选题)超高净值家族财富管理的顶层设计是指()。 ?A家族办公室 ?B家族基金会 ?C家族宪法 ?D家族委员会 2 (单选题)家族委员会的职能不包括()。 ?A关注家族价值观的传承与强化 ?B负责“家族宪法”的制定与修订 ?C全部家族成员的学习与培训 ?D定义家族的梦想、目的和愿景 3 (单选题)一般延续好几代,采取防御战略维持企业的家族企业类型是()。 ?A不老型 ?B闪电型 ?C长存型 ?D持续创业型 第二章家族企业理论模型 1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哪个不属于家族企业的三环模型这一系统中的子系统?()?A股权 ?B财富 ?C家族 ?D企业 2 (单选题)家族企业的分类不包括()。 ?A持续创业型 ?B闪电型 ?C不老型 ?D长存型 第三章家族企业治理与传承 1 (单选题)()构筑家族财富牢不可破的法律结构。 ?A家族办公室 ?B家族信托 ?C家族委员会 ?D家族宪法 (单选题)家族传承的四个维度中,管理权传承的标志是()。 ?A控股股权的传承 ?B家族金融资产的传承

?CCEO/总裁的传承 ?D董事长的传承 3 (单选题)股东协议的主要作用是()。 ?A为支持家族的沟通和决策提供治理流程 ?B明确描述就关键主题共同合作的家族行为与准则 ?C在经营企业之外保持家族联系和承诺的工具 ?D避免家族的资产发生争议,实现长期规划与行动 第五章家族信托 1 (单选题)最普遍使用的信托为()。 ?A固定权益信托 ?B特别目的信托 ?C慈善信托 ?D全权信托 2 (单选题)家族信托所有权的属性不包括()。 ?A转让权 ?B收益权 ?C决定权 ?D控制权 3 (单选题)家族信托中,信托资产的合法所有人是()。 ?A受益人 ?B保护人 ?C受托人 ?D委托人 第六章家族办公室 1 (单选题)关于SFO(单一家族办公室)与MFO(联合家族办公室)的区别,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SFO定制化高,MFO则相对较低 ?BSFO人才吸引力高,MFO则相对较低 ?CSFO隐私保护程度高,MFO则相对较低 ?DSFO控制权高,MFO则相对较低 2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家族办公室对家族资本的影响的是()。 ?A家族信托与遗嘱 ?B家族教育 ?C档案管理 ?D家族公益活动 3 (单选题)家族办公室的发源地为()。 ?A日本 ?B美国 ?C英国 ?D德国

财产传承规划

为什么要做财产传承规划 2004年11月7日,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因患肠癌医治无效在XX逝世,年仅38岁。 案例 11月13日XX均瑶发出公告:“根据王均瑶董事长生前安排,其持有的本公司50%的股权中,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金先生,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豪先生,40%的股权转让给其长子(未成年),并委托王均金先生、王均豪先生共同代为管理。” 11月18日,均瑶集团新董事长王均金出面“澄清”:①40%是留给亲属及长子的。②这40%并非指均瑶集团公司,而是XX均瑶,前者有25个亿,后者仅8亿。 按照11月13日XX均瑶的公告,王均瑶长子40%,他两位掌管集团的叔叔各拥有35%和25%的股权;按照11月18日的“更正”,这个40%为亲属及长子共同支配,那么这两位叔叔又在重要的亲属之列,也可以再控制40%中部分产权。王均瑶长子兄妹3人,还有生母和继母。如果按前一个说法,问题会简单得多,也许矛盾仅限王均瑶长子兄妹;如果按后者标准,整个王氏家族将面临重新的产权再分配。 启示: 不少的企业家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子女不是不肖就是不孝,难以继承家业; 现代化的公司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还没有完善,还无法使所有

权与决策权和经营权之间相对分离; 家族企业如何实现永续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家遗留下来最大的苦恼和心病。 2002年元月4日,XX市第八中学退休教师李某去世。其终身未婚,唯一的哥哥也早已去世,没留下儿女。 老人留下了一大笔财产:除了11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外,还有数X署名X板桥的字画。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李某哥哥的堂侄及李某姐夫等共九家人就遗产继承对簿公堂。最后,因他们都不符合法律关于继承人的条件,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李某的财产被收归国有。 不仅“富翁”身后有产权纠葛,我们普通百姓的身后纠纷也已不乏其例。 继承案件的不断涌现,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增加了诉讼之累,不但直接影响家庭稳定,而且也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稳定,更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 遗产争夺起冲突5万元葬送50年母女亲情 50年前,邛崃市临邛镇的杨某为给患病的弟弟“冲喜”将两岁的女儿“拜继”给他当干女儿。 2004年3月,杨某弟弟病发去世,留有5万多元的积蓄,杨某欲拿这笔钱,而女儿拒绝交出遗产,二人为此大打出手。 8月6日,杨某将亲生女告上法庭。11月2日,邛崃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母女二人当庭进行人身攻击,母女之情荡然无存

法商视角下的家庭(家族)财富保障与传承-产说会课件

《法律视角下的家族财富保障与传承》沙龙讲座内容大纲 沙龙邀约客户: 保险公司、私人银行高净值及超高净值客户。 课程收获: 通过实际案例让客户了解资产隔离和财富有序传承的必要性,同时了解人寿保险、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等金融工具在家族财富保障和传承中的作用。唤醒客户的财富配置需求,为保险及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的金融产品方案落地做好准备。 课程时长:1.5小时 第1单元前言 1、阐述家族财富积累的三个阶段:创富、守富、传富以及各阶段的核心诉求 2、总结中国家族“富不过三代”造成家道中落的原因 3、通过案例具体分析上述原因 第2单元:资产隔离的必要性 2.1通过实际案例讲述“假离婚躲避不了真债务” (1)实际判决和案例分析 (2)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2.2通过实际新闻案例阐述不进行资产隔离的后果 寄语:提醒客户进行财富的预期管理和资产隔离 第三单元:家业企业如何隔离 3.1企业家业混同的表现形式 3.2防范企业家业混同的方法 3.3通过采取资产隔离措施的实际案例,阐述保险和代持在在资产隔离中的作用3.4总结保险的法律特性: (1)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保险的相对隐私性 (2)人寿保险法律结构的复杂性 (3)保险在婚姻中的资产保护功能(通过实际案例谈父母现金陪嫁的缺陷)(4)明确指定了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不属于遗产衍生出:“父债子不还”和“遗产税的”筹划功能。 第四单元:资产隔离的实际案例 4.1通过实际案例谈复杂家庭下的内部矛盾及困境 4.2复杂家庭的金融解决方案 4.3家业企业隔离的实际案例 4.4律师提示:保险和保险金信托不是唯一,但确是非常重要的一种隔离风险的金融工具! 第五单元:家族财富的传承 5.1家族传承的方案设计具有高度专业性: 案例:传承经典案例

(财务知识)财产传承养老规划作业

财产传承、退休养老规划作业(一) 一、单项选择题 1、立遗嘱能力的人可以是( )。(2006.9.基76) (A)任何人(B)限制民事能力行为能力人(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子女的()。(2006.9.基 78) (A)兄弟(B)配偶(C)孙子女(D)祖父母 3、养老保险是以()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2006.9.专50) (A)社会捐助(B)财政拨款(C)社会福利(D)社会保险 资料以:王波是一家广告公司老总,王太太合他已经结婚七年,一直担当“全职太太”,两人生育有一个4岁的儿子,王太太担心丈夫在外另结新欢,而自己生活没有保障,因此想做一个夫妻财产分配规划。 4、()不是夫妻财产分配规划的工具。(2006.9.专) (A)夫妻财产协议(B)夫妻财产协议公证(C)遗嘱(D)信托 5、如果王波合太太离婚,他担心太太没有管理财产的能力将财产挥霍,同时也不想离婚后太太有过多的来往,这时他最好()。 (A)一次性支付(B)按月支付(C)不定期支付(D)设立离婚抚养费支付信托6、婚姻家庭信托的意义不包括()。 (A)对家庭财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B)较少家庭无谓损失 (C)保障家庭基本生活(D)家庭财产增值 7、王波通过设立信托,可以在自己遭遇商业风险时,家庭经济能力不会受到影响,这是利用了信托()的特性。 (A)财产独立性(B)受托人专业性(C)受托人独立性(D)私密 8、()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2006.11基67) (A)丧偶儿媳(B)养子女对其生父母(C)未建立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其生父母(D)孙子女9、在我国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006.11基81) (A)1/10 (B)1/8 (C)1/6 (D)1/12 10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制度属于()。(2006.11专50) (A)完全基金式(B)部分基金式(C)国家统筹养老保险模式(D)强制储蓄养老保险模式 资料二:李伟,男,56岁;刘翠,女,55岁。二人均早年丧偶,李伟的儿子丁丁,1998年工作后和父亲分开居住。刘翠身边有一个儿子东东。1999年李伟与刘翠经人介绍结婚,东东跟着他们在一起生活。2000年,刘翠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根据资料二,请回答11- 15 题。(2006.11专52-55) 11、()不属于刘翠的法定继承人。 (A)李伟(B)丁丁(C)东东(D)生活风险无法确定 12、丁丁与刘翠的关系是一种()。 (A)事实上的抚养关系(B)仅仅是直系姻亲关系(C)无任何关系(D)法律上的母子关系13、()的说法是正确的。 (A)刘翠的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分配(B)丁丁可以通过转继承获得刘翠的遗产(C)丁丁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获得刘翠的遗产(D)本案例中涉及到遗嘱抚养关系 14、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养父母离婚,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消除(B)生父母对其非婚生子不享有继承权 (C)继兄弟姐妹之间没有继承权(D)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及子女之间发生继承关系15、在我国,职工可以领养企业年金的年龄为()。(2006.11专57) (A)按照国家规定为55岁(B)按照国家规定为60岁 (C)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D)是由企业自主决定的 16、()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2006.11.专70) (A)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并且收入确实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婚前一方所负的债务 (C)婚后为满足家庭共同生活而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财产传承规划.doc

为什么要做财产传承规划 ◆2004年11月7日,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因患肠癌医治无效在上海逝世,年仅38岁。 ◆案例 ◆11月13日上海均瑶发出公告:“根据王均瑶董事长生前安排,其持有的本公司50%的股权中,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金先生,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豪先生,40%的股权转让给其长子(未成年),并委托王均金先生、王均豪先生共同代为管理。”◆11月18日,均瑶集团新董事长王均金出面“澄清”:①40%是留给亲属及长子的。②这40%并非指均瑶集团公司,而是上海均瑶,前者有25个亿,后者仅8亿。 ◆按照11月13日上海均瑶的公告,王均瑶长子40%,他两位掌管集团的叔叔各拥有35%和25%的股权;按照11月18日的“更正”,这个40%为亲属及长子共同支配,那么这两位叔叔又在重要的亲属之列,也可以再控制40%中部分产权。王均瑶长子兄妹3人,还有生母和继母。如果按前一个说法,问题会简单得多,也许矛盾仅限王均瑶长子兄妹;如果按后者标准,整个王氏家族将面临重新的产权再分配。 ◆启示: ◆不少的企业家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子女不是不肖就是不孝,难以继承家业; ◆现代化的公司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还没有完善,还无法使所有

权与决策权和经营权之间相对分离; ◆家族企业如何实现永续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家遗留下来最大的苦恼和心病。 ◆2002年元月4日,芜湖市第八中学退休教师李某去世。其终身未婚,唯一的哥哥也早已去世,没留下儿女。 ◆老人留下了一大笔财产:除了11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外,还有数张署名郑板桥的字画。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李某哥哥的堂侄及李某姐夫等共九家人就遗产继承对簿公堂。 ◆最后,因他们都不符合法律关于继承人的条件,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李某的财产被收归国有。 ◆不仅“富翁”身后有产权纠葛,我们普通百姓的身后纠纷也已不乏其例。 ◆继承案件的不断涌现,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增加了诉讼之累,不但直接影响家庭稳定,而且也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稳定,更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 遗产争夺起冲突5万元葬送50年母女亲情 ◆50年前,邛崃市临邛镇的杨某为给患病的弟弟“冲喜”将两岁的女儿“拜继”给他当干女儿。 ◆◆2004年3月,杨某弟弟病发去世,留有5万多元的积蓄,杨某欲拿这笔钱,而女儿拒绝交出遗产,二人为此大打出手。 ◆◆8月6日,杨某将亲生女告上法庭。11月2日,邛崃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母女二人当庭进行人身攻击,母女之情荡然无

20161006-关于财富保护与传承的思考与建议

传家有道,基业常青 ——谈谈财富保障、家业传承的一些基础事理 【前言】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有时说来说去都是那些事,但即便是旧酒换个新瓶,也仍然是必要的。毕竟,新的瓶子装着,包的更密实了,装的更好了,不仅好看了,更重要的是,新的包装,酒就不容易打破了,甚至,能放得更久了,也还能更香醇起来。财富,在不确定性的未来预期面前,这理不也一样么。 有感于传统的一人独定的财富安排模式带来的不确定性; 有感于传承概念在现实中的诸多误解、曲解及其混淆性。 认真先说说些财富保护与传承的基础事理。 一、关于财富 关于财富管理的四个维度。 财富积累财富保护 财富增值财富传承 上述,财富积累、财富增值,显然是客户更为专业甚至业已完成(此间过程的法律服务另当别论)。本文的关注点即在于财富保护与财富传承的一些防免措施与长期规划设计,以及在部分财富增值层面具体涉及到的专项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的法律服务。 二、关于财富界定与保护

(一)三个主要类型的财富体现形式 1、个人财产; 2、家庭(家族)财产; 3、企业财产。 以上三者,法律定义各自不同(相应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界定也不同),但现实当中往往容易混为一体,安则相安无事,动则有可能因财产混同产生争议,特别是有些财富随着时间累积也会产生权益上的变化,增加了不确定性。 (二)涉及的主要法律风险规划指引概述 1、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归属与保护——婚前、婚内等各阶段界定各不同; 2、父母对子女财富支持部分的归属与保护——固定资产、股权类资产等各有不同方式; 3、以及子女婚姻关系中的财产界定与保护,即成家立业之后的财富配置措施的安全性考虑; 4、家业、企业的财富区别——梳理以及风险隔离措施; 5、名下资产委托他人(包括家庭内部成员)代持——梳理及明确。 (三)重大突发或其他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与实施 若有突发性事件,除了有常规的家庭成员为主的处理人与相应处理方案外,还需要有符合家庭核心成员意愿的可信任的人参与实施,以确保紧急事件下的处理方式符合家庭核心成员预期,并不会导致成员财富的流失、受损风险。 三、关于财富传承 当然,我相信,家族精神的传承是第一位的。但财富的传承直接关乎涉及基业常青,自也是重中之重。从法律思维角度,主要包括: 1、财富传承中会面临委托代持关系(股权代持、金融资产代持、不动产代持等)的梳理,以及梳理后如何明确,这关系到财富的传承有序有别; 2、企业股权传承中的股东身份资格、股东财产权益的异同辨别,以及随之而带的公司股东结构、内部治理结构的整合或优化; 3、财富传承中的思维误区,在传承领域,存在主观理解与法律界定上的显著不同,如“我原以为的事”与法律上的结论会存在相当大的差异,需要做事前的了解分析才能确定符合自身意思。 四、关于财富积累、增值、保护、传承过程中所需的基础规划指引 毫无疑问,家庭财富传承概念已屡见不鲜,甚或铺天盖地。财富公司或者保

财产传承规划样本

为什么要做财产传承规划 11月7日, 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 因患肠癌医治无效在上海逝世, 年仅38岁。 案例 11月13日上海均瑶发出公告: ”根据王均瑶董事长生前安排, 其持有的本公司50%的股权中, 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金先生, 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豪先生, 40%的股权转让给其长子( 未成年) , 并委托王均金先生、王均豪先生共同代为管理。”11月18日, 均瑶集团新董事长王均金出面”澄清” : ①40%是留给亲属及长子的。②这40%并非指均瑶集团公司, 而是上海均瑶, 前者有25个亿, 后者仅8亿。 按照11月13日上海均瑶的公告, 王均瑶长子40%, 她两位掌管集团的叔叔各拥有35%和25%的股权; 按照11月18日的”更正”,这个40%为亲属及长子共同支配, 那么这两位叔叔又在重要的亲属之列, 也能够再控制40%中部分产权。王均瑶长子兄妹3人, 还有生母和继母。如果按前一个说法, 问题会简单得多, 可能矛盾仅限王均瑶长子兄妹; 如果按后者标准, 整个王氏家族将面临重新的产权再分配。 启示: 不少的企业家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 子女不是不肖就是不孝, 难以继承家业; 现代化的公司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还没有完善, 还无法使所有权与决策权和经营权之间相对分离; 家族企业如何实现永续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家遗留下来最大的苦恼和心病。 元月4日, 芜湖市第八中学退休教师李某去世。其终身未婚, 唯一的哥哥也早已去世, 没留下儿女。 老人留下了一大笔财产: 除了11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外, 还有数张署名郑板桥的字画。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李某哥哥的堂侄及李某姐夫等共九家人就遗产继承对簿公堂。 最后, 因她们都不符合法律关于继承人的条件, 依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 李某的财产被收归国有。 不但”富翁”身后有产权纠葛, 我们普通百姓的身后纠纷也已不乏其例。 继承案件的不断涌现, 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 增加了诉讼之累, 不但直接影响家庭稳定, 而且也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稳定, 更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 遗产争夺起冲突 5万元葬送50年母女亲情 50年前, 邛崃市临邛镇的杨某为给患病的弟弟”冲喜”将两岁的女儿”拜继”给她当干女儿。 3月, 杨某弟弟病发去世, 留有5万多元的积蓄, 杨某欲拿这笔钱, 而女儿拒绝交出遗产, 二人为此大打出手。 8月6日, 杨某将亲生女告上法庭。11月2日, 邛崃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母女二人当庭进行人身攻击, 母女之情荡然无存 作家去世遗产起纷争 12月12日, 75岁的安徽著名作家白榕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因为没有留下遗嘱, 遗产分割成了其年仅34岁遗孀冰云和白榕之子必须面正确事实。 7月, 双方由于在房屋继承权及价格上发生分歧, 白榕与前妻所生的长子和次子一纸诉状将冰云告上法庭。 据统计报告: 全国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审案件1161370件。中国家庭、继承纠纷案件的数量占全部民事案件的半数以上, 其中民间继承纠纷案件还呈现上升趋势。 一份不完全的统计表明, 在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的各类遗产案件中, 有50%的遗产纠纷是在老年人与年轻一代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由此引起的家庭矛盾甚至治安、刑事案件日渐增多。 遗产纠纷新趋势 非婚生子女的财产继承纠纷, 已经成为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

最新第六章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

第五章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 一、个人及家庭可能遭遇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家庭经营风险。 2、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经济能力的风险。 3、离婚或者再婚风险。 4、家庭成员的去世。 二、影响财产分配规划的因素 1、抚养: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费用。 2、瞻养:瞻养的具体义务包括: (1)瞻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还应该照顾老年人特殊需要。(2)瞻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3)瞻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强迫迁往条件恶劣的房屋居住。 (4)瞻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所有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3、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个人债务。 ①夫妻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的债务。 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③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并且收入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④其他应当有个人承担的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举债。 ②夫妻一方负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 ③夫妻双方约定由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三、确定财产分配的原则和目标 (一)合情合法原则 (二)照顾弱势妇女儿童原则 (三)有利方便的原则 (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四、分析财产分配工具 财产分配规划中所涉及的工具主要有公证、信托两种。 (一)公证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不要违背法律的规定。 (2)注意约定的对外效力。 (3)要尽量将法律未明确的重要事项在具体的约定中加以明确。 (4)应注意到约定财产的静态性和动态性问题。 (二)信托 1、个人信托与婚姻家庭信托 个人信托可以分为婚姻家庭信托、子女保障信托、遗产管理信托和养老保障信托等四类。 2、婚姻家庭信托关系人 (1)委托人。

财产传承规划

财产传承规划

为什么要做财产传承规划 ◆2004年11月7日,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因患肠癌医治无效在上海逝世,年仅38岁。 ◆案例 ◆11月13日上海均瑶发出公告:“根据王均瑶董事长生前安排,其持有的本公司50%的股权中,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金先生,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豪先生,40%的股权转让给其长子(未成年),并委托王均金先生、王均豪先生共同代为管理。”◆11月18日,均瑶集团新董事长王均金出面“澄清”:①40%是留给亲属及长子的。②这40%并非指均瑶集团公司,而是上海均瑶,前者有25个亿,后者仅8亿。 ◆按照11月13日上海均瑶的公告,王均瑶长子40%,他两位掌管集团的叔叔各拥有35%和25%的股权;按照11月18日的“更正”,这个40%为亲属及长子共同支配,那么这两位叔叔又在重要的亲属之列,也可以再控制40%中部分产权。王均瑶长子兄妹3人,还有生母和继母。如果按前一个说法,问题会简单得多,也许矛盾仅限王均瑶长子兄妹;如果按后者标准,整个王氏家族将面临重新的产权再分配。 ◆启示: ◆不少的企业家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子女不是不肖就是不孝,难以继承家业; ◆现代化的公司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还没有完善,还无法使所有

权与决策权和经营权之间相对分离; ◆家族企业如何实现永续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家遗留下来最大的苦恼和心病。 ◆2002年元月4日,芜湖市第八中学退休教师李某去世。其终身未婚,唯一的哥哥也早已去世,没留下儿女。 ◆老人留下了一大笔财产:除了11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外,还有数张署名郑板桥的字画。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李某哥哥的堂侄及李某姐夫等共九家人就遗产继承对簿公堂。 ◆最后,因他们都不符合法律关于继承人的条件,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李某的财产被收归国有。 ◆不仅“富翁”身后有产权纠葛,我们普通百姓的身后纠纷也已不乏其例。 ◆继承案件的不断涌现,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增加了诉讼之累,不但直接影响家庭稳定,而且也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稳定,更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 遗产争夺起冲突5万元葬送50年母女亲情 ◆50年前,邛崃市临邛镇的杨某为给患病的弟弟“冲喜”将两岁的女儿“拜继”给他当干女儿。 ◆◆2004年3月,杨某弟弟病发去世,留有5万多元的积蓄,杨某欲拿这笔钱,而女儿拒绝交出遗产,二人为此大打出手。 ◆◆8月6日,杨某将亲生女告上法庭。11月2日,邛崃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母女二人当庭进行人身攻击,母女之情荡然无

高净值人士家族财富传承与保障 讲稿

家族财富传承与保障整理稿 今天很高兴跟各位贵宾分享高净值人士家族财富传承与保障这样一个话题。我将会结合我们团队近年来承办的具体案件以及多年服务高净值客户的经验,来给各位做一个风险的揭示。除了揭示风险,我还将用现行有效的法律工具和金融工具,来给各位分析,在我们今后的企业和家业的经营过程当中,如何来提前防范和规避上述风险的发生。 从我们团队所接触的众多案件中,我们发现近些年离婚率是直线上升,北上广深的离婚率是最高的,已经到了40%左右,石家庄现在已经跻身二线城市,离婚率随着房价的上升也在飞快提高。几十年前离婚无非是分分家电家具,电视洗衣机,还有孩子的抚养权,而现在,像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光房产就有9处,宝马5系、宾利等豪车,还有珠宝、首饰等奢侈品,银行存款、股票、股权、品牌设计、保险理财产品等等。很多人为王宝强打抱不平,说宝强辛辛苦苦挣得上亿资产,一离婚直接少了一半。 前言:高净值人士的烦恼 其实不止是王宝强有烦恼,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是普通人烦恼多还是高净值人士烦恼多呢?作为普通人来说,他们的烦恼只有一个就是没钱,而作为有钱人来说,钱越多生活质量肯定会越来越好,但同样会带来一些普通人所没有的烦恼。当一个人拥有的财产越来越多,就会更多的关注我们创下了财富,以后如何守住这些财富?守住了财富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总结一下在创富、守富、传富的过程中作为高净值人士会有都会哪些烦恼呢? 1.接班人的培养。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为接班人,但很多二代们志不在此,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方向,不想接班。比如大陆首富万达董事长王健林在接受采访时说:现在最大的烦恼就是万达接班人的成长问题。儿子王思聪不会接手万达。家里孩子多互相争抢接班人的位置的情况也不少。 2.豪门争夺战。《论语》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家里只有锅碗瓢盆的话没有人去争去抢,财富多了,作为继承者之间就会考虑财富分配是否存在差距,明明我为这个家庭贡献更大,为什么我分得反而少了。 3.缺乏规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财富管理的过程中,很多高净值人士都会做一些投资,但是如果在投资前没有做好尽职调查,没有对产品和市场做充分的研究分析,往往出于人情或者其它因素,直接将财产投了进去,结果风险却接踵而至,原因就在于缺乏规划。

(财务知识)财产传承规划最全版

(财务知识)财产传承规划

为什么要做财产传承规划 2004年11月7日,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瑶,因患肠癌医治无效在上海逝世,年仅38岁。 案例 11月13日上海均瑶发出公告:“根据王均瑶董事长生前安排,其持有的本X公司50%的股权中,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金先生,5%的股权转让给现股东王均豪先生,40%的股权转让给其长子(未成年),且委托王均金先生、王均豪先生共同代为管理。”11月18日,均瑶集团新董事长王均金出面“澄清”:①40%是留给亲属及长子的。②这40%且非指均瑶集团X公司,而是上海均瑶,前者有25个亿,后者仅8亿。 按照11月13日上海均瑶的公告,王均瑶长子40%,他俩位掌管集团的叔叔各拥有35%和25%的股权;按照11月18日的“更正”,这个40%为亲属及长子共同支配,那么这俩位叔叔又在重要的亲属之列,也能够再控制40%中部分产权。王均瑶长子兄妹3人,仍有生母和继母。如果按前壹个说法,问题会简单得多,也许矛盾仅限王均瑶长子兄妹;如果按后者标准,整个王氏家族将面临重新的产权再分配。 启示: 不少的企业家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子女不是不肖就是不孝,难以继承家业; 现代化的X公司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仍没有完善,仍无法使所有权和决策权和运营权之间相对分离;

家族企业如何实现永续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家遗留下来最大的苦恼和心病。 2002年元月4日,芜湖市第八中学退休教师李某去世。其终身未婚,唯壹的哥哥也早已去世,没留下儿女。 老人留下了壹大笔财产:除了11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外,仍有数张署名郑板桥的字画。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李某哥哥的堂侄及李某姐夫等共九家人就遗产继承对簿公堂。最后,因他们都不符合法律关于继承人的条件,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李某的财产被收归国有。 不仅“富翁”身后有产权纠葛,我们普通百姓的身后纠纷也已不乏其例。 继承案件的不断涌现,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增加了诉讼之累,不但直接影响家庭稳定,而且也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稳定,更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 遗产争夺起冲突5万元葬送50年母女亲情 50年前,邛崃市临邛镇的杨某为给患病的弟弟“冲喜”将俩岁的女儿“拜继”给他当干女儿。 2004年3月,杨某弟弟病发去世,留有5万多元的积蓄,杨某欲拿这笔钱,而女儿拒绝交出遗产,二人为此大打出手。 8月6日,杨某将亲生女告上法庭。11月2日,邛崃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母女二人当庭进行人身攻击,母女之情荡然无存作家去世遗产起纷争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B(答案)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测试卷(B) 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共同共有的类型包括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2.答案:B 解析:法定财产制中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无扶养义务关系的亲友所负的债务,B选项中外甥是无扶养义务关系的亲友,其他选项皆为夫妻共同债务。 3.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故张先生可以主张王女士返还宝马车和现金10万元。 4.答案:B 解析:孙子女、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其他选项皆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5.答案:C 解析:胎儿出生后死亡,3 000元变为胎儿的遗产发生继承。甲为胎儿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乙、丙为胎儿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由甲来继承。 6.答案:B 解析: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7.答案:B 解析: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8.答案:C 解析: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本案中登记时刘某未达法定婚龄,但3年后已达到法定婚龄,因此王某和刘某的婚姻转化成有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受胁迫,本案中无胁迫的情况。 9.答案:A 解析:父母的义务包括:在物质生活上养育照顾子女如D项,在思想品德方面教育子女如B项,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伤害承担责任如C项。已成年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有抚养义务,A项不属于这种情况。 10.答案:D 解析:甲、乙未与赵先生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故不属于形成抚养教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继承赵先生的遗产。丙与赵先生是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适用法律关于拟制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可以继承赵先生的遗产。丁与赵先生基于自然父母子女关系可以继承遗产。 11.答案:A 解析: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可撤销婚是指因受胁迫而结婚。 12.答案:A 解析:标的物仍存在,因此甲对车的所有权是相对丧失。 13.答案:B 解析:被胁迫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14.答案:D 解析:兄弟姐妹互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不是兄弟姐妹,因此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15.答案:D 解析:儿媳与公婆之间、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属于姻亲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法 定的赡养义务。 16.答案:A 解析:在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17.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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